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推荐】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
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
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
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平时很喜欢读书,因为通过读书,我可以知道很多平时见不到、学不到的知识。在知识的海洋里,可以自由地翱翔。我的卧室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柜,里面摆满了我读过的和没读过的各种书籍,《伊索寓言》、《中国古代神话故事》、《数学的奥秘》等等等等,从古到今、从自然到科学,方方面面,在这里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这是一本特别适合少年儿童阅读的百科类图书。编者用最直接、简洁和接近我们理解能力的方法诠释了少年儿童眼中的诸多新奇事物,帮助少年儿童去了解世界。它涵盖了科技、军事、植物、动物、地球、宇宙、历史、国家民族、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内容涉及自然、社会和历史。书中编者引用的.一句话,道出了我们要广读书的真正意义,“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
书中每篇文章都配有精美的图片,各种事物画的栩栩如生,各种地理景观带给人们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经常感觉自己读着读着就不自觉的被带入了书中所描写的世界。
我化身一只小鸟,飞入了动物的世界里,去寻找鸟类的家族。在家族大会上,你一定想象不到我都看到了谁。瞧那边,那不是一群我国特有的鸟类黄腹角雉吗,看到他我不禁想起它那搞笑的外号“呆鸡”,被追赶时,把头伸进灌木丛,把后半身露在外面,做出掩耳盗铃之势的就是它了。咦!那种只有人类拇指大小的鸟又是谁呢,赶紧翻开百科全书来查一查,原来它是太阳鸟,这种鸟羽毛鲜艳美丽,全身闪烁着紫、红、翠绿、金黄等色彩,极具观赏性。大会上巨嘴鸟说个不停,黄鹂悠闲地哼着小曲,织布鸟成双成对地坐在桌边品茶,雨燕、杜鹃、啄木鸟聚在一边开着小会。天呀,这里鸟的种类太多了,猫头鹰先生一直在点着到会的人数,它要点到何时呢?我还是先去别处去看看。
我坐着飞船,翱翔在地平线上,雄伟壮阔的瑞士阿尔卑斯山脉、北极熊聚居地格林兰岛、澳大利亚悉尼歌剧院、非洲赞比亚国家公园、北京长城、埃及金字塔,一座座美丽的城市,一处处著名的古建筑不断地映入眼帘,我被地球的壮丽震撼了,那真可以称的上是一场完美的虚拟旅程。等我长大了,一定走遍祖国的山山海海,走遍世界的名胜古迹。
书中还为我们介绍了基础科学、科技发明、军事航天等知识,抱歉的是我还没有把它们都读完,没有办法带着大家去感受,但在这里我真诚的邀你和我一起去把它读完,一起去感受知识带给我们的神奇。
“一个个问题,一个个答案,为我们搭建起了知识和现实的桥梁,让我们在阅读中增长智慧、树立爱心、磨炼意志、在希望中奋进,在快乐阅读中健康成长!”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我把它推荐给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书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成功之门;书是一架云梯,让我攀登到了知识的顶峰;是一艘轮船,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教我做人。自从我读了《汤姆·亚历险记》这本书以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感受到汤姆·索亚是个勇敢顽强的人。
汤姆是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讨厌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儿便和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故意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儿给提起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这还没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嘲笑他的'孩子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没有放在正确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乐趣。
他喜欢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汤姆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以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会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有人说:童年就像是一壶美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的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虽然我是一个孩子,但是我不愿当做空页随手翻过”
简。爱是一个孤女,出生在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被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被舅母虐待了十年。一次她被关在红房子里,弱小的简爱害怕的叫喊“可怜可怜我,饶了我吧!”却只换来舅母的一顿殴打。之后她被送到了劳渥德当教女。
《简爱》一书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文中的描写片段。阴森恐怖的红房子,却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北京,一个可怜无助的小女孩撕扯着嗓子直到晕倒在地上。读过之后仿佛身处其中。
“至少赐予我一种新的苦役吧”。
当了教师的简爱却不愿意维持这种平稳的生活,她在报纸上登了求职信,之后去到了桑菲尔德当一名家庭教师。
1847年的那个年代,女性处于从属地位,但是简爱拒绝被放置在从属这一传统妇女地位上,她敢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敢对妇女的社会作用以及她们收到的限制进行评论。夏洛蒂。勃朗特借简爱传递了自己的心声:在那个男人代表着权利、力量和真理的时代,女性应该去摆脱男权极端统治的阴影,自己主宰命运。
这部《简爱》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书中对平等权利的追求都值得我们歌颂!
“我会带着不倦的温柔、体贴,在你身边走动,尽管你不会对我报之以微笑;我会永不厌腻的盯着你的眼睛,尽管那双眼睛已不再射出一缕确认我的光芒。”
在桑菲尔德,简爱与自己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了。他们不可控的想要了解彼此,走近彼此。爱情会迟到,却不会缺席,两人在教堂举行婚礼,但是简爱却得知疯子伯莎竟是心爱人的妻子!她心灰意冷,那个寒冷的晚上,她避开了所有人,拿着属于自己的干瘪的.包袱离开了庄园。历尽波折后她与圣约翰相认,并继承了叔叔的遗产,但她却极其思念罗切斯特,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后,她再次回到了庄园,但却发现罗切斯特已经残废并失明,庄园也已烧毁,看到这一切,她反而放下了尊严,坚定的走向了罗切斯特。
书中的那个年代,女性追求的只是嫁到富贵人家。但简爱没有因为罗切斯特的财富而放弃尊严,相反在她与罗切斯特站在同一个高度上时,她也没有因罗切斯特的残疾而退缩,这样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以及简爱的勇敢、豪气、韧性是全书最吸引我的地方。
习俗不等于道德,伪善不等于宗教,作者夏洛蒂。勃朗特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应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浮生若梦梦如人生。艰难的人生,繁杂的人世,不管怎样,终是自己的命运。
到那时,堕落与罪过将会随同累赘的肉体离开我们,只剩下精神的火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浩如烟海,就像黑暗的夜空中耀眼的明星,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它们就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在我面前展现出一个个奇妙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邱少云》,一个英雄的名字,一个动人的故事,陪伴着我的童年,它让我难忘,让我热泪盈眶,又让我无比崇敬。
邱少云的故事家喻户晓,故事发生在抗美援朝时期,在一次战斗中,邱少云所在的连奉命潜伏在敌人的碉堡附近,等待黄昏时分发动突然袭击,夺下“391”高地。敌人用铁丝网严密的封锁着,岗哨上的哨兵不停地来回巡逻,并用探照灯不停的.观察战士们隐蔽的地方。尽管潜伏的战士全身伪装,但敌人居高临下,很容易发现他们。只要咳嗽一下,或者胳膊摆动一下,都会暴露目标,使部队受到严重的损失。正当同志们咬牙坚持的时候,忽然,敌人的一颗燃烧弹落在邱少云的附近,顿时燃起熊熊大火,烧着了邱少云的衣服,这时,只要他趴掉身上的衣服,或者滚到身后的水沟里都可以救活自己,但是,这样会暴露目标,整个战斗的计划就不能实现。邱少云咬紧牙关,爬在草丛中一动不动,就这样坚持到最后一刻钟,他被大火活活的烧死了。黄昏时,战士们满含热泪,发起攻击,夺下了“391”高地,胜利的完成了这次战斗的任务。
英雄的壮举深深的感染着我,它使我懂得了铁的纪律是一个人成功的基本条件,它让我明白一个人只有服从集体利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牺牲,才能羸得人们的尊敬,人生才会有意义。
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做深蹲起、蛙跳等剧烈运动,我平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做这些活动,怎么办?坚持还是放弃,在做思想斗争的时候,我想起了邱少云,想起了他为了战斗的胜利,英勇地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想起他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故事,我就勇敢的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了,整整坚持了一节课,进行了刻苦的训练。因为训练强度大,下课后,我不能走路,只好拄上了双拐。但是我仍然很开心,因为我战胜了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敢于和困难做斗争了,表现出一个小小男子汉的精神。后来,我常常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克服了怕苦怕累,懒懒散散的坏习惯,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原本瘦弱不堪的我,身体逐渐强壮起来了。
好多年过去了,但《邱少云》这本书摆在我书房的最中央,邱少云在烈火中纹丝不动,燃烧自己的情景仍然在我眼前闪现,记忆犹新。鼓励着我在人生的征途中奋勇前进。当我私心膨胀,为个人利益斤斤计较的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犹豫不前的时候,都会想起邱少云他那伟大的壮举,它时刻激励着,要做一个为集体谋利益,为国家做贡献,为人民谋幸福,遵守纪律,勇于献身,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快点儿!我们都要出发了,还看书呢!”
“哎呦!知道啦,‘惠安馆’这篇马上就……哎!妞儿原来是秀贞的女儿啊!”我突然就转了个弯,说到了书上“妈,我还以为,秀贞的女儿是小英子呢!看第一遍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看出来呢!”
“嘭!”我突然感到脑袋上被某只巨手“重击”了一下,双眼泛泪的抬头,竟是我妈,我立马把眼泪收了回去,书上说,越哭,父母会愈加气愤的!老妈看见我今日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好像有丝惊诧,只是让我速度快点,我心中暗笑:呵!可真有用!
我怕再遭“毒手”,迅雷之速把《城南旧事》放入包中,跨出家门。
坐在汽车里,我的脸被一阵微风抚摸着,不禁抬头望天,只觉着,天还是灰蒙蒙的,太阳都还未从海上,哦不——天上出现。
几小时过后,我们全家人到达海边,我不等父母安排,就从包里把我的爱书和一张方格布拿出来铺在沙滩上,自己盘坐在上面,身后,老妈不温不火地说了句:“小心被晒成黑人,去参加长跑比赛。”
我边拿着书阅读,便毫不客气的反驳着老妈:“怕黑、怕长跑,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我只怕看书没光线!”说罢,我气愤的站起,朝海边走去,气氛不是因为老妈,而是——真的没光线。
看着潮水一波又一波,我想起了林因子最喜欢的那篇《我们看海去》,竟也在不知不觉中把它朗诵了出来: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蓝色的.大海上,
扬着白色的帆。
金红的太阳,
从海上升起来,
找到海面照到船头。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天渐亮了,看看蓝天,再看看大海,到底哪个是天,哪个是海,我逐渐分不清了,林英子也分不清,她说,金色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升上来的呢?
我为什么经常看《城南旧事》,又为什么总对它爱不释手?因为我喜欢这本书,她就像我的另一个母亲一样,教会了我许多,却也让我失去了不少。
我听说,小英子出生在日本大阪,所以,我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学日语,说日语。身边的朋友都离我远去,我很痛苦,想放弃了……
可是,英子在书中,多么有毅力啊,我又怎么能放弃呢?于是,我依然热爱着日语,到后来,不仅同学不再搭理我,就连老师也……
我想,也许我真的错了,失去朋友的滋味,我承受不了。
就这样,我还是放弃了,but我不会讨厌日语,更别说《城南旧事》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不会忘却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如果有人问我,你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寒假里读的一本书,当时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觉得它一定是一部惊险刺激而有趣的书。果然,它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航海爱好者,他从小就想出洋远游,长大后那蠢蠢欲动的心更是按捺不住了。于是他瞒着父母,到了海上去航游。他几乎每次航海都凶险万分,还当过两年的俘虏,在第六次航海中,他流落到了荒岛。在荒岛上,鲁滨逊通过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美好的家园,还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之久。他发现岛上竟有食人族,并从食人族的手中救下了“星期五”。最后因为鲁滨逊救了好船长,并帮他夺回了船只,好船长也把鲁滨逊和“星期五”送回了故乡。
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有很多优点。
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遭遇海难、落入荒岛、建筑家园、发现野人、救下“星期五”、夺回船只、回到故乡,整本书情节紧接着一个高潮有一个高潮,就像是在坐过山车,曲折离奇。故事描写很详细,读着就像是身临其境一般,让我也想象着在荒岛如何自力更生。
这本书中有许多我认为很有哲理的话,就比如这一条:“假如我们肯下功夫对一切事物进行推理分析,冥思苦想的结果就是人人皆能掌握所有技艺。”我想,鲁滨逊也是经过一步步的推理和思考,才能在荒岛上建筑起自己的家园吧,不管做什么事,多思考多分析就能找到做事的诀窍。
我还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他如同偶像一般占据了我的心,让我对这本书念念不忘。鲁滨逊在这本书中仿佛就是英雄一般的人物,他勇敢、智慧、开朗、坚忍不拔、善良、有正义感,他仿佛就是集人类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我相信这样的鲁滨逊大多数读者都会喜欢吧。我很敬佩他,他能在流落荒岛后乐观坦然的面对生活,去想各种办法克服困难,在荒岛上,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或许他的乐观这点我可以做到,但亲手制作各种生活用品我就不敢尝试了,特别是为了吃到面包,他几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为了离开荒岛,自制独木舟,一次不成功再做一次,每次都要用上几个月时间,这份勇气和毅力,使我很敬佩。我喜欢鲁滨孙的`挑战精神、乐观精神、自力更生的能力,他流落荒岛的经历简直是野外生活的宝典,所以,我特别喜欢读流落荒岛的那些章节。
这本书就是一部惊险刺激的荒岛生存记,一曲歌颂勇气和智慧的生命赞歌,让我喜欢得爱不释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说到书,我就两眼发光——如饿汉看见了新鲜的面包;说到书,我就想起了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到书,我总会想起一系列的名著:《夏洛的网》、《窗边的小豆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籍的海洋中,品味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漫遡那一道道历史的沟渠。“多读书、读好书。”是我读书的宗旨。这条宗旨不仅带给了我许许多多的乐趣,而且还让我结识了一大批“好朋友”呢!
先隆重介绍我最好的“朋友”——《草房子》。在还没有认识这个“好朋友”以前,一说起草房子,我的脑海里首先出现的'就是一大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上面有一栋用草盖成的房子。直到我真正开始接这个“好朋友”以后,我就被它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真情和爱深深地打动了。在曹文轩的笔下,不起眼的油麻地变成了我最向往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可爱的油麻地小学,有可爱的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有可爱的温幼菊,蒋一轮,白雀;平凡的草房子充满了爱和欢声笑语,因为那里有一个小男孩,他叫做桑桑,这个草房子的故事,就从他的童年生活开始说起:
调皮的桑桑一点儿都不像桑乔的儿子。他家住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是一栋草房子。桑乔是一个做事拘谨、严肃的好校长。而桑桑呢,又是那么的调皮捣蛋——他的许多鸽子只能钻墙洞过夜,他心里就起了怜悯,决心要改善鸽子们的住处,但是却把家里搞了个一团糟……桑桑喜欢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学六年的生活让他难以忘怀,他经历过爱和感动,得过鼠疮,经历过那种让他想说却说不出口的疼痛……但是桑桑觉得很幸福,他觉得他的生活很充实。
当我翻开这本大概有三厘米厚的《草房子》,心里顿时充满了欣喜和感动——当看到桑桑的病痊愈时,我开心地流下了眼泪;当桑桑和纸月从仓板小学男生们的手掌里逃出来时,我为他们的聪明才智喝彩……我的内心被桑桑的勇敢打动了——尽管他们不富裕,尽管他们没有现在我们这么的幸福,但是他们生活的很快乐,因为他们拥有一颗纯洁的,高尚的心灵。
我很喜欢我的这个“好朋友”,不仅喜欢故事里的人物,而且喜欢这本书的风格——朴素但又温馨,简洁而又纯美。桑桑,纸月,杜小康……他们就好像是我们身边的人,虽然那么不起眼,但是他们有一颗高尚的,美丽的心灵。他们的故事有时让我沉思,有时让我开怀大笑。我不仅从书中的字里行间中学到了许多知识,并且还让我学会了纸月的默默无闻,桑桑的机智勇敢,杜小康的敢做敢当……
当我再次翻开了《草房子》时,我的眼前又一次浮现出了这样的情景:有苍苍无际的蓝天,有金灿灿的稻田,有一个叫油麻地的地方,有着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他们一起坐在草房子上,用心灵唱出最美的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一本书可以为一个人的命运,做出巨大贡献。的确《骆驼祥子》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恰好那天老师让我们自由阅读,我便随手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地“阅读”。我迅速把头往四周一瞄,全部同学都在聚精会神地阅读,他们都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我于是也认真阅读起来,读着读着就好比自己是一个醉汉,完全痴醉在书的海洋中。
我看见了祥子刚开始只是一个穷鬼,经过三起三落,最终还是受穷。但是我并不只单看他的外在物质,祥子有意志,他内心如一团熊熊燃烧着的火焰,他有决心,任风吹,任雨淋,他就像一块坚硬的铁,坚韧无比。
老舍爷爷笔中描述的祥子,是一个壮丽的硬汉,他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着,他朴素,他娴静少言,他是一个洋车夫,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做好自己。这也告诉了我们应当做一个有胆量坚强的青少年,对于任何一件事没有对与错,只有我们内心是否去思考过,去批判过,去承认过自己的过错。
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生活自在。最初那个有奋斗目标且敢于奋斗的祥子是我一生的榜样,祥子有毅力,这无需质疑,但他却没有足够的毅力,去最求他所要的目标。曾经鉴定着的也一步一步动摇了,不过这也是我们一些人同样的感受,现在恍然想想,如果祥子“咬定青山不放松”,到最后也不会变的穷中更穷。
书中“拉到了终点,祥子的衣裤都拧出了汗,哗哗的,像刚从水中捞出来,他感到疲惫,可是很痛快,值得骄傲”。这句话我知道祥子为了挣钱买车,全心全意,在所不惜的为客人们拉车,他不在意头顶上顶着个火辣辣的太阳,他的决心,点燃了他心中的小宇宙。他,是一个经历心酸而不衰,被经磨难而更强大的真真正正的龙的传人,在他的身上,处处散发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熔铸而成的可贵品质——吃苦耐劳。
我很喜欢老舍爷爷书中的一句话:“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对呀!祥子的堕落是因为这充满乌烟瘴气的“悲凉”社会,使原本正直,善良的祥子变成了与社会一样的“祥子”了。
《骆驼祥子》这本书读完让我回味无穷,每当我做一件自己抉择不了的事情,便会想起骆驼祥子。应当学习祥子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使我学会了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一生受益!
《骆驼祥子》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让我感悟出了许多人生道理,教我怎么做人,怎么待事,祥子那骆驼般的精神,给本书增添了一道绚丽的光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使我们接受现实,使我们忠于理想。——切·格瓦拉他拥有几近极致的人生道路帷幕:国际性小学奥数冠军,北京大学大学毕业,麻省理工大学留学奖学金;他作出了一个令人思索的挑选:遁入空门,修行佛法。他便是柳智宇,一个富有观念力的奇才。大家针对这一令人震惊行为进行了有关社会发展、文化教育、义务的探讨,最终却发觉,在柳智宇的的身上看到了大家久违了的物品——忠于理想。现如今整个世界迅猛发展,大家一直被髙速提高的化学物质贪求驱使向前:认真学习,考入一个好的院校,寻找一份好的工作中,随后立业成家……就是我,它是逻辑学中的绝对真理。但在这类混混沌沌中,大家慢慢变成了沒有理想的橡胶人;在看起来繁忙而“丰富”的生活中,大家心里一片没法忽略的苦闷却悄悄地扩散。或许有些人要埋怨,生活缺乏安全感,谈何理想?
但客观事实是,心存理想更是归属感的来源于。由于理想便是生活的方向标,内心的填充料,它能使我们不会在繁忙得大量出汗以后仰望星空,却害怕认清心里哪个一览无余的疑惑: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有些人要辩驳,自身也曾为理想而少年轻狂,但理想一直丰腴,实际却很骨感美,我们无法忽略肩膀的义务与工作压力。对啊,什么时候刚开始,忠于理想竟变成一种奢华了呢?在一家人的聚餐中,我说自己长大后想当战地记者,用手上的照相机记录下来就超过了心灵的界面。还记得那时候小姨子马上表明了抵制,还讲过两三句新闻报道跟我说这一岗位有多风险。实际上那时候我只是讲出了一个童年的心愿,并不是讨论自身的发展方向,可我却忽然意识到,在恪守理想的全过程中,艰难不但来自于理想自身,而大量的来自于由于你的恪守而产生的别人的羁绊。相比惨忍的化学物质实际,这类平凡而不平庸的摩擦阻力好像令人觉得束手无策。
而这也就是我敬佩柳智宇的地区,他有这类追求理想的胆量。他从没终止过有关生命和人的思索,相信,他的行为决不是一时冲动,亦非看透人生,这仅仅他追求一生所需之真知的一次勤奋。大家的生命不可仅仅会做几个他人出的.题型,不可仅仅反复别人的步伐,大家应当有归属于自身的归处。即便会被讲解为不撞南墙不再回头的痴者,即便会被贴上逃避责任的标识,但乾坤之大,可载我之物者几何图形?这类“自私自利”何尝不是一种对自身生命的承担呢?写出此一席话,我不能说有几个能抬起理想的旗子奋勇前行,由于就我自身也都还没存够这类忠于理想的胆量,但如果我们连这颗種子也没有在心里种下得话,它又怎能紧紧投身于大家的内心深处呢?接受现实,是大家针对理想的恪守;忠于理想,是大家针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字叫《比糖果甜蜜》。
可能很多人没听说过,这是在我三年级时妈妈买回家的,当时我就被这充满诱惑力的书名字吸引了。“比糖果甜蜜”,可能是讲甜蜜的故事吧,我想。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书中一个个有趣的篇名让我眼花缭乱:《鼻涕虫的教训》、《骨碌骨碌换》、《鳄鱼原来很美丽》等等。故事的情节吸引着我,不舍得放下它,像是担心怕它跑掉似的。甚至到了晚上,等父母已经睡熟了,我在被窝里用脖子夹着大手电筒,双手端着书再一次看起这动人的故事……我那时对这本书达到痴迷的程度了。
书中有两个故事现在仍让我记忆犹新。一篇的名字是叫《小鸟得救的意义》,讲的是:在一次大洪水中,有一头叫琥珀的小犀牛临危不惧,勇敢地救起一只掉下鸟巢的小鸟。琥珀让小鸟拼尽全力地朝自己背上爬,小鸟因此得救了。在大洪水过后,潮热的天气让犀牛们苦不堪言,大量的不足米粒大小的虫子在它们背上生长繁衍起来,小虫子们吸食犀牛的.血,又痛又痒难受极了。这时候,琥珀却很自在,是因为它救起的小鸟正在琥珀的背上为它捉虫。这样,琥珀既不难受,又能让小鸟填饱肚子。别看犀牛外表凶悍,其实是个大近视眼,因为食物奇缺,小犀牛往往会成为野兽们的美餐。但是,琥珀又是个例外,因为小鸟飞上天为琥珀大声报警,为琥珀的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帮助。这些是让琥珀没想到的,当时的小举动,现在得到了最好的朋友。这个故事生动,让人有所感悟:犀牛琥珀在救起小鸟的同时,其实就是在帮助自己,这些凝成一个词,其实就是“自助得助”。无论星球怎样旋转,日子如何更替,一个朴素的道理总是在人们心中跳动:当你向处在困难中的人施以援手、加以关怀,那就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缕温煦是阳光。
另一篇故事的名字叫做《伟大的小》,名字很奇怪,讲述了一个名字叫小草根的孤儿在小事上从不吝啬他的善心,最后得到应得的回报成为了王子。伟大的小,“小”字突出的不正是这伟大的善心吗?善举虽渺小,但积累多了就是伟大。
细心的作者在每个故事的结尾会献上“魔法”,每一个“魔法”其实就是我们为人处世上,应该或不应该做的道理,引导我们在做人这方面走上正路。
这位细心的作者是谁呢?她就是儿童文学作家李晓玲。名字有些陌生,但她的作品你一定听过《写给小读者》。李晓玲的笔名叫晓玲叮当,她希望自己的作品时时在小读者如花的季节里叮当作响,希望小读者能像喜欢巧克力一样喜欢她的作品。
经过我的介绍,大家也应该明白了这本书的“过人之处”了。对我们来说,这是本非常有益的书,不知你是否被它吸引?快来读读这本书吧,它会使你的内心感觉比糖果还甜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很喜欢读书,不管任何书刊——童话、故事、小说……我都读过一些,因为我认为,在读书过程中体味到了些许乐趣,只要有趣就心满意足了。也许,我那时不是在读书,而只是单纯的看,心中感想也仅停留在表面上,没有深入细微 。
是好书《名人传》改变了一切。
我小的时候不知什么叫书,买回就读,不到一天就读完了一本。隔些时日便催父亲再给我买书,开始父亲还很高兴,见我如此爱书,便也欣然应允,但是对于我来说都是当时新鲜,可谓囫囵吞枣,不出几日便失去了读的兴趣。终于有一天,父亲拿着一本我刚刚看过的《负荆请罪》问我里面讲的内容,我吱吱呜呜才说出了几句,父亲脸色失去了往日平静,他大声的呵斥我读其中段落,我战战兢兢接过书,忐忑不安地读起来,读地磕磕绊绊。不觉暗自思衬——读过了为何还如此陌生,陌生的好似没有看过,连有些字也音调不配,词句分家。这次父亲没有发火,但从他的表情我看得出他真的`生气了。
晚上。父亲给我买回了一本叫做《名人传》的书,我先是惊讶而后满是欣喜,正要走过去拿过来读,父亲却说:“不必了,先好好想想怎样品读吧 ,然后明天再读,以后再读时,一定要认真,理解‘品读’的内涵,读完应该有所收获呀!”语气虽平和但很具有威慑力。“这本书有什么好的?”我在猜疑中朦胧入睡直至天亮。
第二天真可谓少有的好天气,空气清新怡人,正是外出散步游玩的最佳时机,可我却坐在书房的桌子前看书。家门前一群可爱的小伙伴正在踢足球,心痒得难受极了,便向父亲征求意见,未等父亲回话,母亲的一句“不行”又把我强留在原地继续读书。我看一会便情不自禁地不时抬头仰望窗外,他们玩的真快乐!委屈抱怨之情涌上心头,恰在这时,父亲走过来抚摸着我的额头说:“儿子,好习惯的养成是需要意志的,慢慢读吧,当你真正走进书的海洋,别人拉你玩,你也会无动于衷的,不信试试看。”父亲喝了一口茶接着说:“只有体味出作者的写作意图,品出文章中所写人物情感,才能达到读的目的,读书就像品茶一样,要品出茶香。这本《名人传》重点写了几位名人一生的奋斗历程,很值得学习借鉴呐!”我暗自痛下决心,低头读了起来,没有一丝杂念,神情专注 ……
一年又一年,酷爱读书的好习惯终于养成了,以至于每晚睡前都必看书,它给我带来无尽欢乐的同时,更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名人传》是我真正读书的开始,我爱它!
读书,百利而无害;品书,定会使你经历五色人生。只有读书的人生,才能尽显快乐的心灵旅程,定会使你小小的书房到处飘满文字带来的芳香,回味无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相关文章: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03-08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5-08
我喜欢的一本书03-05
我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03-03
我喜欢的一本书学生作文11-04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03-13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03-09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热】10-01
【精】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