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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时间:2024-06-02 13:53:26 申请书 我要投稿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篇)

  在如今这个年代,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张锦屏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工业园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杨____

  职务: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____市____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

  申请人:王x,男,44岁,汉族,职工

  被申请人:济宁分行,负责人,李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1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提出管辖异议如下。

  一、申请人、王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合同关系,更不存在管辖权的约定。泗水和被申请人一直未与本案的另一被告王见上面,才将后面提及的债权转让协议让我签字,该协议至今没有王签字,被申请人当然也不会有与王间的约定管辖的相关证据,事实上,卷宗材料中也确实没有相关证据。

  二、本案依法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在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案中,申请人的住址是泗水县金庄镇尹城村,工作单位是泗水县金庄镇卫生院,另一被告王住址为泗水县泗河街道办事处圣源居小区。依据民诉法的'规定,本案两被告的住所地均为泗水县,故本案当事人间在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看,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1.被申请人不是《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是借款人(本案另一被告王德英)与泗水间所签订的合同,借款人以其所购房屋办理了抵押,申请人为该合同借款作了保证。该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一)向贷款人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二)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该条款未产生法律效力,因为该合同当事人并未对两个可选项进行选择。退一步而言,即便是当初泗水与王x选择了由贷款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之一的明确选项,该选择(即约定管辖)也只能是在合同当事人即泗水和王间具有法律效力,该约定与被申请人无关。

  2.被申请人与王、申请人无管辖约定

  20xx年10月10日,因泗水未找到王,故该协议书上至今未有王签字,申请人便在该债权转让协议预先加注了“担保人:王x”。在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该份债权转让协议上虽有“中国xx银行济宁分行有权选择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处理”字样,但由于济宁并不是该协议的当事人,即便是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本协议当事人(泗水)为第三人(济宁)约定管辖的行为也是无效的。因为在诉讼当事人之间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只能依据由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权问题。

  综上所述,申请人、王(本案另一被告)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泗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泗水工行与申请人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为第三人(即本案中被申请人)约定的诉讼管辖无法律效力。贵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结合申请人向各级领导发出上访材料来看,贵院原经办该案的法官张确有违法操作立案之嫌,敬请贵院将该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济宁市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张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____省____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____村__区__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_____)__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____省____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_____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____村__区__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____省____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____省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5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xx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xxxx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6

  申请人:张x,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xx,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xx,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xx,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x镇x村x组x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x乡x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村x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x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7

  申请人:xx市xx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xx市xx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xx公司与香港xx公司签订的.。20xx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香港xx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

  申请人因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6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xx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的所谓《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xx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合同书》,实际上是申请人于20xx年6月17日交给xx有限公司,用于《钢材供应合同书》内部结算用的协议草案。该《合同书》不仅被xx有限公司篡改了时间,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

  因此对于上述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的条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当适用双方于20xx年11月18日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中争端解决的条款。

  其次,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8条约定: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3条约定: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该条实际上确定了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采用的是送货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是货物送达地,也即申请人工程现场所在地,而非原告xx有限公司所在地。

  因此,xx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9月8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职务: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你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现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写明本案的.事实经过及本案所涉及的有关管辖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作出裁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X X X,男,1969年1月18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XX县X X X镇镇府路46号。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人因X X X诉申请人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建民初字第000377号】,依法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1、请求你院将本案移送至X X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住所地虽为XX县X X X镇镇府路46号,但申请人于20xx年7月在X X县X X X镇租房经营超市并居住至今,至原告X X X起诉时已超过1年(即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为X X县X X X镇)。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X X X对申请人提起诉讼,应由X X县人民法院管辖。故,申请你院依法将此案移送X X县人民法院。

  特此申请,请予准许。

  此致

  辽宁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1

  申请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

  联系方式: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XX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双方在《采购合同》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条款中,明确约定:“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如发生纠纷,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即申请人这一方,而申请人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故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由于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为,不在贵院管辖的区域内,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恳请准许。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____

  被申请人:______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路___号____室

  法定代表人:张____

  申请人因______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___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__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______实业有限公司诉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王___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____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___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___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______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____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______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______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李晶

  20xx年3月29日

  申请人:张来,男,20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x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20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x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x镇x村x组x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x乡x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村x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x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

  申请人:xxx,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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