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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的作文

时间:2023-10-16 08:23:15 作文 我要投稿

初见的作文(优选1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见的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见的作文(优选13篇)

初见的作文1

  暑假的第一天,我们就要去桂林看有“甲天下”之盛名的山水。

  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心中难免有些兴奋,寂寞的时候,到亲戚那边去玩玩,或者玩玩手机也行,但是火车上面的食物让我太失望了,真是太难吃了,幸好准备了方便面,要不然就要挨饿了。

  这次终于尝到了坐火车时的累了,我们做了一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达了这个令我仰慕已久的城市——桂林。坐在前往酒店的大巴上,便可以看到桂林的山水。你在看那远处一座座楼,虽然高不过北京那些高楼大厦,但只要你看到在这些不起眼的房子旁,竟耸立着别的城市永远不能拥有的山,这些山参差不齐地长着,有像的正在开屏的孔雀,有的像展翅高飞的凤凰,还有的就像那威武冲天的.雄鹰,有的像千年的老乌龟,让人立刻被它们所吸引,也让人感到从未有过的清爽、透彻。

  我们去过很多地方,但最让我难忘的便是象鼻山和漓江了。远远望去,象鼻山就像一只可爱的小象,翘着鼻子,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当然,漂亮的象鼻山和密密层层的山峦也少不了漓江的衬托。重叠在一起的山峦映在碧绿的江水上,被太阳照得金光闪闪。漓江里的鱼儿也多得数不清。有的长着大大的眼睛,红黄相间的身体,有的全身长满了刺,还有的尾巴像一条裙子摆来摆去,很可爱。漓江不但有很多鱼,还有很多贝壳。有白的、绿的、黄的……

  ??我们要回家了,坐在前往火车站的大巴上向外看去,看到那让我难忘的山和水,还有那些少数民族的服装,最让我舍不得的就是我们的叶狗肉,为什么叫他叶狗肉呢,因为桂林人叫朋友为“狗肉”。桂林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在这短短的几天里,桂林就让我那么的恋恋不忘,他的确配得上那句谚语: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

  桂林,虽然我走了,但我以后如果有时间,我一定还在来玩的,我爱你,美丽的桂林。

初见的作文2

  今天是军训的第一天,这一天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非凡,因为这是我们初中学习的最后一次军训,是初中学习中特殊的礼物。

  走进校园,初见美丽大方,善良体贴等一系列好词难以形容的班主任,内心激动不已。虽说已经相处了三年,但每次见面都是不同的感觉。

  今天是初四的第一次见,应该定义为初见。老师一进门,那熟悉的身影,熟悉的语言还是如当初,今天初见老师,心中不是紧张,害怕,反而更多的.是高兴、开心,这两个月以来,我没有一天不在想念老师的。

  在这两个月我打算给老师写信,计划信一段一段的写,这样我把信交给老师时,老师可以每一段都想起当时发生的事,虽然我的决定还没有施行,但这封信我一定会写好,在最后送给我那温柔大方,善良,体贴等一系列好词难以形容的班主任。

  初见我那一群小伙伴,惊喜万分。我这些小伙伴儿在这两个月都变了,特别是云同学,皮肤变得很黑,在军训期间,他站在两位白肤色同学中间,酷极了!云同学暑假一定认真锻炼了。班中的男孩儿们也成了班中的男子汉,初四的初见,让我感受我们这个家在一天天长大,初见大家心中无限喜悦。

  军训当然少不了教官,初见时就感受到了教官的威力,教官虽然年纪大点,但身上依然有着军人的气势,今天和教官一天的相处,发现教官十分亲切,教官在教我们时把每一个步骤都说的十分详细,我们学起来便快了,虽然有些地方做的不好,但教官还是会耐心教我们。一天的相处,初见教官让我再一次体验军训,让我在军训中磨炼自己,我的教官是亲切的麻教官。

  初见老师、同学、教官,心中感受不同。当然初见意味还会再见,或许一年后我们各自奔向不同的学府,或许两天后我们没有了军训,教官也去了其他的地方训练,一切皆有可能发生,但初见的美好永远难忘!

初见的作文3

  在一个小村庄一位名叫巴格斯的冒险者来到了这,他四处询问村民这个村子的名称,一个人告诉他这里是梅甘尔,是米希尔隆达国王的领地属于格斯亚王国,他问道我怎么才能见到国王,他的声音有些大导致被周围的群众听见了,然后开始耻笑他,一个人说:"就凭你也想见到我们的米希尔国王哈哈哈这是我从出生到现在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

  其余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然后他在人群的笑声中走了出来来到了一个简陋的驿站,他在那休息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叫拉梅尔的远征军士兵然后知道了很多事情,他所在的这个格斯亚是在一个名为拉斯达大陆的`一个国家,拉斯达一共有六个国家分别是:亚利斯罗蒂娜乌罗利斯达尔罗格耀尔罗亚格斯亚。其中耀尔罗亚是最强大的他的国君”耀尔六世“正在企图吞并达尔罗格,并联合亚利斯来共同对抗格斯亚,现在耀尔罗亚已经占领了达尔罗格大部分的领土,外交官正在与亚利斯的外交官提供合作条件而且耀尔六世准备亲自前往亚利斯本土与亚利斯国王”乌尔洛奇“谈论合作的问题,但是格斯亚已经与达尔罗格达成了同盟协议格斯亚的大臣进行会谈最终决派出200万骑兵340万步兵的远征军前往达尔罗格协助防御耀尔罗亚的进攻,远征军的元帅为克里斯劳尔并且现在就在梅甘尔东面准备进军达尔罗格。现在他准备同拉梅尔的士兵前去投奔克里斯劳所率领的远征军,第二天他在梅甘尔的带领下来到了远征军第五骑兵团的临时司令部里,然后得知梅甘尔是第五骑兵团的13小队队长,然后巴格斯成功的加入了梅甘尔的队伍,他熟悉了队里的队友然后才知道梅甘尔是一个老兵参加过伟大的洛濏保卫战还担任过反耀联军的格斯亚骑兵的司令,可后来被诬陷为叛国者而遭到了米希尔国王的处罚,现在虽然洗清了罪名可只能为一名骑兵小队的队长,可远征军元帅克里斯劳尔还是经常来请教他带兵的方法,并且在危机时刻梅甘尔可以随时担任远征军元帅。在了解了梅甘尔的身世过后巴哥斯四处看了下营地,过了不久就随远征军踏上了去达尔罗格的路程。

初见的作文4

  “我不要。”雪月发出一阵刺耳的叫声,“不就是去个舞会吗?你也不至于这么抵触吧!”明朝无奈的说。这时,雪月的母亲站在门口,用着严厉的眼神看着她,雪月顿时手足无措,“好吧,我去还不行吗?”

  他们坐在车里面,看着窗外的夜景,似乎多了一些忧虑,因为他喜欢她,她却不知道。“到了,小姐请下车”司机对雪月说。“知道的啦”(似乎司机也感到她的无奈)明朝走过来了,恭维的说:“亲爱的妹妹,你可以进去了吗?”“好了,好了,我发誓这是我最后一次参加舞会了。”(上次雪月来参加舞会,因为穿着拖地礼服,没站好,摔进了南爵夫人的十五层蛋糕里被众人取笑,落荒而逃了)

  这次的舞会很不一样,大多是高中生参加的,“哦,明白了”(雪月笑得有点阴险)他们并肩走了进去。这时所有人的焦点都转移到雪月的身上,因为,雪月的爸爸是有名的珠宝设计公司的董事长,妈妈又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作家,雪月从小受到很多人的瞩目。“看,那个女生,也是高中生吧,怎么这么土,家庭情况不好吧”“我看是。”雪月被哪里吸引了。走了过去,“额,雪月大小姐来了,快让开。”“对,对对。”雪月走到她面前,仔细打量了她,一双白球鞋(现在已经又黑又破了)一条牛仔裤已经破开了一个口子,上面穿着格子衫,一看就知道像个乡村的鱼干女。她也打量着她,白色的礼服,白嫩的肌肤,飘逸的长发,白水晶耳钻,一看就知道出身不凡。“你叫什么名字?”(她觉得雪月的声音很好听,她不敢出声因为她的声音有沙哑又难听)“你为什么不说话呢”(雪月一脸疑惑)“我,我叫章雯雯。”“欧,你也是来参加舞会的吧,来吧,”(雪月热心的邀请)

  优雅的.古典乐曲在耳畔回绕,在人群中突然一阵尖锐的叫声传来,“啊”,大家看过去,一个很帅的男生在张雯雯眼睛里浮现,“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冷冷的说)“你一句对不起就行了吗?”“那你要怎样”他们两个谁也不让谁,不知不觉舞会快结束了,这时台上的司仪发话了“大家舞会即将结束,我们有请雪月小姐和尹泽公子来跳一支舞好不好。”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下,只有一个人很生气那就是章雯雯。

  在一阵掌声下,舞会圆满结束了,章雯雯很不甘心,而雪月和尹泽却相识了。

初见的作文5

  一缕灿烂的朝阳透过窗户,洒在桌面。映出几株兰花深深浅浅的影子,嫩绿的长条叶子上泛着点点的阳光,他们享受着这难得的明媚阳光。

  我站起身来,靠近观赏这几株绿意盎然的兰草。突然在窗台的一个小角落,发现了一盆生石花。花盆大概只有不到拳头大小,上面长着几朵小小的生雪花。记得刚买来的时候,我都每天把它放在太阳底下,晚上又收回来。可时间一长,又经常把这件事忘在脑后了,今天又看见它,突然记起大概有很久没有照顾它了。

  走近一看,生石花两瓣嫩绿的叶片之间,已经冒出了两瓣更小的叶片。它的表面有着深浅不一的花纹,泛着一点微微的粉红色,往下慢慢渐变成了浅绿色,这大概是它第一次冲破束缚,见到这美丽的大千世界吧。在叶子中隐藏了一个冬天,终于选择了一个阳光灿烂的春日,迎接美好的春光。我把它端来好好放在手上观赏,尽管它们很小,也没有其他植物那么美观,甚至会淹没在其他植物中。但它仍然用自己的方式享受生活。

  过了几天,一个舒适的'午后,我突然间发现这朵生石花新长出了两瓣,已经高了不少。可原来傍在旁边的两瓣,却慢慢地枯萎了下去,它不再像原来一样茁壮翠绿,而是一点一点沾染上暗淡的黄色。它把自己所有的养分都给了下一代,随着叶片的成长,老叶片也渐渐干瘪,它会慢慢埋没在泥土里,成为新的养料。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一句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淤泥更护花。它们是离开了新叶,却为它们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尽管它们只是一株小小的植物,尽管它们没有美丽娇艳的花朵,但是它们也尽自己的努力去繁衍生息。为了后代做贡献,它们生命中闪耀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植物间的生命传递,使我想起了自己。我们的父母也是这么专心的呵护我们,他们总是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我们渐渐长大,父母也会慢慢老去。而我们在成长过程中,却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与父母产生冲突。但是我们要理解,这都是因为父母对我们的爱,我们要做的是更努力的学习。让我们的成长速度超过父母老去的速度。不负光阴!

初见的作文6

  纳兰有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初见,初见的时候,是夏末秋初,蝉鸣依稀,黄叶斑斓如梦。记得当时年纪小,我们每个人,都那么懵懂而干净。一切的阴暗,都与我们无缘。

  我记得,我记得你我初见时的样子,阳光从天空高远处洒下来,梧桐叶映青我的回忆。

  然后,我们离开。那些细小的,储藏在记忆深处的温暖,被小心收藏,又被小心遗失。

  直到有一天,我们再重逢。我还记得你的名字,你的模样,甚至你发间散发的熟悉气息,我都记得,仿佛我们从未别离般清晰。

  于是,我也曾经以为,我们真的从未别离。

  可是,终于,我们都发现自己错了。我们高估了自己,低估了时间。

  我记得你,如此清楚,清楚到我们之间所有点滴的往事我都可以娓娓道来。可是,我仅仅只是记得而已。我看着你的脸,忽然觉得有片刻的陌生。我已不再熟悉你

  我们依然是朋友,依然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感觉,早已失散在空气中了。

  那些以为深厚到足以维系依靠一辈子的情谊,我想,是的的确确的存在过,只不过,已经只是存在——过了。我记得,你也记得,可是光是记得又有什么用呢?少小的往事本来就不足以依托,更不足以取信吧。

  也许,我们真的`还不如不见,再也不见。那么你在我心里,永远是孩童时代的样子,那份心照不宣的默契,我们都不应该说出来。如果真是这样,想起你时,依然温暖而温柔。如果这样,也许现在的我就会相信,我们的情谊坚固如磐石,足以让我疲倦时悠悠的回想。

  人间的情感如陌上花般的鲜艳美丽,却也如陌上花般经不起风霜摧折。只能够摇曳在记忆中,烂漫薰香。也许初见,就已经是最好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样该有多好。可是没有办法,我已经回不去了。再怎么强求也无济于事。就象落红,难以再缀上花枝。我也难以再微笑着站在你面前,而心中没有波澜。

初见的作文7

  在麦格还未改版之前,我就以晴天这个笔名走进了这片天地。初见,是在六年级呢。直到现在,我依然没有后悔。

  刚开始,我的关注和粉丝都是两个鸭蛋,看起来好不荒凉。为了能有所提高,我开始写文章。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的第一个短篇小说出炉并胜利完结了。那是一个现实与梦境交织的故事,用来缅怀我们青春的悸动。主角是一个优秀的女生,在她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得与失后,稚气褪尽,走向成熟,她的身上带有一点我本身的色彩。

  那个时候,谁不是带着一腔豪情热血。为了重要的人而战斗,为了守卫自己的信仰前进。当第一个粉丝出现,我是很高兴的。后来的后来,我开始大量发表作品,就这样,第一部长篇小说起航了,是一部日漫的续写,主角亚梦很多人都不陌生。每天一章,一章一千字。不知不觉,过了很久很久。第六十三章正式完结,这部六万字的小说带我打开了麦格的大门。让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他们也都热爱写作,和我一样。只是时光变迁,他们很多都离开了,有时我看到他们曾经的评论,不禁缅怀起曾经的日子。往事如歌。继续吧,第二部长篇小说至今还未完结,目前已有八万字,虽然离我的目标还远远不够。因为同时开了两个文章,我不得不暂停它的写作。但是我相信,这只涅盘的凤凰,终有一天会再次归来。

  走走停停,一路上我见识了很多。而我的'文章,也从最开始的没人理会,变成现在有人点赞有人评论了。粉丝的数量逐渐上升,也总算走到了这个地步。最强之路是没有终点的,我也不能停下脚步啊。那时候的晴天,成为今天的晴天。以后,也还是晴天。

  很高兴,在我的写作之路上有许多朋友提出了他们的宝贵意见,我感谢那些为我点赞的朋友,更感谢那些直言不讳说出我文章缺点的朋友,如果不是你们,我的写作水平只能停留在那个稚气十足的阶段。

  很高兴,有麦格的出现。这是我鼓起了勇气展示自己的平台。而在这其中,我提高了自己的写作水平,现在作文分数已经稳稳保持在优秀的水准。而且我的自信心得到加强,这是最大的收获了。

  几天前,两年以前的笔友突然出现在麦格,她在把我的文章统统点了赞之后留下了评论:“小晴,你加油!”

  我的眼眶微湿,如初见模样。

初见的作文8

  当我们看见生机勃勃的竹林时,不免想那矮小却又鲜嫩的竹笋,它们一直是那么鲜绿。看那堤坝,这么多年来,不曾松懈过,它,是那么坚持不懈。而我们,也正如它们一般,不放弃,不改变。

  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做到了,不只是放在口头,那世间该有多美好!

  但是古往今来,总是有一些人做不到,往往不久之后原形毕露,守不住自己。

  正如唐朝一名才华横溢的诗人宋之问。他的诗,有时温柔得如水波,有时雄伟得仿佛海啸。

  最著名的则是一件夺锦之事。武则天代朝,一天,外面天气宜人,心情大好,就让一群人写诗,写得又快又好,就可得到一件锦袍。其中宋之问就在其中。他出口成章,挥笔就写下了一首好诗。武则天龙颜大悦,当场就赐予一件大锦袍。

  可是,时间磨人,宋之问却误入歧途,从一位才华不朽的大诗人落入到了一个忘恩负义、心狠手辣的大坏人。一位大诗人就这样子扑灭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许多做不到的原因不正是受到了利益的诱惑而误入歧途?不正是缺少人性的修养,伤害他人对自己的一切期望吗?

  既然我们知道了“日见如初心”这一句话,如何不去想办法,成为一个这样的人呢?

  修养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品质。从一个人的为人处事中是十分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修养的。

  孔明先生说过:非淡泊无以明致,非宁静无以致远。

  假若你是一位有修养的人,你的一举一动又是那么的谦逊、可靠而又厚重。然而,这一优秀的`品格可并非是初见中可下的定义。一位有修养的人,他并不会夸夸其谈,他们谦逊、忍让、心宽体胖、视角远大、宽广。他们心胸宽广,平淡待人。

  他们投射出一种巨大的力量:内敛,低调,温和,谦虚。

  与他们相处时间长了,你并不会感到他们的性格有剧烈的变化。没有,他们没有改变,他们依然和善待人,不受时间的挪移。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是来自灵魂的力量。他盛得往,也沉得住。在精神不曾改变,沉稳,清简,纯净。在他们眼中,世间平淡,欲望不高。

  人生若只如初见,做一个喧器浮躁者,不如成为一名厚重、可靠、谦逊的人。

初见的作文9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题记

  坐在窗前,手中写字的笔停下,心也颤了一下,心中从未有过的悲伤。思索了许久,提笔一句,别来无恙,你别来,我无恙。就是违背了太多心愿,流星才会跌得那么重。

  人生若只如初见,是啊!只有那时最美好,可那只是过去。既然这么痛苦,那为何老天让我们相遇。相遇太难,为何如此不真诚?为何要骗我?初见时,我以为你与他人不一样,挺信任你的,从你那句"从未…",我失望了,但我没有放弃,我付出太多真心了,真的舍不得,可从你的态度中,我已经感受到了,"我万拒于别人,你万拒于我"。终究还是我给的爱太多。

  翻开手机,里面还有你的诺言,那段记忆还真是挥之不去。夜晚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就好像你把我拉上岸,又把我推向深渊。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欺骗好,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那些话就好像是骗子说给傻子听的,没有实现承诺,却如期归来,这就是离别。那份承诺,也不过是习习谷风中苍翠的一抹。多希望回到初见,我宁愿只是过客,我怕我再次陷进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那时候你还是你,我还是我,那该多好…可终究还是逃不过时间,这个社会很简单,复杂的是人心。人心易变,物是人非,皆是空。我看清了,也看透了,可从此就沦为陌路了。又有谁,才能真正保持初心,敌过时间。忘了她,真的难,清醒的人最荒唐,那一刻,心是真的痛。从满心欢喜到绝望,她骗我骗的好惨,再大的太阳也暖不了一颗已经凉透的心。真想回到初见,真的很想很想……

  我遇你,你娱我;我与你,你愚我。人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糟蹋以后,才开始感慨人生若只如初见,希望你能明白,覆水难收,别再回头。

  人生若只如初见,初见,初见,永不相见……

初见的作文10

  黎明时清亮的阳光被排球场的网子割碎,碎金般的光影在地面上跳动着。时光如水,无数次从指缝间流转而过,我已经轻轻踏上了九月的脊背。自古离别多凄哀,却又往往带来一次次更美好的遇见。而和初中生活中种种事物的初见,也只过了短短数日。

  初见校园

  还未真正见到令人魂牵梦绕的校园,便通过录取通知书上的寥寥数句认识了这个地方。“这里孕育理想的热土,只要耕耘你就有收获的期盼。”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无比憧憬三中校园。迈进校门,一路朝操场走去。教学楼的轮廓在眼前逐渐清晰,又慢慢模糊,最后,被留在了身后。我站在操场上,仰头望着学校大致的轮廓,满腔的盼望就像是要溢出来不仅仅是为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朗朗书声,更是为了在这里挥洒青春和热血,做到德才兼备、知行合一。通过三年的努力,乘着那一只满载希望的帆船,到达智慧的彼岸。

  初见老师

  我坐在教室里,听着鞋跟在地上咯噔地响着,很快,一位女老师走了进来。我望着她,蹙起眉头,“我好像在哪见过这个老师。”而后顿时想起,在开学考那天,我也是听到了这样几声鞋跟响,她便进了考场。只是没想到,缘分使然,她成了我的班主任。只见她不紧不慢地走上讲台,台下霎时间没了声响。我在她的眼睛里看见了她这个年纪独有的经验和干练。我知道这位老师将会带领我们迈入知识殿堂,扣开英语的大门。

  初见同学

  开学第一天,我背着书包走进偌大的教室,环顾四周,无不是张张陌生的脸。我内心充斥着紧张和期待,希望在这个班级中建立新的友谊。当课上的老师喊出“郭沫菡”这个名字时,我哑然失笑。不知怎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郭沫若的样子戴着眼镜,眉宇间说不上来的严肃和智慧。我扭头望去,她扎着高高的.马尾,端坐在桌前,背挺得笔直。“她大概也是像郭沫若那样才华横溢的人吧。”我暗自想着,和她做朋友的念头在心里慢慢萌芽。

  橘黄色的暖阳悠悠地挂在高空,金色的光束零零散地映在数学楼上,投下一抹光晕。

  今年的秋天是一个相逢的季节。

初见的作文11

  是一阵风也罢了,偏偏是这样永恒;是一场梦也罢了,偏偏是如此真实。忽然间,那一次邂逅,那一个浅笑,便如耳边的天籁一般荡涤了我心中久久的压抑,拨动那根沉寂已久的心弦。原来纷杂的尘世褪去,华美的叶片落尽,那份沉沉的对一个的守望便走到了尽头,我再不忍心让你从我的视线中消失,成为一个虚幻的梦。

  一直在等待,等待与你的再一次相逢。

  日子在漫无际涯的固执地等待中悄悄流逝着,想象着你会在某一天的某一时刻突然站在我的面前,听我倾诉被深藏已久的心事,看着你的身影在我孤独的守望中走近又走远,那份深情如一支忧伤的牧歌,又如一场无声的夜雨在生命里漫流,漫流成刻骨铭心的悔,一任疲惫的思念在海的漩涡中一往情深地郁郁沉沦。

  光阴荏苒,伴着时间的流逝,我深埋那份感情,迟迟不肯表白,但我的迟疑却让自己陷入深深的.悔恨中。错过你,我不知今生漫漫长路上还能否再遇佳人,让我心中泛起的涟漪久久激荡。

  静谧的时光也即将逝去成为一种永恒,成为了一个被终结的梦,可是当时间的流逝带走了原本的欢乐,当时光匆匆留下些许沉默,当自然的纯真也演变成一种凄凉和无奈的时候,我竟然撷不起一片值得我珍藏的回忆。我真心希望可以伴你走过哪怕一小段路程,让那斩不断的情丝连带许久的孤寂真正地皈依。

  也许我不该如此唐突,但情难自禁。我实在不愿错过你,宁愿让爱在表白中破碎,也不愿它在沉默中成为遗憾。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方知情深。

  你,如诗,如画,令我魂牵。

  你,似雪,似烟,让我梦萦。

  看见你,忘了我是谁。但我忘不了你的笑,忘不了你的好,忘不了思念你的滋味,也忘不了夜幕时我的伤悲。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年轻的季节里有着这许许多多的梦想,许许多多风轻云淡的忧伤,也许什么都可以烟消云散,挥不去的是我对你沉沉的思念。

  我不想做一个抬眼看到烟花的孩子,刚一欢笑灯火就阑珊。

  请你给我机会,让一颗漂泊的心不再漂泊,让一片流浪的情不再流浪。

初见的作文12

  最初见到老班,是刚到高中的那个盛夏,一身黑色紧身衣,深刻的五官显得年轻而又帅气。

  高一之时,老班只是我的语文老师,当时并不了解老班,只是从别人描述里知道老班的严后,只知道很严厉很严厉至于到底多少,并不清楚。真正开始熟悉老班是在高一下学期的文理分班,我慕名糊里糊涂地选了理科,糊里糊涂进了这个班级,糊里糊涂老班成了我真正的老班。

  老班的大男子主义很重,挺豪放,只是做了班主任有时语文老师,好好一大男人便也变得呶呶不休起来。常常会喝了酒后,到班里来扯东扯西讲一些大道理,一节夜自习便“挂了”。不过老班知错能改,在班里同学提出意见后,他便由“明察”改为“暗访”,尽量不进教室,躲在暗处做伏击。

  老班非常风趣,但却挺“俗”。他喜欢周星驰,于是语文课会常有周星驰的经典台词掺杂进来。对于后悔他会说“掘个坟把自己埋了”,对于瘦他说像“咸鸡骨头”。诸如此类,虽说“俗”却也生动形象,最最有趣的'是上《史记V高祖本纪》那会儿,老班崇拜项羽,对刘小不屑一顾。他会帮刘小编台词,说那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神情,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当时我就暗想,老班还挺有做流氓的潜力。不过,还是要感谢他的“俗”给我们的乏味的求学生涯爆出了一点色彩。

  老班不太注重个人形象,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总是那么几件,而且全黑,我们小高考那会儿,他发誓我们不考完便不刮胡子,结果他真的好几个礼拜没刮胡子,胡子拉渣一大把,颇有水浒中李逵的风范,老班做起了园丁倒也挺像回事。为班级他付出了很多很多,有段时间竟莫名其妙地患了强迫症,每天在二楼楼道散步,不知内情的我们以为他在监视我们,说来真是羞愧啊!

  老班有点发福了,上次穿了一件红色紧身衣,腰上赘肉颇为显眼。说老班完全不顾个人形象还是有点不负责任的,因为他现在总在操场上跑步,减肥兼锻炼身体,有段时间也拉着我们一起锻炼,一跑便是五圈,跑完后我气都喘不过来了,老班却仍泰然自若,内功颇为深厚啊。

  老班善于“纳谏”总鼓励我们与他交流,我们提出好的意见他总欣然接受,老班很守原则,虽然某些时候显得不通情面却也是负责任的表现,我想在老班的带领下我们一定会在高考中永创辉煌。

初见的作文13

  最初照面,你把手插进口袋,瞳孔微微闪着湛蓝色的光。我还记得那个冬天的早上,树叶的颜色像哀愁一样,淡淡的海绿色,英语里讲它是SeaGreen,多么美的比喻。

  最初的你,高昂着头,伫立在暖黄色的阳光下,扎着高高的马尾,嘴角微微上扬。你有着年轻而又充满朝气的风姿。你的睫毛微微颤抖着,你的皮肤上笼罩着一层轻薄的暖光。厚重的白大衣上掉落的白色飞絮在空中顽皮地舞蹈。

  你说,嘿,是敌人也是战友。

  我说,嗯,是战友。

  我了解你所有不堪一击的脆弱之处,也明白你那高傲与自尊如同紧箍咒一般束缚了你想要前行的脚步。你皱眉,不代表你烦躁,恰恰证明你在思考;你微笑,不代表你开心,恰恰说明你无可奈何。你是多么矛盾的集合体,矛盾得如同深海中迷茫而孤单的鱼,长久地痛苦地存活着。

  你等待有人来发现,发现与你同样矛盾的生物,那便是我。

  我们曾为了一本童年时不屑一顾的漫画书的归属权吵得不可开交,也为了给迷路的老奶奶指路固执地牵起了手。我们曾一同在中学的赛道上拿着不同队伍的接力棒,为谁先到达终点拼得你死我活,我们也曾为了班级的荣誉站在同一道起跑线上,奔跑中牵起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全力地向前,像是守着一个承诺,一份责任。

  你还记得我们从学校三楼的窗口投出去的纸飞机吗?纸飞机上写着我们对未来的期许,向窗外的樱花林飞去。我们那么固执那么幼稚,相信童话书里写的.一切。纸飞机一直飞,飞向未来,它把所有你对未来的期待,告诉未来的你,让她来实现。你当时目光里的期待,像是世界上最纯净的雪花,闪着纯白的光。

  纳兰性德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但我总觉得人生其实始终如初见,你没有走远,我愿留在原地守候,便是对彼此最好的挽留姿态。人生始终如初见,初见时的你,笑得灿烂而张扬;如今的你,学会了委婉和大方。若说时光荏苒,光阴匆匆,不如说那些时光中的我们,学会了以最美好的姿态成长。

  人生始终如初见,因为真正的美好从未改变过。未来,愿你我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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