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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3-09-25 16:41:32 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作文[合集]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作文[合集]

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早春的田野上掠过的风,吹面不寒,饱含杨柳即将返青的气息。我喜欢此刻从枯草丛中探出头来的那些小草芽,它们稚嫩的身姿,好奇的表情,是那么的可爱。

  我喜欢盛夏的雨,喜欢大雨到来时那种黑云翻墨、倾盆而至的气势。我喜欢雨中闪电撕裂天空,雷声震彻大地的那份壮美。我更喜欢大雨给大地带来的那份滋润和清凉,还有吸饱了甘霖的泥土散发出来的特有清香。

  我喜欢深秋枝头燃烧的果实。红彤彤的苹果,火灿灿的石榴压弯枝头;黄橙橙的柑橘和柿子挂满树枝。我相信每一滴汗水都是一粒燃烧的火种,要不然为何也能将秋天映照得像春天那样般的万紫千红?

  我喜欢冬日里的朔风紧起、彤云密布的苍凉气象。我喜欢经过一晚上的期待后,终于迎来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雪中景致。我喜欢站在雪地上,欣赏能净化灵魂的那种圣洁。我喜欢回到家中火炉旁,感受如炉温一般家的温暖。

  我还喜欢站在中国地图前,饱览被浓缩数百万倍的大好河山。当我的`目光投向南国的边陲,我仿佛又一次站在南海边的沙滩上,感叹南海的浩瀚辽阔;当我的目光触摸到秦岭,我仿佛行走在巍巍秦岭的石径上,仰望白云深处有人家。

  我还特别喜欢爸爸给我讲述他那略显粗糙的童年往事,那里有很多我没见过的野趣横生的故事。他们在荷叶丛中跟小龟一起学习潜水,在树洞旁边耐心地智擒黄鼠狼,这一切是多么有趣呀!我超级喜欢他们那种快乐又自由的童年生活。

  我喜欢大城市的喧闹繁华,也喜欢乡村的清幽寥廓,与世无争。我期望无论哪一种生活状态的人们都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都能过上有保障的幸福生活。

  ……

  我喜欢拥有一颗清澈见底的童心。我喜欢用山泉一样的眼睛打量着这个世界,我喜欢用我钟爱的文字不停去挖掘,挖掘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真、善、美。

我喜欢作文2

  我喜欢的事物多如鹅毛,俗话说:“有名胡同三百六,无名胡同如牛毛”,这句谚语果真名不虚传。

  我喜欢“镜子”,他能让我认清楚自己,让我看透自己的内心,他每时每刻都提醒我学习。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望着它,就会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望着他,心中的荒凉似乎变得温暖了许多。在我找不到东西的时候,镜子也会来帮忙,他左照右照,把事物全部拍进他的脑中,从而帮助我寻找到事物的踪迹,我要谢谢你,镜子。

  我喜欢雄伟的山峰。站在山顶,望着美丽的城市,即使你的心情十分郁闷,那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到夏天,这山峰就是人们的“乘凉圣地”了。夏天,山上的树木长得郁郁葱葱,中间是一座凉亭,在酷暑的时候,一到下午,山上就聚满了人,有老人,有儿童,有青年,妇女多得数不清,都是上山来乘凉,看到人们说笑,我的心情顿时舒畅。

  我喜欢电视机,每到星期五的晚上,我就会打开电视机,看那些搞笑至极的,有趣的,精彩的.动画片,逗得我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功夫片,尤其是《秦时明月之天行九歌》的鬼谷传人卫庄,只需三两下就可以打败一个敌人,我实在太崇拜他了,如果今生我能学到武功,拿上战刀,我今生无憾。

  我喜欢父母的关爱,父亲的爱犹如一座挺立的大山,为我遮风挡雨。母亲的关爱犹如温暖的太阳,为我照亮前方的路。

  父母犹如我的左膀右臂,帮我战胜了一切困难。母亲犹如大海,把我欠下的人情统统还尽。父亲又犹如苍臂巨猿,帮我打开前方的大门。迟早有一天,父母亲都会不在人间,而他们的恩情,我会永远记得。

  我喜欢收藏一些旧玩具,比如说,在我三岁的时候,爸妈送给我的积木,到十二岁,它还完好无损地被我收藏。十岁生日,姐姐送我的乐高玩具,我也保存得很好,一岁的项链,三岁的积木,五岁的妈妈吻,七岁的寒冰龙,九岁的白虎,十一岁的青龙,我都收藏得很好,它们是我童年无穷无尽的宝藏。

  我喜欢清蒸的米饭。每到中午吃大米的时候,闻着那饭菜的清香,我的口水就直流三千丈。

  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就像天空中数不尽的繁星,讲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以后再细细讲。

我喜欢作文3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我喜欢作文4

  我喜爱的画有很多,可是让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幅纯手绘的图片,虽然它只是一幅动漫图,可是却十分出神入化。

  这幅画的名字叫《月光下的魔术师》。画中所画的人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魔术师——黑羽盗一的儿子,黑羽快斗。也是一名十分厉害的魔术师。

  这时,我走到他面前欣赏起来。他正戴着一顶礼帽、一个披风,身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还带着一副单片眼镜。虽然他此刻背对月光,并且他的脸在单片眼镜的逆光下看得不太清楚,却异常年轻。隐约能看清他的眼神。他的眼神,仿佛看透了一切,他的脸上露出了无所畏惧的微笑……

  我在他的面前站了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消失了,我眨了眨眼。天哪!他竟缓缓从天而降。就这样降临在这撒满月光的大地上。又过了几秒钟,他缓缓向我走来,一边带着无所畏惧的微笑,一边带着那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神。他还笑着对我说:“小弟弟,要不要给我变个魔术呢”突然,他又瞬间消失了,留下了一朵艳丽的`玫瑰。

  这位魔术师摆出的气场与样貌,使他显得神秘,奇幻。他身后那皎洁的月光仿佛变得越来越虚幻神秘。难道是黑羽快斗表演的大自然的魔术吗不是的,这个只是因为他那神秘奇幻的气场使他周围的景物改变了。

  他的手和脚,显得那么灵活有力,使他不仅仅高大,并且不失灵活。在仔细看,那双手仿佛在向你轻轻地挥动,向你打招呼。

  这样神奇的作品到底是诞生于谁的笔下呢它诞生于日本的画家——青山先生的笔下。青山先生让这位魔术师几分钟就悄然消失的科幻形象,成为了永远奇妙,神秘的象征。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幅《月光下的魔术师》是远远不及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也不及梵高创作的《向日葵》。可是在我的眼里,这幅画是在这三幅画中神秘,奇幻的氛围是最顶尖的。

  《月光下的魔术师》虽然称不上世界上的传奇之作,可是,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不由的赞叹。并且,他已经把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植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我喜欢作文5

  我喜欢早上一起床就可以闻着阳光的味道,我喜欢阳光,喜欢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喜欢触摸它那每一抹温柔,喜欢抓着阳光的脚步寻找新的起点,穿梭在阳光周围编织不平凡的青春之梦。

  我喜欢倾听,倾听话的心语,倾听风的诉说,倾听朋友的微笑。风伴着花谢了又开,看花的美去了再来。是风的无情还是有义?风吹走花,却又再次使它复生。是何意义?风无情,无情中吹散零落的花瓣。看似无情的告别却又为何是花在现媚人的身姿,难道就是义吗?是的,就像朋友一样,真心的朋友,她犯错了,她伤害到你弱小的心灵了,一样会回来,会用最真诚的微笑抹去流给你得伤痕。

  我喜欢用手中的画笔去勾勒一幅缤纷的画。背景是蓝的,因为那里充满梦幻;鲜花是红的,每一朵都是一份微笑;大地是灰色的,要用人生的步伐去踏上生命的'色彩。那画里有你,有我,还有它。我要为自己的人生鲜艳上色,把爱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让幸福的明天不再遥远,让自然的色彩永存于你我的生命之中!

  我喜欢笑。喜欢无意间发出诡异的笑;喜欢在失意中寻找迷惘的笑;喜欢在回忆里感受那发自内心的笑。有时候,我的笑很真,真得让我自己都害怕这样值得吗?有时候,那只微微略过的一个傻笑的镜头,似乎忘却了一切,只记得,小天堂那端有一朵独特的花等待我将它摘下;有时候,却发现,那只是一个敷衍的笑,失败了,抬不起头了,只能擦干眼角的泪,用笑意带过那阵阵寒意。

  我喜欢你们,我的同学,我喜欢教师里洋溢着大家的快乐,喜欢和你们一起分担忧愁,分享快乐;和你们一起用星星之火燎下属于我们的草地;和你们一起奔跑,用脚下的步伐去追寻属于我们的阳光。可是总有一天,我们会分开,各自去漂泊自己的日子。但是请别忘记。山的那边。不是海。是我们“忆”起的日子。那些年,那些事。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路都,还在。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生命中一切的一切……

  我喜欢没有作业束缚的悠闲。手捧一本书,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沐浴着独属我的阳光,感受着阳光如一件薄纱披在我的身上,伴着我度过这休闲时光,那时的我是快乐的。看着书中的文字,用文字煮着时光,一起感受故事中的儿女情长,朴实自然,激昂悲壮。

  就这样,聆听时光匆匆间的清闲。

  我喜欢照相机的咔嚓声。项上挂一只单反,做好了最足的准备,漫无目的地到外面走走,没有方向地跟着风的脚步,来感受风吹过叶片的步履匆匆,来欣赏太阳腾在云儿之间,将那晚霞映得通红。路过身旁的树来寻找归巢的晚燕,来回奔波只为哺育幼小的`后代。相机中的一切是活的,是美的。

  就这样,寻觅照片中的缕缕温情。

  我喜欢夜晚的情状。在公园散步,与风撞个满怀,穿梭在树林摇曳间,昏暗的路灯下是轻快的步伐。碰巧闯进孩子们玩乐的天地,欢乐的笑声在耳畔此起彼伏,走远了回过头再去寻找那铜铃般的笑,嘴角也不觉上扬。倏尔想起儿时的自己,也曾坐在这样的秋千上,就这样荡着荡着过去了多少美好的时光和童年。

  就这样,回想已逝的曾经,展望美好的未来。

  我还喜欢深夜邻家响起的钢琴声。那声音听上去还是稚嫩的,却欢乐而有活力,三连音的短促更昭示着它的欢快,踏板下的延长音又有一种回味无穷的美好遐想。不觉看向自己房间的那架钢琴,蒙着一层紫红色的外衣,可想而知它已经多久没有见着天日了,可这都盖不住它那段光辉的历史。《献给爱丽丝》《土耳其进行曲》《凉凉》《卡农》那一首首快要淡忘的谱曲,瞬间涌入脑海,好像它们从来就未曾被遗忘过。

  就这样,陶醉他人琴间,与作曲家进行灵魂交流。

  我喜欢,我喜欢中的喜欢,这一切都将在我的脑海被我深深铭记,我喜欢这样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7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一滴水的智慧。这本书中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一位年轻人的事业失败了,家庭也离散了。只剩下一栋旧屋子和一位老父亲。他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整天垂头丧气。有一天,一位算命先生叫啊过去算命,那位算命先生看了看他,说:“你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将来一定会成功!”年轻人喜出望外,他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老人点点头:“努力吧!孩子,你一定能成功!”年轻人立刻精神饱满,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第二天大早,年轻人便出去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每天都认真工作,最后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他的父亲也很自豪,但是,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能躺在床上,老人把儿子叫到身边,说:“其实当时那位算命先生是我花钱请得,为了唤醒你的心。”年轻人这才明白父亲的苦心,抱头痛苦不已,老人也在这时便悄悄离去了~~~~

  这段故事下面有一段默想:“其实在你心灰意冷时,家人或朋友正在暗处默默地帮助你。这本书中的道理很多,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却很容易使人理解,它告诉了我许多人生感悟。

  或许这本书在课堂上不大有用,但是这本书一定可以医治任何一个人的心灵疾病。

我喜欢作文8

  我喜欢的事物不计其数,我更喜欢这个充满生机的世界。

  我喜欢儿时的玩具,它们带给我美好的回忆。布娃娃是我忠实的玩伴。受到委屈时,我会向她诉苦,看着她那平静的眼神,不愉快的心情就会被我抛到九重天外。

  我喜欢读书。书籍会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翱翔。书籍会带给我快乐,每一行文字都有独特的魅力。

  我喜欢调皮的小猫。看它那优雅的步伐,犹如模特一般高贵。它非常调皮,不时地往树上爬。“飞檐走壁”模式开启:小猫从树上跳到房顶上,穿梭在空中,玩得不亦乐乎。小猫不仅调皮而且贪睡,大多数时间都被小猫浪费在睡觉上。小猫懒洋洋地趴在垫子上,蜷缩成一团,脸上洋溢着笑容,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喜欢小猫,喜欢它懒散的样子,喜欢它快乐的生活。

  我就是喜欢做手工。一张平整的纸,经过我的妙手一改,变成了形态各异的小物件,每次都能玩得自得其乐。我会把柔软的彩泥做成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我捏……我捏……又做成一个宝塔形生日蛋糕。手工,可以培养动手能力。手工,会带给人快乐,我喜欢做手工。

  我喜欢美术。看到纸和笔,我就瞬间有了灵感。唰……唰……我画了一只小精灵,它十分纯洁,在天空中飞着。在无聊的时候,我会在纸上画画,各种各样的东西被我刻画在纸上,呈现在你眼前。美术,是一种独特的语言,它是用纸和笔来表现。在画画中,我会得到快乐,我喜欢画画。

  我喜欢听音乐。伴随着优美的`旋律在我耳边响起,舒缓地流向我的心田。有时,我会受音乐影响,忘情地唱起来。听音乐,能使人的心情放松,沉浸在声音的海洋中。

  我喜欢色彩。色彩给世界带来颜色,色彩把天空染成了蓝色,把草皮染成碧绿……色彩给世界带来生机,让小草变成绿色、让花儿变得颜色各异。

  我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东西太多了。我还要成立一个探险队,寻找属于我喜欢的东西。

我喜欢作文9

  我有太多的喜欢。

  我喜欢黄河,站在黄河滩上,望着无忧无虑、奔腾不息的黄河水,满眼都是黄水滚滚、浊浪滔滔,放眼望去,黄河很长很长,太阳的余辉洒落在河水中,简直就是一幅美妙的图画。我喜欢卷起裤腿,在河边踩上两脚的黄河泥,捡上满兜的黄河石,溅上一身的黄河水,在炎热的夏日下,我却感到一种欢畅又沁人的清凉。

  我喜欢到处走走看看,我喜欢旅游带给我的奇异享受。我喜欢高高的山,清清的水,争奇斗艳的鲜花,茂密的原始森林。我喜欢呼吸那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温暖的阳光,看蝴蝶在身边翩翩起舞,听小鸟在枝头欢唱。我尽情地徜徉在如画美景中,流连忘返,心情舒畅。

  我喜欢读书,不管是趣味盎然的.漫画,还是美丽的童话故事,或者是语言优美的散文,凝练简洁的诗歌,以及跌荡起伏的小说。书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默默地滋润着我的心田,书是宽广深遂的海洋,让我像无知的小舟在里面闯荡。读书不仅让我得到了丰富的知识,也得到了莫大的欢乐。

  我也喜欢看电视,不管是我喜爱的动画片,还是情节曲折的电视剧,或是轻松搞笑的娱乐节目,以及精彩纷呈却又野性十足的《人与自然》。电视里精彩的画面,总是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让我忘了时间,忘了作业,为此没少挨妈妈的批评,可我还是无法抑制的陶醉其中。经过我无数次的“抗争”,我和妈妈终于达成了协议:做完作业后可以适度看电视。看电视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还娱乐了身心。在繁忙枯燥的学习之余,看看电视成了我生活的一大乐事。

  我还喜欢唱歌,我喜欢用歌声抒发自己的喜怒哀乐,我喜欢在舞台上展示真正的自我。我还时常幻想自己能成为歌唱家,唱遍祖国的大江南北,把我的歌声传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我有这样多的喜欢,喜欢画画、写字、跳舞、吃美食……因为这些喜欢,让我的生活充实而又快乐。生活如此美好,我喜欢多姿多彩的生活,并喜欢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0

  我喜欢下雨的日子,喜欢雨中的世界。在雨中回味人生的苦乐酸甜,总让我回味无穷。

  下雨了,向窗外望去,白茫茫一片,一根根亮晶晶的银线,从空中往下垂,噢!是雨丝。仿佛连接在天与地之间的条条琴弦;每个雨滴,则是琴弦上跳跃着的音符;天空和大地,乃是它演绎的无边无际的舞台。

  雷声隆隆闪似剑,为雨鸣锣开道。此刻,一场伴风肆虐的暴雨从天而降,丝丝入扣的音符是如此紧凑相连,又是那么飘洒恣意。然而,花草树木都在贪婪地吮吸着雨水。雨之中,蜜蜂是否还采蜜;雨之中,蝴蝶是否还在翩翩起舞;雨之中,百花是否还在争先恐后地绽放,望着一片雨际,我浮想联翩。

  我喜欢雨,因为“润物细无声”,这飘飘洒洒的生灵啊!是生命的血液,冰封的大地需要它的滋润,沉睡的万物等待它来唤醒,天使派它来敲开季节的大门,它原来负着春的使命,飘洒的是生命的灵魂!曾有多少次,一场似飞瀑的倾盆大雨,向窗前的我倾诉它的苦楚;曾有多少次,雨用她那纤细的手指敲击着家家户户的窗户,向雨下的我散下无数的.珍珠;曾有多少次,当雨从空中散落下来时,大地万物在欢笑,而雨却在哭。此时又有谁能理解雨的苦楚?

  我喜欢雨,尤其偏爱在雨天散步。每当不开心的时候,我总是惬意地打着一把小雨伞独行雨中,倾听着人生中雨的各种音韵旋律,使心灵的天空自由飞翔。慢慢感触匆匆在雨中走过的行人,看她们的欢聚别离,听她们对雨天的谈论,猜想她们的生命故事,也许这是一种洒脱吧!忽然间,轻轻地把雨伞放下,迎着蒙蒙的细雨,然后闭上双眼,让雨轻轻的抚弄,托起了一份寂静,托起了这个可爱的雨中的世界。

  顿时,我完完全全被陶醉了,就是这样,任雨带走我的烦恼,带走我的痛以及我的泪水,让我原本心事重重的我变得轻松自如,让受过伤的小小心灵重新振作起来,不断自我鼓励,告诉自己:不要轻易说“不”,不轻言放弃!

  正所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也许,这就是一种奇妙的境界吧!

  在雨的世界里,我总是静静地感受着雨水,感受着切肤的冰凉,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洗清心头种种的不快,所以,我喜欢下雨天。

我喜欢作文11

  今天,妈妈送我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小布头奇遇记》。拿到这本书,我便高高兴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孙幼军。封面上画的是小布头将被老鹰抓住的情形,旁边画的是一些小动物。

  这本书一共有40章节,主要讲了幼儿园的老师们给小朋友们做新年礼物,差一个就可以了。一位老师凑到了一些很小的'布头,做出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布娃娃,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小布头。在晚会上,一个叫萍萍的小朋友得到了小布头。

  小布头是萍萍的了,它在萍萍家渡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有一天,萍萍要吃饭,她把小布头放在瓶子上,但是小布头不小心掉了下来,萍萍把它扶了起来,小布头觉得挺好玩,又故意摔了下来,萍萍真的生气了!便故意不理它。小布头更生气!!它认为女孩儿都是小心眼,便设法离开了萍萍,又阴差阳错地到了农村,路上认识了:电动机、大铁勺、二娃、大娃、田阿姨、老郭爷爷…

  其中,最有趣的是十九章“一笔挺难算的帐”。这一章讲的是小布头要背4只老鼠当点心吃掉,可它们不知道怎么分,于是决定每人做一首诗,谁做得好,谁就多分。其中,鼠老二的诗很有意思,如下:

  鼠老二,本事大,

  嘴儿尖尖会说话。

  别看今天当军师,

  吱呀吱呀吱呀呀。

  其实,末尾那句话是“老大一死我当家”,鼠老二不是傻瓜,它当然不肯按原句说,便临时改成了“吱呀吱呀吱呀呀”。这说明了老二很狡猾。

  后来,大家一致让鼠老大吃二分之一,老大认为它应该全吃了,它是这样想的:“二分”,就是把一个东西分成两份儿,“之一”就是都给一个人,也就是都给它自己,小布头躺在地上听了这笔糊涂账,“噗哧”一声笑了…

  在一次联欢会上,小布头又回到了萍萍手中,之后,它便和萍萍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在新家里!

  《小布头奇遇记》讲的是小布头的一些奇遇,让人们读了一遍还想再读一遍。让我们一起来读《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吧!它会让你们获得快乐、幻想,从中还可以了解到一些写 作方法。现在,就让我们去定购《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吧!

我喜欢作文12

  我喜欢生活中那些不期而遇的小美好。

  喜欢看春日里的阳光。春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每嗅一口都是无法言说的美好滋味。阳光下的绿油油的田野,是一片引人遐想的绿。绿中带着多样的色彩,是小花,是小动物,是跟大人玩躲猫猫的小孩子。阳光暖暖的,洒进我心里,很舒服。

  我喜欢海。漫步沙滩,松软的沙子抚摸着脚丫,在经过了太阳的'炙烤之后沙子变得有些烫脚,每一次的触碰都让人感觉有一股热流涌入心底,刺热却倍感温暖。几只小船游荡在一览无遗的平静海面上。大海像贤慧的母亲,用双手轻轻地将小船托起,送向远方,诉说着一个又一个故事。

  我喜欢晚霞。鲜红色的霞光中泛着一点粉红,像少女的脸庞。天空好似一张画纸,晚霞以画笔的姿态在上面任意挥洒。夕阳慢慢地从消失于地平线,周围的光线渐渐地被黑暗吞没。照耀大地一天的太阳似乎疲倦了,于是一切渐渐回归了宁静,夜晚降临。

  我喜欢看母亲做饭。使我味蕾开始颤动的不是菜的味道,而是从厨房传来的阵阵香气。母亲的动作不是很大,但是双手起起落落,动作迅速且准确,显露出她娴熟的手艺。我很享受,享受这浓浓的菜香。我猜妈妈也很享受,享受浓浓的菜香,也享受我的享受。

  我喜欢未来。告别过去,不留遗憾;开始新征程,再启未来。人生长途漫漫,我们不可能每一步都走得那么完美,摔上几跤,走几段弯路,这并非坏事,至少让我们品尝了挫败,增添了阅历,人生变得多姿多彩。

  我喜欢自己。每一朵花都有开放的理由,你要始终坚信,你就是你,一个独一无二的你,任何人都无法替代,不要因为别人的否定就轻易放弃,活在别人的世界里是一种悲哀,你要活出自己的本色。只要心在,梦就在,只要坚持一颗不放弃的心就终有获得成功的那一天,而在此之前经历过的所有磨难和挫折,最后都会化作成功的喜悦,所以活在当下,做好身边的事,总会有意外不到的收获。

  我喜欢生活在我生命里的这一切!我喜欢!深深地喜欢!

我喜欢作文13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14

  我喜欢春天的小草,在白雪中钻出头来。我喜欢那份生机勃勃,我喜欢那充满朝气的感觉。

  我喜欢在夏天中踏走在鸣声不停的小路,知了像个朴实的音乐家,一路上唱着美妙的歌。我喜欢低头看那路边上的小野花,半闭半开的脸颊向着我,淡紫的花瓣里透着一派调皮的粉红。

  我喜欢看秋天里飞舞的蝴蝶。在河边,在芦苇上,多得数不胜数,五彩斑斓。我喜欢冬天的银装素裹,我喜欢在小区里捧一把雪。树上的雪花被震落于地,笑声此起彼伏。慢慢地,天上和地上都变成了白色王国,美丽的雪花随风飘动。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妙的世界。我总是梦见自己能跳得很高、远。跳过山脉与大海。我梦见七色的彩虹,美丽的色彩在云雾中展现。我梦见优雅的天鹅在池塘中捕食。我梦见光芒四射,完全没有止境,远远在炫耀着刺眼的光芒。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霍格沃茨里与哈利·波特一起交谈。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坚强的木兰,美丽的太阳花,以及有着香气的百合。我也喜欢开在路边的小野花。粉色的、紫色的、白色的'、红色的,我认为它们享有美丽的生命力。

  我喜欢另一种花,是绽开在人们脸上的笑容。当清晨寒冷的风吹过,晨练的老爷爷给了我一个微笑,我就感到了世界的美好,世界变得充满温馨。小草们一起摇摆。

  到了学校开始读书,我喜欢听到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我喜欢那有节奏的朗读,以及同学们专心致志的样子。

  我喜欢画画。我喜欢画古代美女,那些古典的服装,总是让我久久回味。最不能忘记我的第一幅画,一个笑容可掬的小女孩,上面写满了我辛苦的汗水。在那样炎热的气候里,我忽然感到了一丝清凉与甜蜜。

  我还喜欢唱歌,特别是在家里。在歌曲里,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周杰伦的歌,唱着它就好似身临其境,那美妙的歌词与曲调蕴涵着古代与现代结合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万个人唱过它,迷过它,可他们都过去了。只有歌曲的韵味永远不会消散。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假期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初春的清晨去扣木制的大门。当她们跑过来迎接我时,今天的太阳就变得明媚又温暖。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所有我内心喜欢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15

  我喜欢春天,它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季节,也是一个新的开始。我喜欢那一片绿色的草地,小草刚刚探出萌芽,张望着,好奇的看着新世界。“哈哈,耶。”一群小孩在草地欢快地玩耍,铃儿般的笑声和雀跃声传遍一望无际的草地……

  我喜欢夏天,喜欢那入口即化的冰棒。我最喜欢草莓味的冰棒,每当我吃着冰棒,感受红色的液体在舌尖慢慢融化,变成甜甜的汁液,滑入口中,我的心就一阵透心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我喜欢吃冰棒,因为妈妈曾告诉我过:“世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任何艰难困苦,最终都会像这冰棒一样,融化成甜甜的汁液……”

  我喜欢迎着秋风,敞开心扉……每当我站在草地上,迎着凉爽的秋风,迈开双足,奋力奔跑。秋风,有一种神奇的治愈能力。每当我在对秋风喃喃细语,讲诉烦恼,秋风会静静地听,用风轻轻抚慰我,安抚我的心灵……秋风离去了,我心情舒畅。

  我喜欢在冬天里进入梦乡。夜晚,我缩在暖和的被窝里,外冷内暖。房间里的人儿睡得香甜,进入梦神赐给她的美好的梦……

  我喜欢读白色的信封。我从邮箱里抽出一封信,心里满怀激动。双手抚摸着白色的信,上面三个大字写着:郑昕收。我的小脑袋又冒出了一个个猜想:是亲人的关心亦或着是亲人的喜?每一个猜想都在我脑海里跳跃,像有无数个小爪爪挠着我的`心,我打开信封,在香港出差的爸爸写上了四个字:“生日快乐……”我的眼泪顿时不受控制的迸出眼眶……

  我喜欢咖啡。它苦中带甜,甜中带苦,入口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微苦、微甜的味道滑入口腔。有时候,我感觉一杯咖啡就像一段跌宕起伏的人生,没有顺风顺水的“甜”又没有永久的“苦”,一段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有失败、挫折、胜利、喜悦,这样才成就一段精彩人生!

  我喜欢生活,生活给予了我藏在心底里的这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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