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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时间:2022-06-06 12:39:59 作文 我要投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精选87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精选87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

  古茶浓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过,发丝垂在脸上,女孩双手轻拂着琴弦,优美的琴声回荡在小屋里,静谧而又美好。

  那时,我六岁,有一次与妈妈一起去琴行,一间雕刻着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双手轻柔地滑过琴弦,一段优美的乐曲似流水般滋润了我的心田,音符叩击着我的心扉,我被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进那间小屋。我走向一个刻着凤凰的古筝,开了订单,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却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从那时开始,古筝记录着我的岁月,承载着我所有的悲伤、幸福和喜悦,每一根琴弦都诉说着我的情感,编织出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我用努力与汗水创造出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了我的生活态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致。也是从那时起,我决定好好学古筝,丰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级时,我要准备过八级,面对陌生的'曲目,内心焦虑而担忧,手指的僵硬让我惊慌失措。但我对古筝浓厚的兴趣,没有击垮我,我鼓足勇气,决定重新尝试。有时我会练上两、三个小时,练到手酸到抬不起来才罢休。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战台风》,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气势磅礴,热烈欢快,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工人们正在搬运砖头,一阵猛烈的台风吹过来,工人们逆风而上,保家卫国。指法伴随着曲调在一个个夜晚的打磨中逐渐成熟。当我想放弃时,想起了当年选古筝时的执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约定,一次次的尝试,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古筝让我体会到在辛苦付出中收获到的喜悦,让我从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让我领悟到成功贵在坚持的道理,让我学习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难、勇敢超越自我的态度。

  平日偶得闲情,我便会走向琴行,弹奏一曲,那琴声让人心情舒畅,笑逐颜开;白马芦花,物我皆忘。我也坚信,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古筝,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会永远保持那份纯真,将古筝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热爱古筝,痴迷于古筝。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上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

  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就被它高雅的外形和好听的音色深深吸引。我觉得它是世上最优雅最高贵的乐器,我渴望坐在它的身边用自己的手去弹奏那些黑白相间的琴键。可惜我那时只有三岁,爸爸不同意我学习钢琴。

  终于我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满足了我的心愿,答应送我去学习钢琴。我迫不及待地跑进琴房,老师马上给我上课。我很兴奋,也很好奇,不停地刨根问底,老师耐心地回答我的问题,还夸我是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我高兴极了,我认真弹奏每一个音符,老师夸我有学钢琴的天赋。

  从此,每天放学后,我就背着书包飞奔去琴行去练琴。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都阻挡不了我学习钢琴的热情步伐。可惜节假日琴房会放假关门,我就没有钢琴练习了。我多次请求爸爸给我买琴,爸爸认为我是三分钟热度,不会坚持下去,他总是说:“你考过了十级了,我就给你买钢琴,我可不想买个钢琴做摆设。”爸爸的推辞激起了我对钢琴学习更大的兴趣。

  六年的时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中一转眼就过去了,终于我的钢琴马上就要考十级了!那天一大早,我早早地从床上一跃而起,开始进行考级前的重点练习,一上午的练习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的考级时间是下午三点,到了中午,妈妈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吃过午饭就将我送到了考级的地方。

  到了考级地方,我做完必要的准备工作,看到离我考级的时间还有一会儿,我便拿出乐谱仔细复习。“请秦文菁同学做准备!”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紧张又自信地走到考官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缓缓地走到钢琴前坐下,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我的演奏。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紧张,双腿还有点颤抖,但随着我和钢琴合二为一时,我渐渐地放松了,陶醉在优美的.音乐中,手指充满自信地与钢琴亲密共舞,身体随着旋律起伏变化。当我投入地演奏完成三首乐曲抬头看向评委时,我看到他们赞赏的目光和含笑的表情。

  爸爸兑现了承诺,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钢琴,我终于有了一架属于自己的钢琴。钢琴回来的那天,我一刻不停地在钢琴上尽情弹奏,直到妈妈生气地命令我去吃饭,我才恋恋不舍地停了下来。

  我现在上初中了,虽然弾琴的时间少了许多,但我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坐在钢琴前,用手指与黑白相间的琴键交流。过去钢琴陪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现在钢琴帮我缓解青春时光的压力。我知道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变,但我对钢琴的痴迷不会变,钢琴将陪伴我的生活直到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世事变迁,花飞花谢,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自行车的痴迷。

  自行车飘荡着我的童年的天真与快乐。

  把我们骑自行车玩吧,我一脸欢喜的说。爸爸弯腰抱起喔,我们开始了真诚,每到下坡时,风嗖嗖的在我耳边吹拂,找乱我的头发丝,饲养意义让我发出啰啰啰的小升,日落时,我坐在爸爸自行车上,在临江河畔徐徐前行,看着太阳渐渐从季平线上坠落。落日熔金,万霞似绵,在那长歌边上飘荡着童年的天真和快乐,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自行车上激发着我童年的不屈和坚持。

  我曾经眼巴巴的看着表姐青柠的骑着自行车灵动自如,让我燃起了学自行车的火焰节。骑自行车的过程固然是艰辛的,摔倒是经常的事不说,最初等车的时候,就在能上车之后,也有过未曾注意前方的小坑,直直地骑了过去,车子一个不稳,顿时人仰车翻,手和膝盖被擦伤,最后我只能一瘸一拐的回家的情形,可是我并没有放弃,顽强的坚持着,最终我熟练地骑着自己喜爱的自行车,单手扶把龚蓓华翔在风的音乐里,我不屈的坚持和赞美,在这份快乐里让我痴迷……

  自行车思索着我青年的理想和抱负。现在的我是一名即将面临九年级学生,每当遇到困难或考砸时,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家,爸爸也没有什么要问的,如往常一样叫我去骑自行车,当我要面对一个陡坡时,我用尽全力的.拼命踩它,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即使再土的坡,我都不会放弃。汗水从我的脸颊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迷茫的我的眼睛,最终我骑下了坡顶,狭义的滑坡而下。爸爸问我为什么不下车推的上去,我如实的说,当我在拼命用力往上瞪时,其实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就像骑车,你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陡坡,如果放弃了,心中的理想和抱负就不能实现,所以我不能放弃,但在坡顶迎接坦途,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正因为喜爱,所以迷恋,正因为热爱,所以痴迷。

  我曾痴迷于骑自行车,自由奔放,即使你风上坡也昂然前行,在漫长的岁月中,手自自己的痴迷,在竞争激烈的这个世界中,所自自己的一方天地。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9

  我放下手中逐渐消磨的笔,用刀片将它削尖再削尖,不断剥落的笔屑在空中飞扬着,荡起我内心长久而愈加丰满的痴迷。

  小时候,我常常趴在画室的窗台上,隔着玻璃,静静欣赏阳光照射下斑斑驳驳的图画。那时,我的手指总会化作一支想象的画笔,在窗上谱写出线条的乐章。它们一点一点,在阳光中撩动,也拨弄着我心底的那份天真和喜爱。

  我未曾想过,当我有一天走进这间画室,当我触及那短小的五颜六色的画笔,我就像抓住了一份沉寂已久的.希望。只记得那间不算宽敞的教室中,我轻轻铺开一张白纸,听着老师的声音在耳边回荡,忘情地、拼命地画着。我手中的笔不断摇晃,在纸上勾勒出稚嫩的线条,虽然额头浸出细细的汗珠,但我的眼神仍然死死地盯着画纸,落下庄重的笔划,渐渐地用笔将画纸填满。那段时光,我总是第一个到达画室,又总是最后一个离开画室。我舍不下那亲切的画笔,在不断交替变化的灯光和阳光之中,那些五彩的画陪伴了我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此时此刻,绵绵的细雨在窗外斜洒着自己的生命。我已经长大,小时候的彩笔也换作了简单的铅笔。画室洁白的墙壁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一片皎洁,我画架上的那张白色的纸已经换成了米黄色,我手中的笔触就在这一片柔色中轻描粗勾。我轻轻地握着笔在纸上排线,深浅不一的色块渐渐在纸上荡漾开来。挺直的后背已经沁出一层薄汗,双眼也已经因样本上游离的灯光和色彩而变得迷蒙,但我仍然走心地作画。我的双手不断地轻轻抖动,摇摆的手腕渐渐成了一块虚影,细微的沙沙声也化作耳畔最动听的节奏,眼前墙壁上挂着的画也激励着我,我渴望超越它们!那幅想象中的画,在我每一笔的勾勒中都透出一份痴情,放下笔的刹那,内心的深情也结出了亮丽的果实。我凝视着它,抚摸着它,一如童年。时间在这里静止,我的整个世界在这小小的彩色空间里被无限的放大……

  时光荏苒,那些美好的过去在记忆里停留,当我驻足回首,用温暖的画笔在心间画出清晰的轨迹时,一笔一画都深深地勾着我的依恋。那份经历光阴洗礼的痴迷,是我心灵的安放之地,陪伴我成长,带给我深深的慰藉,成为我血液中的生命之光。

  时光在变,我在变,但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0

  表面与内心似乎总是很难一致,有人表面风轻云淡,实则内心呼啸山庄。我觉得我奶奶也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

  以前,奶奶很喜欢戏曲,有事没事喜欢对着电视哼唱,那个时候的奶奶满面红润,精神可好了。

  可是,这短暂的快乐却因为一张病危通知书而消逝得无影无踪,奶奶被检查出肺癌,但是所幸是早期,并没有太大的危险,但是我却感觉奶奶变了一些。

  变了?是啊,变了。现在的奶奶躺在病床上,白发苍苍,眼角皱纹,一副病态,似乎可以被风吹走,脸色白的犹如一张纸,轻轻一碰就会碎掉。

  我给奶奶切水果,正要喂奶奶吃的时候,发现奶奶侧着头,眼神空洞,但却死死盯着那一方小小的窗户。似乎,只有窗户才是奶奶了解外面的唯一路径。

  我放下手中的活儿,起身,推开窗子,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包裹着风迎面扑来,窗外,有一群大妈在唱歌仔戏,转头,发现奶奶的眼神慢慢变得清晰起来,眼中还泛着点点星光。

  我问奶奶要不要扶你到那边看一看,她老人家瞬间颓了下来,摇了摇头,翻了个身,对着病房内紧闭的大门,叹了口气说:“算了算了,曾经喜欢的,现在看看就好,人老了,做什么都没必要了,还是等死吧。”

  我赶忙捂住她的嘴,失声吼道:“呸呸呸,您老人家瞎说什么呢!”我知道奶奶又骗人了。她刚才看着窗外的眼神,分明就是渴望,企盼,谁知道她内心在想些什么呢?

  在医院的这几天,奶奶恢复的还算良好,终于,出了医院,奶奶淡淡吐了一口气,感受到眼光在她脸上留下的斑驳痕迹,感叹到出院的幸福。

  回到家后,奶奶说包饺子给我们吃,看着奶奶在厨房里忙碌,我的嘴角不由得扬起了一丝弧度。

  打开电视,已经默认的频道响起了戏曲的歌声,我刚准备换台,奶奶已然从厨房冲了出来,也不管手上还沾着面粉,胡乱在衣服上拍了几下,便跟着电视哼唱。

  我的手指停住了,悄悄把遥控器放回茶几上,终于明白,奶奶不是不爱,而是把那份爱藏在心底,久而久之,才发现,不变的还是心底里的那份痴迷。

  那一刻,看着奶奶脸上的兴奋神情,眼中的`泪花闪烁,衣服上的淡白痕迹直击我心。奶奶纵然不接触戏曲多时,纵然在医院憋着也不去看,但内心深处依然埋着戏曲的种子,等着它哪天破土而出。

  表面淡然,内心痴迷,奶奶的年纪大了,但内心依然保持着如孩童般的初心,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在奶奶的内心深处,破土,开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1

  思量原来少年事,不识痴字不成说。

  ——题记

  或喜或悲,我沉迷在音乐上下起伏的旋律中,忘却了悲伤,忘却了嘲笑,忘却了烦恼。

  不知从何时,喜欢上了音乐,比三分热度多一分,比欢喜多一场,喜欢的不是歌手,而是歌中的故事,使我沦陷。

  小时候,妈妈总拿着手机放着歌,哄我睡觉,我沉浸在歌里,含着手指入睡,现在我却是如此,音乐伴我入睡,伴我成长。

  我的这份热度到现在还未消散,悠悠转转,徘徊不定,这份痴情从未变过。

  我爱它的旋律,爱它的陪伴,这是不一样的烟火。

  梦中,我趁着清净,偷偷带着它一起旅行,风随着我们飘絮,满天的星河跟随我们闪耀,灯光照亮我的心灵,我明白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对它的痴迷已成定局,我妄想它能和我相伴一生,妄想它支持着我。

  音乐是我的动力,从小时候的依伴到现在的痴迷,不知不觉过了十年。

  十年的.热度,从温和到炙热,从陌生到熟悉,愈来愈热。

  我爱这份痴情的青春,爱音乐的旋律,迷茫的时候,它指引我归处,让我找回最初的梦想。这种是温腻的情感,虽然经历的很多,会有一段时间的两难,一时的兴起,一时的倒下。但愈来愈热的是情,愈来愈稳定的是心。

  “梨花香,穿过熙攘绕过街巷,复悄入红莲深帐,听枝头黄鹂逗趣儿,细风绕指淌…”每每听到此类音乐,都仿佛被牵引到那烟雨江南,青石小巷。清浅的梨花香气弥漫开来,散到熙攘的人群,透过深深的街巷,又悄然转入某一扇窗…枝头黄鹂清脆的歌声也在打趣着,细腻的风儿在指尖流连倾泻……白衣佳人,翩翩公子…我在北国看不到的风光,音乐,能让我看见;故而我痴迷。

  “小城里,有一位姑娘,撑起伞,过雨巷,裙角惹丁香……”听这类音乐,就感觉自己亲身经历了一个故事,亲眼见证了一些人的时光。微雨的小城里,娇俏的姑娘撑起伞穿过雨中的街巷,翩跹的裙角不经意间沾染了丁香的芬芳……慢慢的,我和她一起走进这个故事,续写着故事中的人生……

  痴迷音乐,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种温和又稳固的情感不是三分热度,正如有位名人说过“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痴不是三分热度,而是持久的温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2

  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更愿意一直痴迷。

  ——题记

  痴迷就像小山依恋着大山,痴迷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痴迷就像蜜蜂眷恋着花香。殊不知那份痴迷早已扎根在心田。

  心动

  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使冬天不再严寒。“张辉,快给我传球。”“好嘞,张洋快接住。”即使是冬季,硕大的操场中央,总会有那么一群热爱踢足球的少年,他们像极了大鹏在天空中翱翔,时不时的挥舞着翅膀。

  当球离他们只有咫尺时,就会用一小段助跑把球射进球门,吓得守门员魂都没了。这是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足球,也是发现小小的足球竟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吃过午饭,操场中央依旧聚集着他们。“啊……吓死宝宝啦,球怎么朝我这边来了?”“同学,麻烦把球踢过来好吗?”“啊?我嘛!可我不会踢球啊,算了不管了,走你。”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脚都踢麻了。“哎呦,可以哦!球进球门了。”旁边的男生都看傻了,还一个劲的说我踢得好。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第一次踢足球,刚才是瞎踢的。可就在那时,足球让我心动了。

  坚持

  骄阳似火,它炙烤着大地。滚烫的地面被我踩在脚下,顿时禁不住这般折磨了。但,这球我也一定要踢进去才行。“林娜,你下来歇会儿吧,真担心你会中暑。”好友小芳的话使我动摇了片刻,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小芳,你不用担心我,我待会再歇。”终究是勇气战胜了懦弱。

  可好景不长。“林娜,我求你了,这个时候应该开大脚啊,你不会踢换人好嘛?”。“哦,好吧。对不起。”虽然和他们一起踢着,但始终找不到方向感,也老给他们带来麻烦。“我可以放弃嘛?不不不,不能轻而易举就说放弃,因为喜欢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以后我一定还要多加训练才行。”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因为我知道唯有坚持,方能圆梦。

  希望

  “林娜,传球给我。”“好的,没问题。”“真棒!球进了。”努力的人定不会被辜负,现在我已经可以和他们默契配合了,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菜鸟一般的人呢。至从爱上了踢足球,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了,看来体育锻炼对人的好处真大,以前的我,一年四季就像被“病原体”附身了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头疼脑热,可现病魔离我远去了。

  再一次看见希望之光照向我,对于喜欢就应该一直坚持,之前因为初见喜欢,现在长久坚持,以后也会更加热爱。

  因为第一次遇见就喜欢,我愿意一直为它痴迷,直到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3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4

  时光荏苒,字里行间收藏了谁的音容笑貌?年年岁岁阔别了谁的烟柳灞桥?岁月流逝,仍不忘初遇时的那份喜欢。醉于心,痴于情,随音乐舞一曲自己的成长之歌。

  偌大的舞蹈室中,一名稚嫩的孩童第一次穿上了属于她的舞鞋。明净的落地镜子,整齐排列的把杆,美丽亲切的老师……一切正如自己所想。她曾看过舞台上她人优雅灵动的舞姿,只一眼,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暗暗记下这份痴迷,默默许下一份心愿。自此,她在母亲的带领和鼓励下,坚定地走向这条舞者的道路。

  这一路,繁花盛开,沁人心脾;这一路,也曾披荆斩棘,历尽重重险阻。

  桌上打开的影集已经泛黄,被微风拂起一角,阳光斜映在上面,望着那些或开心骄傲或伤心哭泣的照片,记忆随之潜入时间的洪流,愈加弥远。儿时的我因无法忍受学习舞蹈的'辛苦和疼痛,抹着眼泪,红了眼眶。青紫的双腿因与地面的不断接触而伤上加伤,每天对开软度的抗拒,让我终于对妈妈说出了放弃。“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你忘了你的愿望,你也忘了你是有多么热爱了吗?”妈妈耐心地劝导着我。我开始对自己轻易的决定产生了怀疑,我那狠下心来、红着眼眶的放弃是我真的想要的吗?是啊,我曾经是那么痴迷于舞蹈带来的快乐、感受及成长。低眸沉思片刻,扬起头时,脸上的泪痕未干,但那眼神中已重新散发出光芒与希望。咬住下唇,坚定地点点头——不放弃。原来于我而言,对舞蹈一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执着与信念。

  懵懂的孩童旋转着,裙裾随之飘拂、摆动,似青纱弥漫。朦胧之间,已长成亭亭少女。台上聚光灯闪烁,舞台上的少女微微欠身扬起自信的微笑。悠扬的旋律响起,翩翩起舞的动作优雅且灵动讲述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每一个眼神都传递着沉浸其中的情感。旋转、跳跃、一颦一笑、一呼一吸,指尖的力量延向远方,她儿时的愿望也终于得以实现。是否真如歌中所唱“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那一颗痴迷不变的心便是最好的答复,灯光渐暗,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缓缓落幕。

  许多年过去了,有多少次欢聚和离散以及无从理解的变迁消散在风中?但无论如何,静聆音乐,为自己跳一支动人的舞,永不消散的是那烙在我成长路上的珍贵回忆,在言谈举止间;永远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5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6

  我喜欢国漫,从小到现在,依旧如此。

  小时候,是《喜羊羊与灰太狼》《巴啦啦小魔仙》《天上掉下个猪八戒》……陪伴我渡过童年。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喜羊羊那个铃铛(好像一直都没有摘下来过),灰太狼脸上的伤疤(灰太狼也曾意气风发过);记得美琪美雪的“巴啦啦能量,沙罗沙罗,小魔仙全身变!”(小时后跟其他小孩子一起玩类似于角色扮演的游戏,我经常扮演这两个的其中一个);也记得猪八戒那肥胖善良的身影(我也许是在那时就接触西游记的吧)。

  想到那个时候的我,搬着小板凳坐到电视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里正在放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奶奶叫我离电视机远点,我便一直看着喜羊羊是如何打败灰太狼的,一边后退,没留意到后面的桌子腿,摔了一跤。可就算是摔了,眼泪愣是一滴没掉,眼睛还停留在那只羊上。直到奶奶过来,叫我从地上起来时,那时刚好一集演完,正在播广告,我才从喜羊羊中回过神来。

  如此到三四年级,那时我会用手机,也有手机了。

  因为我妈规定,星期五写完作业,我才能在星期六星期天碰手机,所以一到星期五,我就玩命似的把作业写完了。

  也许别的同学拿手机是打游戏的,但我对游戏不感兴趣,所以我都是看动画片和小说,偶尔听下歌。可就连我听的歌,都是动画片的主题曲。

  也是因为手机,我知道了一些年代挺久远的动画,《虹猫蓝兔》《神厨小福贵》……

  那时的.我,想到张家界里和虹猫蓝兔一起游荡江湖,也想到清朝去品尝小福贵的厨艺;既想到《美猴王》里跟孙悟空一起西天取经(原来我在那时就“看”过西游记了……),还想到赛尔号上和赛小息卡璐璐一起探险。

  可是,当我五六年级时,发现班里的女同学喜欢看电视剧,像什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微微一笑很倾城》……也许是我脸盲的缘故,我就是分不清那些明星。说名字还行,但是要我看图片认出来是谁我是真的不行。也因此,我和同学渐渐无话可说。

  直到六年级下学期,我们班来了个新同学。

  她跟我一样,也喜欢动漫,可她喜欢日漫,而我喜欢国产。她也推荐过几部日漫,我也去看了,不知是不是我听不懂日语的缘故,我不是很喜欢日漫,都是看完了都忘记它讲什么 。每当和她聊起来时,都是她在讲,我在听。

  到后来我看了《魔道祖师.前尘篇》后,我就把她拉入魔道了。

  最后,我小学毕业了,她也去了其他初中读。

  可是现在我在初中的班里也找到几个“道友”,她们也跟我一样,喜欢国产动画片。

  我觉得,初中这三年也许会过得挺快乐的吧。

  但是无论快不快乐,我对国漫的那份痴迷,一直都没变,从始至终,依旧如此。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7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毛笔的痴迷面前束手无策。

  几年前的我,我和我妈走在燥热的大街上,我并不知道她要带我去那里。我们来到一个大房子门前,里面传来古典音乐,这音乐就如清泉一般,冲走了我心中的烦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练习书法,我看那些写毛笔的学生,毛笔在他们手里来去自如,而老师呢?老师是一位差不多年过四旬的女人;笔在她的手中更是有了灵魂一般,就如游走的龙蛇一般,十分流畅,写出来的写也是十分好看。当时,我在脑海中有反复闪烁的念头,自己也要写出这样的毛笔字来。

  开始了,老师叫我练握笔,这一握就是一个小时,笔画,一横一竖……

  那时开始,文房四宝放进了我的'房间,放在那本来就不大的书桌上;从最基础的笔画,运笔开始,用这一个又一个周未,我的精力全部注入其中,写写停停的笔画,还带这不成熟的字体,这些连成了第一个作品《松下问童子》。

  但我进入中学后,学业负但日益加重,我依旧每周未去练字,成绩没有丝毫留情,如股市暴跌一般。那时起,我放下我所痴迷的毛笔,不过,它还在自己的童识里,自己上了一把锁,痴痴地不让它走,我带这最后的怀念,把那些书桌上的“宝贝”收了起来。

  两年过去了,学校开展了运动会,有特长的同学都报名了,老师说需要一幅作品,在走方陈时要展示,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我的手,我来到书法班,用了二个小时练完那六个大字,还是行书。

  回到家中,从柜子里取出那些东西,取出作品纸,挥洒自如的写那几个字,虽然没有老师写的那么有神,但还有是有形有骨的。

  作品出,掌声起……

  对于毛笔,我还是保留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8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任岁月荏苒,万物更迭,不变的永远是心中那份痴迷。

  ——题记

  在一片清澈碧绿的湖中,几朵荷花,几片荷叶,以及轻轻泛起的涟漪,为这片夏天带来无数清凉。

  它是婷婷玉立的少女,是英姿勃发的青年。

  它是一壶茶,带来清凉,它是一盏灯,明亮如昔。

  它是一位智者,出淤泥而不染,它是一名战士,濯清涟而不妖。

  清晨向湖面上远远望去,荷花荷叶好似一幅清丽的水墨画---碧绿的荷叶上点缀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炫目,耀眼;水中的荷花像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轻轻舞动着她那婀娜曼妙的`身姿。

  几只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随着微风摇摆,碧绿的荷叶在我眼中并不是荷花的衬托,它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朴素,低调,默默奉献。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和荷叶相辅相成,有着它们独有的骄傲,高尚的品格。永远挺直,永远净洁,不卑不亢,自带风骨,永远也不会与世俗的渣滓同流合污。

  荷花的风雅,荷花的高洁,令人敬佩,向往。我愿如荷花一般,永远保持初心的澄澈与静宁,不为俗世扰,不与暗污同。

  一路清香伴我,始终不变的都是心中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9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0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1

  在张老师还没禁止打牌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对扑克牌这玩意儿异常着迷。下课的时候,这儿一群、那儿一伙,站着的、坐着的,都在玩牌。少数几个,没上战场的,也没闲着,积极地热情地在观战。每天,午饭后,那个火爆,我们班的近邻——音乐教室前的'走廊被挤得水泄不通。没有桌椅,因陋就简,谁也顾不上讲卫生了,地上一坐,开战啦!不用问,那是六班的牌迷们。

  一天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老师前脚刚迈出,大伙就纷纷自由组合起来,战局又摆开了。我、丁一、沈可、王宇四人一组,洗牌、摸牌、理牌。我刚问,“谁先出?”放学的铃声就响了,同学们各自收拾残局,回家。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各人手中攒着一摞牌,互相望望,无奈、不甘、不舍……机灵鬼沈可朝我们使了个眼色,我们三人立马心领神会,把牌往书包里一放,背起书包,佯装回家,却偷偷溜进了音乐教室。

  关上门,窗却没关严,不是窗坏了,而是小王同学心眼多:”留条缝,好听到外面的动静。“四人开始忘我的战斗了。你出,我压,你升级,我跳级,热火朝天,战斗进行着。突然外面一片喧闹声,原来,五班放学了。“趴下!趴下!”沈可反应特快,一边压低嗓门指挥着,一边就地卧倒,王宇快速跑到门后,我就近躲在窗下,只有丁一慌了手脚,向门边跑了二步,又折回,犹犹豫豫,竟没了主意,看她那六神无主的模样,我忍不住“卟哧”笑出了声。“嘘”沈可向我发出警报。王宇急忙拉住丁一藏在了门后。渐渐地喧杂声消失了,我们又聚在了一起,“慢,有人!”只听门外锁门声。我们四人大气不敢出,心通通地跳着。一会,脚步声远去了。我们四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哭丧着脸,不知所措。丁一急了:“这怎么办?这怎么办?”说着眼泪就止不住了。王宇不言语,犹自跑到窗口:“快来,快来!”他推开窗,沈可搬来椅子:“我先出去,在外面接你们。”

  当我们惊魂未定地走到校门时,门卫李大爷向我们投来了探寻的目光。王宇讪笑着,沈可忙不选地挥手,“大爷,再见!”当四人过了马路,突然,不约而同地停下了,只一秒,绝对只有一秒,四人同时爆发出抑制不住的狂笑……

  这就是超极牌迷们惊心动魄的一次战斗经历。奇怪的是,自此,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再也没有打牌的热情了。也许是物极必反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2

  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3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4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5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6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7

  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

  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

  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

  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

  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8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9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0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1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2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3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4

  我,是个外来者,从幽静的密林远迁至这嚣闹的都市。

  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我的身躯被分割、改造,化为一道道苍白的纤影重新聚合在一起。我,曾经的树,此刻的书。

  我的新生活比预期中要来得快了些。一个身着朴素,容样消瘦的小男孩来到我面前,视线的火热灼烧着我的心。他轻轻将我捧起,手竟有些发颤。他急步走到售货员面前,从衣兜掏出几卷毛糙的纸币,微微一笑,离开了。

  穿过横七竖八的街道后,他钻入一个阴暗的小巷,阴冷、潮湿的气息令我为未来担忧。他,停下了。打开了一道沾着苔痕的木门。一个小院,两间土屋,普通至极,甚至有些贫寒,我微微感慨,今生是注定要在平凡中度过了。

  他用毛巾擦拭着手心的汗,不知是因为路途遥远的疲惫,还是内心的激动难耐。他没有急着阅读,先用牛皮纸给我制了件“新衣”。什么感觉呢?合身、舒适。

  他轻轻将我翻开,一双稚嫩中隐着丝丝粗糙的小手轻抚着我,奇怪的是我这冷木之躯竟感到了丝丝温暖。他的神情已然定格——沉浸于书中了。我细细打量着他,那脸庞散发出的分明是坚毅!他的双眸灵动,我注视着他,他亦如此……他眼神似贪狼,手指紧捏着我的身躯,恨不得将我嵌入他的脑海,痴迷可见一般。

  许久,他轻轻将我合起,长舒一口气,露出满足的.笑容。我有些异样,他阅读的欲望侵蚀了我内心的枷锁,我渴望进入他的心灵,痴迷他专注、渴望的神情。

  几年后,他穿着整洁的校服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着工装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穿西装将我翻看,又几年后……

  我也老了,身体也泛黄了,他年纪亦高,皮肤也有些松弛了。阳光斜照,花甲老人捧着本黄面旧书,有种说不出的和谐……

  我发现,当时我错了,与“痴人”相遇,本就是种不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5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6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7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齐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8

  梅定妒,菊应羞,我道海棠依旧。——题记

  小时,总认为母亲总是超越尘世间风情万种的美丽。尤为那双眸子,清丽无俦。

  遥忆幼时,一个人躺在床上。黑魆魆的空间连同恐惧心底无限的蔓延。诡谲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撒在床尾,溅成了碎片,偶的一阵风,舞姿婆娑的树影便投射到双目中。我紧闭双眼,怕睁开半刻,魑魅魍魉就扑了过来。盼望着,盼望着,“咔哒”一声门开了,是母亲回来了,心中雀跃。屏息凝神,舒缓的脚步,怕踏碎了几个轻薄的梦。又是“咔哒”,无尽的'黑暗应声涌进,悄眯开假闭的双眼,房间那头的眸子似一泓清水。痴痴地望着,我惊谙到,凌晨十二点海棠未眠。

  慢慢地,不知何事冲淡了内心那双眸子,连是何样竟也记不起。一心只想着独自踏过生活的绚烂,却也忘记了返璞归真处,还有一束海棠袅袅而立。

  还是清晨,却猛地从睡榻上惊醒,窗外氤氲还笼罩这那轮没落下的月牙,辉光渐淡,残花缀了满枝,鸟儿栖在树头,我发现,早晨四点的海棠未眠。又倒头呼呼睡去。

  再醒来,炽热的光已透过窗帘渲出黄色的光晕,起身看看散乱的被褥,觉得黑也没什么可怕的,的确没什么可怕的。乘着母亲的呼喊,下床,寻觅着声音的源头。看见餐桌上还冒着热气的煎蛋,洁白无瑕的牛奶,一旁,母亲也拽着睡意坐在椅子上。开动起来,却不自主的抬起头来,用余光一瞥那曾痴痴念着现在也依然的眸子,被笑意遮掩。无意察觉,七点的海棠依旧未眠。

  默默的伫立,痴痴凝望着的双眸,海棠依旧,哪怕被银丝淹没,被皱纹覆盖,哪怕铅华不在,它依然绽放在心河的对岸,应傍痴迷而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9

  你,如阳光般温暖,如鲜花般迷人,如森林般广袤,如海洋般包容。你,将人间所有的美好集结;你,是我不变的那份痴迷。我很庆幸时光把我的手轻轻交给你,你的双手宽阔有力,你手心里的温度融化了我心里的胆怯,我就这样跟随你的牵引,走进你的世界。

  我最初痴迷于你的笑颜。

  初入你的世界,我还是个懵懂的孩童。你露出纯真清澈的笑容,为我展示五彩缤纷的画册,给我讲述神奇美妙的故事。你讲给我王子和公主的幸福与快乐,你讲给我卡梅利多的善良与勇敢,你教我分辨美丑善恶,你教我与天文地理为友。你的笑颜中蕴藏知识与温情,令我沉沉痴迷。我逐渐痴迷于你的眼眸。

  与你相处久了,我慢慢发现你身上的另一个闪光点,你有一双会说话的眸子。你把你的一切献给我,眼眸就是最好的证明。

  凝视你写满文字的双眸,我品出了《哈利波特》的善良与坚毅,触碰到了《基地》的奇幻与神秘,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震撼与跃动,看见了《拿破仑》的光辉与力量。你的眼眸中雀跃着数不清的星星,让我变成一朵痴迷于星辰的云。

  我,最终沦陷于你的灵魂。

  吹开你眼中的'氤氲,我走进你的灵魂。你不仅只有笑颜与双眸,你内心最深处的诉说,勾勒出你的灵魂。你的灵魂来自四面八方,却在书页里尽情绽放,每一次与你的灵魂碰撞,都像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都像是一次重生。你的灵魂引我遇见李清照,与她“兴尽晚回舟”,共享天真,也同她愁“绿肥红瘦”,伤春惜时;你的灵魂带我牵手辛弃疾,与他“醉里挑灯看剑”,豪情万丈,也同他吟“可怜白发生”,悲从中来。你的灵魂让我与林清玄同行,漫步田园,尽享散文风情;你的灵魂让我与毕淑敏共奔,体味人生温情、心灵触动。你的灵魂如此丰富,怎能不令人深深痴迷?

  如今,你已伴我走过14个春秋,与我度过数百段奇异精彩的旅程。然而不论何时,我对你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感谢时光赐给我读不尽的你,书,你永远是我不变的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0

  我喜欢跑步,尤其是那种有风作伴的跑,无论是顺风还是迎风,无论短跑长跑,那份热爱和痴迷从未改变。

  小学校运会,100米跑道在眼中似乎望不到边。但终点线一拉起来,就有了目标,有了一往无前的信心。一声令下,我开始冲刺,双腿迈开的幅度逐渐张大,感受着每次脚掌点地后脚跟往前拱带来的力量感,手掌立成刀形,手臂弯曲90度,随着双腿的动作而摆动。这时,起风了。脑后一股风与身旁因奔跑而带起的风形成反差,我隐约感觉双腿离地时那滞空感的延长,像是在帮助我向终点前进。心头一股热血向上涌,我全力加速,打破了校记录,并一年一年地刷新自己的成绩。

  初中的1000米长跑,对刚入学的我来说,是新征途,新挑战。前三圈我紧跟队伍,不让自己掉队。第四圈时,体力的消耗让我忍不住放慢脚步。此时,迎面吹来一阵风,如水般轻柔,凉爽。心弦突然被拨动,熟悉的`热血从脚底沸腾至全身。我迈开脚步,双手握拳,往腰部靠拢,渐渐有了大口呼吸的力量,开始最后的匀加速。火热的太阳点燃了红色塑胶跑道,耳边飞驰的风点燃了我必胜的信心。那天,我刚好满分,心中充斥着成就感与长跑后的酣畅淋漓。

  在风中奔跑,享受着一往无前的力量,享受着绝地逢生的酣畅。我相信,跑起来,才能在时间的长河中乘风破浪。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1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初中。随着作业的增多,我的时间感觉越来越少,成绩突然下滑。满天的乌云挡住了最后一缕太阳光,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看着眼前的成绩单,心中默默的叹息。妈妈走进了我的卧室,递给我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对我的爱一直没有变,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而我对妈妈的关心,就像窗外这枯黄的叶子,风吹就落,风不吹就不落。我捧起书,一种熟悉的感觉充满全身。书中的鲁滨孙,不怕艰难险阻,坚持不懈的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十年,最终被人所救。是啊,坚持不懈就会成功的。我发现,是书给了我心灵深处的鼓舞,让我不再烦恼,坚守信念,勇往直前。我抬起头,阳光冲破乌云的阻挡,放出耀眼光芒。我沉迷于书中,忘了时间……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2

  儿时走在路上,在相隔十米远的地方,便闻到了的那阵阵独特的烤红薯的香味。

  醇浓的丝丝香甜中夹杂着黑乎乎的炭火,令人垂涎三尺。于是就扯扯身旁外婆的衣角,眼中流露出渴望之色:“我想吃烤红薯。”此时外婆多半会驳一句:“多不干净啊!回家我给你做土豆泥。”而若我饿到了一定程度,便会执着地找尽各种新奇的.理由。外婆后来总说我扯过最多的鬼点子都在烤红薯上。

  如愿以偿地望着蓬头垢面的大叔把烤好的红薯装进塑料袋递给我。我那一双尚小的手摇摇晃晃地捧着在手心里散发着滚烫暖流的红薯,小心翼翼地剥开外面包着的枯黄的、粘上了炭火于泥土的皮。谁能料到里面会露出怎样鲜艳的土黄色?谁又能料到那抹黄色中究竟蕴含了怎样的香甜?剥开的肉,仿佛使发着光的,在我眼里充满了力量。

  可在几年前,路边那些小吃渐渐消失,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对此我只得在心中暗自神伤。谁都明白这是为了我们好,可心中总是忍不住去想念小路旁传来的红薯香。

  时间总是能冲淡一切,我对红薯的思念似乎不再强烈。我不再为食物如此激动。

  一次放学后,我独自一人背着沉重的书包,感受着秋风所带来的凉意。当时我的心情不大好,学习上也总是备受打击,因而整个人也颓废了不少。

  远处突然传来了阵阵喷香,身边的秋风也散去了不少凉意:竟是我熟悉的烤红薯!我许久未如此激动了,步伐也在那风中轻盈,直朝着阵阵喷香寻去。

  近了,又近了,布满了基层浑浊厚重炭灰的蓝色油桶与静静躺在其上的红薯与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终是买了去!剥开那简陋的紫衣,内部的土黄令我愣了一下。平凡甚至是简陋的外衣下,闪烁着独属于红薯的光芒。

  那红薯肉啊,早就在口中化开、散开了,留下红薯的香仍久久不散,于此刻,我忘了一切烦恼与忧伤。

  红薯飘香,心中的璀璨便仍在。那份痴迷,不论何时回忆,都永远是崭新的。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3

  纵时过境迁,用着新买的笔墨和宣纸,手起笔落,一笔一画,我心了然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这周回家后自己买好工具,画一幅国画,下周交上来。”美术老师不容置疑的声音随着下课铃声一并响起,同学们纷纷面露难色,我却不愁反喜。

  曾经痴迷于徐悲鸿笔下的骏马,齐白石笔下的游虾,向往如他们一样,仅用笔墨就创造出一个简单却恢弘的世界。怀着这样的痴迷和期待,我去学了国画,也小有所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业的加重,国画渐渐淡出我的生活。

  回家后,吃过晚饭,我迫不及待地钻进房间,摆弄起新买的国画工具。书桌上已经事先铺好了一层报知,我拿出调色碟,用来代替墨碟,一格一格地倒入墨水,再加入不同量的清水,调好不同的浓度,再拿来一个小塑料杯,装好清水用于洗笔。

  一切准备就绪,我开始创作了。我在报纸上铺上宣纸,执笔,蘸墨,手腕抖动几番,洁白的纸上就显现出一朵莲花的轮廓,有模有样。我有些得意,继续画复杂的景物。浓墨,淡墨来回切换使用,工笔、软笔的'痕迹交错纵横,洋洋洒洒,共同汇成了一汪水潭,几朵荷花,几只蜻蜓。塑料杯里的清水渐渐愈发乌黑,最后与调色碟中的墨汁无异。画得其实并没有多写实,我却如痴如醉,沉浸其中,似乎自己就这这小潭旁,闻蜻蜓振翅,嗅荷花清香或许是太痴迷了,才会觉得有声有色有味道。

  提笔落款,卷起收好,我对自己的作品极为满意,觉得作品仍旧不失当年风采。大概是因为我心中不变的那份痴迷吧。始终热爱痴迷,才能保持本心不变,才能创作鲜活的作品,才能有所成就。

  我会保留那份不变的痴迷,画出更好的国画。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4

  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更愿意一直痴迷。

  ——题记

  痴迷就像小山依恋着大山,痴迷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痴迷就像蜜蜂眷恋着花香。殊不知那份痴迷早已扎根在心田。

  心动

  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使冬天不再严寒。“张辉,快给我传球。”“好嘞,张洋快接住。”即使是冬季,硕大的操场中央,总会有那么一群热爱踢足球的少年,他们像极了大鹏在天空中翱翔,时不时的挥舞着翅膀。

  当球离他们只有咫尺时,就会用一小段助跑把球射进球门,吓得守门员魂都没了。这是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足球,也是发现小小的足球竟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吃过午饭,操场中央依旧聚集着他们。“啊……吓死宝宝啦,球怎么朝我这边来了?”“同学,麻烦把球踢过来好吗?”“啊?我嘛!可我不会踢球啊,算了不管了,走你。”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脚都踢麻了。“哎呦,可以哦!球进球门了。”旁边的男生都看傻了,还一个劲的说我踢得好。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第一次踢足球,刚才是瞎踢的。可就在那时,足球让我心动了。

  坚持

  骄阳似火,它炙烤着大地。滚烫的地面被我踩在脚下,顿时禁不住这般折磨了。但,这球我也一定要踢进去才行。“林娜,你下来歇会儿吧,真担心你会中暑。”好友小芳的话使我动摇了片刻,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小芳,你不用担心我,我待会再歇。”终究是勇气战胜了懦弱。

  可好景不长。“林娜,我求你了,这个时候应该开大脚啊,你不会踢换人好嘛?”。“哦,好吧。对不起。”虽然和他们一起踢着,但始终找不到方向感,也老给他们带来麻烦。“我可以放弃嘛?不不不,不能轻而易举就说放弃,因为喜欢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以后我一定还要多加训练才行。”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因为我知道唯有坚持,方能圆梦。

  希望

  “林娜,传球给我。”“好的,没问题。”“真棒!球进了。”努力的人定不会被辜负,现在我已经可以和他们默契配合了,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菜鸟一般的人呢。至从爱上了踢足球,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了,看来体育锻炼对人的好处真大,以前的我,一年四季就像被“病原体”附身了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头疼脑热,可现病魔离我远去了。

  再一次看见希望之光照向我,对于喜欢就应该一直坚持,之前因为初见喜欢,现在长久坚持,以后也会更加热爱。

  因为第一次遇见就喜欢,我愿意一直为它痴迷,直到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6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7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8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9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0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1

  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异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2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题记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向上向善作文)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3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4

  文人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交了一个益友。我赞同这句话。只因我痴迷于书中的乐趣,那里的乐趣远比我看电影、打篮球来的还要多。

  翻开厚重的书皮,从上到下浏览,一行、两行、三行……我闯进了书的世界。万籁俱寂的夜,终使在昏昏的黑暗中,也能看见站在岸边孑然一身的'白衣少年,李太白,此时此刻你又在想什么呢﹖是“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还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胸有成竹?或许都不是?只是想感受那远离朝廷腐败气息的一丝安宁?李白啊李白,终其一生,要那正义蹉跎一生,毕竟还有好酒相伴。

  有青莲居士的豪情,必有少陵野老的忧愁,书海把我带到了腐败的晚唐。曾经犹如人间天堂的大唐,今因一场安史之乱而家破人亡,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国家一步一步走向衰亡,虽有报国兼济天下的心,但屡遭小人排挤,你是何等伤心?何等义愤填膺?何等无奈啊!最后只能收拾自己的一生求学生涯,打道回乡,临别前作了一首《春望》,便成了永恒。“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啊杜甫啊,一生赤胆保家国,没落无能挥袖去。

  书里的人物不能出现,但是塑造得非常形象,仿佛人就在眼前,仅有那点知识是不够的,因为人就是一本书,还需慢慢品味,像是浓郁的茶,那味道钩住了我的魂。

  书,是你把我一步一步领向成功,是拯救了我的灵魂,我深深地痴迷于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6

  足球,一项使我热血沸腾的运动,也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乐趣。

  9月7日,小学三年级的我第一次接触足球。那天,阳光明媚,我和同学们穿着训练服和足球鞋来到了绿草如茵的足球场。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拿起了足球,听着教练讲着足球的相关知识,我的心便蠢蠢欲动。我似乎对足球有一些天然的好感,第一天训练,我对足球便有了较好的掌控能力,这种掌握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一年后,我的球技在同伴中脱颖而出,教练安排我跟着六年级的大哥哥一起去踢荆州区的比赛。参加此次比赛的队伍里,只有我一个人是四年级的球员。一开始我不敢上场踢比赛,可上了一次后,我就对打比赛有瘾了,足球场上的那种对抗给了我刺激和勇气。我们一路过关斩将,挺进了荆州市的比赛,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上初中后,我参加了学校的足球训练班。总教练谭老师一下子就发现我喜欢足球,经常带领我们去附近大学的足球场去训练去比赛。有一次谭老师安排我上场踢左前锋,看着那些比我高一个头的对手,我有些兴奋又有些紧张,谭老师鼓励我:“你技术好,大胆去踢吧。我们学校的足球赛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就权当是训练吧。”比赛回来的路上,谭老师夸我踢得很棒,谭老师的肯定给了我极大的鼓励和信心。

  七年级的足球比赛很快就开始了,我被推选为我们班足球比赛的队长。那是我们班第一场足球比赛——对战8班。我又激动又不安,8班有几个从小学跟我一起训练的同学,他们的能力和我旗鼓相当。比赛开始了,我抱着全力以赴的心态迎战,两个班的对战十分激烈,比分始终没有打破僵局。

  上半场快要结束时,我们攻到了前场,我们幸福的因手球得到了一次任意球的机会,同学们把这次机会交给了我,我拿着球告诉自己:不能辜负全班同学对我的期望,我要抓住机会。我冷静地观察场上的情形,瞄准了人墙的上方,一个飞球跃过了他们的头顶,球进了!一下子,全场沸腾了,欢呼声叫好声响成一片。我心里十分高兴,我举起双手跑向队友,和他们一一击掌庆祝。就这样,我们以1:0的领先结束了上半场的比赛。

  下半场时,我掩护着队友小彬带球突破到了对方的大门前,持球的'小彬被对手防住了,于是他巧妙地把球传给了我,我向前突进找准了时机,瞄准!抬脚!踢!球进了!场下的同学和老师欢呼了起来:“倪季轩!加油!倪季轩!加油!”

  这时候,我对前锋小诚说:“我们现在已经2:0领先了,你现在可以始终在对方大门前的位置,我在后面传球给你!”不一会儿,我接到一个球,躲开了防守的球员,朝着小诚的方向开了一脚,正好落在他面前。他拿到球找准时机,朝着门角射了出去,球进了!我们胜局已定,同学们一起欢呼了起来。我们的第一场比赛以3:0完胜!老师和同学们向我举起了大拇指:“倪季轩,你真了不起啊!你是我们班的功臣和英雄!你要带领我们班继续胜利啊!”听到这样的声音,我的心里充满了温暖和骄傲。

  足球,这个令我着魔的小精灵带给我勇气,带给我责任,带给我骄傲。足球早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我奋斗的动力,它将伴随我成长,它是我永远也不会改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7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8

  黑夜中,长街空无一人。两边的霓虹灯交相辉映,黑暗中好像星辰点点。突然,一个身影一袭长板,动作娴熟。那是我,我深深地痴迷着长板。

  滑板一年多了,不管风吹日晒,都甘之如饴。

  精神集中、重心降低、腰部发力,肩膀带动身体,双手摆动完成180度转体。即使我小心小心再小心,可还是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月光下,长板因为冲力太大,飞出去四五米远,我的手腕处传来一阵阵刺痛,胳膊上也多处挂彩。这狠狠地一摔,让我眼冒金星。在地上坐了很久,才缓缓起身,木木地追回了板。

  浑身已经酸痛无力,胳膊上的伤也疼的眼泪夺眶而出,可是“痴迷”却不曾被这些困难与痛苦打败。我揉了揉手腕,又再次轻轻上板,今晚,不成功决不罢休!

  上了八年级,作业日益增多,每天都在九点多完成作业,能自由安排的时间少之又少,我滑板的'时间更是像海绵里的水,挤啊挤却还是只有一点点。可作为一天不碰板就浑身难受的我,当然不能就此罢休啊!于是,我利用课间时间去完成作业。当别人谈天说地时,我正奋笔疾书默古诗;当别人畅游篮球赛时,我正心无旁骛地背单词;当别人三五成群讨论新见闻时,我正用全身解数计算一道数学题………终于,我挤出了滑板时间。又迎着风穿梭于长街,心情也随着风飘向快乐的远方……

  滑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深深地痴迷其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9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0

  月华,清澈如水,无声无息的倾泻在窗台上,拿一本古诗词,泡一杯枣子水或苦茶,独自一人靠在床头上,轻声吟着一首首雅致的小词,任氤氲的书香在房间中弥漫。从小学到如今,从未变过。

  我痴迷于此――

  走进那繁华落尽的小院,我痴迷于那采撷红豆子的多情酒客。一园残花,一双红豆子,一杯浊酒。我仿佛看见他在朝我招手。就这样在《饮水词》的指引下,我走进了他那令我痴迷的沉思往事的斜阳,无法自拔。《饮水词》如一位看破尘世的老者,悠悠地向我讲述过去的各种记忆的点点滴滴:那个烟暖雨初收的早上,他花下醉饮,在雨打芭蕉的点滴声中,他重看旧书

  我痴迷于此――

  走进他游览赤壁的船舱,我痴迷于那千重浪卷起的雪白浪潮。我痴迷于他在舟首那豪放不羁的身影。一江流水,一叶扁舟,一段历史。我看见了那举杯对月的眉山汉子向我招手。就这样,我走进了他痛拍栏杆的晚上。夜已深,人未寐。幽幽的月影如夜织的纱铺在了地上,漏断,人初静。江中沙滩上出了一只孤鸿的影子,他把头转向我,吾恨何人省。那呜咽的水声,与他那不满中带着不甘的话语交织在了一起,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我还痴迷于此――

  走进贾府如梦一般的`历程,我痴迷于那桃花帘中吟诗作赋,如水一般清,玉一般光洁的她。一树桃花,一卷花帘,两行清泪。我仿佛看见了坐在香丘的她在向我招手。一篇《桃花行》,述说了她心中寄人离下的无依无靠与敏感。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桃花依旧在,她,却不在了。质本来还洁去。沁芳亭的水,依旧在流。而她,却如一阵清风,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只留下那诗,还在我泪光中吟诵。

  从小学到如今,一切都在变化,而我唯一不变的还是对诗词的痴迷,愿这份痴迷,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1

  灯光落在白纸上,落在那道不变的抛物线上,弦和弧度格外温柔。

  我挠着一茬簇新的头皮屑,右手依然握笔在那层只剩一层纤维的卷子上勾画着。方程早已列好,只是刚刚反复计算出的无解让我有些无所适从。抛物线就像瞭望着高不可攀的雪峰,又像蒙娜丽莎唇角神秘莫测的微笑。它们一直仍在那里深深吸引着我,我才仍未放弃。

  笔尖又一次带过那条最关键的线段,我尽力将它描画的`更清晰,如溺水的人紧抓着救命的稻草。在纸上抄写算式时,我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紧盯着逐渐印刻在草纸上的字迹,生怕稍有不慎就会抄错,哪怕繁琐的细枝末节,我在做题时慢慢就养成了这种提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细节的习惯,而日常生活中,包括听课,抄写记笔记,只因对27题不变的痴迷,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次的结果又不一样,意味着我需要继续进行乘方变号的高强度运算。桌上的绿色盆栽舒展着它的茎枝,如同我的脑神经绷紧了脉络枝杈。黑色油性笔又一次飞速在纸面上滑动,而我骑一匹烈马,奋力扬蹄,极欲冲上顶峰,一览众山小。尽管现在已值深夜,尽管万家灯火仅余我桌边一盏,尽管我知道明天就是区一模,老师早些睡的叮咛犹在耳畔,尽管我天资不及人,但我痴迷于克服这样的难关啊!我对它的爱不变,就会坚持下来,拼搏奋进,一如既往。

  我终于列出了最终的算式,而窗外漆黑一片。绿色植物抖了抖叶子,倩影斑驳摇晃,是开在我手边的一朵黑色马蹄莲。我手上的汗水打落在纸上,打落花这个正在摆动着的黑影时,像露滚落。到了尽头处,我的手反而颤抖,这次算出的得数应该有解吧?我的付出与痴迷,应该会得到回应吧?

  做对了!我有的是想象中的惊喜,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脸,镜中那个我最熟悉的女孩儿,额边的碎发沾湿了贴在脸色侧,眉毛挑得很高,眼中晶亮,只是那份不变的痴迷,刻在酒窝里,找的很辛苦。

  这种时候还有很多,几乎每晚都会上演,如是一整年,因为痴,因为迷,因为坚持不曾改变。

  我伸着懒腰,笑傲着已攻克的高地,满足和喜悦依然翻涌着。我是一条小鱼痴迷在洋流中。我的生命因痴迷而多姿,因不变而丰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2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3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4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5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6

  小时候,村口是最热闹的地方。老人,小孩儿,一群一群,围着一个角落。在人群中穿梭,找到那一小块立足之地,便就呆呆地立住了,一直不停地咽口水。

  看的是什么?一辆三轮车旁,坐着一位中年大叔。戴着一顶棉绒帽,穿着一件军大衣和七分裤,拖着一双黄胶鞋,手上套着只白手套,胸前戴着一个铁哨子,手里拿着一个“迫击炮”。这边就是大家关注的对象了。他,无非就是一个爆爆米花的老师傅罢了。大家都直勾勾的盯着他,黝黑的滚鲁克汗都盼着能够听到那久违的炮鸣声,只见他抬起一只手在半空中晃悠,嘴叼起铁哨子,大叫一声“要爆啦!”便见他迅速在炉口套上一个麻布袋,一提,一举。“轰”的一声,只能看见大家高兴地齐刷刷的捂耳朵。随后便就是一阵香甜的白烟了,大家总是会抬起头,闭上眼美美地吸上一口。

  我喜欢看这样的场景,喜欢闻那飘香的庄稼味,吃那只有糖与粮食香味的爆米花。这是乡村朴实的味道,是我一直所痴迷的味道。

  一粒粒的爆米花,精巧但浓缩的是那粮食本身的香气与灵魂,不管是粒粒地品尝,还是大把大把地塞,总能因为吃到它而满足。

  不过一切总是在变化的,奶油味的爆米花也根据人们的需求逐渐普及。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在这新事物的冲击下,那在迫击炮里诞生的老味道也就逐渐被抛弃了。我也喜欢那种爆米花,在它味道的冲击下,老爆米花的味道就显得十分单一了,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老方法爆出来的爆米花无疑没有什么优势可言,但那种奶油味爆米花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可以尝出他浓浓的奶香,甜甜的'滋味,还有酥脆的口感,却尝不出它原本的味道,那种在火中焦烤所产生的粮食清香被这些浓郁的人造香气完全覆盖了。尝不出那些粮食的惊魂,也尝不出他们所拥有的本真味道了。

  伫立在村口,原来热闹的那一角已经变得冷清,老师傅还在那,但已经少了当初的干劲了。原来供不应求的爆米花已经被一包包的堆砌起来,我依旧喜欢看他爆米花,也依旧喜欢听那一声爆炸,闻那一缕香气。但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人群,也找不到当初的欢喜了……

  老爆米花逐渐被人所遗忘,但我忘不了在这老味道中,我能寻觅到很多东西,围观的场景,孩童的天真,对她的喜爱,粮食的本真……大概都在这一粒爆米花中了,它浓缩的即是我一直不变的那份痴迷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7

  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8

  我爱春,亦爱夏,或偏爱秋,但痴迷于冬。

  曾几何时,年少无知的我竟在南方等一场雪,等到草绿了又绿,花开了又开。

  曾几何时,愚昧可笑的我竟在南方等一场雪,等到水流了又流,山登了又登。

  曾几何时,羡慕北方的我竟在南方等一场雪,等到日升了又升,絮飞了又飞。

  但从未等到过一场雪,那时起,便寄情于故乡的冬日,哪怕没有雪,我也很爱它。

  故乡的冬天,草,依旧如茵,水,依旧潺潺,人,依旧熟悉。

  依旧如茵

  心情不好时,尤爱叫上几个小伙伴一同上山上尽情玩耍。即使是冬季,山上的草依旧如茵。来到山顶,闭上眼,张开双臂,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阵风吹来,轻轻地拂过我的脸庞,烦恼也似被风携带着,与风一同飘向了远方,再也无烦恼,只有无数的惬意。

  打几个滚,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累了,就躺在软绵绵的草上,与小伙伴们分享着自己的秘密,欢笑声从我们的嘴里传出,像在山间来回回荡,永不停歇。各自幻想着自己的将来,从伙伴们的眼神中看得出她们对未来的憧憬。就这样,我们聊到很晚很晚,直到家里人的呼唤渐渐清晰,我们才不舍的走下山去。

  依旧潺潺

  顺着小路,总是喜欢和奶奶一同去田间,因为那有我最爱的小溪。即使是冬季,田间的小溪依旧潺潺。水清粼粼的,如丝绸般滑过河面上的小石头,发出潺潺的流水声,附着鸟儿的歌声,形成了一首动听的合奏乐。新生的河泥在清澈的水面上尽情沉淀,让鱼儿有了藏匿的“基地”。

  当鱼儿发觉水面没有什么动静时,便会小心翼翼地把头探出水面,那眼神,似好奇且惊恐的小孩,可爱极了。当把鱼儿成功引诱出来时,我便会把双脚往水里一蹬,即使当时的水很冰,也阻挡不了我的玩意,我与鱼儿开始了一场激烈的“斗争”。

  依旧熟悉

  熟悉的村庄里,住着熟悉的人。这里的.人,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即使是冬天,也遏制不了他们辛勤劳作的双手。恰逢秋收季节过去,庄稼人都忙着整理田间的稻草,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来年的春天能够有更美丽的风景。如果没有他们在冬天的酝酿,就不会有春天的生机勃勃。

  当,一棵树上长出了花,我知道,我痴迷的冬天即将过去。身于此,只能寄情于窗前,遥送上一瓣花瓣,期盼下一个冬的到来!

  我相信,下一个冬天到来时,不变的,依旧是我对它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9

  痴迷,是我对一种事物的执着追求,他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感到了快乐,当然,这其中也参杂着痛苦和挫折的情感。我现在已经八年级了,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的脑海中清楚地呈现出一幅训练的画面。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选择了跳绳这个爱好,在后来的几年里,跳绳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大特色。跳绳技术好,免不了一些努力上进的小鱼小虾来向你发起挑战,这时你需要完胜他们,让他们知道你们之间差距还很大,得继续努力勤奋的练习。

  但是在这光鲜的外表下,我付出了许多泪水和汗水。一开始我刚加入跳绳社团,我一分钟测试都没有现在的三十秒测试跳得多,而且在这么差劲的成绩下,还藏着我那被跳绳打得无数道红痕,每一下都打在我的心中,这训练太辛苦了,我撑不住了,想要放弃,但是很快这个念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既然选择跳绳,那我就必须坚持到底,要不然我都会看不起自己了。

  再后来我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碰壁。终于换来了我在“战场”上的.胜利。我变得永不言弃,继续努力,不忘初心,既然选择了跳绳,那就要把它做好。之后在一次次的跳绳比赛中,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证明了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切都值得,泪水值得,汗水值得,坚持值得。

  现在我的这份痴迷依旧还在,它在,我也在……

  谢谢你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很好的看法,让我对这个世界点燃了希望,这个世界不只有失败,挫折,更多的是希望,多彩。

  八12班魏胜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0

  球场之上,红土飞扬。

  ——题记

  不敢相信这是比赛的最后阶段,我盯住对手的手,目光跟随着球的轨迹,试图判断落点。这是一个旋球!身体鱼跃,竭尽全力靠近猛烈旋转的球。

  终于,伴随着枪响般的撞击声,球被击回。我透过飞扬的尘土注视着球,祈祷它落入界内。

  “Out!”裁判员大吼道。这出界的判决也宣告着我与胜利失之交臂。

  我的教练和队员沉默不语,他们知道这场比赛是我们队唯一的希望。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场地,不敢直视教练的眼睛。教练拍拍我身上的红土说道:“打得不错,我知道你对网球有多痴迷。”

  父亲为我递来球包,当我打开它,便看到了那颗我一直带在身边的网球。

  “教练,我想打网球!”当年的我如是说。教练只是笑,眼纹聚成一股。他丢来一个球,手指操场。“拿这个练吧,如果真正喜欢,就好好练!”

  那一年,我很疯狂得练着。无论天气是否晴好,我都会背着球包去操场练球。树叶泛黄时我才发现那球的毛几乎掉光,我的`手也结了一层茧子。

  如今再看到这球,倍感温暖。

  曾与队友用世界球星的名字称呼,亦曾在雨中打球直到衣衫湿透。红土场上曾留下一条条滑步的印迹,球拍上也早已布满划痕。

  赛前那几天,练球到深夜。孤身走向球场,强光灯照射下练着发球,单调的击球声是那时唯一也最悦耳的声音。

  抛球,引拍,屈膝,跳起,击球,一气呵成。

  我的球拍曾随我去过世界各地,无论到哪儿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块网球场。红土,绿土,硬地,每一块球场上都曾留下我的足迹。

  许多年来,场地变化着,沿途的风景变幻着,对手更替着,然而有一件事从未改变,有一份情至始如一。

  当我走上球场,那感情便肆意生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1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2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它百转千回,终究改变了一切,而那份痴迷却从未改变…

  小时候每次回老家,总是会对家中那口黑黝黝的大铁锅感到好奇,总缠着爷爷问来问去,让爷爷讲述当年的故事。 在爷爷那个年代,那口铁锅是家中最宝贵的东西,在物质贫乏的时候,爷爷他们每日的操弄铁锅来维持家中几十口人的温饱。每次下锅都要凭着心里的经验估算粮食的多少,柴火的分量,蒸煮的时间,看着白烟从锅盖下一缕一缕地跑出,便知道煮的差不多了。

  每逢有人来借锅,爷爷心中自是不愿意,碍于情面,又不得不借出去借,借出去时,他必要千叮咛万嘱咐,拿回来时,也必定要检查几遍。

  炊烟不断向外扩散,慢慢填着贫困的漏洞,虽然日子依旧过得不是那么富裕,但铁锅总是很忙,人们用它略有痕迹的身躯,煮出孩童的欢笑,煮出大人的期盼,设计好人们对那些年代独有的记忆。

  每当村子里的年轻人远行之时,浓浓的烟雾弥漫整个老屋,将远行之人推上离乡之路,但渐渐的烟雾出现的次数慢慢减少,铁锅也日渐鲜亮,回到那个僻静的角落。

  不久,又一次寻着当年的有炊烟味儿回了老家,铁锅也照例准备着,准备着我最爱吃的番茄炒蛋。虽不比当年,但我依旧能在铁锅的怀抱中受到记忆的味道。

  记得我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是那远行之人,而爷爷奶奶的生活又是忙碌的,所以一个人一碗白饭配上番茄炒蛋,再撒上切好的葱,看着红色与黄色的交织,心情愉悦,因为黄色的是生命,红色的是热情,鸡蛋与番茄炒后最为单纯,让我感慨那种温馨,那种奢侈般的满足,因为在那最好的年纪,一无所有的同时拥有着整个世界。

  那时候我总在最饥饿的时候才想到要吃饭,无人问津,饿了没有更没有人烧了一桌子的菜喊我吃饭,于是番茄炒蛋成了我桌上最常见的菜。

  或许最饥饿时的保足就是幸福,还好我们有一颗纯粹倒不像这个世界妥协的心。

  铁锅是生存的印记,是生活的'气息,就算是时间的刀刃锋利无比,能磨去许多过往的事,但铁锅依旧会在那个僻静的角落,轻抚身上的痕迹,缓缓吐出未曾露面的烟雾。

  青春,一盘孤独的番茄炒蛋,一个人的时候就会细腻的体会着这一切,对深深的绝望,和自己谈判就能从深渊中挣脱,这种独处,就是青萝拂行衣的涌生感叹,也是不为人知的咏叹,但平凡却也美好。

  时光,流年,在岁月中蹉跎;安心,坦荡,在默然中释放;清风伴舞,在缄默中重生。

  成长的岁月在时光的诗集中一页页的翻过,告别春华秋实,历经夏欢冬乐,“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3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4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5

  坐在书桌前,面对眼前的作业发着牢骚,房间内苦闷无奈,苦涩的氛围包裹着我,看看桌上中考倒计时的日历与上次考试的成绩单,多想放弃啊,脑海中响起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难道我真不识吗?内心复杂且矛盾的情绪如团乱麻般“剪不断,理还乱”,口中说着:“罢了,罢了”。转身便倒在床上,掩着面叹息道:“睡了罢,睡了罢”。

  随着意识的渐渐昏沉,自己来到些曾经自己去到过的地方,只不过已经没有簇拥着的游客,而只有我一人,乘着缆车翻越着那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巍峨的华山,崎岖的山道,山体高耸陡峭,直入云霄,山上植被苍翠欲滴,点缀着黑灰色的山体,在大山中心情美好,转眼脑海中幻想着西安特色历史古迹兵马俑,他们整齐的排列犹如真实军队般体现秦军灭六国的霸气。

  游了历史气息浓厚的陕西,脑海中又浮现出湖南张家界留给我不可磨灭的美的体验,天门山,天子山,连峰际天,远山隐秀,悬瀑溅珠,凝红流翠,山奇、水奇、云奇、石奇、树奇,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心中也终于了解,为何千古帝王都对这江山爱不释手,相互争夺,也终明白自古以来,为何文人墨客都对着这些景观抒发心之所感,因为它太美了,美得令人为之动容,身处其间,风光如诗如画,有谁环想与它倾诉一番。

  随后,我又随着记忆河流,流过湖北黄鹤楼、广西漓江、贵州黄果树瀑布……

  随着闹钟的`“滴答”声,我面带微笑的从梦中醒来,似乎眼前一切变得美好,生活就像历险,有着你已知的难关和一些未知的难关,当认为自己已从一个挫折的漩涡逃离,其实,另外一个漩涡就在你脚下,心会带着我们去想去的地方,而我们能做的只有用行动让肉体跟上心灵的步伐。

  我又回到书桌前坐下,安慰自己,现在的压力只不过是心灵幻想与现实间差距而已,我庆幸已逃离幻想,明白内心痴迷的是什么,是世间的一切美好,而与美好间的距离,目前只能用努力学习来缩减,加油,放弃有十五笔,坚持有十六笔,仅差一笔,我一定会在自己人旅途中画上那重重的一笔,用行动去创造我所痴迷的生命中的美好。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6

  急湍之中,有哪粒沙不在飘荡?清风之下,有几片叶能独善其身?时间流过,又有谁能一成不变。

  生活总是处处生变的。这些好比调味料,使的生活又添喜怒哀乐,扯得情绪有了跌宕起伏。

  有些变化总还是有源可循的,如今的倒霉便是从前的坏习惯发了芽,突然纷纷冒出来齐刷刷的.展现在眼前。身如有重负,事情积压得不想动,此刻便也只是靠在窗边发呆。

  自从冬天来临,便很少再望着窗外,那时的天空总是阴而暗,总有要下大雨的气势,却又一声不吭看了也只让人觉得压抑。温暖又重临,此刻正是晚霞最斑斓的时候,天边只渲染了一抹阳光,不似正午刺眼的太阳,更像他金黄的衣摆,飘渺而美丽。走过一个冬天重新相遇,依然再次为他赞叹。

  但真正让这夕阳无与伦比的是层叠的云。

  游云把光藏了起来,却又随意的洒出点金黄。而他身后的阳光虽不曾露面,却在云渲染出了另一番色彩。说红又像粉,说是粉却又不是,总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份飘渺反而像给天边蒙了一层纱,令人更心之向往起来。

  夕阳固然美丽,可失了游云,也不过是一片单调的金黄。有了云的遮掩,才使得光变化多端。再见当下眼前的难题不也正是云,像夕阳一般坦然迎接才能迸出另一番美来。让人痴迷于其中的,也正是这番美。与其被变化烦恼,不如主动创造改变。

  ……

  某月某日,步子又轻快起来。再望向天边独特的彩霞——也许是因也真正触碰到过这份绚烂,更觉夺目。日月如梭,世间瞬息万变,但我心中对夕阳西下那份美的热爱不变,追随它的脚步依然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7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8

  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9

  是着迷。

  或心绪消沉,我便弹它个波涛汹涌;或心生欣喜,我便奏一曲轻快小调;或心怀壮志,我便扬一首“鸿鹄”之乐(yuè)。高山流水,知音难寻。而在这红尘之间,我的知己却与我早早相识,它便是琴。

  它是西洋乐之王,毫无疑向。五十二白键,三十三黑键,论音域它若说第二,无称第一者。也难怪我初见它就认定要学。你问我缘起何时?且听我道来。

  起初未见其本尊,当我还是个小小丫头片子时,家里有一台亲友送的电子琴,是早些年代的琴,有“浏阳河”“上海滩”啊之类的古典华语歌。我对这个新奇的玩具十分好奇,成天捣鼓,依稀记得,我自己硬生生弹出了“两只老虎”,可别小看这,我那时可只是个小丫头呢。

  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来形容钢琴合奏再贴切不过了。起初我琢磨电子琴时,两手只弹相同的旋律,如若一只手改变了,另一只手也开始改变,紧接着就除入两手混乱,不堪入目。以往对什么事都不大上心的我,这回却不懈地试啊试。结果倒也美满,一曲“小星星”被我琢磨了出来。妈妈自然发现了我的兴趣,便带我去学琴了。见到钢琴本尊更是让我入迷几分,质地均匀的琴身,黑白相衬的琴键,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老师见我“自学”的“小星星”,道我有天赋,虽不知道是为了业绩还是发自内心,我还是开始了“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旅。

  “学琴好枯燥啊!”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直至那次演奏会前,我仍这么觉的,老师安排我压轴,我心如紧绷的弦不知所措,在候场区两手弹着“空气琴”生怕出错。不久,我慢步走上舞白,轻悄地在琴边坐下,是一首奏鸣曲,手指间溢出的琴声充满着音乐厅,白色的聚光灯洒在我身上,一人一琴,稍稍耀眼,目光在这对“搭档”身上聚集。我与琴默契不减,曲中的`情绪变化都熔在曲中,作曲家的心中所想也化做乐音荡漾其间。那时我真正的着迷于琴。有自豪,有欣喜。

  时至多日,钢琴仍日日伴我身边,每每弹起,心中仍未变的是那份初心,那份痴迷。是热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0

  痴迷,是热爱的极致。

  我们所痴迷的事物,可能是一种物品,可能是一项运动……它在我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更是推动我们奋斗向前的动力。

  在小学时,我便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当时拿着篮球走向球场,号召着同学们打比赛时,谁会想到,这一打,就是终身的痴迷与热爱。从此之后,放学的篮球场上多了一个男孩刻苦练球的身影。

  可能让我深深地陷入篮球生涯里的,是一部经典的动漫——《灌篮高手》。当看到比赛里,面对王牌的单防,流川枫单刀直入,一个拉杆扣篮,这个小男孩的.篮球之花就完全的绽放了。我立刻跑到院子里,模仿着他的投篮假动作。

  之后,应该是在一七、一八年,我接触到了NBA——全美职业篮球联赛,一个所有篮球运动员,甚至说所有篮球爱好者都梦想站上去的舞台,在这里我见证了什么叫“美如画”、“三分雨”、“小皇帝”。这里有男子气概,有超级英雄,更有铁血柔情,就是这份伴我成长的痴迷,教会了我团队精神,教会了我什么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时光荏苒,少年抱着他心爱的篮球,一路向前。因为篮球,所以热爱。记得在一次三对三的对抗中,我们“铁三角”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对方无论是身高、技术还是体能都要强于我们,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的团结与默契远胜于他们。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惜败,但我们打出了精神、激情与气势。永不言败就是这份痴迷给予我的回报。

  有人说篮球是最忠诚的伙伴,它不会抱怨,你把它扔在地上,它还是会弹回来,无论多少次都是如此。青春仍在,我们还有大好的时光,去勇力拼搏吧!我要把这份痴迷,贯穿到我的生命之中,对学习和生活始终保留着这份激情与热爱,就像我手中的这颗篮球一样,初心不改,砥砺前行,成为我人生赛场上的“MVP”。

  “你终将成为自己的超级英雄。”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1

  总有一份痴迷是不会改变的。——题记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2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3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母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的又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玉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的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是剑伤的寒光,而她的情人是那天上的月亮。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在唐朝恍惚的来过,又恍惚的走了。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名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听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 —句“忘羡— —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4

  我们一天天在不断地成长,成长之中也有了自己的变与不变。于我亦是如此,变的总是很多,但不变的永远是那份徜徉于书海的痴迷。

  爱读书大概是人的天性吧,我自幼便这般觉得。因为自我识字以来,便开始接触书籍了,年幼时是《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那一个个美妙的童话故事简单易懂的寓言总令幼小的我浮想联翩,开始幻想这个世界的模样。随着逐渐长成一个翩翩少年,我看的书也就更多了。于我,也从原来单纯的喜爱到开始探索每本书的深切内涵。

  这些内涵其实就是每本书中所蕴含的独特情感。这些情感从作者们的笔尖滴出,涓汇成一股潺潺溪流,流进了我的心底,滋润了我的心田。同时,我也深深为这些情感所痴迷,感化,乃至成为我精神上的营养品。

  这也就是我徜徉书海所深深痴迷的。我痴迷于它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令我开始用新的思维来看待这一个新的世界。你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手捧一本好书,开启一段美妙的旅程,不也是一种享受吗?

  书香袅袅之中,心不再浮沉,如止水一般富含着新的品格。我痴迷于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徜徉于书海之中,或许就可以将这无色无味的愚医尽吧。同时,这也成为了我快乐的源泉。回首一件件快乐的往事都离不开书的身影,是书伴随我走过了春夏秋冬。

  自古人心易变,变的事物正如天边的繁星数不尽也就不足挂齿,因此那对读书深深迷恋的情感也就越发可贵。回望古代圣贤,哪一个不是热爱读书后才有了一番建树,写下一些脍炙人口的.诗篇,成为人们口中称颂的高尚人士?因此这份不变的痴迷只有坚如磐石才能给我们自身乃至整个社会带来源源不断的进步的动力。这也是我对自身的希望。

  不变的正是这份发自内心对读书的痴迷,只愿这份痴迷永不改变,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5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6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7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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