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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3-10-05 07:39:58 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作文(实用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作文(实用15篇)

我喜欢作文1

  这边是一个世界,那边是另一个世界,连接两者之间的一部分是“新平”。

  到那边去是命中注定的事情,爱上“新平”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新平”就是一条路的名字。

  此刻,是冬日的傍晚来得早些吧,天色有些暗了,虽然是下午5时左右的时间。自己一个人骑着摩托车又到了那个熟悉的转弯拐角,或许是归家心切,速度过快,开过了一点。这时的我看到了天边,看到那金色的晚霞,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让车子回头,找好角度,用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照片中显示着,长长的路通向了远方,两旁枯草沉默,灰蒙蒙的天空背景下,镶嵌着一片金色的晚霞,也就是在这霞光的影衬下,“新平”显出一片淡淡的忧伤以及落寞。

  看到这些,我深深知道,这个也是我人生的舞台。我,就是我自己故事里的主角。

  这一年即将成为过去,回顾这一年的时间,我在心中感谢所有的帮助过我的人,感谢我的GS125,当然也感谢我所爱的“新平”,是她,让我感悟更多的东西。

  “新平”以前我也走过,不过那是在汽车里,那时对她的印象,只是知她是一条十多年前修的乡级水泥公路,蜿蜒向前,有的路段依山临水,她经过的地方有农村,也有大型的国有企业,她穿越过诗情般的田园和文明的喧嚣!

  但直到我再次成为了一个摩托骑士,我终于接触到了她的内在的一面——那就是她的文艺气质和她的小清新!

  在4月的那一天,我在“新平”上骑行,我发现,在越过一二个村庄后,我感觉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域,路还是向前延伸着,两旁周围却有了更多的植物,它们显得是那样的郁郁葱葱,再加上路上鲜有车辆通过,我恍惚觉得自己是行进在了一条某个公园的小路上,而不是在什么乡级公路上。而到了一个个的转弯处,“新平”莫名其秒总让我放慢速度甚至停下去思索,思索什么很快就会忘掉,唯有手机照片能留下瞬间。

  我也发现,“新平”也很会装扮自己,展现着自己野性而娇艳的一面——路边的草丛中时不时出现着红艳的野牡丹,也能让我一次次停下车来拍照。

  就这样喜欢上了“新平”,最后甚至是爱上了“新平”。

  一年多来,不断地从“新平”上来回,也惊奇地发觉,我与她竟然有着某种心灵相通的默契,在心情不太好的日子,她会给我展示出阳光穿透林木的景象,展示着勃勃生机,也会给我夕阳、落日的景象,与我共同的长嘘短叹;在心情还算好的日子里,她会以也会用路旁草木的摇曳的姿态来应和我内心所唱的歌曲;在我内心稍微平静的时候,她也在默默地聆听我内心的独白。

  “新平”性格是有些任性甚至是略带些神经质的,而且这种性格与我自己的性格几乎是一致,易受天气的影响。我也清楚地记得,在那一个早晨,“新平”披着淡淡的晨雾做成的白纱,看来故意对我有些遮掩,在当我越过那个有着一棵榕树的坡上时,一轮红日突然出现在前方的山上,这时我仿佛听到了“新平”俏皮地对着我在说:我美吗?我也只能在内心里回应着:美!你真的很美!你的.确是美!而在某一天的中午里,“新平”对我发起了脾气,以冰凉的雨水把我淋成了一只“落汤鸡”,让我感冒了好几天。又在某一个有些寒冷的傍晚,“新平”居然向我显示了她“阴森”的一面:四周一片灰暗,而且是显得非常的荒凉,风在呼呼地吹,荒草乱舞,路上车辆行人皆无,这时连我都觉有些毛骨悚然,这感觉真是恐怖片的前奏啊!

  不!我真的很喜欢你,你的这些小性子,我也爱!

  “新平”也会故作深沉地“教训”我,让我知道什么是励志,在一次回来的路上,一个刚放学的小姑娘,她爷爷用电动车拉她回家,而她呢,身体反坐在后座上,把电动车的储物箱当桌子,趴在上面写作业!

  天色渐渐的暗了,我的思绪也回到了眼前,我还在驾车,以中等的速度行驶,“新平”熟悉的景物再次不断掠过我眼前,然后又快速处在我身后。

  “新平”,我要离开了,过几天我会再次和你见面。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要从这世界离去,但也愿意让我的灵魂,化作一缕月光,在你路边的芒草的穗上流淌。

我喜欢作文2

  我喜欢夏日,初升的太阳像一位染料工,慢慢地染红一朵朵云,把远处枝头悠悠的绿调和成一抹迷人的紫。微风轻拂过我的面颊,一天的生机便勃勃不息。

  我喜欢在初春微风的轻拂中踏上田间的小路,看一块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麦田。田块紧挨紧地排在一齐,连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绒毯,且像是翠禽的羽毛织成的。碧绿多绒的地毯激发我想在上头躺一躺。麦田在细微的风中歌唱,空气中的水分子也欢快地鼓掌,麦棵一摇滴落几滴露珠,分散阳光,映出七彩的颜色。

  我喜欢看山上的`野草,在秋风里泛着金辉,在山脚下,山腰间,山顶上,到处都是。原本以为阳光太过于热烈才使得小草泛起黄色,可夜幕低垂,那满山的野草依旧泛着黄色,像夜空中的星星,发光发亮,装饰着整座山,构成一幅美景。

  我喜欢水边高高的蒿草,像芦苇,在微微的晚风里摇曳。如果这时有一叶孤舟泊在岸边就好了。待白昼逝去,柔和的月光洒过来,晚风吹过小舟,小舟轻轻摇晃,河水静静流淌,天地一片莽苍,像极了一首诗:“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冷冷的霜晨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致远,没有喧哗的光和热,缓缓地不着痕迹。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纯属于学生时代的青春,纯净得一尘不染。我喜欢雪花的轻而温柔。在神秘的夜色里,翩翩飞舞,迷朦不可测。三片,五片……无声无息,飞向寒冷的大地。

  我喜欢晴朗的日子。这样的清晨睁开眼,天地就是灿烂的,唤醒了沉睡一夜的愉悦心境。如果在家里,必须要赖在床上几分钟,看雪白的墙壁上,阳光欢快地舞蹈,像顽皮的精灵。我找个地方闲坐下来,想象着自我的头发由黑变黄再变红,一向到阳光照到山的那头。顶着一头彩虹回家,躲进自我的小屋。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冷艳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平和的百合,淡雅的水仙。我也喜欢开在山野间那些不知名的小花,十字形的、球形的、星形的……我相信上帝在创造百花时,赋予了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看一点书。在一灯荧荧之下,看书上的字一行行反射出荧荧的光,像镶上了一层金边,在我的眼底流动。我喜欢用纸壳做一个灯笼,里面放上一截长长的蜡烛,等到爷爷奶奶都睡熟了,我就把灯笼点亮来看书。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远处山坳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温柔,是不是那里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我喜欢一些旧东西。那张奖状是小学时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获得的,记得当时我昂头问校长:“我的奖品为什么不和三好学生的一样?”。那一张照片是在我有了第一部手机的时候偷拍的:父亲用毛巾捂着脸,动作很搞笑。那一块玉是母亲送给我的,她期望菩萨能够保护我免遭困顿与伤害,之后母亲说我不适合戴玉器,让我摘掉。可我此刻还戴着,因为我喜欢。戴着这块玉心里就暖暖的,看到那张照片就会偷偷地笑,看到那张奖状就会想到当时天真的模样。我喜欢沉浸在这些完美的回忆里。

  我喜欢在黄昏的时候来到小桥边,风吹来一阵阵麦香,从我的鼻尖流过。那被夕阳照耀,像披了黄金色的盔甲的农夫在寻找着大地的含义。我在小桥边徜徉,桥下铺着阳光,一时觉得流淌着的是一粒粒的麦子。那种原始而淳朴的意象总是能深深感动我的心。

  我还喜欢交友。在某个下过雨的午后,在檐雨滴答的窗前访旧真是美,不明白太阳从哪家的屋背上悄悄露出头来,而后忽然热闹起来。我们走在青柏的阴凉下,慢慢地走着,倾谈着,那迷人的午后似乎在演奏着一支轻快的乐曲。

  世上的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独自想象几十年后的日子,那时候必须会更完美。

我喜欢作文3

  这不仅仅是六个字母,在我心里更是一幅美丽的图画。

  你是我生命里的光,认识你日子突然就不一样;你是我十几岁的王,从那天起我们说好好几个十年也不背弃。我喜欢蓝色,因为我记得你说过蓝色是你的幸运色,每天我都会把蓝色的东西带在身上,希望你可以一直幸运下去。那个要长到180cm的你总是那么出类拔萃,像太阳一样温暖着我。“河流不再笑着流淌,花也不再香,我们唯一学会的面对,竟然是遗忘。”这就是你自己写的一首歌《树读》,为什么你总是这么优秀,优秀的让我措不及防。今年你应该是要读大学了吧!就要离开重庆了,虽然有点感伤,但更多的还是对你的祝福。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俊凯,但愿你可以在未来依然如此优秀。去到北电的你更要脱颖而出,因为你一直是那个在人群里最闪耀的星星。”

  还记得吗?你在生日会的时候说想去蹦极,或许这是你最想尝试的事情。我也知道很多人不支持你,说你无不正业,但你却用实力证明了自己。和你一起成为训练生的有那么多人,但唯一坚持下来的就只有你一个。这就是你,那个在压韧带的时候忍着痛也要笑出来的你,那个明知道自己怕晕却还要去尝试的你,那你有低血糖需要每天吃巧克力来补充能量的你。天边有一道光洒下来,忍不住的小期待,因为爱。我说过的,从开始到未来只为王俊凯。你还有几个月就17了吧,也不知道这一次你的生日会会是什么样子的,前年的“星空游乐园“、去年的“启航”。今年你一定要打开那个时光胶囊,看看我们送给你的话,这是你最好的成长经历。看着你从一个14岁还未涉事的小孩,长成现在这样一个要经历潮起潮落的少年。看着你从凯宝到大哥再到凯皇的变化。有一句话一直想对你说:“你在《长城》里演的那个皇帝真的好可爱。”

  还记得那个夏季,错点《洋葱》MV,一点一滴心里,变成如今我有笑有泪的光阴。听说你去了联合国,听说你是中国第一个少年代表,我是真的很开心。当然,这么优秀的你又怎么会让我失望呢。你会弹钢琴,会打架子鼓,会写歌,会编曲……都说你的眼里有星星,看什么都是那么闪闪发光。因为遇见你,似乎一切就注定了。你和我似乎同时喜欢绿色,你说那是青春的颜色。我喜欢你生日会上那片绿海,更喜欢生日会上那个唱《my summer》的少年。你是《爵迹》最厉害的角色,天地上下最厉害的白银祭司。能驾驭酷炫牛仔,能掌握萌系精灵,那么还有什么是你无法做到的呢?在我心里你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因为你太变化多端。“那个芝麻馅的汤圆头目,我永远不会吃掉你。因为这一颗汤圆,寄托了我太多的梦想和期望。”做最好的我们,但我却更希望你的每一天都是最精彩的。

  你的手指落在了那黑白键上,弹出那动人的乐章。为什么你这么多才多艺?有无数的人在背后说你,否认你,但你却用你的`实际行动证明你自己。我曾经说过,就算有一天全世界的人都讽刺你,我也会一直如初的支持你。薄荷音的少年,我心中的王子。茫茫人海中遇见你,好像阳光照进心底,你是我人生重要意义,我怎能把你忘记。你说过“十年之后大家所看到的一样王源一定和十年前的王源不一样。”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说你会变得很优秀。

  公子颜如玉,陌上世无双。喜欢你那种和兰花一样高洁的性格;喜欢你如谦谦君子。一口让人听了手足无措的塑料音,外表高冷慢热,其实疯起来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红色是你的幸运色,那种热血澎湃的颜色。你玩狼人杀当狼人要隐藏自己的时候会结巴,嗯!我的世界我的光,那就是你了。遥远而无法触及。短短的几句话根本无法评价你。因为少年屈原优秀的让人难以忘记。

  十年之约,我一直都在这里陪着你们。

我喜欢作文4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儿,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要真正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

  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就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节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片工地白墙上,跟行道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但有时,也会看见前方晃过来一个酒鬼,将醉醺醺的手搭在你的肩上。“喂,小鬼。要喝一口吗?”酒鬼将还剩下一半的啤酒瓶举在我面前摇了摇。“未成年人不能喝酒的,大叔。”我一脸无奈的答道。他嘴里喷出的酒气熏得我的鼻子直发酸。“可惜了,明明是一瓶好酒,”酒鬼大叔看了一眼酒瓶子,将举起酒瓶的手放下,又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像我的肩膀是他的仇人一般,要将它痛扁一顿,“算了,那你把我带回家吧。”“我为什么要把一个陌生人带回家啊?”我愣了愣,一把将他推开,感觉酒鬼大叔已经神志不清了。被我推开的大叔一个踉跄差点跌倒,不过倒是站稳了。他像看傻子似的看向我,饮了一口酒说道:“你这个小鬼在说什么啊?谁叫你把我带回你家了?我是叫你把我带回我家!”“可我不知道你家在哪儿啊?”我不耐烦地答道,只想快点结束对话离开这个倒霉地方。“不知道我家在哪儿跟把我带回家有关系么?”酒鬼大叔一脸正经地说着不正经的话。说完,他摇摇晃晃的.走向人行道,那姿态让我想到了《白蛇传》里的蛇精。不过他继续走下去,走到马路中间被车撞了就大事不好了吧?不过,他倒是没事,只是我差点被吓得半死。只见他站在马路中间,岔开双腿,一手举着啤酒瓶,另一只手五指张开向前伸出,做出好像外婆家门上门神般夸张的姿势,瞪着个牛眼仰天大喊“出租车!”没错,在距酒鬼大叔不到五十米开外,一辆出租车正行驶过来。不过这位出租车司机好像见拦车的是位醉汉,不想惹祸上身,于是轰了轰油门,加速想要从酒鬼大叔旁冲过去。酒鬼大叔发现出租车要逃跑,怎么可能就这样发过它,这可是他唯一回家的途径了。他犹如蓄势待发的猛虎般,朝着出租车扑了过去。不过螳臂当车如何挡得住?这位出租车司机倒是老练,几次变道便把酒鬼大叔甩了下去。出租车很快消失在路灯的阴影中,酒鬼大叔就这么躺在沥青路上不起来,好像是酒劲发作,昏睡了过去。我正要离开这个让人不想久待的地方,又有一辆出租车驶了过来。不过情况会一样吧?谁也不愿意搭理这样一个麻烦。但出乎意料的是,出租车居然减速了,并且停在了酒鬼大叔身边。“先生,你没事吧?”出租车司机从驾驶室出来,是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就业青年。他拍了拍大叔的脸,见他没反应,又将他拖进出租车,并在他身上翻找着什么。不会是想趁机赚点“小费”吧?所以说,善良的人最容易遭到误会,只见青年出租车司机从酒鬼大叔上衣口袋里翻出一张小卡片,又从自己衣兜内摸出手机,照着小卡片上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喂?是和王先生熟识的人么。啊,太好了,幸好他在自己的名片上写有家里的联系方式。好的,我马上把他送过去。”又一辆出租车很快消失在了路灯的阴影中。不过,同样“消失”的,还有那个醉醺醺的大叔。

  我喜欢走路。在家中待久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也希望再遇到像酒鬼大叔那样需要帮助的人,那样我就学青年出租车司机,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所以,我喜欢走路。

我喜欢作文5

  “叮……叮……”,铃响了,终于下课了。我期待着下课:下课不仅可以开心的玩,放松一下心情,更因为下一节课是语文课——胡老师已经提前安排好了任务,上辩论课。他要求每个人都要做好准备,每个组都要做好准备。

  上了厕所,不少同学们就迅速跑进教室。或把自己搜集的材料拿出来,看看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地方;或者凑到本组同学面前交流一下,甚至跑到其他组向优秀同学请教……一时间,教室里声音很大,有些闹哄哄的。但细听一下,那基本是同学们的争辩声,还夹杂着组长“安排人士”的权威声音——同组八个人中,哪四个人是正方,哪四个人是反方,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叮……叮……”,上课铃响了。胡老师刚一踏进教室,教室里乱哄哄的声音立即消失了,每个同学也坐得倍儿直,等待老师发号施令。

  胡老师微微一笑,问:“大家准备的咋样了?每个组安排了发言顺序了吗?”六个组长不约而同的站起来,大声汇报:“准备就绪,请老师检阅!”全班哄堂大笑,胡老师的眉毛也更弯了。

  然后按照惯例,课代表王东洋用扑克牌让组长们抽签确定各组辩论顺序。第一组的陈飞虎抽的恰好是“1”,其他组的就有讲“小话”的:“啧啧,第一个上场的肯定心慌吃亏,得不了好名次的……”于是第一组就有个别同学埋怨组长“手臭”,搞得陈飞虎面红耳赤。胡老师轻轻瞟了一眼那几个只图说不图想的同学,问:“一马当先,难道是贬义词吗?”

  第一组上台了。正方和反方个个口木仓舌剑,辩论很激烈。如果忽略其规范、文明用语外,简直有点吵嘴打架的意味。其他组同学在倾听的同时,禁不住为第一组的面红耳赤而好笑。胡老师呢,则把一激动就结结巴巴的`贺德飞肩膀轻轻拍一拍,示意他要镇定……

  接下来是第四组,那才是真正的激烈。正方和反方喊着各自的口号列队上场,眼睛盯着对方的眼睛,很自信,又很阴险似的。看着他们个个小老虎一样的劲头,我们猜测:表现最佳的一定会属于这个组吧?胡教师刚一喊“开始”,他们真是“惨”啊——个个都是人精似的,滔滔不绝嘴巴说得合不拢了……台下的同学忍不住哈哈大笑,胡老师也笑得流出了眼泪!

  最后展示的是第三组。看到他们上台,其他组不少同学露出怜悯的神态:第三组的是清一色的女生——女生们都大都斯文,爱面子的,不会大声的争辩吧?事实却出乎我们的意料。她们不仅一改平时的细声细气,而且口齿伶俐,思路清晰,让所有男生刮目相看。特别是陈琪口若悬河的辩论,让“四眼哥”熊昌新惊讶得眼镜都掉到课桌上了!第三组一结束,全班想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六个组辩论完毕,就评比最佳选手和最佳小组。第三小组当仁不让成为了最佳小组,左彬鹏在很多男生的羡慕嫉妒恨中荣获了最佳选手称号。胡老师在整个评比中没说一句话,临了却开了一句玩笑:“荣誉都被靓妹、帅哥获得了啊!”大家一阵哄笑。但转而一想,三组的女生确实是巾帼英雄,而左彬鹏观点鲜明、证据充分,平时又善于利用家住学校附近帮助同学们排忧解难,有什么理由不得奖呢?还有一点,他确实有点小帅。

  最后,班长和课代表分别作了总结,胡老师也就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他们中肯的评定,既让我们看到了自己的优点,也让我们明白了自身努力的方向。

  “叮……叮……”,下课铃又响了,同学们和胡老师说了“再见”,却舍不得离开教室,互相模仿、评价各自在课堂上辩论的情形……

  这节课,不仅充分展示了知识结晶、锻炼了我们的口语交际能力,而且凝聚了小组、班级的力量,陈琪、左彬鹏的出色辩论更是经典。大家畅所欲言的表达、开怀的笑声,更是把这节语文课一次次推向高潮……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语文课。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我家的那只牧羊犬,她的名字叫旺财。

  它长着一身乌黑亮丽的黑毛,密而亮,在太阳光的照射下还会闪闪发光!它有一对直直的三角形耳朵,一有风吹草动,耳朵就会马上警觉起来,眼睛也会炯炯有神!如果在安静的时候,它就会半睁半闭,好像在打瞌睡!看到我们主人回家,那铿锵有力的尾巴甩得“啪啪“直响,还要一蹦三尺高!就像我小时候看见妈妈回来那劲儿一样!我的家乡在越溪镇。随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我们镇上的新苏州人日益增多,治安当然也日益严峻起来了。所以,我家多了一位“黑衣警察”!

  嘿嘿!它可神奇啦!虽然不会说话,但它很灵敏;虽然吃的都是剩饭剩菜,但身体很强壮,从来不打针吃药;还白天黑夜为我们巡逻!不管烈日炎炎,还是寒冬腊月,它一直为我们看守家门!不放过每一张陌生的面孔,只要有陌生人出现,不管白天黑夜,它就会“汪汪汪”地吼!但它也很听话,叫它坐下别动,它就乖乖地坐下,叫它别吼,它就打住不吼!非常听话,真讨人喜欢!

  每次,我奶奶去干活,它就像孩子一样跟着奶奶后面陪她一起走。奶奶一直说,这“旺财机灵得很,看到车子会避让,看到村上的野狗,不是扑上去撕咬,而是友好地给其他的狗让路。真是个“精灵鬼”!就这样,“旺财”在我家生活了八年!我们和它的感情也与日俱增。

  可是一天,我家的“旺财”不见了。我奶奶到处去找了,没有。我放学回来,也去找,也没有。爷爷下班回来,全村人民去找,也没找到。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没有找到我们每个人的心情都很失落!想着想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流了下来!它迷路了吗?还是被人打死了?或是被人毒死了?肯定是凶多吉少!我在心理默默地祈祷老天保佑“旺财”,让它平安回来吧!

  一天、两天、三天……“旺财”还没回来。本来我放学回家,第一个迎接我的就是它,它会蹦到我身上,还要用舌头舔我的手,而我也会给它奖励,给它吃火腿肠。可是,现在回家感觉冷冷清清的。心里总好像少了点什么!奶奶说,看来是回不来了,唉……!转过头的一刹那,我看见奶奶眼中也有泪花在闪动!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我们慢慢地适应了“旺财”不在的日子。看得出来,爷爷奶奶嘴上不说,心里都很纠结!就在我们都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那个星期三,我放学回家。我看到了,看到了一条黑影从我家窜出来,是“旺财”!真的是“旺财”!它又是甩尾巴又是摇头晃脑,扑到我身上,嘴里还会“恩恩恩”地撒娇!我也紧紧抱住了它,我又惊又喜,眼泪夺眶而出。我朝思暮想、魂牵梦绕的“旺财"终于回来了!奇迹!奇迹啊!天大的喜讯!

  我马上去买了一包火腿肠,迫不及待地喂它吃!一个星期不见,“旺财”瘦多了!身上的黑毛没那么顺了。奶奶说:“今天旺财回来,身上都湿漉漉的,不知去了哪里,不过,能活着回来就好!”看着“旺财“大口大口地吃,我想这些天它肯定遭罪了,不知怎么过来的,落魄到极点!不过,他还是活着回来,还是很幸运!爷爷回来之后,给它吃了大块大块的'红烧肉,我们都摸摸它,抱抱它!晚上,我们给旺财洗了一个澡。我们的“警卫员”终于回来了!我们的“旺财”终于回来了!

  从此以后,我家又恢复了往日的气氛,又听见那清脆而响亮的“汪汪汪”!放学回家又有那熟悉身影出现在眼前,奶奶出去干活又不寂寞了,因为有个“同伴”陪着她!“旺财”希望你好好活着,我们离不开你,我们不能没有你,你是我的开心果,是我家的锦衣卫。我们也要好好保护你,不让你再受苦!也希望大家一起来保护我们身边的小动物!因为,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也在为我们人类服务!也在默默地奉献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所以,从我做起,让我们一起善待小动物,关爱小动物们吧!

我喜欢作文7

  看,那站在花园里,美丽高雅的是谁?看,那站在旷野上,坚韧不拔的又是谁?

  那就是蔷薇花,吐出飘逸的清香。那就是蔷薇花,绽放着无尽的美!

  蔷薇,与玫瑰、月季花相似。连大名鼎鼎的千金大小姐——玫瑰,也属于蔷薇科的呢!蔷薇的叶子呈卵形,花颜色有红、白、深桃红、黄和紫。

  蔷薇花,拥有浓浓的香味,清新扑鼻,让人闻了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都会觉得是一种美的享受。

  蔷薇花不仅美丽,它的实用价值也很高,它不但能给人们带来芳香,它的花瓣也可以提炼出芳香的精油,价值高于黄金!

  看!蔷薇花开了。她一瓣一瓣地把自己的美展现出来,如同微笑的姑娘,那么从容,那么高雅。再看墙边,那繁茂盛开的蔷薇,像一条花的瀑布,从空中垂下,远远望去,点点白花就变成了一朵朵浪花,闪耀着,跳跃着,层叠着,又像水的路纹,一圈圈地漾开,在阳光下闪着粼粼波光。

  观察久了,才会明白,蔷薇的美不是一般的——每一朵花,从青绿的嫩芽开始,到越来越饱满,到慢慢地绽放,她们都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装点着蔷薇树。每一个春天,蔷薇都在尽全力以顽强的生命力同自然抗争,她美丽高雅的背后,也有无尽的汗水与艰辛。她的魅力不仅仅在外表,更在她内心一股顽强的力量和对待生命的认真。

  多么美丽的生命,多么美丽的灵魂!正是因为这种精神,让蔷薇走上了美丽的路程!

  蔷薇的“美丽”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将以全新的笑容、全新的眼光、全新的思想重新喜爱蔷薇花!

  我家的花园和邻家的花园是连在一起的。为了避免筑上一垛墙来大煞风景,于是我们用竹竿编制一排篱笆,又去买来许多蔷薇,大家一起动手,沿着篱笆种了一圈,本来是想获得一片新绿,却不想有更加意外亮丽的收获。

  整个冬天,蔷薇似乎停止了生长,只有稀稀落落的叶片残留在枝头,却不想春风一吹,生机似乎在蔷薇身上如施展魔法一般扩散开来。

  那藤条沿着篱笆攀上去,枝条上每隔一到两寸左右,便抽出黄豆般大小的嫩头,看似静止不动,但第二天会突然发现嫩头上蹦出五片相连的重叠的极小的叶片。没过几天就抽出了嫩嫩的'杆、小小的叶,嫩得人不敢去碰。此时这五片叶子伸展开来,叶片是椭圆形的,带着齿形的边。不久,叶片由嫩绿转为碧绿色,小小的碧绿的叶子如翡翠一般点缀在新生的线条柔美的小杆上,杆也透出两三寸长,分叉开来。不久,这许多新生的杆、新生的叶连成一片,密密麻麻,格外的绿、绿得鲜明;又格外厚,仿若碧色的丝绒剪成的。

  不到一个月的功夫,篱笆上已经堆满了茂密的叶,只能看见一些若隐若现的小枝。这片碧绿让我们忍不住总要在清晨晨练归来时,站在下面小看一会儿。有一天我惊奇地发现,在新生的叶柄处藏着一个花蕾,我欢呼起来:“爸爸妈妈,快来看呐,有花骨朵啦!”爸爸妈妈闻声而至,“一个、两个、三个……”越来越多的花蕾被我们发现了,于是接下来最期盼的便是等待着花开了。

  一天中午,蔷薇花开了。在一层椭圆的绿叶上边,开出零星十数朵小花,几朵红,几朵粉。新开的花,像朝霞那么艳丽,在一片绿叶之上是那么醒目。在我们宁静的家中,激起一片惊喜,一片赞叹。

  蔷薇一如既往地在篱笆上攀爬,一枝枝缀满蔷薇的枝丫在风中轻轻点头,或淡粉、或大红,样样都触动着我们浪漫的神经。

  一丛丛、一簇簇的蔷薇花,盛开在仿若丝绒一般格外绿格外厚的叶墙上,远远望去犹如艳丽夺目的锦缎。熠熠生辉、分外美丽,好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花农伯伯告诉我,其实只要在深秋时分剪下一段成熟的蔷薇枝,将它埋插入土中,待到来年春天,它将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因此蔷薇花的身影无处不在。你看那新修的路基上,罕有人至的深山中、农家的院落旁、村间的小蹊畔……到处都是它的灿烂。我们也该像它一样,无论扎根在何处,都无所保留地奉献自己最宝贵最美丽的生命。

我喜欢作文8

  又就是秋天,我家门前的菊花又绽放了笑脸。它不怕困难,顶着风雨,望着窗外菊花一次次被风吹趴下,又站起,它的旋律勾起了我记忆的长河…

  记得那就是5年级的时候,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风很大,路上的行人都没有说话,只能听见风像恶魔似的哄叫着。

  我垂着头,一步一步艰难的行走着。脚下就是一层厚厚的枯叶,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好像就是在嘲笑我屡次考试成绩下降。我很难受,真想放下,躲过这可恶的学习。一会儿,雨下起来了,狂风夹着密集的雨点向我扫射过来,我没有躲避,任其雨水打在我的身上,侵在衣服里,流进我的心田。脚下枯叶的嘲笑使我脾气暴躁,使劲跺地。我就这样一步,两步,三步…向家挪去。

  我躺在沙发上,感受着窗外秋的美景,咦?那就是什么?就是一株野菊花,它就长在我家的门前。花瓣就是黄色的,很美丽。突然,一阵风吹过,它被吹歪了,可就是,它不怕风对他的打击,凭着自我勇敢执着的精神,再次站了起来,在万物凋谢的季节,菊花呈现出了它勇敢的色彩。看,它又一次被吹歪了,又站起来了,又歪了,一次一次,失败了就在站起来!这种旋律在我眼前回荡。突然一片枯黄的树叶从窗户飘下,印入了我的视野。啊,这不就像人一样吗?在失败的时候,必须要有不怕失败,勇敢执着的精神!否则就会成为一个飘飘荡荡,枯死的树叶。对!我要做菊花,不能够做枯叶!

  此刻,还就是秋天,我家门前的野菊花又开了,它的旋律影响着

  我喜爱各种美丽的花。玫瑰花的凝重热烈、舒展奔放,令我为之心动神往;荷花的典雅脱俗、冷艳幽香,令我为之仰慕倾倒;丁香的洁白无瑕、纯净淡雅,令我为之赞叹敬重;牡丹花的妖娆多姿、国色天香,令我为之痴迷眷恋……但,我最喜爱的还就是菊花。听说,完美。易居城正在举行大型菊花展,我便与爸爸妈妈共去观赏这一盛宴。

  刚走进完美。易居城,那里的景象就把我怔住了,树木郁郁葱葱、小区里的河流与那独特的圆拱桥构成了一道赞叹人心的风景线;花园里、草地上的那一颗颗奇异的一花一草,仔细观详,它哪沁人心脾花香溢满我的心头。我怀揣着激动的情绪在一路上又就是蹦又就是跳的,恨不得立刻就能见到那十年未有过的大型菊花展览。“呀,这不就是菊花那独特诱人的香味吗?”我嗅了嗅菊花的香气,又吸了口气,菊花香便扑鼻而来,我与爸妈说道:“爸妈,你们闻,看来菊花展就在前面”我们便闻香赶去。

  菊花在秋天傲霜怒放,五彩缤纷,千姿百态。看!那花儿红的`似火,白的似雪,粉的似霞……大的像团团彩球,小的像盏盏精巧花灯。这菊花从一个很高的花架上喷涌而出,闪着一片辉煌夺目的亮点点儿,一向泻到地上,活像一只艳丽动人的凤尾,一条给舞台的灯光照的烁烁发光的长裙,一道瀑布——一道静止、无声、散着浓香的瀑布,而且无拘无束、仿佛女孩子们洗过的头发,随随便便的披散下来。那些缀满花朵的修长枝条,纷乱地穿插垂落,带着一种山林气息和野味儿。在花的世界中,唯有凤尾菊才有这样奇特的境界。那种叫“黑牡丹”的黑菊花极为珍贵,粗壮的枝条配着浓绿的叶,中间托着黑而透紫的大花朵,真像一条乌龙卧在一座墨池之中。夏观荷,秋赏菊。“花中君子”之一的菊花,象征这高雅的品格与气质。秋天真值菊花绽放的旺季,也就是赏菊的最佳季节。真不愧“不就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啊!

  突然,我感觉自我已经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到天空中,低头向大地望去,只看见了一片粉红色的海,十分美丽,中间有一条五颜六色的彩虹桥……时光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悄悄回家了,我也怀着恋恋不舍的情绪回家了,留下的只就是对菊花的赞美、和对完美。易居城的祝福与期盼,完美。易居城也真不愧担待“完美”二字,也真不愧就是咱们泰州的一处宝地。我为泰州而骄傲、自豪!

我喜欢作文9

  一,安妮宝贝

  讲不出来为什么,尽乎狂热地对那些文字敏感。一直在想,为什么相隔遥远的一些人,彼此从不曾谋面,没有任何可以联系起来的现实痕迹,却会有如此惊人的相似的内心世界?是因为文字让我们的心在一起,还是因为我们这些人自我封闭,内心脆弱,容易受伤害,同时又放不下对于生活偏执的爱?

  我们这些人,无论活得多么出彩,多么趾高气扬,都是被边缘化的。立足之本十分单薄。

  也只有活在生命高处的人,只有行走在内心深处的人,才可以对整个世界都抱有怜悯。

  安妮,一个以自我和心灵为写作对象的女子。她的文字没有技巧可言,甚至读起来很是艰难。她不会用文字本身给你快感。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在文字背后。那些文字个个如通灵般,触及我的疼痛。她是唯一一个可以让我花两周的时间才能看完一部小说的作者。

  喜欢那样的文字,无关其他,只涉生活本身。

  二,笛安

  一个一路靠参加比赛而成名80后女作家,一个从头至尾淡泊生活的年轻人。喜欢她不因生活的好转变迁而改变自己坚持的那种难能可贵。

  从告别天堂到芙蓉如面柳如眉,她的文字让你怀疑她是不是生活照般了,没有突兀,没有尖锐,没有故作高深和娇情。温和平淡的去写一些字,讲一些故事,定会是一个温暖可近的人。文字本来就是表达生活,那么应该给予生活一个独立清晰客观的展现。

  在意大利留学,那个我最想去的国家。她真的实现了所有的大大小小的梦想。而她依然是那个不紧不慢说话认真读书学习耐心踏实写字的笛安。喜欢意大利,是因为喜欢那个国家的性格,真实得让人想投入。

  她从不曾企图作做受欢迎的作家,却始终能带给我们至为珍贵的东西。爱一个人,其实就是爱一个灵魂。

  三,幻真

  到目前为止,没有几个人可以让我心甘情愿地称之为大师。

  幻真是一个。一个可以让中国人骄傲的作家,可惜他长期居住外过。尊敬他对传统文化懂得比国内大学教受都深。

  真正意义上的大师是包容的,是宽广的。不仅我们喜欢他,外国人一样喜欢他。

  我所说的大师,涉及思想,智慧,素质,美德,才学,笔力。但不光这写,还有他的灵气,美感,他眼中独有的.世界,他最直白无隐的内心。

  南美的《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很高兴的说,我们有《孤独的永生》。它不光在名义上超过了,而且实实在在是难得的经典之作。

  读魔幻不是第一次,读吸血鬼不是第一次,被感动是第一次。如果一本小说,它同时也是一本美学,哲学着作。包函现实想象,也贯通传统与创新。那么它的价值会远远超过它们之和。

  幻真,我愿意叫他为大师。他让我觉得,文字原来可以同生命一样美丽。

  四,苏枢

  一定是一个城市中人,一定是一个熟识城市游戏规则的人。

  她能把最容易忽略,也最容易刻骨铭心的那份很多人的游离感替我们找回来。她能设身处地的理解这个城市中一些人最存活时的状态和行为。能让迷惑不解的人们重新看清自己,能让身处繁华的人归属安静。

  不管在国内,国外,也不管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肯定有那么一些人,把生活处理得乱七八糟。他们不是为生计奔忙的苦恼者,也成不了一个事业有成的自得者。那些个人隐晦的各种情绪纠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人的执念与气质。并逐步生发成一个气场,而这个气场会成为一个人始终摆脱不了的内部控制力。

  看暴蓝水记时,在刚过了十六岁的盛夏。对我是个幸运。在最合适的时段就能得到最需要的安慰,所以我的那部分成长便能够顺其自然。

  有时侯想,一本书,一个人,如过能够伴你成长。这一路会少多少孤单,少多少麻烦。

我喜欢作文10

  记得小时候,每当看着自己的老师,总觉得她们高高在上,无所不能,似乎所有的问题只要报告老师就一定能解决,老师永远是庇护我们的一棵大树。而现在我长大了,也想成为一名老师,成为一棵能庇护学生的大树——幼儿教师。

  幼儿教师——这名让人听起来即普通又平凡,在许多人的眼里都是1个艰苦的工作,每天对着一群天真无知,吵闹的孩子们。但就在这种吵闹之中,可以让人找回自己的童年;找到无限的快乐与幸福。

  孩子们就像幼苗、新玉一样,他们需要我们的悉心浇灌、培养、呵护、雕琢他们;孩子们就像一张白纸一样,需要我们带领他们进入五彩缤纷的世界,在他们的心灵里种下美丽的鲜花。

  每天清晨带着灿烂的笑容在门口迎接孩子们的到来——“老师早”,一声清脆、响亮的声音,开始了孩子们快乐的一天。每天的新事物、新游戏都在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人生美丽的一页。

  当给孩子们讲故事时,她们会用一双睁大的眼睛望着你,期待着你把她们带到1个个美丽的童话世界里。孩子们的眼睛里充满着好奇,心里总有十万个为什么,总有问不完问题。我很喜欢这天使般的声音,是这样的天真无瑕,是这样的动听,是这样的神圣。

  正因为这些,我喜欢上幼师这个职业。

  记得曾经一位朋友问我“你想做什么职业”,我说幼儿教师。“幼儿教师??”他用很诧异的眼光望着我说“你想当高级保姆?为什么?”当时我气愤地说:“怎么可以这么小瞧幼师!虽然幼师又苦又受气,而且没前途。其实世界上的工作都是一样的,关键看你是以怎样的心态去对待,去接受。”我为此大发了一通感慨称,如果每个人都将幼师当成一项任务,一分赚钱的差事,那么你永远都干不好。因为我知道教师这行,讲的是奉献,为得是孩子!只有正真热爱这份工作、喜爱孩子的人才会快乐,师德高尚的人才会快乐,才会被孩子们喜爱。

  什么是师德,怎样才是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呢?

  俗语说:“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在当今社会,愈来愈多强调师德。1个老师的道德意识,在很多时候,也许比知识更重要。所以我觉得,一名老师,首先讲的不该是智商有多高,排在首位的,应当是道德。“德高为范,学高为师!”

  记得在读夜大时,老师曾对我们说过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幼师这行是全凭良心做事的。”虽然我无法证明这是是百分百的,但至少说明师德在此刻多么重要。在小学、初中、高中等都有1个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但幼儿园没有。幼儿园注重的是智力的开发、情商的培养,是为以后的学习打基础,孩子们在幼儿期并不是会多少个字,多少首诗而定论1个孩子的未来。孩子们天性是好玩的,在玩中成长,在玩中体验乐趣,在玩中感受这个世界的丰富多彩,在玩中找到他们的天赋。

  作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我认为不但要具备爱心、耐心、细心。我想更要的是如何去爱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发展。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孩子,每个孩子都有他的个性。”因此老师们都是平等的去爱每1个幼儿。当孩子们遇到困难时,能关爱地鼓励他;当孩子们成功时,能不吝啬地表扬他;当孩子们遇到危险时,能够第一时间保护他们;当孩子们淘气时,能多一点耐心;当孩子们犯错时,不要过多地责怪他们。从小培养孩子们有一颗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心。使孩子们1步步走向未来,走向成功。

  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但我觉得,教师不仅是照亮了别人同时也照亮了自己。在陪伴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自己也得到了许多的快乐。正是这份热情,投入到这个角色,再多的苦,再多的累,都会抛在脑后,教师永远都不会成为出名的演员,但她们却心甘情愿的为孩子们服务。用她们的爱心、热情去接近孩子们,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想法。孩子们天真、可爱的笑容就是教师们最好的回报。

  也许没人会留意到春天的破土的那一丝新绿,也不会留意到那蓬勃的生机伴着希望的活力。因为那一点点绿意,是那样的普通、那样的平凡——幼儿教师。

我喜欢作文11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陆游《钗头凤·红酥手》

  沈园之中,微风和煦地吹着,小径两旁立着形态各异的石山,花红柳绿,古朴典雅,温婉美丽。礼部会试失利的陆游低头走在其中,如此的美景不能将他心中的忧愁排遣分毫,迎面走来一位绵衣女子,陆游惶惶然抬起头,正与那女子四目相接——那女子,竟是他的前妻唐婉。二人都怔住了,目光纠缠交错,一瞬间太多的情感徘徊在眼波流转之间,是依恋,是念旧,是惊喜,是感伤,是不舍,是痛苦。只是短短的几分钟,却像过去了千年万年。终于,唐婉缓缓回过神来,幽怨地望了他一眼,留下一声浓重的叹息,迈开了沉重的步伐,移向院子的.另一边那里,有她现在的夫君赵士程在等着她。许久未动的陆游终于清醒过来,循着唐婉离开的方向飞奔而去,然而,却只能遥望池中水榭上,唐婉与赵士程说着话,红酥手勾住玉壶,浅酌慢饮。陆游看着这似曾相识的一幕,不觉满眼泪盈,一刹那,仿佛听到了有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浑身软弱无力。他长叹一声,一步一步挪到粉壁之前,写下了《钗头凤·红酥手》,然后怅然若失地像池中小榭望了一眼,转身离去。"曾经沧海难为水",赵士程虽给了唐婉极大的抚慰,但陆游依旧在她心里的最深处,分量从未减轻,于是她看到陆游的词后,又在下面题了一首《钗头凤·世情薄》。后来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成为了千古绝唱。

  陆游极重情义,对国家忠心耿耿,对爱情始终从一,我最喜欢他这一点。他坚持抗金,对收复中原矢志不渝,尽管在仕途上不断受到当权派的排斥打击,他还是坚定不屈地努力着,中年终于得以入蜀抗金。晚年他尽管退居家乡,但依然通过诗词创作来抒发政治抱负,反映人民疾苦,批判当时统治集团的屈辱投降,风格雄浑豪放,表现出渴望恢复国家统一的强烈爱国热情。陆游如此的努力,却终是没能看到"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那一幕。

  陆游关心百姓疾苦。淳熙七年春,抚州大旱。五月大雨,山洪暴发,淹没大片田地和村庄,洪水冲到抚州城门口,百姓饥困潦倒。陆游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写下"嘉禾如焚稗草青,沉忧耿耿欲忘生。钧天九奏箫韶乐,未抵虚檐泻雨声。"的诗句,同时上奏"拨义仓赈济,檄诸郡发粟以予民"。在未征得南宋政府同意前,他先拨义仓粮至灾区赈济,使灾民免于饥饿之苦,然后奏请拨粮和给江西地方官下令发粮,并到崇仁、丰城、高安等地视察灾情。这一举措有损朝廷利益,十一月,被召返京待命。行前,从宦游四方所搜集到的100多个药方中,精选成《陆氏续集验方》,刻印成书,留给江西人民,表达他的为民之心。途中又遭给事中赵汝遇所劾,竟以"擅权"罪名罢职还乡。陆游在家闲居6年后,淳熙十三年春,以朝请大夫知严州。官至宝谟阁待制、晋封渭南伯,后被劾去封号。又以"擅权"之罪罢其官职还乡。淳熙十五年,陆游在严州任满,卸职还乡。不久,被召赴临安任军器少监。次年,光宗即位,改任朝议大夫礼部郎中。于是他连上奏章,谏劝朝廷减轻赋税,结果反遭弹劾,以"嘲咏风月"的罪名再度罢官。

  陆游在文学方面有很深的造诣。他一生创作诗歌很多,今存九百多首,内容十分丰富。亦工词,杨慎谓其纤丽处似秦观,雄慨处似苏轼。但有些诗词流露出消极情绪。他初婚唐氏,在母亲压迫下离异,其痛苦之情倾吐在部分诗词中,十分真切感人,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钗头凤·红酥手》。

  陆游的身上有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这种信念一直支撑着他走完整个人生旅途,这种信念来源于对国家、对百姓的爱,这种爱可以感染他人,延伸到世界的每个角落。

我喜欢作文12

  今天,我和爸爸来到了图书馆,我左看右看终于看到了一本适合我的书(草房子)我以前读过,不过我为了加深记忆就又读了一遍,我就得,我最喜欢草房子中的细马。

  我最喜欢草房子的细马,因为细马是桑桑的好朋友,但细马是个善良,聪明的孩子,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戏码的故事吧!与桑桑家关系最亲切的是人家,是邱二爷家,邱二爷家的邱二爷名叫:邱元龙。邱二爷家独自住在一处,离桑桑家倒不算很远。

  邱家早先开牙行,也是个家底厚实的人家。后来牙行不开了,但邱二爷仍然作檐客,到集市上介绍牛的买卖。姓王的要买姓李的牛,买的一方吃不准那条牛的脾性,不知道那牛有无暗病,这时,就需要有一个懂行的中间人作保,而卖的一方,总想卖出一个好价钱,需要一个懂行的中间人来帮助他点明他家这条牛的种种好处,让对方识货。邱二爷这个人很可靠。他看牛,也就是看牛,绝不动手看牙口,或拍胯骨,看了,就知道这条牛在什么样的档次上。卖的,买的,只要是邱二爷做介绍人,就都觉得这买卖公平。邱二爷人又厚道,并无那些檐客为一己利益而尽靠嘴皮子去鼓动人卖,或鼓动人买。他只说:“你花这么多钱买这头牛,合适。”或说:“你的这条牛卖这么多钱,合适。”卖的,买的,都知道邱二爷对他负责。因此,邱二爷的生意很好,拿的佣金也多。

  邱二妈是油麻地有名的俏二妈。油麻地的人们都说,邱二妈嫁到油麻地时,是当时最美的女子。邱二妈现在虽然是五十多岁的人了,但依旧还是很有光彩的。邱二妈一年四季,总是一尘不染的样子。邱二妈的头发天天都梳得很认真,搽了油,太阳一照,发亮。髻盘得很讲究,仿佛是盘了几天才盘成的'。髻上套了黑网,插一根镶了玉的簪子。那玉很润,很亮。

  邱二爷与邱二妈建了一个很好的家:好房子,好庭院,好家什。

  但这个家却有一个极大的缺憾:没有孩子。

  这个缺憾对于邱二爷与邱二妈,是刻骨铭心的。他们该做的都做了,但最终还是未能有一个孩子。当他们终于不再抱希望时,就常常会在半夜里醒来,然后,就在一种寂寞里,一种对未来茫然无底的恐慌里,一种与人丁兴旺的人家相比之后而感到的自卑里,凄凄惶惶地等到天亮。望着好房子,好庭院,好家什 ,他们更感到这一切实在没有多大意思。

  初时,邱二妈在想孩子而没有孩子,再见到别人家的孩子时,竟克制不住地表示她的喜欢。她总是把这些孩子叫回家中,给他们花生吃或红枣、柿饼吃。如果是还在母亲怀抱中的孩子,她就会对那孩子的母亲说:“让我抱抱。”抱了,就不怎么肯放下来。但到了她终于明白了她是绝对不可能再有孩子时,她忽然地对孩子淡漠了。她嫌孩子太闹,嫌孩子弄乱了她屋子里的东西。因此,有孩子的人家就提醒自己的孩子:“别去邱二妈家。邱二妈不喜欢孩子进她家里。”

  当他们忽然在一天早上感到自己已经老了,身边马上就需要有一个年轻的生命时,他们预感到了,一种悲哀正在向他们一步一步地走来。他们几乎已经望见了一个凄凉的老境。

  他们想起了生活在江南一个小镇上的邱二爷的大哥:他竟有四个儿子。

  于是,邱二爷带着他与邱二妈商量了几宵之后而确立的一个意图——从邱大家过继来一个儿子——出发了。

  仅隔十天,邱二爷就回到了油麻地。他带回了本章的主人公,一个叫细马的男孩。

  这是邱大最小的儿子,一个长得很精神的男孩,大额头,双眼微眍,眼珠微黄,但亮得出奇,两颗门牙略大,预示着长大了,是一个有大力气的男人。

  然而,邱二妈在见到细马之后仅仅十分钟,就忽然从单纯地观看一个男孩的喜欢里走了出来,换了一副冷冰冰的脸色这就是细马还讲了他们在玩耍中的一些快乐......

我喜欢作文13

  “不爱繁华傲雪中 花光但媚素襟红,孤芳可剪隆冬色 敢对寒风一挺胸”这样梅花般的品质,幽幽地在我身边弥漫开来,渐渐地,将我包围,又一丝丝地融入我的体内,是徐老师把他的品给传给了我。徐老师,我最喜欢的班主任,她从不言败,对人生有着特殊的解读。我也从她身上学会了很多很多。

  我和我的老师又要迎来一个大的挑战了 唉,忘了这回是第几次了,我们又要在全年级中争取拿一个第一名,上次是期中考试,而这次则是全校广播操大赛。老师那种不服输的品格迫使她总是希望自己的学生成为最棒的,说实话,我并不怀疑我们能成为第一名,因为,老师就在我们身边,有了她,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因为那种不服输的优秀品格会让我们更容易成功,我们准备了将近两个月,从一开始的督促鼓励,到后来的“威逼利诱”,呵呵,想要得到第一是要付出努力的,无论是课间还是出操,都可以看到我们班同学在努力地练习,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中,同学们都不敢妄弃一分钟,都全心全意地为广播操大赛做着最后的准备,因为,同学们都在心中铭记,老师在无时无刻不在身后鼓励我们,也时刻相信,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我作为为我们班领操的人,自然也是不敢有丝毫怠慢,也是在日日夜夜地准备着这场比赛,虽然我不曾对别人说过我是如何努力地准备过,如何练习才能使别人对我刮目相看,如何奋斗才可以担当为全班同学领操的重任,但是我是可坚信,老师在我背后暗暗支持着我,我非常喜欢徐老师夸奖我,那是对我努力的认可,而且我明白,没有努力,成功何谈?广播操大赛中,同学们都精神抖擞,灵动的身子在操场上划出一道道整齐的曲线,唉,这两个月来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不出所料,我们又赢得了一个第一,我相信,一个团结的集体,一个永不服输的集体,一定会创造出更多的“第一”的。我和我最喜欢的班主任,一定会创造出更多辉煌!

  在我眼中,我的老师的意义早已不同了,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我都把她看作是一位朋友,我可以和她一起探讨问题,一起处理生活中的小事,她也没有把我们当作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学生,有时她甚至以“儿子”,“姑娘”称呼我们,这让我们倍感亲切,我们或许在心中都暗暗地把她当作一位母亲,甚至朋友,有些调皮的学生甚至以“老徐”来称呼这位可敬的教师,这看起来是很不敬,但是这个称呼包含了同学们对徐老师的全部热情。难道不是么?我和最喜欢的班主任,亲如姐弟。

  还有一次,我们全班一起做了一个计算题的小测验,结果是只有五个人全对,但是不包括我,我当时很费解,这种极其简单的计算题怎么能难倒我?我曾经拼命地训练过计算能力,但是这一切都不如想象中的管用,我的计算能力还是非常弱,于是我只好去求教徐老师,我问她道:“您以前是怎样避免在计算题上犯错误的,那么复杂的'式子,要避免错误是很不容易的,请交给我一些秘诀吧。”“呵呵”老师笑道“避免错误么?我也不知道该怎样避免错误,我只是做了很多练习,学会了如何去正确地解答问题。”当初我很惊讶,是啊,我怎么没想到过,与其去费尽心力地避免错误,为何不尝试着去寻找一条通往成功的正确的道路呢?徐老师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不仅是教会了我如何去解答问题,更教会了我如何去解读人生。如何去面对人生的波折。我和最喜欢的班主任,坦然共度人生的种种波折。

  夕阳西下,太阳的余晖照映了整个校园,我和我的老师,平静地共度中学这段美好的学习的时光,梅的品质,在我和我的老师的身上流传,我不知如何腼腆地对我的老师说:“我喜欢你。”所以我只得在这里抒发我的感情了。我很喜欢我的班主任,我和我最喜欢的班主任,将共同面对生活中的风和雨,共同赢得更多辉煌!

我喜欢作文14

  在这个悲伤的寒假里,我种下了一株含羞草。因为我想把春天的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

  含羞草的种子是我的网课老师通过邮寄的方式送给我的。当我把含羞草的种子洒在精致的花盆里的那一刻,我就希望她能快快长大,长成一株健壮的含羞草。

  带着期盼,我每天都会去观察我的含羞草,可是一天过去了,没有发芽,两天过去了,还没有发芽……我等呀等,等呀等,等的我望眼欲穿。直到第八天,终于有一粒种子破土而出,只见她细细的花枝托举着嫩绿的花瓣,使劲儿的往上生长,仿佛要弥补前几天带给我的失落。之后的接连几天里,种子一个接着一个连续发芽,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欢天喜地,急忙把爸爸妈妈也叫了过来观赏,爸爸妈妈看见了也开心的不得了,赞扬我这几天对种子的悉心照料。这时我用手轻轻地碰了一下花瓣,花瓣便像极了害羞的小姑娘一样,低下脑袋,渐渐合拢起来。又过了好多天,一个个含羞草就像一把把雨伞一样,绿色的“雨伞”渐渐的把空荡荡的花盆填满了,花盆里一下就变成了绿色的天堂。就这样,发芽的嫩苗们继续茁壮成长,没过多久,她们都长成了一株株挺拔的含羞草,高高地昂起小脑袋,直直地耸立着,好像在自豪的呐喊:“我们终于长大啦!”

  是啊!含羞草长大了,悲伤的'冬季也已经过去,我们终于迎来了充满希望的春天!

  你们喜欢什么植物呢?月季花、玫瑰花,还是迎春花?我喜欢含羞草。

  含羞草的茎上有许多小毛,摸上去毛茸茸的,舒服极了!茎的颜色是翠绿的,远看就像一根绿色的细线。

  含羞草的叶子是椭圆形的,许多小叶子整齐地排着队伍,犹如军人叔叔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

  它为什么叫“含羞草”这个名字呢?是因为它很害羞,当你的手稍微轻触一下,它就会一个个地收拢起来,过了大约几分钟后,它又小心地张开;但是它只要听到有一点声音,就立刻收拢起来,仿佛是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不敢见人似的。

  含羞草的花是粉色的,许多细丝拼接在一起成为一个圆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只粉红色的小兔子在草丛里玩耍,只露出了一个尾巴。

  含羞草,不仅有淡淡的清香和美丽的花朵,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我喜欢含羞草!它非常美丽,非常可爱。

  含羞草,一种有趣的植物。

  含羞草的身体小小的,叶子两边是对称的锯齿线,一片片小小的叶子,非常规则、整齐。有趣的是它可以和我们“互动”。之所以含羞草会和我们互动,是因为它有自我保护能力,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外来的攻击,只要叶子一闭,都没有太大问题。当我们用手一碰它,含羞草的叶子就两片两片整整齐齐地躲了起来,看上去就像一条又短又粗的线条,哈哈!真是有趣、可爱。

  我心中一直有个问号,为什么它要被称作含羞草呢?妈妈耐心地告诉我:“宝贝,它之所以被称为含羞草,因为它叶子合拢保护自己时的样子和动作很像害羞时的我们,捂着脸,不让大家看见。含羞的意思就是害羞,所以它的名字叫含羞草。”

  在我眼里,含羞草是可爱的,在有些人的眼里,它是有趣的,那在你们眼里它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家有着一盆含羞草,她有着苗条的身躯,就像一位小姑娘。

  如果你从远处看,它的茎就像一根光滑的长绳,但是当你走近一看就不同了,原本光滑的外表,顿时长满了细小的刺,好像时刻在提醒人们:只许观看,不许乱摸。每次当我想摸它时,妈妈总是提醒我要小心。

  它的叶片上有着许多小叶片,好像一个个小家庭组成了一个大家庭。每次当你碰到它时,它就会立刻合起来,就像一位位警惕的军人,时刻保持着警惕性。

  含羞草的花是粉色的,从远处看,好像小白兔的尾巴,毛茸茸的,十分好看!

  哦!对了,它还有果呢,这个果叫做荚果,是不是可以吃哦?如果你不注意去看,还以为是一颗颗松果。

  含羞草可以预报天气:如果你碰它一下,如果合的慢,就说明明天要转晴。如果合的快,就说明明天由晴转阴,或是快要下雨了。

  怎么样?这就是含羞草,你们喜欢它吗?

我喜欢作文15

  翻开语文课本,一张黑白照片映入眼帘。这是19XX年8月28日,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南站时,被记者拍下来得真实情景。

  原本一片繁华的城市,在战争的硝烟下成为一片废墟,扭曲的铁路,断裂的天桥,残破的房屋,满地的砖瓦碎片,空气中还弥漫着硝烟的气味。

  照片中的一个小孩,坐在废墟前大声哭喊着。他为什么哭呢?怎么就他一个人?他的家在哪?他的爸爸妈妈呢?一个个问号浮现在我脑海里。

  在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南站前,他也许正高兴的和爸爸妈妈一起出外旅游,探亲。突然,一架架飞机呼啸而过。一阵阵炮火轰鸣,炸毁了她美丽的童年。

  他望着眼前的一切,只有无助的哭泣。没有了爸爸妈妈,他成了一个孤儿,没有人疼爱,甚至可能成为一个小乞丐,每天伸出脏兮兮的小手向路人乞讨,吃不饱,穿不暖。

  日本侵略者炸毁了多少个幸福的家啊?还有多少儿童会像照片中的小孩那样啊?我痛恨日本侵略者,他们就像是邪恶的魔鬼,是残忍的刽子手。我永远不会忘记日本侵略者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痛苦和灾难的这段悲惨和屈辱的历史!!!

  我家里有一张三年前的照片,这是一张我非常喜欢的照片。它是我们蒲江县省级示范幼儿园学前一班照的毕业照。上面除了有我们学前一班的全体小朋友,还有幼儿园的胡园长以及教过我们的毛老师、王老师和英语老师。照片上面有几个同学现在仍然和我在一个班上,他们是:第一排的肖钺雷,和我一起站在第二排的马一力,第四排的杨雨涵和汪奕玲。

  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就会想起那难忘的一天。

  那是20xx年夏天的一个中午,老师们给我们每个小朋友发了一套黑色的漂亮而神气的.小博士衣服。我们高兴地穿好衣服,戴上博士帽,在毛老师的带领下兴高采烈地来到幼儿园大门口。老师让我们先排好队,然后给第一排的小朋友拿来了凳子,让第一排的坐在凳子上,第二排的站着,第三排的站在高凳上,第四排的站在更高的凳子上。给我们照相的人调试好相机后,对着我们大声说了声:“笑!”,老师让我们一起喊:“茄子!”,然后就拍下了这张照片。

  一转眼我就上了小学,学校比以前的幼儿园大多了,也漂亮多了!但我仍然难以忘记我们幼儿园照毕业照的那一天。我那些幼儿园的小朋友们还记不记得我们幼儿园照的毕业照呢?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许多东西:我喜欢画画,我喜欢旅游,我喜欢看书,我喜欢…… . 可在这五花八门的选择中,我唯独最喜欢摄影,可能是因为那次去了千岛湖旅游的缘故吧。

  暑假里,妈妈带我去千岛湖游玩。我开心极了,拿着相机拍这拍那。到了目的地后,我还在欣赏一路上拍下的风景照片,就这样,我喜爱上了摄影。

  有一次,二外公生日,我和妈妈一起去吃饭。到了二外公家,我便拿起妈妈的手机,一边吃饭一边逗小狗,把它好玩、有趣的动作都拍下来,结果被小狗追的满屋子跑,引得大家都来看我,哈哈大笑。我呢,竟然一边哭,一边为自己拍下这笑声满堂的场面。

  也许是我对摄影的真心喜爱感动了老爸老妈,他们居然给我买了一个小相机。我激动极了,天天都拿着相机拍来拍去。有时实在没东西可拍,就拍金鱼,拍吊灯,甚至拍自己对着镜头傻笑,反正,逮着什么拍什么。

  还有一次,妈妈和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挑了几本童话书买了回家。谁知路上堵车,一个年轻人和一位摆地摊的老大爷打了起来。年幼的我天真无知,竟然拿着相机为这个场景来了个“镜头特写”,正巧,这时一位警察叔叔走了过来,吓得我哇哇大哭。警察叔叔却过来亲切地对我问:“小朋友,你知道这位叔叔和爷爷是怎么打起来的吗?”我居然天真地说:“我全拍下来了,如果叔叔要看,先给立个“头等功”。没想到警察叔叔真的答应了我,我开心极了,拍手直叫:“叔叔奖励,叔叔奖励”……

  童年的回忆是多么有趣,直至现在我也不能忘记,这也许就是让我直到现在,还特别喜欢摄影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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