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14篇【精】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作文 篇1
我爱这个美妙的世界,它蕴藏着我喜欢的事物。
我喜欢独自待在大自然里。这里淡淡的草木气息令我陶醉,温暖的阳光普照大地,鸟儿们的鸣叫使一切都那么宁静。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仰望着碧蓝的天空,偶尔会有几朵白云飘过。与喧闹的城市相比,这里,惬意极了……
我喜欢看夜空中的星星。在一片漆黑中,它们是这里的唯一,如此璀璨,如此梦幻。那是一颗许愿星吗?它在那里闪闪发光,月亮也不能替代它。
我喜欢蓝色,它比白色更圣洁,它比黄色更引人注目。大海是蓝色,一望无际,孕育着千百万海洋生物,它是生命的起源。天空是蓝色,几朵白云飘过;慢慢地,慢慢地,时间被定格,仿佛一幅美丽的'画卷,那是美丽的象征。
我喜欢一个人发呆写小说。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下,灵感突然爆发,我想写小说的欲望就会压制不住。小说里曲折、有趣的情节;丰富的感情色彩使我“一旦入迷,难以自拨”,以至于我会坐在那里痴痴地傻笑。
我喜欢看电视剧。虽然不能一次性看完,但这正是它的乐趣之处——我们猜剧情。猜错了,反而会让你感觉剧情起伏,很有资格吸引别人的眼球;猜对了,你会有一种光荣感——哈哈!我猜透了编剧的心思。
我喜欢唱歌。那些人唱起歌来,总能把我的心勾住,我也情不自禁地唱起来。似乎有些歌在吐露着我的心声,又或者它已经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
当然,我也喜欢写歌。根据另一首歌的旋律而改编的一首歌。记得有一首歌,特别伤感,我每次一唱起来就想哭;还有一首歌,是送给我的那一颗许愿星,但是,他已经离开我了。
我喜欢笑,像《笑猫日记》里的笑猫一样,我也会各种各样的笑。当我在犯错后,我会“勉笑”(勉强的笑);当我开心时,会会大笑;当我很委屈时,我会苦笑;当我很生气时,我会冷笑;当我很伤心时,我会强颜欢笑……总之,我每天几乎都是在笑里度过。
嗯,奇妙的世界,美好的世界,我生活在你的怀抱里,在这里,我喜欢的一切无处不在!
我喜欢作文 篇2
世间万物,定有一件深得我心。
我喜欢画眼睛,画出天真,画出冷漠,画出无助,画出绝望……当然,我更喜欢生活于万种感情之中。
我喜欢天空,喜欢它的包容,喜欢它的无私。我更愿意像天空一样,可以包容任何事物。除了……哭泣。
我喜欢一张白得像雪的纸,更喜欢一支红得像花的笔。当一个纯洁到——无染的事物,与一个成熟到——经历万千的事物,两个完全不是同一世界的事物相碰撞,是否会发生奇迹。我从未尝试。
我喜欢孤独中的惊喜。即使是虚喜一场,我也依旧喜欢那惊鸿一瞥的高兴。因为那一瞬间,妙不可言。
我喜欢看着沙漏里的沙子一点一点地流逝,我也终究会明白时间有多短暂。或许,只是一念之间,多年后的今天,将会是属于我的男孩或女孩在代替我继续完成它。
我喜欢射手座。当然不只是因为我就是射手座的拥有者。而是因为它真的很美。在我的心目中,它可以将我的一切烦恼射除,再为那空缺的.一部分,打捞回欢乐。再继续收获,收获一切美好。
我喜欢幻想。并不是简单的想象。而是……想,一直想,像银河一样,毫无边境地想。或许,你看到这篇文章时,我正在幻想,幻想我是如何不知不觉来到了精灵国,是如何从一个不经“灵”事的“精灵”,成为了一个受万人瞩目的,嗯……一个——一个总是掉链子的,令人大跌眼镜的不合格精灵。没错,我总是喜欢那超乎常规的——反转结局。
我喜欢朋友,喜欢巩妍彤的真实。她不会因为某个人或者某件事而停止她的“怼人旅途”,她是一个百变开心果,她的性格就是如此。而我,也就是单单图她的……大脑和每一个细胞。
我喜欢冰融化的那几分钟。那段时间,说静不静,因为它们有微妙的动态。冰的融化,又让我想到了世间万物,它们是慢慢出现在我眼前的一滴滴水,一个个瞬间,妙不可言。
我喜欢作文 篇3
我喜欢闻。我喜欢闻这世界里那幸福的味道。我喜欢闻花香弥漫,那沁人心脾的香气总能使我想到那生活中的美好,那每天早晨的一声问候,那朋友捉弄我的“杰作”,那沉浸在一天中的每一件事情。
我喜欢遥望那安谧的远方,那引起我阵阵遐想的地方。我幻想那里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那里有纯朴的人们,清新的空气,我们可以在绿草上自由自在地奔驰,享受这份宁静淡远。
我喜欢听着时钟“滴答、滴答”地敲击,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过去的回忆在此时就仿佛一颗颗珍珠,而我一个一个地把它们翻拣着,珍藏着。
我喜欢一个人漫步在冬日的街头,寒风凛冽地吹着,却给我心头带来了无尽的温暖。
我喜欢站在夏草茫茫的绿毯上,脚上那点痒痒的.感觉让我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
我喜欢触摸秋季那忽摆忽停的小花儿,这分明透露着一种纯真,一种美好。秋天的云也有魅力,它千变万化,精彩的魔术表演让每个人都赞不绝口。
我喜欢让春天温暖的阳光照射在我身上,心里也暖洋洋的,很是美妙。
我喜欢寻找美丽,发现美丽,在微风中探寻,在草地中穿梭……美,是无处不在的。
我喜欢吃棉花糖,每次买棉花糖的时候,嗅着淡淡的香气,我早已忍不住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口水了,一个劲儿地往上瞧,其他人看我这样都哈哈大笑。把头埋进糖里,享受那一丝丝软意,舔着它,甜到了心头。
我喜欢听歌。我认为音乐是一种放松,一种打发压力的食物。每天听着那婉转的歌曲,我的眼眶就会湿润,又或许是联想到某一些事物吧。
我喜欢朋友。我们彼此总是能和对方分享自己的快乐,也都愿意一起承担忧愁。我们会一起笑,一起抹眼泪,一起谈天论地……就是发生了口角,没过一会儿也会和好如初。
……
我喜欢的还有很多很多,我热爱追求。热爱自由,热爱这美好的生活。
我喜欢作文 篇4
我喜欢春天,喜欢它的生机勃勃和春意盎然,它也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季节。
农村春天的早上能听见小鸟在树枝上欢快的唱歌,放假我和妈妈会去房后的山坡上,在大自然中,在树林里寻找春天的复苏。这时蝴蝶姐姐与蜜蜂姐姐苏醒了,挥动着翅膀飞向院外的鲜花丛中,蜜蜂姐姐在一旁辛勤的采蜜,这时小草弟弟和花儿姐姐陶醉在沉浸在喜悦中,它们都被蝴蝶姐姐和蜜蜂姐姐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们一起陶醉了,静静的停留在此刻。
我喜欢小猫,喜欢它的贪睡,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把身子缩起来,有点像蜗牛壳,我觉得好玩,就逗它,这时耳朵一竖,头马上抬起来,看到我才松口气,然后伸伸爪子打个哈欠,再一次进入梦乡。我家的猫贪睡,那一定是为了给晚上的捉鼠大战养足精神,我们称它战神,抓老鼠很机灵,有它在我家老鼠都不来串门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我喜欢游乐园,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好玩的游戏,比如:过山车、蹦蹦床、碰碰车、摩天轮等。妈妈会带我去体验那里的游戏项目,在那里玩很放松,有家里没有的笑声,可以开怀大笑,毫无拘束的笑,也很刺激,尤其是过山车那个转弯,妈呀!差点要掉下来,两圈呢!在别的地方都体会不到这种感受,棒极了!
我也喜欢看书,这时能让我静下来,能沉浸在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我正在看的《我要做个好孩子》里面的女主人,很有个性,也是个学生,她每天发生的事情和我们在学校里的很相似,贴近我们小学生的生活,很逼真,最主要的是我看书时,爸妈很开心,他们也给我挑不出任何毛病,家里的.气氛很安静,很温馨。
我喜欢秋天的果园,在我们屋后的山坡上,远远就能看见灯笼似的柿子挂满枝头,山坡上的果园里有各种各样的果子,红彤彤的苹果,还有一串串圆溜溜的葡萄,像紫色珍珠,闪闪发光,还有我妈妈最爱吃的猕猴桃,美味挡都挡不住。
我爱秋天,不冷不热刚刚好,让人们心旷神怡。它没有夏天的燥热,没有冬天的寒冷,让我们觉得很温柔,收获的农民伯伯们很开心,也不会热到疲惫,他们收获了果实,我收获了知识!
我喜欢作文 篇5
今天,妈妈送我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小布头奇遇记》。拿到这本书,我便高高兴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孙幼军。封面上画的是小布头将被老鹰抓住的情形,旁边画的是一些小动物。
这本书一共有40章节,主要讲了幼儿园的老师们给小朋友们做新年礼物,差一个就可以了。一位老师凑到了一些很小的布头,做出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布娃娃,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小布头。在晚会上,一个叫萍萍的小朋友得到了小布头。
小布头是萍萍的了,它在萍萍家渡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有一天,萍萍要吃饭,她把小布头放在瓶子上,但是小布头不小心掉了下来,萍萍把它扶了起来,小布头觉得挺好玩,又故意摔了下来,萍萍真的生气了!便故意不理它。小布头更生气!!它认为女孩儿都是小心眼,便设法离开了萍萍,又阴差阳错地到了农村,路上认识了:电动机、大铁勺、二娃、大娃、田阿姨、老郭爷爷…
其中,最有趣的是十九章“一笔挺难算的帐”。这一章讲的是小布头要背4只老鼠当点心吃掉,可它们不知道怎么分,于是决定每人做一首诗,谁做得好,谁就多分。其中,鼠老二的'诗很有意思,如下:
鼠老二,本事大,
嘴儿尖尖会说话。
别看今天当军师,
吱呀吱呀吱呀呀。
其实,末尾那句话是“老大一死我当家”,鼠老二不是傻瓜,它当然不肯按原句说,便临时改成了“吱呀吱呀吱呀呀”。这说明了老二很狡猾。
后来,大家一致让鼠老大吃二分之一,老大认为它应该全吃了,它是这样想的:“二分”,就是把一个东西分成两份儿,“之一”就是都给一个人,也就是都给它自己,小布头躺在地上听了这笔糊涂账,“噗哧”一声笑了…
在一次联欢会上,小布头又回到了萍萍手中,之后,它便和萍萍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在新家里!
《小布头奇遇记》讲的是小布头的一些奇遇,让人们读了一遍还想再读一遍。让我们一起来读《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吧!它会让你们获得快乐、幻想,从中还可以了解到一些写 作方法。现在,就让我们去定购《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吧!
我喜欢作文 篇6
父亲离家已有十余年了。每逢元旦,他便会和许多的酒,抽很多的烟,烟雾萦绕在他的四周。不知是烟雾太呛人,抑或是什么,父亲那因咳嗽而张红的脸,不由地让我疼爱起来。
那年,临近元旦,父亲一脸严肃地将我们召集在一同,并郑重其事地宣布:往年回家过年。他不顾一旁呆若木鸡的我,便拂袖而去。
时隔三天,我无法的坐上了火车,踏进了一块不属于我的土地。一路上,父亲的嘴角总是弥漫着浅笑,时不时还对我讲故土的山水秀丽,瓜果繁盛,岩石奇特,但我对这些不以为然。静坐在车窗旁,看窗外的群山渐渐远去,听着火车撞击轨道收回的单调声响。渐渐地,我就在这百无聊赖的声响中静静地睡去。
不知火车行驶了多久,只晓得醒来时,火车已到站。我蠢笨地拖下行李。黑夜如重重的帷幕包围着我,一股股冰冷的寒风吼叫而过,黑漆漆的枝桠响起沙沙声,我像是被人拉扯掉的木偶呆立在原点,直到父亲把我拽走。
或许是离家的关系,我很早就醒了。推开窗,冷风像是水银一样倒灌进我温热的胸腔,一霎时攫紧心脏。于是我慌忙地打开了窗户,捂着厚重的大衣走了出去。
惨白的天空下洋溢着浓浓的乳白色的雾,隐约可以望见远处的山和袅袅的青烟。站在空荡的院子前,我明晰地听到打水机收回活跃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可以看见妇女们因刺骨的冷水而冻得发紫的双手,四处飘散着白酒发酵的幽静的醇香味。一切都是如此的平和自然。
我突然间想起了从前,每团体都是一副不堪重负的神情,总是匆匆忙忙的,街道上永远都会有因摆错摊位而引发的口角,周围都是一片喧哗,喧闹。一种有形的压力下,我似乎遗忘了那“复得返自然”的美妙。倏忽间,我开端喜欢上这安静的乡村,这种从未有过的祥和的觉得。
我想父亲的决议是正确的吧。这里的冬天和家中的那个冬是不同的,给人的觉得也大不相反。
安静和喧嚣,轻松和压制,自在和约束。我为家中的冬天捎去一丝的慰藉,为这里的冬天添上一抹喜悦。
我喜欢作文 篇7
喜欢,代表一种朦胧的情愫,在不知不觉间,某样美好的事物已在心中扎根,并渐渐生产。——题记
我初次接触书,是在幼儿园时阅读动画片改编成的漫画书。动画片十分有趣,围绕着主角,上演了无数令人笑意盎然的故事。但在阅读时,虽缺少了人物奇特的嗓音,但无声的大字却更能体现出动画于屏幕背后的真谛。
小学之后,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以金庸、古龙等大师的作品为典型代表的武侠小说吸引了我的目光。诚然,小说中精彩绝伦的场面描写和五花八门的武功绝学都非常吸引我,但是,真正令我刮目相看的,却是郭靖、黄蓉、段誉等主角机智智慧、善良纯朴等性格和其优秀的品质。在阅读这些小说的过程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事的道理,同时,在冥冥中,阅读也在我心中埋下了种子。
进入初中之后,阅读的种子生根发芽。中外名著等真正的好书渐渐地出现在我的书架上。美国史蒂夫。平克的《语言的本能》、英国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加。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吕思勉的《两晋南北朝历史》、钱穆的《中国文学史》、美国罗斯。特里尔的《毛泽东传》……那些外国名著像亲和的'友人热情地带领我领略了丰富的外国文化,《格列佛游记》讽刺地抨击了中世纪时欧洲的灰暗。这本书通过描写作者游历过的四个国家,我如身临其境般地了解了当时灰暗的政治风貌。而传统的中国名著更像一位仁厚的长者和蔼地与我说道解惑。《本草纲目》的作者“药圣”李时珍花费数载光阴,编成了世界闻名的医书;西汉太史令司马琰、司马迁父子排除万难,承一家之言留下开创性史学巨著《史记》;东方学问第一人,孔丘,身怀异志,却几乎无人理解这“说乐君子”,但他仍不悲、不喜,完成史书《春秋》。
书籍记载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我喜欢阅读,是因为在阅读中,我可以饱尝人生百态的酸甜苦辣,贯览世间万貌的纵横开阖。小小的书籍里,却能包纳大大的世界。
我喜欢作文 篇8
家里,我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弟弟的关心;在学校,我有老师的关心和照顾,爱我的同学,还有最懂我的心的付煜瑶,也是我的知己。
她长着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双浓黑的眉毛下边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鼻子低低的,长着一张小巧玲珑、可爱的嘴巴,非常能说会道,很会逗人开心,一笑起来会露出两个小酒窝,里面装满了欢乐,让人感到温暖。为什么说它是我的`知己,看了下面的事你就明白了。我上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班主人选我当值周生,我尽心尽力的去当,把自己能做的事做得很认真,把自己的潜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刚开始这几天过得挺顺利,可眼看就剩下最后两天了,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脚又疼了起来,但我又坚持了一天,最后一天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跟马老师说,可能马老师以为这一点小毛病不会牵扯到我当值周生的工作的,也就没换。付煜瑶和我一起值周,以为他最懂我的心,我也只和她说我的心里话。付瑶煜见我这样,就去和马老师商量。
而许晴却倒我这来打小报告来了、编了一个谎(这也是事情过后才知道的)说付瑶煜在马老师那说我坏话,马老师听了还说以后干什么事也不用我了。因为徐晴是我信任的好朋友,我也就相信了徐晴的话,听完我很伤心,因为马老师不信任我了,不再用我了,我非常气愤地说了一句话:“付瑶煜怎么能这样做呢!”说完就跑走了,我自己躲在无人的角落偷偷流泪,因此我们两人之间闹别扭,不在一起玩了。时候我心里感到不安,心想:付煜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我想问付煜瑶,但没好意思开口,也没和他沟通。就这样子过了一个星期,等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一,付煜瑶往我手里塞了一封信,我看完以后才知道许晴欺骗了我,更加欺骗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友谊。那封信里有一句话特别让我感动,付煜瑶在心里说:胡艺娜,你要骂就就骂我吧,不管别人的事。
那封信我带现在还保留着,它不仅是我们友谊的见证,还是我谨防上当的警钟。事后我们的友谊更加深了,无坚不摧。这就是我的知己——付煜瑶。
我喜欢作文 篇9
我,一个伟大的小先生,和大局部少年一样喜欢看漫画。我被漫画里美丽的人物,风趣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因而我爱上了漫画,也爱上了画画。
铅笔在洁白的纸张上悄悄舞动着,一条条曲线,直线,很快在纸上呈现。不一会儿,一个生动,俏皮的女孩呈现在了纸上。描边,涂色,勾勒,我和我的画画工具们把这个女孩变得更美丽了。而我这幅画被谢雨暄看见了,她连连惊叹道:“真美丽呀!”这一惊叹又引来了不少同窗,他们也对我的画非常称心。赞扬声,惊叹声,一切一切的声响涌进我耳里,也在有空的时分画,甚至在上课的时分都画(在迷信课上偶然画),不过我可不敢在语,数,外这三门课上画。虽然我的画画技术在增长,可终究没有那些专业人士画得好,所以······
报了画画兴味班后,我很快融入了大个人,教师的画画技术嘛,不必说也晓得,同窗们的画画技术也是一个比一个高。我努力地把手中的画画好,可我总是不称心,再画,不好,再画,不好······铅笔削了又削,橡皮擦了又擦,终于画出了令我称心的画。画好后先小心翼翼地描边,再用橡皮悄悄擦去铅笔的痕迹,上面是让我最头疼的时辰——涂色,这个涂色可不是用水彩笔随意涂涂就算了,是让我们本人用水粉把颜色彩出来,有时调错了得重调,还不给用本来的颜色上色,有时颜料没调成,倒是把我洁净的双手弄上了颜料,这一切是多么的,可这都无法阻挠我对画画的喜欢。渐渐的.,我画了一幅又一副的画,技术与画画知识也增长了。听教师说这学期学完,就要学更难得素描了,我得加把劲了!
琴,棋,书,画中我选择了画,也喜欢画。我什么时分都画,画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画出让大家称心的画,画什么呢?不论怎样我喜欢画,画呀画,画呀画······画春天的绿叶,画夏天的荷花,画秋天的枫叶,画冬天的梅花。哎呀——!都8点了!再画妈妈要骂了······
我喜欢作文 篇10
叮铃铃,叮铃铃我们家的电话在每周五傍晚的六七点钟一定会响起。我赶紧跑去接了电话。正如我所料,那个电话果然是外婆打来的,听筒里传来了外婆慈祥的声音:喂,是大宝吗,记得明天到外婆家来玩噢。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我高兴地说。
有一次,我照常带着妹妹去外婆家吃饭。那天吃完饭后,我像一袋米那样瘫在沙发上看电视,可妹妹却抢着去帮外公洗碗。外婆十分高兴一边夸妹妹勤快,爱劳动,一边说我好吃懒做,吃完了饭只会看电视。我听着外婆对我的不满,越听越来气。我趁外婆不注意的时候,跑到阳台上,把外婆放在那准备明年开春种的喇叭花种子盒一脚踢飞。种子稀稀拉拉地撒了一地。外婆闻声赶了过来,她看了看一地的种子和满脸委屈的我,把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对我叫到︰你在干什么!我说:谁让你老说我好吃懒做的.!外婆听了,更生气了:就算是我说错你了,你为什么把我攒的种子都踢飞了?说着拿起扫把就要打我。我见势不妙,强在外婆之前上了楼,关上了门,靠在门上,大气也不敢出一口。我隐约听到外婆在说:下次再也不让这个捣蛋鬼来玩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外婆家接我们了。外婆站在一边,沉着脸,一句话也不说。我想,外婆下次可能真的不让我来她家玩了。
又是一个星期五,这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害怕外婆今天真的不会打电话来了。到了晚上,我第一次感到时间过得如此之慢。突然,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寂静。我有时第一个跑上去接了电话,听筒里又传来外婆那熟悉而慈祥的声音:大宝,记得明天来我家玩噢。我高兴极了,大声对外婆说: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那一次,我吃饭吃的又快又好,还帮外公外婆做了很多家务,用优秀的表现弥补上次犯下的错误。
我终于明白我每周五到底在等什么了,我在等的不是外婆为我做的丰盛午餐,而是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不想失去的东西外婆对我们的牵挂。我的外婆已经快七十岁了,但她还是像原来那样,保持着对我们一家人的牵挂。
我喜欢作文 篇11
周末,我走进了市文化艺术展览会的会场,就仿佛走进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世界,观看后,我像接受了一场文化与艺术的洗礼,心里对文化与艺术充满了仰慕与向往。
那天,我和好朋友小英一起在展厅里游览着,生怕错过或漏下每一个值得观赏的地方,因为展厅里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角落,也蕴含着无穷的艺术魅力。
我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个玉雕刻的菩萨,小英突然喊我:“你快过来看啊,好有趣。”还没等我回答,她已经把我拽了过去。我一看,原来是各种各样的扑克。
“哎呀,扑克有什么好看的`啊,我那边还没看完呢。”“你还没好好看看呢,怎么知道没什么好看的,你看这个!”小英指着其中一幅完整的扑克的图片对我说。我一看,竟然是圆明园原貌全景图。一副扑克,如果拼起来的话,就相当于一幅地图,就像拼图一样,真是太有创意了!
我不禁被吸引住了,仔细地观察起来。左边挂的那一幅是中国世界遗产,我在其中找到了长城、苏州园林、泰山……还有好多的风景名胜区。
每一张扑克上的景色都是那么的美,把这些印在扑克上面,使人们在玩牌的同时,还可以欣赏到优美的景色,增长知识,同时还很有收藏价值呢。
不过,其中最让我心动的还是那副芭比娃娃的扑克了,这副扑克是为纪念芭比娃娃诞辰50周年而特别发行的,精选了54款经典的芭比娃娃造型,我想,没有哪个女生会不为这副扑克而心动吧!这副扑克荟萃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公主,有皮肤黝黑、活泼可爱的埃及公主,有金发碧眼的英格兰公主,有气质出众的法国公主,当然也有温婉端庄、身穿旗袍的中国公主……我简直看呆了,再也挪不动步子。
最后还是小英硬把我拉走了,真的好舍不得啊,仿佛那一张张内容丰富的扑克,已吸去了我的魂魄,这是我被艺术文化所折服了!
我喜欢作文 篇12
我喜欢在春天的大地上欣赏。樱桃像颗颗晶莹透亮的珍珠,给绿色的树叶添加了光彩。我喜欢向远方望去,成片成片的庄稼给黑黄的土地涂上了颜色,好像一幅精美的油画。
我喜欢夏日的夜空,星星在天空中放射自己的光芒,夏风轻轻地吹过,一股清凉的感觉,滋润我的身心。
我喜欢秋天里的麦田,金黄的麦穗,随风摆动,诱人的麦香传遍了人间。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它的图案各种各样,由许多条精美的冰线组成,雪花握在手掌里,一眨眼就不见了,好像在跟我玩捉迷藏呢!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神奇的美和奇异的享受。我梦见自己长了一对大翅膀,能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我还梦见自己的腿变成鱼尾,在海中快乐的遨游。我梦见满池塘开满了荷花,野鸭在里面觅食。我梦见彩虹像一座弯弯地桥在天空上架着,而我就在上面行走着。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到处都是白茫茫的雪地和漂亮的雪花,我在雪地上躺着,感觉是躺在棉被上一样,既柔软又舒服。
我还喜欢花。我喜欢洁白的百合,鲜红的玫瑰,娇艳的牡丹和文静的康乃馨。我也喜欢水里的荷花,我还喜欢山上的小野花,有球形的,有星形的,还有十字形的,我认为它们同样都很美丽。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爷爷奶奶的信,那些南通的.地方语言,总使我在回忆中重新看见家乡那热情的亲人们。最不能忘记那天秋天,爷爷奶奶从玉米地里为我掰了十跟最大的玉米给我寄来。在那秋意浓浓之时,我感到一种亲情的温暖。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阳光充足的小屋里,徜徉在书中的字里行间,仿佛故事里的人物都涌现在眼前,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人物,同悲同喜。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他们意想不到的时候去拜访他们。我喜欢在风和日丽的时候漫步公园,一边观赏那美丽的景色一边等好友的到来,当她带着兴奋和快乐迎过来,阳光变得更加明媚。
我喜欢生活,喜欢这个可爱的世界,而且深深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 篇13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 篇14
我喜欢早上一起床就可以闻着阳光的味道,我喜欢阳光,喜欢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喜欢触摸它那每一抹温柔,喜欢抓着阳光的脚步寻找新的起点,穿梭在阳光周围编织不平凡的青春之梦。
我喜欢倾听,倾听话的心语,倾听风的诉说,倾听朋友的微笑。风伴着花谢了又开,看花的美去了再来。是风的无情还是有义?风吹走花,却又再次使它复生。是何意义?风无情,无情中吹散零落的花瓣。看似无情的告别却又为何是花在现媚人的身姿,难道就是义吗?是的,就像朋友一样,真心的朋友,她犯错了,她伤害到你弱小的心灵了,一样会回来,会用最真诚的微笑抹去流给你得伤痕。
我喜欢用手中的画笔去勾勒一幅缤纷的画。背景是蓝的,因为那里充满梦幻;鲜花是红的,每一朵都是一份微笑;大地是灰色的,要用人生的步伐去踏上生命的色彩。那画里有你,有我,还有它。我要为自己的人生鲜艳上色,把爱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让幸福的明天不再遥远,让自然的色彩永存于你我的'生命之中!
我喜欢笑。喜欢无意间发出诡异的笑;喜欢在失意中寻找迷惘的笑;喜欢在回忆里感受那发自内心的笑。有时候,我的笑很真,真得让我自己都害怕这样值得吗?有时候,那只微微略过的一个傻笑的镜头,似乎忘却了一切,只记得,小天堂那端有一朵独特的花等待我将它摘下;有时候,却发现,那只是一个敷衍的笑,失败了,抬不起头了,只能擦干眼角的泪,用笑意带过那阵阵寒意。
我喜欢你们,我的同学,我喜欢教师里洋溢着大家的快乐,喜欢和你们一起分担忧愁,分享快乐;和你们一起用星星之火燎下属于我们的草地;和你们一起奔跑,用脚下的步伐去追寻属于我们的阳光。可是总有一天,我们会分开,各自去漂泊自己的日子。但是请别忘记。山的那边。不是海。是我们“忆”起的日子。那些年,那些事。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路都,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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