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记[优秀]
一天的生活不知不觉间结束了,我们一定有不少所感触的事情吧,不如趁现在好好写一篇日记。那如何写一篇漂亮的日记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日记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日记 篇1
篮球球场上又响起了,篮球在塑胶场地上起落的声音——“碰,碰,碰……”每一下,都像是一双有魔力的大手拿着钝器在我的心头敲击着,极富节奏。又像是有个小人在我心里挥喊:“来啊,放下书包,加入我们,来场痛快的3V3!”
是啊,篮球。
接过球的那一刻,规律而张狂的纹路与手指契合,像是把钥匙,打开被学习把守已久的大门。恰好足气的篮球,与指尖几度分离又相遇。迅速做了几个简单的基本运球动作,这熟悉的感觉仍残留在指尖。还是那份亲切。
初学篮球,实在也无太大的主动性。父亲一提,半推半就的就应允了。那时篮球可是要小得多,改称皮球反而更合适些。但小小的球被抱在小小的我身上,笨拙的扔球,又笨拙的捡球。阳光也许很毒辣,也许不。时光终不会白白度过,努力的汗水堆砌成了投球入网的弧线。直至前段时间,才因考试的压力无奈舍下手中的篮球,全心应对试卷。好在当双手在抱住篮球时,身体的本能记忆又领我回到这条路上。
运球向前跑动,三步上篮依然连贯,欧洲步也还能骗过防守。又是一个急停,起跳,干拔出手。与队友眼神交汇,心领神会的一个假投真传成功撕开防线,给队友创造一个良好的得分机会。还是那种久违的球击篮筐的曲调。
或许是断了些许时间的缘故,再临球场,总能更深入的理解篮球。篮球场上的时间极短,一场也就十来分钟的运动,然而每一个投篮,每一次战术配合,每一个微妙到让人拍案叫绝的篮球,甚至精细到了每一次运球下手臂与身体的协调,无一不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去磨练融入骨髓。当你舒展双臂,感受那“唰”的一声篮球过网后扑面而来的成就感,你就会不自觉想起那个阳光下球场里重复练习的你。而篮球也不只是一个人的篮球,个人的胜利远不及团队的胜利来的夺目耀眼。
而处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背景下的人们,更多的却去追求一枝独秀,渴望机会一蹴而就。他们在社交网络上推销自己,却没有挤出闲暇的时间给自己积累沉淀。就像篮球的'初学者往往看着街球手华丽而有效的运球,心想如何能在球场上以一敌三潇洒摘取胜利的桂冠,只是选择性的忽略自己是否有优秀的控球或者得分能力。但,就算有这样那样的机会摆在你的面前,就像一道可口丰盛的美食,你却没有足够大的盘子装下,终究还是要在生活的磨砺中原形毕露。
我又回来了,坚持篮球。因为一场球赛就是一个人生的缩影。好似投篮进筐,那一刻看似简单,但你之前传球运球所打的战术配合都是在为了这一刻做准备。你无法掌握投球时球前进的路线,你只有通过大量的时间去磨练。人生也充满不确定性,而你所能做的最好的,就是当你手持篮球的那一刻,能因自己在默默中的坚持积累足够的底气,投球进框。
那些你一个人独自努力的时间是最珍贵的。
我的日记 篇2
今天的天气,是梦想中的晴朗,和煦的阳光,清爽的凉风。一改往日的忽风忽雨。周末,又一个好的开始。
花了几乎一个早上的.时间把小窝彻底打扫了个遍,门后、桌下、小厨房……里里外外清理了两大袋的垃圾后,终于满意的在自己的计划书上画了个笑脸。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习惯随身装个小本本了,上面第一页永远是今天的计划,没完成的事、容易忘的事,一条条的标识着,唯恐忘记,晚上在撕掉,重新写上第二天的。我想,这是健忘症的前兆吧。我越来越容易忘记一些东西了。我忘记出门前带好手机,带好钥匙;我忘记是上周打电话回家了还是上上周打了(老妈电话过来质问,我好久没打电话回家了);喊了半个月要提前买牙膏,而每次下班回来路过楼下的超市我都视而不见,直到那天早上我不得不用口香糖代替刷牙。更恐怖的是,有一天我坐车时居然坐过了站。我知道我快完了。我的记忆能力连小孩子都不如了,也许我的脑袋一直在想一些东西,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能是在回忆晚上做的美梦,可能当时在幻想,要是这公交车长双翅膀出来多好啊,那样就用不着整天等绿灯了……但不管怎样解释,最后我还是坐过站台了,于是,我不得不狼狈的往回跑了一站。当气喘吁吁走进办公室时,那群幸灾乐祸的家伙还不忘把我数落了一顿。无语,只能给他们翻白眼了。
杜拉斯说:18岁,我们已经老了。掐指一算,完了,我都二十多了,那我更老了,我都老得有健忘症了。不过还是得到了点安慰,对我这个老人来说,有健忘症应该还是比较正常的。哎呀,我终于老了啊。终于,有一天,我身上多了个备忘录的本子,我在本子上写啊画啊,我说,这就是我这二十多岁老人的记忆了,这个小本子可千万不能丢啊,不然,那天我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啦……
我的日记 篇3
很久没有写点什么了,一来是真的忙,其二就是日子过的也充实的缘故,以至无暇顾及。
时间是最公平的,不多不少的分给人们,它见证了一个生命的诞生,也荡涤了生命的质地。于是就有了对与错的时间,和好与坏的事。
人生最美的相遇莫过于在对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我在四处寻找,而你就等在那里,不早一刻,不迟一分。人的际遇不过如此,不偏不倚,不差一毫一分。
不是浴火重生,也不是革过自新。就那样的匆匆的与过去作别,淌漾在现在与未来的日子里。
鹰的寿命与人差不多。要活那么长的寿命,它在四十岁的时候必须做出一个艰难而重要的决定,那个时候,它的爪子已经老化,无法有效的捕捉猎物。他的嘴
啄也又长又弯了。羽毛浓而厚重,想飞可是非常吃力。此时它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等死,或经过一个万分痛苦的更新过程。3个月的蜕变.........
它必须的尽力飞到山顶,在绝壁上筑巢。就在那里,不能飞翔。先用嘴击打岩石,,直到完全脱落,静静的等新的长出来后就用来拔掉它的.指甲。指甲长出来后就把羽毛一根根的拔掉。过了五个月,新的羽毛长出来了........
鹰又能展翅高飞了.........
它又获得了30年的生命。
此前像你我已去很远,此后与你我犹如鹰的重生。
若无相欠,怎能相见?我相信前世不是你欠我就是我欠你吧!!如果是你欠我的,那就用这辈子来偿还吧,如果是我欠你的,那我就加倍奉还吧,再搭上下辈子.......!!
(写于14年11月14日)
我的日记 篇4
人生上半场30年,拒人无数次,也被拒了无数次,目前我还是我自己,我不明白世界上的人,为什么还要想那么繁复.
人和人交往本来就很不容易,需要在交往当中吸引才能有共同情趣..在一起需要亿万分只一,遇到也需要万分只一,又何必在意,不要那么无情无意.相信自己,就能够给自己一个机会.能够让自己轻松面对一切,是好是坏都已经无所谓了.
我只剩下虚伪 虚伪 虚伪 还是虚伪……只是你们 从来都不知道而已,谁还把谁当真 . 谁又会是谁的唯一. 無法繼續快樂.、那就繼續墮落
忧伤的我最大的优点是健忘,因为能够把悲伤的事情都忘记.最大的缺点也是健忘,因为不能够吸取教训。知足常乐的我最大愿望就是拥有一面落地窗户,这样冬天我就能和自己的誓愿一起晒太阳了。
我喜欢蓝色,是冷色调中的一种,在色谱中是青色和红色融合的颜色。
我很累。我很疲惫。我想一个人的世界可以是怎么样的沉默。我想做个真正的哑巴。累了,我不想多说任何的话.我不哭泣。我用一种微笑面对生活,我知道我没有那个必要继续哭泣了,我再也不是我了。遗忘吧。那么就一切都会结束了吧,我知道我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状态.很累的感觉,每天当我转过身之后,真的'只是陌生人,曾经说的什么都是无谓。过去,我真的认识过你么,我发现我对谁都是彻底的一无所知。谁都在我的眼前是个迷语。对于迷底我没有任何的兴趣,那些都不关我的事情,我已不再是我了。该死的我,为什么还是会去思念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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