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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述作文

时间:2022-04-02 14:21:38 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自述作文【热】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自述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自述作文【热】

我的自述作文1

  嘿嘿!大家好,我是一只叉尾太阳鸟,生活在同沙生态公园,认识我吗?

  我整个身体实在是太美丽了!头上就己经有三种颜色了,淡紫、翠绿、深蓝。眼睛下方有大量黑色、少数红色。我的小“机翼”是黄绿加金黄,尾部是两个天蓝色小尖尾。这让我无法相信这是自己,是上帝给予我的吗?还是天天吃花粉,把我变成花那样美?

  我还有一个特点:小!我现在最高也只有9厘米,差不多跟我一样大的鸟,只有蜂鸟了。就因为小,让那些初学观鸟的人看不到,非常伤心。看到这些的我在心里暗暗埋怨:为什么我这么小,别人看不到我伤心,而我却只能眼呆呆地看着。

  但不仅仅只有以上两个特点,不怕人类。我每次看到人其初是吓到,然后是紧张,躲在树顶的枝叶后不露脸。再然后是敢露身,但不敢动。接着能在枝头上飞,最后轻松自如,无半丝紧张,在枝头上引吭高歌。

  这是最后一个特点。哈哈!变成杂技演员!那儿有几朵花,我悬停在半空,稳稳当当的用长长的'嘴吸食花蜜。再来一个,倒挂在一个枝头上,吸食头顶那儿的花蜜。

  当然,世界上不单单是只有我们,才可以表现出我们的可爱和天真美丽。

  所以,这些是大自然赠送给我们的,都需要好好地保护,不能破坏,只有杜绝任何破坏大自然的活动,就可以让世界更美好!

我的自述作文2

  我是一匹石雕的战马,一千多年的漫长时光里,守护在霍去病将军的陵前,偶尔会回忆起跟随主人征战漠北的戎马岁月……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匈奴侵犯边境,我和主人整装准备出征,保家卫国,建功立业,面对整齐的士兵,主人宝剑出鞘,耳旁响彻着他流传千年的壮志豪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我们跟随着卫青大将军出征了,我的心情异常兴奋,大军走过了草地、爬过了雪山、跨越了沙漠,披星戴月,栉风沐雨。塞外的`寒风格外凛冽,塞外的阳光格外刺眼,塞外的战斗格外惨烈……从居延海,到祁连山,再到漠北龙城,终于一战定乾坤,我们胜利了。我的主人将一坛坛美酒倒入泉中,与士兵庆祝,至今这个地方仍叫做酒泉。

  然后,我们向北,再向北,横穿大漠,击溃残敌,在狼居胥山祭天,在姑衍山祭地,饮马瀚海而还!我的主人用事实告诉敌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我们终于凯旋了,在长安城,我和主人接受百姓的鲜花和欢呼,接受帝王的封赐和褒奖,我的主人成为帝国最年轻的“冠军候”,无比的荣耀中,我却看到主人的泪光,我知道,他想念那些长眠在漠北的战友和兄弟……

  常年的征战侵袭了主人的健康,主人累了,突然倒下,长眠在这里。这里有高大的石碑记载他年轻的一生,有马踏匈奴彰显他显赫的军功,更有我这匹忠实的老战马陪伴他左右,在青山翠柏间接受后世的敬仰。

我的自述作文3

  我,无色无味,可有可无。我有时候,遭人嫌弃,又有时候,为人造福。

  我是风。

  首先,我“穿越”到了夏天。“天哪,真热呀!”炽热的太阳烘烤着大地。远处的操场上,同学们顶着太阳训练着站军姿。我决定去帮帮他们。“3、2、1”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似的跑了过去。高温顿时降低了许多,同学们也凉快了许多。

  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我又“穿越”到了另一个地方。在这里,大家都穿着长袖、长裤;大家都戴着围巾、手套……原来是冬天,我并不了解冬天的特征。于是,我就傻乎乎地想:大家都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一定很热吧!我召集了许多朋友,准备一起去“服务”大家。

  我刚要走,妈妈却叫住了我,对我说:“现在是冬天,冬天的特性就是严寒。大家的抵抗能力都有限,你为什么还要这样火上浇油呢?”然而我并没有听妈妈的话,一味坚持着自己的想法。“还有……”还没等妈妈说完,我便与同伴们跑出了家门。几股风的力量合并在一起,风力一下子加大了许多。

  我们几个疯了似的在街上东窜西窜。本以为可以为大家“造福”,没想到换来的却是一场“悲剧”。只见有些人晾在阳台的衣服不见了踪影;有些人手提包里的东西散落了一地;有些人吹了风后,开始不断地打喷嚏,甚至传染给其他人……街上一片狼藉。

  我失落地低下头,心里头难受极了。这时,我后悔了。

  忽然,我想起了妈妈的话,我明白了:凡事都有自己的利与弊,要在对的.时机做对的事情,而不是在错的时机做对的事情。

我的自述作文4

  我叫***,今年*岁了,是***市***小学*年级的小学生。我长得不高也不矮,身材不胖也不瘦,圆圆的小脸蛋上两个小眼睛,一笑起来就弯弯的,像两个小月亮,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蓝色边框的眼镜。一张小嘴整天不闲着,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一头黑黑的头发长得特别的快,如果一个月没理发,妈妈就叫我“小野人”了。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之类的科普书和一些儿童杂志,有时看到深夜,爸爸妈妈催了几次都不想睡,读书让我得到了丰富的知识,但是也让我早早的就带上了眼镜。我还喜欢下棋,象棋,军旗,五子棋,我都会玩,但是都不是很精通。要说我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玩电脑,特别是战争策略类游戏,每次看到别人玩,我都会驻足观看一阵,尽管我知道打电脑游戏对我的学习没有帮助,爸爸妈妈也不让我玩,但我真的真的喜欢。

  我也有很多缺点,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爱说话,做数学题马马虎虎,大错没有,小错不断,今后我一定要改掉这些坏习惯,成为同学和老师心中的好榜样和好学生!

  这就是我,一个既平凡而又不简单的人。像路边一棵小野菊,给点阳光就灿烂;像海洋里的小鱼儿,给点海水就舒服;像天边的月亮,给点繁星就美丽。

我的自述作文5

  那是你吗?梦乡中萦绕我心,不断徘徊彷徨,从未走远。

  ——题记

  日日在题海中纸醉金迷,抬起头,头脑一片混乱;日日在高楼之间流连忘返,睁开眼,思绪一片迷惘。此时,我便想起你,那片圣洁的净土,你是否走远?

  踏在那座古桥上,河底是碧波粼粼,河面是青莲轻居,河岸是杨柳漫天。微风轻扰,絮苇轻荡。刹那间,春风化暖,阳春白雪。河里鱼儿旧如往常,与世隔绝。只有落水的猫儿,才有可能打破这份静寂。桥旁,鸡鸭成群,互嬉互戏,鹅猪喧叫,另显生机。在那成群的柳树上,有着鸟儿在上面小憩。停靠枝头,搭窝造棚,树上的巢更添生气。牛羊饮马溪边,农民止步补水,这一切,都让这里成了我心中的圣地。

  哦,故乡这澎湃却难以迸发的活力生机,原来你从未走远,一直停在我的身边。

  忘怀不了的,还有屋前的那些树,桂花、桑槐和杨梅树。她们的清香伴着这乡村中的生机,更显活力。可我时常忍不住伴着身后的呵斥声去爬树。我想看看,树洞里是否住着松鼠;树梢上,是否有着鸟巢;树干上,是否有只啄木鸟还在当大夫。抱着树干,树干上波棱起伏的线条,让我又想起了老家的凉席。靠在树上,我想起小时候同他比过身高;我想起了大妈们围在树旁吴侬软语,抑扬顿挫;我想起了情侣们,曾靠在树上你侬我侬,传递爱意。树上飘落的叶子,总是代替着时间,告诉我们春夏秋冬。忘不了,幼时在树旁嬉戏。

  哦,故乡的`香气四溢,原来你从未走远。

  纵使题海淹没我,纵使高楼阻挡我的视野。可我心中,总有那澎湃动力,指引我继续前行。哦,故乡,因为你,我心中的圣地,是你给了我川流不息的动力!

我的自述作文6

  三月的春风恰到好处,无意吹起我的页脚。柳枝又拂过,在水面上书写她的心事。

  我静静地坐在院中的小桌上,忽而看见她的身影。她来了,手里拿着画笔。又提笔写上: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何须花。

  这是她近日格外钟爱的一句话,所以她常常捧着一本书,啜饮几口茶,度过一个上午,例如现在。

  拥有我的第一天,她在封面写下:不愿年华记忆似流水走过不可挽留。多少即将消失的美好记忆,喜怒哀惧,她都用颜料涂抹,用笔描绘。

  在无数个放学归来的夜晚,有一次她显得格外的.疲惫与不堪,甚至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她在书桌前坐下,又把我放开诉说悲伤的缘由。原来是一次突如其来的测试,她一向薄弱的科学上又创了历史新低,化学,物理,生物,无数的化学反应,物理公式和生物知识点,尽管她竭力的想要弄清楚,可仍就是剪不断理还乱。

  但她还是对自己还有希望的,我轻轻的鼓励着她,她又重新振作起来,又在最下方画上了一个奋斗的小人,蒙着灰尘的文字又重新覆上了阳光: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

  其实我也见证过她的辉煌时刻,我曾与她一起接过一张金光闪闪的演讲优秀证书,听台下掌声雷动。看她因喜悦而微微涨红的小脸,她翻开我,提笔轻轻在横线间书写,跳跃着欣喜之情,欣喜之情已溢于言表,溢出了书页,汇成了一池水塘,并且我相信她会越来越好,她笑着如和煦春风:新的转机和闪闪的星斗,正在缀满没有遮拦的天空。

  一天天一年年我还是在她身边听他倾诉悲伤,分享喜悦吐槽遇见的人或事,我会留下她即将忘却或已经忘却的那些似水年华,只等有朝一日她翻看时能会心一笑。

  ……

  她还坐在摇椅上饮一口茶,聚精会神的看着书,三月的春风恰到好处,无意吹起她的发梢。

我的自述作文7

  我,一个女孩。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大的鼻子,不大又不小的耳朵在我的大大的脑袋时尚衬托着,好精神呀!

  我今年上五年级,所以你也可以猜出我的年龄了吧?我今年十岁了,可我跳绳特别棒 。为什么呢?因为我爸爸是我们院里跳绳最好的。他从幼儿园时就开始训练我,受他的熏陶,我跳绳也不错。

  由于我好动,所以去吃饭时,或者让我陪客人时,我根本闲不住。坐到那儿,没一会儿就要起来,不是跺脚,就是搓手,再没有办法了就去写作业了。所以在家长眼中我无疑是个顽皮的孩子。

  当然,在老师眼中,我只算一个中等的孩子,我所谓的(中等)是指成绩中等,老师只是说,我非常聪明,让我再加强一些锻炼,比如:让我多上台练练胆量。还有就是让我上课多积极发言,如果有不懂的就去问老师。但是我常常做不到,有待加强。

  另外我还要告诉你,我很馋。有一次,家里做了三鲜汤,因为我特别喜欢喝,一看没人我就像馋猫见了腥鱼,大口大口的喝,一转眼喝了大半锅,突然我想汤喝完了怎么办?加白开水?颜色太淡了,哦!我急中生智往锅里捏了点盐、加了点酱油、倒了点水,总算应付了!

  我高兴,我是个女孩儿。女孩儿有深刻的'思想、顽强的毅力。无论是代父从军的花木兰,冒死救父的缇萦,还是获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她们那矢志不渝、百折不回的英雄气概,足以让人们肃然起敬。

  我真高兴,我要以她们为榜样,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艰苦奋斗!让我们一起加油!

我的自述作文8

  你认识我吗?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两颗水灵的葡萄。在我生气的`时候,嘴上能挂一把酒壶。

  我很胆小。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出去买东西了。我一个人在家睡觉,却怎么也睡不着。好像连天都在和我作对,下起了大雨。突然,客厅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我想:妈呀!小偷来了!我吓得把身子缩进被子里,动也不敢动。心里默默地祈祷:小偷啊小偷,你可千万别到我的房间里来啊!爸爸、妈妈赶紧回来啊!家里进小偷了!快回来!过了一会儿,门外的声音停止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出门去一看,咦,小偷呢?难道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去了?我正准备往爸爸、妈妈的房间里挪,“咕噜咕噜”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吓得心仿佛都要跳出来了。这下完了,我要当“人质”了。说不定小偷要杀人了呢!不管了,反正是——死。干脆拼了。我猛得转过身,准备和小偷来个鱼死网破。咦,人呢?刚才明明有声音的呀!“咕噜咕噜”,饮水机也发出了这种声音,而且还冒起了无数个小泡泡。每一个小泡泡似乎都在笑我:哈哈,被我们给骗了吧!原来是饮水机在作怪,我真想把这饮水机扁一顿,害我虚惊一场。

  刚回到床上睡觉,“叮咚!”又传来门铃声。我又想:这回小偷真的来了!这时,只听门外的人叫着:“冰冰,快开门!我和你爸爸都被雨淋湿了!”我急忙开了门。妈妈见我惊慌失措,关切地问:“儿子,怎么脸色这么白?发生了什么事?”我心想:如果我把这件事告诉他们,他们准会笑我。于是,我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说:“没事。”

  这就是我,一个胆小如鼠的孩子。你喜欢我吗?

我的自述作文9

  我是一只小耳朵。从小主人刚出生的时候,我就一直呆在他头的一边。我可是很重要的哦!如果没有我,小主人就听不见优美的'钢琴声、动听的歌声、清脆的鸟叫声等大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声音了。

  一开始,我的小主人很爱护我。只要我一脏,他就会为我"洗澡".可是现在,尽管他仍会每天为我清理,但他多了一个新爱好——听摇滚音乐。

  一开始,小主人在听音乐的时候,把音量开得比较小。他总是喜欢一边听,一边扭动着身子,一副自由自在的样子。我也很享受,经常随着他一起摆动。可渐渐地,他不满足于在家里听,外出时开始戴起耳机。我觉得那个圆鼓鼓的东西总是插在我的身体里,使我非常不舒服。小主人边走着路,边听着摇滚音乐。周围汽车嘈杂的喇叭声和人们的聊天声使他把音量越调越大。

  一天一天过去了,我觉得越来越难受了,浑身不舒服。我向小主人哀求道:"让我休息休息吧!别听了!"可他仿佛没听见似的。

  直到有一天,我实在受不了了,晕了过去。而小主人也一下子听不见声音了。他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赶紧带他去了医院。医生诊断后,告诉他们这是长期听非常嘈杂音乐的后果。只要把这个坏习惯改好,听力就会慢慢地恢复的。从那以后,小主人再也不敢听摇滚歌曲了。果然一个星期后,我不再难受了,恢复了健康。

  你瞧!我虽然重要但也很脆弱。大家可以要爱护我呀!

我的自述作文10

  我是一个长得很普通的小女孩,一头短短的、乌黑的头发,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口洁白的牙齿和一张小巧的嘴。结实的身体,行走如飞。这样的我,被熟悉我的人称之为“小饭桶”。他们甚至开玩笑说:“你的饭量可以挑战吉尼斯了。”读到这里你是不是很好奇呢?好吧,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

  在我六岁那年,跟着妈妈去姥姥家,姥姥看到我那结实的小体格,就问妈妈:“你是怎么把我外孙女养得这么憨实的?”妈妈叹了口气说:“唉,别提了,她每顿都吃三四碗饭,都快把我吃穷了。”姥姥吃惊地看着我说:“她才六岁,怎么可能吃那么多饭?”妈妈说:“别看她才六岁,每天吃完饭,过不了一小会儿,她就又嚷饿了。每次听她这样说,我就哭笑不得,没办法,我就又得给她做饭。”听到这里,姥姥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那样子好像在说:“这怎么可能呢?”

  第二天早上,一起床,就闻到饭菜的香味,跑出卧室就看到姥姥早已做好了丰盛的早饭在等着我们。我忽然觉得自己早就饥肠辘辘了,赶紧坐了下来。五分钟不到,一大碗蒸米饭就到了我的'肚子里。我把碗递给姥姥,让姥姥再给我盛一碗。很快,它又被我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姥姥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这孩子难道是饿死鬼转世吗?”我不好意思的,看着姥姥说:“我还想吃。”姥姥大吃一惊说:“宝贝,你是不是撑坏胃了?”妈妈说:“没事,让她吃吧。”姥姥疑惑地看着我,但还是给我盛了一大碗。

  这碗饭吃完以后,我才满意地摸了摸我的肚子,开心地哼着小曲走开了。

  从此我就被称为“小饭桶”了。你们说,这个称号给错了吗?

我的自述作文11

  我,是一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东西手机。你可别看我只有俩个块橡皮地大,其实,我的功能可多啦!

  我虽然不能飞天遁地,可是,我能够跟你相隔很远的人通话,能发短信,还能照相&& 我出生于21世纪,掐指一算,我也有12岁啦!说到这,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祖宗电报。想当年,要不是我祖宗把重要信息及时发给了那在战场上拼命的战士们,我们就不会打胜仗。现如今,电报已被人们改进成了手机,电报早已在人类的`记忆里抹掉了。而现在的我,被一户人家在、买走了,我有了小主人,当时,我高兴不已,本以为能够受到小主人的爱惜,可谁知,他一点也不爱惜我,简直把我当球扔,这还不算过分,更过分的是,把我从楼上往楼下扔,这下摔得可惨了,整个头都掉了,此时的我,已被送到了我的老家,手机专卖店。医生(售货员)对小主人说,我的功能全部都不能用了,可以说我已经是个垃圾了,小主人听了,也没什么反应,这时,他爸爸说再买一部吧!小主人连忙叫:好!好!小主人又买了一部功能比我多、价钱比我贵的手机,而我,则被扔进了垃圾堆里,从此,我就生活在那里了,才刚过没几天,只见那只被主人买的手机也被扔到了垃圾堆里。问过之后,我才知道,她跟我的下场一样,最后,我们被垃圾车运送到了垃圾处理场里被处理了。 才过了短短几年时光,手机变得更先进了,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都比我还要崭新,功能也比我多得多,比如现在的手机能玩游戏,视频聊天&&彻底的取代了我们。

  我相信,再过几年,手机的变化一定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我的自述作文12

  我是一只猫,一只流浪在小区的猫,我拥有黄色的皮毛,锋利的爪子以及敏捷的身体,我走着猫步,自我感觉好极了。

  平时,我想睡哪里就睡哪里,有时候睡窗台,有时候睡草丛,有时也会骄傲地睡在某台名贵的车的车顶,没事时,在上面打打哈欠伸伸懒腰,当然有时候也会不小心用我引以为傲的爪子在车的前盖上留下我的“签名”,在这里我真的要跟车的主人说声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保证下次我再去你车盖上玩耍的时候,会先收起我那太过完美的爪子,不会再留下签名或者涂鸦。

  对于吃饭这种小事,我的待遇可好了,经常都会有好心人给我送猫粮、鱼肉等等各种美味,当然偶尔也会爬上垃圾箱上面俯视一下桶的下面有没有我最近想吃却没吃到的美食。

  比起那些只能翻垃圾桶找食物的伙伴来说,我的生活简直就像进了“猫”间天堂。每当有同伴可怜兮兮地望着我嘴里的肉时,我立马就赏给他们一个大白眼,叼起肉换地方吃。当然了,有时候,吃的实在太多了,我就善心大发地“赏赐”他们一点。但是我也有运气背的时候。每当到下雨天,就没有人给我送饭吃了。我也只好“委屈”一下我引以为傲的皮毛和那尊贵的爪子了,用我敏捷的身体在无数个垃圾桶里找吃的,有时候遇到对手,还会撕咬几个回合,胜败我就不再提了,你们懂的……

  这就是我—一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流浪猫!

我的自述作文13

  我是一支纯蓝色的水笔,我有着大海般的蓝色,我虽然“外表”长得不错,但我的小主人却一点也不爱惜我。

  瞧,一下课,小主人便仍下我,出去疯了。没想到,小主人没放好,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径直往下掉。“咣当”一声,我掉在了地上,摔得“粉身碎骨”,我过了许久,仍旧不能动弹。我大声呼救:“主人,救救我!”但丝毫没有反应。过了一会儿,小主人回来了。可他并不是把我捡起来,而是与同学玩起了“踩水笔”游戏,害得我遍体鳞伤,气都喘不过来了。我既气愤又伤心,唉,我不由得长叹一声:“主人,请爱惜我吧!”

  还有一次,小主人做完钢笔字描写,竟把我忘了。我的帽子——水笔的盖子也没帮我套好,就出去玩了。我越来越难受了,因为我的血液——水笔的墨汁已经蒸发一半了!我情不自禁地大叫:“主人,主人,快帮我盖上盖子,快!”主人听而不见,令我绝望透顶。我睁大眼睛,向周围一看,别人的水笔多么整洁、干净、漂亮!我又看了看自己,一团糟,比垃圾桶还糟糕。不久,水笔的墨汁蒸发干了,我的盖子找不到了,笔头损坏,身上还有伤疤。小主人见我没有用了,便粗鲁地把我扔进了垃圾桶,我伤心地哭泣着……

  唉!我竟然成了废品,真是悲伤啊!“呜……呜……”

我的自述作文14

  大家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动物园里长得最高的。看得最远的。呵呵,知道我是谁了吧!没错,我就是那可爱的长颈鹿。

  知道为什么叫我长颈鹿吗?那自然是因为我的脖子很长,能长到两米多呢!我的四肢很短,但强背壮.我的前?色可好看了,还有斑点,斑点的?色是褐钯,而我的身体是黄色的.褐钯色的斑点杂在黄色的身体上,显得特别好看!

  我的性格活泼可爱.而且助人为乐.但脾气有些倔强.朋友们可喜欢我了,还把我起名叫贝贝.我可喜欢这个名字了。

  我可是个助人为乐的好宝贝.有一次动物园里要开运动会了.我,小兔,小狗分在了一组比赛跑步.大家老兄当裁判,只听他一声令下:开跑.激烈的比赛便开始了.本来是我第一,小兔第二,小狗第三.跑着,跑着.后面传来一阵尖叫声,原来是小兔.我连忙停了下来,走到小兔旁边,关心地问:小兔,你怎么了?我脚扭伤了.小兔一边哭一边说:你别管我了,快去继续跑,否则拿不到第一了.看着小兔痛苦的样子,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抱起小兔,飞快地向医务室走去.最后这次比赛我没能拿第一,小兔一直觉得很内疚.可我却还反过来安慰她:不要紧的`,我们以后还会有机会的,只要你没事就好了.大家了解了情况,他竟然宣布我和小狗并列第一.我有些糊涂,大象为什么要这样做.只见大象用力地握着我的手:因为我的表现让我们感动,这样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助人为乐的精神才是我们真正要提倡的……

  这就是我,你们一定了解了吧.怎么样?这样的我你们是否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呢?

我的自述作文15

  我是一部手机,一部小巧可爱的手机。

  我睁开双眼,静静地躺在柜台中。服务员微笑着将我托起,交给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小伙子脸上洋溢着笑容。

  那个年轻的小伙子成了我的主人,他非常爱惜我,每天都会把我揣在兜里,给他报时,给他预报天气。

  可是,当我和他第一次到地铁站上,我碰见我的伙伴,他们也十分受宠,他们的`主人和我的主人一样,都是年轻的小伙子和小姑娘。有些人戴着耳机,悠闲地靠在墙上听着歌。有些人低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手不停地点着,他们在玩游戏。我的主人在看我提供的小说,手不停地在我的屏幕上滑动。我瞟见孤独地站在墙边的老人,凄苦地看着他旁边的小伙子,那是他儿子,老人想和儿子搭几句话,却又欲言又止。地铁站内虽然多了寂静,却又少了一分和谐。

  每次我的主人在餐桌上,他和父母一家人什么话也不说,主人低着头,父母也没有什么话好说了。难道是我的错吗?是我把和谐打破了吗?

  悲剧发生了,我的主人和往常一样,低着头走路,他看得太入迷了,不知不觉走到了马路口,我抬起头来,红灯,我振动起来,大声叫喊:“主人别走了,红灯。”可惜他听不见,我又振动起来,他还是没注意。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这时,一辆车飞驰而过。“嘀”“嘀”主人终于扭过头来,“砰”,主人被撞飞了,我也在空中旋转,车上的人急忙把他送往医院,而我的生命也被掏空,没有人管我。

  在我将要离开世界之时,一声深沉的声音传来。“唉,没想到人们坐上科技的飞机,却忘了订购情感的机票,本以为我们能改变世界,可是世界也在改变我们”那是我的创始人乔布斯说道,也许我的离去可以使主人一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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