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初一作文集锦十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作文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作文 篇1
春夏秋冬四季中,我最喜欢的是秋天,其次是春天和夏天,因为春秋两季中,天气是凉爽的。夏天则多数是炎热的,冬天是非常冷的。但每当夏季来临,小朋友又是格外高兴的,因为夏天也可以做春秋冬不能做的事情,比如游泳,吃冰淇淋等。
在我看来夏天非常像一个魔法师,因为她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又给人们甩出一个火辣辣的太阳,所有她的心情是人们永远猜不透的。其实从春天到夏天,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树木更加茂密,甚至绿的像一片绿色的海洋。桃树上也挂上了许多鲜嫩可口的桃子,使人一看见就从嘴角边上流下了口水。所以桃子也是夏天人们喜爱的一种水果。喔,对了,西瓜更是夏天人们最喜欢的一种水果,放在冰箱里冰后,西瓜更是清凉可口。其实西瓜,又叫水瓜、寒瓜、夏瓜,堪称“瓜中之王”,因是在汉代从西域引人,故称“西瓜”。西瓜味道甘甜多汁,清爽解渴,是盛夏佳果。西瓜除不;含脂肪和胆固醇外,几乎含有人体所需的各种营养成分,是一种最富有营养、最纯净、食用最安全的食品。西瓜可清热解暑,除烦上渴。西瓜中含有大量的水分,在急性热病发烧、口渴汗多、烦躁时,吃上一块又甜又沙、水分十足的西瓜,症状会马上改善。
在夏天中,夏天也是夏姑娘最忙碌的`阶段,她要让人间全部充满夏天的味道;
这张图片正是夏天,夏姑娘从春天变成夏天也是要一定的力量的。
山亭夏日唐高骈
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
这是诗人笔下的夏天,其实你仔细品味,夏天也真正的值得你去欣赏,去喜欢,去流连忘返,去盼望她再次的到来。你喜欢春天吗?这恐怕我是不知道的,那就请你在我的作文下留言吧,说说你对夏天的看法,说说你喜欢哪个季节呢,让我也了解了解吧。
初一作文 篇2
暑假初,我和妈妈去商场购物,途经一家花店,只见那里的花竞相开放,十分美丽动人。我连忙叫妈妈停车,我要好好看看这些花。
走进花店一看,这里是花的海洋。黄色的向日葵十分的大,花瓣有两层,一点也不规律,像黄色的烈火,中间的雄蕊有黑有黄,渐渐过渡到深绿,又过渡到淡黄,整个向日葵给了我一种欣欣向荣的感觉;一种只有两片花瓣的小花,颜色五彩斑斓,颜色各异,色彩鲜艳,像彩虹糖;玫瑰红艳艳的,花瓣一圈一圈,卷到里面,它是花中之“贵妃”。
我觉得还是百合花最美了。瞧,她那娇柔的花瓣,优美的形态,宛如一位位美丽的仙女在翩翩起舞,高贵典雅,婀娜多姿,而那些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则羞羞答答的低着头,仿佛是一位害羞的少女,掩面而笑。在片片白花瓣之中,雄蕊挺直了身体,打量着这个世界。他就像一个白色的代表美丽的天使!他真的'美极了!
我问花店的售货员:“请问百合花有什么象征意义?”
她说:“额,这个么,不同颜色的百合花还有不同的象征意义呢:白百合象征百年好合和伟大的爱,粉百合象征清纯和高雅, 黄百合象征财富,黑百合代表恋爱和诅咒。”
我又问:“那百合花又有什么传说?”
她说:“好像有一个,传说古时一个国王与皇后有一百个儿子。国王的一个妃子,与外臣勾结并且离间国王和皇后的感情。国王经不住谣言,最终把皇后赶出了皇宫还软禁国王,发动政变。皇后通知了自己的一百个儿子去战斗,最终保住了国家。这时,天上下起了雨,落在地上开出了洁白的花朵,人们根据百子合力救国的事件,为此花取名百合。”
我一惊,原来这百合是象征正义的。
其实人生也如花的一生,有艳丽之时,有枯萎之时;有丑陋之时,有美丽之时。只有我们努力争先开放,努力留取硕果,才能活出精彩人生。
初一作文 篇3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说的太对了,这西湖在那灿烂阳光的照耀下,西湖水微波粼粼,波光艳丽,看起来很美。如果将这西湖比作西施,无论淡妆还是浓抹,都是那么的美丽多娇。
去西湖之前的旅行,都把体力给用尽了,于是我有气无力地向西湖走去。啊!这就是《饮湖上初晴后雨》中所说的西湖!果然名不虚传,好一幅清凉的画。导游说:“来坐上游西湖的游轮啦!”大家跑得比什么都快,马上就冲上了船,游轮慢慢地朝河中心开去。
西湖风平浪静,壮观至极,船儿开在湖上面,掀起了朵朵浪花。东张西望的,也没看见什么山啊,塔的,突然,我见到了一座塔,它叫“雷峰塔”,它有一个传说,在一九几几年时,旧的已经倒塌,在我们眼前的.是新建的,里面还有电梯呢!当时有一个人,他写了关于雷峰塔的作文,让人不解的是,这作文最后一段写得是“活该”二字,为什么呢?因为传说中说过,法海用雷峰塔压了白蛇娘子,所以,活该。
西湖的美景游过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希望,明天会有更好的在等我们,向明天出发吧!
初一作文 篇4
许多人认为平凡美丽,我的想法也许和别人的不同吧!我认为残缺也美丽。
凋谢的花,它已经没有以前的艳丽,也许凋谢了一片花瓣,残缺了,赏花的专家不再爱它,是因为他们看不到这朵花的.美,是残缺的美。残缺的青花瓷,它的价值不止是历史的间隔了,在我眼里它多了一种美,在专家的眼里,看中的也不是它的残缺,看中的是它的历史,可惜的那些专家看不到它残缺的美,甚至还为它的残缺而感到可惜。
圆明园曾经是受千万人的赞赏,被称为“万院之园”艺术价值很高,可是,自从在1860年10月被英法联军强烧,事后被人称为“圆明园遗址公园”人们都为这次灾难而感到非常的可惜,都认为它失去了以前的美丽,但是我认为圆明园并没有为这次的灾难减少以前的美丽,即使它已经残缺了,但是也有它的美。
我认为平凡是安静,完美是追求,残缺是独特的。
初一作文 篇5
初春,正是外出游玩的好时节,我们鲁中晨刊小记者来到位于济南的山东省科技馆采风。
刚进科技馆门口,就有一个迎宾机器人,一看到游客,它会先自我介绍,然后介绍科技馆的概况。这里有三层楼,一楼有展览火箭如何升空的模拟器以及电光地球仪。二楼是网络世界,几十台电脑摆放在这里,想了解科技馆和科普知识的人们,都可以从电脑上了解。
随后,我们纷纷跑到倾斜小屋探秘。只见小屋整个内部地面都是倾斜的,我们行走于小屋之中,感到眩晕不已,无法保持身体的平衡。原来,倾斜小屋的地面有18度倾斜,人们站立的地面无论处于水平还是倾斜,位于人耳中的平衡感受器都将感受到的.地面倾斜程度及时传入大脑,但眼睛所看到的墙面仍是垂直的,相互矛盾的信息汇集到大脑中,使大脑不能作出正确的指令,因而感到行走困难。
参观完科技馆,我们还游览了泉城广场、黑虎泉、解放阁等景点。
这次采风激发了我们科学探索的热情,引导我们去探索科学世界的奥秘,真是不虚此行!(指导教师:刘伟)
初一作文 篇6
今天,我们班开了一个图书角。同学们都高兴的又蹦又跳的,但我真不该这样。
事情是这样,第一天开始借书的时候李群排在第一,我很幸运的排在了第二的位置。心里正在沾沾自喜。突然,我发现书架上有一本《动物世界》,那是我做梦都想借的`书啊!我心里暗暗想千万别让李群借到我想借的的书。不巧因为李群排在第一个,果真借了那本《动物世界》。我急了,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上来一把就把书给抢过来了,然后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李群。李群很快追了过来,哭着说“:你讨厌,快把书还给我”。
这时,我和李群一拉一扯的生抢起那本书。李群说“:是我先接到的,给我”。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把书紧紧的攥在手里默不作声。最后书被撕坏了,谁也没看成。
第二天早上,我先到了学校,向李群道了歉并给他带来了一本新书也是关于动物的,我想好朋友应该互相谦让,互相帮助。我真不该这样,这样自私,我一定改掉这个臭毛病。
初一作文 篇7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当我拿着苹果四代,而你拿着四袋苹果。这是当今网友对现在苹果手机的调侃。静下来想一想,距离在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的,距离给我的生活带来美好,带来青涩童年的回忆。
喜欢每天看着钟走上去往学校的路上去上学,因为算准了时间可以遇上你。喜欢偷偷的埋头走在你后面,装作专心看路而没有发现你的存在。而你总是酷酷地戴着耳机昂首走路,不会发现我。保持着距离,我总是在你身后十步远的路上。我想,我和你的距离也就是十步吧。
老师换座位了,惊喜地发现老师把我和你排在了一起。退出挤成一团看座位表的同学们,我低下头窃喜。一本正经地将书本、书包放在你位子的旁边,我低下头,为了隐藏我忍不住的笑意。脑子里播放着如童话般美好的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幻想着与同桌的你以后的美好时光。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忍不住放声高歌,日子真的很美好,因为有你。
上课总会不专心,偷偷望着桌上的“三八线”,我和你的距离可能只有几十厘米吧。线的那边就是你的手肘,往上就是你听课时专注的眼神。距离越来越小,不求与你很近,只希望抬眼能看到你。
秋游,我总是跟着你后面玩。过山车挑你的后座,忍着不尖叫就是不想让你发现我的'存在。为了跟着你,我连最想坐的摩天轮都舍弃了。现在想想,当初自己真是傻得够可以了。
小学毕业了,我们各奔东西。初二时的小学聚会,我又看到了你。彼此生疏的笑,忘却曾经同桌的时光。距离,越来越远。曾经迷上《夏至未至》,渴望自己也有一段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感情,然而童年的回忆却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加深刻。
距离产生美,我们从来没有接近过,只有我一个人在那里傻傻的痴想。正是距离给我这一段青涩的回忆,感谢距离,给我一个梦幻的回忆。
初一作文 篇8
早上睡眼朦胧——哈!--咦?天怎么这么黑呀!难道是天还没亮?一问才知道,太阳请假了。
原来人们习惯了天天有太阳的日子,反而总是责怪太阳:到了夏天抱怨太阳太慷慨,灼热的阳光把人烤个半死,差点热成“熟人”;到了冬天,又抱怨太阳太小气,微弱的热量无力把寒意驱走,把人都快冻死了,又差点变成了“冰人”。
人们不断地抱怨声触怒了太阳。他怒气冲冲地找到宙斯,劈头盖脸地说:“这活我不干了,工资我也不要了。”
“这可不行。”精明的宙斯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慢条斯理地说道,“我们已经签好合同,不能失约”。
“那我有事请假总可以吧!”太阳问道。
宙斯想了想,点头答应了,说:“只能请一天假。”
“好!”太阳话音未落,就收起满身火光,股一摇,离开了天际。
这下可糟了!地球上的人们慌作了一团。
因为太阳突然请假,人们思想上毫无准备。既未储存电能又无备用能源,没用光明也无法取暖,真是雪上加霜。
大地到处漆黑一片,孩子们不能上学,大人们不能去上班,老人们也得不到子女的探望与照顾,马路上狼藉一片。
人们望着漆黑的'夜空,抱着瑟瑟发抖的身躯,明白不该对别人所给予的关心去计较或多或少。心里默念道:“太阳快回来吧!”
初一作文 篇9
苏良生。
这个名字我第一次看到就喜欢上了。
第一次相见,是在星巴克。他点了蓝山,我亦是点了蓝山。
因为不知道他名字,小声问,他答:“苏良生。良人的良,安生的生。”良生,我反复咀嚼这两字,欢喜得不行。
这是少数的,我喜欢的名字。
陶格斯有一首歌的名字叫我喜欢你的名字,歌词我很喜欢。
我想,我喜欢苏良生就是从喜欢他的名字开始。
编辑部里,他与我只有一墙相隔。透过玻璃的窗子,我看得到他认真工作的样子,很迷人。我最喜欢的作家的作品里有一句话:男人认真和睡觉时的样子最迷人。我深深的赞同。
曾经有一次,陪他加班到深夜,他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闭着眼睛,我把外衣给他盖上,在他身旁看着熟睡的他。他睫毛很长,我数了一遍又一遍,总是数不清多少根。忘了谁说过,睫毛长的男子容易负心,可就算他负了我,我也愿意。
我没有告诉良生我喜欢他。我只是一直在角落里默默看着他,这样我就知足了。
记得一次陪他喝酒,喝到很晚,凌晨几点,我头晕得不行,很想回家,死命撑着不让自己睡着,小声求他:“别喝了良生,我送你回家吧,喝酒对胃不好的,现在都凌晨了。”良生没有放下他手里的酒瓶,他只是嘲讽的似笑非笑看了我一眼,然后抓着我的手腕,质问着我:”任安,你是不是喜欢我?恩?“他抓得紧,我觉着好疼,手摇着,故作冷静:”良生,你喝多了,别喝。”我话没说完,他的唇吻住了我的唇,我只觉一阵淡淡的薄荷香,那是烟的味道,是我与他都喜欢的一种烟,薄荷烟,叫爱喜。
我以为我不会轻易爱上人。
可到底骨子里是个世俗女子。
女友玉问我:“任安,你怎么了。”我不语,不知要怎样形容。
与良生在一起的日子,我沉醉在爱里,本来那么睿智冷静的一个女子,竟有些痴傻了,整个脑子都是他,一闲着,脑子里就是他的笑。
睫毛长的男子容易负心。
他真负了我。
就那样连告别都没。他辞了职,渺无音讯。
他的消息,是一张喜帖告诉我的。
上面写着鲜红大字:新郎苏良生&新娘秦瑜喜结良缘。
我知道那个秦瑜,她是个富家千金,受过好的教育。可她一点内才都没有,外貌连漂亮都算不上,用玉的话来说就是一脸正房相。说白了她只是有钱而已,其他没有一点比得上我,我没想到良生竟是这样的人,为了对这个世界的野心与一个不爱的女子结婚。
她的'老爸是我的老板,也是良生的老板,叫秦武冬,所以她才会认识的良生。
良生不在,呆在那个公司也没有什么意思,我便辞职,为一家薪水不错的杂志社写稿子。
偶然有一天,去交稿子的时候,听到了一首熟悉的歌,是陶格斯的,那首我喜欢你的名字。
我说喜欢你的名字
和爱笑的样子
偶尔一点的固执
然而随遇而安的以为
只要有期待
就能看到你心里的故事
歌在放着,耳边是陶格斯轻盈的女声,我又想起了良生,然后泪落下来。
我多想,把这首歌唱给他听。可是没有机会。
我把歌词当诗句写了一封永远寄不出去的信。
苏良生。
原来我还是这样子
抓不住你就只能念你的名字
也许,是我不懂爱你的方式。
我想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名字
只因为你是我唯一深爱过的人。
你的名字。我的心事。
初一作文 篇10
听妈妈说,我出生时非常瘦弱,因此长辈们十分疼爱我,都变着法儿做好吃的给我吃,恨不得一口让我吃成个胖子来。就因为这样,我也越来越高,但也越来越胖。爸爸妈妈见我这样,他们就像打了一场胜仗似的,整天乐呵呵的,却不知这也给我带来了烦恼。
记得三年级下学期的一节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小接力赛,全班分成了A、B两队,我被分在了A队。也许是很少进行这样的比赛,也或许是好胜心的缘故,同学们都非常看重这次比赛。当时我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心想一定要为本队争光。比赛开始后,A队就取得了领先,两队的加油声此起彼伏,都不甘落后。终于轮到我了,我接过队友递过来的接力棒就向前跑去,可平时缺乏锻炼的我,此时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似的——跑不动,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对手从我身边潇洒地一飘而过,结果……
这次比赛过后,同学们有的埋怨我,有的嘲笑我,有的甚至开始讨厌我。一天,同学们又围在一起谈起那天的比赛,心虚的我只好趴在桌子上佯装睡觉,我清楚地听见一位同学说:“都怪那该死的胖子!”这分明是在说我,这句话就像一柄利剑一样直插进我的心,让我伤心极了。我两眼一热,豆大的`泪珠从脸颊滑落。
回到家后,我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爸爸妈妈的头上,爸爸什么也没说,来到我身边,摸着我的头,一字一句地说:“会好起来的。”从这以后,爸爸每天晚上都带着我在操场上跑步,一开始,一圈还没跑完的我就累得气喘吁吁了,刚想放弃,就听爸爸说:“人生贵在坚持,来,加油!”为了不再让同学们嘲笑我,讨厌我,我选择了默默咬牙坚持。渐渐的,一圈,两圈,三圈……操场上每天都能看见我和爸爸跑步的身影。
四年级时,学校又举行了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报名参加了800米比赛。比赛那天,一开始,我还担心自己跑不好,没想到发令枪响后,我迈开双腿,越跑越轻松,快到终点时,我使出浑身的力气,咬牙紧闭双眼冲了过去,竟然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记得那天,同学们围在我身边,一个个对我竖起了大拇指,都说:“魏晨妍,你真行!”我心里十分自豪,又异常激动,我知道,是爸爸让我重拾了信心。那一刻,我落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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