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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时间:2022-05-23 03:02:5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是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销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闷。

  一天,他接到了远方自称得了癌症的朋友的来信。这一消息如惊雷入耳,随后,他告诉朋友:等我,我走过来……。他坚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横跨英格兰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谈的他、退休后活的了无生机的他路上遇到了美丽的风景,他惋惜以前为何从未用心领略;后与所遇陌生人交谈,紧张惊喜之余他渐渐的开朗,他们友好的鼓励使他远行的信念也越加坚定。尽管每次他电话给妻子时,得到都是反对(他徒步穿越英格兰),而这无疑也是他不愿回头的原因。

  孤单的路上,抛弃了束缚他脚步的`房屋与妻子,哈罗德让往事徐徐展开:与痛苦的原生态家庭、中年丧子的悲痛与自责及从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关的一切细节琐事历历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袭来。期间穿插着现实人际交往的温暖:善良友好的人会收留他过夜、与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众多两段人生有了温暖的交集与感动。哈罗德对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过往渐渐感悟、释怀……。

  而与哈罗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在丈夫离开后抓狂、失落……,在无助的思念与挣扎中她翻索照片、儿子与丈夫的衣物回忆温暖、却又找到了自己无理抱怨的自私与证据、理解了丈夫……。她冲破了虚伪的自己:斗胆告诉邻居丈夫出走的事实,她驾车追赶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励他独自前行……。

  哈罗德最终到达终点,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几年未见过面却让他无法忘怀的朋友。

  再见妻子,二人终于都从生活的痛苦中脱胎换骨,一个过去会感觉索然无味的笑话让二人久久开怀……。那是他们找回了宽恕与爱的力量。

  我不想说小说有多好,但与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让人感觉哈罗德犹如平庸的自己:某天发愿要做件始终想做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独的朝圣。持久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从来就无法让人得到满足。也许一段独处的时光最终能让我们与一切做出阶段性和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近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养猪场干了40年销售代表,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他俩隔阂很深。

  一个平凡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谋面的同事奎尼的来信,奎尼曾为他背黑锅而被开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随即写了回信。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迪下,哈罗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他要亲自去送这封信。正是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雾霾。

  这是一次朝圣般的旅程,哈罗德穿过城市和乡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犹豫过、后悔过、被嘲笑过、也被记者和路人追随过……这一路,哈罗德回想自己惨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以及身边的往事.....在一个人的旅途中,哈罗德有时间慢慢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发现了自己情感的伤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现实。

  “人生,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一路的丈量,是他对信念的坚守,亦是对人生价值的重新思考和定义。旅途中,哈罗德渐渐读懂了人生,学会了接纳自己,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随着作者细腻的描述,我逐渐认识了一个内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罗德,到最后成为一位坚贞的朝圣者,一个阳光、真实和自信的老人,直到与妻子莫琳敞开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篱......我仿佛隐约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灵深处!

  小说的`结局是哈罗德没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读者一开始也许就会料到,但这段朝圣般的路途,一直牵扯着读者的心,直到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她不为结局创作,只为一段救赎的旅程。

  读完小说,我突然自问,自己是不是一个朝圣者?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希望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启迪;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们都希望遇见称心的旅伴给予的鼓励。我发现,这段千山万水的“朝圣”,不只救赎了哈罗德,也救赎了我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余音犹在,接下来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要学会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包容、学会认识自己和这个万千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印象深刻,没想到还有第二部。蛮好。

  作者用奎妮的视角来写这本书,开始我以为不好看,中间也想过弃文。但是联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坚持看完了。而看完后回头去思考的时候,才发觉这本书的美好所在。

  奎妮爱的真的卑微呀。哈罗德不是多么厉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厂一个普通员工。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他说出她的爱。然而他的儿子戴维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秘密。

  戴维的死,其实是必然的悲剧。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帮助过他。然而戴维依旧因为抑郁,最后自杀在家里的花园里。

  奎妮为了帮哈罗德保住工作辞职。最后在海边悬崖峭壁上定居,并且精心创作了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种着花朵,还有象征哈罗德和戴维等人的木头人。有石头贝壳做的院墙,有海藻贝壳做的装饰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后生命有限的时间给哈罗德写信,对于一个连进食都困难的人来说这种近乎自虐的写信就像一种生命的燃烧。她娓娓道来那些哈罗德不知道的关于戴维的事情,她祈求着实际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谅。

  这种卑微的爱,让人动容。

  在垂垂老矣之时,在每一天几乎都有身边的病人离开之时,她勇敢的坚定的活着等待着。这大概也是一种朝圣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我没有掉眼泪。不是因为这本书不感人,也许是因为这本书里的人物太坚强。坚强到让人心疼却不悲伤。

  奎妮的`爱是卑微的,但是也是伟大的。其伟大在于,她仅仅是爱着,没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报。而戴维,那个聪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却没有付出。对立的极端,反差的残酷。

  奎妮的离开是必然的。因为她注定是不属于这样一个平凡的哈罗德。可以说哈罗德配不上这样的奎妮。她是一个悲惨的女人,经历了感情的失败,然而她勇敢的去爱,哪怕这份爱只属于她自己。

  对于奎妮的爱,开始我是不屑一顾的。默默单恋一个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罗德,好像挺没出息的。看完整本书后,我才觉得奎妮的爱让人敬佩。因为卑微到尘埃里的爱,被她小心翼翼的藏着,这份守口如瓶就让人心生敬佩。最后的奎妮终于活着等到了哈罗德,了不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压抑着的记忆翻滚起来,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关于模糊的童年,有个酗酒的父亲,有个逃离的母亲。关于滋生的情感,年轻时的她与妻子莫琳是这般疯狂,却终究落了个渐行渐远。他还有个孩子,自杀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辈子。好多东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远了,过日子竟成了一个逐渐遗失的过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捡了回来…

  谁能像他这般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只是为了永不停歇的脚步。每个人终将成为哈德罗的影子,终有一天,你在时光中老去,而你眼见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个场景,你陷入回忆,无奈沦为观众,多年前熟悉的谎言、错误在你眼前重演。最终你还是要面对那些发了疯想要逃避的东西。也许等年华老去,你会拼了命地寻找。烟花会谢,笙歌会停,一定会有这么一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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