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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维权之说

时间:2022-03-08 19:15:25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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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法律维权之说

  随着国家法律的日臻完善,企业的经济行为也越来越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济风险也是越来越大。为了实现并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企业的所有经济往来,都是通过合同关系进行。明确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在平等的条件下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企业的管理、决策、运行,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此时,合同管理对企业的生存显得尤其重要。如果企业对法律的风险估计不足、预测不够的话,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量”甚至可能是很严重。

关于企业法律维权之说

  应该说,法律法规的存在及法律将产生的实质性作用,在平常,极不为人所发现。相对企业的有形生产力来讲,法律却是企业发展道路上的无形的“生产力”,如果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使用得当,也将可以为企业创造巨额利润。就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法律维权方面,我想说三个问题。

  一是做好项目工程索赔的准备工作。

  在项目经营方面,现在,我听到最多的两个字是:索赔!目前,公司的业务遍布全国,在海外的拓展也占有一席之地。业务的拓展和不断的扩张,成绩斐然,有目共睹,公司的跨越式发展也是指日可待。但是,还是不得不说,在这里面,公司也付出了较多的代价。有些项目因为业主方的原因,以至工程建设延期工期,甚至停工,直接造成公司的各项成本激增,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产值。当然,为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不会走到和业主方对簿公堂的地步。但是,我们还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要积极为索赔做一些准备工作。比如,工程相关资料的收集。将所有因为业主方合同违约的资料等物证收集,如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以文字的形式,详细记录在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延误工期所造成何种损失、损失金额数据计算,以及工程的事实签证量应是多少,一一记录,再由业主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这将会成为日后工程款结算提供文字依据。有此为依据,在公司利益受到损害,需要与业主方谈判协商时,在法律的框架内,这些依据将会为公司在谈判时占据有利的位置,在谈判桌上,合理合法,有理有据,据理力争,为争取合法的收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是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规避法律风险。

  在各个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与分包方的种种矛盾随之也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分包方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分包方中途违约退场等等。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往往是以农民工寻求项目部解决的方式来表达诉求。而某些中途违约退场的分包方为了得到相应利益,则会以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表达诉求。此时,如何妥善解决此类问题,规避法律风险?在农民工讨要工资时,项目部最终都是以代付农民工工资的方式来解决。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在代付农民工工资时,必须获得分包方的“授权”。反之,如果没有分包方的授权行为,分包方完全可以不予认可。而某些分包方中途退场违约的行为发生后,作为发包方,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同做好相应的资料证据收集工作。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应扣除的违约金等等,相应的数据资料应全部收集完整,为诉讼提供充足的证据。以上只是发生在公司各个项目其中两种典型的个案,但也是目前在各项目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凸现,就要求了我们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的执行合同的约定,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此,才能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

  三是增加法律维权意识,全员普法。

  在项目经营上,法律意识及对法律的认知,实事求事的说,项目范围内,还是有一定的盲区。每个项目部都在因业主方某种原因延误工期时,都会在大会小会上特别强调:发出工作联系单,作为依据。但是,相关的人员私底下都会议论:“发了工作联系单又起不到一丁点作用,等于没发。”态度的淡漠,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如:工作联系单未发、发出去的联系单因为没有及时有效的归整而遗失、又或者是在代付农民工工资时无分包方授权行为等等。很多人认为,做这些资料都是无用功,浪费时间,其实这是对法律认识的一种无知。当这些资料真正成为法庭上的证据、能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时候,才会感叹:噢,原来这些资料这么重要!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提出来,那就是项目管理层缺乏一定的法律常识,不能读懂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更不能很好的利用这种法律约束力。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人因工程款问题在某项目工程所在地起诉项目部。

  这是看似很简单的例子,很多人会觉得,这会有什么问题吗?其实不然!这里面就两个重要的问题,作为该项目部完全可以因为这两个问题,要求受理民事诉讼的当地法院驳回诉讼。这两个问题是:在我公司各个项目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都有一个争端解决的管辖。即:各项目一般都是在合同内约定争端的解决在株洲市人民法院。其次,作为个人,与该项目没有合同关系,项目的所有合同关系存在于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诉讼无效,法院应予驳回。所以,在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层应该更多的熟悉法律常识,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在平时的工作中就注意积累相关资料等作为依据,利用好法律,更好的为公司的项目工程建设服务。

  未雨绸缪才能防范于未然,等到事出后再去追悔,是每个企业都不愿意看到的事。熟悉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这将同样能成为公司在建各项目的“生产力”,同样能为公司创造利润。提前感知企业所存在的风险,规范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如此,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维权,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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