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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2023-01-13 08:43:32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他聪明机智,总能解开一些难题,他凌威不惧,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不会退缩。他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

  当有人犯罪后,只要他在场就没有解不开的谜题。就比如说第一个案子吧,他就靠着一些很小的细节就解开了那个案子。所以,只要你想当侦探,就必须要会观察。当侦探就要靠一双敏锐的眼睛去发现。但有时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眼睛,因为眼睛是会骗人的,所以有时我们也需要靠耳朵来听。只有用好了眼睛和耳朵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侦探。

  但是想当侦探光靠耳朵和眼睛也是不够的,也需要你的聪明才智。你必须拥有发散性的思维,全方面的去思考问题,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一名像福尔摩斯一样的大侦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我们在面对问题时,不要慌张,要用心慢慢的思考,这样事情就不会变得像你想象的那么糟了。以前一旦我遇到了一些难事的`时候,我就会烦躁不安,十分苦恼。但是现在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才知道:无论遇到了什么难事,都不要慌张,要像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什么事都非常淡定,一点儿也不慌张,不害怕。

  福尔摩斯的一生,让我知道了:无论在什么地方,遇到了什么事都要沉着冷静。同时,我也佩服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与美好的品质。

  福尔摩斯,你令我敬佩!

福尔摩斯读后感2

  犀利的眼神,瘦高的身影,偶尔艺术家般的小提琴演奏,可以有人不知道柯南道尔,但却没有人不知道那罪犯活跃时期的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是星期天的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整个探案集中,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细致的观察,天衣无缝的推理,使福尔摩斯能迅速地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无数奇案中查出凶手,只是我最喜欢的不是公认的佳作,而是令人心颤的《最后一案》。

  读完《最后一案》,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心也深深地在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震撼。福尔摩斯为了将那位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绳之以法,不断试图找出他完美犯罪里的小纰漏,同时也受着莫里亚蒂教授要将他杀死的威胁。最终,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扭打着一起滚入了旋涡激荡的`万丈深渊。

  我想:福尔摩斯他为什么不享受这美好的生活?为什么他要管这个案件呢?一次又一次的阅读后,我终于从他的一句话中领悟过来:“如果我的生命之旅止今夜,我也可以视死如归,问心无愧,由于我上午存在,清新了伦敦的空气。”我这才理解作为一个侦探,为了自己对真相,对光明的追求能够达到,为了见到黑势力被破除的满足感,为了社会的安宁与人民的幸福,他宁愿玉石俱焚。

福尔摩斯读后感3

  前些时,我看了同学黄雅静的《我的福尔摩斯妈妈》之后,深有感触:简直是同病相怜!她妈妈和我的妈妈是亲姐妹吧!我妈妈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有时,当我看作业写得差不多的时候,便伺机把手机拿来,借着查资料的名义,看一下新闻,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曦曦,是不是又在看手机呀!”那声音既低沉,又令人毛骨悚然,还让人细思极恐。咦?老妈不是去洗衣服了吗?我转过身一看,妈呀!她居然,她居然……她居然就站在我身后!当时我还狡辩:“谁说的!我刚刚还一直……”我话还没说一半,她就打断我道:“你刚刚一直在看手机!对不对!我告诉你,我看你的背影,就知道你在干什么!你是骗不了我的!”呜呜……

  还有一次,我找胡宇涵借了一本书,眼看明天就要还书了,可别说看了,我连翻都没翻一下!怎么办呢?有了!我心生一计:晚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铃儿响叮当之势把手电筒和书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等我睡觉时,我钻进被子里,双手拿着那本书,口含着手电筒,刚还没看一会儿,只听见了门被打开了的“吱吱”声,紧接着,只听见一个既阴森又恐怖的声音:“曦曦,是不是在偷偷看书在呀!”我忙伸出头一看,妈呀!怎么是老妈!我问她;“你是怎么知道我在偷偷看书的呢?"只见老妈笑了笑,说:“这可是个秘密,我一定不会告诉你的'。唉!看来我做了什么,都逃不过老妈的“法眼”呀!

  无论是我感到喜悦或悲伤时,就算我不表现出来,老妈都会猜透我的心思。我有个这么懂我心思的妈妈,我应该感到开心还是烦恼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福尔摩斯读后感5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6

  当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正直的人,我受益匪浅,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上有巨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惊险!很多次就差那么一点点,福尔摩斯就丢掉了性命,但福尔摩斯从不惧怕危险,因为他要坚持寻找事实的真相。有一次,他坐在警船上追坏人,他与警察一起用枪追击坏人,坏人也不甘示弱,也进行反击,一颗子弹打穿了福尔摩斯的袖子,对他造成了皮外伤。还有一次,两件杀人案经过福尔摩斯周密的推断,福尔摩斯便知道了凶手是谁,警官知道之后抢了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一点都不生气,因为他追求的只是真相,并将坏人绳之以法,而不是功劳。他用他的智慧,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破获了一件又一件的案件,抓获了许多的犯罪份子,为维和社会的.安宁作出了杰出贡献。

  福尔摩斯不放弃地去追求真相这一种锲尔不舍的精神,我觉得这是无人能及的。他的智商很高,再上他的勇气和毅力,使得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破获案件,抓到了坏人。当然,他也有失败的时候,比如说,跟踪可疑人物跟丢了。他只要有毅力,坚持去做,就是无敌的,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为什么是神探了。他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要向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坚持不懈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福尔摩斯读后感7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福尔摩斯读后感8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9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成了我最敬佩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让人不能不感叹他的神奇。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不仅如此,除了福尔摩斯,化生等人物也刻画的惟妙惟肖。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这个超级大侦探,无所不能,无所不晓。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是个神——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他——是个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喜爱的书籍之一,它主要介绍了福尔摩斯和一名医生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破了不少非常奇怪的案件。

  这本书教会了我不少东西,其中在写法方面使我受益不浅——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除此之外,这本书也给了我许多启发,如要向福尔摩斯一样,仔细观察身边每一样事情,一样东西,哪怕是那么微不足道,只有这样,你才会在生活中发现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

  如果你问我,看完这本书后有什么话要说,那可是多着呢!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观察任何事物都非常仔细,决不留下一点东西,而且他机智聪明,能在危急时刻冷静地想出好办法。就像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和这主人的性格的事情来说吧。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你肯定很好奇他是如何猜到的吧,其实,他是通过自己仔细地观察,从手表上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去联想、推理,才得出结论的。

  瞧,这位大侦探怎能不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呢?《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令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星期五的课间,阳光明媚。虽然阳光明媚,但是还有些秋风习习。这时在教室的我想一个问题;是在教室看书呢?还是在外面跳绳呢?我左思右想。终于下定了结论,我还是在教室里看书吧!

  我在暖和的教室里,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的“分身案”。分身案不仅有意思还让人感到害怕,恐怕这是我第一次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看的最好看的一章节。为什么好看呢?因为他写的'就像我做的一样,为什么害怕呢?因为好像我已经进到书本里一样身临其境。有人还会问:“为什么叫分身案?”我会充满自信和得意的回答他说:“一个人为了不让她女儿和外人交流,装成了两样,他有两个身份。一方面他是她女儿的父亲,一方面他装成女儿的恋人。他安排了自己与女儿的婚礼然后失踪。就这样造就了一场离奇的案子。案子压在了福尔摩斯的身上,痛苦悲伤的结局压在了女儿的身上。”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写的详细,严谨,平实,比如:福尔摩斯分析到突破口的时候,作者是这样写的:“九点左右福尔摩斯和华生正吃饭,突然,福尔摩斯大叫道:“经过我对她的观察,我发现了一个线索,那个姑娘的眼睛不大好。所以她父亲的伪装就不易被发现,再加上她母亲的帮助,这件事就骗过了女儿。”这一段文字让我对案情顿时感到恍然大悟。

  哦对了,我差点忘记告诉你们。福尔摩斯在现实中并不不存在。只是作者创作出来的一个人。作者是英国人————柯南道尔。这本书背后有一句推荐的话是: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这本书一套共四本。有少儿版的也有经典版的。我建议大家买经典版的,因为经典版的翻译更精彩。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拿着一根拐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人们都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把真相揭开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益匪浅。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譬如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他的劲敌莫利亚蒂教授双双落入悬崖,可是他本人没有掉下去,由此可见他的功夫也相当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最有名的两个办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从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锐的观察力。福尔摩斯常常说:“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1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这就是他的人生训言!

  看书的过程中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也对心灵是一种寄托。他能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是的只要我们排除所有失败的机会,剩下的就只有成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往直前,战胜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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