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俗世奇人》有感(共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俗世奇人》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俗世奇人》有感1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城买书:《俗世奇人》和《百万英镑》,我像小鱼得水般,在《俗世奇人》书海里自由地游来游去。
《俗世奇人》的主要过程:本书主要讲了18个奇人的传奇故事,他们是苏七块、刷子李、酒婆、死鸟、张大力、冯五爷、蓝眼、好嘴杨巴、蔡二少爷、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鏊、泥人张、绝盗、小达子、大回、刘道元好出熙,令我最难忘的是泥人张了!大家看看他的绝活吧!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
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咸丰年间常去的地方有两处。一是东北角的戏剧大观楼,一是北关口的饭馆天庆馆。坐在那儿,为了瞧各种角色,去天庆馆要看人世间的各种角色。这后一种的样儿更多。
那天下雨,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饮酒,一边留神四下里吃客们的模样。这当儿,打外边进来三个人。中间一位穿的阔绰,大脑袋,中溜个子,挺着肚子,架势挺牛,横冲直撞往里走。站在迎门桌子上的“撂高的”一瞅,赶紧吆喝着:“益照临的张五爷可是稀客,贵客,张五爷这儿总共三位——里边请!”
一听这喊话,吃饭的人都停住嘴巴,甚至放下筷子瞧瞧这位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当下,成立城里城外最冲得要算这位靠着贩盐赚下金山的张锦文。他当年由于未盛京将军海仁卖过命,被海大人收为义子,排行老五,所以又叫“海张五”一称。但人家当面叫他张五爷,背后叫他海张五。天津卫是做买卖的地界儿,谁有钱谁横,官儿也怵三分。
可是手艺人除外。手艺人靠手吃饭,求谁?怵谁?故此,泥人张只管饮酒,吃菜,西瞧东看,全然没把海张五当个人物。
但是不会儿,就听海张五那边议论起他来。有个细嗓门的说:“人家台下一边看戏,一边手在袖子里捏泥人。捏完拿出来一瞧,台上的嘛样,他捏的嘛样。”跟着就是海张五的大粗嗓门说:“在哪儿捏?在袖子里捏?在裤裆里捏吧!”随后一阵笑,拿泥人张找乐子。
这些话天庆馆里的人全都听见了。人们等着瞧以告人胆大的泥人张怎么“回报”海张五。一个泥团儿砍过去?
只见人家泥人张听赛没听,左手伸到桌子下边,大鞋底下抠下一块泥巴。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这左手便摆弄起这团泥巴来;几个手指飞快捏弄,比变戏法的刘秃子的手还灵巧。海张五那边还在不停地找乐子,泥人张这边肯定把那些话在他手里这团泥土全找回来了。随后手一停,他把这团往桌上“叭”地一戳,起身去柜台结帐。
吃饭的人伸脖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放在桌上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海张五在那边,隔着两丈远就看出捏的`是他,他朝着正出门的泥人张的背影叫道:“这破手艺也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
泥人张头都没回,撑开伞走了。但天津卫的事没有这样完的——
第二天,北门外估衣街的几个小杂货摊上,摆出来一排排海张五这个泥像,还加了个身子,打磨大样坐在那里。而且是翻模子扣的,成批生产,足有一二百个。摊上还都贴着个白纸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
估衣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谁看谁乐。乐完找熟人来看,再一快乐。
三天后,海张五派人花了大价钱,才把这些泥人全买走,据说连泥模子也买走了。泥人是没了,可“贱卖海张五”这事却传了一百多年,直到今儿个。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也很惊奇,一大一大片的问题从我的头脑里蹦出:张明山是怎么捏泥人的呢?后来是怎么失传的。。。。。。总之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很有趣,以后大家也可以看看哦!
读《俗世奇人》有感2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俗世奇人》,又看了电视节目《中国达人秀》,感觉书中的俗世奇人就是当今中国的达人。他们都是一些平凡的普通人,靠着自己坚持不懈的意志和毅力,练成了一个个绝技,比如书中的刷子李、苏七块、泥人张……等。
我最佩服的是刷子李,他有个绝活,刷浆时必穿一身黑衣,一天活干下来,衣服上居然没沾一点白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刷子李新收的徒弟曹小三一开始半信半疑,头一次跟随师傅出去干活,客户要求刷四面墙。站在地上,只见师傅的手臂有节奏地摆来摆去,如同伴着鼓声,和着琴音,他刷过的墙壁像一道雪白的屏障。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衣服确实如民间传说的没有一个芝麻大的白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决心跟着师傅练成这个绝技。
可是有一回,干完活后,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他顿时感叹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但细心的刷子李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再一松手,曹小三终于明白,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边的衬裤露出来像是用白浆沾上去的一样。
以刷子李为代表的一些中国达人的绝技不是天生就有的,是他们平时经过千锤百炼才练成的。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是他们的永不放弃和持之以恒才有了对一门技术的熟能生巧。想想我做任何一件事都是只求速度不求精通,读了这本书后,我决心做一个生活的有心人,如果遇到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努力把它学精、学透,做一个成功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3
感谢汪老师让我们认识了“刷子李”,带我们见识了《俗世奇人》,带我们进入这个俗世奇人的世界!我本以为天津地界唯有“刷子李”一奇人,不料冯爷爷一下子让我们认识18位,不!是36位(包括一黑狗)。《俗世奇人》中还有18位。这些高人个个身怀绝技!我看着看着,惊讶得张大了嘴,合不上了!
咱们且不道刷子李一身皂衣刷白浆,不沾一丁点白星。就说那“泥人张”从鞋底挖泥,在袖筒中捏个活灵活现的“海张五”,还可以“批量生产”“贱卖”!让人解气!谁叫这个海张五那么嚣张!
不过,我最敬佩的还是那位“神医王十二”,我觉得他的“神”来自于他有科学头脑。他用磁铁吸出濺入铁匠眼里的铁渣,救了铁匠的眼睛。他用热毛巾捂住“红脸大汉”的`口鼻,让趴在墙上的,肋骨插入砖缝的莽汉自己憋气发力,用内力将肋骨“弹出”砖缝,捡回一条性命。这位王十二在乱哄哄的灾难面前,镇静机智地救人,靠的是智慧,而这智慧来自于他平时的知识积累。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嘛冯爷爷知道天津有这么多奇人?是真人真事?是道听途说?是虚构编造?我想都有可能吧!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冯爷爷的眼睛特别亮,耳朵特别灵,笔特别勤。耳听四方,眼观八方,记下这么多俗世奇人,个个在纸上栩栩如生!
问问自己,我能写出几位“五3奇人”?如有冯爷爷的本事,我们也来写一本《五3奇人》,行否?
读《俗世奇人》有感4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到目录的时候。很多问题便浮现在我的眼前,蓝眼的眼睛真的是蓝色的吗?黄金指的指头难道是用黄金做的?钓鸡可以把鸡钓上来吗?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讲述着奇人妙事。书中所讲之事,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之奇特闻所未闻,故事之精妙叹为观止。内容虽毫不相关,但读起来却像天津人的.“集体性格”。而且在作家的笔下活临活现,生动有趣,读时仿佛置身于现场。
篇章中,《苏七块》这一奇特故事我甚是喜欢。主要讲了天津小白楼一带,有个出名的苏大夫,医术了得。不过苏大夫有个规矩,凡来瞧病,不管贫穷富贵,必须先拿七块银元码,所以众人背后给他去了一个绰号:苏七块。虽然苏大夫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合上书,我最多的感触是手艺人的绝活,让我叹为观止。各行各业,都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可是他们也只是平平凡凡的人。可是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学习新的本领。就如书上所述:“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焉,靠边待着。”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就像学习一样,也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乏味,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但是也需要勤奋和努力,只要刻苦钻研,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慢慢的,你会发现,原来学习也可以如此多彩。
作者冯骥才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学得一技之长。把生活变得绚丽多彩。
读《俗世奇人》有感5
在冯骥才先生《俗世奇人》这本书中,塑造了很多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形象,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道元活出殡》中的主人公刘道元了。
刘道元是一个文混混,凭借过人的文采,以帮人写诉状为生。但他帮富人打官司,赚了很多的钱,又会悄悄地施舍给有困难的百姓,并且不接受别人的感恩。等到他年事已高,以为看透了人世间的事,就突发奇想“死”一回,看一下死后人们的反应。可他没想到,这一次“死”,使他平凡的生活变得惊澜起来,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他以为“死”后,受过他恩的人,自然会很悲伤地去吊唁,可是恰恰相反,前来送别的人群中并没有他施舍过或帮助过的人,反而是大都与他素不相识,而且毫无悲伤之情,似乎只是出于好奇。更有甚者,跟刘道元平日里称兄道弟的铁哥们的“一枝花”,在他死后非但没来吊唁,反而在出殡时索要财物!故事在刘道元爬出棺材,仰天长笑中结束。
我仔细品味这个故事后,明白了“树倒猢狲散”的道理:当一个人得了势,那些毫无作为的人就疯狂地巴结他,为的只是谋取利益,还美其言曰:“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可等到那个人“死”了,那些依靠他的人,就会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背信弃义,去巴结其他得势的人。这种世态炎凉的现象,在古时候有,在现代社会也有,甚至有时候更令人发指。
有句话说“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本来,这只是一句调侃,可现在,很多时候却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当一个人有权有势时,有些人会拼命地把你往天上捧,好像把你当活神仙似的;你一“死”了,他们的假笑马上就消失了,一转脸骂你猪狗不如。所以,我觉得,刘道元最后爬出棺材,仰天大笑,不是精神崩溃的笑,是对那些懦弱无能人的嘲笑;是对社会现状的`苦笑;是领悟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冷笑!
反观自己,虽然年纪还小,尚未踏入社会,但是有时也会感觉到生活中的真真假假,也能感受到他人并不真诚的行为,甚至,自己偶尔也会因为一些原因撒些小谎。等我们慢慢长大,也将要去面对这些社会的现象,那将是多么悲哀和沉重的一件事!我希望,我们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充满阳光,所以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真诚的人,积极传播正能量,以善良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让“假作真时真亦假”永远停留在小说中。
读《俗世奇人》有感6
这些是天津卫上拥有绝活的人们,读《俗世奇人》有感800字。天津卫是个码头,人来人往,多得像一波波洪潮,想在人海中有口饭吃,还得看你有没有绝活。
天津卫的人喜欢起绰号,像“苏七块”“死鸟”“刷子李”“蓝眼”“泥人张”等等,其中“泥人张”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奇人”。
“泥人张”大名曰“张明山”,捏泥人出了名,要说这名气有多响,还真是惊人!
一天下雨,泥人张独坐饭馆喝酒,打外边来了三个阔绰的胖子,其中一个大脑袋,中溜个,挺肚皮,架式倒牛,横冲直撞,店小二一瞅,急忙吆喝招待,吃客们也纷纷怔住,原来是这位“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张五爷原名张锦文,钱多如海,又被海仁将军收为义子,排行老五,所以亦有海张五一称。
但是,唯有泥人张,没瞧见似的,不管不问,不一会儿海张五那儿就开始拿他找乐子,说坏话了,可人家装没听见,打鞋底抠下一块泥巴,右手吃饭,眼盯着碗,左手便灵巧地摆弄起泥巴来了,读后感《读《俗世奇人》有感800字》。吃完饭,泥人张起身结账,随手把泥团往桌上一戳就走了。
人们伸脖一瞧,呵!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
海张五隔了两丈远就看出是他,嚣张地叫道:“就这破手艺还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
第二天,大街小巷的摊子上摆起了海张五的泥人,还加了个身子,大模大样坐着,而且是翻模子扣的,足有两三百个。上头还都贴个纸条,写:
“贱卖海张五”大伙都乐了。
三天后,海张五花了大价钱买走了所有的泥人,据说连模子也买走了——泥人张可不是好惹的!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
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全是真人真事。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泥人张”之所以练出这样的绝活,背后一定也是付出了很多的艰辛。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如今,我们想要收获,何尝不是要付出艰苦和努力。学习更是如此
读《俗世奇人》有感7
好容易来世间走一遭,在匆匆奔完短暂的一生的同时,总要看看沿路两边的人文风情。
看到的只有灰蒙蒙的天?
那就请把目光放低一点。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所以,在那短短几十年光景里遇到的,都是有缘人。请珍惜这样一段难得的因缘,就算你是达官贵人,他是落魄乞丐,他也能轻松寻到你一辈子找不着的自在。那么,何必把自己当做非梧桐而不惜的凤凰呢?
他们并不是红遍紫禁城的明星,不是皇帝身边的`宠儿,但他们依旧逍遥,依旧受人尊重。依旧是最好的戏子,依旧拥有如云的看客。他们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城里,用绝技把生命唱成诗篇。长在江南的野花也很美,就是不如洛阳的牡丹,收到那么多人的赞颂。可到最后,那龙椅上坐着的真命天子,名气不见得有那持一把刷子闯天涯的刷子李响。
所以,朋友们,请垂下你们高贵的头,看看身边的的那些别样风情。
生中有太多太多的人,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太过于高高在上,抱着一种为我独尊的心态,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自然,陪伴他们的,除了青天和阴云,又还有什么呢?有还能有什么呢?或者说,在他们狂妄的心里,又还能容得下什么呢?
忽然记活起来那句带点玩笑,却幽默的点出了生命历程的话——“飞的越高,摔得越惨。”
酒婆,没有金钱装点得尊贵,没有容颜雕琢的清秀,绝对是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但她一口灌下一壶酒的豪爽,过马路时能清醒的奇特,照旧把她留在了历史的印记里,奏响了整个小城别样的音符。
那些开着凤凰花的小城呵,
那些住在欢笑里的人们呵。
他们演绎着古朴的味道呵,
他们装点着悠闲的生活呵。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见证了那些在俗世里徘徊的人,他们在大千世界里,以独特的姿态生活着,活出了别样风情。
若是对这些人嗤之以鼻的话,又怎能见到他们谱写的精彩呢?
看到了,看到了,看到从未见过的美丽了!
看到了的话,请记住,把目光放低一点。
读《俗世奇人》有感8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内容充满了传奇色彩,语言风趣幽默,讲述的是天津的一些奇怪的人的故事。
《俗世奇人》有近二十个故事,有三个故事是讲小偷的,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
从前有个其貌不扬的小偷,经常在电车上偷别人的东西,偷术极高。有一次,他偷了一个人的.表链,等到下车后,他发现他偷的那个表链又被那个人给偷回去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结合了一个新闻想到了一个新故事:在北京,有一个人,原名叫余候。这余候从小个子矮小,手小脚小嘴小眼睛小耳朵小,所以人们都管他叫“小侯”,打小一路叫过来,反而没人知道他的真名了。
别看这“小侯”长得其貌不扬,可他小有名气。他可是一个能人,专攻“偷鱼”,技术可谓顶天了。他路过哪条河,哪座湖,他都会知道里面有多少鱼,种类是什么,长得是胖是瘦,是大是小,他全知道。他能把看鱼人当作不存在,哪怕河被围得水泄不通,他也能好似隐形人一般一个猛子下了河,屏着气,打怀里洒出一个网,不一会儿,就收获颇丰。就凭这高超的技术,他使北京的渔业产量大幅下降,于是人们就把他名字的“余”字改成了“鱼”,“侯”字改成了“后”,中间加了个“绝”字,顾名思义:“鱼绝后”。
但千万不可认为全北京的水塘全是小侯的天下了。
有一天,夜深人静,小侯路过一个水塘,发现里面养了很多鱼。他想:嘿,这下有福了!他看见远处有一个人影,知道那是看鱼人在巡逻。于是他使用了惯常的一招,屏着气,钻到水底下去,洒下网。不一会儿,就网到了很多鱼。正准备收网的时候,他发现由于自己潜得太深,脚被渔网给缠住了。渔网里装满了鱼,拽着他往下沉,不一会儿,他就沉到了水底,再也动弹不得。这时,一大群鱼游了过来,好奇地看着他在那里徒劳地挣扎。他在临死时想:“唉,这能人就死在能耐上了。”
过了几天,另一位偷鱼的也来到这个水塘。他发现网里面竟然有一个尸体,并认出那是小侯的,吓得魂不附体,改过自新,一生不再偷鱼。这事传上了新闻,造成了轰动,于是北京的渔业又恢复了正常,再也没人偷鱼了。
后人评价这件事,若有所思的说:“这事坏就坏在这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让‘鱼’把小侯给‘绝后’了!”你说奇不奇特?
读《俗世奇人》有感9
嘴,五官之一。我摸了摸,它可以吃饭,可以唱歌,可以聊天……可以干很多很多的事,而最常做的,就是说话了。我们每天都要说,也每时每分都在说,它有什么特别的吗?杨巴洋洋得意,说道:“我的成名,靠得就是一张巧嘴!”
杨八,原名杨巴,长得细白静朗,善口才。他与杨七合作开了家“杨家茶汤”,一主内,一主外,生意好得红红火火。不想碰上李中堂“微服私访”,为讨好李中堂,当地官员便献上了“茶汤”,不曾想,李中堂不识芝麻碎,大发雷霆。幸亏杨巴八面玲珑,又伶牙利嘴,化解了那一场灾祸,还获得了不少的奖赏。自此,杨巴在天津城威名大震。
嚯,好一口巧嘴啊!
如果我也有这么一口嘴,该多好。
犹记得那晚,妈妈让我到小店喊爸爸吃饭。当时,小店的阿婆阿公也正好吃着。阿公顺手拿了一个酒瓶子给我,说是爸爸留着的,让我带回家。我立马带上瓶子,跟着爸爸回家了。路上,月明星稀,周围静悄悄的.,只有不知名的虫儿叫喊个不停。突然,爸爸停了下来,猛拍自己的脑袋:“啊呀,我忘带瓶子了。”
“阿公给我了。”
“哦,里面有酒吗?”
我晃了晃酒瓶,好像没有水声——哦,里面没有酒。
“有!”我不容置疑地答道。
回到家,爸爸准备倒酒吃饭。一看!空的!“里面没有酒啊。”爸爸疑惑地看着我。
我睁着一双迷糊的双眼:“里面是没有酒啊。”
“刚才你说里面有!”
“我说是没有!没……没……有……”
我沉默了,与爸爸玩起了大眼瞪小眼的游戏。突然,一幅画面闪过……我不禁懊恼:啊!我这张笨嘴,我说错了!我明明是要说没有,怎么就被我说成了有?
哦,杨巴。杨巴!我为什么不能像你一样拥有一张善于辞令的嘴?
读《俗世奇人》有感10
我读过很多的书,但是我觉得在我读的书当中,令我觉得最有趣和最有看头的书,当然莫过于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接下来我就分享一下属于我的俗世奇人读后感。
当我五年级的时候,我学了《刷子李》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写自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当中的一章,在我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就开始了“我的俗世奇人之旅”,先给大家介绍三位俗世奇人:张大力,苏七块,酒婆。咱们慢慢说,先说张大力,那张大力可举起一把重百十来斤的石锁。后说苏七块,这苏七块给自己立一规矩——不管贫穷富贵还是亲朋好友,只要你来我这看病,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否则决不会给你瞧病!最后咱再说这酒婆,这酒婆,可是天津卫出名的酒鬼,他只要一出这酒坊,就赛在地上画天书,这酒前面一百处是一个十字路口。在那里出了不少事,酒婆喝了一坛正宗的'酒(老板人*黑往酒里掺假,有一日老板娘怀上了,于是老板发誓今后不再往酒里掺假,于是才有了酒婆去世这样事。
看了我的读后感,我想你也有了自己的一篇读后感,如果有那就快点发给我吧,我已经有点等不及了哦!
读《俗世奇人》有感11
《俗世奇人》是一部描写民间奇人异事的短篇插画小说集,共有36篇。《俗世奇人》的语言十分有特色,作者冯骥才先生用朴素、幽默的语言将故事娓娓道来,使人们读书时,书中的人物仿佛就在眼前,一拿起书就放不下来。在冯骥才的笔下,36个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座小城中平凡的人们,却又各自身怀绝技,充分点明了“奇”字,作者还把每个人的特长都放大,描绘出一个个神通广大又普通平凡的人民,他们的故事,从天津码头跨越百年,至今仍然能带给读者启发和感悟。
在阅读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燕子李三》。故事中描写李三是一个大盗,只偷富人的财宝,而他偷完还在旁边画一只小燕子,好像在对别人说:“这是我李三偷的!”。他天天偷天天偷,可别人就是抓不到他。更为奇特的是,他hai扶贫,当穷人没钱时,李三一包银子扔过去,包底画着一只小燕子,当穷人想去感谢他时,他早已消失在了夜色之中。这时,我也不禁想到:李三就好像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纽带,让这座小城和谐的发展。但他不直接宣扬扶贫,而是使用“偷”的方法来扶贫,这也恰恰点明了“奇”。同时也反映到就在这座小城里,所有人都把小城里的人当做亲人,就连小偷也不愿意让穷人掉队。
通过描绘,这一个个“俗世奇人”仿佛就站在我们的眼前。可合上书,却又发觉他们正在离我们远去,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我想伸出手来,却拖不住他们的影子。如今科技的脚步急促地逼向了这些艺人,手机、电脑代替了民间艺人的'智慧。我不禁想:未来人们被科技包围,真的比过去好吗?曾经,一出门,就看到巷子上一个个艺人在秀才技,各自发挥自己的特长,一个巷子就是一个家。冬天的夜晚,街头亮着一盏温馨小灯,温暖慢慢地涌上心头。这种感觉,如今再也没有了。现在的人们,走路都看着手机,就算时空倒转,把现在的人们放到那个小巷里,他们也不会抬头看一眼小灯,往左右瞧一瞧,看一看在此斗才技的艺人们。这也不禁让我联想到:00后的这些孩子们,已经逐渐的被科技感所包围,人类已经研究出了有思想的机器人,人类不能永远的依赖科技,如果这样,我们也不难想到,未来的这些看门的大爷会被机器人取代,前台的小姐会被机器人取代,医院的护理会被机器人取代,一切都会被机器人取代!而未来地球不能被机器人管理,因为机器人不怕死,他们在实地考察时不怕死,资料就全丢了,他们更不会荒野求生,因为他们只是机器,不会渴望活下去,最终在荒野中会变成垃圾,污染环境。更可怕的是,人类的智慧会被科技取代!当年人们不也依靠自己的智慧,用榫桙造出了紫禁城吗?可现在再去问问这些工匠们,谁还会榫桙?人类现在觉得机器人是一个很棒的东西,可我敢肯定,慢慢的,人类在操控机器人时就会感觉力不从心。最终败于科技!现在这些俗世奇人越来越少了,我多么希望可以用科技换来人类的智慧!在此我也想到要坚持记日记,把这些童年的珍贵记忆留给未来的我看!
读《俗世奇人》有感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我喜欢读书,我把书视为朋友。最近,我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天津名人的故事,里面有刷子李、泥人张、苏七块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刷子李,他的职业很普通,就是刷墙的。可他却拥有好本事,他穿通身黑衣服刷墙,却可以不滴一滴白点。有一次,他一徒弟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白点,本想着师父是吹牛,后仔细一看,却是小洞而已,可见刷子李的技艺高超。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难道刷子李天生就会这个本领吗?不,这一身的技艺背后,刷子李肯定是日夜刻苦练出来的'。也许曾经的他失败过很多次,也许曾经的他也放弃过,但是,刷子李努力追求,不半途而废,终究获得成功。
现在小小的我,就像刷子李身边的徒弟曹小三,只是个微不足道,不起眼的人,但是,我可以为自己定目标,努力学习别人的长处,改正自己的短处,总有一天,我也会达到自己的目标,或许还会成为刷子李这样“神仙”级别的人物呢。
《世俗奇人》这位朋友,教会了我很多,希望大家也去认识他。
读《俗世奇人》有感13
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俗世奇人》,有许多许多的感想。
我曾经读过不少小说集,但从来没有一个像俗事奇人给我带来的印象深刻。在这本小说集中,以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
有绝技的人,生活才不会平淡。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书中正骨医苏七块看病前必先收取七块银洋;粉刷匠刷子李干完活全身不粘一个白点;泥人张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嘴脸;造假画的黄三爷以假乱真耍得行家丢了饭碗,等等,皆是些听起来神乎其神,但却实际上存在过的人物。
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说:像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金散等等。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性,和他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就拿开篇文章苏七块来说。在我认为苏大夫并不是求财心切。也许,他早就想过破坏这个规矩,让大家认识认识真正的苏七块。要不然,他不会还给华大夫大洋。而是在,天津卫当时这个混乱的局面中所破逼无奈的,他若坏了这个规矩,以后,他的话别人是不会听的。在这个局面中、这个环境中无发生存下去,这样,他也是想为自己谋生。
在这篇文章将一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栩栩如生地向我们展现了出来。初读这个故事,当然是十分的不理解。比如:华大夫为什么只认牙不认人呢?他这不是在自找麻烦吗?但是读完这篇文章再好好想一想,你就会知道他这仅仅是为了给病人医好牙。他之所以顶着这种可能被误解的压力只认牙,是为了节省病人的时间,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也正是这种负责任的态度,才能让华大夫被大家所认可吧!这样的医德难道不应该被人们所赞叹吗?做医生就是要为病人服务,华大夫无疑给所有的医生做了一个好榜样。
平淡的人不平凡。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书中描写的人无一不是劳动人们,对劳动人民的态度无一不是赞叹。正如书中所说“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其中的赞扬还不明显吗?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读《俗世奇人》有感14
这些奇人妙事,闻若未闻,倘若废置,岂不可惜?近日忽生一念,何不笔录下来,供后世赏玩之中,得知往昔此地之众生相耶?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届之总名《俗世奇人》耳。
——题记
我最初对这本书起了兴趣,源于课本里一篇名为《刷子李》的文章。
我当时读罢,便觉有趣,天下竟有这般奇人?视线往下面的注释一移——原是取自《俗世奇人》。
之后的事情自是不用多说,我抽出时间,将这本书从头到尾拜读了一遍。
我对它的初印象是有趣,充满津味儿,富有浓浓生活气息的日常对话,字里行间的天津地方特色,使书中的一个个人物有血有肉,活灵活现。更加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冯骥才是画画出身,书中的插图皆是由他亲自手绘。不过几笔,那些活在书中的角色便跃然纸上,形神兼具,仿佛下一秒便会从书中走出来,变成活生生的人。
开头的序是对全书时代背景的一个介绍。当时的天津卫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书中各种怪异人物,既在上流社会,又不乏市井百姓,但他们的共同特点,皆是一个字——奇。
这种“奇”,表现在多方面,有的指性格,例如苏七块、冷脸;有的指手艺,例如刷子李、泥人张。这些通俗易懂的外号,让人一看便可从中了解到主人公的性格特点或职业特征,这一点倒是绝妙的。
这本书,绝不是单纯地图有趣而将这些“奇人”的故事展现在读者面前。读完全书,我的认知也更进一步。
这些形形色色,各行各业的人物,因为各种原因而被天津卫的居民们所熟知,大多数是由于令人叫绝的行业本事,这也是这本书的一大亮点,但我却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这些“奇人”的品性上。
一身好本事自然不是作者想要展现的唯一主题,他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精神上的闪光点。例如泥人张,在面对海张五对自己的侮辱,虽是表面上未发作出来,却凭借自己高超的手艺捏出一个栩栩如生的海张五头颅,最后还传出了“贱卖海张五”这一笑谈。手艺人对于本身行业的维护与热爱,作为手艺人的自尊,在泥人张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小小的一个天津卫,不知有多少能人异士,这本书所体现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罢了,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窥得一些虽朴实却也着实让人受用的道理。
最明显的自然是一个成语——熟能生巧。“俗世奇人”中,不乏地位普通的各个手艺人,他们那一手让人拍案叫绝的好本事,不是一朝一夕所能练就的。我们在看到他们让人艳羡的本领同时,也不要忘了,他们也是普通人,能做到如此境界全靠自己的努力与真才实学。妄想着什么也不做就能功成名就的天真想法应当在我们的脑海中坚决清除,要想成功,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要想与旁人不同,唯有一个词——勤奋。天赋是否出彩并没那么重要,那些手艺人当然不可能全是因为天赋极高而练就的绝活。只不过是做的多了,练的多了,这旁人学不来的手艺自然也就掌握了,只要有心,一件事做个上百遍,上千遍,甚至上万遍,还怕不能达到让自己满意的效果?“熟能生巧”这个道理,无论放在哪个时代,都是做事的一条黄金准则。
其次便是各种做人方面的道理了。坚守心中的道义,这是苏七块教给我们的;遇事应沉着冷静,处理问题应讲究一个“巧”字,这是好嘴杨巴告诉我们的;盗亦有道,不做欺压百姓之事,这是燕子李三用实际行动展现给我们看的……种种如此,不胜枚举。
小小天津卫,却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合上书,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还历历在目。
读《俗世奇人》有感15
风,在呜呜地响着,像是有个人在山谷里扯着嗓子喊叫,突然一阵急雨,密集的大雨点在地上溅起一片燥味的尘埃。浸泡在书海中的我压根儿没注意,房间很静,心也很静,这《俗世奇人》真令人着迷。
码头上的人,强,才是“活着”的根本,一强就该强出空前绝后的人:小说中的人,“奇”才是传下去的根本,一奇就该奇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儿。
《俗世奇人》写了清代天津卫形形色色的奇人异事。社会是雕工刻手,这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弱肉强食的社会,它打磨出一个个为了生存而使出自己看家本领的奇人,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个叫小达子的小偷。
他,其貌不扬,短脖短腿,灰眼灰眼,塞块软绵的烤山芋;他,站着赛影儿,走着赛烟儿————这可真是天生当贼的'料材。还错儿,你就是把皮包儿塞肚皮子上,电车一停,一开,皮包子已经没影儿了,你可是一点点感觉也没有,好像皮包还在你肚皮儿上贴着。这是他的绝活儿,在电车啊,巴士上边,一遇着红绿灯,一停车,他的手比光要快用中指和无名指一夹,抽出来,车子再一晃,他往后一退,转个身,转身后又抽出一沓钱纸票儿,手艺很是了得!
但意外发生了,一次,他偷了一金怀表,非赏值钱,他以为自己就是车子的主儿,可他却忘了句老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个青年上了车,小达子往兜里一塞怀表,转了个身,试图去偷青年的东西,谁知那年轻人当即转了个身,回头一看,哟,金怀表早已挂在青年人的脖子上了,小达子啥也没偷到。
这当小偷的被小偷偷走了东西,尝到了挨偷的滋味儿,还有何颜面当小偷?
看完此书,我想起了班中几位特别的“奇人”、“自恋沈”、“骄傲陈”、“文豪华”、“学霸王”、“学神瑶”、“仙女蓉”、“天真典”,这一个个人物一说出来,谁都可以猜到他们的性格特点与绝活儿了吧。
比如“自恋沈”,一次上信技课,小胡老师教我们做封面,嘿,他找到一张封面,说是很经典的,一投屏“哇哈哈哈”这正是自恋沈的封面,上面写着:帅气的我。顶大顶大的四个字映入眼帘,可真是自恋。像这样鲜明的“小人物”在我身边比比皆是,正有他们的存在,才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领悟到了世间百态;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讲文气的李金鏊,活出殡的刘道元,够格的酒鬼酒婆,他们都有鲜活的特点,他们那有趣的故事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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