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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作文

时间:2023-08-05 16:21:04 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朋友作文(合集15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朋友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朋友作文(合集15篇)

我的朋友作文1

  我的朋友比较少,可能是因为我纪律不好的原因吧。但我不缺朋友,因为我认为,猪狗朋友再多,也比不上一个好朋友。而我,恰恰有一个好朋友。

  他和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是好朋友。那时我是“拳打南山北虎,脚踢北海蛟龙”的“危险人物”。现在回想起来,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可是我偏偏不打他,而且和其他两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在小学的时候,我们相见的时候变得很少了。

  终于,在初中时,我迎来了一个机会:他和我一样步行去上学。我们商量好了,一起上学放学。可是,好景不长,我发现有时他的一个同班同学也和我们一起放学步行回家。起初没有什么情况发生,但渐渐地,我有了嫉妒的心理。有时他们聊得正欢时,我会故意拆台;或者默默走开,留下他不解的背影。

  是的,我变了。我开始不等待和他结伴而自己回家;开始不和他有说有笑地交谈;开始一个人孤独地发脾气。我心烦意乱,往日的欢声笑语已不复存在,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是黯然无色的。

  是他先问我的。一天,他问我:“你怎么了?你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你生病了?”是的,我生病了,是心病。我想说三个字,可是我始终没有开口。他便继续问:“说话呀?你是不是受什么打击了?跟我说说呗。”我终于开口:“我不希望我们两个放学的.时候有别人插进来!”我故意把“别人插进来”说得特别重。哪知,他生气地朝一边走去,还说:“原来你是这么小气的人!”

  我慌了,生怕他不认我这个朋友了,连忙说:“我知道错了,我以后让你的同班同学和我们一起走,好吗?”他没有说话。我当时活脱一个犯错的人,正在向“受害者”认罪赔礼和道歉。许久,他说:“如果你的朋友和我们一起走,我把他(她)赶走了,你会好受么?”我深感自己“罪孽深重”,竟哭了出来,同时含糊不清地说:“对不起!”他长叹一声后,反过来讨好我:“你别哭了。”我还在哭,他便继续说:“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我连忙说:“不……不是,我……我哭是因为……我有你……你这么好……好的朋友!”他立马笑着说:“那就别哭了。我给你买个手抓饼吧!”我破涕为笑,眼前的世界变得无比斑斓,无比宽阔。秋风拂过沿路的落叶,也拂过我的心。

  我是个快乐的人,因为我有好朋友,像一把硬锤,击碎我自私的心;像一剂良药,愈合我的伤。这终将汇成一股力量,助我在成功的道路上,不停走下去。

我的朋友作文2

  我们学校有四大天王,你知道都是谁吗?

  任超,陈甫,张龙洋,郝俐翔。我们如亲兄弟。一起玩耍,一起受罚,一起打打杀杀,一起学习,一起参加志愿者活动。

  我们从小学就在一个班。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好起来的。反正一到下课,我们就第一批冲出教室,拿起篮球,向篮球场跑去。郝俐翔是小前锋,因为跑得快,反应好,张龙洋是大前锋,我是中锋兼前锋,最高的是陈甫,他是中锋。中锋乃球队中心人物,在我心里陈甫就是四大天王中的姚明,禁区是兵家必争之地,他需要阻击、盖火锅,他既能单打,还能转身投篮,防跳勾,勾射,还要适时帮助前锋。小前锋的郝俐翔和我肩负着联系内外的重任不言而喻,优势和重要性不言而喻,我的理想是成为皮尔斯,无论防守进改样样拿手,郝俐翔就是麦迪,在区比赛,市比赛当中我们一起拼搏,努力。付出了无数汗水,也获得了无数疲惫,也为此作业有时完不成挨罚,但付出就有收获。我们获得了区篮球小组比赛第五,市篮球小组比赛第六的好成绩。

  他们看我利用课余时间在妈妈带动下去地铁站当志愿者,也纷纷来参加。在地铁站里我们帮助无数贫困儿童,扶持了无数的.老人,是地铁站的一道风景,就跟篮球场上打球一样。

  兄弟之间也有牙咬舌头的时候,这不我和郝俐翔闹掰了。咋回事呢?

  从小我就不会系鞋带,这在四大天王中不是秘密,而郝俐翔抓我这个软胁戏弄我成了脾气了,他总就在不觉中解我的鞋带,弄得我不好意思求人,只好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把鞋带塞进鞋里,拖着鞋子走路好几次,太难堪了。在一在二,不可在三在四,多次抗议无效,只能用武力解放自己的痛处了,于是我们开启了一次世界大战,我利用操场上的塑料粒,用来当子弹打他,他也捧起一些塑胶粒打我。一次又一次的进攻。我打得他落花流水,屁滚尿流地。其它二人不知缘由也参与,这个热闹,当陈甫和张龙洋知道我打郝俐翔的原因后,他俩异口同声把目标对问郝俐翔开炮,还大声咆哮:让你不够哥们,打你个没皮没脸的家伙。还裸令郝俐翔教会我系鞋带,以郝俐翔向我们投降做结。我们的友谊又恢复了。又像以前一样,快乐的一起玩耍,一起受罚,快乐一起分享,伤心一起分忧。

  我的好朋友们,有了你们,我的生活变了,像五味瓶有滋有味,又像七彩桥多姿多彩,还像蓝天白云大海草原,辽阔无边。

  四大天王,我们永远是异姓兄弟。

我的朋友作文3

  “李白乘舟江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首唐代诗人李白的《赠汪伦》是我很喜欢的一首诗,由于他是一首写给朋友的诗。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双眼,总是睁得大大的,被人感到讨人喜欢至极。她,剪着一个学生头,让她看上去调皮又不失讨人喜欢。你肯定能猜出来她是哪个。没错,她就是我的好朋友——韩亚云。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走在回家的路上,大家看着那些比大家还要小的人都会骑自行车,还能骑的飞快。大家一想到大家比他们大,还不会骑自行车就感觉非常非常没面子。回家后,韩亚云就立刻来找我,对我说:“你去我家和我一块把自行车找出来,大家来学骑车吧!”我连忙点头说:“嗯!我举双手双脚同意。”“那你先去对你说奶奶吧!要不然你家人又要找来找去的,到最后还要挨骂。”听了她的话,我立马跑去告诉奶奶说我去玩了,晚饭时回家。说完立刻拉着韩亚云就跑。到了韩亚云家,很不容易才把自行车找出来,累的我和韩亚云满头大汗。大家找了一块空地,在上面训练。因为我不敢就让她先骑。她双手握住龙头,左脚登在自行车的脚踏上,右脚落在地上。然后,右脚猛的一蹬,双手瞬间握紧,右脚一抬,跨在自行车另一边的`脚踏,双脚同时的用力踩了起来。我见她骑着自行车已经可以骑好几圈了,我不禁开始跃跃欲试。

  我学着她的样子就如此重复了数遍,但我还是没掌握骑自行车。我急了,脚猛的一抬,可没想到我的脚由于着急而踩滑了。握在龙头上的手也松了,然后就要向地上倒,身体没来得及反应,就在我要倒地的时候,韩亚云伸手扶住了我。我向她微微一笑,以表我的谢意,她也向我笑笑说:“没关系的,别着急,慢慢来,大不了将来我骑车带你。”我开心地对她说:“让大家重新来吧!我助你压住后座。”我认真地对她说:“你可千万不要松手,我的小命就在握在你手中了。”她便小心翼翼的压着自行车。我骑上自行车,她在后面帮我压住后座。

  等到吃晚饭时我已经差不多掌握骑自行车了,而且还能慢慢的携带韩亚云了。我很开心,我骑,她坐在后座上,大家一块回家。

  朋友是什么样子的呢?朋友,她是在你开心时陪着你一块笑的人;朋友,她是在你难过时陪你一块哭的人;朋友,她是在你困难是向你伸出援助之手的人,在你伤心时准时的安慰你的人。朋友,她是一个对你付出真心的人,她是一个值得你用真诚对待的人。

  “李白乘舟江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我的朋友作文4

  好朋友!他知心,他能输你给养,给你力量!

  我们的校园不算大,虽少了大都市小学校园的那份气派,但也别有情致。走进我们的校园,满眼是葱茏的树木,缤纷的花草,在满墙的绿色掩映下,一方橱窗静静地立在校园的一角,他没有光鲜的外表,但却有一份独特的气质。每个月,他都随着时节的更替而换装,我是他最忠实的粉,我们彼此也就成了校园里的一对“好朋友”!

  缤纷三月,当春风裹着清香吹进校园时,“朋友”为我们奏响了“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旋律:雷锋日记、雷锋故事、雷锋名言、身边的雷锋……我如饥似渴地抚阅着他!雷锋叔叔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给了我立志做好孩子的劲头。课间我不再与同学打闹,而是拿起扫帚把教室清扫了一遍,有时来到二楼的小棋吧,把同学们活动后散落在地上的五子棋一个个收拾到盒子里,有时拿起小水壶把小菜园里的`蔬菜喂个饱……那一刻,我知道你在看着我微笑,你在为我的改变而高兴。

  多雨四月,清明节到了,朋友为我们赞抒“英烈情怀”!在好朋友跟前,我认识了“生得伟大、死得光荣”的刘胡兰,近临了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大无畏场景,理解了邱少云在大火中咬紧牙关没有挪动半步的英勇,也懂得了李大钊面对刽子手的沉着冷静……在爸爸妈妈的陪伴下,我们来到了神山烈士陵园,将亲手做的小白花献在了烈士墓前,寄托我对英烈们的哀思,也表达了我内心的一个小确信:少年强则国强!我要为复兴中华而读书!

  似水五月,槐花绽放,香拂柔情。朋友在为我们点赞“劳动最光荣”!铁人王进喜那满是黑色油渍的棉大衣,王炳贵手中那杆神奇的公平秤,李素丽那京腔口授下的热情话语和那方磨褪了皮的票夹……我为疲惫的爸妈洗刷过碗筷,提过米面油盐,也为腿脚不便的爷爷奶奶捶过背、跑过腿,更为双耳失聪的邻居刘奶奶寻找过伴她数年而淘气落跑的小狗。这让我明白:劳动也是爱!如果有爱,她会开在你的心中,香到你的梦里。

  艳阳六月,他属于孩子们。六一表彰开始了!朋友跟前人头攒动,大家都在争着看谁获得了“三好学生”,谁被评为了“美德少年”,同在朋友身旁的我,在品味他们的事迹,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孝老爱亲,热爱学习,助人为乐,诚实守信……他们有着太多值得我学习的优点和品质,我悄悄地对橱窗说:好朋友,相信我,我会努力的,明年的这个时候你的地盘上定会有我的大名!

  走过春夏,也必将越过秋冬。四季年满,一岁轮回,我的好朋友——橱窗,虽未曾与我说过一句话,也不曾向谁邀过一次功。我看,他常年静立户外;我想,他也有冷暖的时候;我赞,他不是大多数校园中的那个摆设,他是一尊我们心灵登高的圣源。

  朝晖中,夕阳里,我去为你擦拭……

我的朋友作文5

  人世间最可贵的感情无疑就是亲情,但除亲情之外,那就就是友情。"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完美,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

  小学六年,她带给我朋友的温暖;她让我明白友谊就是什么;她和我一齐分享成功的喜悦,失败的难过;又就是她和我一齐笑,一齐哭……她,和我一般高的个子,梳着俩辫子,看上去还就是那么稚气;她"文武双全",不但学习成绩优秀,还就是校田径队的佼佼者;她做事认真,就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同学们的好伙伴;她性格直爽,喜欢给同学们指出错误的地方,所以免不了会得罪一些同学,但她丝毫不介意,她稳重中又带点泼辣,但有时胆子却很小。她能成为我最最好的朋友,不光就是因为这些,更重要的就是她对待朋友的那种真诚,纯洁,不带一点杂质,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记得那个冬天的`晚上,已经将近10点了,我们正在熟睡,突然"砰"地一声,一个不明物体掉在我们寝室的地毯上,正掉在她的床边,全寝室的人都被吓醒了,可大冷天没有一个人敢跑出去开灯。这时,有一个身影跑了出去,她打开了灯,寝室里一下子亮了,我们也最后看见了掉在地毯上的就是上床同学晚上暖被窝用的玻璃瓶。这玻璃碎片摔得到处都就是,一不留意就会戳到手。她拿着扫把和畚箕跑进来,她先把大块的玻璃碎片扫进畚箕,那些小的碎片扫不进去,她就不顾自己的危险,索性用手捡。同学们都劝她不要捡了,可她二话不说继续捡,那么冷的天,她只穿了一套单薄的棉毛衫,此时冻得瑟瑟发抖。我仰起身,仔细地一看,真就是不看不明白,一看吓一跳,她的手上已经有好几条被玻璃划起的伤痕了,还在流血。最后,老师来了,清理完现场,她用清水消了消毒,就连忙跑进已经冰冷的被窝。她躺进被窝的时候,我还能听见她"嘶嘶"地在发抖。

  达尔文以前说过"谈到名声,荣誉,快乐,财富这些东西,如果同友情相比,它们都就是尘土。"冰心奶奶也说过"友谊就是宁神药,此时就是;友谊上就是大海中的灯塔,沙漠里的绿洲。"就是啊,有了朋友,才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另一种温暖,才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这个社会。我要感谢她,她就像一盏明灯,在黑暗中为我带路,在迷茫中为我指引;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那种对朋友的真诚,纯洁,丝毫没有一点杂质……

  王越阳——我的朋友——一个让我感谢,让我感动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6

  你我是的朋友。

  我不要求你是最好的朋友。朋友应该是一种惺惺相惜,清清爽爽,而不是互相利用,相互制约。作为朋友,或许我们能经历人生中的风风雨雨,相偎相依,可我不能要求你做最好的朋友。生活中有许多坎坷,需要朋友的援手,有些事宁可自己解决,也不想把手伸向朋友。不是说不需要帮助,而是不想给你增加烦恼,与其两人都被烦恼困扰,不如让你不知道的好。所以,朋友不是非要做到好的形影不离。当不同的爱好,使我们不再有共同的向往;当生活的轨迹变换,我们不能同一方向,我们心中都留有一段友谊的甜美,随时想起千里之外也有馨香。

  你是我的朋友。

  我不要求你做最无私的朋友。虽说“朋友一生一起走”,在人生的路上有朋友相伴,就不会寂寞孤独。但是,作为朋友,我们可以一路同行,但不能为了贴心,就把朋友之外的东西告诉我。朋友,就是两颗心相连相依,如果你有烦忧不妨告诉我,我愿是你的听众,用心去承接你心中的伤痛。

  你是我的朋友。

  我不要求你做一生一世的朋友。朋友有旧有新,有厚有薄,或许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让我们成为朋友,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有相知就有分手。既然你是我的朋友,就不要隐藏自己,我能接受你的现在就能接受你的过去。哪怕某一天我发现你欺骗了我,我也不会记恨你,因为我把你当作朋友。是朋友就要付出真诚雪中送炭,付出了不要期望得到回报,包含那些利用后的过河拆桥。我只希望,你是把我当作朋友,我受伤能使你感到内疚,懂得欺骗让你将一无所有。

  你是我的朋友。

  因为我喜欢交朋友。我觉得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人生路上能好走。或许我不能在你成功的礼乐声中为你祝贺。但是,当你寂寞当你孤独的.时候,我会分解你的烦忧,哪怕在千里之外,哪怕也是烦忧当头。我喜欢交朋友,因为是朋友就无须更多的要求,每个眼神都源自心底的真诚,它来自互相信任的基础,所以,是信任换来了真诚,是真诚赢得了信任。如果只是欺骗利用朋友,你不但出卖了友情,也出卖了自己。我喜欢交朋友,朋友之间就要真诚、无私,在一枝一叶的关爱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己,懂得感恩,勤于奉献,那么我们的心就会清清爽爽,无比坦荡,在朋友的言行感召下变得正直高尚,表里如一,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人生短暂,相伴走一程,如果你想拥有更多的朋友,你就得把方便留给别人,将一颗小小的爱心向熟知着陌生者敞开,你会发现“世界很小,是个家庭------”。

  有了朋友,就犹如生活中有了太阳。让我们成为朋友吧,孤独时有人听你倾诉,无助时不会感到寂寥。是朋友就不要客气。如果有一天我们不期而遇,聚也依依散也依依,毕竟生活里还有那种温馨、那份美好,你能自然地做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7

  三年光阴从指缝间流过,好在,我交到了一位朋友。

  狭路相逢。

  在一个不知名的时节,我和你狭路相逢。眼前的你让我感到风姿飒爽 ,眉清目秀的你呀,没想到我的生活中会有你的到来。

  第一次,便让我领略了你的风姿。虽然我们只是陌生人。茫茫人海擦肩而过多少陌生人,还好,我们并没有擦肩而过。既然相 见了,这就说明我们是有缘分的。虽然我们不是很熟悉,但我相信,经过时间的琢磨,我们还是会像知心朋友一样的。

  刚踏入人生第一堂课时,你就在我心目中扮演了一个神秘的角色。

  形影不离。

  几年过后,我的玩伴就只有两个了,其中一个便是你。偶尔也会陪着你去四处流浪,一起尝尽人间百态。

  你知道吗?当我在和其他人玩耍的时候,你总会变着戏法让我去找你玩,即便是这样,我也很乐意,却从未厌烦过。

  依稀记得,下午的一天晚上,你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出现在我眼前,没带伞的我把你抱在怀里,在雨季里行走,任雨水打湿了我的鞋袜,只要你没事就好。有时候吧,你像一个妒忌小鬼似的,看见我和别人在玩,便故意让自己更显得突出,以便让我关注到你。

  你是一个娇羞的小公子。你说,其他人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却偏要一枝红杏出墙来。有时候,你让我更加觉得你很有诗意,有磁性,让我无缘无故便醉上了你。

  命中注定。

  进入初三以后,才发现你是我的命中注定。

  当我被其他人欺负时,我会想起你;当我灰心失望时,我会想起你;当……我会想起你。

  感谢你,在我抛下你时,你却不斤斤计较。在我需要你时,你又挺身而出。

  那天,当我感觉远方有灯塔,却看不见航线。彼岸 有花开,却望不到春天。蓦然回首时,你的`笑容已浅。灯火阑珊处,你的脚步已远。却发现,当你不在我的身边时,我是那么的心伤。恰似“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你是上天寄托给我的吗?我有时常会想,那为什么当我抛下你时,你却毫不在意,如果你是在等我回头,万一我令你失望,不在回头,你是否打算就这么孤苦下去?

  如果来生太远,寄不到诺言 ,不如学着放下许多执念。

  语文,感谢你陪伴我走了这么漫长的一段路,也谢谢你对我的不计前嫌。你始终是我的保护伞。

  朋友,不论今生今世如何,我们都把这漫长的情路走完吧。

我的朋友作文8

  终于等到第四节课下课了,我的心情好激动啊!你肯定想知道为什么吧?因为我们老师要带着全班同学去八十七中学交新朋友。我们坐着大巴车前往,坐在大巴车上我既激动又兴奋。我恨不得让大巴车长出翅膀快点到达,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我的新朋友是谁,她长什么样子,我在心里猜想着。

  到了八十七中后,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来到多功能厅,在填好友谊卡后,一位老师来收走了卡片,放进一个大箱子里,然后让他们学校的同学去抽,有一位维吾尔族小姑娘抽到了我填写的友谊卡。

  她由老师带着来到我的面前,我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她有着维吾尔族女孩的特色:长长的睫毛、大大的大眼睛、小巧而坚挺的鼻梁、樱桃般的小嘴,皮肤看起来虽然不是很白,但非常很健康。哇,这就是传说中的“楼兰美女”吧。这样的冷艳小美女或许不太好接近吧,我心里有些忐忑,可是没想到还没等我开口,她就主动和我打招呼,她的热情彻底打消了我的顾虑。我想到妈妈曾经告诉过我维吾尔族人特别热情好客,今天让我初有体会啊!她大方地说:“我叫古丽米热,很高兴认识你。”我也礼貌性地介绍了自己。就这样我和她之间的友谊拉开了序幕。

  她拉着我的手同其他同学一起来观看学校的节目,看节目的时候她小声告诉我:“古丽在维吾尔语中是花朵的意思,妈妈希望我永远美丽。”看着她笑颜如花的样子,我心想这个名字起得真是太好了。我们一起欣赏了回族同学表演的精彩街舞、还有几位维吾尔族同学表演的传统舞蹈……

  最后还邀请我们上台和他们一起互动。这时,我好紧张啊,我可是一点都不会。可是古丽米热热情地拉着我一起上去跳,她似乎看出了我的紧张,一边示范着动作,一边鼓励我说:“没事的,像我这样踏着节奏就可以的。”

  我学着她的样子试着跳了起来,她称赞我说:“学得真快!”快乐的时间总是那么的短暂,转眼间一个下午就过去了,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相约在周末一起去图书馆,我们还彼此交换了礼物,她送给我一条有维吾尔族特色的.丝巾,我送给她一个密码本,我想她会在里面记录下我们之间的秘密吧!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她送给我的礼物,让它见证我们的友谊。

  阿丽米热,我的新朋友,我记住了你的名字,也记住了你花一样的笑脸,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之花会永开不败!

我的朋友作文9

  我在小学时认识了一位朋友,绰号红薯。我和红薯是在三年级时认识的,我永远忘不了和他第一次说话的那一天。那天我很紧张,看到他和一群同学围在一起聊天,我原本想和善地跟他们一起讨论,但紧张的我最后竟用藐视的语气对他说:“这我也有,而且我的是正版的!”

  我小学三年级时的老师赐给了我们别班同学都得不到,而十分欣羡的一种自由——游戏自由,只要把应做的事情做完,应尽的'责任尽完,就能享有下课拿自己玩具出来玩的权利,老师完全不会干涉。就是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之下,萌生了我与红薯的情谊,而我第一次和他说话的那天,就是他和同学聚在一起玩游戏王卡的日子。

  和他不友善地说完话的隔天,为了证明我不是夸口,我拿出了我装满日文原版游戏王卡的集卡册作展示,昨天围绕着红薯的同学们,今天都围绕到我的座位来,也包括红薯在内。在讨论游戏王卡的欢愉气氛之下,红薯似乎忘记了昨日我对他的无礼,完全没有放在心上,虽然有些错愕,但我们是成为了朋友没错。我当时觉得他心胸真是无比宽大,但现在回想起来看这件事,我才惊觉这根本是一种迟钝。

  我对红薯最深刻的回忆,是在某次我们参加我的老师自己办的跨年旅行,要到看烟火。为了打发在火车上的无聊时间,我和他把家里所有的游戏王卡都带了出去。只是,在施放烟火前夕,匆匆忙忙回到集合地点的我,竟丢失了一副珍贵的牌组。手中握着温暖罐装饮料,眼睛直视绽放灿烂烟火,但我的心却还在寒风中飘。当时红薯知道我心中的痛苦与难过,于是送给我一张卡片,不断安慰我受创的心灵。那张卡说实在话根本就烂死了,但无论当时或现在,那张卡对我来说都有着不凡的意义,它是我们友情的象征。自此,我发现红薯其实是个热情的人。

  我与红薯的关系时好时坏,常因买卖或交换卡片而大打出手﹑互“说”脏话,有时甚至濒临友谊决裂,但在毕业后,红薯和我却是最常互相联络的人,说起来有些奇妙,越吵感情反而越好,越常争执就能越理解对方,这是真的!我与红薯的友情虽是由游戏王卡而兴起,但我想它并不会因游戏王卡没落而消失,没有了游戏王卡,我们还是能一起打球,一起聊天。这段与红薯的热血故事,一直到现在上了初中,我想永远也不会结束,每次看到他的“红薯头”,我就会努力地憋笑,他看到我憋笑的样子,也就会心有不满而冲过来要打我,这又是一段故事的开始。

我的朋友作文10

  多么可爱的小女孩呀!齐齐刘海的娃娃头,皮肤白白的。身着白色的公主裙,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鞋子。

  可是她很孤独,没有朋友。在小女孩过生日的那天,爸爸妈妈送给她一个娃娃。小女孩非常的喜欢,她把这个娃娃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并且给娃娃取名为詹妮。

  晚上,小女孩看电视,把那个娃娃放在了自己的身边。突然:

  娃娃对小女孩说:“漂亮的小公主,你能把我扶起来吗?”

  小女孩很吃惊,说:“詹妮你会说话呀!以后我做你的好朋友好吗?”

  詹妮听了,很高兴,就和小女孩说:“我以后就叫你小公主了。小公主,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给我拿把伞遮一遮太阳?”

  小女说:“非常荣幸为您效劳。”

  小女孩早上起来,自己整理完,就开始给詹妮换上漂亮的衣服和戴上美丽的头饰。

  詹妮看到自己被小女孩打扮的这么漂亮就对小女孩说:“小公主,谢谢你了,咱们一起去花园里玩吧。”

  小女孩说:“好,我给你准备一个漂亮的车子,咱们一起去。”

  到了花园,蝴蝶漫天飞舞,小鸟不时的到他们的身边,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这时听见詹妮也看着小鸟说:“您们好。”原来詹妮能听懂各种动物的语言,詹妮一边和小鸟聊天,一遍给小女孩翻译,整个花园充满了欢声笑语。

  天色渐渐晚了下来,小女孩带着詹妮回了屋子。吃过晚饭后,小女孩抱着詹妮进入了甜美的梦想。

  第二天,当小女孩抱起詹妮的时候,发现詹妮的.腿掉了,怎么也安不上了,小女孩很伤心,但是以后就不再喜欢那个娃娃了。

  时间就这样飞快的过去了。一天,小女孩像往常一样上床睡觉。这是,听见了哭声,小女孩就在成堆的玩具中找,看到了原来是詹妮,詹妮哭的很伤心。小女孩这时才想起了詹妮,

  就对詹妮说:“你不要哭了,我和你玩。”

  詹妮说:“小公主,难道因为我缺了一条腿,小公主就不喜欢我了吗?”

  小女孩说:“对不起詹妮,以后咱们还可以成为好朋友吗?”

  詹妮说:“好,原谅小公主了,你以后一定要把我当朋友看,你才能得到正真的朋友。”

  小女孩顿时醒悟。

  不久后,小女孩有了很多的小伙伴,她学会了怎么和人相处,怎么可以交到朋友。

  最后祝福小女孩的朋友越来越多,当然肯定会越来越多的。

  这个童话故事讲完了,您走出来了吗?

我的朋友作文11

  说起“书”这个字眼,相信大家一定都不会陌生。因为书是知识的源泉,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先辈们智慧的结晶,他如同天上的星星一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书是医治愚蠢的一方良药,也是世界上最珍贵的财富。

  我非常喜欢书,生活中一刻也离不开书,他就像我的好朋友,赐予我很多的知识,还能与我一同成长,一起快乐。每当读到精彩的内容时,我整个人都沉浸在书的每一个画面中。时而让我开心地笑出声,时而让我紧张的心跳到嗓子眼上,更夸张的是让我忘记时间,忘记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在学校我有着“小书虫”的称号。

  书,带给我智慧和力量。从小我就十分喜欢书籍,在家里爸爸妈妈因为给我买书也花费了不少,整个书架几乎快要放不下了,平时还给我办了借书卡,可是,这些怎么能满足我这个这“小书虫”呢!也太对不起我这个称号了吧!每次看到喜欢的书,我就像个饥饿的孩子一样,恨不得把它全部看完。为了偷看书,也得罪了不少同学,妈妈知道后训斥我一顿。我时常在写作业的过程中也会偷偷拿出来看上几眼,有时气得妈妈直跺脚,但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也对不起妈妈的一片苦心。

  说到这儿,我想讲一件关于自己“窃”读的故事,那是在一个星期一的晚上,上完课外班回家已经很晚了,在妈妈的催促下,很快洗漱完上床睡觉,可我怎么可能睡得着觉呢!好不容易借来的书,说好的第二天还要还给同学。妈妈关了灯,检查好书包,我心里默数1、2、3,激动地从床上坐起来,悄悄地施展了“凌波微步”的武功,蹑手蹑脚地走到卫生间,偷偷从马桶盖后面拿出提前藏好的书《少年阿凡提》,津津有味的看起来,看着看着忘了时间,就在这时妈妈发现了卫生间的灯亮着,喊了一声我的名字,出于一种做贼心虚的心理,我装作上厕所,然后把书塞进衣服跑出来冲到床上,掏出我的`“希望之光”手电筒,钻进被窝又接着继续往下看,心里还暗自高兴,这下总该不会被发现了吧!看着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妈妈卧室的灯亮了,吓得我不知所措,合上书,赶紧把头缩进被窝,闭上眼睛睡了觉,就这样我有惊无险的完成了一次“窃”读。

  现在我是五年级的学生,通过这几年的读书,我越发的喜欢书了,他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书给予我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生活中的一种快乐,书带给我丰富多彩的童年,是我成长的摇篮,更是我一生中最富裕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12

  在我小学毕业要分班的时候,我曾以为,我再也不会拥有跟小学时关系那么好的姐妹儿了。说真的,我关系最最最亲的那四个姐妹儿一个都没有跟我一个班,我刚知道的时候,真的觉得自己真的是太难了。

  众所周知,初一是有军训这个神奇的东西的,于是我就在这个神奇的军训中认识了张琳丰这个神奇的人。

  为什么说张琳丰是神奇的人呢?我小学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但我总觉得这个名字特别耳熟,就像是我从前认识她一般。军训那天在学校里集合,我才第一次见到她,事实证明,我从前真的没有认识过她。这是一张陌生的.脸,她的脸颊旁留着两缕放荡不羁的头发,眼睛仿佛两颗刚刚被采下的洒了水而泛着光的黑豆子,明亮又清澈。

  开学后,我和她中间只隔了一个座位,于是我们中午时就一起去食堂,放学一起顺一段路。日复一日,我们就熟悉了起来。现在的我们正值豆蔻年华,处于这个阶段的好处就是我们不再像一二年级的屁孩儿般模样,动不动就扬言要绝个交,还经常跟小伙伴耍性子,到头来花了好几年时间才明白到底要怎样跟人相处,别人才会喜欢你,接纳你。现在,别人对我怎么样,我都会记住,记住了,想交个朋友便也不是什么难事。张琳丰让我觉得很真实,跟我非常相似,所以我不由得对她产生好奇。好奇她,就会想了解她,于是,我跟张琳丰的友谊,也顺风顺水,日行八百万里,进度飞快。

  我曾经把我喜欢的东西介绍给她,这是我以前很少做的事。不是说我不善于跟他人分享,而是我的闺蜜,总是在跟我分享,我也总是听着。现在,我把我的爱好分享给她,果不其然,跟张琳丰说我自己的爱好,并且在她表现出了感兴趣的时候,我会很有成就感,会很开心,会很想让其他人知道我做了一件这样有意义的事。虽然这有可能在其他人眼中是很平常甚至很无聊的,但他们永远不会知道,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还记得有一次老王让我们写班里的同学吗?那次张琳丰写的是我,她把我提裤子躲水坑的样子比作一只青蛙。要是这是陌生人给我的评价,我觉得我一定会很生气,但在她说出来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只是觉得有趣,而且很想笑,很想看看当时的我究竟是什么样子。真神奇。

  可能我和她之间的情谊并没有多么深厚,我也并没有跟她有那种在雨中一起漫步的情谊,但这当然可以理解,毕竟我跟她才认识了一个学期,自然不会像我跟我闺蜜那样。虽然话是这样没错,但我们也曾同撑一把雨伞,也曾有过聊了一下午天的经历。我们才刚刚认识,没有一起做过的事很多,但就是这样,才让未来变得更让人期待。张琳丰这个小姐妹儿,我认定了嗷!

  接下来的日子里,也请多多指教噢。

我的朋友作文13

  问曰:“书亭之主‘老姜’何许人也?”

  答曰:“吾多年好友是也。”

  他叫“老姜”,大概六十岁左右,在楼下街头的拐角处经营着一个小书亭。

  你可能会问,一个几十岁的老人怎么会跟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成为朋友呢?嘿嘿,只要一声招呼,一句问候,一个微笑,时间久了,自然就成了朋友。

  老姜对谁都很热情,每当客人光临,他总是微微笑着站在一边,任客人自己挑选,然后乐呵呵地为他们找钱,在陪他们聊几句闲话,客人起身告辞时,他会用一贯的,洪亮淳朴的嗓音说一声;“慢走啊!”,注视着他们离开,直到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中,再转过身去乐呵呵地干别的事。

  有一天早上,我去上学时经过老姜的书亭。他见了我,笑了,“去上学啊?”“嗯!”我开心的回应。“过马路时小心点啊!”他又嘱咐道。“知道了!”我冲他摆摆手便走了,走了一小会儿,我不经意的回头看了一眼:哦,书亭旁,一个模糊的身影依然站立在那里,注视着我离开……

  老姜很简朴,脚上磨破了边的拖鞋好像从来没有换过,不过每次看见,都刷得干干净净,不沾一点灰尘。他的深蓝色的长裤上有几处明显的缝补的痕迹,黑灰色的头发中也多多少少掺了几处白,他的.眼睛不大,笑起来早就被眼边一道道皱纹给挤成了“一条线”。从表面上来看,老姜是地地道道的、质朴的、带有乡村气息的人。

  我和老爸是老姜书亭的常客,从春末到秋初,每当星星挂满天幕时,大伞下便会有年轻人和小孩儿。小孩儿们围在花坛边上寻蚂蚁,大人们则坐在小板凳上,聊家常、聊工作。而老姜呢,则是倚在伞边的一棵大树上,听着他们说,不时也“发表”一下自己的“感想”,这些人有些买一瓶水,有些买几张报,坐在那雪亮的小吊灯下便看了,有的人不买什么,但老姜依然热情款待,一边招呼着刚来的人,以便为买东西的人找钱,他的手上总是握着那一大把厚厚的零钱。人来得越多,他越高兴,人们说着说着,不时会爆发出一阵阵笑声,这时的老姜,脸上坑坑洼洼的皱纹中填满了欢笑,眼睛更小了,有些发黄的牙齿也露了出来……

  夜深了,人们陆陆续续的走了。而老姜,挥手送着每一个人,“有空常来啊!”“明天晚上见!”这样的话语不断回响在夜空……

  这就是我的朋友老姜,看,他一天的经营生活已经开始了……

我的朋友作文14

  说起朋友,同学们一定在熟悉不过了吧,朋友就在我们身边。而我却想到了李白《赠汪伦》中的一句诗“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是呀,桃花潭的水有千尺,却比不上朋友间的友谊。我也有一个朋友,她叫韩文艳,她是我的知己,每天和我形影不离,她还有一个爱好——看书,是我们班上著名的“小书虫”呢!

  有一次,她来我家玩,一眼就看见我家书柜上摆着许多书,一直盯着书橱看,我随口对她说:“那些都是我妈给我买的,都摆在家里‘睡大觉’呢!”于是,她拽了拽我的袖子,眨了眨她那闪烁的大眼睛对我说:“请你给我看一本书吧!”我不好意思推辞,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只见她从书柜里迅速抽出一本《著名童话》,坐在了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她读书可真专心致志呢!只见她双手像捧着个宝贝似的捧着书,两只眼睛瞪的大大的,宛如两个探照灯扫描着上一行一行的字,生怕错过书中精彩的.内容,时不时那长长的头发还回来“骚扰”她,她就会用手把头发一遍一遍的拨到耳朵上,似乎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我想,如果她身旁有把剪刀的话,她一定会把她那迷人的长发剪掉。不一会儿,到点了,她该回家了。我先喊她了一声,她没反应,仿佛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与书融为一体了。我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才回过神来,若无其事地朝四周望了望问:“怎么了?”

  “到点了,你该回家了。”我回答她。“哦。”她这才反应过来。急急忙忙地丢下书走了。回想起这件事,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韩文艳在学校的午休时间如饥似渴的看着书,我不喜欢看书,所以一直坐在那里发呆,我觉得太无聊了,于是随手拿起图书角里的一本书看了起来,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书中各色各样的插画,一篇有一篇精彩的文章像磁铁一般吸引着我,让我从一个见了书就头疼的人变成了一个一天不读书就觉得浑身不自在的人。自从我爱上读书后,韩文艳和我聊的就更投机了,关系更加密切了,一有时间我们就相互谈论着读书的乐趣,讨论着书中的内容。不仅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了,而且我的阅读水平和作文水平都得到了提高,终于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其实,韩文艳不仅书读得多,而且长得也很漂亮呢!一头迷人的长发,好似一条黑色的瀑布,一双又大又闪亮的眼睛镶嵌在她那迷人的红彤彤的脸蛋上,再加上小巧玲珑的鼻子和樱桃般的嘴唇,那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啦!

  她就是我的朋友韩文艳.你的朋友是谁?下次一定要和我介绍一下子哟!

  简评:写作手法细腻,场景描写生动,语言流畅自然。

我的朋友作文15

  在这大千世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兴趣。有人喜欢集邮,说花花绿绿的邮票会带给他广博的知识和无限的乐趣;有人喜欢养花,说它有益身心健康,胜过吃药,其乐无穷。我却特别钟情于我的书,觉得看书这件事也有其独特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在书中我曾经与李白斗诗百篇;与王勃交流那“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句子;也体会过“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句话里面深含的意境。因此,我在小时候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最早的.读物是印着“三国演义”故事的小人书。这些书图文并茂,很是好看。刚看的时候,我还对于有些语句不理解,查了字典以后,就了解了它们。

  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过了几个月以后,就感到不过瘾了。

  后来,爸爸又给我买了好几种类型的书籍。我不停地读着它们,只要手中一有书读,我就忘记了其他事情,最后因为忘了写作业被奶奶骂了几次。

  渐渐地,我的阅读速度快了起来,之前买来的书很快就被我读完了。我不满足现况,于是又开始借同学们的书。以至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看见谁手中有我没看过的图书,我就要马上冲过去第一时间把这本书借过来看。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我这种醉心阅读的少年来说,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从上小学开始,我的作文便常常居全班之首,阅读也大大扩展了我的想象力。旅游时看见一些五彩斑斓的珊瑚,我会看上半天,想象一下它们是怎么形成的;看见一些乞丐在乞讨,我会黯然神伤,编织他们的悲惨身世。

  后来,我又不满足于只看普通的故事书了,图书馆那丰富的书籍资源又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那些古今中外的名著使我如醉如痴,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到这里来读书。这时候我已经在阅读一些有哲理性的书和一些比较晦涩难懂的书。

  读书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已经可以说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 多少个旭日东升的早晨,多少个繁星点点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这片书海流连。是书,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在迷雾之中没有迷失方向,走上了一条真理之路;是书,让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是它改变了我的一生……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他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今天,我在书海中遨游;明天,我将用知识去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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