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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

时间:2024-06-11 16:05:0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活着》读后感实用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活着》读后感实用15篇

《活着》读后感1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活着》读后感2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洁的表达。讲的人娓娓道来,安静的表达,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安静,这也许就是余华的高超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变更并没有阻挡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头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自安葬了自己全部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验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安静的表达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静谧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验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样苦痛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完毕这悲剧苦痛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承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安静的讲解并描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承受的苦痛,却仍旧要坚韧、顽固,这也许就是生命的力气,活着的意义罢!

《活着》读后感3

  刚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在微信朋友圈一个朋友发的图片,上面写着:想做一件事之前,问问自己,会不会死?会,那不能搞,不会,那就去他的!当是觉得这句话很霸气,这气势,大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感觉。在问来书名之后,果断就去淘宝上买了一本。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句话,本来我对于印度就有一种很向往的感觉,记得曾经有部电影叫做《喜马拉雅星》,郑中基演的,据说他有比基尼收集癖,当然这个无从考证,而且跟我也没有什么关系。电影似乎就是在印度拍的,有瑜伽,有训蛇,总之让人有很神秘的感觉。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它还是很有自己的独特魅力。

  买了书以后发现,其实这就是一本游记,讲述一个22岁的女孩历时59天,花费4871元,只身前往印度旅游的故事。也许是好奇另外一个国度的文化,所以对于作者在书中所写的'经历看着很有乐趣。但是如果让我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还是抢劫案频发的印度,那自然是望而生畏。书里记载内容的主线就是以女孩从尼泊尔出发途径印度的各个地方发生的各类事件。

  刚开始的时候,作者并不是一个人在旅行她在旅途中遇到学长(一个长得很好看的gay,差点把一个印度人掰弯了),据作者所说,那是可以当着他的面换衣服,他也不会对你这个异性产生兴趣的人(这得多弯啊)。之后,学长去当义工,作者接着去旅游。后来作者又遇到了小资的两个外国女学生,明显作者的英文应该挺不错的,要不然穿越印度也不太可能,跟外国学生结伴旅行就更不可能(虽然后来作者觉得她们的消费水平不在一个等级,就放弃了一起同行的计划)。

  中间还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比如去看恒河边烧尸,还有什么升旗仪式被各种拍照,被各种吃豆腐,被各种算计利用,各种被求婚等等。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异国他乡,经历了以上的种种,意志薄弱点的,都要得抑郁症了,但是显然,作者一一化解,而且对自身也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她还回来出书了,据说销量还挺好。也就是说,一个软妹子,出去穷游了一把,回来写了一本书,然后赚了大量稿费,这样她下次出去旅游就不用穷游了,大可以搭着飞机,乘着游艇,住着豪华酒店,然后还有各种时尚杂志为她的旅游经费买单。而我们,在为她的旅途感到向往之余,也在为她的消费买单。

  也许我们缺少的就是这一种说走就走的勇气,我曾经幻想了很久,从高中时期开始,就幻想着,进入了大学第一件事就是要攒钱,然后在每一个可以利用的周末,带着自己小姐妹,去各种没有去过的大地方小地方旅游。然而,等到真正的进入大学以后才发现,周末学生会还有各种事情在等着你,光是一个志愿者协会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事情安排给你了,要不然就有什么校办公室要去值班。自己真正能把握的时间少之又少,再加上自己当时刚进入大学,什么事情都不是很懂,总觉得要混混学生会,当当学生干部才不算是来大学走了一遭。

  大一下学期貌似就把除了志愿者协会的社团全都退了,因为感觉实在学不到什么东西,想着这回总有时间去旅游了吧,但是,学生啊,经济是个很大的问题,而且还谈恋爱了,消费更高了,在大学四年,去的最多的地方是杭州西湖,免费啊,而且风景也不错,就是人多了点。就这样磨了一年又一年,到了大四实习,我总共去了两个地方,苏州和南京,还有马鞍山,那是男朋友的学校所在地,也不能算是旅游,顶多算一“探亲”。相信当时环游世界的梦想,真是惭愧,国都没出过,还世界呢!

  为了自己,加油吧。

《活着》读后感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午时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终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己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可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5

  书名为活着,但整篇故事都在讲述福贵身边的人是如何接连死去,最终只留他一个人留存于世间,就像夜空中高悬的天煞孤星,只留读者错愕当场。

  余华无疑是个铁石心肠的作者,他想要通过将无数哀莫大矣的不幸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福贵的名字没有成为一个美好的祝福,反而像是一个冰冷的诅咒,在故事中露出轻蔑的笑。我们看着福贵接连不断的遭受不幸,在经历过破产与战争的洗礼后,福贵从原本荒诞的纨绔与醉生梦死到归于平凡。即使是在那样艰难的岁月里,他的妻子家珍也始终没有抛弃过他,正当我们以为故事的'走向即将好转时,余华便开始用冰冷的笔调将美好的梦境打碎,就像鲁迅所说:“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而诅咒从未远离,始终在某个角落凝视着福贵。不幸之所以痛彻人心,无非是原本可以的前景太过美好。

  家珍的离去无疑给了福贵最沉重的一刀。从故事的开头到她的死去,她都是福贵最为不离不弃的陪伴,两人共同咀嚼着生活的不幸。而当她离去时,福贵灵魂的一部分无疑随她飘散而去,生活的磨难让他最终只能说出“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一点是非也没留下。”

  流泪流尽的人再也流不出眼泪,他是真心觉得家珍死在那个下午即将过去,太阳挂在西边的天空上,不再那么耀眼的黄昏,死在自家的床上死得很好。她亲眼看到了自己牵挂的女儿出嫁时的幸福,也一次次的送走了黑发人,在与富贵走过风风雨雨以及风风雨雨后,对躺在病床上的她来说活着只是给这个不就贫穷的家图添负担,而对家珍来说也是肉体到精神上的折磨。所以在这样一个美丽的黄昏平平淡淡的离去,于灰暗的日子里最终还留下了天边的晚霞,死得真的很好。

  家珍就像那晚霞一样,在《活着》这本冰冷阴暗,充斥着血腥味的故事中用她温暖但逐渐黯淡的微光抚慰着福贵也抚慰着读者。而她的死去就像一片草地在风中摇曳,宁静在遥远处波动。此处是荒野,必花开繁盛。

  即使看完《活着》这本小说,我依旧没有搞懂什么才叫活着。我们到底是为了生活而活着,还是为了活着而生活。当活着仅仅只是为了活着,人生是不是就失去了意义。但当福贵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歌时,我觉得他穿梭在岁月之中,不是所有人都能扼住命运的咽喉,很多人光是活着就以及竭尽全力。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尽管失去所有,甚至无法言喻,但人们对生活的想象与表达从未停止,他们因苦恼而复活,因悲哀而升华,”这便是生命的力量。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生命的存在一直是人们研究的命题,包括活着的意义,活着的方式,活着的价值。读完余华的《活着》,重估生命的价值,对生命产生了一种敬畏和珍惜之感。

  主人公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忌惮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当然毁掉这一切的还包括当时的社会和人们的愚昧。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六个亲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殊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但是,无论怎样,经过了颠簸坎坷之后,福贵依然活着,尽管他是孤独的。正如作品的结尾:“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上坦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作品的结尾依然符合整部作品冰冷低沉的格调,并没有给人以光明的'希望,冷冰冰的现实摆在眼前的时候,油然而生的竟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生的渴望与追求。正如福贵那样,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能活着就是好的,只有经历过生离死别,世事沧桑才会知道生命的价值。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合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丧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情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余华在作品中写过这样一句话叫我印象很深刻:“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

《活着》读后感7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表达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书香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一直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从小时候开始,我就被一本本童话书充满得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伙伴,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睡美人、丑小鸭、都是我的好朋友。童话那些中幸福快乐的结局使我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向往,也促使着我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而我一直也没有停下读书的脚步。

  这个暑假我读了余华的《活着》,感触颇深,在书中,福贵的生活蜂拥而来的真实都在诉说着丑恶与阴险,在大时代背景的社会变革下,福贵和他的家庭遭受了许多磨难,最后亲人都离他而去,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心中充满了力量,人是为活着而活着,我们在活着的过程中经历着无数的故事,不管不是好的'坏的都需要我们用心去对待,这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既然承担起这个责任,就应该竭尽全力去克服生命中的挫折,把生命变成最好的模样。我清醒的知道,活着本身就很困难,但我们必须困难的活着,正是因为困难,活着才更有深刻的意义,没有比活着更困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活着》中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更加映衬了活着的意义。故事结尾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的福贵是一位英雄,活着的意志在他的身上熠熠闪光,坚决的信念象征着他不屈的灵魂。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长,每当翻开书卷,总会有一种绵软的情感萦绕在心头,思绪万千,卷卷都积满深情,行云流水的语句,真挚动人的情感,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读一本好书,与书为友,潜移默化,见证着崇高灵魂的再现,顷刻唤醒心灵,豁然开朗,仿佛有光在前方指引。再次拿起这本《活着》,书页间仿佛仍存留着我指尖的温度,我闭上眼睛,黑暗中的我正飞向那片明亮的书海……

《活着》读后感8

  接触到《活着》这本书,可以说从路遥《人生》开始,有一本书对马云的影响很大,就在网上搜索了一下,一个链接进去以后,看到了《人生》这本书,跟美国著名的facebook营销模式一样,网络营销人员惯用的营销手段在这个网站上也展现出来:"看过这本书的读者还浏览过一下书籍余华《活着》",看到这本书以后被它下面的评语给打动:现代社会充满了浮躁,特别是80后的年轻人,浮躁,急功近利。《活着》主人翁富贵的`一生,或许能给我们带来平静,让我们安静下来,思考我们的人生,人活着,就有希望。

  这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浮躁,在我身上也有很明显,我有时候也在想想,怎样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是身旁的环境,似乎总是让人很难平静,一会说这个发财了,一会那个说要买车了,一会听说某某又买房了。生活中似乎都离不开这些东西。女孩子也似乎对这些东西越来越感兴趣。所以天天总是想着怎么买车,怎么买房。但是,欲速则不达,人如果想前进,就必须先让自己安静下来,因为安静才能思考,才能进步。

  话题又回到《活着》这本书上面来,主人翁富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人生中的苦难都历尽,经历从富贵子弟到贫困的农民的大喜大落,最后身旁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富贵依然能坚强的活着,富贵的人生轨迹可以做以下概述:富贵子弟,整天吃喝嫖赌——赌博把家产全部输光——全家人搬到茅草房居住——父亲意外死去——妻子被老丈人拉回城里,剩下他跟母亲与女儿——妻子回来后生了个儿子有庆——富贵被拉去当兵——与家人分开几年,战场上活了下来——女儿因为没钱治病而变成聋哑——儿子因为为县长献血,被医院护士把血抽干而死亡——妻子重病不起——女儿嫁人后,因为引产,保留住了儿子——女儿也离他而去——最后妻子也因为生病离他而去——女婿打工事故死亡——剩下他的儿子跟富贵生活——最后因为急着吃几个豆子而死亡——剩下了富贵一个人。

  富贵最后说了一句话:他们都走了,都是我亲手埋的,到时候我走的时候,就没什么好牵过的了。

  《活着》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诉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诉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诉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诉了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9

  话题太过沉重,所以不谈生死,谈人心。因为你年纪小,不懂事,所以只要是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你就会被原谅,因为你的父亲败家,所以你也败家,这可以被理解,但是,在反反复复的折腾下,人们对你失望,而现实冷酷又残忍。夫人病死了,女儿女婿死了,儿子死了,孙子吃豆子撑死了,可您依旧对世界认真,您用仅剩的养老钱买下了一头将死未死的老牛,一同相依为命。您给老牛取您的名字,实在让人动容。

  您的一生不过那么长,几百字,便了结了太多,我不知道您眼看一个个亲人去世的心情,但您的一生,曾在我脑海如电影般一掠而过。

  说真的,看这本书就像学兔子啃青菜那般平淡无味,唯一让我哭出来的是儿子有庆献血而死却无人问津的片段,唯一让我惊喜的是余华质朴的文字,唯一让我心怀感恩的是故事结尾买老牛的片段,我感恩福贵的成长,时间的变化令少年心怀仁慈与惺惺相惜。你或许要问为什么要用“您”这样一个敬语,不过是一个纨绔子弟,愚昧无知,败尽家财,但是买下老牛后的一切让人动容,想拍手称快人性原本的`美好—一个吊儿郎当的少年,在经历生死后一步步变成看破一切的老人。

  余华笔下塑造的一个个福贵家人都朴实勤恳,兢兢业业,可却在那个年代,一个个亲人离开人世,这令人何其唏嘘,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恶,谁都无从知道。我们,需要的是思考这个世界的不平等,对待真实世界,道理都懂,但可以做下去的人知之甚少,因生而苦,虽死不亡。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活着》读后感10

  《活着》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本来设定了4—5天的阅读计划,但是一读根本停下来,结果一天不到就读完了,读完后对“生命的韧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活着,一个充满了力量的词语,作者却说活着的力量来自于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者笔下的主人翁也确是在忍受中让我们感受到了生命的韧性和伟大。

  福贵,一个风光过一时的`人,在风光的时候吃喝嫖赌一个也不落,甚至骂爹、打媳妇也不稀罕,找不到人生方向的他在醉生梦死间就把祖辈留下的家产给败光了,从此开启了落魄的人生。

  他被抓走当过壮丁,在成千上万的死人堆里死里逃生;他为了养活家人,也抛下自尊去低声下气求人。除此之外,更让人唏嘘的是,在食不果腹如此艰难困窘的境况下,他还遭遇了一系列的变故,比如他的儿子被医院的医生抽血过度致死,比如他因为生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好不容易嫁个老实本分的人,生活才刚刚透出希望的曙光时,却因为生孩子大出血而有去无回;比如在他和孤苦伶仃的女婿二喜相依为命时,二喜却因为工作中发生意外而命丧黄泉;比如活泼可爱又聪明伶俐的外孙却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发生意外;再比如贤惠勤劳又温柔善良的妻子因为生活的困苦和过度的劳累患上了在当时无药可救的软骨病。最后一大家子只留下了这位步入迟暮之年的老人和向这位老人一样的老黄牛慢慢消失在渐退的霞光中……

  福贵的故事结束了,但是我的内心却是久久不能平静,一个遭遇了这么多的人,却依然能保持一种积极乐观且从容淡然的状态,着实难能可贵。可能就像他所说的,很早之前他就该死了,但是他没有,能够活下来很不容易了,所以要好好活,再苦再难都要好好地活下去。又或者就像作者所说:即使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也会有很多温馨和幸福的时光。比如他和妻子之间的相濡以沫,比如他有两个孝顺又懂事的儿女,他还给女儿找到了一个老实本分、能干且对女儿呵护有加的女婿,再比如他和自己聪明伶俐且可爱懂事的外孙有过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和对未来的憧憬畅想。也许就是这些美好的记忆支撑着他走过了一个个艰难孤独的时光,延展了他生命的广度和宽度,进而给我们展现了强有力的生命韧性。

《活着》读后感11

  很早就想看的一本小说了,记得第一次是在高中时的语文阅读理解上遇见。

  后面一直拖一直拖,直到现在才看完。

  昨天加今天两个晚上,一口气看完的。不得不佩服余华的文字功底,流畅又自然!总之是一种看了很舒服的感觉(当然只是从文字叙述的手法上看着舒服,故事的内容看着还是很沉重的)。对比起现在正在啃的《平凡的世界》,觉得相比起来叙事还是有些磕磕巴巴(又或许是路遥喜欢插入大段的情感独白?突然抒情总是有些受不了,不过少平少安的故事还是很吸引人的)。

  朴实自然的语言,福贵悲惨的一生用这样平和的语气叙述,有种云淡风轻的感觉,这本就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种坚强。

  其实前面的.章节还是感觉很平常在读一本小说。到了后面有庆被抽血抽死的那段,突然觉得心里一惊。真正有种被带入进去的感觉了。勉勉强强维持起来的一个家,不算富裕倒也圆满,也是从这里开始崩塌了,老伴、女儿、女婿、孙子。一个个地离老福贵远去。心情挺沉重的。

  全篇在叙述悲惨,但却能从中窥出人性的抗争和倔强。

  《活着》就是一部关乎抗争的人类的史诗。

  粗砺、质朴、坚强、达观。不论是战争、饥荒、还是亲人的离去,都没有打倒过福贵,“活着”一直是他质朴而又原始的欲望,也是支持着他一路走来的动力。苦痛的生活没有让他怨天尤人过,他付出了一切的努力,为了活着。生活的重担也没有夺走他的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反而更加豁达和达观。

  福贵像是一个缩影,是建国以来老一代农民们的缩影。他们熬过几十年困苦的日子,扛下生活的重担。现在回到农村,看见那些长辈,我都觉得他们就是福贵。福贵的故事,也都发生在千千万万个人的身上。他们可能没什么文化,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哺育儿女,撑起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他们可能从未想过这一辈子有什么意义,但殊不知,活着,坚强的活着,与命运作斗争,这不就是生命的意义吗?他们,倒是活得最明白的一群人了吧!

《活着》读后感12

  近期一位作家再度爆火。

  其幽默犀利的言辞,豁达乐观的态度以及接地气的形象,无一不让人心生亲近。

  董卿问:“你是怎样走上文学道路的?”

  他答:“我很想调到文化馆工作,因为那个地方可以不上班,不工作,自由自在。”

  “我第一天上班的时候故意迟到了两个小时,我想反正那些人也在大街上,结果发现我是第一个到的,我就知道这个单位来对了。”

  这一位真实不矫作的作家就是余华。他的再度走红,更多是因为本人气质与作品基调的极大反差。许多读者直呼“被骗了”,因为余华“把快乐留给自己,把痛苦留给读者。”

  说起余华的作品,我第一个想起的无疑是一个“苦”字了。犹记得中学课上,我手捧《活着》偷偷抹泪的场景,直到中午喝了整整一大碗玉米糖水,也咽不下嘴里的苦味。

  每一次读《活着》,都像在看一位佝偻身躯的老人,艰难地向我展示着伤疤。那伤口永远不会愈合,挂着陈腐的脓水,日久经年仍然在无数读者的心上作痛。

  这本书以去民间收集歌谣的“我”为叙述者,偶遇福贵后,通过老人痛心的回忆,穿越时光,窥探了大时代的一角。

  “我”见到的福贵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老农民,但是他的一生却跌宕起伏。从最初的富裕公子哥,到后来养不起妻儿的破落户,这一系列变故都与福贵的嗜赌成性和好吃懒做有极大关系。

  被强行征兵,回乡后却发现母亲病逝,可怜的女儿已经变成哑巴。妻子患上软骨病,儿子被县长抽血过多而死,女儿难产大出血,女婿工作中被石板夹住,仅剩的小外孙也吃豆子撑死......

  这不禁让人悲叹,人这一生,究竟还能苦难到什么地步!但福贵只是大时代下万千百姓的一个缩影,还有更多真实的悲剧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上演着。

  但更多的是感叹,人这一生,究竟能承受多少苦难!再苦,再痛,如同风雨中飘摇孤舟的福贵,终究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最终带着一头老牛,慢慢地在田间晒太阳,数日子。

  这人世间浪潮汹涌,人们不得不挣扎求存,但总有人能早早地攀上生活的礁石,眺望未来和远方。也许是靠不懈的努力,也许是靠幸运。

  也许是我们已经沐浴阳光太久,时而会忘了自己其实也很幸福。当我们遇到生活中的.不如意时,也应该想想,有些人仅仅只是为了“活着”这一件事,便已经用尽全力了。

  书中有句话说得很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其实我们大多数都是普通人,但我们为自了家庭、学业、事业而不断迎接挑战,攀越险峰之时,我们已经在书写一份独属于自己的《活着》了。

  因为人的潜力是无穷的,你远比自己想象得要坚强。

  至少——

  “曾经你以为走不出的日子,如今都回不去了。”

  摘抄

  1.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

  2.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就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3.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4.福贵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地重度此生了。

  5.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去年看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两遍,看第二遍就是为了强化看第一遍时心里的感受。

  我是一个心肠比较软的人,而且特别容易被带入小说。

  说真的,我看不懂文学,我能读出来的只有里面的一个一个的故事。

  少年的福贵吃喝嫖赌,败光家产。但他仍然被家里的所有人接纳了,没有人敌对他。

  即便是在被抓去当壮丁以后,妻子家珍对他的忠心也丝毫没有改变。

  上天特殊的关照,让福贵又活着从战场上回到的家乡。

  这时,老母亲早已因为没有药治病死了,闺女凤霞也聋了。

  接下来作者就开始了对他精神的砺练。他有一个很懂事的儿子有庆,因为天天跑步上下学,被体育老师相中,准备重点培养他当运动员。老天给了他希望的小火苗,而后又残忍的把它掐灭。儿子有庆因为争着给校长献血,被医生活活把血抽干了。

  接着是他的女儿凤霞,虽然从小聋哑,但还是找了一个城里的女婿二喜,女婿二喜虽是个歪头,但实干,孝顺,也很疼凤霞!很快他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就在希望即将升起的时候,凤霞却因为难产失血过多死了!

  “有庆和凤霞走了,妻子家珍也活不成了”。接着妻子家珍也死了!

  但这还没完,因为每天都要背着儿子干活儿。女婿二喜身心疲惫,一个不经意间的失误把二喜歪头夹碎了!

  二喜的尸体被送到了县医院,这让欲哭无泪的富贵联想到,这个县医院是他前世的`对头,索走了他三个最亲亲人的命。

  他开始害怕、痛恨这家医院!

  二喜和凤霞的孩子苦根自然便跟了富贵。日子虽然依旧艰苦,但眼看着苦根一天天的长大,这又是新的希望。为了给苦根改善生活,富贵煮了一大筐豆子。哪知苦根竟然因为贪吃,把自己活活撑死了!

  就这样,所有的亲人都死了。

  富贵用便宜的价格买了一头“比他还老牛”!他给这头牛起名叫富贵!

  这便有了小说开头的一段,老人牵着老牛迎着夕阳走去,老人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要羞辱你。话说过来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尽心尽力了。”

  最后,老人唱起那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背后是炊烟和晚霞。

  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和在承受中无怨无悔地活下去的态度。在最后的结尾,这老人在夕阳中间就像是一个雕塑。这个形象太突出了。作者不是要写经过岁月以后的云淡风轻,他是要写伤痕都刻在老人的身上。他写出了活着的高尚和强大!

《活着》读后感14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读后感15

  翻今天的报纸才发现今天的节气是立秋,秋天了么?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手里的这本书从七月一直翻到了八月。难怪下午躺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怎么觉得有些冷,是因为空调的冷气渐渐布满整个房间,还是因为看到了小狼的死?

  小狼死了,是被陈阵自己用马棒打死的,我为它难过了一整个下午。

  厚厚的一本书快要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开始猜小狼的结局会是什么。

  我想也许会让它重新回到草原,也许它爱上了它青梅竹马的玩伴——三只小母狗中的一只,然后作者再让它们生一群可爱的的.狼狗BABY,想像它们长成高大威猛的狼狗勇士。然而那个在铁链下长大的桀骜不逊的灵魂终于还是用死亡争得了自己的自由。

  视小狼为自己生命的陈阵终于听从了毕力格老人的话,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马棒将它打死——让它在还活着的时候死去,让它飞上腾格里,成为狼图腾的祭品,成为草原上空永不死去的狼的精灵。

  这本书讲了一个传奇的故事,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来到内蒙古草原牧场生活,从不喜欢狼到爱上狼研究草原狼,并像淘气的小孩掏鸟窝一样,冒险从狼洞里掏得了一只小狼,顶着草原养狼不敬、养狼为患的多种矛盾和压力直至将它抚养长成一只大狼的经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线索。

  作者说离开草原以后的二十多年里他不停地做着关于小狼的梦,可是每一次的梦里,小狼都没有怨恨过他,看他的眼神里始终都是充满爱意的,那爱意古老荒凉,温柔天真。我相信作者没有撒谎。可是,我还是为小狼难过,因为这样的结局,不论作者给它怎样的理由。作者让陈阵磨钝小狼四颗借以战斗和生存的狼牙牙尖以防止它咬伤人,用铁链拴住它以至当它听到旷野里的狼嗥时在一次次的挣脱铁链的努力中将咽喉勒出炎症而失去与自由狼在草原上空的狼嗥对话,并最终失去重返自由狼的群体当中的可能。忿忿然,如果可以我真想改写这个故事......

  小狼生活的那个世界叫做草原——光看这两个字只觉得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文中有大量对草原生态的描写,比如那个天鹅湖,美得我几乎要怀疑那是作者的遐想了;然而草原上还有人,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也像作者笔下的用字一样触目惊心,那只天鹅的死,那群狼的死,那片草场的消失,直叫人心痛而无奈......

  总觉得厚厚的一本书其实可以再薄一些。有些话不知是作者心里太想说还是什么原因,我好像觉得像是在听一个老人不停地重复一个话题一样——那就是“狼图腾”三个字。对中国历史地域人格的分析,对游牧民族的崇敬在书中多次出现和表露,尤其是书结尾的那份“讲座”,是耐了性子看完的。我不明白,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作者也会尽量避免重复,可是作者为什么要明知故犯?小狼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图腾”却是两个太重的字眼,看的过程总觉得作者有一些罗嗦,嗯,或者,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可以看做是作者不知觉的在内心深处所做的虔诚的一次又一次的祷告?有一些困惑。

  无论如何,这本书陪我度过了夏天的一段时日,让这个平淡的暑假有了一些纪念。我想从此我要中了草原的毒了,从此也要中了狼的毒了。也许有一天我会在内蒙草原上截住一位老人向他打听草原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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