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荐】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近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很喜欢看书,平时阅读了好多书,但我经常翻看,最喜欢阅读的只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封神演义》。它是爸爸在今年儿童节期间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姜子牙下山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与商朝的纣王打仗的故事,里面讲述的很多神仙、妖怪、道长、将军和他们的神奇本领。
比如说吧,我看的最津津有味的是魔家四将和哪吒、杨戬、黄天化在西岐北门的大战。敌方魔家四将,老大魔礼青有一把宝剑“青云剑”,刻着“地、水、火、风”符印,使起来有四种威力;老二魔礼红有一把“混元伞”,转动时乾坤晃动;老三魔礼海背着一面琵琶,琵琶上有四根弦,分别是“地水火风”,拨动弦时和青云剑一样,威力无穷;老四魔礼兽囊内有一只花狐貂,喜欢吃人。我方先后出场的.哪吒,莲花化身,法宝众多;杨戬,三眼神将,七十二般变化,他们都很厉害,但都打不过魔家四将,形势非常危机,结果出来一个凡人,武成王黄飞虎的儿子,黄天化,骑着玉麒麟,手拿两柄银锤,怀揣法宝“攒心钉”,在哪吒、杨戬的配合下,一举打败魔家四将。我能想象到当时,法宝满天飞,两军对战,喊杀震天,奇迹不断发生,不到最后真的不知道结果是什么样的。
怎么样?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神奇呢?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书,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最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如:《灰娃》、《青铜葵花》、《野风车》......但我唯独喜欢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作者曹文轩淋漓尽致地写了:一个少年因家里负债累累,而迫不得已到大城市里打工,他叫明子。跟着他的师父——三和尚,还有一个师弟叫黑罐。他们靠着给别人装修房子赚钱。他们经历过成功、失败、鄙视,但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诚信,在城市里生存了下来。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改变了许多。一次,我去买东西时,发现老板多找个我五元钱,我心里暗暗喜着:今天见了一个大便宜诶!后来,我本想一走了之的,可是,我又想到了书上的明子,他也遇到关于诚信的问题。他一开始也选择了做一个虚伪的人,后来,他觉得人要诚实,所以,他有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我也想了一会儿,脑子里不断浮现出诚实、虚伪,两个词。不!人要做诚实的.人!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把钱还了回去......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成长了许多,遇到老奶奶摔倒,我会二话不说把老奶奶扶起来;看见谁的钱掉了,我会捡起来,归还失主......总而言之,我发现,自己变了,从头到脚都变了。
《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到了你内心的缺陷;又像是一位心灵导师,教我们改正那些缺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
它的书背面有这样一段话:“这实在是一本宝书。我觉得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应该只有两种人存在:一种是读过《夏洛的网》的'人,另一种是将要读《夏洛的网》的人。”这段话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地翻起书,看了起来。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夏洛是一只蜘蛛,威尔伯是一只小猪,它们是一对好朋友,每天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可是有一天,传来了一个坏消息:威尔伯将被主人杀掉,做成熏肉火腿,威尔伯伤心绝望,它哭着说:“谁来救救我?”夏洛勇敢地站了出来,说:“我救你!”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等赞美威尔伯的字样,大家都认为小猪威尔伯是一奇迹,夏洛改变了它的命运。主人朱克曼带它去参加集市大赛,获得了特别奖,主人再也不会杀它了,而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为这只帮助他人却不求回报的蜘蛛夏洛而流泪。夏洛救了威尔伯,威尔伯最后也救了夏洛的孩子们。我想我们在与朋友相处时也应该像夏洛那样,去帮助他人,当你接受了别人的帮助时,你也应该像夏洛那样,懂得感恩。
我推荐大家都来读一读这本书,来和我共同感受一下夏洛编织的这张爱的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相关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5-09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12-16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03-0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荐】05-28
【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5-27
【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5-30
【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5-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05-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热】05-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推荐】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