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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秋季优秀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秋季优秀,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秋季优秀1
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秋季优秀2
20xx年春季,我园共有幼儿160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2人,接受园内救助幼儿18人,共计30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9200元。
1、宣传资助政策。
在园内和幼儿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幼儿评审领导小组
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幼儿,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幼儿;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幼儿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幼儿园。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幼儿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幼儿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幼儿园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幼儿名单,填写好《雁江区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幼儿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幼儿作出适当调整。
1、贫困幼儿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幼儿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幼儿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幼儿园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幼儿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幼儿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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