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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爱玛有感

时间:2024-11-12 07:01: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爱玛有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爱玛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爱玛有感1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弗兰克.丘吉尔,一个有修养的公子。我最不喜欢他了,因为和未婚妻吵架而拼命和爱玛搭上关系,让自己的未婚妻生气,结果是简得了重病,要和他解除婚约;爱玛也不再把他当成以前那般完美的`人了。他只好写信来道歉。虽然最终得到了完美的结局,但如果我是爱玛,我就绝不原谅他,这种极品的男人就应该受到惩罚,仅仅因为一封信就原谅他,未免太便宜他了,如果以后再做出这种事,难道还要容忍吗?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的!大家有空记得看一下。

读爱玛有感2

  比起我看过的《高傲与偏见》故事梗概,《爱玛》的故事显得要完善得多。每个人都找到了适合的爱情,每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爱情生活。苦恼都来自于爱与不爱和生活的一些琐碎细节,几乎每一对情侣最终的生活都安逸且富足,没有像《高傲与偏见》中班奈特夫妻的貌合神离,没有像《高傲与偏见》中最终仅由于物质而嫁人的少女。这样完善的爱情故事在现实生活里特别难得。

  简·奥斯汀在这部作品中的环境和人物都描写得温顺细腻。不知是这位女性作家的创作思路天生如此,还是由于那个时期,那个环境中的人们总是如此为对方考虑,作品中几乎每个人,或者说每个主要角色,都有着温顺细腻的心思。在相互交往当中,既礼数周到,又为对方考虑。这种风格,是这部作品中最打动我的部分。

  其中最鲜亮的表现在,大家对伍德豪斯先生那多虑温柔的共性的服从,以及在整理旧屋预备举办舞会时,威斯顿一家对整个环境会对人们造成的影响的关怀。

  不管是奈特利先生、威斯顿太太,以及最该顾虑到此的爱玛,出于对伍德豪斯先生的了解(当然除了他们,好像整个海伯利地区的人们对伍德豪斯先生的秉性都特别了解),在有一些涉及到健康、婚姻、邀请等的大事时,都特别顾虑伍德豪斯先生的反应。他们会急躁地向伍德豪斯先生解释大事的始末,并找出顺应伍德豪斯先生性格的言辞来劝服他,让他兴奋;在实在无法办到时,也肯定会顺应伍德豪斯先生的意思,做好周到的支配与预备。只要爱玛晚上需要离家,她都会支配一个人,或者恳求一个人去陪伴自己的父亲。这种爱护周到在现在的生活中其实着实已经特别罕见。而有时,在爱玛或其他几个主要人物主动要求之前,许多人也会提前想到——那可怜的伍德豪斯先生该怎么办呢? 在弗兰克发起、威斯顿一家预备举办舞会时,他们请了不少人来观看旧屋的环境,对每一个细节都支配到位。他们邀请的人如此之多,在观看环境时又如此之细。他们探究每一个墙角,除了舞会本身还考虑到其后的吃饭;他们一遍又一遍地丈量走廊,计算人数,并由于担忧人们受凉而把走廊布置得密不透风。这种温顺细腻的心思让人感动。除此之外,他们还考虑到了来宾的问题——贝茨小姐家没有马车,而简小姐身体又不好,需要派一个马车去接呢。根据文里的说法,这群人的地位并不是完全公平的,而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他们的照看都是如此周到,使整个地区的人际环境都显得暖和融洽。

  “温顺细腻”是其中大部分人行事风格的统一刻画,但在这少有悬念的平淡故事中,每个人的形象又特别鲜亮,自有其性格。同时又由于环境的推动,人物在不同环境下又显现出不同的简单反应。

  爱玛是开朗聪慧的,她地位较高,无论是长相还是才智都在海伯利地区属上流水平,故而她虽然温柔有礼,但是行事和思索的风格中又带有一股剧烈的自信和微妙的优越感。这种特性也造成了她在初期对简的不喜爱,由于简比她优秀,却又不像其他人那样对她热络。

  相对于爱玛,简·菲尔费克斯的性格则形成了剧烈的对比。她温文尔雅却不热忱,她柔弱却又极其坚决倔强。或许是家庭环境使然,使她从小寄人篱下,即便对方对她很好,她也会特别留意自己的言行,显得谨小慎微。她天生带有一种愁闷的性子,倒让我想起了林黛玉。她们有着相像的经受,在性格上也有肯定的共通之处。

  除开这种剧烈的对比,性格相像的人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贝茨小姐和埃尔顿太太都属于热忱且话痨的人,但是贝茨小姐总是热忱且对于周遭的一切有着极高的赞誉;埃尔顿太太的话痨则显得自大吹嘘和目中无人。贝茨小姐爱讲话是性格使然,本身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不好的品质;而埃尔顿太太则是过于自恋,且对他人的不礼貌。

  令我惊异的是伍德豪斯先生的想法竟然比较超前,他反对婚姻,觉得结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可怜”的事情(让我奇怪 他当时为什么会结婚,莫非他对自己的婚姻不够满足?)。当然人物的想法也是作者思维的反映。在伍德豪斯先生和爱玛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简·奥斯汀的爱情观——不结婚当然是一种选择,但假如能和喜爱的人厮守,却更是幸福。

  性格不同的人,自然有其不同的适合的对象,聪慧的爱玛最终和明辨绅士的奈特利在一起,寡言的简·菲尔费克斯自由弗兰克·邱吉尔去爱怜,自大的埃尔顿太太在埃尔顿先生眼中却是最美妙的伴侣。每个人都找到自己最适合的那一半,拥有如此完善的结局,一方面是由于戏剧的情节,另外一方却也是一种现实。剧中人在实际面临问题时,总是离不开对现实的考量。

  从爱玛第一次为哈丽埃特选择对象开头,书中就描写了爱玛思索到的种种要素:长相,性格,头脑,和家庭背景。这几乎就是人在选择伴侣时应当考虑到的因素。虽然说爱情的产生有着很多跟命运相关的因素,超越社会地位的一见钟情并非不行能,但最终来说,大部分的感情都要建立在双方拥有近似背景的'基础之上。

  虽然当今社会对所谓“拜金主义爱情观”“颜控”进行各种喧嚣尘上的批判,但不管是来自于中方还是西方的、自古以来各种忠告式的爱情观,都会告知人们,这些都是进行选择所不行少的要素。长相好和有钱都是美德,假如辅以良好的性格和聪慧的头脑,那自然更是出类拔萃。而现在的人们要获得这些东西,比以前的人们要轻松许多——但看你有多努力。《爱玛》中的马丁是个地位不高的农夫,但是有着良好的头脑和举止,并且身为一个年轻人,他知道要为了将来的幸福而努力制造财宝,这使他得到了奈特利先生的观赏,让他身上的品质与一般的农夫相异。简·菲尔费克斯的出身也并不好,但是靠着良好的相貌与教养,她也能与比自己地位略高的弗兰克终成眷属。

  书在快结局时提到,“真心爱这女子的男人,会盼望让女子以后的生活和社会地位比她诞生时要好。”(大意),而这个男人,是否真的具有这个力量,而这个女子,又是否值得男人去这么做?真正的爱情,必定也会是现实的爱情。

  《爱玛》的确是一部不错的小说,情节合理,文笔流畅,并且对于现实中的人们也有肯定的启发作用。但总体来说,这部爱情故事在我看来,犹如《简·爱》一样,就是一部写得很好的言情小说。有个伴侣告知我,“任何世界名著,都曾是流行小说。”的确如此。

读爱玛有感3

  再次回忆爱玛,心中有的只是无尽的复杂之情。

  想当初,爱玛只是一个常年呆在修道院的一个干净纯粹的女子。因自小饱读诗书,她异常向往那种“罗曼蒂克”式的爱情,可事与愿违,她最终嫁给了见面不多的夏尔·包法利。小说开篇便运用了欲抑先扬的手法并夹杂着理想与现实的鲜明的反差对比。

  初为人妻时,她对这场婚姻是抱有希望的,可便如作者所说,“夏尔这个人,谈吐就像街边的人行道一般的平板,见解又平庸,恰似过往行人,连衣着也普普通通,引不起你半点激情、笑意或遐想。”而爱玛本人,自小订阅《花篮》《沙龙仙子》,虽自小生活在中下阶层,却无视无刻不在幻想着上层贵族的生活,贵族的沙龙聚会、华丽的礼服、高贵的谈吐、由内而外的气质,都对爱玛有着致命一般的吸引力。

  此外,作者十分注重在细节之处表现人物的内心。犹记得,爱玛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参加沙龙聚会,散会之时,捡到男爵掉落的雪茄,便一直珍藏着,婚后也一直幻想夏尔或者以后的情夫能是男爵那般的迷人高贵。“她的心也像那双绸缎鞋底一样,与豪华的生活接触过一回,上面留下了一些难以磨灭的东西。”那难以磨灭的东西许是那颗不安的、躁动的心吧……

  爱玛的复杂之处还表现在她丰富的内心世界独白及意识流的手法运用。便如“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她下意识地想像那未曾发生的情景,与不同的另一种生活……他可能相貌英俊,才华横溢,出类拔萃,人见人爱,大概就像昔日女修道院她的同学们所嫁的男人……”寥寥几语,一个充满幻想、不切实际的女主人公的形象便跃然纸上。

  也正是因为充满幻想,才对现实不满,便如书中爱玛对自己的认知“她的气质是多愁善感型的,她寻求的是感情而非景物”。由此认为夏尔根本不了解自己,听不到她的倾诉,看不穿她的心思,哪怕只有一次,她也会将内心的话滔滔不般说出来。由此可看出,爱玛本人却也是可怜的,虽整日不切实际的幻想,不满于婚姻,对自己后来的女儿基本上也从来没有尽过作为母亲的义务但也只是一个爱情婚姻中的可怜虫罢了。

  前期的铺垫,为后来爱玛心理上的转变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起初是:“天破晓了,她久久凝望着古堡的每一个窗户,竭力猜测夜里注意到的每个人住在哪个房间。她多么想要了解他们的生活,加入进去,和他们打成一片。”是内心的孤独、心灵融入的渴望。后来是:“在心灵深处,她时时期待着一种事变……但是每天清晨,她一醒来就会希望当天会出现奇迹…可惜总不见机遇到来。”

  日日被生活折磨,期望着,又落空着,在期望,再次落空,周而复始无数次后,爱玛…终是彻底地变了。“越来越乖张任性,经常赌气不出门,责骂女佣,过后又送她礼物,有时把钱包里的白花花的银币,统统倒给穷人,正如大多数农村出身的人,灵魂里始终保持着某种东西—————类似于他们父辈手上老茧那样的东西。”

  尽管内心疯狂不已,但表面上,爱玛装作对生活非常满意、幸福的模样,表面越是平静,内心越是波涛汹涌,狂风大作,啸涌奔天,终于啊,还是迈出了那一步——出轨。看似在激情中短暂地满足了自己,却在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想要把她脱光,想着一定要把她弄到手的时候就注定了她的结局——只是一个玩物,时间到了,自然也就被抛弃了。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丝毫让人看不出是一本虚构的书,只会让人仿佛置身在爱玛生活的19世纪的社会,跟随爱玛甚至变成爱玛,历经这人世一遭。初为人妻的欣喜,不久后的平淡,多年后的矛盾、纠结甚至发狂,紧接着是一念地狱后的落为情妇不断被抛弃,最后是不堪生活的折磨以及不愿面对巨额债务的服毒自杀,可悲、可怜又可叹!

  笑话般的人生,让人在嘲笑爱玛自作自受的同时又对其心疼不已,许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尘埃落定,孰是孰非交由后人评定,对书中人物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莫衷一是。于我,愿爱玛,历经忘川河畔、黄泉水动、彼岸花开,再世为人,活出本真,珍惜当下,能够拥有一份上穷碧落下黄泉的爱情。自尊、自重,后自强,活出自我而非一刹的花火,亦或经受不住太阳照射的泡沫……

读爱玛有感4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又一长篇小说,爱玛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她的高傲自负告诉所有女孩,真正的爱情和钱有关,更和自己有关。

  爱玛是海伯里首富的女儿,衣食无忧,仆人成群,年少丧母,父亲把她宠上天,爱玛喜欢游走于舞会和花园之间,喜欢单身,不想结婚。

  爱玛的底气原于一年叁万英镑的家产,和见多识广的心气给的,她不需要通过绑定别人共同富裕。爱玛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的兴趣买单,抵消孤独到老的恐惧,女人越有钱,活的越自由。

  哈里特是个出生就很卑微的私生女,她想象不到爱玛单身又有钱的快乐,于是对于哈丽特来说结婚是第二次投胎。她期盼着爱玛对他做人生指导。爱玛长在温室,认为婚姻就是一场交易,虽然自己不婚,爱好就是做媒,享受着将一个可怜的少女领入上流社会。

  哈丽特收到了爱慕她的佃户马丁的求婚信,于是跑来向爱玛征求意见,爱玛一针见血对她说,看她内心是否坚定,如果犹豫就很危险。哈丽特依赖爱玛为自己做主,爱玛毫不犹豫否定掉马丁,极力推荐帅气牧师埃尔顿。

  爱玛极力撮合哈丽特和埃尔顿,一边引导埃尔顿如何表达爱意,一边对哈丽特说着埃尔顿的好话,哈丽特沉浸在她与埃尔顿的婚礼中,可实际埃尔顿却瞄准的是爱玛,他盯上了爱玛的钱,然后直言不讳的对哈丽特说他们身份地位悬殊。哈丽特的自卑胆怯让她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完全把婚姻寄托在别人身上。

  爱玛一岁时就可以回答出难倒她十六岁姐姐的问题,姐姐出嫁后,十二岁的她担起家庭女主人的'角色,她精于阅读,热衷社交,但是对于哈丽特的婚事告吹她第一次反省,她不能切身感受阶级地位都不一样的哈丽特的感受。不久幽默帅气多金的弗兰克出现在海伯里,爱玛和弗兰克之间的暧昧作为自己的魅力,她有想把弗兰克让给哈丽特,这一次是爱玛沉浸了,其实弗兰克和简费尔法克斯早已秘密订婚,只是家庭反对,他与爱玛暧昧不过是障眼法,他在等着反对者去世。爱玛春风得意看不到这些蛛丝马迹,知道真相后,爱玛失去理智,反省自己。

  爱玛在受挫和自省中成长,爱玛姐夫的兄长奈特利先生一直冷眼旁观,悄悄守护,奈特利曾对爱玛撮合哈丽特提出反对和警告,奈特利总是帮他理清事实,避免尴尬和难处。这让爱玛如沐春风,也让她在挫折中重回自信,自省成长。爱玛终于后知后觉,原来早就爱上了成熟稳重的奈特利。发现了自己的心意,她开始惊慌,害怕被人取而代之,她甚至带着小性的说:“没有人可以嫁给奈特利,只有我!”这样情投意合的爱情,让两个曾经都信奉单身主义的人携手走入婚姻。

  这是简奥斯汀人生最后一个主人公,也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希望每个人能遇到懂得自己的人,在这孤独的人生中,拥有属于自己的温暖。

读爱玛有感5

  “爱玛。伍德豪斯是个聪明,漂亮,又有钱的姑娘……”,小说《爱玛》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句话,就用如此直白的语句,把女主人公给概括了一下,也把她推到了一个人民大众的“对立面”。似乎我们觉得,小说人物尤其在开篇时,总是诸多缺点需要感悟,而不能那么优越。

  而随着深入,我们也发现爱玛的确有很多缺点:任性,骄傲,看不起人。这对于19世纪初期比较保守的英国乡村或许是非常正常的,毕竟在那个门第观念很强的时代,有着3万英镑富裕家产和资深乡绅背景的爱玛的确有这个权利,去随心所欲的乱点鸳鸯谱,去自恋自己的才智和眼光是无可伦比的,去看不起或者厌恶一个个普通人,自由农出身的马丁,贫穷而又罗嗦的贝茨小姐。而对于现代人,可能多少会觉得,这样一个整天靠散步,闲聊,娱乐打发时间的公主党,靠了些祖上流传的财富和名声,如此自以为是的随心所欲虚度光阴,并非如何的得体,如何的“体面”。

  幸好有乔治。奈特利先生,一个相貌,财富和家族名声都无可挑剔的人,可贵的是他的品德又是无可挑剔的,一个十足的绅士。从奈特利先生的身上,终于领会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绅士。或许相比那日不落帝国的无限荣光,盎格鲁撒克逊的男人们流传至今的贵族气质和绅士风度却依然可以寻觅到不少踪迹。

  或许是奈特利的杰出,或许是奈特利的正确,爱玛面对这位亲戚时,能够相对的放下了大小姐脾气,比较客观的看待自己的不足。但,必须意识到,爱玛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显示出了她的优点。或许是绝不亚于她“聪明,漂亮,又有钱”这些优点的可贵优点,那就是能够看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能够认错。承认错误,说起来简单,但其实很多人未必做到。有多少人,特别是女人,是能够检讨自己的问题并且改正它呢。终究爱玛也有一颗正直而善良的心灵,一个沐浴良好环境下的是非观。她会犯错误,但她能改正错误,所以她又是完美无缺的。而对于爱情故事,简。奥斯丁的笔触又是如此嘲弄的。从《傲慢与偏见》到《爱玛》,偏见,谎言,自以为是充斥着情节,就是如此的琢磨不透吗?或许就是如此吧。而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后,会发现其实爱情也很简单,奈特利自己说在8年前就爱上了爱玛,而领悟到这是在半年前,而真正表白却是在最后。同样的爱玛也是如此。两个没来由的“独身”主义者或许早就彼此吸引,却被些奇妙感情左右而不愿意认可。幸好最后,最后没有错过,有了个好的结局吧。可是人生中,可就未必了。

  喜欢简。奥斯丁,是从她脍炙人口的《傲慢与偏见》,一个英国味道十足的作家。而描绘的'也多是些19世纪初期保守的英国乡村里中产阶级的生活。阶级观点不去评论,从文学角度来说,奥斯丁的细腻文字也让人佩服,一句句问话后,总能有个比想象中更精妙的回答。而前后的铺垫,英国式的幽默,又让小说非常丰富。和很多名人一样,简在200年后的今天或许已经成了英国最受欢迎的作家,甚至在一战时,她的小说成了抚慰伤员的精神良药。我想她获得的荣誉是完全受之无愧的吧。

读爱玛有感6

  爱玛是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又富有的二十出头的女子,也许是因为人生中令人羡慕的一切她都拥有了,所以她有些自负,总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想去"乱点鸳鸯谱"。当然事与愿违,生活中她并不是月老。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因为事情没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而失落,并且对好言规劝她的姐夫的哥哥心怀不满。当然最终结果是她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并且和那个一直爱着她,又一直批评她的人结为夫妻。感觉上就是一本英国的青春小说,但在浪漫当中又不乏现实的意义,爱情还是需要门当户对。爱玛以为牧师爱上了某某小姐(一位来历不明的私生女),直到牧师快要结婚的时候爱玛问他为什么不娶她的时候,牧师说我怎么会看上她!牧师看上的是爱玛,但他每次向爱玛示好的时候偏偏都有某某小姐在场,结果导致了一连串误会。像有一次爱玛给那位姑娘画了一幅画,结果牧师大加赞赏,爱玛误以为是牧师对那位姑娘有意思,但事实是牧师在拍爱玛的马屁。牧师确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典型的势利眼,最后娶了另一位庸俗的势利眼(真般配)。而某某小姐,最终还是嫁给了一位农夫,一位很爱她的农夫。语言上相当有趣味性,轻松活泼。与奥斯汀之前的作品一样,这本看似很偶像的书也讲了许多人生哲理。比如家世背景毕竟是现实的,某某小姐最终还是要嫁给一位农夫。而且也对爱玛随便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读爱玛有感7

  简·奥斯汀的小说已经读到第四本,我们常常从她的笔下获益良多。阅读并认识每本书里的人物,我们看到真善美,也看到了自私、贪婪、刻薄以及无德。我们应以此为镜,照出自己的弱点与不知,时刻提醒着自己,向往真善美的道路,而不是在泥泞处停滞不前。

  或许我们都希望像伊丽莎白一样聪颖骄傲,也愿意如埃莉诺一般理智平和,面对世事更能有范妮的坚忍与隐忍……而爱玛看起来完美无缺,聪明富有,美丽善良。她好为人做媒,热心而又颇为矜持。爱玛的好友哈丽特在她的误导下,竟然以为埃尔顿先生和奈特利先生分别爱上了她,差点错过真心爱上她的马丁先生。所幸的是,简·奥斯汀永远成全有情人,爱玛接受了奈特利先生的求婚,哈丽特与马丁先生花好月圆。

  人们难免不产生做媒的念头,本人至二十岁开始,便坚持不懈地搭桥牵线,但目前来说仍未能成功配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年在老家,为好友和同事做媒。我的好友性情纯朴,温柔大方,典型的贤妻良母。而我有一位男同事性格稳重内向,文质彬彬,绝对是位好好先生。我大胆地为俩人制造机会,认识然后任其发展。结果男同事家在农村,许多思想与生活观念与我的好友迥然不同,没交往多久便不再一起了。旁人的看法始终是片面的,一段感情的结局,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段幼稚的时光,我们会受他人的影响,产生并非自己思考后的判断。埃尔顿先生明明是喜欢上了爱玛小姐,可爱玛却把他的示爱全部当作暗恋哈丽特的表现,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小姐藏而不露的深情,完全被爱玛所忽视,她一心想成全哈丽特的好事,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幸福所在。直至当她误以为奈利特爱上了哈丽特,意识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感情时,才完全明白过来。“她(指爱玛)出于让人无法容忍的自负,以为自己能看透每个人内心的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她一次次地犯错误。她也不是一事无成——她造成了危害。她害了哈丽特,害了她自己,而且她还很担心,也害了奈特利先生。”

  而奈特利先生不会因为爱上爱玛小姐,便纵容骄惯,他向来直言不讳,用心良苦。有次不经意的玩笑中,爱玛抢白了贝茨小姐,奈特利先生及时地对爱玛说:“如果她(指贝茨小姐)很有钱,我可以容许偶尔多看看她的可笑之处,而少看重她的善良之处。如果她是个有钱的女人,我可以听任无伤大雅的荒唐行为,不会为了你的冒昧举动同你争论……她家境贫困……她的处境应该引起你的同情。你这件事做得真不像话”。爱玛为此羞愧难当,“时间也没让她平静下来。她似乎越想越难受。她从来没有这样沮丧过。……一路上爱玛感到泪水在顺着脸颊往下淌,尽管很奇怪,她并没有试图去抑制。”

  真正的朋友和恋人应如奈特利先生一般,勇于指出你的错误与不当,使得你不断进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恋。而事实上,我们常听不进逆耳的忠言,远离指出自己不妥处的朋友,或是满不在乎地批评丢掷脑后……多年以后,当我们还能忆起这些忠言良意,体会到个中滋味,感受一定不同。

  简·奥斯汀的小说并非只是单纯地描写男女之间的`爱情,她笔下的人性向来是丰盈饱满、入木三分的。对比小说里的众多人物,我们往往能找到自己所喜欢的每一类人物,自己讨厌的每一种人,提醒自己千万不要成为那自私自利的模样。面对着这面明镜,我们清晰地从中看到自己的模样,自己想成为的样子,令人讨厌的无才德的人,庸庸碌碌平淡一生的人……,我们将更有勇气去面对,曾经的过往和充满美好的未来。

读爱玛有感8

  平平淡淡中又不失美好幻想的英国庄园里发生的故事,人与人之间相处淡然并没有过多的顾及,总是会亲切来往的问候,不就是现在社会中逐渐丢失的一种美好吗?最后爱玛奈特利,弗兰克费尔法克斯小姐,哈丽特马丁双双对对,或许是最美好的.结局吧爱玛典型的上层贵族小姐气质,虽有点爱管闲事,但是又端庄优雅;奈特利总会直击爱玛痛处缺陷,对爱玛为哈丽特的牵媒总是不以为然,最后证明他是对的;哈丽特,私生女(最后身份证明是一位商人的女儿),在被爱玛处处引导之后,逐渐有点虚荣心,总觉得自己应该配的是上层人士……韦斯顿太太的善良,贝茨小姐滔滔不绝,伍德豪斯先生的庄重温和,埃尔顿太太的爽快……每个人物或许都不是很出彩,但是却构成了一幅幅美好的场景

读爱玛有感9

  看到有些书友指责本书翻译腔太重,作为一名翻译工作者,我忍不住要站出来替同行鸣冤。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不仅仅是传达文章的意思,更是要将作品风格、异域文化传递给读者。换句话说,同样意思的句子,由于各国文化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出来可能会大不一样,而不仅仅是语言种类的差异。所以,文学翻译作品带上翻译腔其实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就像意大利披萨要是传入国内都本土化成了大烧饼,该多没意思。译者一方面要尽量将作品风格及异域文化传达给读者,一方面又要迎合读者的口味,不能让这舶来文化的.陌生将读者吓退,如何把握其中的“度”,是每个文学翻译工作者时时苦恼的问题。本书的翻译虽谈不上优秀,但说是大部分归功于百度及谷歌翻译,还是太过委屈。

  再来说说《爱玛》这部作品,我越来越喜欢简·奥斯丁的书,表面看上去都是言情小说,可是人情练达,敏锐机智。加上每部作品的人物形象丰满,简直栩栩如生。我很喜欢爱玛这个人物,她本性善良,天资聪颖,不会将对异性的好感与爱情混淆,作为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得能在男女交际中保持清醒。虽然她高傲任性,自以为是,有些自私,还喜欢乱点鸳鸯谱(当然这和她乏味的日常与狭窄的生活圈有关),但都是些不伤大雅的小毛病。最后,她嫁给了奈特利先生—一位良师益友,实属大幸。

  再来说说简·费尔马克斯。本以为她是林黛玉般的可人儿,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她的那种清高太过做作。而且,看到自己的未婚夫与其他女人打情骂俏时,居然能保持一脸淡漠,作为我这种烈性女子,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弗兰克·邱吉尔实在算不上坦荡君子,他与简同样拥有寄人篱下的经历,当然比起爱玛来,更能走到一块去。

  简与弗兰克这一对,还比不上哈里特与马丁。小家碧玉与奋发青年的结合,更为可喜可贺。

读爱玛有感10

  作者简.奥斯丁生活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本书描述了小镇上的贵族阶层女子的择偶标准,对恋爱婚姻的现实考量。文字多用对话,虽然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写的生动有趣,读来津津有味。一个小镇,几户人家,生活琐事,人情往来,这些最难表达,也最见才华。小说以小见大,人物形象丰满,故事富有喜剧色彩,叫人沉浸其间,一口气读完,不愧是世界名著。书中主人公,单身女子爱玛,对待婚姻爱情,有主见,有想法,不会为了生存而匆忙选择嫁人。

  不委屈自己,期待爱情,更期待强强联合。平时悠然享受单身生活,约会交友,闲着没事做做红娘,做做慈善,爱情来了,不回避,抓得住,对婚后琐事考虑周全。200多年前的英国单身贵族阶层女子,已经颇具现代女子的'思维,风采,心计。说到底,这一切还是要有底气,这底气就是金钱。无论是父家的,还是夫家的。爱玛父家的财产保证她得到富养,看人看事不短视,不会误读爱情,不为利益牺牲自己。夫家地位相当,人品出众,才有后半生的幸福安稳富足。这样的人生无论今后顺境逆境,至少不憋屈。看这部小说时,脑子里不由自主老是跟中国同时代妇女对比,想想同时代我们的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糟粕,感叹制度不同,社会风俗不同。

读爱玛有感11

  《爱玛》英文名称为Emma,是19世纪最有影响的经典小说之一,由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丁编著。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慧而富有的姑娘,同时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幻想家。她热心关注身边的浪漫故事,却又固执地认为自己永远不会陷入其中。她自作主张为孤女哈丽埃特导演了一次又一次的恋爱。当哈丽埃特误以为自己爱上了地方官奈特利先生时,爱玛才惊觉原来自己也在爱着奈特利先生。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嫁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不得不放弃自己天真的誓言。该作品多次被搬上银幕。

读爱玛有感12

  这个暑假,我选择了在图书馆打发时间。有一天,我借回了一本名叫《爱玛》的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少女爱玛因为自己家在当地很受人敬重,所以自己也有一点威望。因此,滋生出许多缺点,而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爱玛就开展了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认识自我的旅程,并经历了许多苦难,正是这些苦难让她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将它们改正,并也因为改掉了缺点而嫁给了远近闻名的奈特利先生,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的爱玛就和我们一样,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有缺点固然不好,而知道缺点不改正还拼命掩饰就更恶劣,就像一个童话寓言故事里的猫一样:这只猫什么也不会,捉不到老鼠反而说自己嫌老鼠瘦而将它放走,不吃,这只猫就这样继续掩盖它的`错误;有一天它掉进泥潭里却不让同伴救,说它在游泳,终于被淹死了。这就是因为这只猫有缺点,自己虽然知道,但不肯承认,还拼命掩盖,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缺点其实并不可怕,只要自己能够清楚的意识到,并且能认真、努力的改正,不但不会落个坏下场,反而还会更上一层楼,成为让大家都羡慕的优秀者、学习的楷模。

  所以,缺点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能清楚的认识自我、认识缺点,最后将这些缺点统统“扔”掉,再向大家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读爱玛有感13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

  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

  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读后感《爱玛读后感》。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

  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读爱玛有感14

  谈到简。奥斯丁我们就会想到她的《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她最著名的作品,而《爱玛》则是她的成熟之作。《爱玛》是简奥斯汀的第五部小说,完成于一八一五年。简。奥斯汀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爱玛》和奥斯汀其他作品一样,这是一部关于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它讲述了聪明富有的爱玛热。心为好友撮合,自认为能善解人意,为别人寻找到好的归宿,却总是事与愿违。经过几番乱点鸳鸯谱的周折,爱玛在不经意间发现了自己的真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了三桩美满婚姻。《爱玛》这部作品乍看似乎不是很好看,因为它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爱玛来写一些琐碎的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纯美爱情,也没有幽默的话语。但一本书看完后给了我截然不同的感觉。《爱玛》围绕着爱玛的生活展开来写的,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18世纪英国社会的爱情观、婚姻观。

  首先我来谈谈《爱玛》中的友情,这主要指的是爱玛与哈里特之间的友情。起初我很奇怪为什么傲慢自负的爱玛会选择与平凡的哈里特成为朋友。最后我终于明白,这样做可以衬托出爱玛高贵、友爱与她帮别人撮合婚姻的才能。然而这部作品最值得思考的是从中体现的婚姻观。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他们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肯定会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那个男士最坏的结果会被逐出家门。就是因为这样,许许多多的有情人不能眷属,造成更多的悲剧。所以,贵族们平时的消遣活动就是邀请同样社会地位的人们饮茶,参加舞会等这种社会现象这是奥斯丁所厌恶的,所以她要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这无疑触痛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中嘲笑人物不无类似的人们。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照理说,这种英国的富家大小姐应该是早早地嫁人,然后有空就和一些贵妇,聊聊衣裳,聊聊八卦,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离去。但是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利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有人认为这是作者有意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一意孤行的恶习。而我是十分赞成这种观点。而与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爱玛》中吸引我的还有那像谜一般的情节。作者谨慎地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直到需要时才揭开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

  这部小说,上演了一场略带夸张的生活喜剧给我们的读者。奧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著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读爱玛有感15

  整个故事轻快明媚,爱玛并没有遇到太大的人生曲折,多的是一些或许在读者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爱玛无疑是个命好的姑娘,同时她天性和善,富有孝心,不高高在上,而是以真诚的态度与邻居相处,并对她的家庭老师的感情非常丰厚。这该有多难得。也包括对哈丽特的指导与关爱,她到处为哈丽特着想,迫切盼望她获得幸福,鼓舞哈丽特,给她无限的盼望。让哈丽特两次由于感情的事而郁郁不乐。幸好结局哈丽特跟马丁又结婚了。而爱玛也跟奈特利结婚。

  同时,爱玛也对自己的情感真正确认是在哈丽特喜爱上奈特利的那个时候,她才剧烈感受到的。她曾以为,哈丽特喜爱弗洛克,而弗洛克却又是一开头,爱玛满心高兴以为是她伴侣的人。这真是错综简单的情感。由于一开头他们相处特别融洽。尽管,奈特利表现得对弗洛克没那么好感,爱玛坚信是他把人想错了。

  要说说奈特利,一开头就觉得他富有才智,能精确推断别人,待人待事有自己的正确主见,他对爱玛的错误行为敢于指责,当爱玛改正过来的时候,他对她更加友好。他完全是为了她好。到最终,他知道了弗洛克跟简已经订婚了以后才从他弟弟那里赶回来找爱玛,担忧爱玛由于这件事苦痛,却没料到事情并非他所想。于是他跟爱玛告白,也是在那个时候,爱玛知道了自己真正喜爱的人就是奈特利的时候。

  奈特利也是个很真诚的人,对待伴侣邻居,从来都是情愿为别人着想。他开马车送简,还有为马丁打气,把苹果送给简,一开头还以为他喜爱简呢。甚至在舞会上帮哈丽特摆脱尴尬,这些都证明他是个真挚的人。他为了爱玛也试着转变对哈丽特的看法。他的'爱从来都是悄悄无闻。用行动而不是耍嘴皮。当然他很有自己的一套老法。

  还有许多人的故事都很好玩,每个人的共性都描述得很细致,我可以一个个清晰的讲出来,但总觉得太过流水账。但是,结尾婚姻配对特别完善。每一对真是天造地设。

  前面还很厌烦爱玛的。这个女人自以为是、爱猜忌、看不起低层阶级、有很强的门第观念。甚至简直算不上和善。

  从这部开头就厌烦那种擅自乱点鸳鸯谱给别人做媒的人。

  可后来她改了,有了自知之明,才觉得她有点可爱。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年轻女子成长的书。

  这是一个不完善的女主角。

  而奈特利先生,却是一个很完善的男主角。

  特别地,善解人意、内敛谦逊、深谙做人处事、正直坦诚、总是那么地关怀体谅人。

  而且总是关心爱玛,订正她,与她辩论,关怀她。

  最终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结局,反派角色也有了好结局,如弗兰克·邱吉尔,皆大高兴。简·奥斯丁式结尾,不需要多简单多坎坷多凄惨,就这样简洁而又美妙温情,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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