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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

时间:2023-07-10 13:59:4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活着》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篇1

  这段时间看了余华的小说《活着》,看完之后内心压抑了很久,老实说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对我来说是十分困难的,总觉得该写些什么又不知道能写些什么,写活着的读后感势必涉及对活着的理解,而活着本身是个很深奥的话题。离交作业的日子越来越近,我又实在找不到其他可写的东西,拖延症的我在办公室艰难的码下这篇读书笔记,请各位书友指教。

  《活着》讲述了主人公福贵坎坷的一生,出身地主家庭,从小养尊处优,吃喝嫖赌无所不占,在赌输家产后从少爷沦为贫农,从此历经苦难的一生。

  人们常说人总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福贵也不例外。在福贵赌输家产后,徐父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要打死福贵这个“孽子”,而是心平气和的变卖了田地让福贵把债还了,徐母跟福贵说只要人活着,穷一点也没有关系,家珍也没有因为福贵落魄离他而去,这一切让福贵反省了自己以前的胡作非为,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从某种意义来说,福贵似乎真正开始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

  然而命运似乎没打算放过福贵,搬到茅棚没多久徐父从粪罐上摔下离世,母亲病重去城里抓药,因多管闲事被抓了壮丁,回来时母亲已经去世,善良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被无德医生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因高烧变成聋哑人,在后来的日子里受尽委屈,最终得遇良人二喜,一家人以为可以开始幸福的生活凤霞却因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为养活家人在搬运时被水泥板夹死,但命运觉得给富贵的痛苦还不够多。外孙苦根因饥饿吃豆子过多而撑死。他的父母,他的妻子,他的一双儿女,他的女婿,还有他的外孙。除了母亲,剩下的亲人,都是福贵送的葬,都是他亲手埋的,几十年来,福贵送完了白发人又送完了黑发人,一生经历过许多苦难与痛苦活到了最后,却不断眼见着,承受着亲人好友的死亡。这种悲惨的人生遭遇,读者都能感到凄然落泪,何况福贵本身?种种的不幸不禁让人发问,福贵活着的意义在哪?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种所说:“一个人不是在该死的时候死,而是在能死的时候死”。对富贵而言,徐父离世后徐母、家珍及凤霞需要他,徐母离世后家珍、凤霞、有庆需要他……苦根死后“福贵”需要他,每次经历亲人离世都还有人是他活下去的希望,这些时候,他都不能死,他总是一次次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福贵的人生虽然充斥着悲剧,他也不是没有幸福过。福贵被抓走期间音讯全无,徐母不断的跟家珍说福贵没有去赌钱的时候,家珍在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时拉着福贵的手说下辈子还要在一起的时候,当二喜带着大队人马风风光光迎娶凤霞的时候,当得知凤霞怀孕自己要当外公的时候……作者余华以旁观者的'身份记录着福贵的一生,但从文字间还是不难感受福贵对这些幸福瞬间倍感珍惜。就整个故事而言,即使悲大于喜,在书里都我们看到的都是主人公不断的将幸福放大,对苦难默默承受的乐观精神。

  刚开始《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最大的疑惑是作者为什么会给这本书取名叫“活着”,明明书里到处都充斥着死亡,书中出现过的名字除了福贵到后面基本死完了,后来想想,作者是以死亡为读者讲述活着的意义吧。如作者在序言所写“活着,即是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人活着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5月8日看完这本书我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说说“心情低落的时候就不该看这种书,越看越觉得人生无趣”,后来在老师家打球喝酒时谈到此事,青山师兄说是我看的方向不对,应该看到的是这个世界比我们悲惨的多的人都还在努力活着。是啊,这个世界也许并不完美,但与福贵那个时代的人相比,我们身处的时代远离战争、饥荒、政变以及疾病,作为个体而言,我们也未曾承受过福贵所经历的种种不幸,我们已经是如此的幸福了,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生活?

  《活着》读后感 篇2

  我很抱歉,做了一个不算忠实的读者。我以极度不单纯的动机,抱着能让我哭的怎样要死要活的态度,来“审判”这本书。因为他们都说这是一本关于人生,关于苦难,关于悲剧的书。

  关于人生。我对此并没有任何异议。“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少年时没有羁绊,便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此时“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中年时家道中落,经历生死,在欲望和现实的沟壑中挣扎,有了值得牵挂和在意的人。此时“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老年时“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所牵挂之人都做了生命中的过客,最后只能归于寂寥。

  关于苦难。我只想说每一部小说都是用文字建立起来的第二世界,这个世界可以属于书中的人物,也可以属于把思想浸在书里的读者,我在余华先生的这个世界里站成了一颗没有悲欢姿态的树,但主人公福贵从未真正平静的苦难生活,让我不安分起来,最终我并没有在这个世界站成永恒。

  被欺骗而不自知,输光家产,气死父亲的福贵,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历经生死而归来的福贵。因患软骨病而死的妻子家珍,因生产时大出血而死的女儿凤霞,因献血过多而死的小儿子有庆,被水泥板夹死的女婿二喜,吃豆撑死的小孙子苦根。走着走着就,家就散了。一场场来势汹涌的暴风雨,冲走了他所有的家人。垂暮之年,身侧有的只不过是一头老黄牛。谁也不知道,这灾祸卷走得到底是谁啊!看似可笑的情节,却有最真实的感情以及最苦难的生活。我说的'苦难是指生活,而不是人生。因为人生太大,不能妄断。

  关于悲剧。在把兵荒马乱的万千思绪安抚在一页白纸之后,骤然而起的“感同福贵之身受的悲痛”又骤然而落。木心说过:如果顿悟不置于渐悟中,顿悟之后恐有顿迷来。是啊,悲痛不在己身,感同身受只不过是所谓的悲悯,片刻而已。

  白纸上仅仅是一张人物关系导图而已,红笔划掉死者人名之后,却显得尤为悲壮。如若真不算上那头老牛,福贵就真真正正的是一个人了。按道理它不该不算啊,!这样,我又安下心来,雄赳赳,气昂昂的为接下来的文字铺平道路。对于接下来所写出的一切,理由十足逻辑到位,便都可顺利出现了。

  我也不管我是否真会读书,是否真的品到本书真味。但于千千万万字中,我只看到一句话福贵对“我”说的,“我全身都是越来越硬,只有一个地方越来越软”。所谓悲剧,想来也乏然无味,仅此而已。

  我有对于悲剧有异议,是因为我觉得他“惨而不悲,就不为悲剧”。

  后来我就懂了,读书的意义是读书本身。悟你所读到的东西就够了,活着的意义便也是或者本身,不为外物,不被外人悟。

  他们认为福贵在与于命运负隅抵抗,最终被命运屈打成招。呼到:好一个悲剧。其实《活着》讲述的只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余华说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士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世间的悲剧本没有那么多,换一种温柔得说法,就是:所有得悲剧都不完全。人心敏锐精明,将悲剧解说的精通,生要揪出所有苦难,可却丝毫未察觉那总处在向阳面的美好。活着的悲剧大抵也不过如此了。要知道,面具既可伪装,亦可美装。所以,有的面具是不可以撕掉的,撕了就有点较真的意味了。和人间不值得硬碰硬,就太不值得了。

  余华先生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大笔墨铺叙。让我们知道,原来福贵苦苦的一生有甜甜的家珍啊!她说,“我不累”。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她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若他在生命的尽头,回想曾拥有一双乖巧孝顺的好儿女,定是含着笑的。这么说来,悲剧其实是用来自我评价的,用它来评价他人,这样就显得太单薄了。

  故事的开始,福贵好好活着,活得光亮且油腻。故事的结尾,福贵好好活着,活得清楚且明白。这时候你便可以说他活得“好”了。

  《活着》读后感 篇3

  曾经用一下午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活着》,好的文学作品就是能让读者不忍放下。《活着》讲述了福贵的一生,富家少爷福贵嗜赌成性,万贯家财一朝亏空。贫困之中,在福贵为生病母亲求医的路上,被国党抓去当壮丁,后来被解放军俘虏,放他回了家。结果回到家中,母亲已经病逝,妻子家珍独自将一双儿女拉扯大,女儿在一次意外中变成了哑巴,儿子尚且活泼机灵。本以为这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是悲惨的人生却才刚开始上演,至亲先后离他而去,留他一人和老牛相依为命。作者的自序中有这样一句话,是对这本书最好的诠释:“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这是小说所要传达给读者的主旨,当我们把自己和命运之间的关系看成一种友情的时候,生命便不再沉重了,没有必要再为生命的不如意而抱怨,因为我们能更包容一切,接纳所有生命中的不完美。

  虽然在读之前从别人口中听到对这本书的评价就是“太悲惨了”,但是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从悲惨的福贵的一生中竟读出了一种莫名的温馨,使我在面对各种压抑结局后,还有抹抹眼泪读下去的勇气。纵观福贵的一生,最悲惨的无非就是亲人都接连惨死先他而去,抛开这个不说,在我看来,他的一生,也并不是一无所有,黯淡无光的。起码,福贵生命中遇到的大部分的人,都对他贴心的'好。即便是设计让他输光家财的龙二,在后来也没有对他十分恶劣,甚至在命运的安排下,代替了福贵去死。而其他在福贵生命中充当“反派”的人,也不过是那个害他被抓壮丁的军官,厚着脸皮抢凤霞地瓜的王四和有着丑恶嘴脸抽光了有庆的血的医生。

  而福贵生命中和他亲近的人,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和外孙,都是淳朴善良的好人,还有村里的乡亲,对他也是不薄的。或许输掉家产是福贵命中一劫,却让他感受到了父母给予他的真情,让他幡然悔悟重新做人,甚至让他后来逃过死劫。福贵的妻子家珍,虽然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却从没有大小姐的做派,即使福贵好吃懒做、吃喝嫖赌,可是她却陪着福贵一生共苦难,即使在他被抓壮丁不知所踪的日子,纵然她心中有疑惑、不信任,却也依旧坚守着他们的家。福贵一生最大的福分,就是娶了家珍吧。

  说到儿女,也很是听话,懂得替福贵分担。凤霞虽聋哑,生命中除了父母弟弟,也能遇上真心疼爱她的二喜,即便在她身死之后,二喜也依旧放她在心中念念不忘,依旧将福贵视为自己的父亲一样互相扶持。而那机灵的外孙苦根,虽是伶牙俐齿,却也像她的母亲一样,小小年纪便懂得心疼福贵,为福贵分忧。

  这些便是书中的温情,而书中最直击人心的悲剧,便是将这些温情从福贵的人生中一一以惨烈的方式抽离,留下福贵孤身一人。到了最后,读者都和福贵一样,觉得他活不长了,身边所有的温暖和人生的盼望都没有了,年纪也大了,又能活多久呢?可是,福贵还是和那与他相伴的老牛一起,活了很久。

  他最后对老牛的念叨,他对书中的那个聆听他人生故事的“我”的感激,都是他对人生的回忆,到了最后他已了无对人生的埋怨,而是在那温情的回忆中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满足,甚至于自我安慰,亲人的先他而去让他最后能了无牵挂地死去。

  这就是“活着”的意义,即使人生满是苦难,满目疮痍,即使人生的最后孤独一人,无人相伴,努力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能从那压抑的悲剧中看到温暖,能在漫漫黑暗中看到点点光芒,感受到人生无奈的同时也能坚强信念的力量,这就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吧。

  读完了以后,觉得自己的人生并没有那么苦,存在于世,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都应该心存感激,好好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4

  记得还是刚来佛山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旧书摊淘了一本阎真的《沧浪之水》,那次看得自己为主人公池大为掉了几次眼泪,但是却道尽了许多文人的窘境。可以这样说,这本书改变了自己一些文人的固执,扔掉了许多自己给自己的思想枷锁。后来我还推荐了这本书给我在重庆学医的同学看,果然,也同样深深地震撼了他的内心。自此我就像追海岩的书一样,开始到处找寻阎真的书籍,后来,我看了他的《曾在天涯》、《因为女人》以及近期的《活着之上》,可谓都是精品,都能给自己带来认识上的提升。

  这本书的主人公聂致远同《沧浪之水》的池大为一样,作为一介书生,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可能说是气节和傲气更为贴切。面对有违书生气节的事情,绝对不可能折腰。聂致远虽然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读完博士,但生活的窘迫和压力,并没有随着学业的完成而结束,反而是无穷无尽。如果不是富二代,作为穷苦出生的知识分子,谁也逃不掉精神生活和世俗活法的“苦劫”。书读得越多,将会“中毒”越深,文人情怀的烙印将潜移默化地刻得越深越细。但生活总是会源源不断地传递过来压力,需要去解。比如女朋友她妈提出的婚后安排,比如为考博而去违心夸教授的作品时领域内权威著作,比如为工作安排而奔波等等。这种物质窘境的破局,对于文人来说,只能通过改变自己的精神标准来创收,如此一来,新的精神窘境不断出现。

  这种“精神窘境”,自己又何尝没有体味呢?毕业的时候,在新疆那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自然同李超两个人都有一种“视金钱如粪土”的豪气快意。但后来谈了女朋友之后,自己的想法就开始多了起来,开始为以后考虑,钱包多次为眼下的花前月下而告急。当时在哈密桥梁厂办公楼前面那坪地上问自己:我能升官吗?不可能。能经商吗?不能。也在梁厂承包一个工序干干么?绝对不行。当个勤恳的技术员?能,但心里不踏实。那次做抉择的难度远超过高考填志愿,高考的时候因为无知也就无惧,而今是站在体制的墙头上,踏出去就永远也进不去了。最后还是文人情怀帮我做了最后的决定,不能辜负了自己的青春,应该趁年轻出去做一番事业。真正来到佛山做业务,才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理想主义生根发芽的土壤。就算你超凡脱俗、铮铮铁骨,但“丈夫虽有志,固为儿女忧”。如今很多青年才俊,面对高攀不起的房价,当年豪言誓死不做房奴,但等他结婚生子之后,很多窘境由不得他不钻进去。

  然而书中前后都提到了曹雪芹,对于这个古代的中国文人,不仅淡泊了富贵,连名声也淡泊了!高山仰止,他是有资格接受这种景仰的,用自己的血泪人生昭示着理想的价值和意义,纵然极度的贫窘潦倒,也坚守着文人的底线。我想这也是作者阎真的本意和文章的升华,文人不应该否定这种精神追求,否则终将成为一个弃儿,再也找不到心灵的家园。

  但作为一个凡夫俗子,又怎么能像圣人那样超越生活经验而活着呢?我景仰这些古代先贤圣人们,可我没有力量走进他们。销售生涯改变了自己很多,面对家庭重大困难,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不得已放弃书生之见而去创收。面对业绩就是尊严,接受行业现状,用套路代替了部分真情。其实很多人都能“识时务者为俊杰”,无师自通。但这么多年的商场风雨冲刷,也还是没有彻底洗掉自己身上书生的底色。后来看完《活着之上》,我也就欣然接受了上帝给我刷的那层底色—书生意气。

  这也许就是宿命,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就必须面对生活,就必须不断地调整、确切地说是降低精神追求的标准去适应。于是,他一直都不能获得快乐,生活与灵魂,都不能得以舒展,此谓之书生之苦。

  《活着》读后感 篇5

  一直没有正式看过这本名气很大的书,现实中有人亲人一个个离世,大家总说这是现实版的福贵,大抵猜到了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怎样悲惨的故事;但是真正摊开来读,还是几度掩面哭泣,几乎读不下去,真的是太惨了。

  福贵作为地主家的儿子,吃喝嫖赌,一路活到老;不管他受什么样的罪,都是咎由自取,并没有觉得心痛。

  到是福贵的妻子家珍,贤良淑德,对福贵不离不弃,本来儿女双全,却一个个失去,最后还得了软骨病,真的看得内心极度煎熬,老天也真是不公,为什么要这么对一个善良的人。

  还有福贵的闺女凤霞,乐观开朗的女孩子,却得病变成了聋哑人,还好嫁了个歪脖子的好男人,在街坊邻里间都有口皆碑的,结果难产去世,真的气得我想把书摔在地上。

  又看了葛优和巩俐的.电影版,与原著有点区别,福贵身边的人离世的原因更适合那个年代了;我也是几度中断不敢看了。虽然巩俐演得很坚强,但是没有我心目中家珍的柔弱。

  看完以后,掩卷长思,书中更多地反映了是那个动荡的年代,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不是为了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那么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究竟是为什么活着?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夜里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那时候有很多梦想,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村里还经常停电,大概初二的时候,家里才是整个村里少数装电话的人,初装费就要一千多,现在家里座机基本都没了,大家也习惯了,免费送都没人要。

  但是那时候很开心啊,没有手机,周末就是跟小伙伴去天桥掏虾,去人家地里偷红萝卜,红薯,烧一堆火,红薯用泥巴包起来放进去烧,拿出来可好吃了,这辈子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红薯;现在周末躺在家里吹着空调,感觉颈椎疼,一身肥肉。

  初中开始打篮球,然后一直看NBA,那时候的梦想就是去美国看NBA,结果去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看了尼克斯,去布鲁克林看了篮网,然后因为时差在山呼海啸中居然睡着了;也是形式大于内容了吧。

  以前觉得香车美女跟自己遥不可及,现在买了百万豪车,身边也一直不缺美女;猎艳的好奇心也少了,大概什么东西都唾手可得的时候,就索然无味了吧。

  自己从小就认为活着就是要走人生主旋律,在年轻时就要奋斗,然后娶妻生子,买房买车,积累财富。也去游山玩水,也去放荡夜场,但自己都知道这些不是人生主旋律,偶尔为之可以,但是不能当饭吃。所以自己从来也不去羡慕那些辞去工作周游世界的人,不羡慕那些抛妻弃子成就伟业的人,普世的价值观不是世俗,而是让自己心安的法门。

  我也慢慢地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有钱有闲,不至于财务自由,但是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关键是活着到不惑之年,真的没有太多的欲望,该经历的也都经历了,也越来越喜欢独处,觉得大多数烦恼都是跟人相处来的。

  以前一直觉得感受到痛苦才觉得自己活着,所以去创业,去经历四面楚歌的困境;去跑马拉松,去越野,感受身体极限的痛苦;去跳伞,去蹦极,刺激的瞬间感觉自己活着;但是现在连个恐怖片都不想看,不是不敢,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受刺激,安安稳稳地活着比啥都强,是什么时候,自己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这两年,大概唯有坐下来静静地看书,写写读书笔记,与书中的人物感同身受,并反思自己的内心,每次内心的碰撞感到自己活着,明心见性,了生死。

  也许活着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就只是活着而已。和心爱的人一起走过千山万水,去国内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独处的时候就静静地看书,修身养性,不急不躁;工作就有一说一,做好分内的事,精进自己的技术,加强团队的管理,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做该做的事,不要干着活摸着鱼,一天天浑浑噩噩,这是对自己的不善,是浪费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活着,不求大富大贵,但求问心无愧。

  《活着》读后感 篇6

  年轻时,失去了家产,气死了老爹,丢了老婆与儿子;醒悟改过,等回了老婆与儿子,全家团圆,自己却被抓了壮丁,在生死线上徘徊;从生死线上幸存下来,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却发现娘去了,女儿聋了哑了;守着剩下的家人勤勤恳恳的过日子,供儿子读书,以求出息。好不容易安生地过了几年日子,恶神再次找上了他家,媳妇病了,治不好;儿子去了,被人抽血活活抽死了,要了他儿子命的人竟然是曾一起在生死线上徘徊的春生,他不能大喊大叫,只能生生忍下这口伤痛;儿子去了,以为老婆也会跟着去了,老婆却在不知不觉中好转起来,又聋又哑的女儿终于找得一个好归宿,日子似乎在朝着好的方向前进。天不眷顾,不久,女儿生产后大出血,留下儿子与丈夫去了,老婆病恹恹的身体不久也追随女儿而去。一家人留下老、中、小三个男人活着,等外孙长到三四岁,女婿在工地丧了命,留下老、小两个男人活着。老的领着小的继续活着,小的好不容易长到七岁,慢慢懂事了,却又一命呜呼,原因是豆子吃多了,撑死了(在现代看来一个好笑的理由,看书看到这一段时,只能噗噗的掉眼泪)。从少到老,一路走来,家人都去了,独独剩下他一个人活着。——看完这个人的一生,或许已有人唏嘘不已,多悲惨的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活着》中的福贵,这就是《活着》中福贵的一生,我不能说悲惨,因为在书中我读不到这样的感受,我只能说福贵的一生不平坦。

  余华在日文版自序中有如下一段文字:一些意大利的中学生向我提出了一个十分有益的问题:“为什么您的小说《活着》在那样一种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生活和幸存之间轻微的分界在哪里?”。我的回答是这样的:“在中国,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生活和幸存就是一枚分币的两面,它们之间轻微的分界在于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故事。······福贵的讲述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如同作者所说的一样,福贵只是在以一种平淡的语气讲述自己的一生,以朴实的.语言在讲述真实生命的伤痛与高兴,没有波澜壮阔,没有凄凄切切,没有自怜,有的是坦然的接受生命的一切,然后生活。虽然接受不是那么容易,伤痛,流泪,最后顶着这些伤痛、擦掉眼泪,继续活着。就像作者在韩文版自序中写的那样:“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是我又哭又笑的读完的,为着凤霞的送走,二喜的憨实,凤霞的幸福,有庆与福贵的相处,有庆的死亡,二喜的板车,苦根的小大人,苦根的懂事·····书里总是那么多让人感动落泪的地方。读完之后,想起福贵的一家、福贵的一生,仍然泪不能禁,不是同情,不是可怜,而是感动,感动于生命的柔韧度。对于生命,福贵是如此纯粹,活着!不说可怜、不说悲惨,那是源自他人的想法,对于福贵来说,他所经历的这些便是生命,这就是生命所在的一种状态,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尽自己可能地生活。生命不美好也能绽放出美丽之花。

  《活着》想要表达的东西,余华在他的几个版本的自序中以阐述的很清楚,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去读、去感受、去静静体会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感动,带给我们生命的震撼。

  《活着》读后感 篇7

  第一次看张艺谋导演的电影《活着》,是因为偶然跟在美国读书的同学聊天,他说自己世界电影赏析课程的结课论文题目是“张艺谋与《活着》”。这使得我瞬间对这部电影充满了兴趣,想想比较惭愧的是,我第一次欣赏这部经典电影竟然是在它上映整整二十年之后。

  因为被电影的每一个细枝末节所吸引,又迫不及待的去看原著——《活着》。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

  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似乎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和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以为噩梦与困境不再牵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猝不及防。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跑。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悦。

  可是他却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轻的我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就是生命的力量吧。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就像每朵乌云都镶着银边,无论当下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此刻的我们毫发无伤。

  其实,只是像富贵一样活着,已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像普希金说过的,“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我想,最好的生命应该是“世界以痛吻我,我要回报以歌”。

  《活着》读后感 篇8

  近期公司组织征文活动,在众多书中发现了这样一本书,一本看似很有生命力的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满是鹅黄色封面,接着看到中间镶嵌着黄色和绿色的花草,一丝愉悦从心底闪过,暗自庆幸自己先发现这本质感非常的书,准备着在某个闲暇的午后细细品读。

  《简单活着,真好》是著名英国作家彼得梅尔的一本书。书中讲述了麦柯斯,一个在伦敦大公司工作的英国倒霉蛋,因工作与生活的不如意,而义无返顾地投入阳光明媚的普罗旺斯的怀抱的故事。在那,葡萄园和明媚的阳光晒干了他关节里伦敦的阴霾,一个风情万种的饭馆女老板范妮侍候好他的胃也安抚了他的.心,从美国加州飞来的堂妹也慷慨地没有与他计较叔叔的遗产,虽然一个蛇蝎美女偷窃他葡萄园酿制的美酒来牟取暴利但最后也溜之大吉。麦克斯在普罗旺斯的葡萄园里享受蓝天白云,收获美酒佳人。

  在这本书里我们每个人梦想的生活。一栋房子,阳光像小溪般淌过卧室的玻璃窗,在窗前醒来,在窗前看书,抬眼看到的都是绿。还有一处花园,在有风的下午闲看太阳将天空染成如绚丽篝火般的粉紫色。夜幕初临,举办一场欢乐的聚会,等待星星露头。但在这个竞争压力及其大的现代社会,人们每天都忙碌于学业,事业,家庭,被紧张而又匆忙的生活压榨得没有一点自由。生活变得暗淡,像枯树枝一般单调乏味;目光变得功利,利益被摆在第一位,一切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贪婪、利益、欲望占据了生活的每一分钟,让人们忘却了那种恬淡的生活。

  依稀记得小时候住在奶奶的老院子里,屋子用青黑色的砖砌成的,白色的墙,青黑色的瓦。由于岁月的冲刷,已经裸露出些许黛色的砖块,显示出些许岁月的沧桑,屋旁的那棵梧桐高大魁梧,浓浓的绿叶撑起一片蓝天,守护着饱经风霜的院子。阳光透过叶子,细碎地点缀在屋檐下,燕语呢喃,花香萦绕。当年的我,总是习惯跟小伙伴翻过篱笆,去摘带着雨水的栀子花,然后被花主骂的狗血喷头;总喜欢偷偷溜进邻居家逗弄那只贪玩的小狗,直到狗狗精疲力尽才悻悻离开;总幻想着什么时候乘着大人不在溜上屋顶,去看不远处的巷口。下雨的时候,院子里变成一个水塘子,我总是约着几个要好的伙伴,在雨里踩着水,哼着不着调的小曲,直到全身湿透被骂回家才依依不舍得分开。而如今,家里的老房子早已不复存在了,鳞次栉比的楼房不断延伸,再到下雨天已没有了儿时泥土的芬芳与踩雨水的快乐,有的只是各种建筑废弃材料的化工味道和路上行人脚步的匆匆。

  著名作家毕淑敏说过:“人可以没有爱情,没有自由,没有健康,没有金钱,但我们必须有心情”。这正是很好地比喻了现世的状况,喧闹的城市,似乎想拥有一颗平静的心境变得极为困难。面对每天发生的不可预料的事情,我们因为放不下,所以总是惴惴不安。惜刘禹锡被贬陋室,却道出:“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豁达;再览陶渊明,寄情菊花,厌弃尘俗,不慕荣利,安贫乐道,“采菊东南下,悠然见南山”,这是怎样一种祥和的心境,才能道出“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佳句。

  繁忙的时代,人们享受着繁华,失去了健康和宁静。他们哈欠连天,没有胃口,脾气暴躁,没精打采,被无奈地束缚在写字楼里,像失去野性的困兽,淡忘了天性。是时候去享受时光了,如书中所说“逃逸都市,享受慵懒,在普罗旺斯做个时间的盗贼。”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好好享受自己有限的时光,不要把它们浪费在无谓的忙碌中,不如修身养性,乐得自在。

  生活像一条蜿蜒曲折的路在脚下延伸,简单活着是体味生活的一门必须课。让我们每个人都学会拥有一颗宁静广博透明的心,来覆盖生命的每一个清晨和夜晚。

  《活着》读后感 篇9

  记得约莫是在上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问过我们一个问题:你活着为了什么?

  当时同学的回答五花八门,为了父母,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报效国家,为了活着。是的,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不清楚为何自己会来到这个世界,具备了这样的灵魂和思考能力,但是我们清晰的知道,自己是一个生命体,确实地存活于此。通过自己的所做所为与外界,留下印记,透过耕耘的时间去感知世界。

  余华的作品很少说教式的对白,他总是用口白平实的语言去描述那些低微的人,却带给你不平凡的思索和感触。他把自己的人生哲学都融入了他作品的角色中,透过他们的一颦一笑,慢慢地流淌出来。他对土地和文革困难时期,有着特殊的情怀,诸如《兄弟》,《许三观记》,《在细雨中呼喊》无一例外有相关的故事背景和描写。王小波说过:别人的痛苦灾难才是艺术家创作的源泉,而绝不是艺术家自己的。这也难怪有种比较调侃的说法,说每一个作家都是后娘,不把故事中的男女主角折磨得不成样子誓不罢休。虽然玩笑成分居多,但也体现出创作者借他们创作的人物去表达自己,文以载道人以载情。

  我看着《活着》的主人翁福贵,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地主少爷,到败尽家财,最后白发人送黑发人,与一头老牛做伴度过残年。看到最后我并没有太大的心理波动,当一个再普通的人的一生如同一帧帧的幻灯片在你面前放映时,你会发现,那些大喜大悲,其实最后回过头去看,只是为你生命做上了一个注脚而已,所谓乐天知命虚室生白,讲的也就是一个心安理得。每一个人的一生都是独特的,绝不雷同的,那些细小的枝节,却是你有同于他人最大的亮点所在。

  “可是我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我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这样的老人在乡间实在难以遇上,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他们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即便是这零星几点也都是自身之外的记忆,用一、两句话表达了他们所认为的一切。在这里,我常常听到后辈们这样骂他们:

  "一大把年纪全活到狗身上去了。"

  福贵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地重度此生了。他的讲述像鸟爪抓住树枝那样紧紧抓住我。”

  也许是余华采用的记叙方式,使得福贵这样一个农民的经历如此身历其境地展现在我面前,但更重要的,是福贵他本身知道如何精彩地讲述自己。人们常说要趁年轻,多去经历一些事情。其实比起经历更为重要的,是讲述,是思索。你从你经历过的事情当中汲取养分,你客观地去分析去评价,得出你的专属结论,构成你自己的人生哲学。干瘪的讲述可不是我想要的,我想在我自己年老或者有足够多的经历时,可以绘声绘色地讲述我自己的经历我自己的见解,学会讲述,本身就是在学会做人,这就是活着。当你在讲述自己的经历时,你从记忆中又获得了一次重生,痛苦让你隐忍坚韧快乐让你自信豪迈,你从过去的时光中看到了最好的自己。

  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小有所成大富大贵,你的一生不一定会有这些东西。但人生肯定是有其规律性的,像正弦函数那样有高潮也有低谷,盛极必衰否极泰来。勇敢地去面对你的经历,同时当自己在讲述这些的时候,稍加修饰面带微笑,那样你就是一个生活的智者,对你过往的事通透清明,那么孔子所说的知天命的境界,也就不远了。

  一旦一个人不停地叙说着传奇的事,那么,他本身也就变成了传奇的一部分。

  活着,没那么多深雠大恨。这是余华的《活着》,这也是我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10

  很久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听说和《平凡的世界》一样能震撼人心,也拍成电影了。我喜欢这类作品,渗入人心的震憾一面,夹着感动,愤怒,不安和期盼等情绪去看待这个作品从而直指人生。

  我看的书比较杂,什么类型的都想去探阅,想知道作者想展示的是社会的一面还是心底的一面的比较多,从而在我这里有了一次存根的底。可是看了那么多书,能记得的很少,我相信这除我的记性差以外的原因就是作品本身符不符合我本身的需求,当然这个需求是讲精神层次的。

  这次就以之前读过的写一篇读后感吧,在此非常感谢弟送给我这本《活着》,我读了才知道它到底是怎么样的作品,为什么会有脍炙人口的称赞,会成为人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而如今让我有了一次谈谈它的冲动。

  那我先讲讲《活着》这本书吧(一年前看的,还记得大概情节,说明这作品确实能得到我的认可)。

  作者余华的写作非常有技巧和特色,他主线是让垂暮之年的福贵去讲述他平凡却又显得不平凡的经历,而对主人翁福贵既用了第三人称,也用了第一人称,让现在和过去不断切换,达到了层次分明却避免了直叙平铺的枯燥。福贵是不幸的,他好好一个有钱有地有势的二世祖因为好赌沦落为地位卑微而一无所有的佃农,父亲被气死了,母亲得病后他又被拉入打仗,在打仗时经历了生死的边缘后幸运回家,而母亲早已死去,贫穷让他聪明的女儿变成又聋又哑,后来嫁人了却在生产时不幸死去,她的老公也因为一次意外也同样离去。他懂事的儿子却因为当兵故友的妻子被活活抽血而死。老婆因为受苦受累也离他而去,他的孙子就因为平时吃不上好东西而过多食豆而离去。就这样一个个最亲最爱的人相继离他而去,只有一头让人看不起的老牛陪他度过晚年。经历了那么多曲曲折折,起起落落,是是非非,冷冷暖暖,主人翁福贵却能泰然处之,坦然面对,他觉得他承载的不仅仅是自己活下去的意念,还有替他们活下去的希望。他活得不糊涂,活得有期盼,所以他乐观,开朗,积极,向上,活力,生气。

  都说人物塑造成不成功主要是看我们能不能记住那个塑造的人物,所以这本书我觉得是成功的。我记住了福贵一生的大起大落,我也记住了福贵那面对生活的态度。很多时候我觉得角色可以互换一下,就像结婚互换戒指一样,要的就是对方一个承诺,如果我是福贵,我想我的精神早会崩溃,所以我觉得他是伟大不平凡的,心够强大,才能活着。

  我喜欢这类作品,让我有了更深层面的.思考。为什么会酿成这样的惨剧?对于活着的我们而言将要做的和面对的又是什么?这除了社会因素,环境因素,人为因素,道德因素还有什么?我想还有心理承受因素。今天的我们面对的太多太广,所以才会觉得压力山大的,才会想着拥有正能量。如果我们都像福贵一样有了拿得起放得下的豁达,乐观及态度,到处都是正能量了,哪里还需要传播,哪里还有怨声载道的叫骂,歇斯底里的叫嚣和呼天抢地的叫喊。

  抱怨的太深,失去将太多;拥有的太多,麻烦也太多;轻松的太久,承载的必更多。而怎么样活着取决的不仅仅是一种态度,还有一种意念,支撑我们去展示不一样的人生平台。

  后记:

  我记得余华写过一句话,给我印象很深刻,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的告诉我们及让我们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而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是封闭的,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活着》读后感 篇11

  许是余华残忍冰冷的语调碰撞到内心深处的脆弱,才令读者的心难以平静,久久震撼。

  从解放到文革的漫长岁月中,人们安然接受着福祸相依,不测风云的宿命,什么都愿舍弃,但盼望活着的念力和力量使他们顽强,这并不是被现实荡涤而变得麻木。

  作者余华认为:我更关心的是人们的欲望,欲望比性格更能代表一个人的价值。而小说中的主人公富贵用平淡冷静的语气陈述了自己坎坷悲痛的一生,作者说他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细细思考,有什么能像老人富贵一样以悲惨的遭遇来诠释活着的勇气——即使命运荆棘丛生,我依然面对生活,走完这一生的历程。

  有时觉得余华太过残忍,以最为简单平淡的笔调书写着人物的遭遇,仿佛那些不幸死去的人就该黯然消逝,那些悲惨的命运就是他们的宿命,之后的他们还要若无其事的活下去。但是作者若以同情而又悲悯的主线贯穿全文,那么我就无法体会到?活着?的真正意义。就像红楼梦黛玉在宝玉新婚当晚香消玉殒的故事,升华为一种凄美而又忧伤的意境;像那一棵开花的树,等来的'是凋零的心,一种遗憾的感伤让我们难以忘怀她的等待。

  小说的主人公富贵先是一个纨绔子弟,作为财主的儿子,不学无术,最终所有家产被他败光,而恰恰是贫困让他发生改变,体会到妻子家珍的善良,懂得家的幸福,所以他努力生活。被迫入伍后,他日夜思念的是家,经历过生死搏斗后第一时间赶到家中,也许这份念想才使得富贵在硝烟炮火之中紧抓活着的希望。富贵的儿子有庆因献血而导致死亡,护士却早已落荒而逃。我沉浸在有庆献血的情景当中,悲愤油然而生,憎恨那些藐视弱小生命的人,他们为救势力(县长的妻子)不惜牺牲十几岁小孩的生命。

  余华并没有从表面的字里行间进行笔诛墨伐,而是通过读者的感受及思想对社会的现实进行了一种无声的谴责,这正是小说写作的高明之处,以一种无声胜有声的格调把自己的思想解读给读者,然后引起人们的深思。

  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相继死去。留下了孙子苦根与富贵朝夕相伴,由于贫困使得苦根越发懂事,当其他小孩嘻戏在田野里,河畔上,三岁的苦根已经帮富贵割稻子,小小的身影晃动在稻田间,富贵满眼是幸福!是疼惜!

  小说中苦根的死让人觉得荒诞而又现实,生活太苦,苦根从来没有吃饱过,乡亲送的豌豆对他来说是极好的东西,生病的苦根因吃的太急太都被活活胀死。类似的是电影1942的情景,老东家在逃亡的过程中,迫不得已把女儿卖进了腐朽之地,因吃的太饱难以下蹲的抽泣。

  活着和1942皆处于悲剧的时代,多少人因饥荒而被剥夺生命,留给现实的只有悲凉。富贵并没有悲凉,他只是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他对作者陈述记忆时的冷静并不是没有痛苦和恐惧,而是当经历了撕心裂肺的生死离别后,已经使得所有事情的变幻都变得自然而然,绝望也已经升华到坦然淡然的地步。

  喜欢这本书的人大概也看过被改编的电视剧富贵,两者的结局大相径庭,小说中“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唱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富贵和老牛相伴,读懂生活,平静地走下去。而富贵结局是苦根和富贵迎接来了新生活,新的希望。我想那编剧和读者都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感想,希望命运留给富贵最后的希翼陪他迎接到曙光。然而此时却违背了作者这本?活着?的意义:即使命运蹉跎,我依然努力的走下去。

  最喜欢结尾这段话:“我知道黄昏正在瞬间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和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降临。”我总是这样理解它的含义——黄昏过后是黑夜,即使有暴风雨的来临,但我依然能体会到生命存在的价值,它带来的是安抚,让我坦然面对生活,勇往直前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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