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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的作文

时间:2022-09-22 12:23:44 作文 我要投稿

自传的作文(通用20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传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传的作文(通用20篇)

  自传的作文 篇1

  瘦小的身躯上搭拉着一个大脑袋。小小的眼睛前架着副蓝框眼镜,因此被“美名”为“小四眼”。

  从不肯安静下来,无时无刻都挂着笑容或叽叽喳喳地叫喊着。每天坐校车回家时总靠着窗欣赏下面来往的“宝马”和“奔驰”。希望自己长大也能开上。虽说这有点底俗,但世人皆图富贵,无人不欢。

  好读书,不过分在字句上下功夫,也没那个闲功夫。从不看美文,虽说高雅,却无聊透顶。每每得到一本有趣的'小说,就高兴得非得看完才下来吃剩菜剩饭。

  喜欢打电玩,一旦靠近,拉扯打骂皆不能让其弃之。只有玩得头晕目眩或电脑发烫时方才离开。因此常常遭到众人声讨,每每乐在其中。

  性情乐观,好结交朋友,却从不随便与人深交,所以即使朋友成群,却只有心腹极少。

  性情懒惰,所有事情,能躲则躲。家庭作业,从来偷工减料,却从未发生事故。走亲戚,传朋友,生日聚会等能推则推,不能推则躲。认为睡觉和发呆乃最舒服之事,于是常常一觉睡到午饭前,发一次呆一两个小时,从不认为这是虚度光阴。

  没有恒心。做事从来不能坚持,常常半途而废。却也能做成几件大事。因为懂得轻重之分。

  尚有良心,从不伤害小动物,并且还很喜爱,除了老鼠蟑螂之外无宠物不欢。在公园摔倒时尽量不压草皮,抬脚时看看有无蚂蚁才会落脚。从不拍蚊子打苍蝇,因此得另一外号“假和尚”。

  这就是我,一个平平常常的男孩,要是走进了人群,肯定无人知晓。

  我和一般人无异,只得写下这篇自传来介绍自己,让自己也能流传下去。

  自传的作文 篇2

  本人范聿宸,年且十五,二零零五年出生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小名雅卓,顾名思义,父母希望我以后优雅卓越。

  本人相貌平平,不算出众,唯是一头清秀的短发总让人亲切地称我为“小伙子”。家中五人,父母,我,姐和妹。姐从小热爱读书,可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小妹自幼上国学堂,读圣贤书,如今《大学》、《中庸》、《千字文》、《三字经》都能熟练背下,同龄人中也可堪称“渊博”了。

  我偏偏好动,从小热爱足球,因有天赋于此,小学三年级便进校队训练,至此,一发不可收拾……四年级开始担任校队队长,且在各类比赛中取得过骄人成绩,“区长杯冠军,市长杯冠军,主席杯分区赛亚军,u15亚军”“最佳射手”“优秀运动员”等均收入囊中,颇感骄傲。

  在学习方面,小学可以说是鹤立鸡群,上了初中,秒变鸡立鹤群!一直对数学情有独钟,最乐意学,喜欢见到新颖题型,对此进行考究。其他科目成绩算得上中等了。总体成绩可以居年级中等靠上一丢丢。在现如今我的足球队伍里,我这一般般的成绩竟还令队友们煞是羡慕。教练常常提醒我:“学习一定不能落下!要多努力。”

  话多,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话痨。有时的甜言蜜语令人甚是欢喜,而大部分时间里的闲话严重遭到嫌弃。这一毛病,很难改掉。但是班级规则是不可违背的.,所以该说时敞开了说,不该说时不多吐一言一词。把规则内系于心,外化于行。

  悟性高,只要有兴趣的东西学得都快。乒乓球、羽毛球的功夫都是从别人那儿看来的,时间久了,上手打一打便晓得一二,可算上“业余玩家”。

  幸遇良师益友-梁妈,常常鼓励我:“两条腿走路,争取靠文化课考上一中”!故今后我将以双倍努力对待学习!加油范聿宸!

  自传的作文 篇3

  我看了看那张照片,想起了自己出生在瑞安市,零零后,我改过一次名字,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

  两颗像水晶葡萄的眼睛,目光炯炯有神,鼻梁上还挂了一副眼镜,衣着得体,还有满头的黑发,长得还挺高的。

  我的脾气很暴躁,上一次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书。突然有一位同学大叫起来,我很烦躁,过去叫他不要再叫了,他却不停继续喊。因为我很生气,很想看书,所以他再继续吵下去,会打扰我和其他人的。我不禁握紧拳头向走去,他看见我想打他,他就像兔子一样飞快的'冲了出去,我才继续津津有味地看起那本书。

  不管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书在一起,可以说“书于何处,我亦于何处”。记得那天早上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带着一本书去买菜。我走着走着,一边走一边看书。这本书太有趣了,突然我撞到了柱子,“好痛啊,好痛啊!”头虽然有些疼痛,但书上的内容好似一个漩涡,将我深深吸收了进去,就这样,我的头也不痛了,难道是我钻进来浩如烟海的书里和鱼儿进入了大海,忘记了疼痛?

  在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等哥哥放学太无聊了,所以我用粉笔在教学楼的墙壁乱涂乱画,最后我被带到了校长室,我非常紧张不安,后来让校长批评教育了一番。

  这就是那个顽皮,如书虫一般的我。

  自传的作文 篇4

  十二岁是个爱做梦的年龄,十二岁是个如诗如画的年龄,十二岁是一个属于黄金时代的年龄,转眼间我已步入六年级,马上就要小考了我早已进入紧张复习阶段。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啦同学们飞速回到教室老师也早已站在讲台准备授课。课堂上的我大脑运转速度非常快,老师的问题经我三下五除二就答出来了,课堂下的我也毫不逊色追着老师问题仿佛似个“问题孩子”老师也总很热情很乐意教我题经过半个学期的努力学习成绩上升迅速。但我毫不有一点骄傲之感。

  我也喜欢在操场上尽情的.奔跑,如果你早晨起来看到操场上那个小小身影那便是我,我爱运动我爱祖国我将来想当一名运动员以后为国家做贡献为祖国赢奖牌。

  我爱阅读爱看一切书籍,在课余生活的我好似一个“小书虫”整天钻在书房看书有时候钻个大半天也不出来,正如毛主席所说“饭可一日不吃数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爱音乐我爱一切美妙的声音,它们总能使我快乐无比轻松愉悦。悲伤时音乐总能让我感到释然,音乐是人类精神的食粮。

  我爱祖国我爱少先队我爱国旗我爱红领巾,每当五星红旗飘扬起来时我心中充满了无比荣耀之感,每次看到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我就想起红领巾和国旗是战士的鲜血染红的。

  我也富于幻想梦想把自己在美丽的大自然里尽情歌唱,尽情嬉戏安居在森林里,远离世界的纷争、险恶。

  这就是我。

  自传的作文 篇5

  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孩。我长的高高的,长着一对灵敏的耳朵,一双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重视哭哭啼啼,胆小怕事,不敢当着别人桌一些事。记得有有一次,我们小区举办文艺演出,要我们幼儿园的同学上台表演。当我上台之后,看到台下挤着黑压压的人群的时候,心里紧张的要命,哭着嚷着要到下面去。之后,不知道是谁把我哭的样子拍了下来,这张照片至今还保留着呢!

  到了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有比较强的上进心。记得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只有一小部分同学才能加入,我想着:机上红领巾是多么光荣的事啊!可是,我却在第一批少先队员的名单中落选了!这使我感到无比失落,心想:我为什么不能加入第一批少先队员呢?后来,我经过反思,终于知道了其中的原因。之后,我加倍努力,各方面都追的很好,终于加入了第二批少先队员。我在想祖国宣誓的时候,我感到无比光荣,心想: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啊!加入少先队员后,我要加倍努力,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少先队员。

  到了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迷上了电脑,一上网就是四五个小时不下线!整天就“浸泡”在电脑游戏的世界里。正因为我的'“浸泡”,使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期末考试语文才考了82.5分!这次考试的“惨败”让我不敢再“浸泡”在电脑游戏的世界里,让我努力的学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个学期的语文期末考试中,我考到了95分的高分成绩!

  现在,我要加倍努力,在毕业诶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自传的作文 篇6

  不知不觉,我已经度过了十二个春秋。十二岁的我想起曾经的那些趣事时,都会禁不住哈哈大笑,禁不住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许多。

  回想起以前上幼儿园的我——“叮铃铃……”伴随着上课铃声,和我一起玩的小伙伴们都匆匆跑向教室。我站在原地朝他们喊:“哎呀!你们怎么走了?”“上课了。”伙伴们回应道。“上课?他们怎么知道上课了?难道是刚才的那串铃声?那不是下课铃声吗?”我的小脑瓜里冒出了无数个问号。“小朋友,你怎么还不进教室?”老师在一旁叫我。我只好带着无数个问号回到教室。“叮铃铃……”下课铃声向起。“我们出去玩吧!”小伙伴们叫道。“刚才不是打了上课铃声了吗?怎么还出去玩呢?”“哈哈,老师她分不清上下课铃声。”

  现在,十二岁的我已不是曾经那个傻傻分不清上下课铃声的小孩子。在学校我是一个老师喜欢、同学羡慕的女孩。每当出黑板报时,我都是最忙的,因为我满脑子都是我新奇的创意和漂亮的图画。偶尔画上几幅画,同学们都会围着我。夸我画的真好。我每次写的日记,作文,总会被老师用红笔画出许多好句,评上许多A,时不时还会被老师在同学们面前当范文来读。在家里,我自己的鞋子再也不用麻烦妈妈洗,每次我都会认认真真地刷了个干干净净。在外面吃饭时,爸爸妈妈都会在那些叔叔阿姨们面前,满面春风地夸我,那些阿姨就会对自己的.孩子说:“你得向姐姐好好学习啊!”我听了,一股掩饰不住的甜蜜。看来,我真该向那些不懂事的年级告别了。

  十 二岁以后的我,将为了以后的梦想更加努力拼搏。要成为大家眼中更认可的我。

  自传的作文 篇7

  本人,姓张名颖,无字号,女生,13岁初中生一枚。一名普普通通的良民,但十多年的生活却充满“艰险”。

  三岁那年,我险遭“电击”。那次看到插线板,我好奇心大起。看形状,恰似我放布娃姓的盒子,平常父母又总不让我接近它,于是我决定上前研究一番。当时爸爸不在家,妈妈在厨房;恰好插线板突然有些漏电;又正好,我的手放了上去。据我妈讲述,我那时是“哇哇大哭”,举着手指给妈妈看,说“那个东西会咬人”。丢人,实在是丢人!

  六岁那年,我在外婆家又险遭“火灾”。外婆家偏农村,家里用来取暖的是火炉。当时是晚上,妈妈和外婆等一众亲人坐在外面的小棚子里烤红薯吃,我呆着无聊,于是准备进屋看电视。

  然后摸索着,摸索着,不知怎的,愣是没看到前面的火堆,一不小心被绊倒了。幸好我机灵,将身子往右撇才没有摔到火堆里。不过,衣服确实被烧糊了一大块。自那以后我是再也不敢走夜路了。真可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十一岁那年,那次数学考试好像挺简单,草草做完,忽地站了起来,大手一挥,试卷一交,颇有“指点江山”之意。但很可惜的是,我最后被打了,原因是单位没写。那只手,疼了三节课。从此每次考试再不敢马虎大意,从来都是小心翼翼地,做一题检查一题,生怕又栽在了哪个小细节上。

  今年我13岁了,似乎同以前无甚区别,仍然是那个大大咧咧的女孩。但我觉得,随着年岁的.增加,担负的重任更多了,懂得的事情也更多了,同以前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小变化的吧。

  自传的作文 篇8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3年到5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

  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和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6个月,就像天空中的流星一样——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1千克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1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千克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俥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自传的作文 篇9

  嗨,大家好,我就是那个在全世界引起轰动的体育项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足球。

  咳咳,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足球,于2000多年前战国时期在齐国都城临淄被人类给创造出来。当时的我被称为“鞠”。我用皮革做外套,肚子里塞满鬃毛之类的东西。我可以帮助士兵们强身健体和提高战斗力,所以古时候的士兵们都很喜欢我。

  唐代是我的昌盛时期。当时已经用往我身体里灌气来代替了往我肚子里塞鬃毛,设备器材方面也逐渐完善起来。不但男子爱踢我,女子也开始踢我,并且传到了日本。宋朝时,出现了称为“香云社”的球会组织。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发明和用我参加比赛的国家。

  现代的我兴起于英国。英国人之间流传着一个故事:公元1042年前后,丹麦人入侵英格兰。有一天,一个英国士兵在清理战场的.时候,突然挖出了一个丹麦人的头骨,他想到自己的祖国被侵略的情景,变一边使劲地踢头骨一边不停地咒骂:“该死的侵略者!”他的这个举动带动了不少人,于是旁人也自动加入了这个行列。随着时代的变化,我由一个头骨变成了今天黑白相间的足球。

  不瞒你说,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挺伟大的,不是我自恋,而是事实。不信的话你想想,没有我,哪来的贝克汗姆,哪来的香蕉球?没有我,哪来的罗纳尔多呢?……没有我,他们怎么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呢?

  “咦?足球呢,足球哪去了?没有足球我们还怎么比赛啊

  自传的作文 篇10

  “吭,吭……”池塘里传来一阵阵咳嗽声,此起彼伏,像在比赛似的。因为我和我的同伴们都已经得了一种怪病,大部分已经奄奄一息,有的则早已命归西天。

  记得几年前,这儿本是一个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的池塘,它就坐落在村子的中央。每天清晨,会有几个漂亮的姑娘来池塘边照镜子。每到傍晚,就会有许多大娘大婶来池塘边洗衣服。每到夏天,总会有几位男孩子光着身子来到河边,在我们的领地上欢快地戏水。闲暇时,还会有几位老人来池塘边钓鱼。而我,则每天和几个同伴们在池塘中无忧无虑地游来游去,聆听着岸上的阵阵笑声和谈话声,这真是一种神仙般的日子。

  “啪——”直到有一天,一块八爪鱼一样的东西砸在了我姐妹头上,我的一个同伴当场死亡。“呜呜呜,呜呜呜……”我和伙伴们泣不成声。从这之后,偷袭之物像一阵阵流星雨似的从天而降,有小孩乱扔的垃圾袋和废旧玩具,有大人们扫出的家庭垃圾,也有一些废水污水。渐渐地,渐渐地,湖水不再清澈,不再美丽。水面上漂浮着一片片垃圾,水的味道也越来越差,还散发着一阵阵难闻的臭味。为什么呀,人们,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们的家园呀?我们十分纳闷。

  有一天,一位农夫背着杀虫工具,拎着农药瓶到这儿来,我和同伴们连忙四散逃离。

  “老兄,到这儿来稀释农药不太好吧,会把水弄脏的。”另一位农夫好心劝他。

  “没关系的,反正现在家家户户都装了自来水,没人会到这儿来用水的。你看,这么脏的水,连洗个脚都没人会来。”这位农夫不以为然地回答。

  哦,原来是有了自来水的`缘故。我终于明白了人们的态度会来个180度大转弯了。这不是过河拆桥嘛,咱鱼也要活命哪!你们有自来水,我们可是没有后路可退呀!看来真是鱼命难保了。

  由于适应不了这样的改变,我和小伙伴们开始变得呼吸困难,双眼红肿,全身发痒。我们想逃离这个地方,可是往常通向外面的那条小水沟早就给垃圾堵住了,之后就没见有人来疏通过,看来这儿已经成了一塘死水了。这时,我不禁想念起从前的生活来:虽然我们不太喜欢洗衣粉和肥皂水的味道,每次洗衣服时我们都逃得远远的,但是也不至于得这种怪病。老人们来钓鱼时,虽然也有一些愚蠢的同伴们上当,但是大多数还是吃得放心,睡得安稳的……所以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有规律的、快乐无比的生活。可是现在,这美好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

  突然,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变轻了,不再向前游动,一张一合的嘴巴也停止了运动。慢慢地,慢慢地,我浮上了水面。接着,我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水面,向空中飞升。我这是要去天堂了吗?可是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还是非常想念从前的家园: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

  自传的作文 篇11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一个普通的书包。

  当我被主人带回家的那一天,那一刻,就证明我重新拥有了利用的价值。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我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呢?

  主人十分喜欢我,常常拿着我问别人:“你看这个书包好不好看?”她将我弄得干干净净,每一件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从不将我乱丢乱放。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被装了第一片纸屑,染了第一滴笔水,书本的摆放开始随意起来,笔也抛弃了笔袋,在我的.“空间”不断飞舞,我的里里外外逐渐变得脏乱不堪起来。

  “我想我该换一个书包了。”“你看他脏成什么样子了。”“这样脏的书包有什么用呢?”我的主人他常这样说。

  但是我宁可希望这不是真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对吗?

  可是该来的一天总来得这样的快……

  直到主人买回了一个新的书包。“这个书包比原来那个要好的多,我想我不再需要那个破烂的书包了。”从那天开始,我被我就被遗弃在了一个仓库,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

  主人不再需要我了,果然,还是我不够好吧?我想我再也不会见到主人了吧?

  命运的齿轮转动,我和同伴们一样,谁都没能逃过被抛弃的结局,无一例外……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取代我的新书包,被扔到了我的旁边。“它太旧了,我已经不再需要它了,瞧我的新书包!”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和同伴们一样,我没能逃过被抛弃的命运。

  自传的作文 篇12

  我的名字叫孔雀,我的身高有90公分左右,体重大概5公斤左右吧。我头顶上的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艳丽夺目,就像国王头戴的'皇冠一样。我的胆子比较小,每当听到有异常的声响时,我就会展开翅膀飞到旁边的灌木丛里,睁大蓝宝石般的眼睛左顾右朌。我特别喜欢人们赞美我,每当有小朋友们夸奖我时,我就会展开尾部扇子般五颜六色的羽毛,向大家炫耀自己美丽的花衣裳。这就是人们俗称的“孔雀开屏”吧!

  我的羽毛丰满、两腿健壮有力、弹跳很好,就好像是一名跳高健将。走起路来,姿态也是优美、高雅。我的粮食是植物和种子和根茎,昆虫和小动物也是我最美味的美食。我天性好动,每天总是走来走去,像是一个顽皮、好动的孩子。

  我们被视为“百鸟之王”,是最美丽的观赏鸟,是吉祥、善良、美丽、华贵的象征。有特殊的观赏价值,羽毛也可以用来制作各种各样的工艺品。

  我喜阴怕雨,喜欢阴凉的天气。天气炎热、气温高时,我就很少活动。下雨天,运动场上积水,并且卫生条件不好时,发病率就高。

  这就是我,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我吗?

  自传的作文 篇13

  我是地球,是太阳系中的一员,我每天都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有很多的“孩子”,我把一切都无私地给了他们,不求任何的回报。因为我的自转产生了昼夜交替,让我的“孩子们”有了工作和休息的时间,使他们劳逸结合;而我的公转产生了四季,让“孩子们”能感受到春的温暖,夏的炎热,秋的凉爽,冬的白雪皑皑……

  早晨,我洗漱完毕,便去宇宙里闲逛。水星见到我,向我打招呼,我们在一起讲讲昨天的趣事;火星见到我,告诉我,他很羡慕我,整天自由自在的;木星见到我,又与我聊聊家常,然后,我又遇到了天王星、海王星……

  傍晚6:00,我化身成一名美食家,去品尝“孩子们”做出来的美食。我先去了一家火锅店,品尝了又辣又香的牛肉;然后,我去了一家烧烤店,品尝了“臭名远扬”的臭豆腐;我还去了面馆、湘菜馆……最后吃下一碗香飘千里的过桥米线,我心满意足地去到“东方明珠”的塔尖,看到我的“孩子们”茁壮成长,我开心、幸福的笑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但是,他们也乱砍滥伐、排放污水和废气等有害物质,使我的`身体虚弱了,我被“孩子们”折磨得不成样儿了。于是,我又化身成一个病人,来到“孩子们”的医院看病,在心内科,医生告诉我:我的血管严重堵塞,需要做手术,如果再不及时清理,就会发生心梗,导致死亡!在外科,医生看见我受伤的肌肤,都为我受到这样的伤害而惊愕,不忍直视!

  人类,我的“孩子”,快醒醒吧!你们以为“虐待”我以后可以移居第二个星球吗?不可能,因为在四十万亿千米内,是不可能有“第二个地球”的!希望你们早点醒悟,珍惜现在仅存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自传的作文 篇14

  阵阵轻柔的微风掠过身旁,卷起多姿的花瓣,夹杂着沁人的泥土香,抚慰我残缺的心灵,填补我内心的空缺。

  ——题记

  一缕缕柔光升腾在朦胧中,拨开笼罩在大地的面纱,一抹阳光穿过雾海,将光明带给可爱的人儿。当它洒向黑暗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充满了光亮、温暖。

  那时,我的名字叫陋习。是一个集万臭于一身的社会小青年,整天都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我的.生活似乎没有快乐,眼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刺眼。可那个时候,我认为一切都是想当然,依然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我最大的喜好莫过于免费“拿”东西,以为我是一个不爱花自己钱的“节俭”的“好”学生,所以为了给家人省钱,我就去干了这一箭双雕的事。果不其然,在尝到甜头后,我爱上了这种行为,后来自然而然成了一种习惯。有一次,我去香奈儿专卖店准备“拿”一瓶送给妈妈,不料想被他们发现并送到了派出所,在阴暗的看守所里度过了漫长难熬的一年。

  出狱后,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改掉了这个习惯,可后来,我的最大喜好演变成了“骑摩托”。每次吃完饭,约上几个和我有相同喜好的人骑上心爱的摩托车,将油门加到最大,驰骋在没人的公路上,张大嘴巴叫喊,享受因飙车带来的快感。家人和同学知道后,多次劝我改掉这个坏习惯,可我总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没过多久,我骑着摩托车一不小心撞到了树上,命虽然保住了,可腿却骨折了。

  经历了两次痛苦的磨难后,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坏习惯将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于是我开始一步一步改变自己,慢慢地我变得活泼、坚强、乐观、开朗。数月之后,我的名字不再是“陋习”,而是“美好”。

  我深信,生活因改变而精彩!陋习永去,美好永远……

  自传的作文 篇15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梁钦能,我今年12岁了,我现在是一名即将毕业,面临人生的第一个阶段——初中的六年级小学生。

  我有一张相对匀称的脸,白皙柔嫩的皮肤衬得我的小嘴愈发的红润,还有一对特别可爱,如蒲扇般的耳朵。

  刚会走路的那会儿,特别兴奋,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实上我只要走快了,便会像失了刹车的车子,亦或是无头苍蝇,到处乱钻,结果总是与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

  六岁时做过一件十分蠢的事,看着电视上有人把苹果种子埋在地里,然后生根发芽,最后竟长出了苹果。我心里想:如果我把鸡腿骨头种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的鸡腿。第二天我把啃干净的鸡腿骨头埋进了土里,每天一放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观察它的发育情况。一连几个月,终于我的好奇心大于耐心,就挖开了泥土。只见里面的骨头比原来的更小了,我以为被人摘走了鸡腿,最后还是母亲告诉我缘由,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级的我已经没那么傻了,开始变得成熟。我们正和六(1)班举行篮球友谊赛,我担任篮球队队长和后卫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这次比赛取得胜利。比赛开始,轮到我们的.中锋发球,中锋将球传给了我,我带着球直冲对方篮筐,我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赢得了两分。过了一会儿,对面的人故意把我们的前锋撞倒了,于是,我冲了上去,打那人一顿,最后我被罚出局了。

  拿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回味着我已过的十二个春秋!对白驹过隙的时间有了别样的体会。

  自传的作文 篇16

  大家好!你们应该都认识我,我就是人们喜爱的一种水果——梨。

  我们梨族的品种繁多,通常的品种是一种落叶乔木或灌木,极少数品种为常绿,属于被子植物纲蔷薇科苹果亚科。还有许多品种:雪花梨、鸭梨、苹果梨、香梨、酸梨等等。

  我们的颜色是丰富多彩的。虽然,我们不如蜜桃美丽,不像西瓜和哈密瓜那样身上有着花纹驳杂的线条,但是,我们梨家有浅黄色的水晶梨和雪花梨、金黄色的鸭梨、棕黄色的苹果梨、绿色的香梨,还有红色的酸梨,极少数品种竟然是紫红色的。

  我们还是营养丰富的水果,身体内含有充足的水分以及一些葡萄糖、蔗糖和维生素a、b、c、d、e,并能提供纤维素和钙、磷、铁、碘、钾等微量元素,还有一定量的蛋白质、脂肪、胡萝卜素、维生素b1、b2和苹果酸等。我们梨还能维持人们身体里的细胞健康,帮助器官排毒、净化机体、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把血中的钙质运送到骨骼,增强骨钙质。我们还有润肺清燥、止咳化痰、养血生肌的作用,降低血压、养阴清热的供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硬化的病人,经常喝梨水更是大有益处。现在的.空气污染比较严重,多吃我们可以改善呼吸系统和肺功能,保护肺部,避免让肺部收到空气中灰尘和烟尘的影响。

  快来和我交朋友吧!我们梨的品种繁多,有丰富多彩的颜色,营养丰富。想变得健康的你们还在等什么?快快来,品尝一下这天下的美味吧!

  自传的作文 篇17

  我的名字叫李木子,是双鱼座的女生,在2007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声啼哭,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期的我很调皮好动,总会没事找事给她增添许多麻烦,让大家围着我团团转。彼时,我对一些很有节奏的歌曲很感兴趣,每次听到这种音乐,身体就会不自觉地随之摇摆。

  一眨眼的工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期带到了幼儿期。

  幼儿时的我并不知道上幼儿园的`快乐。每天早上起床,为了不去上幼儿园,我每天都说自己肚子痛。妈妈好不容易把我送到了班级里……她前脚刚走,我就躺在地上哭,愣是耍赖不肯起来。经过老师的一番抚慰后,我才肯站起来。我这个人比较开朗活泼,大家都夸我性格好。不管多伤心,只要过一会儿,就把伤心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乐呵呵地与小伙伴们玩过家家的游戏。那个时候的我还真有点没心没肺,哈哈!

  转眼间,现在的我已经十四岁了。这些年,我真的变化了许多。

  记得初一上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新同学们都不太熟悉。但毕竟咱开朗嘛,黄老师刚排完座位,我就和后桌打招呼并互相认识。渐渐的,大家都熟悉起来,朋友当然也不断地增多。初一时,同学们都在打打闹闹,有些课堂也比较吵,但到了初二,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学习,上课也安静了许多,作业做得更认真了。

  上了初中后,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七年级上册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七十几分,盯着满是红叉的试卷,我有些懵圈。回到家后,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让我下次再努力。望着母亲那失望的眼神,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负她锁王。那时起,我回到家稍作休息,便会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也会认真复习。等到了下一次数学考试时,我考出了97分的好成绩。努力没有白费,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

  十四岁,还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瞬间。在今后,肯定还会有美好在等待着我;在今后,肯定还会有许多挫折在等待着我。我坚信:只要带着勇气,无所畏惧地走下去,我的传记将会更加精彩无限!

  自传的作文 篇18

  我是一只钢笔。一只橙色笔杆,蓝色墨水的钢笔,被摆放在文具店最显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们都被它们的小主人带走了,只剩我一只笔孤零零地站在柜台上。终于有一天,小主人出现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没犹豫,直截了当拿起我向收银台走去。此刻,我是多么的兴奋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着我未来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来写字,写完后她便爱惜地把我放进笔袋里……

  起先,主人还真是像我想的`一样,天天爱惜我。可主人的笔袋里都塞得满满的,我每天都被挤在一堆笔里。那些笔还笑话我:“哼,又是一个新来的家伙,看它能被用几天!”我定睛一看,它们都是半新不旧的笔。但是它们干嘛无缘无故地嘲讽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经做好准备,等着主人。可是,过了半晌都没有一点动静。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了。这时,笔袋被打开了,另外一只我没有见过的笔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其他的笔就又开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哈哈!这才几天它就没用了,看来它的下场比我们们还惨哪!”说完,它们又去教训那位“新人”了。我蜷缩在角落,悲愤地想着:唉,这喜新厌旧的人类怎么能这样呢?我每天辛苦地为你劳动着,你就这样对我吗?

  人类啊,不要再喜新厌旧了!钢笔也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要好好对待我们啊!

  自传的作文 篇19

  大家好,我叫汪汪,今年一周岁了。我是一只性格乐观开朗的小狗,穿着一身金黄色的衣裳,像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一双圆溜溜、黑宝石般的眼睛藏在长长的绒毛里,总会吸引来许多关注的目光。

  听主人说,我还有许多兄弟姐妹,他们在出生不久后都被送去了不同的人家。我从没见过他们,有时候脑海中会想象着他们的模样,说不定哪一天我们又会聚在一起呢!想到这儿,我就不由自主地哼起了歌,快乐了起来。我的快乐很简单。

  每年夏天,白日里骄阳似火,我喜欢躲进我的小木屋里纳凉,趴在凉爽的水泥地上,吐着舌头,偶尔一丝清凉的风拂过脸颊,我就觉得很满足。当傍晚热浪褪去的时候,我会跟在主人身后去田间河畔散步。偶尔会在路上遇见我的朋友们,我们会撒开了腿奔跑嬉戏。

  我还有一项特殊的本领,我的.鼻子就像气味探测仪,十分灵敏。记得有一次,主人在屋内吃肉。我在院子外面远远地就闻到了扑鼻的肉香味,摇着尾巴,赶紧迎上去等着主人能给我一片肉。

  我的世界很单纯、很多彩,我想充实快乐地生活下去!

  自传的作文 篇20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从一个只有51cm高的小婴儿长成了162cm的青春少年。回忆起儿时的一幕幕,经常会有很多难以忘怀的往事浮现在眼前……

  记得那一年,我只有两岁多,却把奶奶“弄丢了”!

  那天,我与奶奶缓缓走在珠江路的人行道上。我爱“不走寻常路”,在台阶上走上走下,奶奶则一直在人行道上。很快,奶奶拐入了一条林荫小道,我却没有跟上去,依然沿着台阶蹦上跳下。然后,然后……然后我就发现了一个颇为严重的问题!奶奶呢?奶奶哪儿去了?我只好沿着马路回家去了,一见到妈妈,我就冒出了一句当时无比经典的一句话:“妈妈,我把奶奶弄丢啦!”

  转眼间,我的幼年飞逝而去,迎面走来的是我的童年。

  草地上,我,欢快地跑着,笑着,像一直快乐的小麻雀。突然,伸着手臂学小麻雀飞行的我被绊了一下,瞬间摔了了个大跟头。可我没有哭闹,爬起来照样“飞行”。童年的我,快乐勇敢。

  在快乐中,我又走过了懵懂的童年,成长为一位稳重的少年。

  “鹏鹏,快点写作业!我知道你又在看书!”老妈的.“河东狮吼”从客厅中带着炽热的怒火传来,可却无法将我从《哈里·波特》的奇幻世界中拉出来。这是我家最常见的情景了。走入我的卧室,放眼看去,书架上,床头柜上,学习桌上,甚至床上,到处都是我的最爱,各种各样的图书,那是我的精神食粮。《猫头鹰王国》系列,《哈利波特》系列,《酷虫学校》系列……都是我的珍宝。整个暑假,我几乎疯狂地在书海中畅游。书带给了我快乐与感动,给了我知识与灵感,没有书的世界无法想象。

  这就是我,从幼年到少年,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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