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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角落

时间:2022-02-16 17:07:56 作文 我要投稿

被遗忘的角落

被遗忘的角落1

  姥姥家的院角里有一棵“张牙舞爪”的桃树,由我亲手栽下,伴我一同成长。

  早先的时候,那棵桃并没有那么“面目狰狞”,但顽皮好动的我总爱在它身上刻下我成长的足迹——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站在树下,靠着树量一量我的身高,再用锋利的小刀歪歪扭扭地刻下我的名字,标记上年纪。闲时,我会邀上小伙伴“登上”那棵树的枝桠,在那里可以看见张娴静家的厨房,里头时常会冒出香味,一个劲地往我鼻子里头钻;可以眺望大塘边的滚滚麦浪,可以看到姥姥家后院的葡萄藤,费劲儿地往藤架上爬……

  但痛苦与欢乐是并存的,那棵树带给我的也不尽然都是欢笑,也有深入骨髓的痛。风轻云淡的日子,我躺在树桠上望着小菜园时,隔壁家的“不速之客”来了。“三毛”鬼鬼祟祟地钻进了小菜园,直奔葡萄架。我心下一慌,着急喊人,“蹭”的一声站起来,一晃神,脚下一滑,便“华丽地”“飘”了下来。

  因着这事,姥姥下了禁令:不准我再靠近那棵树。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更何况我生有劣根,没多久就把这事抛到九霄云外去,又生龙活虎地爬上爬下了。

  后来,家里为了要给打井挪地方,迫不得已将那棵桃树给伐了。伐树前,我一次最后坐在桃树上时,莫名其妙的哭了。于是,那棵带给我欢乐、带给我忧愁的树,就像一场突如其来却又匆匆离去的的.暴风雪一样淡出了我的生活。我逐渐将它埋葬,埋葬在被遗忘的角落。

  我又大了一些,到了县里念书。回乡的那天,偶然遇上了“三毛”。彼时的“三毛”已出落成俊朗的少年了。我们谈笑间,提及了那次“童年趣事”,我才恍然想起,那棵桃树已与我别离好几座春秋了。

  恍惚间,我听见“三毛”说:“那棵树应该已经不在了吧!”是啊!被遗忘的角落终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被遗忘的角落2

  常常梦回小学,梦见那棵美丽而脆弱的樱花树在风中轻轻摇曳,梦见自己在老音乐室里低头晃着腿,哼着一支支离破碎的歌。

  我的小学不大,或者说很小很小。教学楼底层最里面的那间教室,因常年不受光照,加上又不通风,经常有一股霉味。总之,很少有人去那里。若不是时不时有调皮的孩子在黑板上写上“某某是猪”的字样,真让人觉得那是个被人遗忘的角落。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音乐老师领着我们走进了那间教室。空气中泛着陈旧的气味,墙角堆积着落下来的斑驳旧时光。从此,这里成了我们合唱队的.“音乐教室”。

  每每练习时,我总会不自觉地转过头去,看那串挂在窗边的风铃,很努力地辨认着它发出的一个个音节,只是常常被老师的琴声打断。老师对我唱歌时没有表情很是有意见,常常停下来:“你唱歌怎么没有表情呢?唱歌是一件让人很高兴的事情,怎么感觉你是来参加葬礼的呢?”同学们笑得东倒西歪。我低下头,羞红了脸。是的,我的确不觉得唱歌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合唱队里的一个女生出事了,班主任才把我拉到合唱队里凑个数的。

  每次,我只是张张嘴、做做样子,并不唱出声来。老师不知道,或者知道而没有说出。他很努力地向我示范着——他笑得非常夸张,参差不齐的牙齿骄傲地在外面“显摆”;他的眼睛本来就小,加上极力地瞪大,看上去十分可笑。我忍不住笑,这时他就会指着我说:“对,就是这样!”他重新弹起钢琴,歌声重新响起,而我依旧是没有表情,张张嘴,头转向窗外,看那群将要入巢的鸟儿在空中自由飞翔。

  也许是一两年,也许是两三年,我不记得了。后来有一天,合唱队又到老音乐室里集合。老师发下属于我们的最后一张资料。你们知道的,我们要毕业了。那天放学, “音乐教室”里没有传出歌声。但是,我好像听到一阵阵熟悉的声音如潮水般涌来o它们真实而虚无,它们仿佛来自遥远的角落。

  后来,我又回了次学校,特意去看了那间“音乐教室”。在安静的时空里,我安静地唱了首歌。眼泪慢慢地流了出来。第一次,我在这里唱出了声音。

  我终于明白:原来,唱歌真的是件很快乐的事情。

被遗忘的角落3

  在家里衣篓旁的角落,有一棵不大起眼的发财树。

  还记得这株发财树是在搬家时买的,当时的它还是一个小小的树苗,纤细的枝干托起几片嫩得发青的小叶子,怪可爱的。因为模样讨人喜,名字又吉利,就买下了它。

  放在家里一个月后,这株小树才吐出了一片叶子。干涩的树干,还是那么纤细的枝,连仅存的几片小叶也都无力地搭拉下了脑袋。在光和影的交替下,阳光温柔地笼罩着屋子,周围的花还明艳,毫不吝啬地吐露着芳华,可这枯黄而又黯淡的小树都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这副赢弱的样子,可不是我当初的期盼!看着那颗干脆只当背景的小树,心底的是无声的叹息。可母亲总说:“会好的,会好的,它说不定是个长跑运动员呢!”我被母亲的比喻给逗乐了,还抱怨着母亲总把事情想得太美好。

  后来我就再没管那株小树了,它被母亲悉心照料着。母亲也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换水,修枝,日日如此。

  我都快忘了那个不怎么起眼的角落和那株不怎么起眼的小树了。

  前几天母亲又买了一些花回来,在看花之余,我不经意瞥了一眼那个角落。翠绿,竟然多了几份翠绿。它歪斜着身子,在没有风的寂静中伸展着枝干,枝丫上的叶子说不上茂盛,但它们在笑,没有与我一同抱怨生活的不遭。原先的嫩绿已然被浓郁的翠绿取缔,萦绕着若有若无草木独有的馨香。它在努力,努力地去触碰阳光,努力抽出新的枝丫,努力吐出最绿的叶……

  再看,心里暗暗想着,比起两年前,都长这么高了。过后笑着称赞母亲照料得不错。母亲笑了笑:“它只是长得慢,说了是长跑运动员呢。”那株小树好似赞同母亲的话,过了几天,便又生出一片叶来。

  细碎的阳光透过木雕花窗,倾洒在了每片小叶上的是斑驳,它们贪婪地汲取着每一份温暖,这份温暖穿透了它的根,它的'脉络,即使它仍渺小到不能用年轮计算,它还在跑着,诉说着它生命长河的一点一滴。

  生命是一场没有输赢的长跑,无论你的起点是在不起眼的角落,或你已经被人遗忘了,向着阳光吧,向着努力的枝干靠近吧——心的深处有个声音在告诉我:“总有一天,叶子会长出角落外来。”

  被遗忘的角落里,还有不会被遗忘的生命。

被遗忘的角落4

  我是时间,掌控着人类生命的速度。他们说我很残忍。因为我夺去了他们不想失去的东西,也许是挚爱的亲人,也许是金钱与权利,也许是乌黑的头发,也许是美好的童年……是的,美好童年,有些人记忆犹新,有些人却后悔不已,我没有能力帮助那些人回到过去。他们忽视了,童年回忆遗忘的角落,是那么美好,那么质朴无华。

  他们忘记了,小时候与他并肩一起的伙伴,忘记了留在教室里和同学一起做清洁的片段,忘记了在家砸碎花瓶时父母的表情,忘记了每天早晨摆在桌上的一碗碗面条……他们老是说想回到童年,重新开始,可又还记得那些被童年回忆遗忘的角落?他们在意这几年的蹉跎,才想回到童年的美好时光。总有一些人只有在“书到用时方恨少”,总有一些人在“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他们都请求我再给他们一次重返童年的机会,可是每一个人只有一次机会,我是公平的,没有包庇任何一个人。每当我经过拥有欢乐童年的小朋友身边,我都会产生一丝怜悯,因为他们迟早会被生活的琐事而埋藏了他们童年的欢笑。

  是的,没有人会全都记得,但一些人从不在乎。一些人想起会悄然落泪,那些回忆的角落,都被我统统掠走。不是我的'恶意,要么是“遗忘”的贪婪,要么是人们从未在意。

  人类啊!不要在曾经的回忆中沉醉,卷入曾经那些“美好”的沼泽。来看看你的今天——一个流浪着但并没有乞讨的人,一个飘泊四方的职业者,一个拿着高分成绩的高中生,一个拥有无数金钱的百万富翁……抓住你们的现在,用双手创造辉煌,去仰望明天吧!太阳升起的地方,那个充满希望的地方,我也明白!这当中会有记忆遗忘的地方,所以,我更会公平地对待。

  可是……我又一次路过那个童年美好的地方,那个不久就会消失的地方,被阳光照耀着,被童年回忆遗忘的地方……

被遗忘的角落5

  早上一走进教室,便觉察到了一股不太对劲的气氛。每个人的头都埋得低低的,不安分的眼神并未盯着课本,而是不时地互相交换着什么意见。王老师面色凝重地站在讲台上,手里拿着两三页纸沉吟。我悄悄溜到自己的座位上,胳膊肘撞了同桌:“what happen?”同桌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后面。我回头,瞧见沈嘉的位子是空的。她病了?我猜测着,同时也想,她太沉默了,每天说的话几乎不超过五句。

  王老师忽然清了清喉咙,这是她要讲话的.前奏。“同学们,我现在先不解释什么,我只想把沈嘉同学留下的这封信念一下,然后听听大家的想法。”

  我好奇地抬起头。

  “王老师,同学们,我知道我是个很让人讨厌的人,大家都不愿意理我,可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好想,我只有离开……”我吃了一惊,不明白她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没人理她?噢,也许,但大家都认为是她不喜欢和别人玩呀!

  “是的,我在班里扮演了一个很差劲的角色。在课堂上,每当我答错问题,心里忐忑不安,脸涨得通红,孤零零地站在座位上,看见同学们低头拼命忍住笑,却没人肯抬头给我一个鼓励的目光,那种滋味呀,我实在难以承受……”

  “老天!”同桌惊呼,“大家是怕她难堪才不看她的,谁会嘲笑她呀!”我赞同地点点头。看不出来,每次答错问题后都平静坐下的沈嘉,竟会有如此强烈的心理反应。

  “还记得那次英语演讲吗?没人知道我鼓了多大勇气,花了多少心血,没人知道我在台上的紧张与焦虑。也许我真的很差,可我只祈求有一点掌声,然而没有,什么也没有。我就那么没用吗?……”

  我开始由惊讶转为不安,只是掌声而已,为什么会如此吝啬给予?谁都知道沈嘉那次的演讲出人意料的精彩,而这一切难道可以只归结为,我们这个沉闷的班级并没有鼓掌的习惯吗?我陷入了沉思,不知不觉信已到了尾声。

  “……今天,是我的十四岁生日,在这个孤独的只属于自己的节日里向大家告别,或许我会转学,或许不会再上学了,总之,这个讨厌的身影会从大家眼前消失。”

  信读完了,教室里鸦雀无声,在这寂静下又分明有一股激荡的暗流,那是每一颗心灵的震撼。

  班长站了起来:“老师,我们会找她回来,我们知道该怎样做。”是呀,谁都知道该怎样做,可似乎谁都忘记了去做,敏感的沈嘉用她的伤口提醒了我们:每个成员都要融合到集体中,不该成为遗忘的角落。

被遗忘的角落6

  我和弟弟看完日场电影,差不多是上午11点。

  正准备过到对面马路。90秒的红灯如此漫长。盯着红灯,我百般无聊,思绪放空。“姐姐……“弟弟的声音使我回过神来,“那个老爷爷好可怜,我们给他一些钱吧!”弟弟小声说。

  老爷爷?我一愣,望向弟弟看的方向——原来是位乞丐。他坐在一个角落,是一个大厦的一角。大厦的高身挡住了阳光,这角落便显得阴暗、寒冷。他身旁零乱地放着一些大包小包,身体前方放着一只小碗,里面空无一物。他穿着破旧乌黑的大衣,灰帽子遮住了半张脸,让人只看见那花白的胡子。

  我思绪翻飞,脑中闪过许多关于乞丐的负面新闻——现如今,一些乞丐的恶劣行为已经让人失去了对这个特殊群体的怜悯与同情。该怎么跟弟弟说呢?该告诉他,很多乞讨都是骗人的,我们不应该帮助他们吗?看着弟弟期待的眼神,我沉默了。再望向那个角落,周围人沐浴在阳光下行色匆匆,没有一个人靠近那里,往那里看一眼,他们健步如飞经过,过客一样漠然。那里阴暗、寒冷着,仿佛被人遗忘。

  看着老爷爷身上破旧的衣服,看着他面前空空如也的小碗,我心中涌动着些许悲凉。我是有同情心的,但世态如此炎凉,令我的同情心无处安放。可一想到“人之初,心本善“的古训,我也理解弟弟那期待的'眼神。他还小,不知道世上太多的事情,只知道人要善良,要有爱心,去帮助那些弱势的、苦难的人。我对弟弟说:“嗯,姐姐给你十块钱,你去送给老爷爷。要好好给啊!”说出这话,我如释负重,心中的躁动也平静了下来。

  弟弟走向那个角落,轻轻弯下腰,把钱放到小碗里,然后又对老爷爷说了什么,随后蹦蹦跳跳地回来了,看得出来他脸上洋溢着欢快的表情。来到我身边,他惊喜地说:“老爷爷对我说了谢谢!我好开心!”看着弟弟阳光般的笑脸,我摸摸他的头,也笑……

  绿灯亮了,我和弟弟过了马路。我忍不住又回头望向那个角落,老爷爷还坐在那里。我知道,时间将近正午,时钟还将慢慢走过1点、2点,走到一天中温度最高的钟点。太阳是有脚的,它将慢慢照临那个阴暗、寒冷的角落。

被遗忘的角落7

  我是一个音乐旅行者,向往着动听的歌声,向往着庄严的琴声,崇拜着活泼的河流,崇拜着高大的山峰。我在四处游走,带着我的歌声,带着我的古筝,游走四方。

  或许,我在追求一种感觉,一种震撼人心的感受。天知道我要去哪里,找到一个知音,找到一种感受,找到一种幸福,直到我走来这里——被音乐遗忘的地方。这地方没有美妙的歌声,没有动人的旋律,更没有震撼人心的琴音,我看着它——我的古筝,我要改变这里。

  我知道光有想法自然是不行的,得立刻行动起来,才能不让这里被音乐遗忘。要想改变这种情况,谈何容易?听听!听听!安静的'地方都没有美妙的旋律,更别说大街上,留下的只是那些人的吵骂声,车的喇叭声……看来还是得有人帮助啊!

  我来到河边,思考着,思考如何解决这根本的问题,正当我绞尽脑汁却一筹莫展时,河对岸传来一阵清脆的玉笛声让我陶醉了,如此美妙之音,是何人所为?在这被音乐遗忘的角落,或许,她可以帮我这个忙。我走过桥边,寻找她,她就坐在不远处的草坪上。“嗨!你是A市人吗?”我热情地问她。“不是,我是来旅游的。不过,在这个城市都没有音乐,我想改变这一切呀!”女孩唉声叹气。“我也是,我是一个音乐旅行者,来找我的音乐知音。”我回答她。“或许,我们可以一起抢救这个被音乐遗忘的地方!”“那你会唱歌或者什么乐器吗?”“自然会啰!我会古筝。”“走啰!”

  我们来到市中心的广场上,想配合着来演奏一首《春天的美》。很快,我们的琴音感动了许多人,他们跟着我们的旋律、歌声,一起唱。音乐会很快结束了,我相信这音乐一定在人们心中留下了烙印。

  从此,每当我和她并肩走在大街上时,传来的便是一阵阵悠扬的歌声,代替了原来的杂音。

  这座城,这个市,便不再是被音乐遗忘的角落,这个市用自己的魅力,证明了自己。

  而我和她,便一起踏上了新的音乐旅途,我相信,我不会让任何一个城市变成被音乐遗忘的角落!

被遗忘的角落8

  我叫哈咪,是一只贵族波斯猫。我生活在一个富豪家里,那个富豪对我可好了,天天吃的是从深海捕捉来的新鲜鳕鱼,喝的是椰汁,睡的是豪华弹跳床。每天我都还有零食吃呢,什么薯片、牛肉干、披萨、牛排应有尽有。

  一天晚上,月黑风高,我正在柔软的床上熟睡时,窗子被大风吹开了那两窗户重重地摔在了墙上,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声响,我被惊醒了。突然我发现了一个人,他穿着黑色的夜行衣,手上带着灰色手套,背上背了一个大包,那熟悉的身影一看就知道是主人的好友——妙妙空手儿。只见妙妙空手儿将我床边的一个“大铁箱子”打开了,并从里面拿了什么东西放在背包内,我正想上前阻止,可他却冲我的肚子狠狠地踢了一脚,我疼痛万分,眼巴巴的看着妙妙空手儿从窗子逃走了。

  第二天早上,主人来到我的房前时发现保险箱中的几百万美金和一张地契不见了,他恼羞成怒,冲我拳打脚踢。最后把已皮开肉绽的'我拎到门口,愤怒的向我咆哮道:“我对你这么好你却不好好保护我的财产我留你何用!”话音刚落,主人就叫我扔到了街上。

  当我正要离开这冷酷的世界时,一个男子出现了,他抱起我就往宠物医院跑去,我冰冷的心一下子温暖了。男子见我已经痊愈,便把我买到了马戏团,在马戏团我努力跳过火圈翻过单杠赢得了观众一致好评,可好景不长,一次表演驯养员的辫子抽到我我的脚跟我一下子失去了知觉刚想跳过火圈火就一下子蹿到了我身上。工作人员拿一盆水救了我,可接着就把我放进了一个盒子扔到了一个角落里。

  天下着大雨,我静静的躺在盒子里,默默的等待着死神的降临,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大声咆哮道:“人类只会利用动物,一旦动物失去了利用的价值时,我们面临的只有死亡。”当我说完这句话时,我也离开了这个冰冷的世界,而我死前说的那句话却一直回荡在这个被世人遗忘的角落里.

被遗忘的角落9

  有一次,我到广州游玩。广州有一条步行街,叫“北京路”,就像上海的南京东路一样,但却又有些不同。

  傍晚的时候,走在北京路上,前面全是人,来来往往地在眼前穿过。路的两边,都是一些商场、餐饮店还有影院。我也融入到了人群之中。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地面变成了透明的玻璃,玻璃下面,还是路面。只是那些地面,不是水泥做的,而是由石头砖瓦拼接而成,上面布满了青绿色的苔藓,旁边竖着一块牌子“清代路面”。再往前走,清代的路面消失了,

  映入眼帘的是“明代路面”。相比于清代,明代的路面挖得更加深,同时也更加老旧,布满了裂缝。

  再往后就到了“宋代路面”。宋代的.路面,已经不能用路来形容,由于长年积压在地下,早已严重变形,不成“人样”了。这些展览品摆在路的正中间,没有人低头去欣赏它们。人们拎着大包小包从上面匆匆走过,而这些千百年前的“老路”,就被他们踩在脚下却浑然不知。快到了北京路的尽头,绚丽的灯光变得黯淡,许多人折返回去,但我仍然一直走了下去。

  到了拐弯处,我看到街边有一个小博物馆,于是走了进去。里面很小,准确地说应该是一个展览室,跟之前看到的“路面”一样介绍了南越王统治下的老广州,以及广州的文化特色、民族风情。其实,北京路原来只是用来展示这些东西的,经过十几年发展后,旁边的高楼一栋栋拔地而起,这个给人们观察城市文化的地方,现在却变成了购物娱乐的天堂。在这窄小的屋子里,我竟有种空荡荡的感觉。此时,外面的喧闹已经远去,我正好感受这座城市的往日气息。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发展,我们的生活变得富裕,也更多地沉醉于现代的文化。身上穿着华丽的衣服,脚下踩着城市的历史——它已成为一些人遗忘的角落。虽然我们应该接受现代文化,这样才能使我们不被时代的变迁所抛弃,但我们也不能忘记我们的祖先,不该遗弃我们的传统。

被遗忘的角落10

  尘封的黄梨木书架里有几本被细灰浅浅覆盖的蓝色封皮的书,很古朴的那种。不像有人动过,因为一层灰土没有浅浅的漩涡状——就是大圈套小圈的形状的背印。

  我想推开那玻璃质的书窗,只推了一点点。细小的灰尘又把我包围住了,我拿洁白的手帕纸抹灰,把它变成了青黑色,总算明亮一些了。我想主人怎么这么大的忘性:一段时间忘开书窗惹得书上全是灰,或一段时间关上书窗忘记来看看书。

  我在意的是众多书中最蓝的一本,我想去拿,忽然飞出一只小飞虫,我暗惊:这虫是不是“书呆子”专啃书,拿出了那本书,啊,是《庄子》,就是那本《逍遥游》、《秋水》的集册,我在被世俗遗忘的角落里发现了曾经高雅的它。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比别的书蓝,是否因为庄子的“自然之道”所保护——嘿,这只是想想。

  爸爸原来给我说过一个庄子与惠施的“安知鱼之乐”的故事,庄子与惠施辩论到底庄子知不知道鱼的乐趣。这种道自然比世俗美丽的多,有趣的多。

  这个被世俗遗忘的角落,被书香熏陶的圣地不是被娱乐八封所能攻陷的,最起码有人关注文化,最起码没有别人还有我。

  灰,灰四散,灰四散的房间,那已不是灰,是道!

  我并不喜欢无聊的娱乐,它带不给你文化和内涵,其实它就是世俗,世俗是肤浅的,而道是无形的',它可以让你听见鸟鸣都微微一笑,首先,这不是被人逗笑的,面对世间美好的东西,你就会觉得天地之大,容纳万物,心中生出的是欣喜。

  不经意的往后一靠,是那黄梨木的书柜,多么质朴无华啊,《庄子》在群书中如此闪烁不正因很质朴吗?其实,其他的书也有它们闪光的所在,只不过我从来都注意特别的,如果有空,我还是有可能去博览其他的书,诸子百家不是一般人所能模仿的,因为每个人的思想铸造出一本书,当你吸收每一本精华,将思想亦正想想,亦反想想,正与反的结合不正是更高更远的精华。

被遗忘的角落11

  一个城市的弃儿,原本应独自流浪,寻觅它赖以生存的剩饭,现在却成了众人的焦点,是什么替代了它的位置呢?存活在那被人遗忘的角落。

  城市中,小区内,大树上,最高的枝杈间,有一只流浪猫。没有人知道它是怎样上去的,只知道它在那颤栗的枝巅被困了三天三夜。

  站在家里阳台上,用四十五度仰角望去,看见那弱小的身躯瑟缩着。后腿扒着树干,前腿小心翼翼的向前一点移,头探出来,树欲地面的距离映入它恐惧的双眸,既而猛的退回到原来的位置。

  围观群众渐渐增多,一个小男孩走来,双手举着牛奶和猫粮喊“咪咪,快下来吧!咪咪别害怕。”回头对他爸爸说:“我们找梯子把它救下来好不好?”男人摇摇头:别管了,它有办法上去,就有办法下来。

  一个中年妇女怀里抱着一只花猫,看看树上,头头是道的分析:“这只猫不会自己上去的,肯定是被住在高层的人扔下来,恰好落在了树杈上。现在的人就是没爱心!”说吧怜爱的看着怀中的'宠儿。花猫乖巧的叫了一声,像是在讨好主人,又像是对上面的伙伴表示同情。

  我拿起电话,想拨打消防热线把它救下来。却被父亲挂断,厉声呵斥:“不关你的事,快去学习!”

  对不起,我无能为力救你。你哀叫吧,如果碰巧吸引好心路人的注意这样才会有一丝生机。一对夫妇看到了,女人说:“我们叫消防员把它救下来吧。”男人叹了一口气:“消防热线谁拨谁掏钱啊!

  我恍然大悟,这才是流浪猫被困三天,无人们关注它,没人获救它的原因!

  三天来,无数人在金钱的基础上给予它怜悯之心,谁又能抛开金钱,真正的行善呢?

  正面炫耀自己对弱者同情,“看吧,我多么的关爱这个社会!"背面却早已想通”花钱救一只猫,不值啊!"善行就这样在金钱的推动下,丢在了被遗忘的角落。只有伸出援助之手的心,却没有伸出手的行动,留下的也只有枉然。

  我拉上窗帘不去想它。第二天,听说流浪猫不慎摔了下来。万幸没有摔死。人们也许早已忘了这件事,那只猫也继续游荡在一个个被遗忘的角落,留下的是一颗颗跟着它的,还有人们的善行。

被遗忘的角落12

  总有一些人在生命的长河里来来去去,总有一些事在岁月的幕布中若隐若现,请掀开时光的幕布,让那些被遗忘的角落呈现在阳光下。

  被遗忘的身影,有谁曾用心凝望?1998年的汉城奥运会上,李宁,这位被国人寄予希望的“体操王子”上演了令人咋舌的一幕:吊环比赛时脚被挂在吊环上,跳鞍马时一跳坐到了地上,本被看好冲击金牌的“头号种子”选手出现的种种失误让在场的中国观众叫骂连连,一时间整个会场愤怒、埋怨、惋惜的阴云瞬间聚集到李宁的头上,回国后更有甚者在机场等候向他砸鲜花,“不愧是体操亡子,上吊吧。”这些言论,把李宁脆弱的内心瞬间被击得“粉身碎骨”,人们只看到他孤单一人从机场的'小道出来,留给记者和公众一个遗憾的背影。

  李宁孤单脆弱的身影你真的遗忘了吗?你真的仅为一块金牌而把他打入阴暗的角落里了?难道你真的听不到最伤痛的背影无助的哭泣声?

  被遗忘的转身,有谁曾用心体会?无独有偶,08年奥运会被国人寄予高度关注、有望冲击“第一金”的气**选手杜丽在抵达比赛场馆时就被蜂拥而上的记者抢着要她回答对夺金的把握,杜丽很无奈地摆了摆手。从比赛开始以来,杜丽的表情冷得像一座冰山,一次又一次失误使她与前三名无缘,退场下来时看到围观记者唉声叹气的模样时,这一刻泪水再也控制不住,立刻扑到教练怀中大哭起来。虽然在随后调整好情绪重新再战,杜丽也收获了一枚金牌,但这遗忘的转身有谁真正去抚慰她受伤的心灵,去从内心深处给予她真诚的关怀,而不是只揪着头衔荣誉不放呢?

  “第一”和“第二”究竟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只记住“第一”而忽略了“第二”呢?这是老师在课堂上抛给我们的问题,我想这不仅仅希望我们陷入沉思,还应对我们有所启发才是。

  被遗忘的角落会因我们的一点关心而变得灯火通明;会因我们的弥补而增色;更会因我们给予的阳光而温暖起来。因此,请不要忽略这被遗忘的角落。

被遗忘的角落13

  整理物品的时候,从书堆中滑落了一条丝质手绢,本来很精致的刺绣上已经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尘,我轻轻用手拂去,唤醒了尘封已久的记忆……

  20xx年的时候,我随学校的鼓号队到香港比赛,在香港玩了几天,买了一些纪念品,其中便有这条丝质手绢。我在迪士尼乐园的商店里遇见了它。我见它做工精细,颇有点中国古代江南丝绸的韵味,便买了下来,打算送给最疼爱我的奶奶,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我却是满心欢喜地带它回去的。

  坐在回南京的飞机上,我把背包了的纪念品一件一件的拿出来,列在日志上,写成清单,又一件一件小心翼翼地放回去,好像每样东西都是易碎的陶瓷和玻璃,生怕打碎了它们,也打碎了承载我的思念与情谊的“水晶杯”。

  日志写到最后的是那条丝质手绢,我静静的抚摩着,想象奶奶收到它时的表情。一定笑开了花,像盛开的菊花一般吧!我想。

  回到家,我兴奋地把每样礼物送给家人,如我所料,每个人脸上都笑开了花。但我没想到,奶奶竟然还会问我价格,我没有思考就脱口而出。当奶奶听了却十分生气,说我不懂事,竟然花那么多钱买一个礼物!我的笑容立马消散,爸爸妈妈的笑也隐去了,只有爷爷还笑着安慰奶奶:“没什么的`,孙女的一片心意嘛!况且是从香港带回来的,贵点儿也正常。”可奶奶不听,一直都絮絮叨叨,我十分委屈,鼻子一酸,泪水差点儿滚落。我强忍着回到了房间。

  我睡在床上哭,一直哭一直哭,直到被浸湿的枕头慢慢冷却,这才沉沉睡去。

  第三天,我在书柜中发现了那条丝质手绢,本想弃之不顾,却又不忍心。于是也就不管它,让他在书柜的角落经受岁月和灰尘的洗礼。

  直到搬家了,收拾书时发现了被遗忘在角落的它,辛酸的回忆潮水般涌上心头,泪水夺眶而出。

  我不是没想过忘记,但每一次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或许某一天想要记起却只有模糊的记忆时,它就真的只呆在被遗忘的角落了吧!

被遗忘的角落14

  教室后边有两个角落:左边放着饮水机,图书柜;右边放着垃圾桶、扫帚、拖把。左边角落很热闹,下课时常有打水的、借书还书的光顾;右边角落门庭冷落,只是偶尔有人以三分投篮的姿势往垃圾桶里扔废纸团。教室后门的钥匙被弄断在锁眼里了,右边角落显得更加冷寂。渐渐地,这里成为成绩差、纪律差,或者犯错误被流放的同学的专座。

  琼入学时成绩排名倒数第一,顺理成章地被安排在这里。朱性格有点欠扁,人际关系奇差,加之老师对她也不感冒,经过几次微妙的座位调整,琼和朱便成为同桌了。琼的爸妈是外地来杭州务工的`,朱是本地人,现在“同是天涯沦落人”,相处反倒很默契。琼喜欢看书,时常把从老家带来的地瓜干送给朱分享,公认吝啬的朱竟然会把复读机借给琼听英语,还把自己珍藏的《哈利波特》借给琼阅读。

  春草绿了又黄,燕子来了又走,转眼到了初二。学习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教室后面右边的角落似乎更加冷清、暗淡了。

  某天,语文老师兴冲冲地公布喜讯:在本届浙江省“文学之星”征文比赛中,我们班有同学获得了一等奖!这是全校唯一的一等奖!

  教室里炸开了锅,纷纷猜测获奖者的名字:“一定是张静涵,她是校文学社社长嘛!”“我觉得应该是肖战波,他是公认的笔杆子呀!”“我猜是于洁,她妈妈是作协会员,将门虎子啊!”众说纷纭之际,老师揭开了谜底—获奖者是琼。一瞬间,教室无比安静。大家的目光投向了教室后面右边的角落。四十五双眼睛的亮度似乎照亮了那个终日不见阳光的角落。琼被这探照灯一样的目光晃得局促不安,她垂下头,用手绞着衣角。朱站了起来,拼命鼓掌。教室很快被掌声淹没。

  按照惯例,班主任要调整琼的座位。琼拒绝了,她说:“谢谢老师,这儿挺好。这儿安静,这儿还有我的朋友,她对我的帮助很大。”朱的脸红了。像一朵害羞的春花。班主任宣布:从本周起,座位自由调配,每个月轮换一次。

  教室又一次被掌声淹没。

被遗忘的角落15

  我曾经有两个心愿,一个是希望能让我喜欢和不想忘记的的人或事永远存在我的心里。另一个则就是与它恰恰相反的,让那些我不喜欢的人或事随风飘到九霄云外去,永远也不要再来见我了。可是,人生能得几如意,现实也常常会与你唱着反调,气得你七窍生烟,以至于鼻子发酸,心痛不已,怒泪是夺眶而出。

  每个人都想将喜欢的,常提起或常怀念,把它放的越明显越好。然后,将那些甚至都懒得想的东西存放或干脆遗弃到心底的那个万丈深渊里最阴暗的那个角落。

  然而,我却与常人的看法不同,我深感到阴暗角落里那无声的哭泣。它也渴望有人能够常常慰问他一下它,有人能常常提起它心中的事,多希望有人能够在它“哭泣”时,替它抹掉那划破脸颊的痛泪。希望有人能听听它心中的“悲诉”,它甚至只是想有人能够还记得它的存在也就刚刚好了。可是,它的渴望,它的期望,也将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几乎实现度为零的愿望。只能成为想象,一个无止境的想象。因为这对人们来说是一种奢求,无论去满足它每个想法,好像都属于一种奢侈。没人愿意去理会它,去感受它的现实意义。因为,那样只会让处碰它的人有可能再伤感一次吧!我是一个追求回忆的人我从不想把任何一件事或一个人放置到那个角落。因为,我舍不得,舍不得放弃生活中经历过的'一丝一毫。也更加不愿意让那个本身就被遗弃的角落再增加一些“负担”和“忧郁”,我认为它们也会有感情吧,它们也会懂得报复吧。如果我不断的给它发“邮件”,它是不是也会用贴邮件的粘布紧紧的把我忽住,让我无法呼吸呢?我想会的,甚至,当你将“邮件”堆满时,也是你走上绝路的时刻吧。

  所以,我否决了我的愿望,我不会再把好的存留心中,而坏的就无心的丢给那个常被遗忘的角落,因为我了解它的感受。

  我奉劝和我有同样的愿望的人们,少一些烦恼,多一些快乐,被遗忘的角落的“忍耐”是有限的。人生能如几回意,现实会和你唱反调的,不是你丢掉就没事了,你自己也会付出代价的。被遗忘的角落,你放心,我正在慢慢的减少着你的“负担”。因为,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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