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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1-03 10:30:0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审计工作计划四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了。好的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审计工作计划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审计工作计划四篇

审计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就我局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自我考评。

  一、宣传教育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利用各种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和市县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每个人员都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文件精神得到很好贯彻落实。

  二、基础业务工作

  强化工作制度,单位计划生育有序开展。为了搞好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XX县审计局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局已婚育龄人员建档工作,按时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社区上报计划生育统计表及调查表。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定期对育龄妇女进行孕检,并进行登记,确保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相关信息通报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三、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年初单位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认真细致,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觉悟高,能认真贯彻党路线、方针,执行国家政策,执行县委、政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和措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好,育龄妇女采取避孕、绝扎措施。

  四、保障措施及配合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为了进一步搞好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我局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计划生育相关制度,每季度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及时上报总结和考核材料。

审计工作计划 篇2

  为全面推进我市审计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审计厅20xx年审计信息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20xx年审计信息化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审计信息化工作要围绕“全面转型,提升价值年”活动,继续全面推进计算机审计工作“五个转变”,不断深化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融合。继续推进金审工程二期核心应用系统国产化示范项目分项目的建设,探索和实践数字化审计工作模式。继续加强审计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强信息化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工作重点

  20xx年全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要统一领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加强研究、重在应用,切实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成效上发挥作用。

  (一)深化计算机技术应用,促进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融合

  1、继续推进数据式审计,提高审计项目中计算机技术应用的覆盖面和实施能力。深化AO运用,扩大AO联机版在大数据量审计、业务数据审计、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关联审计等项目中的应用,促进从帐套式审计向数据式审计的转变。市局将根据省厅要求,继续组织征集AO应用实例,参加省厅和审计署的AO应用实例评比。

  2、继续推进联网审计系统建设和应用。市局将以国产化示范项目为依托,着力做好“联网审计监测服务子系统”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的联网审计分析,逐步推动其他部门和行业的联网审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探索联网条件下新的审计模式和审计技术方法,促进由运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向运用AO和联网审计系统审计相结合转变。

  3、继续推进信息系统审计。在总结去年信息系统审计经验的基础上,重点落实今年的信息系统审计项目,进一步促进由仅审数据向既审数据又审系统转变。市局将组织一次信息系统审计案例编写培训班,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案例编写能力,并按省厅要求,组织信息系统审计实例上报。

  4、继续推进数据规划和审计技术方法体系建设。工业滤布完成住房公积金审计数据分析系统建设,实现研究与应用相结合。积极开展对审计署尚未发布审计数据规划和方法体系的行业的探索与研究,系统整理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审计事项、审计方法和审计数据结构。继续组织开展计算机审计方法、方法体系的编写上报工作,参加省厅和审计署组织的计算机审计方法、方法体系评比。

  (二)积极探索审计管理数字化工作模式,努力提高审计管理水平

  1、探索数字化审计质量管理系统建设。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落实新审计准则的各项要求,从而保证审计程序的规范、审计证据和信息资料的完整,建立数字化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2、按省厅要求完成统一组织项目管理系统、审计信息共享交换系统、RTX即时通讯系统等部署应用工作。开展新系统的使用培训和管理工作,要将这些新系统与已经建成的移动办公系统、视频会商系统,以及AO、OA、网站等系统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的远程化、实时化和信息化管理。

  3、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提高网站应用水平。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已经建好的审计专网网站、审计外网网站,要确实加强管理,及时更新信息资源,充实网站内容,提高网站通达率,为审计人员提供本地化、个性化的信息资源服务。要加强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发挥对外宣传窗口的作用。

  (三)继续抓好计算机审计交流培训,滤布提高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1、继续强化应用培训。积极选派技术骨干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市局将组织AO应用案例和信息系统审计案例编写培训班,组织一期AO认证培训考试,以培训促应用,在应用中不断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提高计算机审计的'能力。

  2、继续开展交流评比。市局已经下发了计算机审计优秀成果评比标准,全市审计机关在计算机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执行,在应用中加大计算机审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市局将继续组织计算机审计技术应用交流会和评选活动,开展计算机审计理论研究。市局攻关小组成员要主动发挥计算机审计技术骨干带头作用,研究解决计算机审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四)强化安全意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1、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信息化安全保密工作的力度,认真开展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经常性检查本单位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市信息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安全控制制度。

  2、加快信息安全保障基础建设。以国产化示范项目信息安全平台建设为契机,提升国家审计信息系统运行及相关数据的安全保障能力。市局要完成审计数据异地备份、标准化机房改造,按照信息安全平台建设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3、加强系统运行的维护保障。系统维护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保障意识,加强信息工程运行维护、系统监管、应急响应等工作能力,逐步形成有效工作机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审计工作计划 篇3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十条 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审计工作计划 篇4

  为了认真抓好“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该科从提高全体女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入手,动员全体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科室一把手具体负责“巾帼文明岗”创建规划和日常工作的安排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局党总支统一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把搞好服务与计划统计、财务审计、管理相结合,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创建制度,巩固创建成果。

  一是制定具体的创建规划。

  年初同科室人员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任务,把创建“巾帼文明岗”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加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使全体女工人人肩上有指标。建立健全了“科长、副科长职责”、“会计员职责”、“出纳员职责”、“审计工作职责”等岗位责任制度,统一了上墙图板,把每项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为抓好全面管理,每年都与全局各科室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服务标准、任务目标,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障了公路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教育学习,树立新时期财会女工新形象。

  计财审工作面对的是全局各科室,自身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大局。女职工们坚持把每周六下午作为学习日,常年坚持开展“三义”、“三德”、“四有”、“四自”教育、“学政治理论义务知识竞赛”、“做人与做事”、争做“职工的贴心人”、“争做岗位明星”等为主题的学习与讨论,人人坚持撰写读书笔记,取得了形式与效果的完美结合。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和解决科室女职工家庭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激发了女职工的爱岗敬业、岗位建功的自觉性,展现了新一代财会女职工的巾帼风采。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建立了规范、科学的检查、考核、监督体系,认真坚持新时期计统财审工作方针,规范管理、搞好服务、团结拼搏、争创一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培训,针对新时期财会工作要求,她们进行了以自学为主要形式的微机培训,苦练基本功,巩固学习成果,全面提高女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目前,科室女工都能熟练操作微机,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凭和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为全面做好计划财务审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遵纪守法,树立形象。

  为了培养女职工良好的'工作作风,她们自觉将自己的一切工作行为都置于公路职工的监督之下,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干部职工建议和批评,对职工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不回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剖自己,规范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她们从小事入手,从点滴入手,认真养成日常文明行为。女职工们常年坚持着装仪表、待人接物、文明用语、卫生习惯等日常行为的养成,并以此作为创建巾帼文明岗、树立文明服务形象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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