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故事作文【推荐】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与故事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与故事作文1
小时候,故事是令人向往的美好存在,我们习惯于在母亲温柔的讲述声中睡去,在黑甜的梦乡中寻找它的身影;青年时,故事是一场无望的追寻、是一场不凡的经历、是与众不同的传奇,我们追寻它的存在又怀疑它存在;老年时,故事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曾经的缅怀,我们为它流泪也为它欢笑。
从来没有的事
故事是从来没有的事。它用一种近乎虚幻的美好、一种近乎完美的幸福构造了一个又一个人类的美好希冀。
我们曾经在女娲补天的'波澜壮阔里瞥见那人身蛇尾的女子奋力地举起补天石,用一种母性的光辉照亮了苍茫的大地;我们曾经在精卫填海的执着不悔里望见一只美丽的鸟儿锲而不舍地把石子投入无垠的大海,用执着与坚守书写一首传奇的歌谣……我们在故事里沉醉,我们在故事里感受。
我们沉醉在故事中那些神秘莫测的美丽里,我们感受那些我们不曾经历过的诡谲与奇妙。
故事里承载的是一个民族对民族精神的一种诠释、一种描述。我们的祖辈把它们口口相传,尽管经历了千百年,但是它们至今仍然在传递中。传递的不只是一个故事、一个从来没有的事,而是一种精神、一种心灵的启示。
当我们还是一个蒙昧的孩子时,故事是启迪我们的一首古老的歌曲,它印在每个孩子的脑海里,让他们乘着想象的翅膀遨游在故事中,完成的是一个民族精神的接力。
故事是从来没有的事,传递着千百年来不灭的民族精神。
已故的事
故事是已故的事。
它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某一个人的记忆里,留下的或许是幸福的微笑,也可能是痛悔的泪水。
时光是调皮的孩子,也是一个年迈的老人。当它匆匆向前时构造出了一个个或美好或痛苦的故事,当它缓缓前行时又让人们一次一次地回顾那些已故的事。
它可能是你经历过的,属于你的故事。
就像一次意义重大的考试,就像一次令人难忘的失败,就像一场美好的聚会。这一个个故事构成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如同一棵开花的树,充实而饱满。
它可能是别人的风景,属于别人的故事。是孔子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是李白的“对影成三人”,是杜甫的“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是毛主席的“乌蒙磅礴走泥丸,大渡桥横铁索寒”。
我们浏览着这些我们无法参与的别样景色,或叹或泪,或喜或悲。
已故的事,让我们体会什么叫“时间如白驹过隙”,让我们学会珍惜,让我们学会宽容,让我们学会预防,让我们学会很多很多。
我与故事作文2
我与书生来有缘。缘分,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我与书的故事,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我的父母。他们一直认为博览群书十分重要,将来一定会收益无穷的。三岁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一本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一开始是妈妈读给我听的。可是妈妈要上班,不在家的'时间很长。渐渐地,我不满足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我要自己听故事。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的mp3光盘,我学会了自己操作DVD机。从此我就整天守在DVD机旁边,双手托着小脑袋,聚精会神地听故事。皮皮的故事总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我非常羡慕她力大无穷,自由自在,还有一个在海岛上当国王的酷炫老爸。渐渐地,我开始拿起被我冷落一旁的书,学着与这些神秘的方形符号交朋友。就这样,《长袜子皮皮》不但成为我的启蒙读物,也成了我的识字教材。到最后,我几乎能把这本书的内容倒背如流。
我十分享受读书时惬意的感觉。我认为世上最舒服的事情,就是在一个阳光柔和的下午,坐在一张靠背椅上,端一杯热茶,舒舒服服地看书。我读过很多书,并且渐渐觉得我与书融为一体了。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感受到了主人公钢铁一般的意志;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位叼着烟斗、不计名利的侦探缜密的推理让我深深折服;读朱自清的《背影》,我被作者父亲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
妈妈在大大的书架里给我腾了一个只属于我的阅读空间,还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铁书架,这两个书架很快就被我的书填满了。爸爸喜欢给我买世界名著和历史书,妈妈喜欢给我买传奇和科普书,还有一些故事书。所以我的阅读面十分广泛。妈妈每次在网上给我买书,都是按“箱”作为单位的。五年级的时候,家里的书架开始超载,妈妈又给我购置了一个木制书柜,可这书柜实在是小了点,用到现在也基本处于超载状态。竖的书放满了,顶上再塞横着放的书,最上一层还摞起更多的书。每个到我家的亲戚朋友都会竖起大拇指,夸我是个爱读书的人。
古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相信我与书的缘分没有止境。
我与故事作文3
在城市,我们不会太在意天气的变化,除了极端恶劣的情形,基本不会给我们学习和生活带来什么特别影响。可是在农村,我深刻地体会到天气对人们的重要。
早上,忙碌的外婆见天高云淡,一幅晴空万里的画卷,于是组织大家都忙活起来。最首要的是将从地里收回来并已经脱粒的玉米粒,搬去晒场摊晒,外公和外婆将巨大的竹编晒垫一个个搬到了屋外,整齐排列在晒场,我和弟弟负责将晒垫的绳索解开,并铺好所有晒垫。
当晒垫准备就绪,年迈的外公把沉重的玉米粒一担一担艰难地挑到晒场,推倒箩筐,玉米粒哗啦啦地全部堆在晒垫上,金黄金黄的。外婆忧虑地说:“咱们这山里的天气多变,容易下阵雨,要是不能及时将玉米晒干,这种湿热的.天气玉米容易发霉,到那时,所有的辛苦都白费了。”
“外婆,这天气不是挺好的吗?今天不会下雨了,我看今天一天就能晒干。”我乐观地说道。虽然如此,但我还是不希望外婆和外公的辛苦白费,于是和我弟弟仔细地将玉米粒均匀拔开,好让玉米粒充分暴晒,尽快晒透,这样就可以早点将玉米收进仓库,外婆就可以少担心了。
大概忙活了一个小时,才将所有玉米晒好,我想外公外婆真是辛苦啊,要不是正好我和弟弟暑假能帮忙,那他们为了晒玉米,不是需要更长时间,会更辛苦吗?
可是并没过多久,也许没比摊晒玉米花的时间长多少吧,在外面玩的弟弟,突然跑进屋里,大声地呼叫外公外婆:“我听见打雷了,是不是要下雨了!”纳尼?不会是真的吧!听到弟弟的呼喊声,我简直都不敢相信,快速跑到屋外,只见头顶一片乌云,还真是马上就要下雨了。全家紧急总动员,外公、外婆、弟弟和我,手忙脚乱地将玉米粒耙成堆,用小铲将它们重新装回箩筐,二外公也来帮忙把玉米挑回屋内。我们全部人都满头大汗,就像收拾战场一样,快速而又紧张地忙碌着,最后还要将晒垫重新卷起系好,再逐个搬回屋内。
刚忙完这些,大雨就下了起来,在放下紧张心情的同时,我不惊感叹,天气对于农家来说真是非常重要,晒个玉米都不容易啊!这不净折腾大家吗?
我与故事作文4
说起我与书的故事,那可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在我还不认识字时,妈妈从书店里买来许多磁带,通过录音机让我从有声音的“书”中听到了许许多多的故事:《龟兔赛跑》《聪明的小红帽》《安徒生童话》……虽然老式录音机的声音有点模糊不清,但是我不在乎,依然听得津津有味,慢慢地我就感到不过瘾了。
上幼儿园时,妈妈教我看绘本。绘本里那些精美的、花花绿绿的插图深深地吸引了我。《爱心树》让我感动得泪如雨下;《父与子》让我看了又看,笑了又笑,睡觉的时候都把它抱在怀里。一本本绘本激发了我阅读的`欲望。
渐渐地,家里小书柜里的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看书的需求了,妈妈就帮我在学校里订了报刊。这样我的知识更加全面了。上学期科学老师让我们自主做一张练习卷。最后一题关于石墨的用途可把我难住了。我苦思冥想,但怎么也做不出来。突然,我想起了不久前新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杂志中有一篇关于石墨的简介。我打开一看,发现书中有一篇用石墨做炸弹的文章,我就胸有成竹地在试卷中填了“炸弹”两个字。老师批改后表扬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甜甜地笑了,这都是课外读物给我的馈赠。
到了三四年级,我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那样贪婪地读着一本本书。读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开始思考我为什么而读书。我想了半天,也没有答案。因为当我看《宇宙探秘》时,我就想成为科学家;看《福尔摩斯探案》时,我就想成为侦探;看《鲁滨孙漂流记》时,我迫不及待想成为探险家……这么多的理想、这么多的抱负使我犹豫不决。爸爸笑着说:“你的想法都很好,其实就是成为一个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是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可不简单哟,你知道可以从哪里找到答案吗?”“知道了!”我扬扬手里的书清晰而又坚定地回答。
从此,为梦想而读书再一次点燃了我对书的挚爱。我总是手不释卷,在书海中不可自拔。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啊,一本本好书就是一顿顿美味的精神大餐,使我茁壮成长。是呀!我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我与故事作文5
阳光轻轻地撒在脸上,喧嚣的马路上骑着单车的我们相视一笑,路旁枝繁叶茂的大树为我们留下了一条绿荫道,微风吹过衣角……我和“太阳”的故事,穿过无数个春秋冬夏,在那个美丽的盛夏留下了无奈的.省略号,但依然在我们的世界里开出了最纯洁的花。
故事很多,故事很长,有一个故事很难忘。
临近期末,考试越来越频繁,老师改卷忙不过来,让我和他去办公室登记成绩。夏夜带着星辰款款而来,但我们依然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热风透过窗纱一点一点钻进办公室,燥热并没有因为夜晚的到来而散去,笔迹越来越潦草,额头上的汗珠越来越多。“别着急,一会儿我们一起走。”坐在身旁的他慢慢地说,两个眼睛弯成了月牙儿,瞬间拂去了空气中的热气。他慢慢地念着成绩,我慢慢地写着成绩,老师在一旁飞速地改着卷子。夏风突然吹起了淡蓝色的窗帘,将我们笼罩在蓝色的朦胧之中,手中的卷子也终于整理完了。“可是书包怎么办,班里锁门了呀!你带钥匙了吗?”我揉揉疲惫的眼睛问道。“没,老师也没有哇。”老师突然说道:“你俩翻窗户进去吧,没事,记得拿完书包早点回家。”我们点了点头,向班里冲去。
刚出办公室的门,我就傻眼了。校园里一片黑暗,只剩下寥寥灯光微弱地亮着,我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他却一溜烟消失在楼道里。“太阳?等等我,你回来一下呗!”他在拐角探出头,看到我愁眉苦脸的样子,笑着向我走来。“怕啥,你要是怕了,我怎么办?”心里一松,一同向前走去。打开教室的窗户,又是一片黑暗,我坐在他的前桌,我们又都坐在教室的深处,我向他眨眨眼,他笑着跳了进去,把灯打开。我好不容易才跳进去,他又突然从身旁窜出来,吓我得一蹦三尺高。“好了好了,赶紧收拾东西吧,看把你吓的!”他一边笑一边将一本又一本资料装进书包里。“今天作业没那么多呀,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我好奇地问道。“不多写点资料怎么超过你?”他冲我吐吐舌头,纵身一跳,跳到走廊里。“你要超过我能不能先帮我个忙……”我话还没说完,他就又跳了进来。“你先出去吧,我关灯。”他冲我做了个无奈的表情,看起来极不情愿地把灯关掉了。
刚等他从教室里出来,他就笑着说:“好啦,你的救星来了,我就走喽!”我一脸迷茫地看着他。“不是吧,你连你亲爸都没看见?”我恍然大悟,笑着走向了月色里的父亲。校门口车水马龙,回头相视一笑,“明天见啦!”“拜拜!”
……
故事很多,故事很长,有一个知己叫“太阳”。
我与故事作文6
书籍,从古到今被人类所珍爱,因此获得了全人类营养品的美誉。书籍,不愧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诗经》里采薇,闻到的是弥漫在田间的蒲香;在“乐府”中流连,看到的是遍地战火的硝烟与悲叹的百姓;在唐诗中徜徉,可随李太白泛舟五湖四海;在宋词里踱步,可伴苏东坡游遍天涯海角;在元杂剧中畅游,可一同为窦娥鸣冤;在明清小说中徘徊,可仰慕诸葛孔明南征北战的英姿;在现代文学中遨游,仿佛听到鲁迅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阵阵呐喊。
我常常与书结伴,有时甚至可以一天不吃不喝都躲在房间里看书,这些都不禁让我想起了那一件书海趣事。
那天,天还没亮,我就蹑手蹑脚的起了床,直奔刚买回来没多久的《小文学》,我倚在桌子的旁边,脚早已麻得失去了知觉,可我却还沉浸在书海中。当我看到“白球鞋与公主裙”的时候,它让我陷入了沉思。它讲述了主人公秦杏子,为了迎合一个学长,去考自己没把握的市立中学,穿自己不喜欢穿的高跟鞋,公主裙……看到这里,我又不禁为她感到不忿,明明那个学长连她到底是谁,什么模样都不记得了,可是,秦星子却还是为了迎合他,而穿自己不喜欢的公主裙。我急得在房间里直跺脚,凭什么为了别人,要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呢?我们不应该做最真实的自己的吗?
当我看到“玉兰树上的战国大将”时,我的泪珠又忍不住地落了下来。他找了她近一千多年了,等终于找到了,可悲难却再一次的降临在他们的身上,悲难迫使他们不得不再次分开,迫使他们还没享受这世界上的美好,就要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悲难迫使他们像蝉一样,在地下4年,却只能在阳光下唱歌五个星期。我为他们一起的共患难,他们所经历的磨难而不由得产生了怜悯之情。
突然,老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害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我才猛地一抬头,才看见原来已经到了午饭的时间了。“原来我们家的小公主也会为了书中的情节时而忿忿不平,时而热泪盈眶,时而欣喜若狂的啊。”老妈在一旁看着泪流满面的我,她舒展了眉毛,笑得前俯后仰。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我和书有着不解之情。
我因为这些“营养品”,变得更加健壮了,我从这些“营养品”中知道了我以前所不知道的事,我在这些“营养品”中游览了无数个引人入胜的地方,我在“营养品”中得到了充实,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书海中畅想……
我与故事作文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拥有一本心仪的书,我可是用了很多招式:这些书有的是借的,有的是请妈妈买的,有的是做家务得到的……这不,那一次我就试了一个月的“家务抵债月”。
那是五年级寒假的一天,妈妈去商场买东西,我满心欢喜地跟着去,却不是去商店,而是去商店旁边的书店。我进入书店,书店里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书像磁铁一样似的硬生生地把我“吸”了过去。我拿起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像一匹饿狼似的贪婪地读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个影子挡住了我的视线:“那么入迷?”“啊!”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迅速抬起头,调整好状态,粘着妈妈开始撒娇:“妈,这很好看,把这一套书买回去吧!”“不可能!”妈妈斩钉截铁地说。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央求,像一颗橡皮糖一样粘看她不放。到家门口时,她终于松口了:“给你买,但有个条件,这个月你做一样家务我给你相应的钱,一个月后能买几本就看你的了。”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小鸡啄米似地不停地点头,并一把抢过妈妈手上的东西。妈妈看着我拎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上楼,回家奖了我5元。
第一天。我六点多起来煮面条,不知为何,没到七点,全家人都集中在餐桌,就连“大懒虫”弟弟也醒了。中午吃完饭,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洗碗奖金丰厚,不容错过!”我听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下手中的东西,收拾好碗,走到洗碗盆前,卷起袖子,打开水龙头,准备洗碗。冰凉的水把我火一般的热情全浇得无影无踪,挖地三尺都找不到了。我咬牙切齿,忍着寒冰刺骨的冷水,硬着儿头皮洗完了。
第二天,第三天……渐渐的,一个月就从我身边溜走了。这个月,我在爸妈的赞扬,弟弟的嫉妒下度过。经过努力,我一共获得125元,像一个三岁小孩得到了糖果一样。我拿着钱到书店一口气买了八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从那天开始,这些书成了我的.宠儿,做作业捧着,吃饭捧着,跟它形影不离,似乎我和它已经融为了一体。
我还看过《三国演义》《西游记》《父与子》……从这些书中,我体会到杜甫的怀才不遇,曹操的壮心不已,保尔的共产主义思想……我觉得,书是那样地富有乐趣,它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每一本好书都是我的一位启蒙老师,教会我做人的原则,让我获得更多的知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每一本书都是一把与众不同的钥匙,不过一把还不够,它还需要很多把钥匙集成一把金钥匙,替我们打开智慧世界的大门!
我与故事作文8
高尔基说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能使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获取更多的知识。古往今来,所有的名人都爱读书,也不会有哪个不爱读书的人不会有所作为呢?
我也是一个小书虫,所以在暑假这美好的时光里,我沉静在书的海洋了不能自拔,而我看得最多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里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动物,而且沈石溪是以人的角度来写的,他还出版了《第七条猎狗》、《野猪囚犯》、《宝牙母象》、《鸟奴》、《当保姆的蟒蛇》、《再被狐狸骗一次》等等书籍,是我一看上就如醉如痴,问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狼王梦》了这里面讲了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
在我们眼中的狼是凶恶、残暴、狡猾、毫无人性的,但母狼紫岚她却不一样,他曾和公狼黑桑快乐幸福的生活着。还计划夺取王位,可命运总是捉弄人,黑桑竟死于野猪嘴下,此时的紫岚刚生下了四只狼崽,其中一只是女的。一直公狼崽他只好把夺取王位的希望留给了剩下三只狼崽。时间慢慢的过去了,悲剧又发生了,她最精心培养的黑仔在草原上玩耍却被金雕抓走,之后培养的蓝魂儿丧命于猎人的陷阱,只剩下了懦弱的双毛,和女狼媚媚。紫岚又双毛对软硬皆施,想尽一切办法来激发出狼的本性,鼓励他打败狼王。但因为双毛从小就有的自卑心又出现了,被狼王打败,葬于群狼之口。到了最后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费尽千辛万苦找了一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最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之前咬死黑仔的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每读到这我的眼睛总会有泪珠在一旁盘旋还更书有一个人故事呢!那天我的弟弟在看书,妈妈叫我去叫他出来吃饭,我气势汹汹的走进房间说:怎们还不去吃饭还在这玩!结果他走后,我发现他是在看书心想“看一会没事的,万一不好看呢。马上就走。”结果时间慢慢流逝。一看就已经过了半个小时!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是剩饭剩菜了。哎!真的是“鸟为食亡,人为书死”啊!
我与故事作文9
你在我的心里,没有嘴,没有眼,没有腿,也没有心,但是你会说、会笑、会流泪、会悲伤,你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物。你教会我真诚做人、认真做事,你在我心里根深蒂固。从此,我与你的故事不再平平淡淡,不再轰轰烈烈,而是充实精彩。
我与你生命源头的故事
你从远古时代到如今的辉煌,整整经历了五千年。这五千年,你从炎黄战蚩尤开始,我便成了炎黄子孙;你从秦统一天下到东西两汉,我把你写成了《史记》;你又来了盛世隋唐,我为你开辟了丝绸之路;你被列国侵略,又是我,把你从他们身边夺回。我为了你,性命都不要了,我的生命,如果没有你,便再也没有意义。你生命的源头是那无法忘记,永远提醒着我的——历史。
我与你生命精华的故事
你最早的一部诗歌是《诗经》,我读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想到了你就是我生命的伊人。你望着沧海咏叹出“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壮志诗句,我也像你一样,拥有了大海般宽阔的胸襟。你渴望“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忘我境界,我读着便“心远地自偏”了,陶醉其中。你也想拥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爱情,而我的爱情也就变成“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了。你生命的精华是那言简意明、凝练精准的——诗歌。
我与你生命延续的故事
你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让我明白了你温馨的回忆与理性的批判;你的讴歌母爱的著作《繁星·春水》,让我懂得了母爱是至高无上、无私伟大的爱。你那丰富的幻想构成了《海底两万里》,让我体验到了深不见底的大海竟是如此奇妙、梦幻的海底世界。更不必说那孙悟空的神通广大,鲁智僧的憨直豪侠,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林黛玉的才情与眼泪……你生命的延续是那欢笑与泪水、科幻与现实结合成的——名著。
我喜欢你生命的源头、生命的精华、生命的延续,我也喜欢你的每个生动的细节。我与你的故事,是最美好的回忆和最向往的生活。你,不是我的导师却胜似导师;你,不是我的恋人却酷似我的热恋;你就是我生命中不可的或缺——我最爱的书籍。
我与故事作文10
我静静地坐在吊椅上,凝望着墙上与我们家猫“帅帅”的照片。阳光斜斜地透过窗户照进来。将坐在我旁边的帅帅和我一起映在了墙上。
三年前一个晴朗的晚上,我和妈妈一起散步。走到院子后面。一个黄色的小身影出现在眼前。
“妈妈,猫,一只小猫。”我们都放慢了脚步。经过妈妈的观察,认定它是一只被人遗弃的可怜的小流浪猫。
“我们带它回家吧!”我摇晃着妈妈的'手臂。“它真的好可怜啊!”
“可是……”妈妈沉吟着:“你要知道养小猫是要有责任心的。要照顾它的饮食起居,要对它负责。你确定你不是心血来潮?”
“不,我不是。”我肯定的回答。就这样,这只小猫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猫刚来时,兴许是与它在外流浪的经历有关。躲到二楼,再也不愿出来,偶尔听见它的几声叫唤。真正再见它是二个月后。我给它喂食时,它躲在门后,歪着头,羞怯地看着我。我便装着不知道,向楼下走去。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它也跟在我后面。回头一看,认真瞧一瞧。棕黄色的毛脸,脖子、腿全都是雪白的,像穿了一双美丽的小皮鞋。哇!真帅啊!你就叫“帅帅”吧!
于是,帅帅成了我的跟屁虫。几乎是我走到哪,它跟到哪。就连睡觉它都会在书桌旁的椅子上,将头对着我,一脸的微笑。
帅帅在家里,只与我和妈妈亲近,而对爸爸却是不理不睬。但唯一亲近爸爸的时候,就是我们吃鱼时。它的身影都会出现。帅帅会对爸爸撒娇卖萌,用脸蹭爸爸的腿。爸爸也会配合的将鱼一块接一块地夹给它。这时我和妈妈会笑着说:“帅帅真是一个心机boy!”它好像听得懂我们说话一般,眯起眼睛,弯成了一个迷你版超级细的小月亮,转过头来对着我们。
闹钟?我们家从来都没有。每天早晨六点钟,帅帅都会准点叫我们起床。放假时,妈妈会将它拒之门外,让我多睡一会。但只要帅帅一旦溜进来。我就休想再睡觉,蹑手蹑脚的爬上床,在我耳边“喵喵”的叫唤。每当这时,我都会捂上耳朵,翻个身继续睡。它当然也有应付我的方法,直接用它的猫掌拍在我脸上,毫不留情。我只能一边埋怨它,一边则抱着帅帅揉来揉去。
“喵,喵”“好了!别叫了,我起床了”我揉揉惺忪的睡眼,穿好衣服,抱着可爱的胖猫——帅帅,一路飞奔下楼!
我与故事作文11
夜深了,时针在一分一秒地流逝。唉?那是谁家的金毛?怎么那么活泼?只见这条狗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向我家,在楼道还不时传出几声犬吠。而爸爸妈妈呢?他们立马放下手中的工作,打开门,嘻嘻哈哈地迎接这位“访客”,而在一旁写作业的我抓好了机会,一起欢迎这位超级可爱的“访客”。
它名字叫多多,它可不是充满帅气的公狗而是一位玉树临风的小母狗哟!虽是小母狗,可是乍一看,怎么和公狗没多大区别嘞?别急,听我细细道来。
多多是我楼上的邻居也是我亲密的伙伴。每次多多的主人收档回家,打开楼下的门,多多就像一只离了弦的箭一样,恨不得能插上翅膀冲到我家,那一声声犬吠,就是它打开我家的钥匙。
“你们是如何做到让金毛冲到家的?说吧!坑、蒙、拐、骗,哪一种?”No,No,No这可不是坑蒙拐骗那么简单,这,是用了它一大特点哟!贪吃!我也是去年十月份搬到这儿,竟用不了一周时间,我们和多多就熟了。这里的奥秘就在于:有一回,我们全家在一起吃年夜饭,哎哟,我的妈呀!香得很!吃着吃着,门外传出一声声犬吠。出于本能,父母打开了一道门,透着纱窗,看到一只金毛正对着我们“吼”呢!任凭主人拉也拉不走,父母这一看,笑了,说:“哟,今年年尾有只金毛来,来年肯定是一帆风顺!”我们把它迎了进来,主人无奈,只好先行回家。就这样,我们的年夜饭多了一位宾客,我们的`情缘从此开始了!
有时候,我们家吃鸡,就剩些鸡骨头;我们吃猪肉,就剩些猪骨头儿给它。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多多似乎成了我家的一部分、我家的一员!
前段时间,多多还生了崽崽呢!多多的主人还问我们要不要?我在一旁拼命使眼色,因为我知道,上次差一点儿,我就拥有了一只拉布拉多。父母却说:“女儿对狗过敏,还是算了吧。”我的天呐,我哪有?我当时也很气愤,不过有时逛街、吃零食的时候会想:有狗真不好!
直到前几天,多多的崽崽全部被送走,多多虽然伤心了一个晚上,可到了第二天早上,多多又是多多,乐观的它还是乐观的它。
啊!多多,你的乐观开朗令人喜欢。
是的,多多就是这样用自己那一份爽直、乐观、开朗感染着它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与故事作文12
“汪汪汪,汪汪汪”,我刚跃进二姨家的大门,就听见了“黑子”的叫声。哦,对了,还没给大家介绍黑子是谁呢,它是二姨家养的一只小黑狗。
这只狗通身漆黑,没有一根杂毛,所以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黑子。黑子长的特别精神,两只乌圆溜圆的大眼睛,像晶莹透剔的黑珍珠在闪闪发光。二姨家一共养了四只狗,其中一只是老母狗,还有两个小狗仔,黑子是二姨家养的一只半大的小公狗,我表哥戏称他们家是“狗狗乐园”。我特别喜欢小狗,所以假期中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二姨家。
刚踏进二姨家的大门,黑子便又蹦又跳地跑到我的跟前,这里嗅嗅,那里闻闻,摇摇尾巴,亲热地叼着我的裤脚玩儿。我和表哥、表姐还有小表妹带着黑子出去在村头的小路上嬉闹玩耍,因为二姨家在农村,村里有很多人家喜欢养狗。我们四个人正在玩闹,突然从草丛里冲出来两只大恶狗,朝我们袭来,我们几个吓得惊慌失措的'往家跑,但是回头一看黑子却没有跑,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好像在说,小主人快回来,别怕有我的!我们便停住了“逃跑”的脚步,只见黑子英勇的扑向那两只“挑衅”的狗,但最终因为寡不敌众,没有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忽地不见踪影了。那两只恶狗愣了一下,见我们没有援兵了,便嚎叫着向我们冲过来,很快就要到我们跟前了,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黑子像离弦的箭一样从暗处飞奔而来。哈哈,原来黑子用了一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办法,打败了那两只笨狗!嘿,黑子真聪明,这要是我的狗就好了。
黑子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贪吃的缺点,不管是谁喂它,它都吃,而且吃起来就没完没了,肯定会吃个肚皮像个大皮球,圆滚滚的,才肯停下来,哎,真是没办法。黑子超爱吃花生,简直成了它的最爱零食。一看到我开始剥花生吃,它就围着我直转,粘在我身边,两只黑黝黝的眼睛盯着我,看的我心软就给它吃了。我把花生向上一抛,黑子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接住了,然后它把花生咬破口儿,吐放到地上,挑出花生仁吃掉,吃得真是津津有味。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餐,真是可爱极了。
后来,上五年级了,我就很少去二姨家了。听说二姨家的几只狗都死了,黑子也因为贪吃被人家偷吃狗肉的人给打死了。每当我想起黑子的时候,总是黯然神伤……唉,我可爱聪明的小黑子!
我与故事作文13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连我们自己也记不清了吧。只记得初一开始,就认识了。可是真正玩熟,却是初二开始。
虽说初一就已经认识了,但当时还不是非常熟,甚至连真名也记不清,所以我一直叫她大白,虽然现如今我们已经玩熟了,但我还是习惯性的叫她这个名字,或许这样显得我们关系好吧。
每年我生日的时候,她都会给我写一封信,我们俩的生日在同一个月,所以到她生日的时候我就相当于是写了一封回信,她有着奇思妙想,每年我都能从信中发现一切与众不同的内容,真是有意思。今年我的生日,她在纸上给我画了一个很好看的数轴,然后坐标个点位置连起来是LOVE,我着实是很开心,因为如此新颖的创意,我还是第一次见。她的信总是不长,却带有文艺范儿,她还总是说自己的文笔不好,或许是因为人家谦虚?
我们虽然是一个学校,但我在四楼,她在二楼,我们并不能常常在一起玩耍。再加上,因为我们都是初三的学生,我们即将面对的是中考,没有人敢掉以轻心。所以,虽然二楼与四楼相隔并不遥远,但是对于我们而言,就犹如厚厚的屏障,阻隔在我们之间,我们也是很无奈。但是这层屏障,并不能疏远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关系总是一如既往的密切。
只有当体育课时,我们3班与她所在的8班在同一个操场,虽然不是同一个老师,但是我们看见对方之时,彼此眼里都满是惊喜。我总是要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来表达我的激动,溢于言表。她总是特别热情,永远是只要看见我,哪怕多远的距离,她都会大声的'呼喊我的名字,对此我也很是开心,这证明了她很在意我啊。
我喜欢像她那样大大咧咧好相处的人,既没有心机,也没有什么坏心眼,但是讲话也不至于直肠子,所以啊,讲话也是一门艺术,而她,这门艺术对她而已,则是完美。她的声音也很好听啊,不是清脆,也不是软糯,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反正听起来让人感觉十分的舒服就对了,对此我表示,喜欢她的为人,也喜欢她的声音。
如今虽然已经是初三了,可是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不会随着毕业而分散,我相信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很久很久,记住,我们,来日方长。
我与故事作文14
静悄悄读书时间,田合发神神秘秘的把他那本儿《马小跳》在我眼前一晃,我顿时精神抖擞。啊,要知道《马小跳》这本书可是我的最爱呀,于是我软磨硬泡加物质贿赂,终于把《马小跳》借到手了。
回到家里,我就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为了刷她的存在感,屁颠屁颠的给我送来了一杯茶,也好,老姐我这会儿恰好口渴了,就勉为其难的喝了吧。谁知道我刚打开杯盖,原来杯盖里面还存有水,水一下子洒在《马小跳》身上了,我大惊失色,妹妹也吓得六神无主,随手拿起桌面一个脏毛巾就擦书上的水,结果呢,水系擦掉了,不过顺带把书页也给我擦烂了。
“这可怎么办呀,这书是我借同学家的!”我声嘶力竭地朝妹妹吼道。妹妹低着头,两手不自觉地搓着衣角,可怜兮兮的说道:“姐姐,我不是故意的。”是呀,她确实不是故意的,事已至此,再埋怨她也没用。我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书本,看能不能想办法给它修复好,但是有一行字已经被毛巾揉碎了,尸骨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看来修是修不好了,现在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就是不动声色地还给田合法,等他发现了,我死不认账就说不是自己弄烂的;要么就是重新给他买一本新的。
想来想去,我到底该用哪种方法呢?第一种方法是最省事不过,但也许从此我在同学们之间的.信用全失去了。这样肯定不行呀,老师常给我们讲,一个人的诚信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这样不讲信用的话,下次同学们再也不会借给我东西了。想到这里,我决定用我的零花钱再去给他买一本新的《马小跳》。
第二天,当我把崭新的《马小跳》还给田合法时,他满腹疑惑,“我昨天借给你的书根本不是这本啊?”他惊奇的看着我说道,我面带微笑地说:“你的那本书我给你弄烂了,所以陪了你一本新的。”田合发大大咧咧地说道:“其实不用了,那本书本来也就旧了,烂了就算了,没必要再陪我一本新的。”“收下吧,做人是要讲信用的,我给你弄坏了,就该负责任。”我坚持地顺道。田合法一边接过书本,一边说着:“你真是个讲信用的好同学。”
我与书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要讲诚信。
我与故事作文15
今天,是我同班同学的生日,所以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我起来以后先把送同学的生日贺卡和礼物准备好,然后草草地吃了点早点,就向和同学约定的地点跑去了。
我到了约定的地点,发现已经有三个同学在等了,只是不见同学的影子。过了一会,同学才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原来他在昨天骑自行车的时候跌伤了脚,所以走路才这副样子。全体人员会合以后,同学就开始了他的.生日之旅。
同学首先带我们到他家去玩。在同学家,我们把各种各样的生日礼物送给了他。他收到同学们的礼物后很高兴。他打开电脑和同学玩赛跑卡丁车,玩了大约有一个小时左右,他的妈妈就带我们一起去吃肯德基。
到了肯德基餐厅,我们就在同学的妈妈预订好的位置坐下。每人选了一个套餐。然后大部分人就去有滑梯的那个角落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我们玩累了,正好要的套餐也端来了,于是大家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午饭,同学的生日蛋糕也端上来了,我们大家一起为他唱生日快乐歌,祝他生日快乐,他闭上双眼许下了自己美好的愿望。我的肚子实在是没有空着地方了,我还有一个老北京鸡肉卷没吃完,于是,我把鸡肉卷打了包。吃完了蛋糕,肯德基餐厅还为每人赠送了一份小礼物。
下一个活动是“瘸指挥”带我们去香真正的卡丁车。可没想到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有的同学没到一米四零,不让我们玩,我们跟他争辩,他出言不逊还骂人。算了,我们一赌气离开了那里。我们改变计划去打保龄球。我们又回到叶洪铭家里,取打保龄球需要的保龄球卡。为了节省时间这次我们就打的奔深圳保龄球训练基地。走进场内,一条条球道展现在我眼前,这是我第一次打保龄球,心里有点激动。我拎起一个球想上前去打,被那里的管理员拦住了,因为我们没有换保龄球鞋,原来打保龄球还要穿规定的专业鞋呀!我们急忙换上保龄球鞋,然后分成了两队,我们每队用一个球。开始是我们组的俩队员老是打不中,轮到我的时候,我学着别人的姿势一球过去,结果打倒了六个保龄瓶。慢慢的,他俩也可以打中六七个保龄瓶了,而我却打不中了,我很生气。又轮到我了,这次我屏住气瞄准目标,使尽全身力气一球扔过去,结果打了一个全中,大家为我鼓掌欢呼,我真是太高兴了,因为这可是我有生以来一次全中呀!也是我们今天最好的球技表现。
打了一个小时的保龄球,我们累得连球都拿不动了,大家疲惫不堪的登上了回家的出租车,同学的生日就在欢乐声中结束了。不知道下一次又是谁过生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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