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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3-01-08 10:49:1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个人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读后感(15篇)

个人读后感1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个人读后感2

  最近很奇怪,忽然很多身边要好的朋友都出游去了,也许11月对于很多景点来说是淡季,对于人来说,这是一个梳理的季节。而更神奇的是,我的这些朋友们,多半是独自出行,最多是两个好基友一起出去玩儿。

  而我一个人流浪在这个小岛上,已经是第五天了,感觉却好像过了一个月。因为,从内心来说,你终于彻底地成为了一个人生活。尽管每一天,你的周围走过千百个人,你却不必担心他们会跟你打招呼,你也不必担心会有电话进来谈工作,或者也没有任何必须去做的事情。一切的一切,都是来自于你独自掌握自己的时间。第一天到达这里时,曾有数小时的恐慌,因为面对全新的地理,节奏,以及你担心自己无聊,或者你担心自己马上就想回去,在年少单独出行时,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刚到达陌生目的地的时候,我就想立刻回家了。可是,那数个小时的忧虑过去后,是一日一日叠加的却是不想回到熟悉的人群中,甚至,不想在身边建立起熟悉的关系。

  印象最深的是在上一份工作中,因为每日需要面对接踵而至的.问题,电话,拜访,会议,我常在午饭时独自夹着Kindle或者iPad,一个人隐遁到离办公室略有距离的咖啡馆去。如果没有那半小时几十分钟的独处,那一天,对于自己来说,是难以为继的。

  现在想起那种仓皇和疲惫,力争在被压缩的空间和状态里,寻找那份最原始的自己,的确是悲惨又可笑的。

  可是,每个人的特性是生来无法改变的,也许还有童年的因素,可是,到了现在,一切仿佛是蛋糕模子,无论放什么进去,出来都大概是那个形状和深度。

  我知道很多人也抱着和我一样的彷徨和考虑,这个世界目前来说,不鼓励独处和内向的人,所以,但凡有点这样想法的人,不需要别人去批判,自己首先就会在内心先抽自己一鞭子~~

  所以读到这本书时,有种压抑已久的释然感,这个世界有种可能,一半的人,或深或浅地存在和你一样的担心,和愿望。

个人读后感3

  上帝,顾名思义就是神,是无所不能的神。而在现实生活中,上帝就是自己,只有你自己才能掌握你自己的人生。

  这是一个童话般但又真实的故事:出生后不久的丹尼斯·蒂托生病落下了瘸腿的后遗症,常常受到同学的嘲笑。14岁时,他学习画画,又因一场大病打了水漂。他退学后,带着200美元闯荡洛杉矶。第一年,他一无所获。1993年他又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在这一年里,赚到了9000美元。最后,他在1995年用100美元投资的管理咨询公司带给了他人类历史上首位自费太空游客的机会。

  他靠的是什么?是上帝吗?是的,其实上帝就是自己。“卑微和挫折,在一个人的理想下根本不算什么,鄙视它,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拯救自己的上帝。”这是丹尼斯·蒂托常对公司员工说的一句话。其实他靠的就是自己追求理想,积极进取的精神。靠自己的努力从低层“爬”到名流中的.还有美国16任总统:林肯。林肯的出身使人们对他担任的职位有些不可思议,他以前只是一个卑微的鞋匠的儿子,而他却宽容大度、智慧过人,这些品质足以能够让他当上总统这个宝座,或许还绰绰有余。

  我想,大家应该都耳闻目染过《简爱》吧。这是一本灰姑娘的奋斗史。而现实生活中的“简·爱”便是夏络蒂·勃朗特。出生于英国的夏络蒂·勃朗特童年很贫穷,母亲早逝,只好由她来照顾弟弟妹妹。尽管如此,她也不放弃学习,希望能够成为赫赫有名的作家。但是,当她把自认为最好的诗寄给所崇敬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时,却得到了他的讥讽。然而夏络蒂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她以自己为原型,用钢铁般的意志敲开了文字圣殿的大门,在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一时间成为了万人瞩目的焦点。

  从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很清晰地认识到,没有一个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只要你对自己充满信心,朝着既定的目标去不懈奋斗,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

个人读后感4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它流的那么缓慢,又流的那么湍急,你无法把它留住,它的涟漪和浪花会轻轻地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成长。

  这个暑假我读了赵丽宏的一本书——小说作品《童年河》。赵丽宏是一位著名的散文家、诗人,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员等。赵丽宏一小孩的视角写的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雪弟,雪弟从五岁时就与亲婆(外婆、祖母)在崇明岛上生活,有一天雪弟的阿爹(爸爸)突然要把他接到上海。雪地到了上海后各种的不适应。接着发生了很多开心的'、伤心的、有趣的事情,如:跟在汽车后面闻汽车尾气、探访鬼屋、到大世界游玩……随着朋友唐彩彩的离开;宠物猫芦花的离别;亲婆的去世……雪弟也从这些悲欢离合中渐渐成长。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最后一章:星星的目光。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感到很有意思,可是这一张讲的是:从乡下来的亲婆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而丧失了生命,雪弟伤心极了,夜晚他来到了屋顶坐下,欣赏着星空,他把天空的星星当成了亲婆的脸……读到这里,我留下了伤心的泪水,亲婆是一个善良的人,对雪弟也关爱有加,她的去世让雪弟很难接受,也让我感同心受的想起了我的姥姥,我也是姥姥从小带大的,与姥姥有着难同一般的感情,记得姥姥回老家的时候我心如刀割,恨不能姥姥一起回去,那种感觉就像丢了魂儿似的,所以这一片我特别能感受到雪弟伤心雨难过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已泪流满面,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喜欢这本书。赵丽宏用真挚的笔调把书中的人物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如同把每个人物,发生的每件事浮现在我的眼前。

个人读后感5

  今天,我带着沉重的心情阅读了一篇名为《两个人的天堂》的文章,我为文中两个小主人公的精神所感动。

  小主人公程思晴和程思爱生活在一个破烂不堪的家庭里,因为爸爸吸毒和贩毒而去坐12年的牢,妈妈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所以妈妈只好出去外面捡垃圾和废品去卖钱来维持全家的生活。由于家境困难,程思晴和程思爱只能轮流去上学。可是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她们俩的学习在班里都是名列前茅的',可想而知,在取得优异成绩的背后不知付出了多少汗水和泪水。不仅这样,她们俩在学习之余还一起写童话故事——《天堂里的微笑》,她们写通话故事不仅是她们的乐趣,同时也寄托了她们的希望。此时此刻,我为她们能在艰苦的条件下对未来充满信心和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的精神所感动。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可是还有一些偏远山区的同龄朋友,他们生活在大山里,过着清贫的日子。但是,他们却有一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为了“走”出大山,而努力学习,有的甚至考取了清华、北大等重点大学。回想我自己,我从小生活在繁华的大都市里,整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学习上,为了提高我的学习,爸爸妈妈不知花了多少心思,可我却不好好学习。现在想来我感到很惭愧。

  程思晴和程思爱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农村同龄朋友也是一样。贫困的孩子、农村的孩子一点不比城市里的差。我想,城市里的我经过努力一定能成为优秀的学生,为我加油吧!

  简评:从文章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在语言表达上有了很大的进步,选取写作素材也有所提高,望在以后的学习中继续保持两好的学习态度,用心去学习。

个人读后感6

  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的小说《羊奶妈和豹孤儿》,讲的是羊和豹的故事。有一天,作者无意间遇到了一只受伤的金钱豹,它脚上的伤非常严重,不能再去捕猎,可是它的孩子刚刚出生,饿得快不行了。于是,这只金钱豹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作者照顾抚养。作者没想到动物对孩子那么有爱心,有点感动,就接受了那只可怜的豹孤儿。

  豹孤儿刚生出来不能吃肉,只能喝羊奶,可是羊很害怕豹子。怎么办呢?作者就想了一个好办法——给豹孤儿穿上羊皮。果然,这样羊就不害怕了。作者把豹孤儿交给一只叫灰额头的母羊抚养。有一次,豹孤儿和一只小羊羔玩的时候,不小心用爪子抓了小羊羔的脸,鲜血流了出来,豹孤儿看到血很好奇,弄一点放到嘴里尝了尝,顿时露出了食肉的.本性,差点儿把小羊羔给吃了。幸亏灰额头及时赶到阻止了这一切。

  可是,从此以后,羊群里的其它羊都不再理会灰额头和豹孤儿。灰额头越想越生气,直到有一天它实在忍不住了,走到豹孤儿身边,用羊角将豹孤儿顶下了悬崖,自己也随着跳崖自杀。

  我觉得豹子妈妈和作者都非常有爱心,可是羊奶妈的脾气很大,因为它把这么依赖自己的豹孤儿推下悬崖。如果是我的话,一定好好对豹孤儿,把它当成亲生的孩子。最后,羊奶妈自己也跳下悬崖,大概是后悔了,因为它已经把豹孤儿当作自己的小羊羔了,哪个妈妈失去孩子不绝望呢?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看了以后差点就流眼泪了。

  妈妈说:“贝贝,豹孤儿不是羊奶妈亲生的孩子,两人感情就这么好。你是我亲生的,我是不是更爱你?”我认真地说:“亲生和不亲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它们生活在一起产生了感情。”妈妈笑了,抱着我说:“对,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要长期亲密接触,就算是仇人也会慢慢产生感情的。”

个人读后感7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平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个人读后感8

  一连几天,我都沉浸在《傅雷家书》这本书中,感受着这份沉甸甸的父爱。那一封封信件,最短不过几百字,最长的几千余字,但无论长短,每封信中都流露出爸爸对儿子浓浓的关爱和热切的期盼。

  傅雷之于傅聪,既是爸爸,也是老师、朋友、知己,他在信中除去关心儿子的生活琐事外,还与之谈生活,谈艺术,灌输一个艺术家应有些高尚情操。他以一个过来人、一个长者的身份,毫无保留的传授着,我们的宝贵经验,教会儿子成为一个大写的“人”,一个“德艺拥有,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正如傅雷所言,他给儿子的信件具备多重用途:1、讨论艺术;2、激起年轻人人的感想;3、练习傅聪的文笔和思想;4、做一面“忠实的镜子”。而傅聪之于傅雷,既是“长不大”的小孩,又是可以讨论学习的'对象,甚至可以说是一位“知己”,傅雷可以放下做爸爸的尊严,毫无顾忌的向儿子忏悔自己过去的过错,吐露我们的心声,消除父子间的隔阂。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感慨颇深,不禁想到我们的爸爸。虽然没傅雷之严厉,没傅雷的不苟言笑。但对我的所有{主如果学习}都十分严肃和认真,但在平常,爸爸还是非常幽默的,对我吃住用都十分上心,虽然我有时还会跟我的父亲吵架,都这却不可以阻挡我爱这个父亲,爱这个家庭。

  自从读完《傅雷家书》将来,我感觉自己更知道爸爸了,他的我的爱是那样深沉,那一句句叮嘱,一声声责备,都是他对我的关爱。

  《傅雷家书》是一本好书,它能使爸爸妈妈更懂小孩,小孩更理解爸爸妈妈。目前我将这本书推荐给你。

个人读后感9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个人读后感10

  《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是有很多小文章组成的,包括了作者自己经历的,其他人的经历。不同角度帮我们,看到我们自己的人生。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题目很奇怪,为什么,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努力分两种。一种,是自身的动力和需求驱动,不断的向前更努力,每个阶段都要有成果可以检验。另一种,是在花了时间在上面,没有效率可言了,也没有成果可以呈现。

  看起来每天熬夜,也只是拿着手机点了无数的赞,看起来那么早上课,却只是在课堂里补昨天晚上的觉,看起来在图书馆坐了一天,却真的只是坐了一天,看起来去了健身房,却只是在和帅哥美女搭讪。你真的'走心了吗?真的问心无愧了吗?或者只是看起来很努力而已。

  我在健身会所办了张游泳卡,跟教练拉起呱。教练感慨说很多人来游泳馆,不是游泳,而是泡澡。我问何出此言,他说,你发现没有很多人在池子里不是积极的在水里游来游去,而是在一个角落里,拍打着水面,扭来扭去,这样对锻炼身体没有一点意义,你的心肺活量不会增加,你的四肢也得不到锻炼,这样对锻炼身体没有一点意义。要想得到锻炼,必须努力向前游到,游到要四肢酸楚麻木,

  书中还有很多金句,摘录给大家,一起共享。

  任何没有计划的学习都是在作秀而已。任何没有走心的努力,都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只要能够让彼此优秀,这场恋爱就没有白谈。

  与众不同,不是你错了,很多时候英雄都是孤独的。

  别以那些口无遮拦的直白自豪,其实只是幼稚而已。

  休息的方式根本不是疯狂的睡大觉,而是换个脑子做其他事情,多腿走路才是高效人士的必经之路。

  其实不存在白活的日子,不经历那些,永远不知道自己爱什么,不经历那些,永远不知道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可贵。

  同样讲一段痛苦的经历,负能量是在鞭挞别人的不好,折磨社会的不公,正能量是在降温后告诉你,那些再苦,我依旧可以通过努力去改变一些。

个人读后感11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个人读后感12

  多数人并非没有梦想,而是缺少面对梦想的勇气。

  在寒冷的西伯利亚有一种鹿叫做花腹鹿,它们的腹部有着美丽花纹,但花纹并不像斑马的花纹一样与生俱来,而是经过磨难才形成。当它们还是幼鹿时,被父母带去跳跃荆棘丛,矮小的幼鹿在跳跃时腹部被荆棘划,伤口纵横交错,而伤口痊愈后交织的疤痕却成了美丽的花纹。纵横的伤口都能形成美丽的花纹,这不能不让人们惊奇。在漫长的`人生中,人和小鹿一样,同样会遭遇许多挫折,面对挫折与其选择回避不如鼓起勇气正视它、迎击它。但凡成功的人没有谁不遭受磨难,只有经历了磨难才可能更接近成功。即使命运刺了你一刀,仍然鼓足勇气去面对和搏击,伤口同样也能绽放出另一种美丽。就像成功也不是唾手可得的|

  文章中的第一个人第一个人连走都没走几步就退下了,什么都没看到,来干什么呢?从此事可以看出,第一个人是只愿一步登天而懒惰的人,他只会一事无成。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第二个人虽然有勇气,但半途而废,说明他没有恒心和毅力,而毅力就是坚持,毅力就是努力|所以他也没能登上顶峰。

  第三个人有恒心,有毅力的人的人,纵使失败过,也能盼到成功的时刻。因为有恒心的人,他的那颗心是无止境的。你会看到他的毅力,和另一个境界,那是用汗水夺得的有恒心的人,纵使伤痛过,也能抹掉心中的泪水,因为有恒心的人,懂得快乐来之不易,他明白如果看不到太阳而流泪,那么也不会看到群星。所以他抹掉了心中的泪水,为的就是不再错过群星有恒心的人,纵使气馁过,也能重新站起来,因为有恒心的人,不会轻易放弃。因为他清楚问题总会有解决的方法。只看你愿不愿意做而已有恒心的人,纵使成功过也不曾骄傲,因为有恒心的人,知道骄傲会使他失败,所以他成功了|||||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有毅力,才会成功|品尝胜利的成果|

个人读后感13

  这几天,我读完了“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小说,《我是你一个人的啦啦队》,讲述了唐糖因为篮球男孩贝垒超蹋跩超酷,唐糖爱上了篮球,爱上了橘红,她是个任性直接的单细胞女孩。于是,故事也就也就这样拉开了帷幕—美丽的青春故事。

  女主人公唐糖,这个简单,任性的“单细胞姑娘”喜欢上了一个格子高高的,帅帅的,而又球技高超的篮球王子,贝垒(男主人公)。这个简单的.姑娘却把这种喜欢转化成了一种力量。然后唐糖酒恳求老爸帮他订和贝垒一样的美国篮球杂志。并喜欢上了篮球的颜色—橘红色。唐糖为了贝垒能够注意到自己,她开始苦练舞蹈,一个平凡瘦弱的姑娘一直努力,一直坚持不放弃,终于,她炼成了魔鬼般的身材和优美的舞蹈。每次篮球比赛时,你总能看见一个跳舞的啦啦队姑娘,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投入,她的内心仿佛在呐喊:贝垒,加油!此时此刻,多少语言都难以诠释她的内心,只有把情感寄予这舞蹈动作之中。

  我本来以为故事看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可是,我错了,正当一切都尽如人意的时候,噩梦却降临了。

  老天总是那么调皮,它啊!它和贝垒开了一个“小玩笑”一件意外,便让贝垒变得面目全非,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帅帅的篮球王子贝垒了,而唐糖却没有放弃喜欢贝垒,她帮助贝垒,帮助她一次次地重拾自信,而贝垒因为自己的墨阳,一次次地躲避她,她一次次地小心靠近,帮助着贝垒,到贝垒考核时,她独自一人为贝垒跳起了只属于他一人的舞,不管怎样,倔强的她只想成为贝垒一个人的啦啦队!

  只有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坚定不移,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个人读后感14

  买的图书很快就送达,翻看其中的一本,一口气读完,多了有一点淡淡的忧愁,做为一名现代人,情感变得越来越空洞,表达的方式也越来越程式化,从网上随便一搜可以搜到很多的方式,于是所列举的各种方式被人们无限制的使用,缺乏了必要的真诚。

  大多数人在内心深处都有种孤独和落寂,可以谈心的朋友变得越来越少。当孤独袭来,有的人选择放纵,有的人选择封闭。曾经看到几个女孩子抽烟的神情,那样的眼神,让我至今无法忘却,显得那么的脆弱和孤独,整个人显得很颓废,令我震惊。似乎所有的情感交流都是无妄的,唯有香烟是最后的救命稻草。或许这便是她们对待孤独的态度。

  在我看的这本书中,女孩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去依靠任何人。经历了两段无疾而终的爱情,然而我觉得这种爱情其实并不能称之为爱情,只不过是两个同样寂寞的人来排解寂寞的方式。因为无聊,从小顺手拿走别人的.东西,那些东西放在一个鞋盒子中,在某个时候拿出来,臭着其中散发的气味。东西都非常的琐碎,没有任何的价值,她却热衷于这样的活动。无他,寂寞而已。

  做着好几份工赚钱,用赚来的钱养活自己,当妈妈让她去读大学的时候,她选择放弃。我在书中找不到一个可以和她进行交流,说着各自的想法的人,也许吟子比妈妈了解她,可是她们有太多的年龄差距,即便是看穿她的内心,也无意改变她。

  在文字中找不到任何强烈的对白和评述,似乎都那么淡淡的,没有悲喜的感觉,就这样渐渐的渗到心中。有一个影子在不断的徘徊,独立、孤独、鲜明,幻化出无数人的内心独白。

个人读后感15

  读完此书,真的是欲罢不能,期待2的内容。

  作者与译者的文学功底或者文学素养很深厚,书中的人物心理刻画、坏境的细致入微的描写,都异常生动,代入感很强。运用了大量的铺垫暗示,故事平铺直叙进入,将现实的朝圣之路与回忆中的反思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期间穿插着莫琳这一人物的成长与变化,在故事达到高潮的时候,真的让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

  在这个纸醉金迷和通讯发达的21世纪,放空自己,远离人群,远离电子设备,来一场与心灵的对话,很难。哈罗德一开始的出发点当然不是这些,他仅仅只是为了去见患病而濒临死亡的老友,在前进的途中进而反思自己反思过往。真的没有什么能比中年丧子更让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没有比夫妻间近貌合神离的状态,几乎没有言语沟通精神交流更让彼此崩溃的了。好在故事最终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哈罗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详,这不仅仅是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我觉得也是对莫琳一次心灵的洗礼。

  有幸在20xx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来迎接20xx的伊始。不是一个人,七八个好友,参加环巢湖徒步,一行人从早9:00走到晚22:00多,历时13h,徒步50公里,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闹着笑着蹦着跳着,好不自在。越到最终,我们走散开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脚疼,口干舌燥,彼此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基本上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我是一瘸一拐拖着残腿走完的,那个时候完全是凭着毅力在走了,哪怕一松牙口,就会放弃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罗德在徒步中的艰难。为我的大学添了一笔不可多得的回忆。

  感谢遇到这本书,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遇到不顺的事情可以学着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恒久,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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