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1
今天我给大家讲个“当老师”的故事。小时候我有一块小黑板,拿出粉笔在上面写字,那些小布娃动物是我的学生,我在黑板上写:最、非常、很、希望、高兴,用它们造句。动物们纷纷举手,一切正确。然后我又写:《老鼠和老虎》。“这是我们今天学的第13课,绕口令,主要讲两个主角在三娘湾旁边相遇了,然后我开始讲课。
我给动物们各发一张纸,然后在黑板上写:家庭作业……突然阿婷举手问我:老师,今天发不发报纸?哦,发,发,要发的。我想起来。二十分钟后,早上的课上完了,我说:上,不对,下课!“起立!”菲菲叫道:老师休息。大家说。
“当老师”故事讲完了!
放暑假的一天晚上妈妈把我叫到厕所教我洗鞋。
我拿出我白天穿的臭烘烘的休闲鞋,哇!好臭……妈妈笑着说:这味道怎么样!我调皮的笑着说:不错,比花还香。接着妈妈拿过来盆子我把一个盆里接满水,妈妈说:咱们开始给鞋“洗澡”吧!
先刷刷鞋外的灰,刷干净后妈妈让我再往盆里接点水,再向刷鞋水里面倒点洗衣粉,然后刷鞋里的灰,我刷的很认真,就连我穿的米奇T恤被汗湿透了后背都不知道,10分钟……半个小时过去了终于洗好了。
我赶紧把鞋子给晾到阳台上,看着自己洗干净的`鞋,比新鞋还干净,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比吃了蜜还甜!同时我也体会到妈妈的辛苦和一天的劳累。
“诚信”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信用既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种无形的财富。
前段时间,我答应了妈妈一件“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既耽误我的自由时间,又让我烦恼多多,那就是每天晚上做一张应用题,有的应用题真是太难了!但是,从此以后,我每天都遵守承诺做一张应用题,一张、两张、三张、……渐渐地,我懂得的数学知识越来越多,每当单元测验,我的数学成绩有所提高时,我都会欢蹦乱跳,这就是诚信带给我的好处,让我受益多多。在这个阳光明媚的秋天,也让我再次感受到了诚信的力量。
诚信是金,诚信是宝,它可以触动人们内心深处最敏感的神经,给我们点亮一盏永不熄灭的灯。
过年的时候,我回到了湖南的姑妈家过年。正好姑妈家有两个女孩,想和我去放炮,我同意了。我们买完炮就在门口放着,不料,姑妈要出来散步,看见我们在放炮。不知道为什么,姑妈让她们把炮都让我来放,我只好自己一个人放炮。
事后,我想了一会,觉得是姑妈重男轻女,所以才把炮都让我放。但是我并不赞同重男轻女,而是想要人人平等。
有一次,我在写东西。写着写着,纸用完了。于是,我拿着钱向小卖部跑去。买了本子以后,我才发现阿姨多给我了一块钱。我又跑到小卖部。把那一块钱给了阿姨。阿姨笑着说:“你真是个好孩子呀。”
有一天,我在音乐课上唱歌,忽然刘若愚和孙孚林发生了争执,两人扭打在一起,最后好不容易才平息下来,我帮他们俩收拾掉落在地上的物品,还安慰他们两个,劝他们两个好好相处。看来我非常团结友爱。
我除了团结友爱,还非常爱动脑筋。有一次在数学课上,我们几个讨论一个难题,许多人都想不出来,我从多方面、多角度冥思苦想,终于发现了这道题的秘密,我一点一点地就把这道题给解答完了。看来我很爱动脑筋。
这就是我的性格,这就是我的作风,你喜欢吗?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2
放学后,我和朋友漫步在校园小道。道路边,柳树枝叶婆娑。草坪里,一簇一簇的青草茂盛生长。几株蒲公英夹杂在青草中间,微风一吹,毛绒绒的花朵被吹散在空中,像一群小精灵在空中飞来飞去。一群穿着漂亮校服的女生在前面嬉戏,一个女生高举起手中一颗红红的草莓,笑着,跑着。在这浪漫的春天里,看见那可爱的小草莓,使我不禁回忆起自己的青葱年代,想起了发生在童年的一件趣事。
那年,邻居家种了许多草莓。暮春时节,草莓熟了,又大又红的果实把村里贪吃的小伙伴们一个个馋得垂涎欲滴。于是我们便偷偷凑在一起,密谋着如何才能将这美味送进自己的嘴里。终于,一天晚上,我们行动了。
晚上的小山村,劳累了一天的的人们大多都早早睡下了。十点多,我们在村子里的操场上集合,大家心中既兴奋又紧张。等小伙伴们全部到达后,我们便一路小跑出发了。
夜色朦胧,天空中下着蒙蒙细雨。周围很静,不远处三两户人家昏黄的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偶尔,远处传来几声狗叫。河道里,青蛙欢快的“呱呱”声连成一片。湿漉漉的道路两旁是一丛一丛的野草,淡淡的青草味混着雨后泥土的芬芳,草丛中不时传来几声蛐蛐的鸣叫。一阵凉风吹过,道路两旁的树枝在微风中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空气中飘来淡淡的花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到了目的地,我们发现草莓园被一圈篱笆围着。虽然是夜晚行动,我们的心中仍然有几分忌惮,毕竟这是“偷”呀!大家便商量着让一个人在外面放哨,可是谁也不愿意留在外面。大家低声争吵了一阵,最后,年龄最大的那个男孩自告奋勇留在外面做“哨兵”。其他人弯着身子,从一个篱笆缝隙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地挤了进去。生怕发出声响,大家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出。但是想到终于很快就要吃到美味了,大家心里又有一种按耐不住的激动,个个心里像装了一只小兔子一样蹦蹦乱跳。
园内地面比较湿,到处都是软软的泥巴,我们不得不小心翼翼,踮着脚尖走。可是讨厌的泥巴仍会粘在鞋子上,走起来十分笨重,脚下不时还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偶尔还会打滑。借着一个小伙伴微弱的手电筒光亮,我们看到了园子里一排一排的草莓,大家顿时心里顿时乐开了花。朦胧夜色中,那暗红色的草莓果实躲在片片墨绿色的叶子后面,显得硕大饱满,煞是可爱。大家蜂拥而上,七手八脚地摘起草莓来。我也十分激动,慌忙伸手向一颗胖乎乎的草莓抓去,结果可能太激动,竟连叶子和果实一起抓了起来。我连忙挥挥手把叶子扔掉,将一颗又大又红的草莓塞进口里,用牙齿轻轻一咬,呀!一股甘甜略带丝丝酸酸的味道顿时在我的口腔里荡漾。我美美地嚼起来,草莓果实上的小颗粒和舌头摩擦起来,那感觉让我十分舒服。我一边双手飞快地摘起来,一边不停的往嘴里送。转身看看其他小伙伴,他们也都在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一边不停的往衣服口袋里装。有的脸上还弄出几道泥巴的痕迹,但仍然兴高采烈,人群中不时传出低低的笑声……
夜深了,月亮升起来了。淡淡的月光下,我们拖着糊满泥巴惨不忍睹的鞋子,怀里揣着大把大把“偷”来的草莓,兴奋而又忐忑不安地悄悄溜回了自己的家中。
行走在春光明媚的校园,现在回味起自己儿时“偷”草莓这件事,感觉挺内疚的,毕竟农民伯伯一年的辛勤劳动成果,被我们肆无忌惮的挥霍掉了,实在是不该,惭愧!惭愧!不过,想想那些儿时春天里的童趣,仍然让我十分的快乐。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3
有人说,一本书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有人说,一本书就像一阵清风,和煦地沐浴着我们得心田,也有人说,一本书就像一艘航船,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
是啊,这就是书,人类的必需品。多么华丽的灵魂失去它也会变得黯然无光!我的生命也因为与书的邂逅而充满了鲜艳的色彩!
那年,我两岁,妈妈微笑着捧来一本注音的图画书,上面花花绿绿的图案立刻牢牢地把我吸引住了。那一个个汉字在我眼里就仿佛一个个黑黝黝的小精灵,它们在字里行间快活地跳跃着。我可高兴了!一边“咯咯咯”的傻笑,一边用纤细的小手把“小精灵”们指给妈妈看,好像在介绍自己的好朋友。妈妈和蔼地摸摸我的小脑袋,用她温柔的大手握住我的小手。我有些不解,这是在干什么呀?只见妈妈指着一个叉着双腿的“小精灵”,说:“人!”“呀!原来这个小精灵的名字就叫‘人’呀!”我默默记在心里,然后也咿咿呀呀、模模糊糊地念:“人!”妈妈眼里闪过一丝欣喜的光,“真聪明!宝贝!我们继续学。看,这个字是‘民’”“民!”“好!这个字是‘我’”“我!”“你记住了吗?”以后,每天妈妈下班,我都会缠着她教我识字,给我讲故事。每记住一个字我就兴奋不已。渐渐地,好多“小精灵”我已是耳熟能详。
那年,我五岁,对于我这个正处于探索阶段的孩子来说,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当别的孩子在玩耍时,我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十万个为什么》。当别的孩子在看电视时,我却在少儿版《西游记》的幻想世界中遨游。只要手里有一本书,我就常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当然,那时我看书还只是囫囵吞枣,许多地方都还是一知半解。但这丝毫不减我对阅读的热爱。记得在我满满六书架的藏书里,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时常沉浸在脑海中那个奇妙的国度,浮想联翩……
不仅自己陶醉,我还会把一些有趣的故事分享给幼儿园的好朋友们,于是,故事主人公的悲欢离合成了大家每日必聊的话题。有时我们还会煞有介事地分角色表演呢!书给我带来的乐趣,是无以言状的'。
那年,我八岁,一套《818历史真相》让我迷上了历史,在作者生动的描写下,一个个尘封史书中的历史人物栩栩如生、跃然纸上。翻动着一张张书页,就如同穿越时空隧道,与中外贤明的人交谈。除此之外,我还对军事情有独钟,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大小战役我全都烂熟于心。中国军队的海陆空三军装备,我也了如指掌。数学故事、科普知识、少儿文学这类书籍,我统统来者不拒。我就像一只贪婪的书虫,整天“泡”在书堆里,大口大口地吮吸着智慧的甘霖。
大诗人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没有长期的积累,就写不出优秀的文章。读书与写作是不分家的。有一次,老师布置作文,别的同学都在抓耳挠腮、冥思苦想。我早已胸有成竹。平常积累的优美词语像酵母似的发挥了作用。我奋笔疾书,笔尖在稿纸上飞舞,这是心灵最自然的流露。不一会儿,一片作品就诞生了。
今年,我十一岁。回顾这十一年来那些与书为伴的日子,我感慨万千。是啊!这十一年来,书就像是我的影子,与我形影不离,它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又是我最最尊敬的的老师,在它的引领下我积累了广博的知识,结识了智慧的先人。在她的教导下我养成了优秀的品格、坚毅的性格。是它让我开阔了眼界,看到了未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今后,我更要与书为伍,终生相伴,在书山与学海中遨游、成长、进步!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4
别看我现在是一个热爱写作的小达人,可就是因为在这条路上经历的磨难太多了,导致我怕作文,很怕很怕。
记得刚入学不久,班主任老师就给我们下达了一个任务——写一篇几十字的小练笔。当晚,我对着本子呆呆地出神,咬着笔杆,脑海中涌出了几十个想法,可就是无从下笔,苦恼死了。眼看天色就要黑尽了,我决定早早完成任务好睡觉,于是,把脑子里奔腾出来的奇思妙想一股脑写在了作文本上,还有些沾沾自喜,因为我觉得全班几十个人没有谁能和我的想象力匹敌。可是未曾想,我的噩梦降临了。
我是在上午的第二节课下课被押到办公室的,轻轻喊了一声“报告,”我小心翼翼地跨进去,走到王老师面前。看见我,王老师的眼光显得很复杂,她用两根纤细的手指飞快地翻出我的作文本,指着昨天的作业,说着:“你这是来忽悠我呢?还是为了完成任务?我在课堂上说得那么清楚,故事要有头有尾,可是你呢,几十个想法混搭在一起,就像……就像一锅大杂烩,这样的文章纵使想法再好也是不合格的,知道吗?”听着老师把我的.习作批评得一无是处,我的泪水涌出了眼眶,点点头。就从那一刻起,我的心里开始惧怕作文,如果那时候王老师不是用那种错误的方式来打击我,而是委婉地指出我的错误,或许效果会来得更好。
回到家后,我的脑海中翁嗡嗡地全是王老师批评我的话,暗自垂泪,难过极了。祸不单行,第二周的任务依旧是让我们编一个童话故事。有了前一次的教训,我写作文变得更加畏手畏脚,在脑子里寻思半天都写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正准备下笔,眼前就会浮现王老师严厉的面孔,于是,我的自信心又被毫不留情地击退。半个小时过去了,我终于马马虎虎完成了任务。
第二天,我很幸运没有被老师叫去训话,可是作文本发下来后,我却再次遭受了打击。我的作文本上密密麻麻全是老师用红笔圈出来的错别字,最后评语写到:“希望写作态度端正,不要马虎了事!”我写作态度不端正吗?要是王老师到我家来亲自看见我写作时候的认真劲儿,那么肯定不会再质疑我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决心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老师对我的坏印象。机会来了。
那是一次随堂测验,作文题目很简单,也很对我的胃口——写一件童年的趣事。我一下子来了兴趣,脑海中浮现出很多温馨快乐的记忆,但是,我没有着急下笔,我先在脑子里构思好了一个通道,再精心选材,确保万无一失了,我开始下笔。凭着扎实的写作功底,我很快写完了,美美地交了卷。下一周,我终于得到了王老师的赞赏。评语是这样写的:“童年趣事叙述完整,结尾点明中心,详略突出,不错,希望继续努力!”就短短的两句话,却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我决定再接再厉,让王老师对我刮目相看,于是不顾妈妈的劝阻,又打造出了一篇自我介绍的日记交给王老师,期待着下一次的惊喜。
可是,我等来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王老师再一次把我喊到了办公室,哭笑不得地对我说到:“你这究竟是自我介绍呢,还是日记随笔啊!完全没有突出中心,让我读得云里雾里的,小英啊,写作是需要由心出发的,不是任何一时有感的文章都可以被称为文章的!”“是,我知道了老师!”
走出办公室,我觉得真累啊,写作啊,我真是怕了你了!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5
如果说书的来源是字,那么字的来源是笔。
我有两支笔,一支粉嫩的圆珠笔,一支白银色的铅笔。它们对于我的意义胜于其它我所拥有的笔,以至于我如此喜爱它们。
第一支粉嫩的圆珠笔所象征的意义——友谊。
说到这支粉圆珠笔起初我不太喜欢它,因为它的外表过于繁华——它身穿着一件粉色的纱裙,头上插着一支带有樱花和流苏的粉簪子,那模样宛如衣着繁华的闺秀,着实与我那极简主义的观念搭不上边。
将它赠于我的人就如这“闺秀”般漂亮可爱,她是我班的一位新同学。那时的她就如公主一般,总是喜欢那些华贵的、亮闪闪的东西。当她选购笔时,这支樱花笔散发出来的魅力就深深地吸引着她。她想也没有多想就买了一支。她把这支笔看得像宝一样,平时都不舍得用它,却只在写日记时大挥笔墨,这真奇怪。不仅如此她用这支笔写出来的日记每次都能得上一个大大的'红花。好奇心太重的我总想对她的日记本下手,可是每次都被她的慧眼识破,失败后我总会恶狠狠地盯着那支樱花笔,仿佛这全是它的错。
在与她相处的几个月里,我们一起笑一起闹,她是村里的“娇气包”,我是村里的“淘气包”,我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这学期几个月的时间仿若流星一逝,后来她得走了,回她自己城里的家。我们彼此之间有着说不出的伤感,她走的时候我们彼此都没哭,也没说话,只是互相望着对方,强装镇定的笑着。
她走了,仿佛世界都空了。不知不觉,我的眼泪跨越了眼眶无声无息地流了下来。外婆走了过来轻拍着我的肩膀,她递给我一支笔,一支粉嫩的熟悉的笔。我打开了那支笔管,想窥探它的魔力却发现它里面没有笔芯,仅有一卷带字的纸条:谢谢你“淘气包”,让我的童年绘上了五彩缤纷的颜色。我走了,但我们的友谊未离开。好好地保管这支笔吧,因为它见证着我们的友谊,再见了,朋友。
第二支白银色铅笔所象征的意义则为无尽的思念。
这支笔是外婆到我家时送给我的。也许是它的颜色符合老年人的审美观,所以才吸引了外婆。外婆喜欢看着我用它画画,因为它的颜色就如外婆的神色般慈祥。我灵光一闪,用我那拙劣的笔法画出了一幅温馨的画面:坐在草地上的老熊乐呵呵地抱着两只小熊。我在那只老熊背上写出了“外婆”二字,我得意地笑了,外婆也慈祥地笑了。
外婆住了几天要回家了,这是我在她要走的当天知道的。我本想跟她好好的道个别。可是话到了嘴边却是无言的泪水。剩下的时间里我们依偎在一起,她安慰着我。忽地瞥见了桌上的那支铅笔,她拿起笔,微笑地递给我说:“给我画幅画吧,妍子。”我无奈地接过那支笔,脑海里净是分离的悲痛场面,好半晌连一朵花都没画出来。外婆得走了,我急忙擦干泪水,翻找出之前画的那张温馨的画递给外婆,本想微笑着说再见,可是话到了嘴边却是哽咽,“这是留念——外婆,我会想你的。”外婆笑了,她抚摸着那张画,转眼又望向那白银色的笔,说:“那是思念——孩子,我们下次见。”
每当思念外婆时,我总会拿起那支白银色铅笔感受外婆的陪伴,那支笔总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似在传递着我对她的思念。这就是我的两支笔,两个我与笔的故事。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6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每当提起书,我都会十分欣喜,因为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每当我在黑暗中摸索时,它像一盏明灯,照耀着我前进的方向;当我身处逆境时,它会给我信心和力量,鼓舞我不断前进;当我孤独寂寞时,它就是我最忠诚的伙伴,陪伴在我的左右。
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的字很少,只认识金、木、水、火、土等那些简单的字,所以我不喜欢那些文字书,每每翻开文字书,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文字,我就头晕眼花。相反,我倒是非常喜欢花花绿绿的漫画书,例如《龙珠》、《老夫子》、《机械猫》等等,那时我觉得漫画书图文并茂,写得非常有趣,十分好看。那段时间我除了喜欢看漫画书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还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因为妈妈讲得非常好,声情并茂,每当妈妈讲故事时,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故事中人物的语言和动作,我有时还思考着人物下一步要干什么。可惜妈妈每次只讲十分钟,十分钟一过她就去干家务了,我只好留下个悬念等到第二天接着听。我听妈妈讲故事这个习惯一直坚持了很久。记得二年级下学期的一天,在晚上睡觉之前,妈妈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这是一个十分好听的故事,故事讲到最精彩的地方的时候,妈妈突然停住了,原来十分钟已经到了,她又去洗衣服去了。我急于想知道后面的情节,于是便自己拿起妈妈讲故事的书读了起来,居然故事里大部分的文字我都认识,于是我便认真地读起来。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读漫画书,开始喜欢自己读文字书了。
上三、四年级的时候,我最爱读的书莫过于一些故事性非常强的书了,也就是我们平常称之为小说的书了。例如:《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人鲁滨逊的坚强勇敢令我佩服;《基督山伯爵》中的基督山伯爵的机智勇敢令我佩服……在那段时间,我非常喜欢读书,几乎两天“干掉”一本书。小学中年级阶段读的那些小说令我受益匪浅,我的作业水平大大地提高了,也养成了写日记的好习惯。
而到了现在,随着我认识字数的增多和阅读能力的增强,我开始喜欢读一些中外名著了,特别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这类章回小说,刘、关、张三兄弟的仁义令我敬佩,武松打虎时的勇敢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还喜欢《小屁孩的`日记》,这本书是美国的一个小孩写的日记,看了这本书可以提高我的写日记水平。现在我基本上每天早晨都要早点起来晨读。晨读我最喜欢读的书要数泰戈尔的《飞鸟集》了,虽然泰戈尔的《飞鸟集》含义深刻,我有点读不懂,但我还是觉得《飞鸟集》语言优美,像壮丽的日出,诗中散发着哲思,令人读后茅塞顿开,写得很好,每天早晨,我迎着初升的红日,大声朗诵《飞鸟集》,一阵风吹来,感觉惬意无比。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还是要求妈妈给我讲个好故事,这已经成了我每天晚上的必修课,我的读书“生涯”就是从听故事开始的。每天晚上,只有伴着妈妈讲的精彩故事,我才能开始进入梦乡。
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书是我的良师益友,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书给了我智慧,给了我勇气,无论在何时何地,无论生活如何变化,书都会伴在我左右。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7
落叶有情,流水无意。在梦里我曾颂扬过你的名字。与此相欢。花开倾城,以此不败,不曾与你分离,容我唤你之名:书。——题记
时光蹉跎,往事如烟。画面反转,那是与你第一次的相遇。
我并不知道这无聊的世间竟还有你这般有趣之物。
从小,我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孩,调皮捣蛋全有我当头目。身为一位语文老师的女儿,我却并没有母亲那么才华横溢,知书达理。恰恰反之。由于我闯祸过多,母亲忍无可忍,把我关在家里,让奶奶把我管住,不准我出去。当时的我,望着窗外那湛蓝的天,渴望自由。就在那无意间我瞟向了奶奶的书房,便屁颠屁颠的跑进去。
打开门,一股书香扑鼻而来,古色古香的书柜吸引着我,这是奶奶发现了我一直盯着书柜,就对我笑着说:“童娃,你如果能在今天读一本《儿童阅读》,我就给你做你最喜欢的蛋炒饭。”当时的我对奶奶做的蛋炒饭已经垂涎许久,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谁料,缘生,红绳相缠。
我在那古色古香的书房里不知待了多久,看着那布满图画的《儿童阅读》,有趣而生动。“这可比出去玩有趣多了。”我在心里想着。当我把书读完了交给奶奶,并汇报读了什么故事的时候。奶奶欣慰的点着头,转身去给我做蛋炒饭。虽然拿到了梦寐以求的蛋炒饭,但我并不是那么开心。
“奶奶,你的书我下次还能看吗?”我小心翼翼的问,期待着奶奶的答应。
“当然可以。”奶奶笑着,正如清风透过了青帘一样舒爽。
不知是喜欢奶奶的蛋炒饭,还是单纯的喜欢那些书,我在书房里不知过了多少个春秋,随着年龄的增长,奶奶的身体也渐渐不好。直至那古色古香的书房里只有我一个人静守,我最终还是失去了我的第一位带领我遨游读书海洋的人,是的,那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我最亲爱的奶奶去世了。我和父母也搬出了那座房子。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再次踏入书房,已经上初一了,柜子上已经蒙上了灰,我看着那些有些发黄的书,落下了眼泪。忽然,我看见了一本没有封皮的厚本子,带着好奇心,我轻轻地打开了它。上面赫然写着:“给我最亲爱的孙女童娃。”
本子上一篇篇美妙的古诗文,一段段优美的'古风句子吸引着我,我如痴如醉的读着,不过此刻我的身旁没有了奶奶,但我终于又一次踏入了书的海洋,不知这次书等了我多久。
那天,我一口气把奶奶留下的本子上写的句子全部读完了,我累得昏昏沉沉。冬阳透过西栅,我都没有发现。便憨憨的枕着书本睡着了。
我与书的故事,太多太多,在记忆的长河里并不是那么清晰了,但我与它的相遇和最后重逢却让我永远难以忘怀。
时光荏苒,奶奶虽已离开许久,但我相信,奶奶肯定是像我从前一样调皮,和我玩着捉迷藏,藏在每一本书的角落里,等着我去找她呢。或者说,她把自己的灵魂注入了那本赠给我的本子呢?不管如何,我一直相信,奶奶并没有离开,她化作书陪伴着我。灯火星星,人声沓沓。路无归、霜满天。
曾几何时,有美人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风飞翱翔兮,四海求凰。奏琴啸,不得于飞兮,是我沦亡。书,可否与我相伴?携手相将,往后之路一起走,可好?你与我的故事永远是未完待续,永远没有句号。
我与书的故事,不曾在话下,也不曾少,只是惊鸿一瞥,溅起阵阵微波,恰似一只蜻蜓点水。恍若间,步入书的圣殿。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8
生活的大河中,我的故事就如浪花一样数不胜数,其中滋味就像是五味瓶,有苦的,有咸的,有辣的,有酸的,更有甜的,那么我就随便给你来讲两件事吧!
星期六的早晨,我的妈妈病了,而且发着高烧,我翻了翻家里的药柜已经空荡荡的了,便对妈妈说:“妈妈,你一直烧着也不是个办法,我去给你买退烧药吧!”妈妈说:“你还这么小,自己出去妈妈不放心。”“没事的,我一会就会回来的。”说完,我走出家门,一路小跑到了药店。买完药后,我又三步并做两步跑回了家,去厨房倒了一杯水,把妈妈扶了起来,给妈妈拿药端水,豆粒大的'汗珠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妈妈看着我,眼睛湿润了。
看!我很关心人吧!我还很勇敢呢!
别人都说骑自行车难,可是我却喜欢骑自行车。我便央求爸爸给我买了一辆。一开始,我一骑上去就摔下来,脚都磕破了皮,还出了血,但是我一点也没在乎,继续练,一直练得我会了为止,终于,用了一天时间,我学会了骑自行车。这件事告诉我,做什么事都要坚强,勇敢。
怎么样!这就是我,胆大﹑关心别人的我,我还有许多故事,等我有时间,且让我一一道来。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9
五月四日,一个令我兴奋的一天。我们家的新成员—一只刚满月的小仓鼠,将要移民与我们家。它到底能不能适应新环境呢?我思索着。
“叮咚叮咚……”刚刚下班的妈妈按了几下门铃。我一个箭步冲上去,躲过妈妈手里的鼠笼,便观察起来。我端详着,好像在欣赏着一幅名画,画中的人物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画中的人物,但是我们却是在用眼神交流着。这时,我发现笼中的磨牙砖少了几个角,多了几条牙印。事实证明,它经过半天的时间已经完全适应了新环境。于是我给它起了一个猫的名字:点点。
我认为,点点是比较容易满足的,买一袋鼠粮,定时喂喂,就能过上惬意的生活。不像高某家的“劳斯莱斯”在近一百平方米的屋子里,过着游人一般的生活。因为高某家的鼠能自己开门,想溜就溜,移民就移民,好像散养的动物。
点点在睡觉时,总想多在楼梯下睡。它真认生啊!点点平时不太爱看我们,连去食盆吃食物都躲我们。它不常出来走动,总喜欢在梯子下睡觉,难道它就那么不信任我们吗?我的心里空荡荡的。
有时点点常常目睹我给它换食的场面,而且我发现点点特别爱吃豌豆,我就特意将豌豆挑出来给它。
渐渐的,它与我们的关系变得越来越融洽了。如果它看见我放学回来了,它就会“站”在门口等我喂它。
上个星期,我特意的给它买了两板葵花籽。到了家,我只要叫一下“点点”,它就会从二楼的小房子里探出头来,好像在等我发命令似的。于是我将瓜子伸进笼子并用瓜子上下敲击。点点一看——是瓜子!它眼前一亮马上从小房子里走出来。叼走一个就掉头往回跑。就遮掩做了十次左右,当它再一次来的时候我喂了它一个瓜子,它没走,我又喂了一个,它还没走,我再喂了一个,它还是不走!点点得到了一个瓜子就往嘴里塞给它塞了五六个,当我又要给它瓜子时,它就掉头向一楼跑,当我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只听见“唰唰唰……”的声音,一看!点点在木屑中拼命的挖着什么。看哪!这里全是花生,瓜籽和一些能储存的东西。原来,点点把我这几天喂给它的食物都埋起来了,留给它自己过冬用!
又有一次,意外的想法让我发现了它的另外一种本领。
那天,我又是和往常一样去给点点喂瓜子,随着我的一声呼唤,点点又是看见了瓜子而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我突然想到:我把瓜子放到别的`地方让它吃,看它还能不能够着!于是,我把由原来搁在两侧的瓜子放到了笼子顶部的栏杆上。
点点把身子拉得很直,有七八厘米左右。看它轻而易举的把瓜子咬到了,说实在的,我的心里一边祝贺它,一边心里有些不服气。于是我又把瓜子放得更远了。点点看见了,没有什么恐惧,好像够到瓜子很容易似的。只见它先重复了上一个动作,然后一个一个栏杆的用爪子向瓜子的方向移动。移动了三个栏杆左右,它的后脚完全腾空了!就是在用他的前爪拽住它的身体,好像一名体操运动员,它的后腿向上荡着,以至于它的嘴巴能咬住瓜子,把瓜子含在嘴里,然后它的身体又荡了起来结果它的四肢全部搭在了笼子顶部的栏杆上,然后我给了它一个瓜子以资鼓励。随后它又将其中的三个爪子松开,现在是一只手吊住身体。又荡了几下,而我却怕它摔着就用手托住了它的身体,并送它了七个瓜子。点点好像以为它这样悬着可以得到更多的瓜子以至于我每天回来后都能看到它表演杂技……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其实点点已经在一个月以前就搬开了梯子底下的窝,搬到了更宽敞,更明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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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10
我们每年都在过年,但你知道年来历和习俗吗?不知道话,由我来告诉大家吧!
大家喜欢把大年三十叫做过年,也有人说叫做除夕夜,那有谁知道是应该叫过年呢?还是应该叫除夕?别急,让我来告诉你们大家。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地上有两只怪物,一只叫年,一只叫夕。在大年三十那一天,年就会出去到各个村庄掠夺财物食物,庄家会被践踏,牛羊会被吃掉,只要过年就民不聊生,惨不忍睹!人们也想过许多防御年方法,但无一行得通,年不仅个大,力气也大,而且眼观六路耳听闻八方,人们根本没有办法防御它。直到有一天,年来到一个村庄,见到村子里挂着红灯笼贴着大红春联,开着灯,还咚咚敲鼓、放着鞭炮。年一见到这番景象,吓得拔腿就跑,躲在到深山老林里再不出来了。从此每到这一天人们就挂红灯笼、贴春联、开着灯、咚咚敲鼓、放鞭炮,用这种方法来驱赶年。人们为了纪念这一天就有了过年习俗。
另一只夕和年一样个大,力气大,也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大年三十哪一天会出来。一张嘴可以吃下一头牛,可他并不怕红灯笼、灯光、鼓声,所以人们拿他没法子。可不管什么时候夕都会捂着脖子,这引起了人们怀疑,是不是他脖子特别脆弱?所以几个胆大年轻人拿了几坛美酒,等夕喝醉时候把他头砍下扔进黄河。人们为了纪念这一天就叫除夕夜。
还有更高兴事情就是发红包!在有些地方是吃晚年夜饭后谁也不离座,等全吃完后长辈给小辈发红包;还有些地方是晚上大人坐在客厅,小孩高呼长辈称谓拜年后再磕头,亲人们再拿出红包;有些爷爷奶奶还故作小气,把孩子引到房间讨价还价后再发红包。
为什么大人要给我们发红包呢?这里面还有一个典故:原来很久以前有一个偷孩子妖怪,专在大年三十晚出来捉小孩,所以每到这一天大人就要整夜守着孩子,这就叫守岁。有一天一户人家晚上拿出了八枚铜钱与孩子玩,孩子玩累了,这对夫妇就用红纸把八枚铜钱包了起来,放到孩子枕头下面。妖怪来到这家偷孩子,孩子枕头下闪出一道红光把妖怪吓跑了。这对夫妇把这个方法告诉了大家,大家都用这个方法保护孩子。发红包这个习俗就一直流传至今。
过年时,我们都要去庙里拜神仙。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别神仙面前都没供麻糖,只有灶神面前供了麻糖。我很好奇,问妈妈为什么要给灶神供麻糖?妈妈告诉我:灶神很爱乱说话,供麻糖是为了粘住灶神嘴。每到三十晚上各路神仙都要去向玉帝禀报人间大事小事,供了麻糖粘住了灶神嘴灶神说了要在众神仙面前出丑,他就不敢乱说话了。还有一个传说是供麻糖吃甜了灶神嘴,灶神就在玉帝面前说好话。
你有没有拜过财神呢?传说在每位财神身边都有一位美丽端庄财神娘娘陪伴,可现在为什么没有娘娘了呢?这里就有一个财神爷休妻故事:据说财神爷都是有钱人家供奉,没钱人家拜了也不会显灵。有一次一个叫花穷得无路可走,讨饭经过一座古庙,进庙后见到财神倒头就拜,可财神见他没拿贡品便不理睬。财神娘娘叫财神爷发发善心,财神还是不理睬,财神娘娘只好把自己金耳环偷偷给了叫花。财神后来发现耳环北财神娘娘给了叫花,财神气把财神娘娘赶下佛龛。从此只剩下财神爷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佛龛上。
这些就是过年、除夕以及这些风俗习惯大概来历。
这些好听故事你听过吗?没听过就过来找我吧!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11
我们曾经学过很多经典文学,诗情画意随时呈现在眼前:北朝民歌《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描绘了北方大草原的辽阔,牧草丰富,牛羊成群的迷人风光;贺知章的《咏柳》“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通过赞美柳树,进而赞美春天,讴歌春的无限创造力;孟浩然的《春晓》“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则表现了大自然的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王维的《鹿柴》“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描绘了鹿柴附近的空山深林在傍晚时分的幽静景色……诗词都能让人们陶冶情操,益人心智。
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
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
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
书是我们最好最忠实的朋友,它永远不会抛弃我们,也不会背叛我们。无论我们是在欢乐或痛苦中,还是在寂寞或彷徨时,书总会静静地伴在我们的身边,分享我们的喜悦,抚慰我们的心灵。
读书让我告别了平庸。古人有“不读诗,无以言”,今人有“不读书,何以言”的论调。确实是这样,读书可以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情感,提高我的阅历,自然也就与平庸绝缘。读书可以让我发觉世界的精彩与生活的美好;读书可以让我在阅读中相互融合,而又相互分离。这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沟通的快乐。无论在清晨,还是在黄昏,手捧一本泛着清香的书,坐在沁着凉意的草地上,让碎碎的阳光懒懒地撒在身上,然后在青草与阳光的味道中,用长着触角的心灵抚摸和领略书中的奥秘,领略在其他地方领略不到的快乐与安谧,充实着平乏的大脑。
读书让我发现真爱。我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徐志摩那片雪花的快乐;“我们都是平等的……”打开《简·爱》,我似乎被里面的主人公带到另一个世界,为她那坚强、宽容而又充满爱心的品质所深深感动了,看到那令人伤感的场面,主人公哭了,我也哭了,这是真性情的表现。简·爱那娇小的身躯却承受着如此的命运,常常让我泪眼婆娑。但她那顽强的性格,博大的心胸,给了我远离自卑的勇气,坚定生活的信念。那是一种收获,一种悲伤后的快乐,一种痛苦后的幸福,一种爱过之后的刻骨铭心。
读书让我享受着生活。读书使我天天乐在其中,这是那种让我永远都无法忘怀的感觉。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它是一种享受像聆听一只鸟在快乐的鸣叫,像欣赏白雪落地的无声。也许我真的应该将心灵变成一支精致的软囊,装进鸟鸣,装进飞雪。不论在哪里,书中那清雅的醇香,都会充满甜美的回忆和幸福的情愫。是书中的奥妙让我快乐,让我享受生活的每一天。
我爱读书,书给我解开了许多不解之谜,书给了我一双观察事物的慧眼,书给我生活带来了种种情趣。有了书,我就拥有了通向幸福之门的万灵钥匙;有了书,我就拥有了心系天下苍生的宏愿;有了书,天涯海角也近在咫尺。
我读书,我快乐。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这里的。世界色彩斑澜。来吧,让我们一起步入书的海洋!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12
从幼年起,书就悄悄地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书,就好像打开了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又回到了我的童年时代。
那时,我就读二年级,不知何时起,班里的许多同学手里都有一本图书。他们以此为荣,相互炫耀。我眼羡不已,心里就盘算着:让妈妈也给我买一本《金波童话》。一回到家,我便央求妈妈。妈妈竟然爽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妈妈就将新买的书送给我。我像得到一件稀世珍宝,喜欢得不得了。我用牛皮纸给它做了件“衣服”,每次看书时我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弄脏弄坏。由于当时我识字量有限,读完一篇文章就已累得筋疲力尽,很难想像,仅用短短的几天时间,靠着看拼音查字典读完了十六篇文章,幸福得像个小天使。
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金波童话》,就传来妈妈的指令:“去睡觉。”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躺进被窝里。妈妈去洗澡,我根本合不上眼,童话故事已在我脑子里占据了全部空间:不知道丑小鸭后来到底怎样了。“唉,嗯!我可以把书搬到床上来看呀!”这个念头一闪过,我就轻手轻脚地来到书桌前,不料,卫生间里“啪嗒”一声响动,我马上抓起书,轻手轻脚地冲回卧室,藏好书。这时,卫生间的门打开了,我立刻闭上双眼假装睡觉,等妈妈上床后,我打开床头灯,又拿出书来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时间在悄悄地溜走,等我将书合上时,伸了一个懒腰,瞥了一眼,“已经十二点啦!”我马上将书放回原处,钻进被窝酣然入睡。
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浸在美好的童话世界中:《海的女儿》中,美人鱼的行为见证了什么是纯真、真正的'爱情;《丑小鸭》中,丑小鸭让我明白了,只要有理想、有追求,通过拼搏,每个人都可以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在《园丁和主人》里,我学会了什么是尊敬,什么是自信,生活里你的优点有时可能会被别人忽视,但只要你自信,坚持自己的做法,总会有一天会被别人承认的,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一次又一次地翻看着《金波童话》,一遍又一遍地陷入美好的故事中。
随着时光的流逝,那本童年时代的书虽然不在了,但我的“读书热”丝毫没有减退。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一本本文学名著,从中我认识了许多伟大的作家。尼·奥斯特洛夫斯基是一名优秀的共产主义战士,1904年出身乌克兰一个工人家庭,1920年在一场国内战争中负重伤,23岁全身瘫痪,24岁双目失明。他以惊人的毅力克服重重困难,凭着口述请人记录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部苏联文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名著之一。史蒂文森是一名英国作家,自幼爱好文学,在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许多作品,《金银岛》就是其中之一。阿尔弗雷·德·缪是法国著名诗人、小说家和戏剧家。他的长篇小说《一个世纪儿的忏悔》写的是一位悲观、缺乏理想、缺乏行动决心的年轻人的经历。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伟大的作家,他的《复活》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草菅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和衣衫褴褛的犯人,荒芜破败的农村和豪华奢侈的京都……这给我的心灵带来很大的震撼!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地生活、学习着,似乎与每一部小说、戏剧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同悲伤、共快乐,主人公的命运遭遇我都会牵肠挂肚。我和书的故事那么多,读书已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13
书,一个多嬷亲切的称呼啊!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回忆起少年的读书生活,嘴边就会泛起淡淡的微笑。在记忆的心扉中,少年时代的读书生活好似一幅流溢欢乐的画卷,也似一条绣着读书景致的手绢。
一、初次相见
记得初次与它接触,是四岁的时候。那年,远在家乡的外婆千里迢迢地坐火车到深圳来帮妈妈教育和照顾我。在明媚的阳光下,在花儿的芬香下,外婆总是把我抱在怀中,一手拿书,一手握着我的手,读到哪儿,指到哪儿。开始,我总是把书打掉,企图挣脱外婆的怀抱,到那一片绿荫下去奔跑,去玩耍。
外婆深知我心。所以,当我再一次打掉书时,外婆放下我,牵着我的手,走向我们花园右边的一家小书店。“外婆,我们去哪儿?”出于好奇,我瞪大了眼睛问外婆。“去游乐园!”外婆巧妙地回答,“她叫知识游乐园,我要带你去那里!”我欢呼起来,小小的心里充满了欢乐。
走进那古色古香的小书店,外婆拿了一本《儿童故事全集》,抱着我坐下。好奇心立刻激发了我,急忙打开第一页,呦!书一打开,就立起了一个公主和一座城堡,再翻一页,又立起了七个小女孩。“外婆,这是什嬷?外婆说:”是游乐园,来,我们玩吧!“于是,外婆拿起我的手,指着每页的一小段文字,念得绘声绘色,听得我如醉如痴,完全沉浸在故事中,好像身临其境的感觉。
一天,外婆递给我一本书,我急忙翻开,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稀里糊涂“的我一点也没意识到这本书只有文字没有图片。这正是快上小学时。
我想,我已经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读书之路,书会伴我一生的。
二、渐入佳境
小学二年级时,我对书已经有了深深的感触。发现了读书的乐趣,各种书我都爱看。在我的小书屋中,书多得能摞起来,摞成四面书墙,我钻进里头,想看什嬷书就抽出来看......
看书时,我常常会想上厕所,可是手中的书还没看完呢!到底是先看书,还是先上厕所?我心里左右为难,”不管了,臭就臭吧!“我大吼一声,拿着书冲进了厕所,在厕所里看了近三十多分钟。
三、难舍难分
高年级了,看书理所当然的成了家常便饭。晚上总是早早得洗好澡,吃好饭,为的是争分夺秒的抢时间看书;跳完舞一口气跑回家也是争分夺秒的`抢时间看书;下午放学急匆匆地回家后写完作业,为得还是争分夺秒地看书。
读的书多了,读书的收获就好像秋天的果实一样多!一本书,常会让我忘记现实:童话故事叫我如醉如痴,好像被卷入了童话中;百科图书又叫我贪婪的吸收营养,在神秘的世界中遨游!
有时晚上看书没看完妈妈就叫我关灯了,关灯之后,我心里有丝难过,于是,悄悄打开灯,拿过书和小夜灯,回到床上用被子蒙上头,在被子里点了小夜灯,借那小而亮的灯光,感受读书带给我的快乐,那滋味,对于像我这样对书如饥似渴的女孩真是妙不可言!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莎士比亚的这句名言,我会铭记在心。
让书成为我的良师益友,陪伴我一生吧!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14
今天爸爸给我看了他拍的视频,时间只有五分钟,记录的是他同事讲述的家风,我觉得挺有意思。可惜里面没有爸爸的镜头,因为他是摄像师嘛。我就向爸爸妈妈问起我家的“家风”是什么,他们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与我一起回忆了几件事情。
我的外公跟我们住在一起,可他每天上午和下午都要去太太那里,平时做点什么好吃的,也要用碗装些去,除非是出去旅游,否则下雨下雪也不耽误。有一次,我问他天天跑不累么,他说不累,每天看到太太,他觉得心里踏实。爸爸也跟我讲“子欲养而亲不待”会是人生最大的遗憾。孝顺不能挂在嘴边,不要说什么等长大了怎么怎么样,只要想到随时都可以从小事做起,尊重、关心、理解长辈。这是“孝”。
二年级时,有次英语预习我忘了请妈妈签字,但是老师要查呀,我不想被点名,就请庆弘毅帮我签了爸爸的名字。回家后,爸妈大发雷霆,我当时说我真的预习了,只是忘了请妈妈签字而已,至于发这么大火么。爸爸妈妈于是静下心来跟我讲道理,让我明白了,他们发火不是怀疑我没预习,而是因为我的行为,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不管是没预习还是忘了请家长签字,都要自己勇于承担后果,有错就改,而不是想办法掩盖或逃避。诚实守信是基本的品德,撒一个谎要用一百个谎去圆,最终都要暴露的,反而不如直接承担来得坦诚。这是“诚”。
我的妈妈是教师,经常辅导学生很晚才回来,到家还要备课或者批改试卷到深夜,我问她怎么这么辛苦,她说:“每个学生把有限的人生里的一段时光交到自己的手上,一定要尽职尽责做到最好,这才不辜负学生和家长的期望,这叫师德。”我的大伯大妈是医生,常听他们说上班连上厕所都没空。我说:“你们也太拼了吧!”他们却说:“患者来看病就是信任你,就要用心、细心为病人诊断,尽力做到最好来回报别人的信任,这叫医德。”我家里还有公务员、工人、职员,我常听他们说不能这样、不能那样,要守住底线什么的。爸妈跟我讲,他们说的是职业操守,是各行各业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自己内心的一杆尺,时刻都要遵守的道德。这是“守”。
翻开已经去世的太公留下的《家声》(他老人家九十岁寿辰自编的纪念册),里面写着“凡事从我做起,婆媳关系、姑嫂之间、交耳细语,促膝谈心……一人受难,大家帮忙,团结在老人周边,血脉相承,形成了四代人三十余口和谐而繁荣的大家庭……”我生病时大家都去探望我,别人家里有事时爸妈也都去帮忙,每次家庭大聚会,大家都谈笑风生,和谐美好。在我的小家里,我从来都没有听过爸爸妈妈的吵架声,听到的都是他们的欢声笑语。所以,不仅在大家庭还是在我的小家里,我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和睦相处的氛围,这是“和”
最后,爸爸妈妈说以前一直跟我讲“以德为美”,从来没有谈到“家风”的事情。“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今天通过回忆这几件事情,就明确了咱家的家风就是“以德为美”,而具体的“德”就落在“孝、诚、守、和”这四个字上,不仅是家里成员都要遵守,更要用我们自己的行动去影响身边的人,把中华民族的美德传承并发扬广大,一起创造合谐社会大家庭。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15
20xx年6月29日,蓬双休日,天下着雨,走不出去。生性爱静的我于是到办公室去看书,捧着一本文学书在津津有味地欣赏,思绪飞入到故事世界中去。突然,听到楼下有人叫我,我循声探头望去,见夫人在下面喊我。她见我有人,来到办公室告诉我一个意想不到的坏消息。文友毛小草不幸溺水身亡,英年早逝,是松阳文学界的一个重大损失,非常可惜。
第二天中午,我打通了小草家人的电话,前往他家慰问。他的年逾古稀的老父亲泪流满面,悲伤过度,已有三天三夜没有睡过好觉。七十多岁的老人,一夜之间像伍子胥一样连头发都愁白了。他大姐带我到灵堂去悼念之。灵堂里挤满了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他们都感到婉惜。有的送挽联,有的送花圈,有的即席挥毫泼墨,有的赋诗悼念。我去看了一下他的遗容,仍戴一付近视眼镜,著西装革履,样子依旧。勾起了我对与他交往的`深深回忆之中。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在我眼里,他是一位平易近人的朋友、伙伴、文学上的知音。他抽烟如吃饭一样。记得在单身汉时代,我是一个外地人,举目无亲,孤单寂寞,认识的人不多。在这时候与他结识。他又是哪样和蔼可亲。我就往他家跑,聊天消磨时光。后来他恋爱了,也不避开我,一如既往地与我来往,有时还带我到他女朋友家去看看。尽管他家的条件不错。由于他太文气,几次恋爱均不成功。到底他家的人马多,力量大,没几下就给他找到合适的对象。结婚那天,我和女友去参加婚宴,凑个热闹。他父亲由于高兴过度,喝酒醉了。你瞧他家有多幸福。我羡慕极了。
思乡心切的我想到调回家。家里人说,你哪里木材多,带点家具回来吧。于是,我把这个想法同小草提起。他二话不说,带我去乡下工作的二哥哪里,托他帮忙,弄了点木材,做成一套家具,使用至今。事与愿违,老家是回不去了。没办法。被松阳美女迷住了,就在松阳安家落户。
他是县文学协会主席,邀我参加这个文学组织。我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舞文弄墨,写点小文。拿给他发表文学刊物上,扩大了影响。并且认识了一大批文友,加强横向联系,把自己推向社会,大大提高了知名度。我尝到了甜头后,鸟枪换炮,上网推销自己了。这真是应了哪句古来话: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小草是个好人、善人。他虽然不是哪种张扬自己的人,但又是个浪漫主义者。这与他写小说有关。因为文学作品没有点夸张手法不行。读者需要典型的人物、曲折的情节。他写的短篇小说题材立足于松阳,地域文化很明显。但为了慎重起见,文中一律用假名。省去人间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小草是松阳人民的儿子、大山之子,一个外地人,不远千里来到偏僻的松阳县,服从组织安排,先是分配在县财税部门工作,兢兢业业。由于他的写作长处,加上勤勤恳恳,故单位领导推荐他到政协机关当文秘,一干就是二十余年,并做出了不俗的成绩。俗话说: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常年累月地守在山区,谁不想调到大城市去工作,那里有优越的工作环境,一流的工作条件。可是,小草发扬愚公移山精神,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当年春季有一天,他来到我的办公室。说与我摩托车换骑。我欣然应允。两人一前一后在大街上转了一圈。痛快。
谁知,这一骑,竟成了永别。在一个阴霾的日子里,他匆匆的走了。噩耗传来,我心情感到非常沉重,我不会相信那颗心会停止跳动。我分明感到它仍跳动在热爱他的亲朋中间,跳动在他热爱的父老乡亲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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