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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

时间:2024-07-29 07:03:0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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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

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1

  暑假中,我经同学的推荐知道了这本书——《长腿叔叔》。

  在刚得知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便把这本书误认为是异类的书籍中。可当我翻看书本,开始阅读时,我便深深的沉浸在这书中,沉迷于主人公的`单纯、率真、乐观、诚恳,对一切新鲜事物的好奇······

  故事的主人公叫茱蒂,她原来的名字叫杰瑞莎,是孤儿院的李佩特太太给他选的名字。后来他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茱蒂。

  茱蒂从小就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是她不得不负担起许多沉重的工作,体会不到普通女孩拥有的家庭乐趣。但是有一天,有一位好心的先生决定资助她上大学,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茱蒂心里十分感谢这先生,发自内心的坚持每一段时间写信给这位先生。由于这位先生不知何名,但是特别高,茱蒂便叫这位先生“长腿先生”。

  茱蒂对外界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尽管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茱蒂也能从中找到乐趣。茱蒂为了能与他人沟通,便努力地读书,汲取知识。在每一封信中都与长腿先生分享自己大学生活的趣事与烦恼。茱蒂在信中无论自己的缺点还是优点都毫无保留的告诉长腿叔叔。因为他把长腿叔叔当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珍惜这个亲人,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中充满了感激。

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2

  今天,我认真地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我喜欢其中的人物乔诺莎,因为乔诺莎是一个孤儿,她懂得感恩和珍惜,不像别的孩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乱花钱。

  我最喜欢看的故事是《七什圣诞礼物》,其中讲到乔诺莎在过圣诞节前,她寄了一封信给长腿叔叔,等了好久好久才收到了回信,乔诺莎找开信封,就意外的看见五个闪闪发光的金币,乔诺莎就用这五个金币买了一只手表、一本诗集、一个水壶、一条小毯子、五百张黄色稿纸、一本同义词词典、还有一双丝袜。乔诺莎把这七样东西当做是长腿叔叔送给她的圣诞礼物,乔诺莎把它们想像成爸爸、妈妈、祖母……送的礼物,过上了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乔诺莎再也觉得自己是个孤儿了。

  我觉得乔诺莎虽然是个孤儿不像别的孩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是懂得珍惜长腿叔叔给她的'一切,并且养成了开朗、活泼的性格,向往美好的生活。

  我要向她学习,懂得爸爸、妈妈赚钱有多么辛苦,知道感恩爸爸、妈妈抚养我很辛苦,同时也要懂得珍惜所有的一切的时间,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3

  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以后,我有很多感悟。我想:无论什么事,只要你坚强地去面对,就一定会有一个意外的收获。

  《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个坚强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茱蒂。她从小就被父母遗弃了,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她既要坚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每周三给140个小朋友们刷牙、洗脸,扎上漂亮的蝴蝶结,还要和资助孤儿院的顾客谈话,所以她把这天称作“忧郁的星期三”。后来,孤儿院的理事长把她送到一所大学接受教育。在大学期间,茱蒂立志要成为一位作家。并且每周都要给“长腿叔叔”写封信,告诉他一些学校的趣事。经过茱蒂不懈地努力,最后她终于成为了一位作家,实现了她的理想。

  茱蒂虽然是一个孤儿,但她懂得用一颗感恩的心来报答、回报,并努力地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我们呢?

  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爸爸、妈妈的呵护,有爷爷、奶奶的疼爱,可我却一直视而不见,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平时稍有不如意的就耍脾气、不理人。现在看来,这些行为是多么的可笑和幼稚啊!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受了别人的恩惠,就必须给予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并把我们抚养长大,我也要好好报答他们。

  《长腿叔叔》让我读懂了生活,让我明白,如何感恩,如何努力,如何追求理想。

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4

  前几天在书店里看到了一本书,书名叫做《长腿叔叔》。一看到这本书,我就非常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因为我们班有个同学的外号就叫做长腿。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也是这么的引人入胜。

  感恩作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自古以来便被人们所推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等名言都诠释了感恩的含义。

  常看到网上有人说忘记感恩是人的天性。的确,人们忘记感恩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想一想我们周围的一切,阳光给了我们一切生命的必需品,空气使我们能够自由呼吸,水是生命之源,父母养育了我们,老师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同学对我们的帮助,难道这些我们也能忘吗?难道这些我们无时无刻都在接受的恩赐都可以忘记么?不!忘记只是那些不负责任的人的推辞而已。你会忘记吃饭么?你会忘记睡觉吗?不会吧?

  当然,感恩还需要有正确的方式。如果你是一名病人,医生把你的病治好了,你塞了个红包给他,这是感恩吗?不,你这是在害他!如果你是一名家长,老师把你的孩子教得很好,你塞了个红包给老师,你这是在感谢老师吗?不,你这是在亵渎他!

  有时,感恩只需要一个热情的笑容就可以了;有时,感恩值需要一声真诚的”谢谢“就已足够。

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5

  暑假里,我阅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读完之后,乔若莎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给了我太多太多的启示。

  《长腿叔叔》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她出生在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为她在写作《长腿叔叔》时有了很好的素材。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孤儿乔若萨从小自孤儿院里长大,非常向往有个家,能和平常的人一样快乐幸福的生活,而且她非常喜欢学习。她的一篇《忧郁的星期三》为她带来了好运,有一位好心人支助让她去上大学。由于生活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使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她通过读书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勇于改正。

  我最喜欢她懂得感恩和珍惜。现在有些人不懂得感恩和珍惜,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地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而从不考虑爸爸妈妈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的孩子抱怨为什么不生在一个富贵之家,怪父母无能。在学习时也不用心,而是随意打发了很多的时间,跟乔若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学习态度相差太多了,我们要拥有坚定地信念和意志,努力学习,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不要当我们失去了珍贵的学习时间才来后悔。与其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就是我读《长腿叔叔》的感受。

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6

  “长腿叔叔‘’这本书是我最爱读的书,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她出生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她的父亲从事出版工作,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经常为报刊供稿,并且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她的代表作品有《亲爱的敌人》、《长腿叔叔》。先后入选法国《读书》周刊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佳读物“。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也许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很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陡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现今越来越多孩子的叛逆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给孩子太少还是太多了;现今越来越多人的叛逆让我思考另一个问题:我们是多么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与其等到失去时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

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7

  放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个十八岁的孤儿,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非常优秀,她很穷,但是她很幸运,“长腿叔叔”决定送她上大学。“长腿叔叔”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人,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长腿叔叔”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一共写了八十多封长信。在乔若莎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喜欢杰维少爷,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但是最后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乔若莎的'生活多么神奇!

  乔若莎有个朋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就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朋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自己上大学的理事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乔若莎最喜欢去锁柳农场,她的任务就是收鸡蛋。她认为那里处处都是美景,令人心旷神怡。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乐观的一个女孩子啊!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还有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

初一《长腿叔叔》读后感8

  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虽然是写信得一本书,但是我非常喜欢。

  《长腿叔叔》里面的主人公是乔若莎她是一名孤儿,他很想有一个家,结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男人帮乔若莎上了大学,还给他零用钱在大学里乔若莎每天都很愉快!也用男人给她的零用钱买了一些她以前没有用过的东西,在大学里很无聊,就想写一本书,结果真的`被录选了。

  这一学期很快就过完了,那个男人就把乔若莎安排到了洛克威洛农庄,她在哪里体会到了在农庄里的快乐,她在那里去郊外钓鱼……反正很快乐。

  暑假很快就过完了,乔若莎又回到了大学里,过了几天乔若莎的同学茱莉亚的叔叔来了,茱莉亚就让乔若莎来带他参观她们的学校,在学校里乔若莎又写了一本书,可惜没录选。

  很快这一学期又结束了,乔若莎的同学邀请他去阿迪郎得克露营,可是那个男人还是让乔若莎去洛克威洛农庄去,乔若莎非常难过。

  最后主人公乔若莎去见那个男人,却让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是茱莉亚的叔叔。

  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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