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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时间:2022-05-12 15:26:00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分享。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1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2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3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4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5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6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异常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能够坐下想问题想一个午时,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我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我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可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十分长的一段路程。正如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99.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仅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此刻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仅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可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7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经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我有了惊人的侦探本事。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确定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很多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述,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我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确定。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明白,你是今日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必须很早就动身了,并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可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向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8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四本书,福尔摩斯是英国19世纪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他与他的搭档华生一起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剥洋葱一般的解开一个个谜题,谦虚谨慎的做人态度,对朋友肝胆相照等等,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难能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避免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真善美终能战胜假恶丑,同时也深深的折服于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中,让我记忆深刻就是”吸血鬼“这个案件。是一位丈夫向福尔摩斯发出的求救。这位丈夫向福尔摩斯描述了自己和妻子认识的过程,以及现在的生活情况,他的妻子是一位秘鲁人,与丈夫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背景和宗教信仰,他们生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宝宝,而且这位丈夫还有一个与前妻所生的身患残疾的十五岁的大儿子。这位丈夫突然发现最近她妻子的行为怪异,毫无理由的虐待前妻的儿子,上个月保姆突然听到婴儿痛苦的声音,跑回房间发现,妻子正伏在婴儿的身上,显然在咬住婴儿的脖子,婴儿的脖子上留下了小伤口,并且有血流出来。后来又有一次,保姆和丈夫突然听到婴儿的啼哭,他们跑过去,发现妻子正从婴儿床边站起来,孩子的脖子和床单上全是血迹,而妻子的嘴唇上全是血,这让丈夫不能理解,觉得自己娶了一个吸血鬼。想让福尔摩斯帮他查清楚。

  福尔摩斯首先向这位丈夫提出一些问题,丈夫都据实所答。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他们家里,首先,看到了一只小狗正艰难第、缓慢前行,它后推走路的样子很不正常。其次,福尔摩斯认真观察了大儿子和父亲对话的样子,以及父亲对小婴儿的疼爱,最后福尔摩斯得出了结论。

  说他的妻子其实是一位有包容心,非常善良的女人,而且丈夫错怪了他的妻子。福尔摩斯说他已进入这个家,就看到了这个家的墙上陈列着一些古老的武器,其中一支小鸟箭的箭囊空了,因为这种古老的武器,箭头都是用毒液浸泡过的,如果孩子一旦被箭头刺伤,不把毒液吸出来,就会造成死亡。

  那条狗就是被试验箭头的毒液是否有效的有力证据。福尔摩斯说其实造成这一切的是大儿子,大儿子嫉妒,健康可爱的小儿子,害怕自己的父亲被小子儿和妻子抢走,于是残忍的伤害了小儿子,所以妻子才会殴打他。福尔摩斯说当他看到父亲怀抱小儿子的时候,大儿子脸上的愤怒和仇恨时更加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仅凭我们知道的信息,福尔摩斯就能解开谜团,不得不钦佩他的敏锐的观察。正是这一点一点的从表象中抽取出来的真相,才使福尔摩斯更加伟大,聪明。现在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9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10

  想必大家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吧,这本书的主人公当然是无敌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他所有探案的过程、结果……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最喜欢《斑点黄带》这个案子的经过和结果,它的经过是一个医生离奇的死亡了,福尔摩斯得知以后,连忙去观察,顺便还带上了皮鞭、铁笼子等,后来,他才发现,那根本不是斑点黄带,是一条沼泽蝰蛇,是印度最毒的蛇,医生就是被它咬死的,福尔摩斯于是把沼泽蝰蛇抽的遍体鳞伤,然后趁它晕了过去,把它扔进了铁笼,丢进了它的老窝……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得知了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机灵,胆大,勇敢的人,像这样的侦探是很少见的',而且,他有时为了破案,甚至还带上了非法用具,这样的侦探几乎是寥寥无几,所以,相当一个侦探是很难的事儿。

  我们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机灵,胆大,勇敢……这样,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11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一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能够经过人的外表明白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十分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明白他以后该怎样办才好,而他也能够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十分强,有时会在自我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我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并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异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明白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终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简便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欢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一天看福尔摩斯了,可是没关系,我还能够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并且让我体会到无论应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12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_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13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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