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演讲稿7篇
演讲稿是作为在特定的情境中供口语表达使用的文稿。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用到演讲稿的地方越来越多,演讲稿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知法懂法演讲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知法懂法演讲稿1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我们平时所说的规矩就是遵纪守法,但我们能真正完完全全做到遵纪守法的有多少人。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
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法律的行为,觉得有一些是很小的事情,没犯什么错,认为没什么影响,错误行为一直不改正,殊不知可能就会因一些很小的不遵守规矩的行为酿成大错。记得有一次暑假我和爸妈去柳江古镇游玩,在上梯子的时候,突然从上面掉下来一个矿泉水瓶,刚好打到了妈妈的头上,当是就听到妈妈痛的叫了一声,我们走到梯子上面看到是一个阿姨抱的一个很小的小孩子,是那个小孩子故意往下扔的瓶子,因为他觉得好玩,妈妈跟那个阿姨说让小孩不要往下扔东西,下面游客那么多,打到人了不好,那个阿姨没说话,也没和小孩讲不准扔东西。
其实当时水瓶从上往下扔的高度只有两米左右,但妈妈被打到的时候还是很痛,那么可想而知从更高的地方扔下来是什么样的后果,我看到过一个报道,说一个鸡蛋从8楼扔下可以使人头起一个大脓包,从16楼扔下可以使人头皮破损,从24楼扔下可以使人当场死亡。现在我们所居住的城市都是高楼大厦,这些年经常听到报道说高空抛物,发生了很多悲剧,之前有次的报道我印象很深刻,是从楼上掉下来一个铁的`衣叉,刚好叉中楼下一个人的头,那次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家住8楼,爸爸妈妈总教育我说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往楼下扔,我也按照他们说的,从来不乱扔东西,但我家阳台有时会有一些楼上扔下来的东西,比如说烟头,我想对楼上的邻居说,请你们不要高空抛物,不要乱扔东西,砸到楼下的人出了事就不好了。我也想对柳江古镇那个带小孩的阿姨说,小孩子不懂事,他扔水瓶砸到人觉得好玩,但大人要告诉他不能乱扔,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要改正,如果他从小就养成这种不好的习惯,以后在很高的地方也这样往下乱扔东西,出了事后悔就来不急了。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社会的这个大家庭才会安定和谐,相反每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那社会就会出现很多问题。为了建设我们这个和谐友爱的大家庭,我们一起努力,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知法懂法演讲稿2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知法懂法演讲稿3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经历了这一个国家宪法日后,觉得我们好像都经历了华丽的转身,悄然相遇了。
我以前殊不知她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法,殊不知她是我们的母法,每分每秒都精心呵护着我们的成长……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要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知法,知道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
《宪法》是我国公平公正的最大法,她规定了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她就像一位母亲保护她的儿女们一样保护着我们。
她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健全法制,她,这位时刻关心我们母亲,处处为我们着想。
我们尊敬她,她也尊敬我们;我们为她建立节日,她为我们守护安全……我们为她做的,永远都会得到回报。这一切,都是互相的。
《宪法》,她教会我们明辨是非、看清真相,可如果你做了触犯法律的事情,她也绝不轻饶你!
那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习宪法,争做文明守法的小公民吧!
知法懂法演讲稿4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学校来说,这个规矩就是纪律。
一个文明的校园,必然是一个纪律严明的校园,一个文明的人,必定是一个守法的人,一个文明的学生,必须是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学生。我们要特别注重增强法律意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思考这是否合法,合法当行,违法必禁。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时刻注意遵守校纪班规。树立起强烈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要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我们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要互相帮助,不打架,不斗殴,不做伤害别人的事。
4、不以大欺小,不敲诈勒索。不能见到别人的财物就想据为己有,甚至强行索要。
5、遵守纪律,遵守班规,不顶撞师长,老师批评要虚心接受。
6、不随意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不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场所。
7、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
8、讲文明,讲礼貌,不骂人,不打架。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9、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
10、晚上要早睡,早上要早起。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
11、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及时请教老师或家长。
13、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4、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墙壁涂抹刻画。拾到东西要及时交给老师或学校。
15、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追逐打闹。
16、公共场合遵守公共秩序,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知法懂法演讲稿5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知法懂法演讲稿6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遵纪守法,人人皆知。可是有多少人能真正把它放在心上呢?
三国时期,刘备曾告勉过儿子刘禅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青少年要预防犯罪,就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我们去看看社会上一些不好的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律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因怨恨而报复,把法律置之度外,杀人放火……这些行为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都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引导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只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律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懂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一句“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遵纪守法小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知法懂法演讲稿7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说到法律,人们总会觉得很威严。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要看我们去不去留意。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遵守法律的人,如:有一些高年级的学生,仗着自己年龄大,在放学路上威胁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让他们把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交给他们,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殴打低年级的弟弟,妹妹们,有的甚至亮出刀子;还有,一些学生想要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但父母不同意,为了买到,就去偷父母的钱,少则一,二十,多则一两百。有些被父母发现还不承认,最后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一些不遵守法律的现象,当然,也有遵守法律的人,如:发现有人偷盗,贩毒等,及时向警方报告,如果有人诱惑自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坚决拒绝,不受诱惑的.人等。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使我们随时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
以前我上网时曾看见过这样一则新闻:在20xx年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梁厂向北约500米处,一辆大型货车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被困,所幸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将被困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后果真可怕!
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的家属肯定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在出行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伤亡。你还要知道,生命不单单是你一个人的,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总要为你的亲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的亲人一定会无比悲痛的,想必你也不想看见你的亲人为你伤心流泪吧!
通过公安局统计的这些数字和泰安市发生的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我们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发现触犯法律的人和事,要头脑冷静地去处理。平时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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