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优]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说到自己喜欢的书,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大家都读过,可我却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就在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永远的勋章》里面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贝多芬,当我一眼望见了他,我的目光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贝多芬,没有充分享受莱茵河畔的花香,从小就被严厉的父亲牢牢地定在了钢琴前,他的父亲为了儿子在音乐之路上超越自己,把他带到一个又一个的老师那里,让他学习不同的乐曲和作曲艺术。贝多芬没有怨言反而喜欢上了音乐,而后在音乐的钻研之路上已经到了忘我的境界。经过他坚持不懈地努力和全身心的投入最终成为了世界上伟大的音乐家。
读完文章我的心不由得微微一颤: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关键是全身心的投入。读着读着,我对贝多芬产生了深深的敬意。想想我,在一次手抄报比赛中,妈妈让我认真地选择材料,精心的设计,我却不专心,一会儿看课外书,一会儿又悄悄地来到客厅看电视。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做事要踏踏实实的,不要急躁。”当时的我还很不服气,埋怨材料不好选。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现在,我真想对那时的`自
己说:“一心不可二用,只要再专心点,坚持些,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像贝多芬一样的人,即使身体残疾了也没有停止过追求。如:张海迪,海伦凯勒,霍金,杏林子……在我们实验小学五年级十班的殷雨馨同学,从小听力就很微弱,凭着对生活的热爱和我们一样坐在教室里。课堂上,老师根据她的实际情况把她安排到第一排学习,她非常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课堂上她凭着老师的口型听课,下课后,经常向同学请教,正由于她坚持不懈的努力成绩一直居班上中上水平,这对她来说多么不容易呀!
书,让我痴迷,让我陶醉。尤其是《永远的勋章》更让我如痴如醉。从贝多芬的身上,我想到了殷雨馨,我更找到了自己的差距。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我会想起不向困难低头的贝多芬,每当我遇到挫折而落泪时,我会想起想起历尽艰难的殷雨馨。他们时时激励着我,鞭策着我,使我明白在学习上,唯有全身心的投入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创造出许许多多的奇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阅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阅读是孩子最重要的天赋。我来自于一个爱阅读的家庭,从小耳濡目染下自然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大概是从小学五年级起,我疯狂地看翻译小说,以书配饭的场景常不时出现,简直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爸爸常笑说:“我看你以后就嫁给小说好了。”说真的,我实在无法想象没有书的生活会是如何?
而在这浩瀚的书海之中,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有科幻、爱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这本书最为我喜爱。我与《姐妹》的邂逅,是在学校举办的春季书展,那个吹着凉风的午后……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阅读此书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因为我们常因他人肤色的差异而产生偏见与歧视,疏不知其实对于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平的。每个人生而平等,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和我们肤色不同的人,也无须去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及对待,他们也要过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应当以尊重的态度与他们和平相处,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别。此外,当社会上的弱势族群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身为国民的'一分子,应力挺相助,支持与帮助,而非坐视不管。人与人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关爱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众人感受到这分温暖,让世界充满着爱与和谐,而减少纷争的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姐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平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古人说,三天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很严重,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道理。
我从小就喜爱读书,什么《十万个为什么》、《童话大王》、《红楼梦.》 我全都看过,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简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自幼父母双亡,投靠冷酷的舅母,但舅母无情地抛弃了她。她在一所慈善学校做了六年学生和两年老师。十八岁时,简爱受聘到桑菲尔德府当家教,认识了主人罗切斯特。两人都被对方独特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所吸引,于是不顾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距深深相爱了,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证明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简爱知道了他们不平等的婚姻,于是选择离开。后来,简爱意外遇见了她的表兄妹们,并从她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但她无法抵御对罗切斯特的刻骨思念,于是回到了已经失去了财富、身体也遭到火灾严重摧残的罗切斯特身边,依然跟他结婚。在爱的沐浴下,罗切斯特慢慢找回了幸福和健康。
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身材瘦小,相貌平庸,没有金钱,地位卑微的女人,可她却有一种从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和丰富的感情世界。她自强自爱,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始终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坚持个人的独立性。她强烈的独立意识使她坚守一个信念:追求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和婚姻。因此,当她不能平等和罗切斯特结为夫妇时,她坚决地离开了他,哪怕心里是多么爱他!但她对爱情的`追求始终不偏离传统道德的规范,她在个人感情与世俗观念的冲突中寻求两者统一。当她有小资本,回到罗切斯特身边时,尽管罗切斯特失去了财富和健康,她仍毫不犹豫给了他全部的爱。
读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简爱虽然长的相貌平平,身份卑微,但她并不自暴自弃,并且并不虚荣,她善良,她温柔,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她的爱情经历使我形成了最初的爱情观。我要像简爱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除了学习以外,我还喜欢用书籍来充实自己。从我识字以来,我就看过很多书,如《格林童话》、《西游记》、《三国演义》、《绝佳拍当》……但我喜欢的,还是《鲁宾逊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鲁宾逊在一次出海中不幸遇到了暴风雨,被抛到了一个奇怪的小岛上,这个小岛荒无人烟,一个人也没有。可是鲁宾逊却没有放弃,一次又一次地靠自己幸存了下来。他先是用一些碎木头制成了一个木筏,用它把船上一切有用的东西都运上岸去。然后在一个陡峭的小山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建了一间房子。还在周围建了一堵墙,种一些树和灌木来隐藏自己。鲁宾逊还做了一个大大的十字架,用来记日期。后来鲁宾逊还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把墙给加固了。可是鲁宾逊后来的日子不是一帆风顺的,他遇到了地震,把他的“豪华”住所瞬间化为乌有,他还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几天几夜。鲁宾逊还在一个漂亮的山谷里建了一所房子。但后来鲁宾逊意外地发现岛上有食人族,他还了其中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一些生存的本领。他和“星期五”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年后,在偶然的一天,居然以现了一艘英国船,最后顺利了英国。
28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鲁宾逊竟然在极端的环境里不屈服,并改造环境努力生存,多么地了不起啊!现在的儿童大都是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把他们视为自己的掌上明珠,别说让他们干什么大事,就是让他们干一些小小的家务活也主行,整天说:“我的小宝贝,你只要学习就好了,其它的,都让我们来做。”比如我,什么都不会,连洗衣服也笨手笨脚的。如果让我流浪在荒岛上,我能生存多少天呢?一天?两天?还是半天呢?可能连几个小时也就被吓坏了吧!从鲁宾逊的身上,我学会了很多的东西,懂得了许多生存的道理,其中一个就是:要学会独立生存的本领。
读一本好书胜过一个好老师,《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兴趣的你,也来读读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上个星期,妈妈给我买来了一本书,书名叫《夏洛的网》,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看了起来。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认真仔细地阅读了一遍,成了我看过最好看的一本书。它讲的是两只小动物之间的伟大友谊,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牺牲了其中的一个好朋友,救了另一个好朋友,让人十分的感动。
故事发生在朱克曼家的谷巷里,愉快的生活着一群动物们,作家用拟人的手法写了这群小动物们一天天的生活。一起窃窃私语、聊天,认识新伙伴;一起出去兜风;一起挑逗谷仓的管理员等等。其中的小猪威尔佰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最真挚的友谊,它们互相帮助,就像一对姐弟似的。然而,一个坏消息打破了整个谷仓的'平静生活:威伯尔未来的命运竟然是人们盘子里的熏肉火腿。当然,作为一头年幼的小猪,威尔伯悲痛万分,绝望的心态,似乎让它觉得自己只能接受任何人宰割的惨痛事实……
但是,看似十分渺小微不足道的夏洛,却坚定的对他说:“我救你!”这句话才让威尔伯松了口气,却还是提心吊胆,因为它把自己的生命全部寄托给了一只小蜘蛛。夏洛她向来是说到做到,不出尔反尔,她决定用自己短暂的生命竭尽全力来挽救威尔伯。所以,她日以继夜的为威尔伯奋力织网,在大大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等被人类误认为是奇观的文字,真以为威尔伯是“王牌猪”、“了不起”呢!
所以,朱克曼让它参加了选拔冠军猪的大赛,在夏洛的帮助下,威尔伯夺得了冠军,这样的话,朱克曼家就把它当宝贝看待,一直养到老。就在威尔伯挂上金牌的那一刻,光彩照人的那一刻,幸福的那一刻,让奄奄一息的夏洛看见了,她满意、温柔,没有一丝悔意地闭上了眼睛。威尔伯无法面对现实,只能把夏洛唯一留下的一颗含有几千枚卵的卵袋带回了谷仓,看着夏洛的代代子孙,看着夏洛曾经织出来过的网,威尔伯也安祥地进入了晚年……
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它不仅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过五关,斩六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风凛凛的关羽。”我看着老师的练习,脱口而出。哎!谈到关羽,便令人想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了。
记得我刚买这本书是为了免受妈妈的训诫——不看书,只爱看电视。没意思地把它买了。好几个月了,一个字,一段文也没看过,可以说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当作显示我爱看书的工具。
不过那一天,我终于懂得珍惜它,爱护它。
当时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没意思去读书,总是分心于悲痛中。我躲在屋里哭,为了不哭,我从旁边的书中拿出了这一本《三国演义》,认真地看。晶莹的泪珠干涸了,只有安静,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书,萌动着我枯干的心灵。
我忘却了任何事,一心看书,慢慢地,对里面的精彩的故事开始感兴趣,一天不看,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沉迷书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时间。人物的生动描写,故事的内容我最为关注,威武的张飞,仁义的刘备,坚毅的关羽,我无不熟悉。特别是关羽那威风形象——身长九尺,胸飘胡须长有二尺,面如枣红,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更甚者,面对割肉,面不改色;面对死亡,视死如归,令我万分感慨。而每次打开《三国演义》,我总是先看篇章,特别留意我佩服的关羽。自然,我便对《三国演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细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对《三国演义》有了感情,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才放下心来回到过往快乐的生活。但,我依然对《三国演义》念念不舍,便给自己做了些关于《三国演义》的问题,自己作答,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认识。随后,我还买了其它的名著,认真去看。渐渐地,我爱上了看书。
《三国演义》,是你把我从沉郁中救出来,是你让我感到了看书的快乐。我喜欢你,你让我从此走进广阔的书籍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十分喜欢看书,特别是喜欢看”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在看了她写的书后,我发现自己对《你是我的哥》,这本书情有独钟,百看不厌。
《你是我的哥》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家庭中的亲情纠纷。
从小丧父的少女可小如,在和妈妈、小哥一起相依为命度过了四年时光后,又不得不接纳两位新成员;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儿子。对于表面大大咧咧而内心十分敏感的小如来说,家里突然多出了两位男性,内心是非常不舒服的。尤其是大哥鲁奇,他虽然外表又酷又帅,但是性格十分桀骜不驯。每天和大哥相处一室,忍受他的种种毛病和坏脾气,令小如心生烦恼。多少有些自私和偏心的妈妈,不善于调节儿女间的矛盾,因此,对鲁奇的讨厌,憎恶,构成了少女可小如日复一日的生活内容,直到鲁奇被迫离家去闯荡社会······
鲁奇的'离去,终于使这个家有了一家人间的温馨。但是,小如的心情却没能平静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离别,什么是怀念,还有什么叫做珍惜。
看这本书,总能让我想起舅舅一家。20xx年11月时,我舅妈的娘去世了,或许是因为妈妈的离世,让我舅妈知道了珍惜,珍惜身边在世的人,不要等他们走了,再来后悔,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以前舅妈和我外婆——她婆婆间的关系不是很好,现在,他们间有了融洽的婆媳关系。舅妈还会为了让外婆和她们一起出去吃饭,不在家吃那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冷菜而用激将法,说:”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去,陪你们一起吃冷菜。”
我们也是一样,多去关心身边的人,不要等他们去世了再来是我不对,我该对你们好一些,这种话。在此,我呼吁大家:”多多关心身边的人,关注长辈们的身体健康,把你的爱无私的献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行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书架上也有许多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书就非《青铜葵花》莫属了。
这本《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男孩青铜与女孩葵花的故事。文中的男孩青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使他变成了哑巴。而女孩葵花则是因为妈妈去世,于是,随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也是男孩青铜一家所居住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中,女孩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大麦地的人见葵花没有了爸爸妈妈,就说谁想收留她,就收留她吧!
到了最后葵花选择了大麦地最穷的一户人家——男孩青铜家,成了青铜的妹妹,每天大麦地的人都说:“青铜真是一个好哥哥啊!”最后,葵花被人带到城里,自从这件事以后,青铜每天都呆坐在树上。有一天,青铜大声地喊了起来:“葵花!葵花!”嘎鱼从旁经过吓得大惊失色,跑到了大麦地,告诉了每一个人。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最让我感动。有一次,青铜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赚钱才能给奶奶治病,葵花听说到江南捡银杏能赚钱,便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去江南捡银杏。因为走得匆忙,便请一位邻居给哥哥带句话就走了。
这些都让我深受感动,两行热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虽然葵花不是亲生的,但是葵花和青铜的.亲情胜似家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很动人,如果你是书中的奶奶,见到了自己的“孙女”去江南捡银杏,心情是怎样的?是感动的?是开心的?是心酸的?
奶奶的病面临的选择,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面前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好好学习,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第二种是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还有一句俗语是: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我喜欢这本书——《青铜葵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说起最喜欢的一本书,好像有许多选择,可是真正触动心灵的,引领自己细细感悟的,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李尚龙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这本书引起我们的深思,时间都去哪了?很多时候不知道过去的时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长大越发觉时间的宝贵,在这过去的是时光里,你又付出了多少?
书中讲到作者从军校学生,到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到当英语老师,再到后来作为导演去拍摄电影,不断的折腾,从而不断的升华。反思自己,为何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明明已经努力了啊。可是真的努力了?然而并没有。我没有真正努力的原因同样也在这本书中被提到,是因为我们没有“用心”。没有真正的用心过。我只在乎了学习的形式,然而却没有学习的结果。只有了输入与过程,然而却没有输出,或者说是输出的质量并不是很理想。因为在过程中根本没有用心过。
整本书,所有的内容,几乎都是用着轻柔的文字,淡淡的描述着作者自己或身边人们的故事 淡淡的文字和故事,反映出一个又一个我们在当今社会上的迷失。以及看似努力的外观下,那颗懒惰的心。
我是真的很努力吗?还是故意表现给别人看,让别人觉得我很努力?我静静地反问自己,答案的确是我不够努力。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很忙,实际上是焦虑。我们经常想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于是努力锻炼自己,然而却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太远了,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何出发。
其实,生活可以很简单,就像作者所讲:如果不够优秀,那就让自己与众不同。而与众不同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干别人不愿意干的事,二是别人都可以做好的事情做到卓越。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愿意用真正的努力去规划好每一个当下,用仅属于我的方式去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如果说今天的选择是一个偶然的'话,那么我将用十分的努力继续坚持,而真正的努力并不是给别人看的。每次都应该向自己真的走心了吗?真的在提高吗?真的问心无愧吗?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它好似指明灯一般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本好书,更是一名好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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