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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时间:2024-08-06 03:45:47 演讲稿 我要投稿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演讲稿是一种实用性比较强的文稿,是为演讲准备的书面材料。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我们都可能会用到演讲稿,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演讲稿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1

同志们、朋友们:

  春暖花开,惠风和畅。今天,我们迎来了新一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侯,向辛勤工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岗位上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一年,曹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突出“消费与”主题,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创造放心消费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引导消费者崇尚节约,反对浪费,保护环境,全县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全县又好又快发展大会上,县委、县政府提出要大力实施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与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以“消费与”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网络,加强日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积极处理、调解消费纠纷、投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朋友们!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要求也会逐步提高。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是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将贯穿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整个进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要共同行动起来,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我们相信,在各级各部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消费维权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们的事,离我们小孩子还太遥远。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我想,你一定会选择说法吧!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3

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名学生,大家可能对3.15这个节日感到陌生,因为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

  当我们做为消费者的时候,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大家是怎样做的呢?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认识到他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了损害?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有毒奶粉及其它食品不安全的事件仍时不时地被曝光……遇到这一切,我们有没有意识到这是侵犯了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权益?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是默默的观望?是犹豫不前?还是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在此,希望全体同学,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不要再去买小商贩手里的“三无”食品,不要再去买假冒伪劣的文具和玩具。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4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是来自公司机动通信中心的xx,今天,站在这属于强者的舞台上,参加公司消费者权益部副主任的竞聘。我想用三个词来概括此时的感受:第一个词,感谢!首先,我要由衷地感谢公司的各位领导和今天在座的各位评委,谢谢你们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展示自我、增长见识、接受挑选的机会;第二个词,责任!在我的心目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主任这个职务不是权利和荣誉的象征,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第三个词,努力!多年来,我一直要求自己,“坦坦荡荡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无论做任何事情,我都会力求做到尽善尽美。今天,还是这一信念激励着我,义无返顾地走上了讲台。此刻,我希望以自己的能力赢得这次竞聘,更希望以自己的真诚赢得大家的掌声!

  有一句格言这样说道: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凭着这句话,也凭着十多年的工作经验,自信有能力干好此项工作。综合权衡,我认为我的自信来源于以下几点:

  第一、我具有较好的个人素质。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从小我就养成了光明磊落、有正义感、乐于助人、吃苦耐劳的优良品德。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始终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形成了办事讲求原则,恪守纪律,严谨朴实,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能够做到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组织和领导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我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工作十四年来,我先后在电视台前从事机务员、端机房主任、有线电视技术部副主任、网络公司数据广播中心主任;在中国网通内蒙古分公司从事网络技术部经理、网通内蒙古分公司负责人、机动通信局副局长等工作。这些都是我的'经历也是我的财富,更是干好其他工作的有力跳板,我想凭着我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我的学习能力,我一定能够干好此项工作。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5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6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者的权益”。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谢谢大家。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7

各位嘉宾,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中消协确定了“健康·维权”的年主题。确定“健康·维权”的年主题,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自觉参与“健康·维权”的各项活动,保障生存最基本的权力,促使包括广大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过去的一年里,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消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受理消费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较好地履行了社会监督和服务职能,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20xx年,全市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提供咨询服务xxx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xxx件,调处xx件,调处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特别是农村维权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维权网络进乡村、进农户、进田间地头,解决了农民投诉难的问题,使维权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今年,是全党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市消委会将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推进消委组织进乡村,健全农村维权网络,拓展农村维权参与层面,重点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工作。

  我国当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领域还十分突出,例如食品中掺杂使假,甚至掺入有毒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重大、不良事件时有发生,触目惊心。为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把重点放在流通领域的食品饮料和服务领域的`交通、医疗、娱乐、住房、旅游等,严肃处理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及时、准确、公开披露维权信息,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欺诈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消除消费障碍,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同志们,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要求也会逐步提高。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是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将贯穿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个进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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