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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再见时作文

时间:2022-11-18 15:07:32 小花 作文 我要投稿

我与再见时作文(精选2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与再见时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与再见时作文(精选27篇)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

  为什么等到离开,才会觉得美好?为什么知道离别,才发觉不舍?

  我4岁离开了故乡,一离开就有10年了,10年里从未再次踏过这片土地,我的根却还保留在这里。

  春天的虫鸟,在蛰伏了一冬后,在每个清晨唤醒熟睡的人们开始新的一天,忙忙碌碌的一天过去了,又在每个深夜敦促忙碌的人们准备新的梦。

  夏天的原野,绿油油一片好不惹人喜爱,那些老旧的田埂上还留着孩子们顶着烈日去捉虾钓鱼的足迹,那时候,小孩子们都成群结队,女孩子们在亭子里玩小女孩的小游戏,才不会给男生看呢,男生们可没有这个闲情,耷拉着小脸蛋,热的慌,上衣一脱,“走,抓鱼去”,好不热闹,回忆起来,就好像昨天才刚发生过一样。

  秋天的悲凉,女孩子们坐在枫树吊成的秋千上,男孩子们在满地落叶的金黄毯子上互相打闹,追赶,到了晚上,家家户户搬一把小板凳,老人们手持破扇子,不知道在那儿讲什么新鲜事呢,妇女们呢,那可真是有趣,边咀嚼着花生,还和旁边的妇女团谈天说地,里里外外的事情都能被她们说个遍,有时候,会有唱班子,唱几首小曲儿,小孩子们耷拉着脑袋,嘴里还哼着和唱班子一样的曲调,他心里准是乐呵呵的!

  冬天的白雪,陪伴着我们走过了童年,记得邻家大叔滚的雪球拼的的雪人,也记得天真烂漫的在雪地里打雪仗的岁月,抓一大把雪球,小手指冻得红彤彤的,外婆赶过来,安慰我们说:“这是冬宝宝亲吻了孩子们的手,等到了春天,准有好事!”孩子们听了乐呵呵的,哪还管什么痛呀,放开了心的玩,等到了家里,全身都脏兮兮的,新买的衣服都黏上了树枝,还义不容辞的和母亲说,这是冬宝宝的奖励,不懂了吧!大人们也只能哭笑不得的看着我们!冬天确实承载了我们太多对于故乡的记忆。

  在我家后院,有一条小巷,墙角石壁早已被苔痕斑驳的深深浅浅。在巷的尽头,一枝桃花从高大的院墙中顽皮的`探出了头,清风拂过,花雨漫天,一地香屑!空气中淡淡的散落着淡雅的香罄!半时梦境半是真!大人孩子都喜欢到这儿来,有时候孩子们会在里面题破罐子,以为自己当了足球明星似的,各个争先恐后。爷爷喜欢提着茶壶,一坐那就是一整天,好像在思虑什么,时间已经拂过了爷爷的面颊,长满了皱纹却依旧挡不住爷爷自身散发出的正气。落花飞雨,思念就好像定格在那个瞬间,好像又回到了过去,就好像在等待我,等待我的到来。

  故乡,我又回来,我似乎又闻到你的丰收的味道。田野里吹来的稻香,散发着暖暖的阳光的香气,又是一年的丰收。那在风中摇垂的饱满的稻谷,像害羞的小姑娘含着脸,娇滴滴的样子很是诱人。清清风拂过,一大片的稻田就像那浩瀚的大海上激起了一层层的波浪,起伏着向前漾开去了。阳光的味道,故乡的味道,久久地,久久地萦绕在我的心头。

  等待着夕阳,等待着时间,岁月流年的苦涩年华里,故乡是一朵不败的花,在光阴的枝头上久久绽放,永不凋谢。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

  人生总是充满离别与重逢的。机缘的再次相见,儿时的玩伴已是翩翩的少年,昔日的小径已经鲜花盛开,曾不爱读的书已然充满趣味……

  我心底的那条小溪,你在何方?

  再见这条小溪,已时隔七年之久。五一放假期间,爸妈带我来到乡下姑姑家。久别即将重逢,心中有说不出的激动。记忆中的那条小溪,我与你久违了。

  穿行在熟悉的乡村中,柔软的土路被坚硬的水泥路代替。村民们的小楼也一座座的在乡间盖起,曾经清幽静谧的乡道,如今也多了汽车来往的尘嚣,巨大的通讯电塔一座座拔地而起,如高耸的巨人,整齐严肃的站立守望着。

  脚步渐渐加快,我已无心观望这“现代化”的乡村,努力赶向记忆中的那条小溪,毕竟谁也无法抹去我对它的记忆。

  很多年前,在那条小溪中,两个幼稚的男孩,卷着裤脚,光着脚丫,在尽情的玩耍。脚下是清冽的`溪水,脚底踩着柔软的泥沙,时不时还有小鱼游过。两人在溪边摸螃蟹、龙虾。大些的男孩显然更熟练,总是先将发现的虾、蟹快速塞进手边的饮料瓶子里。“哥,你又欺负我。”来呀,你有本事和我抢吧。”两人赤脚在溪水中来来往往,一脚又一脚,嬉戏着,搅起溪中的细沙。两人玩累了歇脚后,便见片刻之间尘埃落定,那溪水依然清澈平静。那是小时候,表哥带我来到这里,这潺潺的绵延的溪水便流进了我心里。天是蓝的,草是绿的,鱼儿是活泼的……

  走了许久,小溪啊小溪,我终于见到你了!但注目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从头到脚泼了盆冷水。溪水不再明清如镜,显得十分浑浊,漂着些无家可归的垃圾袋、塑料瓶,溪边的那片柔软的湿沙,布满了瓦砾与玻璃渣,远远看到稀少的鱼儿的身影,一靠近,鱼儿便惊恐地销声敛迹。此等溪水,不要说嬉戏,就连洗手,怕都难以实现。溪边只剩几棵枯黄的老树,风吹过时“呜呜”的声响是小溪的悲鸣,令人心中发酸。

  我心底的那条小溪,你又在何方呢?

  社会的变迁,时代的发展,促使这个小村落也发展了,但小溪呢?七年后小溪早已面目全非。一路上来也曾见到各种工厂,向空中排放黑烟,向河中排放污水,这一幕幕触目惊心。这是人类发展的结果?这不仅是侵蚀着小溪,更是侵蚀着人类的故土!

  离开时,回头看看这熟悉又陌生的小溪,心中涌起的,不知是泪水还是愧疚。人类现代化发展进程是利害俱进的,它毁灭了我心底那一页美好而甜蜜的回忆。这又让我何处去寻那条记忆中的溪流?

  再见小溪,记忆尚存,却再也寻不回那片记忆。那些所谓的发展、利益,使人们忘却了敬畏自然,忘却了初心,摧毁的不止是这些曾经的净土,更是一代代人的童年美好的回忆。

  放手吧!人类该适可而止,饶了这一方净土,饶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不要亲手磨灭我们心底最珍贵的记忆。我现在只能默默祈祷:有一天,当我回来时,我能重新寻回流淌在我心底的那条“小溪”。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3

  爷爷的院子里种了棵桑葚。

  茂密的绿叶中点缀着绿的、红的、紫的、黑的桑葚,像是七彩的精灵躲在树叶里纳凉。

  那时父母把我寄放在爷爷家。每当我经过那桑葚树时,都不禁驻足。我总是仰着头不停地咽着口水舔着嘴唇。爷爷的眼睛又是那么得尖,他拉来一张木板凳。尽管他两鬓早已飘雪,动作却依旧如同二十岁的小伙子,一蹬一踩一捞一抓便是一把黑的紫的的桑葚。他抱着一堆小精灵,羽然赚像我,看我一脸诚恳,便佯装着要吃掉的样子。我一急,边捏紧了我的小肉球不停地摇头只喊“桑葚”与“我要”。爷爷一把把我扛到他肩上,“走,带孙女去吃桑葚咯!”

  后来,父母在城里打下了一片天地,我便也随父母到城里去了。但我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对爷爷的桑葚朝思暮想。功夫不负有心人!某日,父亲突然给我提了一袋桑葚并嘱咐我要给爷爷打一通电话。电话里是爷爷的滔滔不绝与我的.安静。往后,爷爷只要一“丰收”便会寄给我一带桑葚。而我所要做的,就是在电话的另一端安静的聆听爷爷口中的“波涛汹涌”。

  在那个普通的星期六,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原本平静的早晨。父亲迅速跑去开门,良久才有了反应。“爸,下次您来可以直接按门铃。您怎么来了?”“我来看看你们,顺便带了点桑葚给孙女。不会麻烦你们的,明早我就走。”在一家人的劝告下,爷爷终于同意在我们家住上一段时间,但理由须是:照顾我。

  父母平时工作忙,大多都是我与爷爷独处。爷爷是个热情的人,每次我一人在书房里埋头苦干,他总会端一盘已经洗好的桑葚,并坐在我旁边问我东问我西。我有些不耐烦,便会随意打发一两句并顺带表示我很忙,他也很知趣,灰溜溜地跑了。偶尔上个厕所离开书房,总会看见爷爷靠在客厅的窗边,两只手背在后背,望着窗外“别致”的风景。我出于“孝心”,便问道爷爷:“爷爷您不看电视吗?”“不看了,窗外风景好看,再说电视这玩意儿我们农村人也不会用啊!”爷爷缓慢地转过身乐呵呵地对我说,脸上也犯起了红光。我点点头,便快速离开了。

  我喜欢吃饭时看电视,那是尤其喜欢看粤语剧。爷爷见我如此着迷,便也会端着碗坐在我身旁。他毕竟是个土生土长的湖南人,听粤语就跟听天书一样,于是就询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正看得如痴如醉,便草草一句。他又转向我父母,只见他们手里拿着一个极薄的长方体,手指不停地在上面滑动,估计是工作上的事,他也便不好打扰。最终,他只好悄悄地去厨房洗了盘是哪个是再端出来,拍了一下我的肩。我简单地说了句谢谢,又惹得爷爷脸上泛起红光。

  爷爷要回乡下了,说要回去给我种桑葚。往后的日子又回到了最初宁静,我一人呆在家。心中偶尔也不免泛起一丝悲凉。不知又是多久,父亲提了一袋桑葚回家,说是爷爷寄给我的。我打开一看,全是黑的紫的活泼的小精灵。

  又见桑葚,我激动万分,拿起袋子转向窗边,除了被风撩起的窗帘什么也没有了。

  “爸爸,我们回乡下把爷爷接回来吧!”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4

  都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不知我的“仇人”——小表妹这次来我家,又会给我多少难堪。

  姑妈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在京城恋爱,结婚,生女。小表妹自从生下来后,便开始接受各种优秀的教育。她虽然小我三岁,比我低几个年级,可各门功课都非常好,特别是英语和语文,真让我望尘莫及。这几年,每年春节回来,表妹都会给我难堪:一会儿检查我的作文,说我的字写得难看死了;一会儿考我的英语,说我的英语水平臭死了,还不及她的一个零头。

  更要命的是,自小在北京长大的表妹,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听起来简直是种享受。可我们这种乡野村夫,说话不掉泥巴就算好的了。每每我一开口,蹩脚的普通话就让表妹眉头紧皱,作呕吐状,真是气死人。

  春节时,表妹好像专门和我过不去似的`,整天都跟在我身边,只要我一开口,她就帮我纠正发音,啰啰唆唆的也不管有没有外人,真是把我的肺都快气炸了,弄得最后我都不敢讲话了。可表妹却美其名曰,说这也是为了我好,要不然去她家,和她的朋友玩,一准儿会被当作“外星人”。唉,真是烦死了。最后,我俩仿佛成了仇敌,不欢而散。

  今年五一小长假,正好“碰”上爷爷60大寿,表妹又要来我家了。这之前,表妹在QQ上给我留言说,要给我带来全套《哈利·波特》,让我充满期待。可一想到表妹那张“婆婆嘴”,一想到她对我的“刻薄”,我的心中又直发怵,真不知这一回表妹又会怎样“整”我。

  躲是躲不掉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小表妹,你来就来吧,谁怕谁!

  终于,姑妈一家回来了。早上去火车站接站的时候,小表妹笑成了一朵花,把包裹得整整齐齐的《哈利·波特》交给我,一口一个“表哥”,叫得我直起鸡皮疙瘩。她想干啥呢?

  一转眼,吃午饭了,大家高高兴兴,有说有笑。我正暗暗庆幸,因为表妹一个上午都没有找我的茬儿。谁知就在这时,坐在身边的表妹开口了:“我说表哥,你这吃相也太不文雅了,狼吞虎咽的,声响也大,一点儿也不绅士。”这话真是一下子戳到了我的痛处,为这吃相,妈妈不知批评了我多少次。我的脸一下燥热起来。本以为表妹会就此打住,谁知她又接着说:“表哥,我观察你一上午了,发现你连最起码的礼仪都不懂。这两天我要好好教教你礼仪知识……”原来,表妹最近正和她的同学探究中国的传统礼仪,准备写一篇论文,其中就有农村礼仪调查环节,我一上午成了她的观察对象了。唉,这让人情何以堪?

  接下来的两天,表妹不仅监督我的吃相,还给我讲解待人接物的常识,并和我一起探讨文言文中出现的一些礼仪,比如“揖”“跪”“拜”“拱手”等。你别说,还真让我学习了不少知识。在饭店吃寿宴的时候,表妹更是让我做她的帮手,对饭店服务员进行了一次礼仪知识调查。

  表妹又要回北京了,但这次再相见,我已不是那么讨厌她了。大城市的孩子,真的令人刮目相看。这或许就是城乡之间教育的差异吧。

  表妹,下次再见面时,你又会弄出什么新花样呢?我等着。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5

  枫叶的美,不在眼中,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在我的心上,永远生生不息。

  南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上南山红叶,我只感到亲切,也有难抑的惊奇。南山的红叶,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遥远的地方,来的十分有气魄。

  南山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拓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就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后是红的一统了,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

  但是,渐渐的,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惨月朔风中,一场风雪,席卷走了一树枫叶,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人生,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或许正是如此,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

  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既没有丝毫印象——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熄灭得太久了。

  突然记起它,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凭着幼时的记忆,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

  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却先看见一片落叶,乘着秋风,旋舞到跟前——是枫叶!我终于记起了它,秋风袭来,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

  啊,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啊,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啊,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啊,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

  我捻起那片枫叶,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我顺着叶脉。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那是成长的印记,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没有一丈宽的叶面,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粗糙而且突兀,我也受了震撼。

  眼前的那片红,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我看上去的那片红,是血与泪的交融。眼前的那枚枫叶,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饱经了数年的沧桑。

  我沿着它的边棱,轻轻抚摸,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来一阵微弱的呼喊,“孩子,你回来了,孩子……好久不见了。”

  我哽咽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只有牵挂的泪,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

  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更旺。我知道改变心态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

  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构成了无语,自然在天地间重逢,再见的欢畅曲。

  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越是习焉不察,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6

  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7

  小时候认为的苏轼,就仅是一位诗人。大不了就一袭长袍,或是长衫折扇,把酒问青天。一枝笔,写尽春花秋月。

  上了初中,我又重新“遇见”了他。我与他的相逢仅是一篇文章。文章上指出:“苏东坡的豪放,李清照的婉约,就占了宋朝大半个词坛。”东坡是怎样一种豪放呵?或是在豪放背后,有是怎样一种心境?我突然对苏轼又有了一种新的看法,便想再一次走近他。

  苏轼曾经被贬过四个洲,但他从不服输。每一次被贬,对他而言就是一个新的挑战。苏轼明明被贬,却又写词:“竹杖芒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对于这首词,康震老师曾这样评价:“东坡认为,人生在世,无非是两种天气,阴雨天或者是晴天。所以风雨本是常态,不必大惊小怪。无论如何,都不要被雨水影响了走路的态度。”是的,每一次失败对苏轼而言,都是爬起来从头再走的机会。到哪儿,此心安处,便是故乡。心安了,这日子也就安了。

  这和我印象中的东坡是大为不同的。记得第一次读东坡的词,便是“飘渺孤鸿影”。仅仅只是他的落寞与凄凉。浅意识便认为他是一个悲观的人。他再次相见后,却又是一个大反转。在我记忆中如此不同的一个人,带给我了一个极大的启示:评价一个人,不能只靠第一印象。

  苏轼也很开朗,有时甚至可以用网络流行语中的.“皮”来形容。他笑刘贡父的眉毛没了,竟说“大风起兮眉飞扬”。真的是一个活泼的人儿。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并不是“老夫聊发少年狂”所能包住的“狂”。正如林语堂先生生前所说:“苏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

  苏轼并不是“漂渺孤鸿影”的,他更多的则是“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放。以前的认为,那都是以前了。也许吧,每一次的相遇,都是有所不同的。我与东坡,便是一场心灵的重逢。把每一次的重逢当作缘分,每一次都用不同的眼光看待对方。人生就是这样。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8

  还记得关于理想的课堂作文吗?科学家、名侦探或者是宇宙英雄?当你站在现实的街头,面对父母渐渐苍老的面庞,面对高不可攀的房价,面对日复一日平凡的生活,是否也和我一样早已忘记了这个词?那些曾经慷慨激昂的理想,是被现实妥协了,还是被我们自己忽略了?

  十年之前,周杰伦仍是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创作小青年,张国荣还没有选择纵身一跃,王菲继《只爱陌生人》之后又发行了另一张经典之作《寓言》,孙燕姿发行了令人惊艳的首张专辑,十年之前没有超女和快男,没有李宇春和曾轶可……十年弹指一挥间,多少欢声笑语烟消云散,多少纯真爱情,已成唏嘘往事……

  如果青春是一场梦,那么站在能分割世界的桥,站在梦境与现实的边缘,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曾经呕心沥血山盟海誓的爱情,经过人潮兜兜转转,你是否仍牵得住TA的手?如果我们穿越时空,一朝醒来,是否躺在陌生人的床头?

  曾经我们可以骄傲的宣称自己比70后年轻,比90后成熟,而如今,面对而立之年的压力我们是否还能以轻松的态度看待生活?成家立业,成为家庭的栋梁,妻子和孩子的.靠山,80后正在经历人生成熟的阶段。准备好了吗?再见青春,再见我们的青涩年代,三十而立的80后们,我们正在迎来人生的金色年华。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9

  “哗啦”,什么东西仿佛被拉开,紧接着的是渐渐离去而越来越轻的脚步,我艰难地睁开眼,朦胧间看见一个离去的背影和留下的满室阳光。

  阳光如黄油般晕染了整个阳台,似乎散发出一种温暖而柔腻的香气。母亲正提着水壶给植物浇水,些许碎金般的阳光在她温柔的侧脸上跳跃、追逐着,给她岁年华老去的容颜镀上了一层美好的光泽。她轻垂着眉眼,目光柔和,倾斜着的水壶发出“嘶—”的声音,如银链子般的水流落入略显干燥的土壤,土壤霎时间变得深褐肥沃。我若有所思,母亲该是有一份精细的心情吧!目光下移,来到那盆植物上,微微一愣:这不是我曾种下的一粒大豆吗?只是没过几天便失了兴致,如今,它竟长成这样了?深褐的土壤里,一株浅绿的嫩芽冒出了身,茎细细弱弱的,但却努力撑起两片迎风起舞的绿叶。阳光亲吻着它,水滴滋润着它,母亲的手轻轻抚摸着它。我看见,在微风中,它仰着稚嫩的`面孔“咯咯“笑着。

  这样可爱的生命就此到来了吗?我微微惊讶,又十分羞愧。不曾给予它关心的我,让它只能困顿在黑暗干涩的泥土里,苦苦挣扎不得出;而给予它无限温情的母亲,让它这般欢喜地来到世上,笑声盈盈地享受着美好。

  是啊,春天因为给予了万物温情,万物才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而我也曾这样如春天般的给予过它关怀,可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愿意对它施舍一丝目光,不再日夜期盼它的成长了呢?

  我曾丢失了温情,从而丢失了春天的美景,却仍在自我的世界里毫不自知。今日今时,这迎风笑着的生命不正是那响亮的一巴掌,让我从黑暗的梦靥里惊醒吗!

  生命如此脆弱,又如此绚丽耀眼,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像春天般,怀有一份精细的心思,给予生命全部的温情,如此而已。

  我相信,在这与生命、与温情、与春天的一次久别重逢里,我找到了那份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0

  什么东西都需要细细地品尝,微不足道的东西或许存在着深刻的哲理。在我儿时,春天在我的印象中并不怎么深刻,认为它单单只是一个季节,没有任何值得品尝的地方。

  但在我现在心中看来,“春天”这个名词已经彻底变了样。

  在我懂事时,我便再遇了春天。“春天”是一个美好的季节,和煦的春光,温和的'春风,以及透人心脾春天的空气,这些来源于春天独有的东西,无一让我感到美好,心情顿时清爽。

  春天还有许多贡人们观赏的大自然风光,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碧绿的湖水让一阵风徐徐地吹过,泛起淡淡的涟漪,桃树上长满了盛开的桃花,每朵桃花泛着红晕,像小女孩害羞的脸庞,一片青青的草坪偶有几人坐着聊天,几个孩子高兴地放着风筝,满脸笑容。呈现出一幅欣欣向荣,和谐的景象。

  春天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

  春天是孕育新生的根本,是幸福的开始,美好的开端。

  春天仿佛是一位成熟的母亲,无私地为自己的“儿女”增添绚丽的色彩,它更像是一位慈善家,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清新,让我们始终生活在一个美丽多姿的世界里。

  我爱春天,更爱春天哺育出来的多姿绚丽的世界。很快,我又会再见到春天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1

  为什么等到离开,才会觉得美好?为什么知道离别,才发觉不舍?

  我4岁离开了故乡,一离开就有10年了,10年里从未再次踏过这片土地,我的根却还保留在这里。

  春天的虫鸟,在蛰伏了一冬后,在每个清晨唤醒熟睡的人们开始新的一天,忙忙碌碌的一天过去了,又在每个深夜敦促忙碌的人们准备新的梦。

  夏天的原野,绿油油一片好不惹人喜爱,那些老旧的田埂上还留着孩子们顶着烈日去捉虾钓鱼的足迹,那时候,小孩子们都成群结队,女孩子们在亭子里玩小女孩的小游戏,才不会给男生看呢,男生们可没有这个闲情,耷拉着小脸蛋,热的慌,上衣一脱,“走,抓鱼去”,好不热闹,回忆起来,就好像昨天才刚发生过一样。

  秋天的悲凉,女孩子们坐在枫树吊成的秋千上,男孩子们在满地落叶的金黄毯子上互相打闹,追赶,到了晚上,家家户户搬一把小板凳,老人们手持破扇子,不知道在那儿讲什么新鲜事呢,妇女们呢,那可真是有趣,边咀嚼着花生,还和旁边的妇女团谈天说地,里里外外的事情都能被她们说个遍,有时候,会有唱班子,唱几首小曲儿,小孩子们耷拉着脑袋,嘴里还哼着和唱班子一样的曲调,他心里准是乐呵呵的!

  冬天的白雪,陪伴着我们走过了童年,记得邻家大叔滚的雪球拼的的雪人,也记得天真烂漫的在雪地里打雪仗的岁月,抓一大把雪球,小手指冻得红彤彤的,外婆赶过来,安慰我们说:“这是冬宝宝亲吻了孩子们的手,等到了春天,准有好事!”孩子们听了乐呵呵的,哪还管什么痛呀,放开了心的玩,等到了家里,全身都脏兮兮的,新买的衣服都黏上了树枝,还义不容辞的和母亲说,这是冬宝宝的奖励,不懂了吧!大人们也只能哭笑不得的看着我们!冬天确实承载了我们太多对于故乡的记忆。

  在我家后院,有一条小巷,墙角石壁早已被苔痕斑驳的深深浅浅。在巷的尽头,一枝桃花从高大的院墙中顽皮的探出了头,清风拂过,花雨漫天,一地香屑!空气中淡淡的散落着淡雅的香罄!半时梦境半是真!大人孩子都喜欢到这儿来,有时候孩子们会在里面题破罐子,以为自己当了足球明星似的,各个争先恐后。爷爷喜欢提着茶壶,一坐那就是一整天,好像在思虑什么,时间已经拂过了爷爷的面颊,长满了皱纹却依旧挡不住爷爷自身散发出的正气。落花飞雨,思念就好像定格在那个瞬间,好像又回到了过去,就好像在等待我,等待我的到来。

  故乡,我又回来,我似乎又闻到你的丰收的味道。田野里吹来的`稻香,散发着暖暖的阳光的香气,又是一年的丰收。那在风中摇垂的饱满的稻谷,像害羞的小姑娘含着脸,娇滴滴的样子很是诱人。清清风拂过,一大片的稻田就像那浩瀚的大海上激起了一层层的波浪,起伏着向前漾开去了。阳光的味道,故乡的味道,久久地,久久地萦绕在我的心头。

  等待着夕阳,等待着时间,岁月流年的苦涩年华里,故乡是一朵不败的花,在光阴的枝头上久久绽放,永不凋谢。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2

  时光如白驹过隙般远去,逝去的是光阴,留下的是阅历。同一本书,在人生不同的时间段看到,感觉也会有所不同。这种感觉与品尝早已珍藏多年的美酒不同,倒是更像懂事之后再去翻看自己的玻璃珠子竟看到一颗珍珠,带着些自豪与欢喜。

  好书须常读,每读有新感。这是我最崇尚的读书方法,然而多年前的我却还是个孩子,读书只凭兴趣,若是有趣就读上几遍,若是没兴趣便是怎么也不肯读的。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按老师的要求买了《城南旧事》,我对其也确实兴趣颇浓,飞似的看完了整本书,虽然脑子装了些东西进去,但是却只能说是看了一遍。但那时少不更事,自豪地认为自己这就是读过这本书了。可是不久,我对它失去了兴趣,它便被我冷落起来,孤零零地躺在墙角,渐渐蒙尘。

  上初中后,学林海音的《爸爸的花落了》,是选自《城南旧事》的,那时的我看到这儿颇为兴奋,难免存了些卖弄的心思,老师问大家谁读过这本书,我高高举起了手。老师便请我来讲讲这本书的'大概,我一下子有些懵了。要让我说情节是没问题,我记得,可是乍一下让我说个完整明白,却是着实难倒我了。我涨红了脸,结结巴巴说出些连我自己都听不明白的东西,老师温和地笑笑,挥挥手让我坐下,自己讲起了情节。老师娓娓道来,我红着脸认真聆听,突然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读懂过这本书,甚至连最最浅显的暗示都未曾看出。

  回到家,第一件事便是翻出书拂去上面的灰尘仔细看了起来,不同于第一次的敷衍和只看情节,这一次我更关注的是其中所包含的思想感情和文学内涵。我才发现,这本书的妙处;我才发现,最开始将它冷落的我是多么见识短浅。时隔三年,我将这本书从布满灰尘的墙角刨出,与之相见,与之相知,与之相伴。

  看书时刹那间的灵感像一道惊雷劈向心空,回响阵阵,我才明白,什么叫做读书。读,心思溺入言论,一去不复返,便为读。三年后的相见,让我知道自己的藏品中也有被沙子盖住的珍珠,是《城南旧事》让我明白读书的真正含义,是它,让我对书的理解上升了一个档次。

  与书再见,因书有感,与书相伴。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3

  最近,天凉了,夜冷了,我想冬天是时候已经到了。

  早晨,天还没完全亮,学校里的小草都覆盖上了一层薄薄得冰霜。伸手一碰,好冰好凉好冷。

  走在校园里,冷风呼啸,尤其是在早晨,见学生们个个冻得都打哆嗦,连手都不想从衣兜里伸出来。我也是这样,和朋友们打打闹闹,蹦蹦跳跳,开心的不得了,不一会身上就暖了。看,太阳出来了,不过冬日里的阳光也没多么暖。

  走进教室,打一杯热水,于是,就开始了一天的学习,个个忙得不亦乐乎。下课,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下去溜达一圈,外面,好冷好冷。我问我的朋友们,冷吗,她们异口同声地答道,冷,很冷。我想说,即使天再冷,我也会陪在你们身边。我的朋友们对我很好,她们把我当闺蜜当好朋友。我又何尝不是如此,有时候,我感觉她们就是我的姐姐。不仅是因为她们年龄的确比我大那么一点点,更多的是因为她们就像姐姐一样教会我很多东西,会经常告诉我一些道理,像姐姐一样关心我,我想,即使冬天再冷,有她们陪在我的身边,就够了。心暖了,身也就暖了。

  我的朋友们总是很关心我,这使我时常还有一些小感动。一杯白开水的关心,一句贴切的问候,常常使我倍受感动。她们对我的好,我知道。初中,有她们陪伴,我很幸福。

  当然,除了朋友外也有许多关心我的人。感谢,初中有你们相伴,足够了。

  即使冬天再冷,心也是暖的'。

  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春,没有夏的严酷,更没有冬的严寒。

  春,一个美丽的季节。即使冬天再冷,也会过去。春,始终要来的。

  春,万物之始。春,寓意着希望,不知怎的,突然联想到了学习。春,告诉我希望,大概是让我好好学习吧!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有希望,就有可能成功。

  春,谢谢你。春,令人醒悟。春,给人希望。我想,我懂了。

  春,让风吹散了蒲公英的思绪,把它的希望带到了远方;在那里,梦想有了生命力;在那里,渴望变得坚强。每一个执着的人啊,去奋斗吧!为了路上的远方!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4

  故乡,是每一个人都割舍不下的情感。相信很多成年的远离家乡的读者都深有感触。那些远离家乡的游子,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一丝思乡的情感。下面这篇我与故乡再见时,更是道出了无数游子的心声!

  在家待了四十天,整整四十天。是最近这几年在家待的时间最长的一次了,这四十在家很忙很累。家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情,让自己心里有种特别的感觉,这是在以前从来都没有的。

  快要走了,还在店里帮忙。天气很热,从一到家就一直这样,没有变过。下午休息的时候,睡了一小会儿,还不到半个小时,就醒了。被自己惊醒的,发现自己流泪了。怎么会这样?快要离开家了,怎么会这样的舍不得。以前从来不会的,也从来没有过。对于家,我一直是处于特别讨厌的态度。这次流泪惊醒,让自己感到特别的奇怪。

  真的是由于对家庭的责任和社会的责任而产生的吗?很有可能。这次回家,不管是从行动上,还是语文上,都表现出了很浓厚的责任感。只要是有时间,基本上都在店里帮忙,能帮上父母的一定帮。给弟弟妹妹们讲各种大道理的核心也变成了责任感的问题。真的很奇怪,这次回家的自己怎么变了一个人似的。好像突然间长大了,懂事了,还特别特别的懂事,特别特别的负责任。

  可能是真的自己大了,感觉到了家庭的重担应该由自己扛起了。真应该像一个男人一样,去为家庭考虑,为家庭付出了。虽然自己还得继续上学,但是这样的一份责任却是深深地印在了自己的脑海,生根发芽了。这样的一种转变,是由一个孩子变成一个家庭主力的转变。而这个转变却让自己对故乡的看法也产生了变化,我是那样的讨厌它,正是因为讨厌它才会考出去的.。而现在却对它是如此的留恋,真的,是那样的留恋。

  可是,我就要走了,真的要走了。我还要继续我的学业,不可能待在故乡。不可能天天都见到父母亲人,只能是抹掉眼泪,抬起头,继续自己的征程。对于曾经的承诺,不顾一切地往外走,自己是一直铭记在心的。永远也不敢忘记,即使是现在这样,也是不敢忘记。走,还是得走。现在的自己,远远没有达到理想世界的自己,而仅仅是在路上,在路上。前面的路还有很多需要自己一点一点的去走,很多努力还要自己一点一点的去积累。还是得走,不能停留。

  跟妈妈说了,过年可能不回家了。可妈妈还是希望自己回去,即使是过完年,有时间还是回家一趟。妈妈说的很含蓄,特别特别的含蓄。生怕我会不答应一样。对于妈妈的心,我是了解的。满口答应着,可是真正能不能回家,还是一个未知数。心里还是想着,一定能回家。小表弟是希望我回家,因为这样才有人陪他玩。小孩子的承诺是那样的真诚,没有父母的沉重,却饱含了期望。这样的心意实在不忍心去伤害。

  说到过年,不得不说一下我亲爱的。一个人出门在外,很长时间不见面,特别特别的想,每天每天的思念。这样的日子特别的难过。过年去她家,也是为了能见一面,能接个吻,能拥抱一下。以解相思之苦,思念之累。宝贝的心意与彼此的思念,怎么也不可能不去做。所以过年这个特别的时间里,我有许多的事情要做,还要做好。让所有的人都开心,对我的期望都能得到满足。

  说了这么多过年时的期望,还是回到现在,现在是我要走了,我要离开我的故乡了。这个曾经让我讨厌,让我感到难过,现在却让我有点点留恋,有点点难以割舍的故乡。现在面对它,我真的说不出什么来,而只是静静地与它对视,然后默默地离开吧。再见了,我的故乡!对你的感觉变得这样的微妙,这样的让人难以琢磨。感觉像是谁欠了谁的,又感觉似乎有种莫明的情愫。这样的感觉特别的难以描述,更加难以说明。就让这份感情,慢慢地沉淀吧,或许某一天,它会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再见了,我的故乡!我依然要完成我的使命,不断向前走,不断向高处飞翔。我依然要去做我应该做的事情,为家族树立榜样,为人生创造辉煌。我要走了,走得可能不是特别的潇洒,走得可能不是特别的有风度。但我还是走了,步履坚定,神色淡然,挺胸抬头,勇往直前。相信未来一切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好的归宿。再见了,我的故乡!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5

  我与外婆再见时昨晚梦里,我再一次见到了外婆。她还是穿着那件蓝布衣服,脚上还是穿着她自己做的布鞋,特别显眼的是,她头上包着的还是那张丝帕。满脸皱纹,两只眼睛暗淡无光,凹进眼眶里去了。我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了。我赶紧伸手去扶她坐好,谁知她一下子不见了,原来只是南柯一梦。

  我的外婆是毕节乡下地地道道的穷苦农民,她和外公用他们勤劳的双手,整年在土地上忙碌,靠一点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外婆有9个子女,两男七女。居然把他们都抚养成人了。其中的艰难困苦是可想而知的。真正是恨不得把一张钱分成两半来用……艰难困苦的生活,使得外婆落下了一身的病。外婆很关心我。小时候我去过几次外婆家。

  只要一到毕节城,她就打电话问候我们,叫我们路上小心点,她在家里做好饭菜等我们。到了外婆家,外婆添饭,夹菜给我们吃。在和外婆相处的一段时间里,她教会我玩许多游戏。如:老鹰捉小鸡、躲猫猫等。那时候我家住在乡下,和姨妈家紧挨着。

  因为外婆有病,所以从不走远处。可外婆因为惦记着妈妈和姨妈,所以不怕晕车,不怕三百公里的艰辛路程,跑跑停停,停停跑跑,终于来了。一来,就玩了大半年。难怪生活优裕的五姨妈说:“妈从不去哪家玩,这回居然在你们家玩了大半年。”后来我家和姨妈家搬到贵阳来,还有一个姨妈也到贵阳来打工,和我们住得很近。爸爸妈妈姨爹姨妈开着自己的车去接过两次外婆。

  第一次到了距外婆家六十里的青长,外婆晕车,就把外婆送回去了,只好接外公一个人来玩。第二次去接外婆,可到了青长,外婆又晕车了,还很严重,只好把她又送回去。由于病情严重,还住了院,最后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人活不了多久了,快去和她说说话吧。得知这个消息后,爸爸妈妈和两个姨妈带着我和哥哥姐姐连夜赶回毕节老家。

  我们到医院时,外婆已经走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外公和其它姨妈们不停的哭。妈妈和两个姨妈看了外婆后,跑到外婆身边也哭了起来。就这样,外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亲爱的外婆,我家和姨妈家都不像以前那样艰难困苦了,姨妈家修起了两层楼的宽大的房屋,我家也在贵阳买起了房子,我们的生活比起过去,真是天壤之别。可是我们却没能把你接到贵阳安享晚年,而你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要想见到你,只能在梦中了。

  外婆,你安息吧!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6

  再见,不是分别。虽有苦涩,但正因如此,才会有相见时的那份?喜悦。

  在难得的假期,随着父亲,踏上返回老家——南京的旅程。

  迷迷糊糊间打了个盹,在回过神来时,车已在小道中盘旋,终于到了那已有些年代的老小区。那矮小的房屋,与周围的大厦格格不入,所幸有过改造,不至于破败。路边的空地上种着青菜、葱、小蒜之类的菜,倒给这片土地带来了一丝田园气息。

  上了楼,按了数次门铃。里面终于传出了熟悉的声音。门开了,在次见到了那个矮小的身影。“快进来呀!”那个年迈的女人爬满皱纹的眼角舒展开来,她拉着我的.手,招呼着我进门。然后又“踏踏踏”地奔向了阳台。坐在小板凳上,忙活起择菜来。

  因为不会择菜,当然也帮不上什么忙,但还是搬了一张凳子,坐在她身边。就静静地看着她。

  阳台上的光线很好。温和的阳光与微风钻过纱窗上的小缝,轻柔地落了下来。她花白的头发沐着光,风为她拂去额角的汗珠。一切的一切,都想计划好的那样,平静而又美好。

  “刺啦~”新鲜的青菜被倒入锅中,升腾起的炊烟被“轰隆隆”吸走,锅铲叮叮当当地碰撞,奏出清脆的歌,油盐与菜香混合……终于开饭了。这一顿吃得格外香甜。很奇怪,明明是很普通的味道。为何让人欲罢不能。

  相处的时间很短,虽然她一再说吃了晚饭再走,但因下午还有其他的安排,不得不说再见。汽车慢悠悠地在小道中绕着,她就慢悠悠地跟在窗边,就要出小区了,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对着窗外大喊:“奶奶!”那个矮小的身影轻轻应了一声,然后立在那,挥着手。

  渐渐驶远,那位历经了风霜的女人,那小小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如这座老小区一般,消失在周围的大厦中。

  有时再见,不是分离。而是为了再次相见。人与人、心与心、情与情的再次相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7

  在我6岁那年,我与它第一次相遇,之后我在它的庇佑下,茁壮成长。

  我自以为不再相遇,但时隔两年,我想象着与我相识六年的小学门口,和小学门口那忘不了的小卖部。

  走在去小学的路上,那里的松树郁郁葱葱,回忆起我与同学在小路上散步,一起说说笑笑。

  我走进校门,一进门就有一条可以穿过操场和教室走廊。

  走进教学楼里,看到了教室里原本的破旧的木头桌子到现在的质量更好的塑料桌椅。

  我走到了我之前的班级门口,想象着当时那爽朗的读书声,也仿佛听见了老师的讲课声和课间那悄悄细语。回忆起那里的一切真让人难忘。

  走出教学楼,走到操场上,一阵微风吹过,就好像吹起了一条条鲜艳的红领巾。在那里有丰富多彩的童年回忆。在那里见证了我们友谊。

  走到新的篮球场旁边的'楼梯时,回忆起在楼梯上的欢声笑语。

  我漫步在着整个校园。看见那里的一草一木,就有一种不一样感觉而且是那么的熟悉。眼前就浮现出当时小学毕业时的那种眷恋之情。

  走出校园时,我仿佛听见那熟悉的下课铃声。

  如今在中学里,也发生了许多不一样的事情令我难忘。相信在二年之后,也会有很多值得留恋的地方。

  我与母校再见时,可以说有这巨大的改变,也是一层未变的。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8

  亲爱的朋友,很久不见了。不要怪我冷漠无情、喜新厌旧,而是一种叫分数的凶手和它的帮凶们——考试和作业逼迫我几乎要把你忘记,让你总是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默默无闻的搁置在书架上,默默不语。面对老师的孜孜教悔,面对妈妈苦口婆心的劝导,我别无选择,这其中的玄机,有谁能懂?有谁能说清?

  是因为妹妹闲来无事时念了篇文章,至今都记忆犹新。是季羡林季老写的一篇《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和梁衡老师写的《书与人的随想》。一刹那,我才猛然醒悟,原来我还是爱你的,我还是没有忘记你的。

  季老和梁衡老师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领域来写书,却共同表达了一个主题: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在书中,我们汲取的不仅仅是知识那么简单,还有精神,当你精神萎废时,随意拿一本书翻翻,用不着多看,仅仅是翻翻,你就能感到热血沸腾。

  于是我踮起脚尖,拿出一本《花田半亩》,蓝白相间的'封面上堆满了灰尘。我用手掸了掸灰尘。知道吗?我之所以不愿意放下你就是因为这厚厚的灰尘会使我们永远隔阂,尽管我最后还是妥协于妈妈强制的理由下。但是我今天终于拿到你,重新抚摸着你。我轻轻的闭上眼睛,用心的抚摸着你,好像所有感情都在这一刻全部逆溅出来,有它对我无情的不满,对我喜新厌旧的不屑,又有它为我重新拿起它的喜悦,又有它对我真诚歉意的感动…我勾了勾嘴角。我还没有忘记它,我爱它。

  亲爱的朋友,当我再一次拿起你,我想说:“我爱你。我们永远都会在一起,不分离。”我与书再见时。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9

  我和“春天”再见时

  “哗啦”,什么东西仿佛被拉开,紧接着的是渐渐离去而越来越轻的脚步,我艰难地睁开眼,朦胧间看见一个离去的背影和留下的满室阳光。

  阳光如黄油般晕染了整个阳台,似乎散发出一种温暖而柔腻的香气。母亲正提着水壶给植物浇水,些许碎金般的阳光在她温柔的侧脸上跳跃、追逐着,给她岁年华老去的容颜镀上了一层美好的光泽。她轻垂着眉眼,目光柔和,倾斜着的水壶发出“嘶—”的声音,如银链子般的水流落入略显干燥的土壤,土壤霎时间变得深褐肥沃。我若有所思,母亲该是有一份精细的心情吧!目光下移,来到那盆植物上,微微一愣:这不是我曾种下的一粒大豆吗?只是没过几天便失了兴致,如今,它竟长成这样了?深褐的土壤里,一株浅绿的嫩芽冒出了身,茎细细弱弱的,但却努力撑起两片迎风起舞的绿叶。阳光亲吻着它,水滴滋润着它,母亲的手轻轻抚摸着它。我看见,在微风中,它仰着稚嫩的'面孔“咯咯“笑着。

  这样可爱的生命就此到来了吗?我微微惊讶,又十分羞愧。不曾给予它关心的我,让它只能困顿在黑暗干涩的泥土里,苦苦挣扎不得出;而给予它无限温情的母亲,让它这般欢喜地来到世上,笑声盈盈地享受着美好。

  是啊,春天因为给予了万物温情,万物才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而我也曾这样如春天般的给予过它关怀,可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愿意对它施舍一丝目光,不再日夜期盼它的成长了呢?

  我曾丢失了温情,从而丢失了春天的美景,却仍在自我的世界里毫不自知。今日今时,这迎风笑着的生命不正是那响亮的一巴掌,让我从黑暗的梦靥里惊醒吗!

  生命如此脆弱,又如此绚丽耀眼,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像春天般,怀有一份精细的心思,给予生命全部的温情,如此而已。

  我相信,在这与生命、与温情、与春天的一次久别重逢里,我找到了那份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0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离开了我的故乡,离开了那个充满了我欢声笑语的地方,当我再一次回去的时候,它早已变了模样。

  看着那大变样的家乡,土墙早已变成了坚固的砖墙,墙上也画上了各种图案,无一不在告诉着我做人的道理。土路也铺上了柏油,变成了一条平坦而光滑的参天大道。而小学校门口的那一片空地也早已变得平坦光滑。并装上了篮球架,画上的三分线,成了一个小型的篮球场。篮球场周围都种上了小花和草,白的似雪,黄的似金,红的似火,还能看见几只蝴蝶和蜜蜂在花上跳舞,旁边几棵绿油油的树也成了陪衬,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再往前面走,我转弯进了一个小巷子,走到尽头,翻过一面低矮的土墙,就到了我和我的伙伴们的天堂——我们曾经的秘密基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还是老样子,一点也没变,一颗怎么也爬不上去的大杏树,死去的樱桃树残留的枝桠,一片土质疏松的菜地,还有一枝已经干枯了的爬山虎……

  看到这里的`一切,我不由得轻轻一笑,我想起来我和我的同伴们在这里发生的过的一切,记得那时我们年少轻狂,吹下牛皮说要爬上那棵树,可每次都是以失败落幕,记得那时我们为了那棵快要死的樱桃树,费尽心思给它以生命,终于让它再次复活,记得那片寸草不生的土地,我们把它重新开发种上了蔬菜,更记得拿着爬山虎,是我到家中墙上剪下来,架上去装饰用的,如今也早已变得干枯……

  正看得出神,爸妈就来叫我了,该回家了。坐上汽车,在离去的路上,看着熟悉的景观,一点点消失在眼前,我的心里很难过,我知道短暂的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再见,我相信,当我当我再一次回来时,我的家乡一定会变得更好,一定会变得更好。

  再见了,故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1

  满架蔷薇一院香。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我站在老旧朱色铁门前,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味。

  “十七号,十八号……”雨水的洗涮,让原本鲜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从头到脚清爽极了。“不错!是外婆家了!”

  小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外婆牢牢牵着,走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外婆:“走这里。”其中的秘密,我从未同他人讲过,只是每每回到家中,都用力地嗅着花香,以便于下次还能灵敏地把家认出来。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是这花香。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

  “吱呀——”门轴转动,果真是外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了一会儿,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呀——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跨过门槛,抚摸着青灰的墙,似乎所有事都一起冲入脑海中,不由得浅浅一笑:“外婆,这蔷薇开得这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低首的花。

  “是呀,你小时候最喜欢了,来,给你剪一朵!”

  外婆转身去拿剪刀,眼中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是这笑容。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

  外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哟。”我甜甜应着:“城里可没这种漂亮的花呢!”

  “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功夫侍弄这些哟。”

  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嗅了嗅。我还没告诉外婆,搬进高楼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未变的,只有这淡淡的乡愁。

  家乡的'定义,似乎永恒地静止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

  想想,离开老屋十年之久,蔷薇呀,你告诉我,去哪里找这真挚的情,这样明澈的心,这样温柔的故乡?

  再见蔷薇,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2

  “公主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小时候,读到的很多童话都有这样的结局。不管故事中有多少荆棘和坎坷,幸福总是最后的归宿。

  我那幼小的心灵得到了满足和惬意,于是再看一遍,似乎故事里凶残的巫婆和狠毒的王后们都带上了几分可爱。就连白日梦里都是童话中的风景,蓝天白云、青翠草地,清澈的湖和高耸入云的山峰,当然少不了宏伟的城堡,将脖子仰成90度才能瞥见宝剑一般的塔尖笔直地伸进白云里,仿佛是连接人间与天际的长梯。还有美丽公主的金色长发瀑布一般从窗口倾泻而下,她尽力望向远方若隐若现的'希望。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童话渐渐从我的生活中淡去。我渐渐学会了画出那条线,那条将现实与童话分开的线,也明白了童话终究只能在书本上存在,并不能飞进现实生活中来,那个唯美的世界只是寄托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创造出来的乌托帮而已。

  上学以后,我的书架更是被现实一点的书籍所占据,阅读的课外书也是关于现实的故事,充斥着矛盾、痛苦和失望。我学会了写“成熟”这两个字,渴望摆脱那些被称为“幼稚”的梦,也希望像大人那样思考、做事。当我听到有人试图解释“童心”时会感到不解,因为在我看来大人的世界才是值得向往的,那个现实、果断、残酷,充满了我不懂的知识和规矩的世界,这一切对我而言充满了令人兴奋、好奇的未知。

  但是在听不完的课堂和解不完的题目之余,我又开始怀念小时候无忧无虑的时光了。最常想的问题是:为什么我小时候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呢?难道越长大烦人的问题就越多吗?这当然是得不到答案的,足以导致我在根本不大的年龄就被大人有的怀旧情绪所包围。

  我开始羡慕比我小的孩子了,再也不敢在背后喊他们“小屁孩”了。试着回忆自己的小时候,尽可能多地寻找关于我这几年长大过程的证据,重新拾起那些往日不被自己珍惜的东西,包括童话。

  与童话再见时,我沉下心来,抛开生活中积淀下来的琐碎杂念,为读那些旱已烂熟于心的故事情节。我佩服那些童话的作者们,身为大人却依然保留一颗童心。童话中的人们和自然总是和谐平等地相处,人们不会用居高临下的眼光看待一草一木,而是用真挚的善心云敬畏、尊重万物,更不会为自己是所谓高等智慧生物而沾沾自喜、得意洋洋。

  《雨滴项链》里的北风为了答谢琼斯先生的帮助送给他女儿劳拉一条神奇的雨滴项链。而当项链丢失时,受过劳拉帮助的鼠、鸟儿和鱼帮助劳拉找回了项链。在唯美的童话里,生灵与生灵之间只是单纯的给予与回报,这其实与公主和王子在一起的结局,和故事本身的美好相比,也没那么重要了。

  愿每个人都曾有童话般纯洁的心灵。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3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我们都像刚破土的种子,野蛮生长着。

  在刚认识几个汉字的时候那是我人生第一个阶段,与书籍结缘。记得那个时候,老师要求我们,“读书的时候要手指着,读到哪、手就指到哪“;这也是我听过的第一句关于读书的要求。那个时候我很喜欢读书,但是因为不认字,所以好像也没读几本书;再后来,年纪稍长,开始读一些自己喜欢的、老师推荐的书,比如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一转眼,我又长大了,似乎开始逐渐有了独立的意识我的人生也迈入了下一个阶段,我不喜欢读书了。就是因为“独立“二字,我开始任由自己胡乱读书,读一些觉得好玩的、新鲜的题材;可是参差不齐的文笔、乱七八糟的故事,毫不负责任的轮番上演着,我好像看得懂、又好像看不懂。那个时候,我就不喜欢读书了;我有了自己的'手机,它能放音乐、能播视频还能让我和天涯海角的陌生人聊天,难道不是比枯燥的书籍有意思多了吗?

  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放就是几年。书籍在我的意识里,逐渐黯淡;书架上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也跟着落了灰。

  我与书籍再见已忘记是哪年哪天,我突然找出了一本沈石溪的《板子猴》我永远记得这本书,即便这好像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沈石溪的小说。我又开始随意的翻书,有时候,翻几页还能找到当年阅读时的痕迹;书籍里还能保存时间、气味,保留着独特的记忆。

  这是再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在有了相对较成熟的独立意识下,重新发现了书籍的美。纸质书可能远没有电脑中的文档保存时间长,甚至这一本书,你丢了就是丢了,回收站里是找不到。但书籍的美,就在于当你翻开新的一页,你是否又进入了新的世界;在那里,你有幻想的空间,你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作者带给你的书中一切。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屏幕上,很快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秋季吹来的红枫叶,会夹在书里悄悄地度过好些日子,以迎接你们的下一次见面。

  我在翻开一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几年前幼稚的自己,然后是依旧清晰的文字。最开始喜欢的故事,现在读起来也还是会觉得很美。书籍就像一座桥,桥的那一端是过去,这一端连接着未来。那段日子里,我走在桥上,看不见它、就说它没用,直到现在,再到未来。

  再见时,你依然携着当初的芬芳,让失神落魄的我,重新拥抱满怀美好。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4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气。“十六号,十七号……”雨水的洗刷,让原本新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是了,阿婆家的蔷薇!”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

  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吱呀”一声,门轴转动,果真是阿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住一会,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才惊讶地说道:“呦,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踏过门坎,抚摸青灰的墙壁,似乎许多事一起涌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阿婆,蔷薇开得是那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是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来,我剪一朵给你。”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眼神里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还是这笑容。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阿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哦。”我甜甜地应着。“城市,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地嗅了嗅,我没有告诉阿婆,搬进高楼之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我想,阿婆若知道,一定要说:“你要多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是不是?”可是,阿婆,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未变的,只有这淡淡的乡愁。家乡的定义,似乎永恒地静止,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想想,离开老屋有十年之久了,蔷薇啊,你抬起头告诉我,去哪里再找这样真挚的情,这样明澈的心,这样温柔的故乡?再见蔷薇,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5

  小时候,我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还有一个眉目慈善的母亲。他们是我的天,我的地。

  记忆中的母亲,永远都是那么娴静美丽,她那纤白的手指在我的发际上别一朵槐花,我都觉得是那么的美丽。妈妈说:“小时候,你就喜欢抱着我的膀子不放。”说完,还惩罚似的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我不好意思的傻笑着,吐了吐舌头,转身一蹦一跳的看电视去了,而她,看着我。又是槐花开的季节,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人在槐花雨下,轻拈一朵白色小花,独自别在发际上,但不论如何摆放,都没有当年母亲的味道。

  在尝试了多次后,风吹来了烦躁,住在了心里。将槐花扔在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寻思,记忆中的槐花香,缓缓而来。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出差在外,生活琐屑之事都在我的肩上,不可思议,妈妈的娴静,隐藏在辛苦之中。往常,当我用心写完最后一笔时,母亲总会拿着温度刚好的水在一旁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深深爱意。如今,当我完成时,作业上的字杂乱无章,而身边,母亲的身影已经渐渐淡薄,只有桌子上那若影若现的槐花,似在下一秒就消失贻尽了。心中的疑惑慢慢酝酿开来,明明那时和母亲一起时,槐花香甜,怎如今,如此颓唐。轻轻皱起眉头,将残败的槐花扔了。睡觉时,看着那小巧玲珑的手机,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如今孤独一人。静悄悄的,没有电视的喧闹,没有嘈杂的人声,有的仅仅低低的哭泣和微微的哽咽。不一会儿,脸上的一道道泪痕,枕头上的一片湿润,伴随着少女娇弱的脸庞和熟睡的容颜,成了少女的思念。第二天,在洗漱时,无意间瞥见发际中的一朵白花,那是那么的熟悉,一种激动,伴着眼泪,流了出来。“蓉蓉,早上有事,先走,看见便条后打电话给我。”那字迹带着点仓促,但那早饭带着的是温暖。晚上,见到了母亲,她拉着我的手,出门散步,银色的'月光洒在母亲的脸上,满心的思念已经变成了两人的平静,一直到那曾经的槐花树下。“妈妈,我好想你。”声音中有些哽咽,但我却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我也想你啊,我在想我的蓉蓉,会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会不会遇见坏人……”妈妈微微的抬高头,迎着槐花树,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但是,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槐花缓缓而落,落在的母亲的身上,拈一朵白花,轻轻放在母亲的发际上,看着,真美,闻着,真香。

  突然觉得,那一个月的思念,并不算什么,应为我知道,无论我身在何方,妈妈总在一棵槐花树下,看着我,想着我,爱着我……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6

  前一刻你才刚绽放不久,回眸间,却已物是人非。

  ——题记

  清风拂柳,芦苇摇曳,粼粼的波光映照着飘忽不定的白云,蓝天下,极目处,青草延至小湖,眼底一片生机四溢的碧绿,这是小时候,家乡最美的景。

  湖水清澈,机灵活泼的鱼儿自然也不少,他们在水中你追我赶,倒也真的有几分“皆若空游无所依”的神韵。最重要的,不是柳,不是芦苇,不是白云蓝天,也不是青草鱼儿,而是那小湖中十分不起眼的一处荷叶池。荷叶生的碧绿,几滴露珠在叶中莹莹点点,仔细看去,还能观察到簇拥在其中的几个花苞。老树歪着脖子,生出的柳条迎风飞舞,温柔地亲吻着离岸较近的荷叶。老人坐在树下,悠游自在地摇着手中的扇子,给一旁的孩子们讲故事听,孩子们听的很认真,小小的脸上尽是纯净的.笑颜。

  “夏天的荷不是最美的,最美的要数刚入秋的荷花。”老人的话似还在耳畔回响。不错,夏天的荷花开出时,带有点点粉色的新生,而入秋后,生命之烛渐渐熄灭,它们便会使出浑身解数,将自己一年里积蓄的养分全部释放。在那时,整株荷花的身上便似带有一种魔力,有一丝骄傲,又有一抹将逝的哀伤。那样的秋荷,引我着迷,令我沉醉。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一如既往,天、云、草、湖、树,可是,一切的一切,又似是被一层迷蒙的灰暗掩盖了,令人窒息的沉闷使人心情烦躁。天不蓝了;云也不如以前那么干净了;草也稀了;湖也不在澄澈,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碧绿;河岸上所望全是垃圾;老树仍旧歪着脖子,可是由于天边“几条冲霄的巨龙”,树皮上被蒙了一层厚厚的灰;老人走了,孩子也散了……曾经最美的景,最终也不过是落了个如此下场!我伫立在树旁的大石上,淡淡的望着小湖旁的荷叶池,现在刚刚入秋,本应是荷花最美丽的时刻,现实与想象却截然相反,我满怀希望的来,来了却只能叹息,怀着沉闷的心情离去,不能再做别的。环境真的是太差了,旧时光中秋荷的娇艳欲滴似还在眼前,黑色的残荷却已把记忆相册中的老照片狠狠撕碎!秋天了,众多的黑色荷叶中却只长出了一株……不,甚至连这株仅有的荷花也没有来得及绽放,就已经香消玉殒了!枝茎已经变成黑色,破碎的簇拥着它的荷叶透不出一丝生机!整片湖中唯一被人称赞为“君子”的荷,最终却落个如此下场,它自己肯定也是想不到的吧?

  这一切究竟谁的错?相逢时,竟似已历尽沧海桑田!注视着残荷的目光缓缓转移到天边的翻腾黑烟,久久默然……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7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蓝天爱得深沉。

  ——题记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响亮的读书声从窗户中传出,吓的小鸟一阵飞窜。儿时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体育课,与同学肆无忌惮地挥洒汗水,玩累了,躺在地上看见美丽的蓝天,就这样,我与蓝天第一次相遇。也许蓝天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它总是跟随我到天涯海角,它可以将我的一切负面能量吸收,回报的则是满满的爱。

  后来啊,蓝天的宿敌小烟囱笔直的指向蓝天,向其不断的进行攻击,很快,那可爱的蓝天走了,离开了。就这样,我与蓝天分开了。

  有别离就会有相见,还记得与蓝天再见时的`种种欢乐,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回老家,这下可把小烟囱抛得远远的了,当然,蓝天也随着风儿了来到了这里,抬头一看,我们果然再次相见了。那么长一段时间不见的蓝天,丝毫没有沧桑的样子,只是变得更美,更亲切了。我丢下所有行李,朝着那最高的河畔奔去,瞬间将对蓝天的渴望与思念倾诉出来。旁边的村民笑我是傻子,我只是以笑应答,想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当天晚上,狂风大作,暴风雨把整个村庄冲洗了一遍,也包括蓝天。第二天一早,抬头仰望天空,美丽的同时又多了几分纯粹,果然是漂亮的啊。这一次相见,与蓝天待了很长时间,一切困扰全部被抛弃,只有那一个傻傻的少年在河畔仰天长笑。

  而现在,又回到了城里,再也没有见过蓝天,只是一个更为亲切地朋友每天准时迎接我,那就是肆虐的雾霾君。这位朋友将我的蓝天赶走,将我弄得头晕眼花,自己却还高兴地飞舞。都说我们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而我只能看见一阵阵“轻烟”在迎接我们。

  永远忘不了与蓝天的再次相见,蓝天到底给了我什么,我只知道距离产生美,所以我那么爱蓝天吧。相反的是雾霾君,它没有给我任何距离,这就是我恨它的原因吧!

  我爱我的蓝天,爱它的纯粹与美丽,爱它的可爱与宁静,爱它的广阔与博大。我的蓝天,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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