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建村〔xx〕22号),做好xx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县在全市争当“百姓富,生态美”先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xx年xx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xx年完成市下达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15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2880户(其中49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xx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1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行政村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8个村庄公厕(8个村庄公厕均列入省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xx年续建138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xx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一是开展月督查。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xx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考评办法
xx年xx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
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xx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
年终得分及排名
镇年终得分=第二季度考评得分×20%+第三季度考评得分×20%+第四季度考评得分×60%+加分项得分。
各镇的年终名将按其年终得分进行排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2
为加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关于动员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实施方案》(兴委办发(xx)12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xx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现农村积存垃圾清运全覆盖;实现农村通组入户道路硬质化全覆盖;普遍开展“四清四化四改”和“五面清洁”行动,依据布局规划,引导村庄分步实施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乡村创建。
二、主要任务
1、治理厕所粪污。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消除露天粪坑,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厕所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利用,完成xx村户厕改造任务。(责任单位:环保、卫计、各行政村等)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完成戎家自然村生活污水管网接通集镇微动力污水处理站。(责任单位:环保、村建、各行政村等)
3、提升村容村貌。普遍开展“四清四化四改”
和“五面清洁”行动,(“四清”指清运垃圾、清理杂物、清洁庭院、清除违建;“四化”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四改”指改路(道路提档升级)、改厕(户厕改造)、改房(危房改造)、改垃圾处理方式(垃圾分类减量);“五面清洁”指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坡面清洁无垃圾杂物、路面清洁无障碍物、立面清洁无乱涂乱挂物、院子里面清洁无乱堆乱放物)。xx年9月底前,实现农村积存垃圾处置全覆盖;xx年底前,实现农村“五面清洁”全覆盖和农村通组入户道路硬质化全覆盖。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植树绿化富民活动,优选生态环境基础良好、积极性较高的自然村庄开展绿美乡村建设。(责任单位:财政、村建、环保、卫生、水务、城管、林业、农技、公路、各行政村等)
4、推进水环境治理。以“六项行动”(即水环境整治、河道清障、非法定置渔具取缔、村庄河道治理、河道岸线保护、涉水违建处置)和蟹塘水草排放管理为抓手,实施水环境集中治理行动,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水务、水产、环保、各行政村等)
5、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乡村。对照“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十八字目标,研究制定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规划,使特色田园乡村成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先行地,乡村改革的前沿地,寄托田园乡愁的承载地,生态经济发展的主阵地。(责任单位:村建、国土、各行政村)
三、工作措施
1、编制行动计划。紧扣三年行动计划中的专项指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编制镇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资金筹措方案、农民参与机制、工作的'组织推进等内容。
2、落实政策支持。镇财政采取整合涉农资金、财政专项安排、积极上争引导资金,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引导支持有条件的村吸引社会资金以PPP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运用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等政策,优先保障规划发展村庄的合理建设用地需求。
3、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引导村民深刻理解并遵守长效管护制度,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村民主人翁意识,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责任感、荣誉感。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3
一、目标任务
xx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29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行政村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1000户。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xx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2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村(作业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岩溪镇慢道旁(锦鳞村)、坂里乡石厝(坂新村)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14个村庄公厕(详见附件3)。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6个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重点示范村5个(苑山村、演柄村、田头村、新春村、共同作业区);市级重点示范村2个(高濑村、坂新村);县级重点示范村9个(城关村、上洋村、青阳村、石格村、石铭村、珠坂村、科山村、山重村、石横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xx年续建任务47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5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25%以上,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xx年续建的`47户要在5月底前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将县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村、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8日前上报。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具体实施项目给予补助。
1、以村(作业区)为单位,按农村每个人口补助20元,列入村级运转补助。对新增各类型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经县领导小组确认后,按政府采购中标价的50%给予补助。
2、对新建或改造水冲式公厕,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公厕蹲位补助2500元/个。
3、县财政预算安排600万元专项用于1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4、对新建或改造三格化粪池,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户补助600元/户。
(五)加强督查指导。
一要开展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每月实地检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对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强对进度滞后项目的跟踪督促。
二要开展联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三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今年5月、8月、11月我县将配合市住建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列入xx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通报结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4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29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行政村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1000户。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xx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2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村(作业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岩溪镇慢道旁(锦鳞村)、坂里乡石厝(坂新村)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14个村庄公厕(详见附件3)。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6个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重点示范村5个(苑山村、演柄村、田头村、新春村、共同作业区);市级重点示范村2个(高濑村、坂新村);县级重点示范村9个(城关村、上洋村、青阳村、石格村、石铭村、珠坂村、科山村、山重村、石横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xx年续建任务47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5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25%以上,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
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20xx年续建的47户要在5月底前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将县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村、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8日前上报。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具体实施项目给予补助。
以村(作业区)为单位,按农村每个人口补助20元,列入村级运转补助。对新增各类型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经县领导小组确认后,按政府采购中标价的50%给予补助。
对新建或改造水冲式公厕,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公厕蹲位补助2500元/个。
县财政预算安排600万元专项用于1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对新建或改造三格化粪池,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户补助600元/户。
(五)加强督查指导。
一要开展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每月实地检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对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强对进度滞后项目的跟踪督促。
二要开展联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三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今年5月、8月、11月我县将配合市住建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列入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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