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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我作文

时间:2022-01-06 10:03:13 作文 我要投稿

这样的我作文【精】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这样的我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样的我作文【精】

这样的我作文1

  这样的我

  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代替,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独特的一面。

  我时常告诉自己我已经是初三了,还有四年就是20岁了,已经不小了,可是在茫茫人海中我却还是如一个小孩般并不突出、特别,因为我没有吸引人目光的美貌、优雅的身姿,也没有一双摄取人心的眼眸,也没有亲切的面容与个性,但是我有坚强、不轻易认输,有着强大胜负欲的倔强性格。

  我是一个“双面人”,但这个双面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保护色,在很多人眼中的我是一个不太爱说话,沉默寡言,反应冷淡,让人觉得很难接近、很相处的印象,可真实的我并不是这样的,在我的至亲眼中的我是很神经质,很二,并且活泼好动,大大咧咧,爱笑而且还有点小大人的感觉……

  我还记得初一刚开学的情景,在新的班级里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到处都是生疏的面孔,于是老师让我们逐一介绍,在我之前自我介绍的,有害羞但是很大方的,有自来熟很自然的',有幽默非常自信的,但是一到我这里,我又穿起了保护色,佯装镇定地悠悠走上台,暗自深呼吸一口气,冷冷的说了句:“我叫郑晨曦,谢谢”然后下面就开始议论纷纷了,有人说我装,有人说我酷,也有人骂我有病之类的,可是我都一一无视、没有在意,径直走回座位继续伪装自己。

  当时没有想什么,就只是觉得丢人,到了树下后,突然小朱就跟我打招呼并问我哪里不舒服,还说喜欢我的性格,我很吃惊,但是我们很快就熟络起来了,甚至比双胞胎还厉害,后来我因为小朱渐渐地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她们都说我很特别,第一次见面时觉得我很难相处,但相处接触过后,才发现我是一个阳光易相处且十分成熟的二逼青年朋友。

  在茫茫人海中,即使没有出众的外表,但我却有着奇特的“双面”,这样的我是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

这样的我作文2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我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平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这样的我作文3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我喜欢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定一个闹钟,根据明天的任务,调整闹钟呼叫的时间 好闹钟的呼叫时间,一般的话我会把闹钟调至六点才叫我起床。如果是星期一要升旗,我会把闹钟调得早一点叫我起床。等我按排好一切,我才准备安心睡 我安排好 一切,我才安心睡觉。期待明天的到来。

  我喜欢每天早上被闹钟叫醒后,用惺忪的睡眼看天气晴阴与否。我一向没有看天气预报的习惯,其实我是故意不看的,昨天给明天留下悬念,自己给今天一个有趣的开头。

  我喜欢洗漱 梳完后,去读书。早晨,是多么的凉爽,空气是多么的清新,这正是读书的时候。坐在阳台尽情地读书,等待着妈妈制作的早餐。 ,享受这快乐的.时光。

  我喜欢吃完后,攥着书包,挽着同学的手,一起走在去学校的路上。一抹阳光撒过发,我喜欢这一瞬间。 过发梢,我喜欢这一瞬间,真 瞬间,总是让人难忘!

  我喜欢 在课间和朋友们趴在走廊台上看着周围的一切, 阳台上,看着周围的一切无论是喧哗的 切,无论是同 学喧哗的话语,还是蓝天上那静静的白云。 静的云朵,都使我淘醉在其间。 都使我淘醉在其间。

  我喜欢每天放学后哼着歌走出校园,与同学 同学同行 在夕阳下。穿过一条条马路,走过一间间房屋,大街小 房屋,大街小巷几乎 小巷几乎都可以看到中学生骑着车向家而行 行,而我喜欢走路回家,看天上那彩霞染红一片。

  我喜欢睡前躺在床上给明天定一个目标,回放今天的精彩片段,然后带着一丝微笑进入梦乡,去梦那边我喜欢的生活。

  我每天 都过着一样的生活。今天重复昨天的事情,明天也一样,过着如此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样的我作文4

  宇宙何以浩瀚?大海何以宽阔?草原何以辽阔?渺小的我像宇宙中的一颗小行星,大海中的一滴水,草原里的一棵草,但我也有属于自己的光芒。

  题记

  我很丑,但我爱笑。

  不高的个子,黝黑的.脸庞,小小的眼睛,鼻梁塌塌的,不太整齐的牙齿镶嵌在又大又肿的嘴巴里。我很爱笑,遇到老朋友,我会给他一个热情的笑容;老师提问我,我会先给他一个自信微笑;别人开玩笑讽刺我,我也会给他一个幽默的笑;当遇到马屁精拍我的马屁时,我则会笑得前仰后合,眼睛都能眯成一条缝。妈妈经常苦口婆心的教导我,女孩子笑的时候不能露齿。哼,我才不管呢!我照样笑,而且笑得十分有特色。“笑一笑,十年少,愁一愁,白了头。”我觉得人生就应该这样,多笑一笑,让生活充满欢声笑语。

  我丑,但是我是一个爱笑的女孩。

  我脾气很坏,但我很诚实。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脾气像一个导火线,一点就燃,而且发起火来完全不顾对错,此时谁敢忤逆我,我一定会怼到他怀疑人生,等到我头上的火苗熄灭后,就又会死皮赖脸的向他们赔礼道歉。我很诚实,有一次我们班的小霸王――王虎不小心把语文老师的杯子摔坏了,老师质问杯子是谁摔坏的时候,王虎把这个黑锅丢给了平常不爱说话,胆小的刘佳,因为大家都不想得罪这个小霸王,所以都没有吱声,只有我毫不忌讳的向老师报告了事情的真相,老师惩罚了王虎,也表扬了我,并让大家向我学习。

  我脾气不好,但是我很诚实。

  只就是我,其貌不扬但爱笑,脾气暴躁但诚实,我真是个奇怪的女生。

这样的我作文5

  雄鹰向往搏击长空,鱼儿向往遨游浅底,百川向往汇聚大海,而我又向往什么呢?

  我彷徨,我的心在寻找,我找到了!找到了!我看见了一位头戴斗笠,手抗锄头的农夫,正高兴的往家走,他很高兴,很满足。满足这里的纯洁,满足这里的闲适,满足这里的自由。清晨,看见这里云雾缭绕。傍晚夕阳西斜,日月争辉。晚上,在这苍穹之下,搬来一把藤椅,泡上一壶菊花茶,然后回味憧憬,最后,伴着月光沉入梦乡,“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口里吟诵着这首诗,心里早已向往这样的'生活。

  我的心在继续追寻,我看见一位豪侠,“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他高声咏诵,似在诉说他的豪情壮志。他喜纵横,击剑为任俠,轻财而乐善好施。“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他的豪情。他一副侠骨风范,不畏权贵,贵妃捧砚,力士脱靴,嘴里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样的豪壮,这样的狂傲。这样的生活该是多么的激奋,多么的丰富多彩,刺激而富有挑战,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我的心回到了现在。我看了看周围,看了看我身边的人,我明白了我向往的生活,我说我希望我们都能快乐幸福和健康。老人尽享天伦,小孩备受呵护。我希望我们都能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环境下生活。处处是和谐,处处张扬着人性美。没有勾心斗角没有私欲贪婪。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清风,我们呼吸着这清新的空气,茁壮成长。

  在草地上轻轻躺下,头枕手臂,嘴刁一根青草。遥望天空,看云舒云卷;听鸟儿鸣唱;想未来与挑战。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这样的我作文6

  此时一名胖胖嘟嘟的男孩正坐在三年级二班的最后一排最后一桌,他挺着一个圆滚滚的肚子,脸上的肉肉占了整个头的三分之二,长着一双浓眉小眼(其实本来眼睛不算小的,就是肉太多了给挤小了),这就是我。

  我作为“肉包子吃法”的鼻祖,为吃上面也做出了小小的`贡献。而且,我的胃量大得惊人。比如,别人午餐吃一个鸡腿,一碗汤,一碗饭,而我却能吃三个鸡腿(有些同学不要吃,全塞给我了),四碗汤,二碗饭,并把盘子舔得“反光”,我才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走出食堂……

  说起吃肉包子大法,你们知道吗?一般人总是一口一口地吃,而我却不同。我先把外面一层薄皮解决掉,然后再把里面的汤汁深深一吸,这时最美味无比的鲜肉球就呈现在我眼前,我就细嚼慢咽地开始品尝,不过,这么做也需要巨大的“风险”,就是我经常会把鲜肉掉下来,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得后悔好几天。

  虽然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吃货,但我更爱看课外书,一看起来就爱不释手,沉浸在书海,流连忘返。

  记得有一次,我到姐姐家去玩,弟弟也在,我们说好玩捉迷藏,我来抓,他们来躲,我四处寻找“猎物”,到了书房,我一眼就瞄见了《狼王梦》,眼睛发亮就情不自禁地看了起来。他们等得不耐烦了,就自己走出来说,“你怎么在看书呀!”见我没反应,又到别处去玩了。等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才回过神来,去找他们,只见人家已经在那玩过家家玩得不亦乐乎了!

  我就是这样的男孩,以后要吃遍天下美食,饱览万卷书。你们喜欢吗?

这样的我作文7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题记

  一个燥热的夏日午后,我捧着书坐在藤椅上,临窗抚卷。耳旁充斥着喧闹的蝉鸣,心中却为这书拓开宁静的一隅。我不由得忆起那年今日,那本书和那个老人。

  那是六岁的夏日,父母外出学习,我便被送往外婆家居住。外婆家依山傍水,正应了六岁孩子爱玩的天性。那天,我兴奋地坐上父母的车,来到外婆的乡间小院。外婆着一件素白的衣衫出门来迎我,嘴角泛起涟漪,笑道:

  “我们家芯儿都长这么大了,快玩去吧。”说罢,轻轻走回房间,隐匿在了院落里。

  虽说地处乡间,可外婆家附近的孩子少之又少,大部分时光我都与树木花草,走兽鱼虫一同度过。而外婆,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她那偌大的书房,与面前古朴的窗棂,书架上密密麻麻的书,及一方经久不涸的砚台作伴。那时的外婆,与平日里判若两人。她戴上一对银丝圆框眼镜,一双早已皲裂的手捧着诗书,时而喜上眉梢,时而又双泪纵横。

  十几日过去,我渐渐开始觉得枯燥,便跑去书房找外婆诉苦:

  “外婆,陪我一起玩呗!”

  “不了,你玩吧。我一把老骨头玩不动了,还要看书呢。”外婆视线不转,仍阅着手中之书。

  我有些不耐烦,“外婆,您都这么老了,还看什么书啊。”此时,我才猛然发觉坐在门隅的外婆早已头顶白雪,鬓角落霜,岁月之刀在她的全身留下了时光的印记。

  外婆的'眸子停了下来,却也不是愠怒的样子,只是耷拉着眼,站起身道:“我的确是老了,可我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读书人、文化人,只可惜老一辈没那么好的条件……可我如今再重拾梦想,也为时不晚。无论如何,就算再贫穷,书也不能不读啊……”。

  当时年幼的我只是被这番话的气势震撼,如今想来,这不正是《尘曲》中:“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吗?外婆虽然垂垂老矣,可仍奔跑在逐梦路上,即便披荆斩棘,丢失怒马鲜衣。

  像外婆这样的人是我的榜样,我将终身敬仰她。

这样的我作文8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

  ——题记

  又是一年秋,瑟瑟寒风掠过饱经沧桑的枝干,卷起枯黄的叶,送向另一个远方。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爱上了这样的秋。爱上了那一片寂寥,爱上了漫山遍野的枯黄。

  多少个清晨,玻璃窗上积起一层霜。又想起以前的人和事,喜怒哀乐,尽汇在这无语凝伫的一刹那。我爱这样的曾经。

  秋,天是无边际的淡蓝,像是画纸上挥洒过的那一抹无痕的忧伤。有时什么也不干,仅仅是盯着这蓝,盯着那一缕若有若无的云,心中便升起无限的遐想,梦便飞到远方。

  秋,总有长青的树,也总有常记的人。那些沧桑的松柏,遗留着一丝生机,像是固执与寂寞的造物。那些忘不掉的人,回忆在这一刻鲜明地涌上心头,好似发生在昨天。

  秋,总有草固守着一抹绿。草是春的儿女啊,那最先探出的芽儿总是最先遭受严寒的侵袭,也是这些芽儿在秋经历了最恐怖的掠夺。我爱它这样的倔强,也爱它另类的美。

  也许,秋是冬天的使者吧。多少个岁月前,曾有妙龄女子含泪吟着:“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一处相思,绕过多少痴情心。思念,愁思,在这个季节里带上刺骨寒风,越发黏黏的'。也许,秋是夏的余音吧。曾经有个少年,挥笔洒下“我言秋日胜春朝”这样的豪情壮志。人生百味,如果说春沁人心脾,夏生机勃勃,那么秋就应是一次思想上的升华了吧。就像品茶,为的不是那入口的苦涩,而是悠久的清香。我爱这样的美。

  秋,也许寂寥,然而却绝不寂寞。这个季节,是回味的季节。过尽春夏的生机,秋更适合慢慢地整理回味。我爱这样的美。

  叶子黄了,枯了,落了,又想起曾经一起捡落叶的他们,心中只有对未来的憧憬,就像秋,有无限种可能。我爱这样的秋。

  满地黄花堆积,再忆起,同学风华正茂,无心伤感,却道天凉好个秋。

  我爱这样的美。

这样的我作文9

  阳光洋洋散散洒进卧室,光斑斑驳驳地照在了女孩的脸上,她望着面前的一切景象,一切都那么温暖,又那么神秘。所有的一切都已经静止,在这个房间里,女孩也是那样的文静甜美。

  窗外的云懒洋洋的漫无目的的飘着,似乎故意引逗别人一般。女孩痴痴的望着这一切,她感觉自己就像这一片片云,要是不自我约束,女孩也会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停在路口迷茫。她知道自己选择了这条路,或许得不到家人、朋友的支持,女孩自己也不知道是否能成功,但无论如何她都愿意去拼一把,在成长的道路上不留遗憾地朝着目标前进。

  对着镜子,女孩也明白,自己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身上的缺点也有许多。自己并没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长的也不是特别的好看,脾气还有点暴躁,性情也有点懒散。为此,女孩心底总是会有自卑的情绪困扰着她。

  瓦蓝的天开始变深沉,女孩用手托着脸蛋,歪着头看着窗外的一切。直至倾盆大雨时,把窗户关上,在房间里练习着。她的手指头在琴键上跳动,音符一个个从她手中跳跃出来;脑袋也快速的运转着,勾勒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她热爱一切音乐,在一首首的乐曲中,她能够尽情的'释放自己。

  雨停了,天渐渐恢复原样了,女孩笑了。她感谢父母对她的养育,她感谢老师对她的栽培,她更感谢自己没有放弃过,对于这一切,她还是只能拼命的往前走。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生活,喜欢阅读的女孩,一个心思敏感,粗心大意的女孩,一个努力追随目标的女孩。我喜欢现在的自己。

  看,彩虹又出现在暴风雨过后的天空中……追梦的女孩,加油!

这样的我作文10

  窗外的太阳散发着耀眼的光,好似又把你的倔强刻画出来,一幕幕的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我讨厌这样的你!

  你应该是我在这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您有个神圣的称号父亲,您俊朗的眉毛下是一双透出光芒的眼睛,利落的一头短发下架着一副文艺的眼镜,可谁曾想过这样一位阳光的父亲,怒起来,就如天上翱翔的雄鹰。突然一声怒吼,震击了大地,也震碎我的心灵。

  自从上了初中以后,你便十分焦躁,我时常能透过红肿的眼睛,从你轮起手掌的缝隙中看到一丝丝白发在逐渐包裹在你的头上的那片黑森林。我总是在一个个深夜躲在角落里捂着一片片伤痛。回想起曾经那个背着我转圈圈,帮我捡掉在地上的鱼骨的父亲,曾经的你是和蔼的,我讨厌现在的你。

  记得那次我的数学作业上写错一个大题的字母,你的脸马上胀的通红,怒目圆瞪,借着星光,与我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炙热的巴掌,你借着怒气又把我关在了书房。我打开窗户,抱着被撕的破烂的数学作业靠在墙角,窗外干冷的寒气扰乱我的发梢,一片片乌云,乌云遮去本就微弱的星光,我讨厌这样月黑风高的夜晚,更讨厌变成这样的你。

  一滴滴冰凉的泪挂在脸颊,鼻尖,湿了衣袖,卷子。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是真的为我好吗?从门缝望去才发现你的房间还通明着灯火,就像窗外月亮努力透过层层乌云透出光亮一样挤进我的眼帘。我讨厌这样的你。冷漠如冰的你。

  第二天的晨光沐浴着我的脸颊,在桌子上的是一份粘贴的错乱的数学卷子。我又热泪盈眶,我讨厌这样的你,爱在嘴边,却选择沉默与焦躁!

这样的我作文11

  昨晚考完针灸,出了考场,脸通红通红,满心的慌忙,又考砸了……总是习惯了考完一场大小试,闪他电话让他上网聊天,第一句发去的每每总是那个泪满脸的表情,无数的哭脸铺天盖地给他发过去,他不断安慰却也沮丧不已。

  看见上次的征文获奖名单上没有我,伤心不已的同时,我也真正的怀疑起自己来,是否真的迈不过文学大门这道槛,是否真的没有一点点天分,是否真的就算努力也换不来精彩?

  我觉得自己好失败,我问他我有什么优点,他沉吟半天发了一句:你煮的饭菜有一点好吃。

  ……我苦笑,这算优点吗?

  是啊,我在无数次的跌倒后仍然坚强地爬起,继续下一次地拼搏;我不怕辛苦,再重的担子自己也挑起;洗衣做饭、下地卖菜,早不再细腻的双手却毫无怨言……可是这不是我想要的!

  喜欢听歌,也爱哼唱几句,却总不能上台;渴望跳舞,也有过那么几次机会,却总不是那块料;琴棋书画,我俱爱,常常也在一个人的时候沉醉于此,但终不算擅长,只能看着自己拙劣的.作品孤芳自赏……面对镜中的自己,谈不上多漂亮,虽然也不见丑,涂抹上胭脂庸粉,着上绫罗绸缎,勉强称得上有些韵味,假假地称个美女……喜欢他有时说我灯光下很妩媚,喜欢他有时说我很可爱,喜欢他说我的点点的好……是啊,我其实那么的平庸,平庸得我不愿意承认,我那么努力,却在每一方面都做不到最好,我害怕面对真实的自己,我一直骄傲地对自己说,我是优秀的,可是自己不过如此,没有什么能够证实自己的努力,不见成功只是平庸如傻傻忙碌的蚂蚁。

  怎甘平庸?我渴望鲜花与掌声,我需要肤浅的荣誉,可是我最多也只是个没有运气的天使,上帝不曾眷念疼爱过我……

这样的我作文1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而家中不可缺少的就是父母,父母有时会让你讨厌,而有时也会让你欣喜不已。

  父母是不会变的,但你对他们的态度是时常变化的,这也就造就了喜欢与讨厌。

  记得小时候,最让我欣喜的莫过于玩具了,总能让我痴迷。有一次,我与父母去逛商场,一进商场我就忍不住到处乱跑,眼前琳琅满目的商品,当然,也少不了我最喜爱的玩具。无意之中,我看到了它—一架直升机,我便呆住了,久久立在那里定神看着它,父母闻此状也走了过来,可我什么也没说,就是那样看着它,父亲立马就意识到我想要,可母亲嫌家里太多了,坚决不让买,僵持了一段时间后,终究决定不买,父母合力我把拉走了。

  回到家后,我仍一心念着那架直升机,但我并没有“造反”,而是一反常态地乖巧,我觉得这样才更能动摇他们的心,日子依旧一天天地过着,就在几天之后,我梦想的它来了!

  那是一个周六,像往常的周末一样,一直到了十一点,快吃中午饭的时候,它悄悄来到了我身旁。我在客厅看电视,正当我兴味正浓时,母亲让我去她房间,我便前去,突然间,我心脏加速,全身的血流都汇集在了脸上,是的`,我看见了它,就静静地躺在母亲身旁,我高兴坏了,不由得叫出了声,我快速靠近它,可被母亲拦住了,说道:“这些日子看到你一直都很乖,这是对你这些天良好表现的奖励,那天,我看见你很喜欢,就偷偷买了回来。”我激动的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有不住地点头,母亲看见我的样子也笑了。

  晚餐时,我又向父母表达了谢意,我喜欢这样的你!

  这件事虽然现在看来挺幼稚,可正是有那时的幼稚才会有现在的成长,但这依旧让我铭记到如今,我喜欢这样的你,以后也依旧如此。

这样的我作文13

  学习成绩如波澜壮阔的海洋一起高低起伏不定;经常歪着脑袋做着无限美好的幻想;时而严肃时而放纵不羁;这些就构成了我的黑白述描像,可那些都不是我最大的特点,所谓的“民以食为天”我的突出专常是“吃”。

  在我家的客厅有一个专门用来存放食物的柜子,里面总会放满着各种各样的零食。看可比克、泡面搭档、QQ三国条……这可是些一应具全。这柜子还被我美其名曰为“能量补给站”。你们猜我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是做什么?这时你肯定会想当然是吃啦!还会有其它的不成?错!让我悄悄地告诉你吧,一是扔书包 ,二才是冲向“能量补给站”。听,雅客正叫我“想吃就快跟上吧”,可比克呼唤我“快乐我定义,薯片就是可比克”……这么多可爱的'同胞们在渴望着我的光顾,你说我能让他们失望吗?飞奔到它们面前,大手一拎几个可爱的家伙就随我来到了桌面上。拿起“百事可乐”,“嘣”一声把封盖打开,再撕开一包虾条薯片,拿过一包番茄酱……坐下、跷脚、猛吃、狂饮,动作一气呵成,绝无多余。一番风卷残云后,面前已成了一堆小山般的废旧回收品,清理、扔垃圾筒。摸肚子、伸懒腰,写作业去喽!

  我这吃的专常在左邻右舍也是小有名气的。一次我到姑姑家做客,因之前曾吃过姑姑做的红烧肉这下还想吃,可心里又不好意思开口。心里想着那红红的汁包裹着的五花肉,咬下去,甜甜的汁触到舌尖,细腻的肉翻滚在口中的味道,我咽了咽不断往上涌的口水。姑姑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笑呵呵地对我说:“小立,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了,现在正炖着呢!”真是知我者姑姑也,听了这话我心里高兴劲可甭提了。

  吃饭时,因为是在姑姑家我也就不客气了。抄筷子,锁定目标,出击、回手,发扬“一不怕油,二不怕腻”的精神就着白饭,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就三下五除二的功夫一碗红烧肉就被我吃了个低朝天。姑姑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吃劲不停地说:“慢点吃,慢点吃别噎着,这孩子。”

  看,这就是爱吃的我啦,见笑见笑!

这样的我作文14

  看,那个女孩正托着腮帮子,好像在思考着什么。那就是我。

  我是一个好奇心比较强烈的女孩,对于不懂的或者是很新鲜的事物一定要把它弄清楚。正因为这样,我的身边发生了许多趣事。

  七年前,爷爷家的院子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这位“不速之客”挂在树上,外表“千疮百孔”。爷爷说这是蜂窝,叫我不要去碰它。

  我的小脑袋瓜里充满了疑问:为什么不能去碰蜂窝呢?蜂窝里有几只蜜蜂啊?我的好奇心开始作祟,于是,怀着一种隐秘的想法,我来到了树下。

  我拿起一块石头扔那个蜂窝,但没扔到。我继续投掷。当时年幼,并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蜂窝晃动了几下,接着又从里面飞出四五只蜜蜂。它们嗡嗡地向我飞来,好像在说:“你这个孩子,打搅了我们的美梦,看我怎么收拾你!”我拔腿就跑,它们在后面穷追不舍,这时,幸亏爷爷拉了我一把,不然我就要被叮得满头包了。

  到家后,我嚎啕大哭,可能是吓坏了吧。后来,我一直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幸好爷爷很快把那“定时炸弹”给消灭掉了,我才安下心来。

  强烈的好奇心使我有时十分倒霉,不过这并没有浇灭我心中好奇的火苗。

  我不仅好奇,而且还好吃。还时不时地吓唬人。

  有一次,我们在奶奶家吃桑果。我“口水流得三千尺。”终于熬到了开吃的时候,我就像一制搀猫,像一匹饿狼,抓起桑果就往嘴里放,狼吞虎咽地嚼着。

  我拍拍肚皮——吃饱了。篮子里的桑果也早已空空如也,片甲不留。这时,我发现自己的'手变紫色,嘴唇和牙齿也变颜色了。我不由得心生一计,想去吓唬吓唬正在发呆的姐姐。便窜过去,做一个鬼脸。姐姐吓了一跳。“Yes,计谋成功!”我不禁暗喜。大家都捧腹大笑。

  你们别看我十分听话,有时也会有一两个“小举动”。这就是我,一个好奇心强烈,贪吃,活泼的女孩。

这样的我作文15

  有人说:“女孩是上帝用凝脂花做的,清清纯纯的,淡雅可人”。曹雪芹说:“女孩是水做的骨头”。从内而外清澈透明、柔情似水。犹如花蕾之露尽享爱之阳光,娇滴滴柔弱弱,让人动不得,摸不得。又似带刺的玫瑰,芳香浓郁,光彩照人,让人娇不得,爱难言。

  但是,即使上帝法力无边,巧夺天工,也会有失误的时候,在千娇百媚、姹紫嫣红的花丛中,总会有一棵小小的狗尾巴草,自然纯真却又野性十足。就好比我,大大咧咧、生性活泼。

  按照常人的逻辑,我是绝对不可能多愁善感的,虽然我不会如林黛玉一般落花伤怀,但是我也会常常昔日落泪。我酷爱读文章,那些简单与不知名的故事让我流年往返。猫郎君的《等待星期天》让我悲欢不断,《蔷薇纷飞一路向北》让我想入非非,《金钱》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云朵的悲》又让我牵肠挂肚……

  我个性十足。我,幽默大方。每天我都会变成一颗开心果,尽可能的.给大家送去欢乐。每天能拥抱阳光,还可以见到自己喜欢的朋友,接受朋友的祝福也会让我开心、快乐!

  我自在洒脱,高兴时,我会尽情欢笑,乱疯乱跑。悲伤时,我会哭个天崩地裂,黑白颠倒。我才不会做那种“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呢,我不会做那种为博得大家喜爱而尽力约束自己,改变自己,做一只要他们的“小乖猫”。我就是我,要哭就哭,要笑就笑,要疯就疯,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都只做我自己,一笑而过,照样轻松自在。

  “世人笑我太疯狂,我笑世人看不穿”!每当面对别人诧异的目光,我这个矛盾综合体也有自己的想法:我就要快乐地过好每一天,活出自己的个性,活出自己的精彩!

  因为,我就是我,我只是我,我只做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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