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的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红与黑》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与黑》的读后感1
红,是喜庆大气的颜色,是红军服的诱惑,是飞黄腾达的捷径。黑,是肃穆庄重的颜色,是教会神权的基础,是无上神权的大门。于连,一个出身卑微的木匠的儿子,却用尽手段,辗转于红与黑之间,费劲心思,妄图这两者所能带来的权与力。
心比天高
于连虽然是一个出身卑微的下层人士,但他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渴望凭借自己的奋斗跻身上流社会。于连有两个明显特点:野心大;自尊高。
于连起初疯狂地崇拜拿破仑。他羡慕拿破仑生活的时代:那是一个战争纷乱的年代,那是一个乱世出英雄的年代,那是一个能让有志青年不会仅能“给财主的儿子教拉丁文了”的年代。他渴望被大人物赏识,就像他所说的“要是拿破仑活着我马上可以当军官”一样,借此追逐功名利禄,洗去乡土气味,摆脱贫寒破帽,让他像一个上等人一样,被人尊重。因此,他讨厌极了神父这个没出路的职业,把愤懑不满深深地植根心底。然而,当他在一次典礼上见识到了教权的至高无上时,他的因处在和平年代而干瘪的野心迅速地膨胀起来,使他浑身颤抖、心驰神往、激动不已。“难道军队能使我具有这样的威力吗?你看一个国王,在这儿只是一个配角,大主角是主教。于连于连你走错路了。”于连喃喃自语着,痴迷地狂喜地呼喊神学院,幻想成为主教,享受至上的权力。抛弃拿破仑,选择神学院,一切显得多么自然。于连不信仰任何事物,他只信仰自己,选择光明的道路。
于连不甘现实、敢于冒险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他就是那一类“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他有一定知识、勇气、野心、尊严,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并且渴望改变。 平等
同时,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穷,衣服上都打满补丁,却不接受露易莎好意的施舍;他低微,却有一身傲骨,宁折不弯。面对堂堂市长,他说:“我是个小人物,可不是个下等人。”可见,他不认为自己低市长一等,而认为自己与他是平等的。面对一个踩了他的鞋子还辱骂了他的贵族子弟,他不是忍气吞声、唾面自干,而是挺直腰杆,以一种强硬的姿态要求给他道歉,与之决斗。面对与侯爵一家,他请求上小饭馆去吃饭也不愿要与他们同桌吃饭的荣誉。于连的自尊使他不屈服于这个社会,也使他像个男人一样立身于这个社会。正是这一身铁铮铮的傲骨,使于连吃了苦头,也慢慢成熟。
命比纸薄
23岁,在这样一个意气风发的年龄,于连的生命随着一声枪响终结。于连英年早逝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首先,是露易莎的原因。就全文看,露易莎是害死于连的`直接原因,但是露易莎为什么要揭发于连那“不可饶恕的罪行”呢?第一,因为于连勾引了她,后来又抛弃了她。露易莎对于连一见钟情,但由于身份的原因只好将这段爱恋埋葬在心理。而于连出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炼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突兀地牵了她的手,深情地向她表白,又默不作声地潜进她的房间,令她背叛了上帝、疏忽了孩子。但于连却在事情败露的时候跑了,留她一个人受人指点。第二,嫉妒心理。“虽然神学院并没有女人,可是这并不能够使我感到安心,也不能够解除我的痛苦。不过,我现在唯一的安慰,就是我们俩都是不幸的。”这时候,与于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能让露易莎那颗“有过良心的谴责,虚伪与羞耻”的心不那么痛苦。可是,于连后来却在短短几年里又勾搭上一个姑娘,他一个人享受荣华富贵和美人,让她一个人继续在罪恶的泥潭里受苦受难,独自承担着一份因由两个分担的罪孽,她嫉妒了,也不甘了。或许露易莎并不希望于连死,只是想把他拉下神坛,或许,也是希望于连能回来。
其次,是于连自身的原因。第一,他虚假伪善,比如之前说不会因为一顶主教的帽子而放弃露易莎,之后却因匿名信、主教等原因而离开,比如口口声声说着自己不会撒谎,却谎话连篇,只是稍稍酝酿一下,就可以面不改色地对比拉神父编造一套关于卡片的谎话。他说:“正如他们所说得,我是属于地下的。”他没有一个单纯的心灵,他的心是伟大的,也是自私的,是纯洁的,也是丑陋的,是多情的,也是无情的。第二,他做事随心所欲。在勾引露易莎前,他压根不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欢他、会不会接受他,只是凭着一腔热血、一个好运冲了过去。在咖啡店,又是随口对一个漂亮小姐表白,让她在看见他时举起花,不考虑会对他在神学院的学习会造成什么影响。在教堂公开射杀露易莎,之后就坐着等死。他说:“我根本不要什么将来,我有现在就够了。”第三,他太多情了。如果他不招惹露易莎,就可以风风光光地与玛基德过日子。如果他不招惹玛基德,他就有可能在六年后成为一名主教。然而可惜的是,拥有优秀相貌的他最后还是死在女人的手上。
最后,是社会的原因。上流社会的人高高在上,不把像于连这样的青年放在眼里。“一种看不起,他们是用很礼貌的方法来表现的,你要是不看明白,那只会上当。如果你想得些名利的话,就得做出上当的样子。”我就得比拉神父说的很对,面对于连,他们的鄙视从礼仪中看出。在市长家,“吃饭的时候不要穿脏的衬衣”。在德拉莫尔侯爵家,“在5:30吃饭前要换套衣服、把你漂亮的靴子脱掉,换上一双长筒袜子”。他们用那高高在上的优雅的礼仪,狠狠地嘲笑着贫寒青年的落魄与老土。于连受到了“这匹马来问候你的身体的嘲笑”,对与一个贵族私生子决斗的不满鄙视和“侮辱人的不相称的勋章”。他说:“每句话都在伤我的心。他不当我是神职人员。”比拉神父说:“在他们看来,神父是为他们求永生的仆人。”没错,那个有钱有权、奢靡享受的上流社会,仍在高傲地、不屑一顾地排挤那些不该属于这个圈子的人。
结尾
于连向往“世间的荣华、富贵,还有发号施令的喜悦”,希望“成为蔑视法律的人”,希望“走虚荣与强权统治的道路”。跪在地上的于连念叨着“左边第二支是我”,而当他看到比拉神父毫不犹豫地吹息了左边第二支蜡烛,纯白的蜡烛流淌着杂乱的泪水,焦黑的灯芯扯出一股细细的灰烟,是否认识到神已经预示着他将来的失败、死亡呢?
“我不要求宽恕,更谈不到请求,我的罪行是惊人的,而且是预谋的。我向一个尊贵的女人德瑞那夫人开了两枪,她曾经像一个母亲那样的待过我,我是该死的,但是你们判我刑的理由并不在此,不,这个你们和我都很清楚。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你们要砍我的头,是想警戒那些出身贫寒的青年,就是那些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这是于连在法庭上的震撼发言。那些拥有才华与情操的下层分子,那些贫穷的却刻苦的青年,那些像于连一样为跻入上层社会而撞得头破血流的人,他们渴望着权势也渴望着平等,渴望着金钱也期待着爱情,他们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红与黑》的读后感2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的读后感3
以下内容看完书再来看因为不看书看不懂并且会被剧透。
于我来看,《红与黑》当真是个很伟大的作品。首先,它让我在六十页之内讨厌上了一个角色,并在一百三十页内让我对这个角色产生了又爱又恨的感觉。不必说翻译之典雅优美、描写之细腻入微,单是大量真实立体的人物心理刻画便能让我为这部作品所倾倒。总之是很令我叹服的作品了。于连一形象极复杂而真实,令我想好好分析他一番,而不是如许多文章、视频一样以简简“野心家”三字概括其人。
于连出身于法国小城市的木匠之家,因为纤弱爱读书而不被父亲喜爱,经常被哥哥和父亲欺压。本书并为以于连开始,反由镇上市长及其夫人开始讲述故事。此时从场景刻画到人物对话都显出风平浪静、岁月静好之感。而于连在第四章一出场便被父亲打了一通,加上他的心理描写,一个可怜的乡下男孩的形象便跃然于纸上,更与前文的神甫、市长一家形成对比。此时于连的形象便已十分明显。经济上的制约使他无法离开原生家庭,因此“有钱”和“出人头地”成了少年于连心中最大的愿望。他渴望鹰一般的孤高和力量。神职人员的收入权利高,因此他想去做神甫。他其实没有信仰,许多人认为拿破仑是他的信仰,但我觉得他只是以拿破仑为标准与目标。于连信仰的永远是自己。他在心中把自己当成一个拿破仑一般的人物,认为自己虽出身底层却有一颗高贵的心。他本不想去瑞纳家,认为会被当成下人;但是他在心里为自己鼓劲:“难道我真是懦夫?”于是便去了。看,他并不以功利的理由如赚钱、跻身上层社会来说服自己——事实上他讨厌上层社会,他是想越过所谓上层社会而非加入上流——反以懦夫一词来激励自己。于连其实不是个所谓“精致的的利己主义者”,反之,他是个英雄,自封的英雄。他认为自己是英雄、要求自己是英雄,因此决不允许自己作出不符合英雄作为的行动后文带着枪爬梯子去找马吉尔特的时候他也是以“荣誉至上,唯此唯一”、“说穿了,不去就是卑怯”来劝解自己的。他甚至想,“这像决斗一样!”当然,除了他自己,瑞纳夫人和法穆尔小姐也是把他看作是英雄的。只以所谓“野心家”来概括于连是不太对的,许多红与黑相关的作品创作和解说上在这一点令我尤为不满,如此他们便解释不了于连之主动赴死了。
于连早在心中决定了,为了他的理想他可以不择手段;但同时他也在前期确立了自己的立足根底是“自己性格中坚毅可靠的那部分”。这让他对老神甫、木材商朋友等人一直怀着友爱之心,于连并不是个所谓的“坏人”。当然,在他给自己确立这个基本点的时候,他也意识到了自己于道德上并非曾经想象的那么高尚。
于连这一角色一直在成长。在小城镇里,市长便在他心中代表了所有的阔佬和劣绅。待他见过国王、主教、待他来到侯爵府中,他的世界便突然开阔了起来。最开始时于连表现得并不好;但读者很快便能看到他的进步。在交际场上不说,原书中自有大量一一对应的细节使大家看到于连从单词都拼不对的蹩脚秘书成长为在舞厅中游刃有余的年轻人;最开始他对付马蒂尔德还需要靠前辈指引,后来在狱里能很自然地运用一切技巧使法穆尔小姐继续为他死心塌地四处奔波,于连的学习能力可见一斑。
于连这一角色的魅力更在于他如真人一般的矛盾。他的英雄主义和他的利己主义还有他的良心良知总是在打架,他无数次艰难地作出抉择。司汤达慷慨地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于连的心理活动和与之配合的肢体动作,真切地把这个人物剖开展示给读者。相比之下他并未用很多笔墨去渲染环境等其它要素,这算是司汤达的一个写作特点了。
至于于连之死,我不觉得是必然的,我认为是于连最终做的一个抉择。他在真正选择赴死之前是有犹豫的,而且有很多犹豫。而这正是一个复杂的人类该有的纠结。像于连这样的人物,我们不能像断言埃斯梅拉达一定至死纯洁一样断言他会慷慨赴死,只能说最终他确实还是走向了这条道路。他的求生欲、对所谓爱情的渴望、继续向上爬的'美好愿景还是被他的英雄主义打败了——甚至可以说是被他的冲动所打败的:他在法庭上发出的那段关于阶级的发言显然并非预谋的演讲,而是冲动之下带着激昂的情绪发出的。这番言论无疑推进了他的死亡,而这是他完全下意识的选择。可以说于连其人就是这样意气风发的少年人,造成他死亡的是他的性格、他的观念、他的信仰,是于连这个人做出的选择。
再说法穆尔小姐,我一直认为她跟于连是很相似的。他们很相似,所以第一反应是互相排斥;但他们其实在心中都有很强的自恋情绪,所以他们又会慢慢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于自己惊人地相似的对方。正如于连认为自己是农村里的国王,法穆尔小姐认为自己是纨绔子弟中的清流,他们都认为自己是世间漫漫迷途羔羊之中的醒狮。法穆尔小姐绝不会爱上木匠的儿子于连,但她一定会爱上英雄于连。这一点书中几乎不用分析就能看出来,毕竟法穆尔小姐总在于连表现得高傲、英雄的时候格外喜爱他。她第一次感觉喜欢上于连便是听到于连说不愿意和贵族老爷们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于连敢于揣着枪爬梯子来找她的时候,她更是激动地献身于他。在与于连在一起时,法穆尔小姐短暂地、认真地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英雄,她认为自己简直也是英雄。我并不觉得法穆尔小姐真的“爱”于连的灵魂,我认为她自始自终沉浸在自己的自我感动中。她正和于连一样,给自己套了一个人设和模版,于连崇拜拿破仑,她崇拜自己做皇后的那个祖先。在于连死后,她更是践行了百年前皇后之所作所为,她fulfill了自己的终身目标。(这么看的话我觉得对于马蒂尔德来说这本书是he)当然她也和于连一样充满纠结,她的贵族思想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她。她和于连谈恋爱的过程简直是在博弈。这样的恋情在文学里好像并不常见,我觉得为这种神奇的关系这本书也很值得人看。
还有些想写的,但思路有点混乱了。
《红与黑》的读后感4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
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的读后感5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潘辰是三!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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