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文随笔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散文是一种常见的文学体裁,取材广泛,艺术表现形式丰富多样。想要学习写散文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散文随笔,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散文随笔1
爱是生命中最绚烂的一场幻觉,太美好,有时,走完天涯路也不愿醒来。爱是一种需要不断被证明的虚妄,就像烟花需要被点燃才能看到辉煌一样。但快乐是短暂的,忧伤才是人类命中的毒瘤,随血液生衍,无休无息。某些时候会变得凶猛,不可遏制。哑默的夜,心里缠绵悱恻的难受,像“子夜”这个带着浓烈芬芳的忧伤名字突然之间在暗夜里花开如树,惊艳寂寞。
梦里那擦肩而过的瞬间,你递我一枚笺,可你手心里的温度却成了我望尘莫及的幸福。难道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就注定要卑微到尘埃里吗?望着那看似平静的湖面,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风起,那骤然而起的波浪告诉我,在这魑魅魍魉的世界,你也以壮烈的决绝。可是,我怎么舍得,怎么忍心?
我的忧伤如线,从内心深处涌出来,千丝万缕,像那盘丝洞里天真的妖精,可我依旧不忍缚住你也牵住我自己。可那忧伤依旧像曼陀罗的毒一样侵入了你,你那忧伤的眼神像西门吹雪的剑,准确,优雅地刺在我心上,感觉到的`时候,已经回不到最初。我多想象花姑子一样可以讨到忘忧草,给他的安幼舆。这一刻,我只无奈,我只愿君安好。
如果说这是人生中一次豪赌,从开始到现在,我都没输,因为即便被拒绝,至少你是真诚的。我从不相信誓言,“誓”、“言”,虽然都带着“口"字,可是偏偏都有口无心。虽然有些人,他们的心田只能耕种一次,一次之后,宁愿荒芜。后来的人,只能眼睁睁的看它荒芜死去。但感情终究会被时间晾干。也许,多年后,当我回归心海深处,那片幽蓝深静中,我是鲛人,依然会为你落泪成珠。我也只感叹爱是沧海遗珠。
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沉默到连名字也没有。若有爱的墓碑,也许上面也只是一片空白。此刻,我只想把这段没有墓碑的爱情藏在我的白桦林里,静静地祭奠。一盏灯,两行泪,三点古墨,还有洒落满地的忧伤。待到雄鸡破晓,朝霞映千里,我把悲伤揉碎,只浅浅一笑,祝君安好。
关于散文随笔2
春天是一场又一场璀璨的花事。四月,正是杜鹃花开的季节,今年的四月跟往年一样,昨日,倚着局办公楼的挑台栏杆向下望,看呀,那是一条开满杜鹃的鹅卵石花径:杜鹃开了,红如丹霞,白似雪花,鲜艳如羞涩婵娟,那些花儿开得那般热烈,那般兴高采烈,一个个都昂着头颅,仰着脸儿,迎着阳光,不屈不挠,开得热情奔放,无拘无束。除了杜鹃,还有一棵樱桃树陪伴着,樱桃树先于杜鹃开花,花开时满树繁花,雪白一片。喜欢上了这棵樱桃树,因为它常常让我想起了席慕容的那首诗,《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情缘/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花开之后,便是“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景象了。办公楼前有一条大路,叫杜鹃路,我似乎被满满的杜鹃簇拥着了,想必我应与杜鹃有缘。
父亲给我取名为杜娟,说是在我出生时,树上有鸟儿在欢快地叫着,我们家后面靠着山,每年的四月,满山遍野地开满了红杜鹃。灿灿烂烂的,宛若云霞。
起初,我并不在意这名字,直到后来:十六七岁的花季,是一个敏感而多疑的季节。上生物课的老师,说到了杜鹃鸟的懒,它懒于孵化自己的孩子,让别的鸟儿为之代劳。于是,便有了好事的男生在我耳边戏谑“杜娟懒,杜娟懒喽”,那一刻,我一路生气地跺着脚回家,缠着父亲给我改名字,父亲硬是没有答应。
时光如梭,到外地读书,新生军训,一天,同寝室的人逃了一天课,几个人中唯独我被教官揪了出来。当时教官说:“你呀,名字那么好记,还想逃课!”哎,这讨厌的`名字,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再后来,慢慢地喜欢上了古诗词,喜欢上了它的古典和清韵,在古诗词里,随处可见杜鹃的芳踪:李白的“蜀国首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李商隐的“庄生晓梦追蝴蝶,望第春心托杜鹃”,白乐天的“杜鹃花落杜鹃啼”。渐渐的,我喜欢上了杜鹃,喜欢上了她淡淡的哀愁,喜欢上了它厚重的古韵古风。我与杜鹃的情缘仿佛是一对欢喜冤家“漠然----讨厌-----喜欢”,这一微妙的变化一切缘于文字,也许,我是一个与文字有缘的女子,或许,当初父亲给我起名杜娟,应是希望女儿像山中的红杜鹃那样热烈、奔放而灿烂吧!又或许,像杜鹃鸟那样有灵气!谁知女儿呀,却是一个安静、内敛而温婉的女子,只有在自己钟情的文子中独自绽放,独享清欢。
杜鹃,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名字:像是隔岸的女子,必定不亲近,必定不能靠近,然而,却又十分的吸引,似一段感情,开在墙里,但人在墙外,只可远远的,不能近,近了,就会受到伤害,那些杜鹃,远远地看着它们就够了,最好的爱情,一定是远远地看着,一定是心里有,曲曲折折全是她,可是,不会告诉她,因为,她已经是墙里的花,偶尔可以伸出来一点点,多了,就错了,错了,就不美了。
我的女儿是极喜欢“杜娟”的,一次,在广场上,我告诉她在花园里盛开的叫杜鹃时,她马上高兴地说这是“妈妈花”,“因为你叫杜娟啊!”,她一直这样执拗地叫着,为此,还跟小男孩发生过争执,暴躁的小男孩差点拳头相向。那时,每次到幼儿园去接她,后面有好多小朋友一起喊着“璇子,你的杜娟妈妈来啦!”那时的她,是最自豪的,因为在她的世界里,杜鹃花是当之无愧的妈妈花。
午后的阳光慵懒而温馨,女友笑嘻嘻地看着我说:“我和杜娟走在杜鹃路上,一路赏着杜鹃花”,我轻轻地弹了下她的脑袋,“调皮!”是啊!杜鹃开了,杜鹃在开,在开就好!
关于散文随笔3
我的头皮好像被一群蚂蚁不断地啃噬着,一阵阵地发麻,我的心便跟随着家里的这座泥土和稻草构成的老屋,一起走向黯淡与荒芜。
初中毕业后的那一天,父母又进城里去捡垃圾了,家里就剩下我孤身一人。我像一只被煮熟了的河虾,蜷曲在用麻绳网成的凉床上,双手抱着那只小猫,两眼注视着土墙上的等腰三角形的窗洞,看着那沿着抛物线的轨迹打进来的雨珠。我觉得那三角形的黑洞,就是妖魔的一只深不可测的眼睛,恐惧而阴森。我蜷曲在少年的孤寂与恐惧里,几乎忽略了猫的温柔。
我们一起躺在那张父亲用废黄河边的芦苇编成的柴席上,这张四周被母亲用旧布条缝了边的柴席已经使用过十多年了,祖父和祖母生前都睡过它,都在它的身上遗留过失禁的大小便,十年前他们在这张柴席上先后离世,我甚至现在还能感觉到他们在柴席上残留的体温。
屋顶漏着的雨水呈自由落体运动,非常执著地坠落在一端只能依赖土墙才能站立的残疾的餐桌上,还有一股雨水顺着贴满我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的十几张奖状的土墙,淋漓尽致地往下尽情地流淌,点点滴滴一直流到我少年的记忆深处。
土屋里家什们一起演绎成斑剥灰暗的形式,成就了我少年生活的背景。我变成了与这背景浑然一体的泥人,唯有这只猫能够认清我与背景的本质区别。猫是我的好兄弟。
这座默默地伫立在旷野上的孤零零土屋里,只有我与猫两个生灵的存在。我们默默无语地互相对视,都能读懂对方的向往。猫的双眼在漆黑的三维空间闪烁着它智慧的蓝光,我的双眼却没有猫眼这样的穿透力。
我吃的食物也不如我的猫,猫能到废黄河里捉鱼,去玉米地里捉鼠。而我只能吃母亲早晨留下的一只山竽、半碗玉米面稀粥。小猫年仅三个月就变成了能够单兵作战的斗士。它的天性是幽默搞笑,亦如美国的大兵,哪怕是在与它的敌人生死PK的关键时刻,它也从容不迫地彰显自己的英雄本色。我亲眼看过多次它与老鼠们的游戏。它自己的个头并不比老鼠们大多少,它每次将老鼠追得四处逃窜,一直到游戏尽性,方才摇着尾巴开怀大笑。而自以为聪明的老鼠还洋洋自得,认为自己已经逃脱了猫的包围。而它恰恰就在这时为老鼠布下了天罗地网,最后一跃而起将老鼠置于死地。我看到猫的智慧后时常自责,我连一只小小年纪的猫都不如。
小猫是我的一个敢想敢做敢闯的好兄弟。我的猫兄弟是大花猫一窝生下四只小猫中的最后一只难产的.猫仔,其他三只小猫后来全部夭折。它成了孤儿。它父亲不能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早就变成了花花公子,撇下怀有身孕的大花猫出去寻花问柳了,就连大花猫生产这样的大事也没回来看一眼。小猫这样悲惨的身世让我倍加爱怜它。我们几乎同命相怜,我们自然成了最好的兄弟。
这一夜,我几乎没睡,猫却竖着耳朵打起了轻轻的鼾。我的两眼总是盯着那个窗洞,生怕会钻进什么妖怪,心里不由自主地想起祖父生前讲了无数次的狼外婆。祖父讲这个故事时将我抱在怀里,亦如我现在抱着猫。那也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头狡猾的狼戴上外婆的花头巾前来敲门。“咚!咚!咚!”父母也都不在家,孩子们问是谁呀。我想那时肯定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父母能生一大群孩子,不像我是个独生子女,孤身一人,现在成了留守儿童。听了一群孩子的问话,化妆成外婆的狼捏起半边嗓门说我是你们的外婆呀,孩子们信以为真地打开了门。上床之后,狼外婆开始吃起一个小孩的脚趾,发出一阵“格嗞格嗞”的声响。睡在另一头的孩子们就问外婆在吃什么呀?狼外婆说我在吃小果子哩。就这样,狼外婆活生生地吃掉了一个小孩。
我的每一个毛孔全都张开了,每一根毛发全都站立起来,心里越想越害怕,反复告诫自己不能再想这些鬼怪了,可思维偏偏不听我的大脑指挥,鬼怪故事依旧顺着原来的方向执著地往下延伸。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的门被一股外力作用发出一阵惊人的声响。“咚!咚!咚!”我立马联想起戴着花头巾的狼外婆半夜敲门的恐怖。我吓得头皮发麻,猫也早已听到了动静,一跃而起,对着黑方脸一般的门爷发出一阵大义凛然的尖叫,门便沉默下来,不敢作声。
那肯定不是狼外婆,恐怕是夜游而至的风。然而,我却被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关于散文随笔4
一个人,目之所及,能看到的范围总归是有限的;一个人的一生,能承载的重量也是有限的。
看到浩缈的苍穹,看到无垠的海洋,我感到自己的存在就像风中的沙烁,渺小中带着几分身不由己。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的`祖祖辈辈把他们的人生浓缩在一本本书中,供我们翻阅、取经。
于是,我透过阅读,穿梭在滚滚红尘中,像一股激流,跨越土地和天空的阻碍,欢快的驰骋。
然而有人贪婪、拼命地把水倒进肚子里,臃肿而空虚;而且他吃下去的东西总有一天也要回归天地。何必呢?
好的阅读,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它把诸多星辰展示给你看,在似梦似幻的虚无中找到诺亚方舟。
我常常忘了我自己,时而窃喜时而悲恸时而茫然时而坚定,我就这样任海浪一遍遍地冲刷,回归赤子。
一个人的城墙可能容易沦陷,因为承载不了生命的厚重。一个无知的人总是容易狂妄自大,因为肤浅——他看到了一棵树便以为看到了整片森林。
阅读是一种体验,是看到更广阔天空的捷径。你会渐渐懂得人生的潮起潮落。
关于散文随笔5
今日收到堂弟发来的一首由他配器演奏的曲子《桃花红随想》,曲子很优美,欣赏之余,随手写下这篇随想。
我十多岁的时候,就知道世上有个桃花源。那是武陵渔人发现的一个“洞天福地”。
说那里桃花夹岸,芳草鲜美,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民风淳厚,人们过着自由自在、丰衣足食的生活。
那里居住的人非常好客,如有客人来到,就争相迎迓至家,杀鸡温酒以待。
于是我变开始喜欢桃花,向往桃源。 喜欢桃花,如女子爱美,男子爱貌美女子一样。
如今已年过花甲,闲暇之余也有兴趣观赏早发的桃花。种种原由不能任驰随缰,到郊外走走看看,也只能在楼外路旁品味一番。
也许今年春早了一些,小区内桃花开的还不多,树枝疏疏朗朗,开着十数支花,红艳艳的,如同胭脂一般。
一年春事,桃红独占一枝。但仍然觉得不能冷落了杏白。桃花红了谁?千年难解说。
一眼回眸,尘缘遇了谁?亦是千年难解说。
一点灵犀,真情赠了谁?亦是千年难解说。一句珍重,天涯送了谁?终是难解说。
一番萧索书寄谁?一帘幽梦凭栏送。
柴篱三尺东风软,我与怜人千里远。
桃花是美,美的'让人失魄。让古今风流墨客千般书画,万般吟唱。但在大美之外仍有先天大遗。这又要让文人雅士泣书落红,下来又是千般感悟,万般述说。
如此回回种种,好象也是在讲述那诸不同,却又如此一般的世事和人生。
世人看桃花,以为桃花热闹,轻浮,是世俗的女子。其实不然。胡兰成说,桃花难画,因为她是静的。这个静字,初听愕然,细想果然。桃花若是不能静,怎能深得隐者的心意?
怎能在远离尘嚣的地方,为隐居者开出一片世外的桃源静地。
人生其实就如同寻求未知的旅程,每种阅历都在丰富自己,同时也在影响别人,艰难与困苦同在,困苦与幸福相依。每个人都有花红的时候,但不会太长。落红才是每个人的必然。
让人记住你的花红,就会撰写一个个传奇。但更应该知道即使自己不是名人,也必将会为这个世界留下一页痕迹,为垂垂老矣时留一些回忆。
然后开了,落了。从此忘了前世,忘了今生,也忘了来世。
关于散文随笔6
小时候住的社区,还有我的朋友们。盛装起温暖的回忆。我唱起歌儿,让明天更美好。即使付出全部也不可惜的,善良的那个人。用我们俩的秘密,填得满满的那个写了整夜的日记。当我像今天夜深时分不像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呼唤你。只要为我的歌装上蓝色的翅膀,去到那个地方。有著所有我曾珍爱的东西。儿时在梦中,许下我们的约定我唱起歌儿,让回忆变得美丽。以前超级珍贵的`黄色香蕉。毫不不生涩地瞒著妈妈谈过恋爱,熟练地说著纯真的谎话。和朋友一起离开的海边,只要为我的歌装上白色马车,去到那里。有著我所有曾经珍爱的东西。
小时候住的社区,还有我的朋友们。盛装起温暖的回忆。我唱起歌儿,让明天更美好。
关于散文随笔7
家风传承着紫罗兰般的星星火花,犹如浴火重生的磐涅,将国之风缀缀点燃。
家风在周朝就形成了中国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长河,泛着家风之光芒,点缀着中国优秀华发之中国风范。
家风,即门风。作为家中的一种传承而至的家训,也是,一家门的形成的风气。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早在周朝时,家风就新兴起“胎教’,教育之“严胎”,英王周成王从小孩子在母亲腹中就开始学习具有崇德的家训,家风,这股风伴着长江荡漾着黄河,吹着海浪家风星星点点不断推着浪麦走向中华文化的辉煌。
或许,正是家风有道之长。周朝不仅有800年的历史,而且经历了39朝皇帝,而有的600年传承历史,经历了31个皇帝。这要比周朝少了200多年,少经历了8个皇帝。这足以说明家风似抵万千金。
家风, 不仅仅是一部中国传统文明之典章,而且是中国历代文人墨客的书华风发之瑰宝。
古人云,慕贤。家风,一直被孩子们所仰慕,景仰。或许,这也就是家风能成为文明历史旅行的重要原因之一吧。《大戴礼记》中“保傅,少师,少傅,少保”。这些都是酝酿具有优秀传统家风的人仁人志士或帝王,文王,武王,明王,贤王的几大渊源官阁,家风,高则帝王家训,至高至上, 至博至深。家风,是优质培养人才的摇篮。乔家大院中,类似于或者胜似家训的文言之类,“不纳妾----,养老------”。这都反映了家风这种文化的朴实,淳厚。家风,是家族风气正派,拥争文化主流,文化大流。其中,有一种舍我其谁与之争锋“孝道”和“仁义”,莫不过尊老爱幼善,勤俭持家孝。而在《三字经》中,家风也是 “经味”十足。“勤勉”“勉学”“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一部部家族,族落,族人或家人通过家训更好的传承文明,不断遵纪守法,牢记鞭策,恪守规矩,听从长辈教训。家书是文明模范代表之一。更是典范的代表之一。具有举足轻重地地位。
曹操擅长思考,在家风中传承了家风的与众不同,“孩子家兴家,败家”。体味着在今天如何树立家风这种文化的朴实,醇厚。家风,是家庭的一种风气。是家族风气正派,拥争大流,“三公”君公为太保。“太傅,太公,太师,太保”多层次的史历官职千丝万缕总联家风之星星之火,这么就林林总总地闪烁着 家风文明旅行历史的方向。家风勾勒着文脉的'历史记忆,不断充实着当代优秀文化的府邸。家风绘画着中国文风的瑰宝,不断丰富历史的船舱,家风波动着世界文明文化的脉博,不断挑衅着国之风范。
素有“东学,南学,太学,西学”。家风永远延伸着国风。素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也是孙子家书,扩展到生活中各方面。家风是燎原崇德,亲贤,勉学,严谨。这都是有一定首现的家风,国风。
林则徐,在十益中描述这家风之道,国风之隧。“存心不善,用水无益,父母不考,奉神无益,兄弟不如,交友无益,行止不端,学习无益,心高气傲,博学无益-----”家风,一种行为规范,有一定的独立思过,也是专门记录天子或者其他人的过与失,正确与谬误。恶损他们文字或抵误他人过错的记录文学。家风写作之历史文献或各种材料文字,时时缀缀中华的风格。古时,也有司过记录关于帝王,将相不少司过的文字与材料。家风,一种文献文字的家训。家风,一种正与失的悟思。家风,一种哲思的门风。家风,一种规矩的信仰。
若能常保数原卷,千年不做小人。这也是家风传承着我们的文明火炬,传承着家风之星星之火花,在历史银河中,缀点燎原国风之金华浪花。
家风之星星之火花,燎原国风之缀缀金华。
关于散文随笔8
医学上,呼吸是指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气体交换的过程;而我,却总是将呼吸作为一种调解减压的方式。
是的,总是有人开玩笑跟我说:“长寿的秘诀,就是保持呼吸”。这是一句玩笑话,但却也让人不禁莞尔。
在这个生活环境日益渐好,在这个生活压力日益增大的年代里活着,并不知道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时常在睡前躺在床上想着,自己到底在追求着什么,这是一个令人值得深思的问题,而且你并不能逃避这个问题。或许,走一步看一步也挺好的,但是没有目标的时候,总是令人感到惶恐不安。
慢慢的,感觉着自己快要入睡了,但是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入睡的感觉,只是呼吸变慢了罢了。
正常人的一次呼吸需要6.4秒,而我,压力大的时候就喜欢让自己静下来,控制自己的呼吸,让自己的一整个呼吸的时间越长越好,感觉连呼吸都安静下来了,整个世界便静下来了。记得有记录的一次是整整保持了105秒才完成一个呼吸的循环。
那时,我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变得好安静,或许是错觉,我甚至能够听见身体里血液的流动的声音,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我可以很清楚的听见自己心脏每次跳动的声音。很安静很安静,感觉时间也静止下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种嗡鸣,我知道,这并不是自己耳朵坏了耳鸣,而是这个声音一直都存在着,或许是地球磁场的声音吧,只是这声音太细微,所以你不曾去注意到它。
常常感觉到压力大,感觉到自己喘不过气,但是这又如何呢?既然喘不过气,那就索性控制住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试试不喘气的感觉。或许还有一种原因使我总是靠此方法减压,那就是可能人在无法呼吸的时候就意味着死亡,而人在即将死亡的时候,总是会想许许多多的事,心也会变得很宽广吧。
呼吸,是一个控制的过程,人生活在世界上,就是一个自我控制的阶段,控制着自己的一切的一切,若不控制,那有同野兽有何区别?
这只是一个我们需要保持的事情,但是呼吸并不是我们所能控制做的,我们能做的,只是能够相对应的控制一点点罢了。但是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这个过程,也值得我去如此做,毕竟,这是一件能够令人彻底的静下来的方式。
呼吸,意味着生命;呼吸,意味着释放......
关于散文随笔9
上天从来不穿袜子,总是赤着脚丫走在人间的路上。她轻轻的把四个女儿挽在怀里,又依着她们的性情轮番派到世间,从此生活里便有了四季。我想上天一定很漂亮。你看那朝阳和晚霞,你看那漫天飘逸的云彩。所以我能想象到上天是怎样漂亮的女人。又是春来了,芳香从田野袭来。上天最美的女儿来了。把你的手让我轻轻地捧起,轻轻地吻着。还有那脸颊,红唇,任我洒下激动的泪雨。让我匍匐于你的脚下,伴随你走进五月的花季。要不,我们从江南水乡开始迈出你轻盈的脚步。只要你愿意,我的心就是你神圣的殿堂。
在激情四射的春晚,并没有满天的星星和皎洁的月光。漆黑的一片是街灯的背影。任凭生活的沧桑,世界不屑一顾。经历的太多,麻木了神经。而我内心萌动的爱情在寒冷中发芽,沿着水岸和峭壁,从泥土里生长着根系,等待着春风吹坲。我知道最初的爱是被梅花怒放的点燃,漫溢在枯黄的草地。最为心动的是那绿茸茸的青涩揭开了春的盖头。喧嚣的街市为铜绿侵蚀了纯真,在弥散的烟雾中迷失。当我再次轻拥着春的一刻,生命的乐章炫丽的奏响。
都说一场大雪将在初春降落。这并非坏消息。期盼一冬的雪欺骗了我的都市,预报的那场雪是否耽搁了行程?迟迟不见。我站在高铁的站台遥望很久,直到春天的来临。当这场雪穿过冬季来了,我依然相信她的约定。广场边的腊梅飘落的花瓣,一片一片在树下流连。而绽放的春梅像燃烧的火焰,倒映在湖面。我的爱在碧波上开始扬帆。依然相信春天对花的承诺,花对秋天的诺言。这一切无比圣洁。这是我相信爱情,相信春天的理由。与这场雪无关,如同一场盛宴的隆重与酒无关一样。有些人总是责怪相干又不相干的事。本来春天与雪无关。若是一场雪作为冬天的使节,我代表春天热忱欢迎。
那是我的'过去,不是我的辛酸。每个人有每个人成长史,不必去比较,更不觉惭愧。也许你的路上有更多的阳光,抑或风景秀丽,而我有我的玫瑰我的花。其实蝴蝶也很美丽,张开翅膀的时候俨然就是无可匹敌的舞师。我们不需要任何理由拒绝幸福,所以每天我都露出笑脸。哪怕在雨季,依然有花开。生活告诉了我很多,当然也有恫吓。而我因为明天到来不会屈服。后来我懂得了顽强的软肋是贵在坚持。没有人是你的救星,所以要学会走自己的路。别以为多经历几个春秋,却把夕阳当成厚厚的棉袄。所以我相信自己永远年轻,而从不言老。生命不会轻易的抛弃一个人,往往是我们背叛了生命。
我不想藏着掖着,脑子里怎么想就用文字表达出来,那些心坎里的话放在这字里行间,犹如鱼钻进了水里,我的心便像一条流淌的小溪,清亮而又快乐着。不再刻意的委屈自己,更不用小肚鸡肠的算计什么。忘了该忘记的忧愁,仅仅为了自己的快乐,或者让我的周围带来欢乐,愿自己朴实的文字成为眼前一抺云彩,飘上心的天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关于散文随笔10
写了好多故事,仍学不会自知。看了很多结局,还是不知道自己怎么接下去。道理活生生地摆在那里,但只是用来看看而已,并不适用于现实。
人生来的事儿就很多,个个都要赶着奔向未来,忙着离开。低着头,在前路上看不到以往飞扬的神采。而站在原地的,自顾自地转着笔,不时辗转反侧失失眠,面临早衰。早衰的前因无非是面对某人某事要做出选择,而做出选项的后果便是早衰。毕竟无论哪个选项,都要等待经历一番波折来印证后面的故事或者事故。但他们不擅长用后悔来告慰自己,也不喜欢用忏悔去缅怀过去,所以在这样的年纪里,灵魂总想要发疯,肉体也不愿意正经。于是乎让意识保持着漠视,只用躯壳去经历。不再苛求自己假戏惺惺。
每部连续剧里都有个正儿八经的主角和一个腰上系着酒葫芦的逸人。因为每个主角在维持正面形象的同时也要保留一个内心的自己,飘俊洒逸。但人呐,都是荣耀的寄居蟹,躲在虚假的鎏金壳子里兀自愉悦。那个不羁的角色最后都会死去,否则主角不合规则的那面没能收敛,就永远不成预期的大圆满结局。因此生活没有悲喜剧,只有如何自持。
回想起以前,那些日子有穿梭的十字剑,有长军靴踏在木地板上的铿锵,到现在只剩下落灰的字典,和提及就会苦笑的明天。很多人握不住时光,留不住过往,在自己的战场上损兵折将,败得只剩虚妄。于是他们变成了昨天的未亡者,眼看自己未遂的故事发生在别人身上,偷偷藏起羡艳,默默点赞,暗自苦逼。文艺点说,苦成了一首诗。然而别人的小城是个很美的故事,你的一方土三块旮旯只是不毛之地。放在都市的天桥上,车辆照样川流不息,而你站在边缘,无人问津,一文不值。满腹苦水的你兀自走在成双成对的路上觉得孤单,可这孤单却是城市的'狂欢施舍你的残羹剩饭,没有灯火琉璃的喜宴,你都看不到自己颓败的泥脸。世界这么大,你什么都没有,连这孤单都不属于你。
人人都想活得像首诗,可思想不够手头上的东西差强人意,就都活成了败笔。晴天有雨三两滴,蓦然回首人去时。古藤老树雁归去,日落秋霞,无人寂地。意境就摆在那里,喜欢就自行体会。生活既得写意,也需要写实。有月亮在你梦里唱歌,有窗边的风轻轻附和,有衣衫褴褛的浪人背着破吉他自娱自乐。
战争年代你跟我说什么情和爱?我只是灿烂千阳下我的蝼蚁。
关于散文随笔11
对于大多数山里人来说,脱贫致富可能是他们穷极一生也难达到的宏愿。好多年前刘老汉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被省上的一所本科大学录取,如今分配到一家国企,吃着山里人梦里想都不敢想的公家饭。所以每每给乡里乡亲谈及自己儿子的时候,他的脸上就洋溢着自豪的神色。
转眼已入寒冬,村里那条虽然坎坷但是好在宽阔的山路,都被接连好几天的大雪所吞没。这天下午,刘老汉叼着烟斗蹲在自家门口,看着天空飘落的雪花自语道:“看样子雪该停了吧”。自打他儿子在外工作和成家之后,就不怎么回家了,眼看临近年关,所以刘老汉打算去省城去看看自己的儿子和未谋得几面的孙子。等到大雪渐停后,刘老汉急忙收拾好行装,贴身带了几张邹巴巴的钱币,还有一袋红薯后就踏上了探望儿子的路。大山里的红薯味道是非常不错的,加上今年收成不错,所以刘老汉比往常多带了不少。雪原之中他扛着麻袋的背影,在缓缓前行中显得有些臃肿,一脚深一脚浅的踱步着。去省城的汽车站离他家有一段山路要走,由于山路比较坎坷,地形复杂,所以迟迟没有动工修建。蜿蜿蜒蜒的几公里山路上,刘老汉偶尔能找见个落脚的地儿,便停下满上烟斗歇息一会儿。就这样走走停停,快临近下午一点多的`时候,他终于抵达了汽车站。
刘老汉给儿子取了个听起来很有山味儿的名字叫“刘春生”,现居于省城的一座家属楼内,距离汽车站也不是太远,就单单两三个小时的路程,在车上刘老汉微微打个盹儿便到了。他下车后将麻袋放在身边,拉了拉有些褶皱的衣角后,刻意地拍了拍身上本不存在的灰尘,然后扛起麻袋径直上了楼。
“梆梆梆”
“谁呀?”
“我”
“爸,你怎么来了?”刘春生脸上莫名闪过一丝无奈的问道。刘老汉闻言指了指地上的红薯后,随意道:“今年这收成不错,我给你挑了几个,还有马上就要过年了,我就想和你妈问问你今年过年回不回来,都挺想你的。”父子俩一边说一边往里走,进了客厅刘老汉就看见儿媳妇七扭八歪的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见刘老汉进屋以后,并没有出现起身问好,只是淡淡的瞄了刘老汉一眼之后便又看起了电视。刘春生见状对自己的媳妇儿急道:“玲玲,把爹拿来的红薯拿进去厨房洗一洗,晚上做着吃点,好久都没尝过了”。他媳妇儿闻言“噢”了一声,不情愿的起身接过刘春生手里的红薯。对于这个儿媳,刘老汉也是无奈的紧,年前本来老两口打算把孙子接回老家住住,可是儿媳妇死活不让,说什么乡下脏不卫生、营养跟不上等等诸般借口,反正死活就是不让把儿子带走,为这事儿可把他老伴儿气的不轻,愣是打了好几天点滴才缓过来。他绕过儿媳妇儿刚刚躺着的那个沙发,坐在斜对面,然后刘春生端过来一杯热茶后,坐在了刘老汉的旁边。“最近家里还好吧?”刘春生打破这宁静问道。“还行,就是你妈挺想念她孙子的。”刘老汉好像置气一样,噘着嘴说道。刘春生闻言打了个一个激棱,他怕接下去又惹起媳妇儿和老爹的“战争”,于是父子俩像陌生人一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在天近傍黑之时,刘老汉的孙子阳阳玩耍回来了,两个小脸蛋像苹果一般,被冻的红扑扑的,煞是可爱。看到刘老汉之后,欣喜地扑进他的怀里,几声爷爷叫的他是心花怒放。虽说爷孙俩在一起没待过多久,可这感情不一般,正当爷孙俩玩的不亦乐乎之时,儿媳妇叫了一声开饭了,祖孙俩才恋恋不舍的起身走向了饭桌。虽说儿媳妇对自己有偏见,但是厨艺还是相当不错的,几个家常菜烧的有模有样,刘春生借机和刘老汉也喝上了,而他的孙子则是抱着一个红薯啃着,时不时还往嘴里塞一点鱼肉,嘟嘟的嘴巴又是惹得刘老汉疼爱不已。吃饱喝足之后,刘春生让儿子和老爸去睡了,自己和媳妇则是留下来收拾桌子。不知过了多久,正当刘老汉睡的正香的时候,突然就被儿子给摇醒了。见到儿子着急的神色,刘老汉清醒过来赶忙问道怎么了,刘春生慌忙说:“阳阳突然发高烧,哭闹个不停,我和玲玲送他去医院,你自己在家休息,我给你在桌子上留了一百块钱,明天你自己出去买点吃的,我看这一时半会儿阳阳是好不了。”刘老汉听他这么说,立马就不乐意了,起身就穿衣服,边穿衣服边说:“怎么啦,是你儿子就不是我孙子了?我也陪着一起去,别想留下我。”刘春生知道自己是犟不过老爹的,只待刘老汉穿好衣服之后,匆匆下楼叫了一辆夜车赶往医院。
急症室门口,刘老汉是急得转来转去,他儿媳妇就坐那一直呜咽着,刘春生则是搂着自己媳妇安慰着情绪。这时,刘老汉的儿媳妇站起来指着刘老汉张口就是骂:“我就知道你来了没什么好事,上次来了我们娘俩感冒了好几天,这次还来?你是不是还嫌把阳阳害的不够啊。肯定是你那个红薯把阳阳吃坏了,你赶紧走,现在就走,以后别再来我家了。”刘老汉闻言瞳孔猛地一缩,两行老泪差点没流下来,转头看了看儿子,只见儿子把头深埋在怀里,一句话也不说。刘老汉见状只是叹了口气没说话,便倚靠在墙角。玲玲见此,又是不依不饶的骂了起来:“肯定上次你和你老伴儿过来胡闹,从乡下带来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肯定是这样,我就说我怎么老觉得家里闷气呢,就是你干的好事。”她的话是越来越难听,活脱脱一个泼妇。刘春生这时忍不住了,起来严声呵斥了自己的媳妇一句,玲玲见自己老公不帮自己就算了,还骂自己,于是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声嚎啕起来,说自己为了这个家辛辛苦苦,不怕脏不怕累什么的。而刘老汉此时好像是做出什么决定一般,耸了耸身子无力地说道:“我出来也这么一天了,你妈一个人在家里我也是不放心,我先回去了,要是有什么事情的话就给家里打电话。”说完起身就向着医院外走去,走了没几步刘老汉突然说:“要是那个红薯不好吃,丢了吧。”这句话说完刘老汉整个人纯粹是脱力了,老泪是止不住的往下流,只不过这时他已经走出医院,儿子儿媳也是看不见了。面对着刘老汉的走,刘春生想张口拦住,但看见自己媳妇狠狠的目光后,愣是没把什么话说出口。刘老汉走了约莫多半个小时,急诊室的门被推开了,夫妇两人像是在逆流之中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急忙上前问道:“护士,请问我儿子怎么样,严不严重?”护士见状教训地说道:“也不知道你们这些家长是怎么当的,孩子喉咙里卡了一根鱼刺,导致咽喉发炎感染而引起的发烧,好在你们送的及时,现在病情稳定了,打几天点滴观察一下,要是没问题的话就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了。”夫妇二人闻言长出一口气,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下来。说完便带着刘春生去办理住院手续了,留下媳妇儿一个人在病房里。现在的玲玲在想到刘老汉的时候,不由得心里充满了愧疚。
其实,那些红薯挺好吃的,玲玲默默地告诉自己。
关于散文随笔12
一层薄纱,像雾,雾像一层薄纱。
它出来时,一切都被蒙上了一层薄纱,金闪闪的星星褪了色,成为了雨点,打落到你的肩上。
红彤彤的太阳变成了哭脸,变得灰蒙蒙,洒上了灰尘。“白玉盘”也不白了,雾弄脏了她的脸蛋,回家了。留在天空上的只有雾了
草不绿了,花不红了,鸟儿不再唱歌,因为雾。
但雾却不知道。
它也不想这样。
以前:雾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在山涧,在河流,在海洋中尽情的享受着属于它的乐趣。玩捉迷藏,扔石头。雾身上沾了一层灰,包了一层面纱。可它不知道啊!
一切的.一切,从雾的梦中悄然走过。雾就这样上了大街。
但谁都躲着他,就像躲着地震。
雾很伤心。哗哗哗,它留下了一串泪珠,变成了雨。把雾身上的灰冲干净了,把那一层薄纱冲破了!
雾又变成了以前那个调皮的孩子,只是……
只是它不敢再沾上灰了。
关于散文随笔13
我有一双手,首先我要为这“一双”来庆祝一下。我为自己庆祝并不是因为自己有一双手,而是大多数人都是有一双手的,别人不会孤立我,因此我不会感到孤独,为此我要感谢上天。有人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所以要勤加爱护。可惜我是个男生,只能用一张脸展示在大家面前。
我洗澡的时候,都会习惯地摸摸自己的膝盖,每次摸到它,都会有一丝丝凉意传入我的大脑中。因此,我还为这一丝丝的“凉意”感到害怕。我身体其它的地方都是热乎乎的,唯独膝盖寒意沁人心脉。当时的我真地很害怕会得关节炎,后来我上网查了查资料,才慢慢放下心来。也都怪膝盖长得太突出,就像我的耳朵一样,整天冰凉,好像脱离了我的身体一样。慢慢地我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我的手上,大概是我的手太热,才让我有此恐慌。自此我开始讨厌我的这双手,它俩也太坏了吧,这样骗我!
前些日子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节目,节目里面有一个残疾人,他没有了双手,但他可以修表,那他怎么修表呢?他是用脚来给别人修表的。我发现这很好玩,于是我就学着他的样子,用脚修表。但是对于我这个用手用惯了的人,用脚来做简直比登天还难,更何况我还不会修表,用手也不行。于是我才感受到他的伟大,他简直太厉害了,犹如神技。无奈,我又拿出了我的手,手毕竟还是手。
后来我发现,我们的地球也有手,不过我不知道它有几只手,大概它也有两只。我们人类应该就是地球的一根手指头,时常配合着其它生物给它做事。比如给它洗澡,给它吃饭,给他挠痒痒……说到此处我发现它的手竟然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只不过我们这些手是跟它连在一起的,并且听它的指挥。它还给我们这些手以能量,帮它做事。有很多次睡觉的时候,由于自己的睡姿不当,经常弄得自己的整只手“脱离”自己的身体,当这样的手触碰到自己的脸颊时,我感觉到好温暖好温暖。而后我抬起我自己的手看了又看,才慢慢感觉到,我的这双手并不完全归我控制,它也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事情。就像我身体里的细胞,细胞也有生命,也有它们自己的思想。只不过它是和我连在一起的,它需要能量支持才留在我这儿,并和我的神经连在一起,让我有对它的感觉,让我不得不爱惜它,如果我用针扎它,我是下不去手的,这一点它是很聪明的。
我有一个弟弟,他的成长全部都印在了我的记忆里。他还是婴儿的时候,由于他很小,妈妈天天都要亲自给他换尿不湿,并且还要给他擦屁股。有时候我也会代替妈妈,去给弟弟换尿不湿,擦屁股。而且每天早上,妈妈还要给弟弟穿衣服,弟弟起来后还要喂弟弟,妈妈手中的勺子还随着弟弟的淘气,不停地一起一落,每看到这样的情形,我也忘了自己当初是喜还是悲。
记得有一次,我看电视的时候,妈妈问我要指甲刀。我说,我帮你剪吧!当我触碰到妈妈的手时,我感觉到的不是温暖,而是一种像我膝盖似的冰冷,直达我的全身。至此我又想到了地球的“手”,我觉得它不只是有一双手。其实我也有很多独立的“手”在外面游荡,这些手没有连在我的神经上,也不需要我给它们能量,它们可以自己运动。现在我又抬起了我自己的手,它没有变得扭曲,没有磨得通红,没有变得冰凉,我发现它好像失去了很多作用。大概妈妈还不知道她还有很多手在“外面”游荡,或者是这些手没有去找她的原因。
关于散文随笔14
“老公,今天吃什么菜?”这已经成了老婆每天上班前必问的一句话。大家一定以为我娶了个贤惠的老婆吧,听她接下来说什么:我想吃酸菜鱼了,做给我吃好不,还有筒子骨炖香菇汤,好久没吃了。老公你应该隔两天就炖个汤我喝,把我养胖点,我就给你再生一个宝宝。我说:饶了我吧,我已经有了一个宝宝,再加上你这个活宝,再生一个我怕养不活啊。
这就是我的生活,说多了都是泪啊。结婚已经六年了还没有吃过老婆做的饭,老婆唯一一次做饭经历还是几年前。我晚上下班回家发现厨房擦的很干净,“什么情况,难道老婆做饭了?”可桌子上没看见菜啊。老婆一个人坐在房间看电视,一见我就说:太可怕了,我刚试着炒菜,油着火了,还好被我扑灭了。。。。。。以后就没有以后了,以后老婆再也不进厨房了。
我和老婆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要是看星座血型什么的,哪哪都不合。一路磕磕绊绊走进婚姻。到今天宝宝五岁,结婚也快六年了,我就再也不信什么星座和血型了。夫妻过日子幸福和快乐和这些没什么关系。相濡以沫的生活不是看适不适合,而是看你愿不愿意为对方付出。
有的时候很晚下班回家,老婆还是在家等我做饭,我也会生气。“什么时候能做餐饭我吃,什么时候可以拖下地,你咋这么懒呢?”老婆就会可怜地说:都怪你,就是你把什么都做了,把我惯坏了。娶了个这样的老婆能说什么好呢,只能认命了。
佛说:前世不相欠,今生不相见。看今生我的性格也不是会欠债的'人,从来没欠过别人的钱,也不欠别人的情。有个社会调查说,敢十年不换手机号码的人,都是真诚可靠的不欠什么的人,我就是这样的人啊。难道是上辈子欠了很多?一次和老婆说到这个话题。我说:我估计是前世欠你的,可是欠再多,都有还清的时候。“没有那个时候,我年纪比你小,等你老了我会照顾你的,到时候就扯平了,老头子”老婆这样回答。让我无言以对,只是心里想:你照顾我,我恐怕会被饿死。
叫一声老公不容易,叫一声老婆不容易。百年才修得同船渡,一世夫妻的缘分更是难得。谁都希望婚姻生活幸福美满,可是幸福美满不应该只是靠别人给,而应该先要保证自己有创造幸福的能力,尤其是男人在结婚之前就应该想想无论贫穷富贵有没有给对方创造幸福的能力。男人在外面可以叱咤风云,回家也可以给老婆做饭。
关于散文随笔15
我选择辍学,我太不懂事,不应该把压力全都给母亲一个人,我应该承担起责任的。
我怀揣憧憬,独自一人来到杭州,然而工作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顺利,明白了社会是如此的现实与残酷,它可以将我的梦想一点点剥蚀,成为一个没有希望、没有朋友、没有事业的人。我工作之后就过的很辛苦,养活自己都快成了一道难题,每天只能混日子。
我喜欢一个女孩子三年,从陌生人成为最好的朋友,为她做一切,我想,那段日子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没有人比我更在乎她了……
不需要她为我做什么,不需要她也喜欢我,只要能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的'样子,和她说说话,不拒绝我对她的好,这样我就满足了。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吧,即便你已经倾其所有,还是愿意把仅剩的一切都给她。可惜我从来没有勇气表明心意,我在感情这一方面永远都是懦者,有些东西不是努力了就能拥有的,我自知和她不会有结果,知道那层窗户纸一旦捅破,我们就会形同陌路。
这几年我过的并不开心,也很孤独,很多时候无法面对她,我就选择回家。父亲每次都很开心,一家三口平平淡淡吃顿饭都能让我泪流满面。我和傻父亲在一起,他总能带给我欢乐,从没想过会有一天我们可以不谈学习,不谈工作,不谈事业……可我有时想和他像正常人一样交流,告诉他我暗恋一个女孩,我什么都不能给她,也知道结局是什么,可我还是那么固执的不肯放下,我很痛苦,我该怎么做,他却无法告诉我,只是傻傻的笑……
无论我怎么做,好像都感动不了一个人,我觉得没什么可以留恋的了,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这几年都在为她活,我想,我该为自己、为父母好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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