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15篇(优选)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1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家》读后感2
我是在感恩节活动中加入妈妈+大V店的。初次体验,我在店里购买了三本精装绘本,《九色鹿》、《朱家故事》和《云朵面包》。其中《九色鹿》是我喜欢的,《朱家故事》是要忽悠娃爸和娃娃们的,《云朵面包》是为了用红包而拼单的。
从快递小哥手上接过书籍,满满的全是惊喜。粉色的包装,温馨而别致,上面印着:做更好的妈妈,正切合了我加入大V店的目的。是的,每一个走进来的人,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做更好的妈妈!打开箱子,绘本书的防震和包装都很细致、精美,把三本书捧着手里,沉甸甸的感觉很满足!这三本书的所传递的内容也完全超出我的预期!
第一个拆开书籍,迫不及待读起来的那个人,竟然是外婆!外婆一向不太支持我买这么多昂贵的图画书,她的理由是孩子根本看不懂,对牛弹琴!但是现在外婆却要一睹为快。她一口气读完了三本书,脸上洋溢着笑容,虽然没说一句话,但是我看得出,外婆也已经爱上了这些绘本。是呢,这种老少皆宜的书籍谁都不忍心拒绝!现在我完全可以把外婆列为家庭亲子阅读计划的主力军了。
第二个对这些书表示好奇的是爸爸。平时他对亲子阅读不排斥,但似乎一直没有用心参与进来。我随手把《朱家故事》递给他,这本书对他最合适。我悄悄的观察他,看到他认真的阅读完这本书,眼睛里闪耀着光芒!直到昨天晚上,我在给女儿洗澡的时候,她跟我说:“妈妈,爸爸讲的故事越来越好听了!”,结合这两天爸爸积极主动帮我带娃的种种表现,我知道,《朱家故事》教育爸爸的目的达到了!
第三个喜欢这些书的就是女儿了!对于这些书,她爱不释手,不停的让我给她读,即使到了吃饭的点,不管外婆怎么在餐厅呼喊,她就是拉着我不放,带着哭腔央求道:“妈妈,把《朱家故事》再讲一遍吧!讲完我就去吃饭!”。
今天早上,女儿在客厅找我,当她看到我在整理床铺时,她突然很不好意思起来,羞涩的走到我跟前:“妈妈,我现在还小,个子才这么高,没法帮你叠被子。”“哦!是吗?!”,我假装不在意,“妈妈,要不你教我吧!我在幼儿园学过叠衣服,我帮你叠衣服吧!”,我随手给了她几件衣服。看吧,《朱家故事》教育女儿的目的也达到了。
已经忘记第一次接触儿童绘本书是什么时候,但可以确定的是,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深深的爱上她了!精美的图画,厚重的质感,让我对她爱不释手。她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感谢孩子!感谢绘本书!让我的家庭亲子阅读生活充满无限乐趣!
《朱家故事》主要内容:
80年代初期的北京,电视还没有普及到每一个家庭。许多孩子聚集在有电视的人家惊奇地观看黑白的移动影像,这是那时候的孩子们偶尔才能享受的特别待遇。在那个缺乏具体影像的年代,小喇叭广播填充了孩子们大把的空闲时间。广播里讲故事的声音引导着孩子们在幻想的梦境中徜徉。故事中的每一个形象都是千变万化的.。孩子们在自己的心里面,为每一个形象描画着不同的脸谱,故事中出现的任何场景都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可以对号入座的对象。“嗒嘀嗒哒嘀——”的音乐声至今依然在很多人的记忆深处回响。
但是电视推进的速度,大大地出乎了我们的意外。孙悟空的脸一夜之间,在孩子们的心中被定格成一个五颜六色的桃子形;机器猫蓝色滚圆的身子简化了孩子们眼中形状各异的线条;奥特曼机械挥动的手臂变成了孩子们嬉笑打闹时整齐划一的程式化动作。孩子们在电视机前不肯挪动的身影让越来越多的家长担忧起来。
可是我相信,在任何一个年代,孩子们都拥有幻想的能力,因为那是他们的天性。重要的是成年的我们能否像当年的小喇叭广播一样,给他们一个适时的引导,提供一个放飞想象的空间。
安东尼·布朗就是这样一位引导孩子展开想象的高手。有很多大人看安东尼·布朗的书,觉得那些超现实主义的画面有些匪夷所思,担心孩子们会看不懂。可是我们可曾意识到:长大的我们过于清楚地看着现实中的真相。童年的我们所看到的场景,不恰恰与安东尼·布朗的超现实画面不谋而合吗?记忆中平板长方、挂着白色蚊帐的大床就是精雕细刻的舞台;一条毛毛的大枕巾裹在腰上,就变成了孙悟空的虎皮裙;一支筷子上系几根毛线,垂下几条穗子就变成古代美人头上斜插的凤簪……在孩子们的眼中,任何一样东西都会因孩子心中的所思所想,不断地随机而变。
当很多家长苦恼于自己的孩子过多地流连在电视机前的时候,不妨和他们一起读一读安东尼·布朗的图画书,他运用超级写实的绘画技巧将图画中的每一个场景、每一样物品都描画得细致入微,栩栩如生,真实到完全不输于电视画面所能表现的程度,让孩子们如身临其境般地看到故事的发展。他又将超现实的手法润物无声地运用在图画书的创作中,呈现给孩子们一幅幅梦境般的画面。奇思妙想的变化潜藏在画面的各个角落,无声地将故事娓娓道来,代替了文字的讲述。画面中所描画的情节准确而又有所保留,引导孩子们从画中所描绘的情节联想到更多不同的变化。比电视更具有吸引力的是,图画书的画面是永恒实在的,当孩子们一遍一遍地翻阅图画书时,他们可能会有不同的新发现。
对于充满想象力的孩子来说,安东尼·布朗的作品对他们有着莫大的启发和鼓励。在幼儿园或者学校里工作的老师们可能有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有的小朋友在画画的时候表现出抗拒或者没有兴趣,他们会说:“我不会画。”或者“我画不像,不知道画什么”。
《家》读后感3
《百家讲坛》是由河南省文化厅主管主办、传奇故事杂志社出版的一本以解读历史为主旨,集知识性、品位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文化刊物。20xx年,《百家讲坛》分为红、蓝两个版本出版。
《百家讲坛》(红版)以正说历史为主,强调探究历史真相。同时,还将涉及地理、天文、文学理论等诸多方面。在20xx年,我们将诚邀名家、专家,加大原创、首发;推出重量级人物,打造历史经典;更系统、更系列,突出本刊的唯一性、权威性;知识性与趣味性兼具、文学性和生活化并存,使刊物更加贴近现实、贴近生活。
《百家讲坛》(蓝版)走出“正说”历史局限、弘扬深度悦读、纵论社会生活。在“尊重历史,兼顾艺术个性”的前提下,要求文章的写作方式有进一步的突破创新:无论是资料的运用、观点的得出,还是各个历史人物的形象塑造、各种历史事件的归纳总结等方面,均采用“历史形象+文学形象+民间形象”的合理取舍的表现原则,从而形成“以故事讲人物、以人物讲历史、以历史讲文化、以文化讲人性”。
《百家讲坛》被人们所喜爱。它已不再是一书了,它深深走进了我们的生活。自20xx年7月9日《百家讲坛》栏目在中央电视台开播。我之所以喜欢看百家讲坛是因为它介绍详细,在讲述历史事件时还会介绍人物的一系列情况。比如易中天三国之庭审诸葛亮中开篇说:这是一场谋杀的指控,事情发生在一千多年前三国鼎立时期,涉案双方名声显赫,涉案一方的诸葛亮被指控是杀害关羽的罪魁祸首。一直以来关羽兵败被擒,为孙权所杀,似乎在历史上已经无可争议。这一指控的提出不仅使关羽之死蒙上一层神密的面纱,也冲击了诸葛亮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到底有什么根据?诸葛亮和关羽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在开篇给人留一线悬疑,吸引读者的目光。随后,借着一些文学记载,抽丝拨线,否定了这一荒谬的说法。有一位学者说:"诸葛亮胸怀天下,而关羽无疑是他攫取权利的最大障碍,"周思源教授说:"这个无疑,我觉得很值得怀疑,不是无疑,而是有疑,文章说诸葛亮胸怀大志,他曾经对徐庶等三个好友说`卿三人,仕进可至,刺史,郡守也。'"朋友问他"你将来干什么?"诸葛亮笑而不答。这位学者就说诸葛亮难以启齿。在刘备称帝后,关张的地位就高于诸葛亮。
因此,对一心想要谋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诸葛亮来说。在刘备身边具有极强的排他性的小圈子,是他仕途的阻碍。周思源教授否定的回答:"胸怀天下是古代知识分子的优秀美德,以天下为己任,这是普遍性的,为国为民做一些好事,不等于要做皇帝,也不等于要做宰相。诸葛亮曾自比于管仲,乐毅。两位都是良相主帅,是国君的'主要辅臣。主要是辅佐国君,而不是要当皇帝,是希望自己可以辅佐君王,成就霸业。"时人,莫许之。"有人觉得他说大话,怎能和管仲,乐毅相比。诸葛亮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笑而不谈呢?周思源教授如何回答呢?他说"关键就在于`仕进可至'这四个字,诸葛亮自比于管仲,乐毅这是理想,并不是已经做到了,可以做到也不一定做到,徐庶等三个好友你们最多只能做到州和郡这样的官职,是他不便说有点贬低朋友,另外,荆州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他不满足于,那么他也要等到镇守荆州的关羽,帮他打败东吴,他再收拾关羽,当时刘备他还未成大气候,还不过成为割锯一方的时侯,他总共只有荆州益州,两个地方,他的占略地位超过益州,诸葛亮当时怎么除掉关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何况他没有这样的作案动机。诸葛亮真的想当惶帝,容易了,随时可以找个借口把无能的阿斗搞掉,他多次摔军作战,刘备去世后诸阁亮掌握军政大权,公元225年,诸葛亮亲自摔军南征。一个有巨大政治野心的人最怕离开他的老窝,最怕别人也有野心,在你不在京师时,把你搞掉,而诸葛亮多次带兵出征。他确实没有野心。
后文,又以《诸葛亮受排挤吗》为辩题来解释阐述观点。诸葛亮借孙权杀关羽的可能性。时光的流逝,可以冲刷掉掩盖真相的迷雾,穿过历史的长河,人们对诸葛亮借刀杀关羽这一指控的探究不单纯是对真相的执着,更不是名人效应的附和,而是如何去看待人们心目中那个原有的形象,当诸葛亮走下神坛,在历史的显微镜下,他是否依旧是那个千白年来为历朝历代所景仰的蜀国丞相。诸葛亮的高洁品质,伟大的人格,将志未酬身先死,都非常感动,可想而知,世世代代都非常敬重诸葛亮。从这可以看出在讲述完后还有教授自己的阐述,想法。这也正是我喜欢看的另一个原因。
《家》读后感4
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罗曼·罗兰的回答是“为的是来征服它”。巴金老先生认为罗兰说的很不错,所以会有《家》里面的这股永远动荡着的激流,不曾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这股激流里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
鲁迅先生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为了路。但是又有人说,路是有的,正因为有了路才有许多人走。激流一《家》以祖父的死,觉新的妻子钰难产而死,觉民抗婚的成功,觉慧的离家出走而结终。觉慧走了他的祖祖辈辈都不曾走过的路,尽管曾经他也曾有过犹豫有过顾虑,但是看到一个个可爱的生命遭受旧制度的摧残以致到那悲惨的结局后,他义无反顾、大胆地选择了离开这个受旧礼教影响极深的家庭,反对这个吃人的礼教的社会。而觉新经历了梅表姐的惨死,妻子瑞钰的惨死后还在走那条他不想走的但是又不自觉地去走的道路,他的“做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使他不得不继续去走这条路。
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觉新的妻子瑞钰,梅表姐,琴,淑华,婢女鸣凤等等,而我是极喜欢这些人物的,但是又很同情一些人物。
觉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管是《家》,还是《春》、《秋》,他的懦弱,他的妥协,他的悲痛,他的善良,都给我极深的震撼。他从小就是聪慧的,是得到双亲的喜爱的,是得到私塾老师的赞美的,他的前途在他人看来是远大的。他有过美丽的幻想,他喜欢化学,他想中学毕业到上海或者北京有名的大学去继续研究,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但是他的幻想就在他中学毕业的那一天破灭了,他的父亲已经给他安排了一门亲事,而且亲事就在下个月。他有过才子佳人的好梦,他有钟意的姑娘,他跟梅是互相喜欢的,但是他不敢反抗,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服从了长辈的安排,他做着他不喜欢的事,觉得尽了他应尽的义务。当觉慧念这么一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觉新是痛苦的,他说他不是青年,他没有青春,他已经没有希望了。随后父亲去世,他成了他那房的家长,背着重大的责任,那时他才20岁,虽然他觉得自己承担不了这么重大的责任,但是他还是没有抵抗的接受了。娶了瑞钰之后的几个月他是幸福的,他也爱上了这个善良的姑娘,他已经渐渐把梅忘了,因为梅已经嫁到别的地方去了,但是当梅守寡回到省城时,觉新又把以前跟梅发生的事想起来,他又觉得他辜负了梅,他还是没有忘了梅,但是他已经有瑞钰与他们的孩子海儿了,他也爱着瑞钰,所以他很痛苦。最后老太爷去世,瑞钰也面临生产,但是因为陈姨太“血光之灾”的鬼话,跟着四太太、五太太还有那些长辈们逼着觉新把瑞钰送到城外去生产,觉新也和平的接受了,他没有说一句反抗的话,就连最后瑞钰难产而死他也只是苦在心里,在人前他绝不敢反抗。瑞钰的死使他明白了真正夺去他的青春,夺去他的幸福,夺去他的前途,夺去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是这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他觉得担子太重,但是他甩不掉,他想甩掉!他是无力的、懦弱的人,他最后唯一做的一件具有反叛的事就是帮助觉慧出走成功,他觉得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
婢女鸣凤是一个很刚烈的女子,她深深的爱着觉慧,但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觉慧,她不敢希望自己能嫁给觉慧,只希望能一生一世好好服侍觉慧。当三太太要把她嫁给冯乐山做姨太太时,她是拒绝的,她要用死来反对这桩耻辱她的婚事,她把身子投在晶莹清澈的湖水里,那里倒是一个很好的寄身的地方,她死也落得一个清白的身子。
如果说觉新是没有希望的,我们在觉新的身上是看不到什么希望,但是在觉慧、觉民、琴、淑华的身上却能看到希望。在我的理解里,他们是有希望的,是代表希望的。觉慧看到了旧礼教、旧社会的残酷,他要反抗,他接受新事物,所以他是有希望的,他代表了当时整个五四运动时期的'新青年。但是他面对鸣凤的爱时,却是懦弱的,他还有些担心,没很大的胆量,有些犹豫。他也许是对自己是少爷而鸣凤是婢女的身份有些犹豫,虽然他不介意,但是他知道长辈们会反对,他担心这会影响他的前途,他担心他的工作会因此而被长辈发现,所以他才会说:“她平日总相信我可以救她,我终于还是把她抛弃了。我害了她。我没胆量...”最后鸣凤的死促使他做出离家出走的决定。
觉民是比较理智的,他也是接受新事物的,与觉慧相比,他显得比较有智慧,比较成熟,他没有觉慧那么冲动。他也是有希望的,刚开始他也是维护这个家庭的,但是受觉慧的影响和旧礼教、旧家庭、旧社会中的发生种种惨剧使他开始认识到旧社会、旧礼教的残酷性。觉民不会像觉新那样屈服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他有思想,并且也有勇气去反抗,所以当老太爷给他也安排了一桩婚事时,因为他爱着琴,所以他起来反抗了,他反抗了谁也不敢反抗的老太爷。他胜利了,他不会像觉新那样,所以他是家里的“反动派”“激进派”,但是他不怕,他还要觉新也反抗。
旧礼教、旧社会里受到残害的女子很多,琴是巴金先生寄予的那一线希望吧!琴进学堂,她接受新思想,是软弱的淑贞的依靠,在她的身上,人们能看到希望,琴让人觉得有力量。面对旧礼教、旧社会,她已近发出这样的疑问,这样的呼声:
难道因为几千年来这条路上就浸饱了女人的血泪,所以现在和将来的女人还要继续在那里断送她们的青春,流尽她们的眼泪,呕尽她们的心血吗?
难道女人只是男人的玩物吗?
牺牲,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幸福呢?
《家》读后感5
说到《审计一家言》首先就得介绍一下他的作者。金十七,男,中国注册会计师。大学毕业后做过外贸,参加过合资企业谈判,后“误入”审计和财务领域,一“误”十年曾经在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从事审计工作多年,并在美国做了两年审计。现在是某企业的财务总监。兴趣广泛,从中学时自学计算机编程、微积分和相对论,到大学里将西方经济学和资本论一起摆在面前作对比阅读,再到毕业后的读史、读哲、读心理学,也算读过一些杂书,但“好读书,不求甚解”。随着年龄渐长,读书的范围收窄了,但始终不变一定要读的,是每月一期的《科幻世界》。
读完这本书后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透彻,精辟,全书没有刻意的用深奥的专业术语来为我们解释作者的观点,反而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加上通俗的例子为我们阐述事实,说道例子,不得不说本书的最成功之处便是他所举的每一个看似“土气”实则经典无比的事例。
从序言开始,你就不难看出作者写这本书的手笔,语调。一看这个序言我就被深深吸引住了,作者的语言诙谐,幽默,跟一般的经济学专业书籍有着天壤之别,甚至觉得作者写作时一定没有抱着一颗严谨的态度。所以起初也就带着读一读的态度,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一观念彻底不见了。
作者从最基本的业务约定书开始起笔,介绍了什么事业务约定书,约定书的内容应该写点什么,应该在什么时间完成。虽说这些知识非常简单基本,但往往就是因为细节的处理不当,导致审计的失败。所以这些基础知识我们必须十分注意。作者在区分业务约定书与项目建议书时,通过老汉娶媳妇这么一个通俗易懂的粒子,简洁却全面的向我们阐述了他们之间的区别。而对于一般人难于区分,容易搞混的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上作者认为所谓会计责任,就是说企业自己要能够做出一份完整的会计报表,包括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的各种披露和注释,并且能提供有关的总账、明细账和其它会计记录。而审计责任,指的是审计师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和会计记录来验证其正确性。
接下来作者花了较大的篇幅介绍了有关声明书的相关知识。声明书是审计师万般无奈之后的终极武器,在任何一个审计中,审计师都会对于有些科目和有些事项无法取得完全放心和满意的证据。这时,就会将这件事写在声明书里。声明书是以客户管理层的口气向审计师赌咒发誓说这些事项都是真实准确无误 的。在我认为了解好声明书的相关知识对以后的工作必是有很大帮助的。不过我们绝对要避免像作者书中所说的声明书万能论,虽说它是最终武器,但绝不是万能武器,这点事要谨记的。
下一个内容,作者就管理建议书展开了阐述。管理建议书是审计师给客户提的一些建议,管理建议书里写些什么呢?顾名思义,主要是管理上的一些建议管理建议书的内容,一是审计师自己想出来的。当然不是凭空想的,而是在做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企业的一些不足之处。另外一个管理建议的主要来源,是审计师从企业的基层工作人员那里听来的。依然附上了适合的实例加以论述。 接下来是我觉得比较生僻难懂的一部分,关于内控系统的部分,我认为需要多读几次才可了解。
另外我自我认为作者本书中较为经典的言论之一便是他的“两个凡是”,此“凡是”,非彼“凡是“。”凡是经营上有动作,财务上一定要有反映;凡是财务上有反映的,经营上一定要有过动作。”
后来作者写到预期在审计工作中的关键性作用。只有理解了审计对象的具体含义,有了对事物的理性和感性双重认识才能让工作事半功倍并且大大减小出错可能性。对审计的理解是基于对客户业务的了解和认真观察的,要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有的'时候,了解了性质,审计师的预期就是这个金额不会太大,而账上也是如此,这时审计师就可以将其略过其它的审计步骤了;也有的时候,在了解了性质之后,审计师的预期是这个金额应该较大,而帐上显示的金额却很小,这时审计师就会继续跟进下去。
此外,对于这部分的阅读,我认识到了思考对于审计师的重要性。一切的工作如果缺少了思考都是机械化的,出了问题也不容易查出来。而往往,错误就因为少了这一点点的思考。出了注重原始凭证的齐全,还要观察数据是否合理。同时,在何时“抓大放小”、何时“抓大抓小”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实际考虑。考虑这个“小”是否会影响到工作的“质”的改变。
从这一部分,我了解到了审计的基本工作方法,就好像打游戏的时候你要先检查一下自己的武器库一样。作者将审计的基本方法比作了“七种武器”:如果是对内控进行测试,也就是系统测试,可以有实时实地观察、询问、交叉互证式询问、查看历史记录、重新执行等方法。这些都是基本的方法,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寻找出最适合自己的方法来工作,才能在工作方法上如鱼得水。在工作认识上,我们始终应该把审计看作一个工程,才能更严谨,更好完成工作。
《家》读后感6
一直都想写关于《德川家康》的读后感,今天终于有了时间,一个人在家,约人吃饭又有约。那就天马行空,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吧。
《德川家康》,一共十三本,五百万十万字。是我看过的篇幅最长的一本书。看到后面,前面的故事又忘记了许多。所以,这本书注定了一次是不够的。书中国共产党有几千个有名有姓的人物,这就是历史的底蕴和无穷的乐趣。所以,我对美剧不感兴趣,也同情没有历史的国家。当然,日本的历史,比之中国又如杯水与车薪。日本除了镰仓、室町、江户三个幕府时期外,剩下的就乏善可陈。日本的战国时期比中国晚了两千年。然而我们春秋战国时期孙子的兵法,一千多年后还仍然同样为日本人所学习和遵循。战神武田信玄的大旗上面就写着: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当然,日本人也有创新的:例如织田信长的部队就已经开始大量地使用火枪。这一点大大出乎我的所料。 《德川家康》描绘了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群雄割据,英雄辈出!织田信长、丰臣秀吉、德川家康就掀起历史长河中的层层巨浪!
文韬武略,织田信长更胜一筹。秀吉作为信长的部下,智谋、器量和才识显然不及。论治国,信长甚至可能还超越了家康。凭借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革新,尾张及随后纳入囊中的势力范围都是欣欣向荣,为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论军事,论战绩,战国时代恐更无人能出其右。最为经典的“桶狭间之战”仅凭三千人就阵斩敌首今川义元的首级,打败至少八倍于己的兵力,将“擒贼擒王”诠释得淋漓尽致!织田信长面对的'敌人和所处的时代比秀吉和家康要困难、复杂得多。虽然数次濒临绝境,但他终实现了日本的初步统一。但是,他的缺点又是非常明显:残暴又恃才傲物。最终他于本能寺被自己的部将倒戈,饮恨而终。
正如那个著名的“做饼”的论断一样,丰臣秀吉在信长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了日本的统一。但是他又功亏一篑,原本灿烂光辉的历史,却最后抹上一笔惨淡的暮色。丰臣秀吉几乎打败了所有人,但是却输给了自己。他的一生都在与自我抗争。首先,他要与自己的出身抗争。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没有显赫的背景和高贵的血统,他一直害怕他人的嘲笑,一生都在证明自己的价值。这在封建时代是可悲的。一个从农民奋斗至“国王”的英雄人物、典范式的教科书人物,居然要如此在意他人的讥讽,这一点决定了他的性格。其次他要抗争的是织田信长的影子。作为部下和后继者,很长时间内他都似在完成信长未尽的事业。治国的方略也大体如出一辙。正是他自身急于超越信长,才产生了征服大明,征服天竺的“愚蠢”念头。侵略朝鲜的溃败成了丰臣秀吉最大的羞辱,同时却也成了日本武士征服世界野心的开端。第三个要抗争的是后嗣。晚年得子,丧子,再得子。命运给他开了个戏剧性的玩笑。十几个妻妾,居然生不出孩子!显然,病根是自身。弱小的丰臣后嗣也成了家康崛起取而代之的重要原因。
终于轮到主人公出场:德川家康。一位卓越的思想家、政治家和军事家,一位朴实而又异常有远见卓识的人物。与多数的英雄人物不同,德川家康的天下与其说是争霸的结果,还不如说是“退让”的结果。他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两个字:仁和忍。仁,是其对家臣和部下乃至天下苍生的博爱。德川家自始至终能够屹立不倒于纷争的重要原因便是内部的精诚团结。而家康更是将此发挥得淋漓尽致。忠心耿耿的文臣武将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正如他自己口中说的那样,他也是如此做的。他自己非常节俭,而对家臣等人却是毫不吝啬。当然,德川家臣的俸禄还是少得可怜,但是所有人都心甘情愿为之肝脑涂地、前赴后继,这便是“仁”的威力!所有人都不是为了厚禄而效忠。这一点上,有点像刘备。但是本质的区别则是刘备仁而无能,但家康则才能卓越。更准确讲,德川家康和刘邦是同一个类型的人物。另一个字“忍”.忍常人所不能忍,那是因为胸怀天下,目光长远。家康6岁做人质,之后又分别“寄予”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的麾下,最后终于在关原合战中“拔刀”.正应了那句武林佳话,高手一般不拔刀,出刀则一招致命,剑术和战争都是需要高深的境界。关原合战的数章是我最感痛快的部分,那天晚上直看到凌晨四点。只看得热血沸腾,不忍释卷,好一场惊天动地的历史大决战!按照家康的思想,一切结果都是水到渠成。“神佛”眷顾你,他自然就会把天下交到你的手上。而你要做的便是韬光养晦等待时机的成熟,最后的瓜熟蒂落伸手便摘就是。历史上,多数的天下都是争斗的结果,而依靠不断地忍让便能坐拥整个江山,《德川家康》教育我们一定要“韬光养晦”,切忌小有成绩便沾沾自喜。
《德川家康》是一本优秀的教科书,优秀的思想取之不尽,每读一章便有一番领悟,每读一本就又长一番见地。运筹时像涓涓细流,决战时则如排山倒海,情节松紧有度,高潮迭起。
德川家康,确是一本伟大的小说。
《家》读后感7
题记:生命——为的是征服生活,生活中的爱、恨交织为一股奔腾的激流,汇聚成精神的源泉……。
夜,寂静的夜里,孤寂向我袭来。我仿佛听见了两三声哀叫,这叫声虽然低,但是它的凄惨的余音已经渗透了整个黑夜、凄美、哀婉,犹如生死诀别时却又不忍让对方难过的哀嚎。而我耳畔又响起了一个青年激动、炽热的声音:“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但是,它的背后已躺着无数条鲜活、年轻的生命。在它的笼罩下有一个“家”但“家”其实是一个荒漠,一个摧残人性的炼狱,一座腐烂的礼教的监牢,有多少人在其中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永远做不必要的牺牲品,最终得着灭亡的生命。我看见它的关上分明刻着几个字——封建、专制、残暴。
此时,痛苦、踌躇、悲伤、遗憾、无奈、懦弱、失望、凄凉一起向我袭来,而它们又被安慰、鼓舞、正直、善良、热血、反抗所赶走。这种冰与火、爱与恨、光明与黑暗的交替、冲击,让我霎那间明白了“家”其实给我们指引了一条新的路,这条路上琴走过,觉民、觉慧、倩如、存仁也走过,而觉新这位处于“长房长孙”地位的人却始终在旧的路与新的路之间徘徊、辗转、踌躇。他虽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甚至亲身受过封建礼教对自己身心的压迫与摧残,但他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懦怯顺从性格。自己对未来的幻梦被一股邪恶的旧礼教、旧传统的力量给击得粉碎,碎到连肉眼也看不见,因为到后来,你不能在他的身上看到任何对前途的憧憬,对旧势力的反抗,他已成了像闺土一样的木头人了。
梅与瑞钰的离去简直把他推向了深渊,死的深渊,幸而他最后帮了一点觉慧,帮他筹了一点路费,他最后踉跄着跪在了新的'路上。
突然,我被一个爽朗的笑声所惊住,它轻脆、无畏、热烈而又真诚,琴阳光活泼的面容给了我很大的印象。她正在新的路上昂首阔步地走着,怀着自己的梦想,护着自己与觉民经过奋斗而得来的爱情。他们是新青年,他们将来还要举行新式婚礼,此时我又看见觉新低下头反对而又不忍心的矛盾的脸了。
“哼哼”,我又看见了一个人在冷笑,说道:“如果牺牲是必需的话,做牺牲品的决不是我。”“觉民在哪儿,我坚决不说。”“我不会让你们进去的,捉鬼,哼,你们无非想让老太爷早点儿死,你们分得财产罢了。”“我坚决要走,没人拦得住我!”
我承认,连觉慧都觉察得到自己的道德力量都快要超过整个封建大家庭了。我没有什么话要说对他只有不住地点头,他有一股傲气,一分激情,时而他也苦恼过,是黑夜里流泪,但他终究踏着封建的尸骨走上了新路。
三个兄弟,三段结局不同的爱情,也让我内心有着一股悲愤的力量,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
觉慧与鸣凤的爱中间隔着一堵厚厚的墙,中间有太强大的力量把他们分开,他们无可奈何。当他们见最后一面是时又是如此仓促、简短,没有了山盟海誓、生死诀别,随着鸣凤回望的最后一个泪眼,听着让人绝望的“再过两天”,看着他们俩的最后一吻,摸着自己微微温热的嘴唇,眼前又浮现出鸣凤温柔而略带忧郁的眼光,鸣凤便转身向死神走去了,怀着不可能实现的心愿与对未来生活的期盼,这与他羡慕的二哥与琴的相爱来比,太凄惨了。
更惨的还不止这些,你看到觉新与梅想看又不敢看的互相折磨与矛盾的眼神,想向对方倾诉,又害怕别人说三道四的胆怯,你就知道又多么苦楚了。而当觉新捶着破旧的木门,大声呼喊着“瑞钰你好吗?”“放我进来,我求你们了,我要守住你,我不会离开你!”时,这些话只能换来嘶心裂肺的哭声和愤怒而又只能压抑的苦楚以及永远无法逃避的梦魇。世界从不像他想象的那样美好。善良贤慧的瑞钰在产房里声哭叫,伴着一个婴儿的啼哭,她却与丈夫永远地分开了。觉新疯了,他把自己的愤恨,怒火全部汇集在手上想敲开木门,想看瑞钰最后一眼。只是他敲的哪是一个破旧的门,他其实敲的是一个荒唐、邪恶的旧制度。他这种懦弱的人,哪能敲得动呢?他仅仅因为什么迷信思想,就忍心把妻子送到乡下待产,又因为什么什么规矩,丈夫竟然进不了妻子的产房!大胆设想一下,觉慧一来,木门一推就会打开,封建制度在他的眼中不堪一击。
作者巴金把众多人物组织在一个宏大的结构中,通过他们的矛盾纠葛、悲欢离合,展示了他们鲜明的内心世界,个性特征和各自的命运。将各种惊心动魄事件穿插其中,编织成了一个紧密关联的整体,表达自己对封建制度的愤恨,去宣告一个不合理制度的死刑,揭示着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对旧社会进行猛烈抨击。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于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射出一线光明。
作者将它们充分描绘,刻画,构成了异彩纷呈的艺术世界,显示了作者驾驭鸿篇巨构的卓越艺术才华。
此时,我的内心跌宕一股激流,它无所畏惧,勇往直前,它仿佛能冲破一切苦难邪恶的阻挠,在辽阔天地尽情驰骋。
我们活着为了什么?
为的是征服生活。
《家》读后感8
正如于丹教授所说“只有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内心,才能够在这个世界上找到最基本的出发点,才能够去善待别人” ,我们总在怪别人不理解自己,可是我们何尝想过,其实自己也不认识自己,我们虽然无法向庄子那样,梦到自己是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从而得出“究竟是自己做梦化为蝴蝶了呢?还是蝴蝶做梦化为了自己了呢?”的想法 ,但是我们可以向庄子学习,站在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去看待推断所有的事物,只有真正认清自己,才会懂得如何认清他人,而不必把自己的方式强加于人。在当今社会上,不认识自己的人比比皆是,而把自己的方式强加于人得更是数不胜数,小到家庭,大到社会,每当产生矛盾时,就必然有争吵,自然希望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正如混沌的开窍,渔网教子的方式,让我深深体会到,一个人的自知之明是如何重要,而我们又要如何能做到自知之明呢?于丹说:唯有在自己的形骸之外,保有一双灵魂的眼睛,始终审视自己。从认识你自己,到倾听你自己,到涵养、孕育你自己,这是一个美好的人生历程,通过庄子,通过于丹,我更加认识了自己!
仲尼曰:古之人外化而内不化,今之人内化而不外化。所谓的“外化而内不化” ,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外表随物变化,而内心有所坚持,凝静不变,而“内化而不外化” ,说的是面对外在的世界,则应该通达和顺应,人的内心应该坚持住自己的秉性而不要随波逐流。我们生活的时代时时刻刻在变化着,渐渐地,很多人把持不住诱惑,过分追求名和利,看看那些贪官,贪一点又一点,最后落得坐牢的下场,如果他们能坚持住自己心中的尺度,时刻提醒自己不被外在影响,那么也不会在监狱中度过余生。我们再来看看小悦悦事件,越来越多的扶人遭官司的事件让人们渐渐对自己的行为产生质疑,更对这个社会产生质疑,于是,更多的人变得冷漠,对身边发生的事件视而不见,小悦悦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面对那么多变数,究竟还有多少人能继续坚持自我?现代人最大的困惑,就是如何面对千变万化的外在
世界而内心不变,如果我们没有内心的定力,就会随波逐流,桀骜不驯,本着内心的宽容和洞察,随遇而安,不与世争,这样的话会少了很多纷争,少了很多矛盾。
庄子面对生死的态度,第一他不怕死,第二他绝不找死,第一点我无法参透,更加做不到,死对于庄子来说仿佛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他在《大宗师》篇里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子桑户死后,子情张和孟子反一个在编挽歌,一个在弹琴,对着子桑户的尸体唱歌。在现代,我从来没听说过有谁会这样做,当初我爷爷去世时,我只知道哭,只知道自己以后都没有爷爷叫了,我想,如果谁在办丧事时又唱又跳,说不定会被骂没良心吧。虽然我无法向庄子那样谈笑面对死亡,但是我绝对赞同他的不找死,人生只有一次,生命如此美好,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为何要轻生呢?即使对这个世界有多么地不满,但只要我们活着,活着就有希望,还记得那个故事:一只小蜘蛛在往墙上爬,爬着爬着,前面有一块湮湿了的雨迹,小蜘蛛一爬到潮湿的地方就掉了下来,然后,这个蜘蛛又从墙角开始爬,再爬到有个有雨湿的地方又掉下来了,如此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蜘蛛都懂得不屈不挠,我们为何要轻易轻生呢,再想想司马迁的忍辱负重,想想霍金受病魔的折磨,想想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们,我们还有资格轻生吗?!这个世界还是充满精彩与希望的。
通读庄子的人生哲学,就是教我们要以大境界来看人生,感知已心,淡泊心态,合乎自然,超越利碌功名和自我。这是一种理想的.,甚至是超理想的境界。读过此书,让人在不经意中增加了智慧的砝码,满足了心与心的交流,真正品味出那份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细腻意境。于己于人,无论在何种岗位上,环境只是一种需要顺应的外在世界,需要坚持自己内心的秉性而不随波逐流,并让自己尽力把自身的潜能激发到最佳状态,那何尝不是一种超越自我的成功。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我们充当的任何一个角色都需要用心面对,真心付出,等到再回首时,我们可以无怨无悔,因为我们已经做到尽心尽力。而作为一名平凡普通的政协人,我最大的快乐,就是用自己乐观豁达的心态去感染周围,让大家感受这份真诚的快乐。
芸芸众生,大千世界,有太多太多的不得已,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人人会在这个世界上遭遇危险,面临困境,会在一些突然而来的变故中从遭遇内心的挑战,如何去做到处变不惊?顺应外界,与外界相处要通达,而内心又要有所坚持,这样才能在复杂社会中不迷失自己。 道家提倡,活在当下。也就是说,尽可能的做好现在的事情,把每一个当下活得更好,才可能获得一个更好的人生.。
《家》读后感9
《孔子家语》基本上是一部以孔子为中心的古代传说汇集,与《礼记》中的某些材料相同,《汉书·艺文志》著录为“二十七卷”,颜师古表示怀疑,注云:“非今所有《家语》”。宋人叶适在《习学记言序目》中说:“《家语》四十四篇,虽孔安国撰次,按后序,实孔氏诸弟子旧所集录,与《论语》《孝经》并时,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余则都集录,名曰《孔子家语》。”又说:“《家语》汉初已流布人间,又经孔安国撰定。”
但后代学者对其真伪却产生了怀疑,认为是王肃的伪作。有的出版社就认定:该书系三国时王肃书目及《论语》、《左传》、《国语》、《荀子》、《大小戴礼记》等书资料集合而成。王肃伪造此书,意在为《圣证论》提供根据以攻击郑玄之学。如朱熹在《朱子语类》中云:“《家语》只是王肃编古录杂记。其书虽多疵,却非肃所作。”指出王肃有所依傍,并非凭空伪作。
到了清代中叶,孙志祖作《家语疏证》,范家相作《家语证伪》,逐篇逐章寻出作伪依据,并指出其割裂改窜的痕迹,似乎《孔子家语》是伪书这一桩公案就此判定了。顾颉刚对清人王柏所言“今之《家语》……意王肃杂取《左传》、《国语》、《荀》、《孟》,二戴之绪余,混乱精粗,割裂前后,织而成之,托以安国之名”十分赞同,认为“绝对正确”,并说:“故今之《家语》,大部分为编辑,小部分是创作。”又说:“《孔子家语》不但是一部伪书,而且是一部杂凑书。”实际的情况是,王肃获得了一个早期的本子,然后为了迎合他与对手的论辩,加入了自己的阐释。即便如此,《孔子家语》的编纂要追溯到更古老的传统。
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1号汉墓出土竹简6000余枚,内容有《诗经》、《苍颉篇》等佚籍,都是现存最早的古本,同时出土的木牍文书中,许多语句在今本《孔子家语》中可以见到。李学勤据此认为:“早在汉初确已有《家语》的原型,《史记》世家、列传很可能参考过此书。刘向编集《说苑》,也收录了其中文字。王肃作解的今本《家语》,大约就是在简本的基础上经过几次扩充编纂形成的。”生也根据阜阳汉墓木牍和《说苑》简的.材料讨论了《家语》的真伪及成书年代,结论为:
(1)从汉初就流传着一批记录孔子及门弟子言行和诸国故事的简书,这批简书应当就是后来编纂《孔子家语》、《说苑》、《新序》等书的基本素材。
(2)从汉文帝时汝阴侯墓简牍所见专记孔子言行的篇章,可以看到汉初孔子学说的发展与传播。《家语》的编纂,正是儒术发达以及孔子受到重视的产物,旧说孔安国编纂《家语》并作序,应当是可信的。
(3)长期以来,今本《家语》被认为是王肃伪作,细审各家所举“罪证”,按现在所知道的古籍编纂与整理的知识加以考察,证据并不充分。
关于《家语》在流传过程中,有亡佚、改易、增益等各种情形,皆属传世古籍所遭遇的普遍问题,不能据此论定其为伪书。这样就澄清了过去以为《孔子家语》是王肃作伪的说法,对于研究西汉初年的学术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阜阳双古堆和定县八角廊汉简与今本比较,一简一繁,说明今本在竹简本的基础上有所增广补辑,这是古书在流传过程中经常有的现象。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增广补辑部分将其视为伪作,也就是说,不能因其流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否定《孔子家语》一书本身的价值。1994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购买了一批战国楚竹书,其中《孔子诗论》中有孔子对《诗·召南·甘棠》的解说,将之与《孔子家语》相比较,两者基本接近,因此朱渊清确信:“《孔子诗论》是孔门弟子所记孔子《诗》说,《孔子家语》则很可能就是在《孔子诗论》之类原始本子的基础上钞撮编成。”
孔安国,西汉鲁人,字子国,孔忠次子,孔子十一代孙。生卒年月不详。西汉经学家。安国少学《诗》于申培,受《尚书》于伏生,学识渊博,擅长经学。武帝时任博士,后为谏大夫,官至临淮太守。据传,汉鲁恭王刘馀扩建宫室拆除孔子故宅,于壁中得古文《尚书》,较今天《尚书》多16篇,安国将古文改写为当时通行的隶书,并为之作“传”,成为“尚书古文学”的开创者。今传《尚书孔氏传》,一称《孔安国尚书传》,明清学者定为后人伪托。《史记》作者司马迁研究《尧典》、《禹贡》等古文,也曾向他请教。后世尊其为先儒。
既然是“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余则都集录,名曰《孔子家语》”,那么,为了追寻孔夫子的足迹,了解他老人家的音容笑貌,体会他那万世师表的言行举止,感悟圣人情怀,哲人智慧,读《论语》后,《孔子家语》以也应在必读之列。
本人读《孔子家语》已经一月有余,只因文言文底子薄,知识储备也有限,悟性又差,所以迄今仍未读完。已经读过的章节,也没完全读懂。只是边读边记,有所感悟,信手涂鸦,连不成篇,自不是钻研之法。我总想,我们作为一般的精神文化的传承者,人类各种精神资源的利用者,只要能对其中的部分内容有所感悟,就达到读书的目的了。
当然,这个感悟,是今天的,如果到了明天,在新的语言环境中,也许就有了新的感悟。而且,感悟不是实证,与科学或许无缘。请各位批评者明鉴。这里所列的,是《孔子家语》的一部分,而非全书。就权当是读书卡片吧,为了今后查找方便;也权当是求学作业,恭请各位老师批改指点。
《家》读后感10
欧阳山的《三家巷》是带着南国氤氲的人物传奇,表现民间生活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益激化的状态下发生分-裂的作品。作品描写20年代大革命时期,由于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广州一批青年人选择了不同人生道路。
关于不同阶级和阶层的青年在革命年代分道扬镳并不是《三家巷》的独创,《青春之歌》等小说也有描写,而且鲁迅在历史上早已有言:“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对于青年,我敬重之不暇……然而后来我明白我倒是错了。我在广东,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后来便时常用了怀疑的眼光去看青年,不再无条件的敬畏了。"小说主人公周炳出身于三家巷铁匠的家庭,当时三家巷的人虽有贫富悬殊,但对于贫富不同的人分属不同阶级,他们之间的矛盾是阶级斗争,那里的人们、特别是青年却几乎浑然不觉。
三家巷里陈家的大儿子陈文雄、周家的二儿子周榕、何家大儿子何守仁、陈家的大女婿张子豪和他们的同学李民魁参加完毕业典礼的那个晚上回到三家巷一起讨论国家大事和个人的前程,最后换帖盟誓:从此相互提携,为国家富强奋斗。这个时候,陈文雄和周家的大女儿周泉冲破了世俗束缚追求自由恋爱,周溶也和陈家二女儿陈文娣也相互爱慕,他们的`前程一片光明,“整个世界仿佛都是他们的”。他们的这一举动,也深深地感染了在一旁观看的周炳。周炳是周家的小儿子,长得英俊而健壮,但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从小一事无成:念书没有兴趣,做学徒闯祸打伤人,给地主家当长工偷米被赶出来,甚至连给有钱人当干儿子做阔少爷也因揭发家丑被赶出门。但是这些事情却恰恰说明了周炳善良、忠厚、聪明、勇敢而富有正气。他不喜欢读书是因为老师教的课陈旧迂腐,打人是因为恶少调戏他的表姐区桃,偷地主家的米拿来接济善良而穷困的胡家,揭发陈家的丑闻更是因为善良和正直而被人利用。在经过一番曲折之后,周炳重返学校上学,几年之后升入高中陈维学生会的游艺部长,并在学校举行恳亲会的演出中与表姐区桃合演《孔雀东南飞》,演绎焦仲卿和刘兰芝动人的爱情,感动了所有观众。周炳和区桃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演完《孔雀东南飞》之后更是被人们认为天生的一对。但是好景不长,不久以后爆发了省港大罢 工,广州的工人也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罢 工。周炳和区桃也加入了罢 工的行列,欧桃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死在了帝国主义的枪下。周炳对区桃的死心痛不已,大病了一场之后决心打-倒帝国主义为区桃报仇,再次加入轰轰烈烈的罢 工运动。并参加了省港工人运输队支援北伐。
但是不久以后,陈文雄背叛了罢 工工人,作为广州工人代表单方面退出罢 工换取了一个经理的位置,何守仁也买了一个科长的职位,往日的换帖兄弟开始分化,周榕和陈文娣之间的爱情也开始破裂,但周炳和陈文婷之间感情却更加深厚。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爆发后周炳、周榕和周金三兄弟外出避难,程文娣却在此时嫁给了何守仁。周炳冒险给陈文婷写信约她见面,陈文婷没有按照信上的内容赴约反而把信交给了陈万利和何守仁,陈何两人正像出卖了周家三兄弟,导致周金被捕遭到杀害。而不久以后陈文婷也背叛了她和周炳的爱情嫁给了陈文雄的同学宋以廉,周炳在一次又一次的沉痛打击中更坚定了打-倒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决心,并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共产主义才是救国的真理。周炳开始参与共产党的活动,接着参加了张太雷等人领导的广州起义,在起义中周炳英勇作战得到了张太雷的表扬,但是由于反动派的出卖张太雷被暗杀,革命陷入危机。在后来发动派围攻广州的战役中周炳等人顽强抵抗但还是寡不敌众以失败告终。
作品结尾,周炳告别了三家巷,远去上海寻求革命,他面对海洋高喊:“再见了,可爱的家乡!”由“家乡”一词勾起的相关记忆,是小说给人印象至深的南方小巷带有地域风俗的生活故事,其中家族、亲情和青年之间的友谊、爱情,共同交织为最动人的一幕。在这里,个人生活经历显然是小说着意描写的内容,但革命时代的历史线索依旧是小说叙述的基本框架,当三家巷的青年不得不告别生活中最为温馨的一幕,这未尝不是青春与“初恋”的悲剧,但这种不得不告别旧日自我的人生悲剧,更为有力地说明革命风暴降临的必然性,正如它已经席卷到传统生活的各个角落,包括周炳的家乡三家巷,这片凝聚着以往想象的氤氲浪漫之地。这是三家巷青年过去生活的结束,也是他们和历史一起踏上新旅程的开始。由此,历史在个人命运的折射下,显得更为摇曳多姿。
《家》读后感11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家》读后感12
读完曹禺的剧本《家》,又先后看了上海话剧艺术中心出品的明星版话剧《家》(视频)和四川戏剧院出品的音乐剧《鸣凤之死》(视频),对整个剧本故事结构有了更为立体的了解。
故事一开篇熙熙攘攘的描绘了一大家子娶亲闹洞房的热闹场面,七大姑八大姨的盘根错节,直观的就觉得像是《红楼梦》里的大观园,越发的读下去,越觉得类似,通过描写觉慧、明轩等几个年轻人的爱情和生活追求为情节链条,全面展示一个大家族的衰亡过程。通过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没落与分化来映照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
故事中刻画了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印象很深,首当其冲的是扮演专制封建家长的高老太爷,败家子五儿子高克定,还有高老太爷荒淫的老友假道学冯乐山……瑞珏为人善良厚道,开篇的一大段独白活灵活现了一个遵守传统礼教的贤良淑德形象;三个高公馆的公子哥,觉新的矛盾与彷徨,结婚时睹“梅”思人的踟蹰,婚后遇见梅芬时的无限追悔与怜爱……在爱之间的纠结,在生活中的瞻前顾后都表现的漓淋尽致……
林林总总的一大家子,复杂交织的人物关系,最要说的是大房的三公子觉慧。他是高家活得最积极、最有活力的一个人物。他敢爱敢恨,用力推着所有人往前走,不仅是剧中变化最多的角色,也是最抢眼的一抹亮色。他的人物命运交织着五四青年运动思潮的社会背景,他在革新的冲击下觉醒,体察到封建家庭的虚伪、黑暗和腐朽,感觉到那是“埋葬青年理想和幸福的坟墓”,下决心不再做老太爷们所期望的“绅士”,他要做“自己的主人”,“自己把幸福拿过来”。他勇于打破封建观念,帮助觉民逃婚,后来从家里出走,到外面寻找“新生活”,尤其是他与婢女鸣凤的爱情故事,是本剧浓墨重彩的一笔。
鸣凤是这个戏里最美丽最青春的角色,“年约十四五,绰约多姿,一脸娟秀的灵气”,“没有一丝组笨的丫头相”,而冯乐山在初见鸣凤倒茶的瞬间也连连夸赞鸣凤两次“有点灵气”。这样的姑娘,确实是上苍派来的天使,给五四热血青年觉慧带来一阵清新。
鸣凤在《家》中所占的笔墨其实并不多,但她的“白日梦”却能唤醒很多女孩对爱情的执着,一个敢爱敢于做自己的美好形象引起很强的共鸣。鸣凤是个性格活泼却极有分寸的姑娘,第一幕中描写她时常一说话一脸笑,闪动着明亮的眼睛天真地看人,可是她的内心却是冷静而理智的`。如在“倒茶” 一节中,鸣凤要进屋服侍太太,而觉慧却偏偏不让他进去,她“默默的站了一会儿”随后小声说“让我进去”。这种独特的动作和语言都体现了觉慧温柔的善意。“默默地站”和“小声说”这两个极细节的动作中也包含了她的谨慎和克制,因为无论如何她也是要去服侍太太的,而同时考虑觉慧的感受,的确,她做到了这即是她爱的理智。
鸣凤也是个充满美好情感的悲观主义者。第二幕中觉慧与鸣凤在梅园相会,月色溶溶,鸣凤与觉慧一唱一和的朗诵苏轼的《水调歌头》,鸣凤望着月亮喃喃的说着“今夕是何年”……“何似在人间”的诗句,满满的都是对现实的迷惘与渴望,然而当觉慧问到“你顶喜哪一句?”的时候,鸣凤却是包含着深沉的情感说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
她与觉慧的这份爱是不平等的。她和觉慧存在的家庭地位等方面的巨大差距,七年间高家的生活已经使她深深地懂得阶级地位的不动摇性。因此,她清楚地明白“有一堵墙横在她跟他的中间”,这些不可抗的外力催化了鸣凤的悲剧性。在拒绝给冯乐山做姨太太的艰难境地中,觉慧只是满怀理想而没法设身处地的为鸣凤着想,这让鸣凤觉得无望,所以面对巨大的阶级鸿沟难以跨越,因此她的凋零也让人觉得更难过。
鸣凤是一个可怜、可悲、可惜的角色,她对觉慧有所不舍、对生有所留恋、对死更有所恐惧,是冷落与绝望造成了她刚烈而决绝的投湖而死,当鸣凤要去寻死的时候,老更夫却疯疯癫癫地说着“好,好,湖里有莲花,湖里的水凉快,去吧,去吧,没有人拦着你的……”这样的残忍便是社会一贯的冷漠使然,因为在老更夫这样的民众眼中认定了“公馆的丫头没有好的,打扮得像妖精!”,习惯用符号化的有色眼镜看待封建礼教,自己不跳脱,也不关心其他人的挣脱。随意的说出“还要跳湖,跳神!跳鬼!”这样的话语。所以与其说鸣凤之死是其对爱情忠贞的表现,毋宁说这是她无力反抗的自我解脱。
解脱,便是一种救赎,便可以激血青春,便可以铭刻岁月。对于我们而言,这不会是对爱情期许的归宿,而是启程。
《家》读后感13
最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像教育家一样教育孩子》。在这本书里,蔡笑晚全面地叙述了对孩子蔡天文的培养经过。
一、 学前教育。
出生两个星期便进行“专注力”的训练。即用琴声和笛子的声音去引起孩子的关注。这种“专注”习惯的培养,对后来注意力集中有很大的好处。天文长大后,读书学习和处事都有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即使在街头,他都能专心学习。2、带路训练。天文会走路之后,他父母每次出门,不管是拜访亲友还是外出散步,总让孩子走在前着,为大人带路。几次以后,他就能大胆地独立前进了。这种训练在于让孩子从小就学会独立走人生之路,并大大培养孩子的自信。3、语言训练。在四个月时,天文父母就对着他念《三字经》、唱儿歌,唱催眠曲。一周岁时,常常教他念《三字经》、《弟子规》,三岁时,念《千字诗》、《今日诗》、《明日歌》、《十二诗经》、《朱子格言》,还有一些民谣。而这些,天文那时就能大段大段地背下来。4、数学训练。三岁以前,主要是认识一些数字,进行一些最简单的加减运算。三岁以后,对孩子进行了正规训练,让他背加法表和乘法表,给孩子讲一些关于趣味数学的故事,让孩子解答其中的数字问题,以此培养孩子的数学思维能力和数学兴趣。
二、 中小学时期的教育
1、入学准备时的教育。天文入学前的一两年,蔡笑晚就带着天文到学校看学生上课读书,天文看得很感兴趣,很羡慕。经常问什么时候能上学。他父亲就跟他讲:再过一个新年你就能读书了。于是他就一天一天、一月一月地等待着,那年春节的时候,他特别高兴,因为终于盼到了读书的时候。入学后,蔡笑晚与孩子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取得沟通,反复说明在教育孩子方面的观点,并把孩子的性格特点告诉老师,同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老师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多奖励,少惩罚。第二、可以温和的地方决不严厉。第三、作业尽量精简,使学生有自由发展的余地。这些做法,使天文很顺利地开始了学习。
2、摆地摊的教育。一般的家庭,任何一个负责任的父母,再穷也不能让八岁的孩子分担家庭生活的重担。但蔡笑晚认为,“摆地摊出租小人书”这件事可以是对孩子的一种很具体的素质教育,使他从小懂得人生的艰难,养成勤劳俭朴的习惯,并能激励他去奋斗、去拼搏、求上进、争出路。于是,在天文八岁时的那个暑假,天文在自己家门口摆了个地摊。摆了一个星期,收获还不错。一个星期之后,天文还想继续做下去,但他父亲没有同意。他父亲说,现在你是求学长知识的黄金时期,有时间多看书、长知识,不能为了这些“小生意”浪费时间。
3、竞争意识的培养。天文在小学里读了三年之后,他父亲给他转学了,因为他原来的小学生源素质普遍较差。为了培养孩子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必须让孩子进入较强的竞争群体之中。天文因此而被转到新的学校,新的班级。竞争意识对孩子的成长很重要,使孩子从小就养成奋斗、拼搏的精神,不安于现状、不安于平庸,要以自己的努力去争优秀、争先进,并让他从小懂得竞争中的胜利者,不一定是最聪明的人,而是最努力、最顽强不屈的人。他们不怕失败,能从失败中站起来,毫不气馁地勇敢前进,去夺取胜利。但是,蔡笑晚也没有勉强要求天文去争取第一名,他总是说:优秀很重要,名次在前十名都是好的,差一两名并不说明问题,偶尔在十名之外也不要紧,真才实学最重要,读书像马拉松赛跑,开头所处的名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冲刺时最先到达终点。
4、营造立志氛围。当时,尽管家境贫寒,住的只是三十多平方米的.百年老屋。但蔡笑晚却在房子里进行了一番苦心的设计,在墙壁上贴了很多励志格言和家训。还有一些伟大的科学家的画像,如爱因斯坦、牛顿、居里夫人、爱迪生、法拉第、哥白尼等。让这些伟大科学家的画像和故事慢慢地渗透到孩子的心灵里,树立偶像的地位。这种氛围对孩子确有很好的立志教育作用,使孩子从小就有一种大的心胸气概、有一颗奋发向上的心。
5、培养早期行为习惯。
① 诚实守信的习惯。为了培养孩子不说谎,作为父母要做到以下几点:不能欺骗孩子,承诺孩子的事一定要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考试成绩很差,只要是实话实说,就不能给予严厉惩罚;相反,要给予特别的关怀,给予温柔的开导和教训,使他能从父母那里得到安慰;孩子承诺父母的事一定要让他能兑现,既不能给孩子过高的具体要求,也不能让孩子承诺无法兑现的事;从小让孩子养成“一诺千金”的习惯,孩子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他兑现,即使是不正确的事,也要妥善解决,决不能让他失去信用。
② 尊敬师长和礼貌待人的习惯。
③ 遵守时间的习惯。
④ 独立自理的习惯。
《家》读后感14
巴金的《家》是激流三部曲中的其中一部。讲的是一个在封建制度下的一段家族史。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不同的人因有着对社会不同的认识和反抗而带来的不同的命运。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时觉悟的人是少数的,大部分人是不幸的。
有觉悟的人勇敢的热情的反抗制度反抗命运积极热情的存活着,就像是觉慧一样的存在。而不幸的人在现实面前选择了逃避、妥协、屈服,丧失了自己生命真正的价值和意义,被封建制度所奴役了,就像是觉新一样的存在。曾经有无数的争议,读者都在猜测说这本书是巴金自己的家族史,是自传,人物也带有一定的现实对照性。可现在看来,无论是与否,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它成功了,它的真实性和现实性深深的感染着每一个读者,为这过去的可爱的生动的做了不必要牺牲的人们而悲哀而痛哭,为这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的软弱人们的愤恨,为这睁眼看社会的人道主义者的觉醒而激动。
这个家族里所发生的事情正是整个社会的人们所经历着的事情,他们具有着相同的普遍性。在书中,明显的存在着两代人的生活轨迹。一代是以太祖爷为头的老一辈。一代是以觉慧为头的年轻一辈。他们中的人有着相似性却又有着各自的不同。在过去,太祖爷是一家之主,他的命令是不能违背的不可抗拒的,它代表着封建制度的专制性。而后来呢,它遭受到挑战了,新一代的子孙勇敢的打破了被束缚的枷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一种社会的前进性,可谁又能看见,在这艰难的前进中是脚踩在无数冤屈灵魂的尸体之上行进的呢。
每一条新的道路和探索总是艰辛的.,每一个在时代思想交替的时期中的人们总是处境艰难的思想挣扎的。在书中体现最明显的是长子觉新,理应说他应该有着一个明媚的未来,尖子生、出国深造、找一个相爱的姑娘结婚生子。然而命运却带他走向了另一个世界。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自己并不爱的女人、一个没有欢喜也没有悲哀的情绪。他没有一句反抗的话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不用反抗的思想也不敢多用思想。对环境的逆来顺受与软弱感让他得过且过,尤其是在服从的基础上得来的也东西也还算安稳和平。
就算曾经在思想上他是痛苦的愤恨的,他也曾奋斗过,可行动上他终究是妥协了,放弃了曾经的关乎青春的热情和幻想。与他处境相类似的还有三老爷克明,虽然出国留过洋,后来是省城的著名大夫,但在封建制度面前依旧保持沉默,无所反抗。他怕争吵怕斗争所以妥协求那一点点的安稳。他们是矛盾的,在做着自己内心不认同也不愿意做的事情,成了这个社会的傀儡。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觉慧,他从来都热血沸腾的,上学堂,支持对禁足的解除、支持剪短发,支持新思想,办报刊,与外省同样热血青年取得联系等等。
他清楚的看到家道的衰败和可爱的人们不可阻挡的走向灭亡的道路,但他却无能为力,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坠入生命的谷底,再没有生的痕迹。他是痛苦的,这种痛苦是清晰的并且一寸一寸的在他体内生长的。在失去自己最爱的女人——鸣凤的时候,在看着梅姐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凋谢的时候,还有大嫂因为可笑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断送生命的时候,他是愤恨的甚至是处在情绪爆炸边缘的,不能容忍的事情一件一件的发生,刺激着他的神经迁怒着他的灵魂,更加坚定了他要从这个家逃离的想法。
只有逃离了这个家,他才能得到身体上灵魂上的解脱,最终,他也做到了,在船上回首时,对这个家道了声再见,对这个旧社会道了声再见,就向着那广阔的前方光明的前行了。作为一名女性,在看到文中女性的遭遇的时候,真的会思考一下作者借助琴的口所问出的那两句:“难道女人只是男人的玩物吗?”“牺牲,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了幸福呢?”随着社会的发展,她们不公平的命运在被反复的遭到质问,新一代女性的呼声正在被同代无数姐妹们呼应着。这是希望的火花,是不灭的精神,是女性青春为自己绽放美丽的象征。
正如巴金先生自己在书中写的那样,他们其实不仅是他们个人了,更是中国社会中一群人的代表。这样的一个封建大家庭的历史是代表着无数个同样家庭的遭遇的。看的让人心痛且有着一种无力感,但最终我们看到的是人们正走在一条道路上——冲破这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建立新思想。虽然路途艰难却不断前行着,并坚定的相信一定会成功。这个“家”是酷似沙漠般寒冷的孤独的家,是旧的封建制度下的家,不要也罢,总会有新的社会风气注入,更换着世人的血液建立着一个温暖的和谐的家的。
《家》读后感15
近期,读完德鲁克的《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
我曾经看过不少有关创新方面的书籍,此书一览,其它的书基本上就不必再看了。经典的价值就在于此。
此书的逻辑十分清晰。德鲁克先详细介绍了创新机遇的七个来源,包括三个内部来源,四个外部来源;然后,德鲁克阐述了在新企业、服务机构及现存企业中,如何实践企业家精神,也就是如何构建良好的创新管理机制;最后,德鲁克为我们指导了实施创新的战略方法,如孤注一掷,攻其软肋等。
创新一词,遍地开花。什么人都在说,我们要创新,但是,究竟什么是创新呢?恐怕一时半会多数人无法出口。
创新无疑意味着变化,但又不等同于变化。只有这个变化,在同等资源、同等条件下,产生更多的利益,也即,同样的投入,更多的产出。唯其如此,变化才能称为创新。
对于创新,还有经常犯的错误,就是把创新单纯理解为高科技创新。在此书中,德鲁克把创新清晰地定义为七个来源,三个内部来源:意外事件、不协调的事件及程序需要;四个外部来源:产业和市场结构、人口统计数据、认知的变化及新知识(也即高科技)。可见,高科技只是创新中的一种。德鲁克的.理解,创新是一个经济或社会名词,而非科技名词。内部创新比外部创新风险低、成功率高,高科技创新在所有创新中风险最高、成功率最低,主要原因在于高科技的接受时间比较长、需要形成配套产业,当然,如果成功了,高科技创新带来的心理成就感最大,企业也会占据行业的龙头地位。
关于此书,总结成几句话。
其一,拥抱变化。可从二个方面来理解。一、变化无所不在,无时不在。就近看,手机行业就如此。10年前,在手机行业兴起时,诺基亚成功抓住机遇,风光无限,全球市场份额在50%以上,而近几年,特别是在iphone出世后,诺基亚败退,江山不断被吞噬,如今已被苹果超越,不得不转向wp7平台,以图东山再起。原因也很明了,客户在得到基本的通讯功能后,更加追求手机的体验感、个性化和智能化,这就是客户在使用手机后产生的变化,而诺基亚没有及时迎接变化,迟迟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导致败退。二、主动拥抱变化。还是谈手机。最近新闻,htc老板成功登顶台湾首富,其新增的财富,很大部分在于这几年htc手机的蓬勃发展。我们知道,早在5、6年前,htc就已经推出智能手机,吸引了不少爱好者,这二年,在google发布android平台后,htc更是及时跟进,快速推出新版手机,成功占领大陆和欧洲市场。htc成功的原因,恐怕就在于主动拥抱变化,而不是静静等候,或安于现状。
其二,形成创新的机制。企业是否鼓励创新,有利有弊。试想,如果在一个企业内,特别鼓励创新,那么所有人都去搞创新去了,普通的工作没人干,企业肯定出现问题;而如果一个企业死守现状,不作创新,那么这个企业最终也会被淘汰。如何打破这个悖论?德鲁克就三种企业模式:新企业、服务机构及现有企业,分别指导如何建立良好的机制,以保持企业的创新动力。对于现在企业,注意四个领域:第一,接受创新;第二,评估创新;第三,构建组织架构和人员;第四,注意禁忌。对于新企业,注意四个要求:第一,关注市场;第二,关注财务;第三,建立团队;第四,确定创始人的角色。对于服务机构,创新的难度相对比较大,德鲁克建议注重以下几点:第一,界定使命;第二,合理表达组织目标;第三,视情形调整目标;第四,重视机遇。如果企业能按照德鲁克的建议去实施创新机制,相信成功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其三,要有战略。创新思路的挖掘和创新机制的形成,是一种战术,但是要真正把创新搬上市场,企业必须要有战略。德鲁克在书中的第三部分,详细介绍了企业的创新战略。比如,孤注一掷,就是将所有资源导向一个方向,全力以赴,以占据行业领头羊为目标;攻其软肋,就是重视行业领导者忽视的成功或失败的机遇,在对手麻痹大意的之时大力发展,最终取而代之;生态利基,则适合小企业,目标是在行业领导者不肖一顾或不能兼顾的小众市场中有所作为,持续发展;改变价值和特征,则从价格、客户现时状况及客户价值等方面,由表及里,满足客户深层次的需求。
创新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作为一个创业者,德鲁克的这本书可谓适如其时,如一口井泉,满载宝藏,放下汲桶,唾手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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