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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

时间:2023-09-17 14:14:1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爱生命》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1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2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热爱生命》读后感3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曾感动千千万万的人,也感动了我。他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撰写的《热爱生命》。

  此书主要写了一位淘金者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但他已经多日没有吃东西,腿扭伤了,脚流着血,只能挣扎着一点一点挪动。正当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舔着他的血尾随着他,想要咬死他以获得食物;而这个淘金者也想杀死病狼已延续生命。就这样,两个濒死的生灵用最后的一点生命战斗着,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获得了新生……

  在这篇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淘金者与病狼“战斗”的情景,那只狼用最后的'力气去咬人,可淘金者早就准备好了,一只手抓住狼的牙床,卡住嘴;另只手抓住狼,用嘴去咬狼的喉管,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缓缓流进喉咙”。当我看这段时,不禁为他担忧,又转为高兴,感慨他顽强的生命,又感慨他的有勇有谋,不为困境所打倒。

  不仅仅在小说里会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现实中也有。著名的天体物理学家霍金在21岁时被诊断出有卢伽雷氏症,医生判断他只有几年的寿命。然而,他没有绝望,他凭借顽强的意志,在轮椅上活到现在,甚至创造了不可思议的成就,为科学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条坚毅的生命,将延续下来并抵达永恒。

  这篇小说在结尾时也颇有一点幽默:这个淘金者在得救后得了一种症状,总是怕食物会吃完,因此他经常向船上的厨师打听食物的储备情况。尽管厨师每次都说食物充足,但他依然不信,只有自己亲自去储藏室打探才肯相信。更令人难解的是,他的床铺、被子甚至每一个角落都塞了满满的面包。作为小说的结尾,用幽默缓解人紧张的神经,让人身临其境,实在巧妙。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我们应当保护生命,也应当磨练生命,更应当热爱生命,让它真正成为一条坚毅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4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5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热爱生命》读后感6

  对于死亡,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可是当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就离死亡又近了一步。

  我很惧怕死,但我很希望像作者一样,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总觉得,生命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时竟很惊叹于自己,能说会跳,更重要的是,会思考。

  前几周,偶然间,看到有关“死”的事情,直到现在仍心有余悸。在生活中,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胆大的人,可是在“死”的面前,我迟疑了,确切地说,我怕了,我怕死。我把那视为一个遥不可及的代名词,不敢去想,不敢去问,但他确确实实地存在,这是铁定的事实。

  既然无法选择,那就热爱生命,这也是我们可以掌控的。

  即使命运之神羁绊着我们,有不断的艰难险阻,甚至下了死亡通牒,那又何妨?在它没打败我们之前,或许说,只要有一丝呼吸,我们就可以选择热爱生命。

  现在的我迷茫,不知生活的方向在哪?前方似乎很美好,确乎又有些遥不可及。在理想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生活是一个未知数,现在的一切也是为了生活,是为了以后更好地生活。有时在想,现在过得生活都不快乐,何谈以后的生活?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所以现在的我应尽可能地在学习中学习快乐,这是属于我的人生,我可以好好地珍惜它,使之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我也可以白白糟蹋它,荒废一生。这都在我的一念之间,所以我是活给自己看的,活给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曾经的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所以我活得很累,似乎我不是为自己而活。我的目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展现自己好的一面,可是这种生活有时真的很累,当做得不好时,便特别在意自己在众人心中的形象,真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惋惜。

  现在,有梦就去追……

  没去过的地方就去,

  没看过的风景就去看,

  在短暂的人生中去圆自己的梦。

  当离开这个世界时,不再有任何遗憾,我觉得,这就够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7

  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热爱生命读后感。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但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但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后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

  噢,还有那为作家,虽然一开始他的作品并不成功,但是,他并不气馁,在极限中挑战自我,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报刊。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

  相比之下,现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20xx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自杀原因疑因学习压力太大、担心无力回报父母恩情所致。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现在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热爱生命?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

《热爱生命》读后感8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热爱生命》读后感9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10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热爱生命》读后感11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热爱生命》读后感12

  今天看完了《热爱生命》,一本充满斗志的书,强烈的求生意志深深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个掘金者的生活经历和顽强拼搏。他一个人,睡在风中,靠在路上挖杂草、抓小鱼为生。一路上,他和大棕熊、狼等野生动物拼个你死我活。最终,他筋疲力尽,在地上向前爬行。他靠着自己的求生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待活了下来。在荒野中演奏了一首热爱生命的歌曲。

  在处理死亡的时候,主人公也是害怕的,正是这种害怕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在挣扎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顽强。面对诸多困难和阻碍,主人公很容易选择死亡,但他却以求生的欲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有时候生命是极其脆弱的,一瞬间就可能消失;有时候生活是极其强大的,强大到令人惊叹。这种能量会支持你无论面对什么都勇敢的去战胜它,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或者荒野,或者是饥饿和疾病的折磨。背后支撑生命的是信念和期待。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待还在,尴尬的局面就能挺过来。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他们都是不屈不挠,不屈不挠,挑战人生,实现人生价值的。

  虽然我们没有主人公所处的恶劣环境,但是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才能理解生命的价值,也不能因为当初在你遇到疾病和处理死亡的时候没有珍惜生命而后悔。趁我们还年轻,感受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钟,珍惜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克服了种种困难,才能深刻体会到生命的珍贵和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什么是黄金?主人公的伙伴比尔直到死都没有扔掉黄金,但是黄金和石头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就没有意义。但为了生存,英雄丢弃了两袋黄金。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可能会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黄金是如此微不足道。黄金值钱,但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13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坚韧是这部小说的主旨。而读过之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话:”饥饿统治着一切人,统治着一切。“

《热爱生命》读后感14

  今天,随手翻阅《阅读先锋》小学中高年级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抛弃的受伤的淘金者,绝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声音,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时与狼展开殊死的搏斗,最终战胜了狼,获得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的故事。

  读罢此文,淘金者与狼殊死搏斗的场面久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淘金者对生命的热爱,那种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在我们身边,经常听到类似这样的感叹:”活着太累了!活的没劲!“就连邻居家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叹这没意思,那没意思,与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相比,我们是否该感到羞愧,汗颜?

  有一位哲人说过:”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爱,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爱,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温馨;可以体验事业的拼搏奋斗、成功之喜悦……活着,真的很幸福!可我们为什么常常感受不到这种幸福?是我们的生活太富裕,品尝不到贫穷的滋味?是我们的事业太顺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艰辛?还是我们的家庭太幸福,体验不到骨肉分离,妻离子散的痛苦?我觉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们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这种对生命的热爱!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同淘金者一样的人,他们追求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业峰巅的创业者;那些在顺境中努力,开创美好明天的守业人;那些为别人、为社会默默无闻奉献着的人……不都在尽情地展示着自己对生命的热爱吗?

  唯有热爱生命之人才能热爱自己的亲人、朋友,才能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生活,才能为之拼搏、奋斗、进取,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15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热爱生命》主要写了两个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区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这时,我们的故事便开始了——一个淘金者,甩下了另一个淘金者独自离去,而那个被甩掉的人没有粮食,只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没有子弹的枪,而且还扭伤了脚。这位淘金者知道有一个地方有食物与子弹,于是他便在头脑中形成了一个印象——我知道哪里有食物。但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几天的路程,现在他身上没有一点可以吃的东西。于是他就“觅食”,找到了一种特别苦辣而又难吃的小浆果——尽管不好吃,但他必须吃。可是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他连浆果也找不到了。于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与草根来充饥。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他有时会抓到几条小鱼(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大!),还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窝刚出壳的小鸡——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像蛇一样把小鸡塞在了嘴里。就这样,他走出了山谷,但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险——狼群,还有熊(不过它们都没有见过人)——有一次,他还与一头熊正面相对(不过那只熊最后被被他的勇气吓跑了)。他有时会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驯鹿骨头——他也会拿起一根来疯狂的嚼,嚼不动就用石头砸碎……他千辛万苦地来到了海边,最终被一艘科学考察船上的船员救起,带了回去……

  像这样的'情况,任何人,如果将那个淘金者换成任何人——都会坚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这位淘金者,他有着强烈的求生的意识,有着热爱生命的本能——而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进发,永不放弃的性格让他一直没有崩溃——坚持到了最后一刻……

  唯有热爱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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