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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稽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3-04-28 11:48:01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食品稽查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稽查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稽查工作总结

食品稽查工作总结1

  20xx年以来,稽查工作围绕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四品一械”大稽查的工作理念,以专项整治和抽样检验为主要抓手,以药品不良反应和投诉举报为辅助线索,重点突破大要案查处,全面展开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立案查处各类案件99件,结案88件,罚没金额72万余元。

  一、理顺职责,完善内部稽查制度。

  今年,随着食品药品监督职能的增加,稽查科紧紧围绕“四品一械”(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作职责,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作为稽查工作的中心任务。由于监管面扩大,监管任务加重,为了进一步完善稽查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稽查科年初出台了《案件主办人制度》、《暂扣物品管理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对案件办理、内部暂扣和罚没物品移交等作出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逐步落实日常综合监管人员的执法责任,要求日常综合监管人员在平时检查中注意发现案件线索,提前锁定相关证据,并做好案件有效交接。重视公正廉洁,规范执法,请检察院开设预防渎职犯罪讲座。并探索建立餐饮、保化稽查执法制度。印制标准化餐饮、保化稽查文书。力求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提升稽查人员素质,全力打造适应新时期新要求的稽查监管队伍。

  二、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

  (一)药品、医疗器械

  药械稽查方面,我局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药品检验,突出对药害事件的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稽查科陆续开展了互联网交易和寄递等途径违法销售假冒药品专项检查、制售假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制售假冒知名品牌产品专项检查、无证生产销售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

  20xx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辆次,共查办药械类案件59件,罚没款35万余元。监督药品违法广告30余起,全部移交工商,并提交省局暂停销售1起。省局稽查动态发表盱眙局报道信息10篇。新华日报发表1篇。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

  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突出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以典型案件推动整体工作。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立案查处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案件6起。

  今年上半年,查处了一起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的典型案件,罚没款计13万元。该案的成功查处,既落实了部门监管职责,又促进了保健食品企业规范生产和管理,为我局保健食品监管打响了第一枪。

  (三)餐饮监管

  餐饮环节食品以开展打击无证经营、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采取先城区后乡镇,先学校食堂后社会餐饮的工作模式,通过典型案件推动面上执法,促进餐饮业证照制度和经营行为的不断规范。

  20xx年度,稽查科共出动餐饮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5辆次,共查办餐饮单位34家,罚没款21万元。特别是新马中学无证经营案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突破,办成了盱眙餐饮第一案,在全市产生较大的影响,推动了餐饮食品监管的良性发展。由于我局监管力度到位,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今年暑期有一半以上中小学主动要求对原有食堂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已有A级食堂19家。

  三、加强协作,突破大案要案

  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公检法药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4月份,我局牵头召开了公检法参加的四部门联席会议,对查办涉刑案件中遇到的证据问题和法律疑点进行了深入有效的探讨。强化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逐步形成了公安提前介入、联合查办案件的良性局面。今年,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药品行政案件线索4起,均已立案查处;我局移送公安部门涉案案件或线索9起。其中2起大要案,在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显著的成效。今年9月份,在国家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中,我局成功查处了“9。5”宋某等人网络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保健食品的特大案件,与公安成立联合专案组,捣毁销售窝点2个,涉案金额逾20xx万元。10月23日主要嫌疑人落网。该案涉及多个省市,已上报省局和省公安厅督办。在“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查获网络销售假药“白虎活络膏”案,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正在追根溯源,扩大成果。

  加强区域协作,继续发扬光大协作区的优良传统,推进创建协作区内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原苏皖稽查协作区的基础上协作范围不断扩展,今年10月份,我局成功举办了苏皖十二县(市、区)稽查协作区联席会议。本次会议是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交流探索了案件查处新途径,新经验,创建了协作区内工作的`长效机制,签署了新环境下协作区协议。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修炼内功,强化技术支撑。

  不断学习,发挥“火眼金睛”,提升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率,最大可能消除市场伪劣“四品一械”,从而保护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今年以来,明确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由专人负责,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技术,从而提高抽样命中率。今年共出动食品抽样人员40人次,车辆15辆次,抽样57批次(含市局抽样23批次),不合格2批次;药品抽样人员140人次,车辆56辆次,一般性监督抽样160批次,不合格25批次;药品快速抽样检测500批次,均合格;化妆品抽样人员9人次,抽样1批次,不合格1批次。针对抽样不合格产品,均已全部立案调查。各项抽样不合格率均在全市排名前列。

  五、重视投诉举报,关注群众诉求。

  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把群众举报作为拓宽监管渠道、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也把处理投诉作为保民生的大事情来抓,不断完善接诉处理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我局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27起,查实立案6起,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起。特别是今年9月,一老年消费者投诉,称有人利用免费讲座和免费旅游等形式骗销保健品,造成举报人损失1万余元。我局高度重视,投入人力和时间,进行多渠道调查,最终查实了一起无证经营保健品的案件,为举报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得到群众的一致赞扬。

  六、多措并举,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不断加大力度、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更好完成药械不良反应工作,明确专人负责ADR的宣传、上报、催报等工作。今年以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得到广泛、深入、扎实的展开。全年各个监测站共上报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数据1153例(包括医疗器械139例,药品1014例。),经过对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覆盖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6月份我县发生一起群体性药品不良事件(使用氯化钾同一批次产品,发生不良反应4起。)。我局及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评价,并完成报告,上报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另外,今年已与公安局拘留所取得联系,成功注册药物滥用检测网络账号,并已在线上报药物滥用报告2例,从而实现药物滥用线上报告零突破。

  6月21日成功组织召开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表彰和培训会议,总结了上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并且部署今年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制度,提高上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药品行业的需求。

  20xx年,在局领导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面超额完成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缺点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1、由于工作职能扩大,各类工作接踵而至,需要经常加班加点完成,从而忽略了内部学习,导致新知识,新政策不能及时深入领会;

  2、由于新技术、新环境的不断扩展,违法行为更新颖、更隐蔽,导致稽查人员原有稽查手段越来越捉襟见肘。针对以上不足和缺点,必须要迎难而上,外练筋骨,内修技术,坚决克服各类困难,再建新功。

食品稽查工作总结2

  本年度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局总体工作思路和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结合我县创卫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今年的稽查工作中,食品药品稽查队结合创卫工作,按照全局网格化责任划分制度,在食品监管环节落实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整治任务具体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审核标准,积极参与各类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提高餐饮服务许可审核门槛。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一年来,监督稽查食品生产单位5户次,食品流通单位846虎刺,餐饮单位726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48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查处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4起,立案2起,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5起,立案1起,没收过期食品价值1020元,罚款20000元。对110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分。

  二、全力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稽查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今年稽查队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强化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顺利完成了县人代会、政协会的`食品安全保障,圆满完成了我县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利用快检设备,推广应用快检技术,提升保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药械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XX市食品药品保化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督稽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品种重点检查,如:基本药物、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医用氧、体外诊断试剂、疫苗、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广告药品等。全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4家次,医疗机构2家次,下达各类稽查文书25份,立案3起,罚款共计10200元。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应急反应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水平。

  坚持科学预防与有效处置并重的原则,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控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今年稽查队按照上级要求,设立了专用投诉举报电话,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为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打好了基础。

  下一年,我们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在培训新增食品药品稽查人员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稽查队伍与能力建设,做好稽查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行动快捷、高效廉洁”的岢岚食品药品稽查队伍品牌形象,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食品药品科学稽查,以更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食品稽查工作总结3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xx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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