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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周记

时间:2024-10-22 04:46:02 周记 我要投稿

【热门】初一周记七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转眼一周又过去了,我们或多或少都学到了一些新东西,是时候仔细地写一篇周记了。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一周记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初一周记七篇

初一周记 篇1

  看惯了城市的喧哗,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宁静的村庄更有一种美,那是一种淡雅的美,清新的美,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

  小时候,我和奶奶回乡下,住在一个小村庄里。看见清澈的小溪潺潺地流动着,偶尔有几条小鱼在溪水中摇动尾巴,我的心中都会一阵惊喜:又可以把脚放到溪水中,感受着鱼儿游过脚趾时的感觉了。直到村中炊烟袅袅,我才极不情愿地跑回家。奶奶也早已微笑着等在门口。村中的小伙伴极其热情,不等我把饭吃完,就拉着我来到院后的大场子上。那场子上摆放着各家的稻草,堆成一个个“小山包”。我们便从下面爬到上面,再顺着坡像城市里玩滑梯那样滑下来。玩得我们身上、头上都是稻草。奶奶似乎算准了,总是会在我们疲倦时出现,然后她便把我从稻草堆上抱下来,我也就和小朋友们摆摆手,乖乖地和奶奶回家。夏天的夜总是静谧的。躺在门口的竹床上,和奶奶一起看着天上的星星,那星星也似乎在和我说话。偶尔会有几声狗叫,也有草被风吹过时的“刷刷”声,还有大人们断断续续的聊天声,似乎把这个夜衬得更静了。这时,奶奶便唱着歌哄我入睡。天亮后,又是新的一天。

  每当奶奶抱着我串门子时,那些好客的女主人便热情地拍着我的头说:“瞧这丫头,头发还这么黄。”我总喜欢背过头去。因为小时候的我不喜欢别人说我,也觉得她们那粗糙的手弄疼了我。

  长大了,回到城市,我才发现早已看不到像村庄那样的满天繁星,也没有可以让我惊喜的溪水,更不会感受到夏夜的静谧。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喧哗。我是个不喜欢喧闹的孩子,我喜欢看到炊烟袅袅的'温馨,喜欢看到繁星点点的静美,喜欢和村里的孩子躺在稻草堆上,喜欢和他们在田野里奔跑。

  在我看来,村庄里的一切都是美的,就连小时候我觉得很粗俗的女主人,现在看来,也是美的。她们的热情、淳朴一直感动着我。现在再回到村庄,看到那些女主人,她们都已不再年轻了。可是当她们看到我时。竞然都说:“这丫头,长大了,可这头发还是黄的。”不知怎么回事,听到这些话时,我竟有种想哭的冲动,昔日我的头发被她们揉得乱乱的那一幕又出现在我脑中,城里的邻居有谁会和我这般亲近?

  现在的我,虽住在一个小城市。周围有很多东西感动着我,可是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村庄的美。那一片静美,让我的心灵似乎在繁华之中找到了一个栖息地,让我的灵魂似乎在喧闹中找到了升华的意义。村里人的淳朴之美也感动着我。人们、景物与村庄归于一体,将永远存在于我的内心深处。

  我的心中终于不再喧哗,终于在那个村庄寻找到了我所要的最美风景—村之静美。

初一周记 篇2

  满怀着期待和激动踏入了这所梦寐以求的学习。在这军训的日子里。我懂得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这与小学之间的差距。

  虽然累,但是懂得了很多。懂得这所学校的严格,懂得在这里我们不能再依靠别人,懂得我们不能再任性,放诞不羁,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有实行没有反抗,一切听指挥行事。

  虽然苦,但是学到了很多。学到了如何站正确的军姿,如何原地踏步,如何立正,怎样稍息,立正和看齐,怎样把不整齐的队伍排整齐。

  在这里,我也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和她们一起军训,一起吃饭,一起睡在同一个房间里。虽然我们才认识短短几天,但是却亲切地像一起度过6年的朋友。互相诉说,互相帮忙,互相安慰。仿佛那些辛苦都已烟消云散了。我觉得这是一件幸福的.事。

  到了这里,我真正体会到初中与小学的差距。到了这里我们只有自己可以依靠,一切事情都要靠自己。我们不再是爸妈的掌上明珠,什么苦都得吃。在这里,我们不再是小学生,而是一名初中生,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初中生,不能像小学生那么倔那么任性,要自立自理。这里没有不想不愿意,只有听从和实行。在这里没有不会,只要努力去学习就一定会有所改变。

  在这里,想对教官和老师说一句:"老师,您们辛苦了!"

初一周记 篇3

  今天早上,我一起床就坐在椅子上开始写作文。我想:“弟弟马上就会过来,我先做完,妈妈就能让我跟他玩了!”可谁知道日记很难,写了一页又一页,一共写了六页,写得我头昏眼花,两眼直冒金星。妈妈帮我改了一下,又叫我誊,我听了,吓了个半死,又不敢慢吞吞的,因为慢吞吞的话,那我又得吃一顿“烧饼”了。

  才抄了几个字,弟弟便来了。妈妈说:“你怎么这么慢啊?”我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地回答道:“我写了六页呢!太多了吧!”妈妈勃然大怒,气势汹汹地说:“你还敢顶,我罚你写完了才能吃饭!”我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下午,舅舅说带我们去滑真冰,我高兴极了。一下子就冲出门去,到了溜冰场,我一下去就摔了一跤。后来我越滑越快,越滑越好了。渐渐地,我们的体力坚持不下去了。于是,舅舅就带我们去吃KFC。妈妈说我很胖,不能吃很多。舅舅就给我买了一份劲爆鸡米花和一杯可口可乐。在我吃的时候,妈被鸡米花的香味吸引住了,就求我给她一颗。我不肯,她就我是一个小气鬼。我被她弄得没法子了,只好给她一颗最小最小的`。我喝着可乐,可是,才喝了几口,就喝不到了。于是,我打开盖子,一不小心把管子上的水给溅到了脸上,妈妈就说我是一只“落汤鸡”,大家都开怀大笑。

  今天,真是一个让人又累又高兴的一天。

初一周记 篇4

  今天我很兴奋,因为我和我的哥哥约好了一起去打羽毛球。

  一大早,我和哥哥就来到了瑞安市府广场,我们要在这里打羽毛球了。我们做好了热身运动,就迫不及待的拿起了羽毛球拍开始战斗了。

  我左手在前,右手在后,双腿敞开,右脚稍弯,左手拿着球扔向空中,右手球拍重重地迎了上去,羽毛球像火箭一样的速度飞向哥哥,哥哥也不甘示弱,只他反应超快拿起球拍重重地打了过去,但是由于哥哥过于急燥,羽毛球打在了球拍的边缘,羽毛球像个调皮的小孩子一样,蹦蹦跳跳地落在了他的脚下。阿哈,我胜利了,我得了一分,耶!哥哥说:“不要高兴的太早了,谁赢谁输还要看后面呢!”只见哥哥拿起羽毛球高高地抛向高空,等羽毛球落到一定位置的时候,哥哥球拍打向了羽毛球,我感觉到哥哥的这个球迅猛的往我身上飞来,我心一慌,手一抖,球呼的一声落在我身边的`地上了,哥哥得了一分。我冷静的想了想这次我失败的原因我由于低估了哥哥的实力。我重新调整了状态,全神贯注、专心致志、认认真真地开始打球了。果然。我一次又一次的赢球了。

  经过这件事情后,我想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我都要认真专心的对待,只有这样子才能取得胜利。

初一周记 篇5

  这天,爸爸和妈妈都去上夜班很晚才能回来。我做完作业,玩了一下电脑,肚子就“咕噜,咕噜”的唱“空城计”了。我东翻西找,可还是找不到东西吃,没办法,我只好自己来来做菜了。可一到厨房,我可眨傻眼了。我但是个读独生子女——在家是个小公主。妈妈不让我做菜,我只能在一旁看了。可这次让我自己做菜,,而我一盘菜也没做过呀!这真让我难堪极了,可肚子还在不满的“咕噜,咕噜”的叫着,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来给自己来做菜了。

  说干就干,我便开始切猪肉了。咦,怪事,这把刀在妈妈手上那么好用的,可到了我手上却显达得十分的重!我拼命控制大刀,留意翼翼的切着。一个不留神,因为刀太重了,它从我手旁划过,好在我脚离大刀比较远一些,只划破了一点皮。最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后把肉切完了。可摆在我眼前的`不是一些皮薄如纸的猪肉块,而是一些厚度0。5厘米的猪肉、大小不一。

  开始炒了,我打开煤气炉,开了火,就慌慌张张的把油放了进去,过了一会儿,只听“吱,吱”的声音,我便明白油热了,就把猪肉从半米外抛进去了,没想到扔进去时油会跳出来的,那时只听“吱”一声,把我下得魂不付体了。安静下来后,我拿起铲子,把猪肉翻来覆去,然后盖上盖子。猪肉快熟了,我便打开盖子,放了一些盐去,再盖上盖子热一热。就能够夹出来吃了。

  我热饭之后,就开始吃了。我夹起一块猪肉,咬一口,呵,好香呀!真美味。

  这天,我太高兴,因为我学会了做菜呀!

初一周记 篇6

  初一班扳手腕经激烈的竞争,4月8日上午在教室里落下帷幕。力大无比的程伟横扫千军,过五关斩六将,荣获男子组冠军及总冠军。李晨获得女子组冠军。

  举行比赛的那堂课刚一开始,老师就让我们男女分组,同桌先比,胜者与另一桌的胜者比,四人小组决出第一名。程伟与同组的陈嘉琦较量了一会儿,就胜利“闯”过了第一关,开始与魏俊豪、李轩昊、刘宇航较量。程伟力压群雄,很快淘汰掉了魏俊豪等人,接着与刘宇航进行男子组决赛。老师一声令下,他们俩互不相让,程伟咬牙切齿,刘宇航涨红了脸。最终经过3局的角逐,程伟终于以2比1战胜刘宇航,晋级总决赛,与女子组冠军李晨决出总冠军。两人的较量正式开始,程伟用他那肌肉发达的胳膊使劲压下去,李晨也不甘示弱,竭尽全力的`扳。由于程伟是初一班公认的“大力士”,不仅力气大,而且在力量比赛中威信高,所以不少同学都大喊:“程伟,加油!”比赛一时处于僵持不下的状态。最终程伟体力不支,失利了。虽然三局中程伟只赢了一局,但由于李晨是双手扳,所以仍判程伟获得总冠军。

  这次比赛是全班性的比赛,刘宇航战胜了李轩昊,获得了男子组第2名,李轩昊获得男子组第3名。

初一周记 篇7

  走在上学的路上,虽没有江南“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美景可以欣赏,没有“碧云天、黄叶地”的清境任我身心畅游。但在这个短短的旅程中,我每走一步都会碰到惊喜与美妙。

  每天,我都要乘电梯上下楼,经常会碰到许多人,尽管我们都不熟识,可能够记住对方脸上的微笑。电梯的装置上有两个重要的键,一个是关,一个是一直保持开的状态的绿键。许多人共同乘一个电梯上下楼,为防止其他人被电梯夹到,总有一根或苍老,或红润,或白皙,或黝黒的'手指快速将那绿键轻轻按住,为他人开启一扇方便之门。神奇的是,那手指也同时按开一扇温暖之门,一扇幸福之门。欢声笑语不时从中飞出,掺入阳光,融在心里,家与学校500米,我感到了温暖。

  走出楼宇门,我注意到路旁的小树,在那并不粗壮几乎枯干的树干上,不知何时竟长满了绿葱葱的小叶子,夏日的燥热仿佛一下子消散殆尽。它们像温柔的小精灵在上面跳跃,闪烁着迷人的光点,家与学校300米,我遇到顽强与拼搏的力量。

  走到校门口时,我遇到姜择欣,她拿着几朵粉色的花快乐地走来,“人面桃花相映红”,她也美得像花儿一样。那花正在阳光下悄然绽放,那深粉、浅粉的精灵在与阳光嬉戏。那美丽的芬芳,像极了我们青春的年华,像极了我们时而轰轰烈烈、时而平和淡雅走过这三年美好的日子。十天后,这缕清香将永远消失在我们的嗅觉之外。但歌中唱过,青春无悔,因为它曾经那样大朵大朵曼妙地绽放过。家与学校的100米时,我遇到了美丽,心中充溢着感伤。

  走在上学的路上,没有任何的美景与我们相伴,而恰恰却是在这条路上,我收获了许多、感慨许多。这条路,永远是我生命中最短暂、最美妙,虽走过多次却不会厌倦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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