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后感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一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读后感1
《梵高》读后感渴望生活温森特梵高,一个一想起来就联系起他那幅狂热的绚丽的的向日葵的画家,梵高读后感。我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他的画,一直对他有着一种同情才华横溢的落魄的艺术家的情感。今天终于把那本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传看完了,从新的一个角度认识了他,并改变了对他那种同情的态度,换之的是尊敬和仰望。含着眼泪,想要记录点什么。泪水不是因为他悲苦的一生,或者是那可怜的终结,而是因为感动,一种非凡的生命力的感动。一种对生命的非凡热爱而感动的泪水。
他的一生在流浪中渡过,他没有家,被除了弟弟提奥之外的亲人的排斥在外。没有经济来源,有的只有提奥,这个无私爱着他的弟弟,从最初每个月给他寄50法郎到后来每个月150法郎,提奥的一生跟他哥哥没有分开过,从这样的关系上讲。在梵高自杀死后的六个月后的前后几天,提奥也随即去陪伴了他的哥哥。梵高为了绘画四处流浪,不管是最初灰蒙蒙的博日纳里,还是找到艺术方向的纽恩南,他都是四处受尽白眼的人。在尘世生活中,他不擅长,太单纯,他不遵循人世间的生活规则,在艺术道路上他走上了天堂,可是在生活之路上他一直在地狱里承受着(用我们常人的眼光看)。不管怎么样的煎熬,没有一分钱忍饥挨饿十天,发烧不止,或者是终日画画而被人认作疯子,他都承受住了,最后让他走向自我灭亡道路的却是艺术上灵感的衰竭,读后感《梵高读后感》。虽然生活在最贫苦的尘世里,他却从来没有觉得苦过,只要他能画,他可以画,他就很快乐。最后因为精神分裂的折磨,导致他灵感衰竭,然后开枪自杀,那也没有让人觉得灰暗,反而觉得他渴望生活的力量一直存在。只是他要自己与自然沦为一体罢了。
在他的作品中,他一直想要表达的是他的思想,他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崇拜。闪烁的星星《星夜》,张扬的向日葵《向日葵》大概是我们在教材图画书上不陌生的一些画,那一颗颗呈漩涡状旋转的星星,是充满光芒的闪耀的力量,耀眼的黄色的向日葵是伸向天空渴望生活的一只只手。我没有办法在这样零乱的思绪中表达梵高的绘画意愿,但是我愿意抄下这段印象派画家聚会中的宣言,来宣扬他以及他们的美好的艺术表达意愿: 我们把性格看的比丑陋更重要。把痛苦看的`比漂亮更重要,把赤裸裸的严酷现实看的比法国的所有财富更重要。
我们全盘接受生活,无须再道德上加以评断。我们认为娼妓和伯爵夫人,看门人和将军,农民和内阁部长都是一样的,因为他们全都符合自然主要的要求,都是生活的一部分。
正如梵高的最早的一个画家朋友说的那样,艺术的才华需要痛苦来滋养。也许正是因为在生活中的贫穷,不平等,才创造了他不懈追求艺术上的表达之路吧。他热爱生活的意愿从来没有放弃过,直到被精神分裂折磨到灵感消失殆尽。
作为一种对高高在上的情感,我 感动于梵高的热爱生活,对艺术的狂热的精神。
高一读后感2
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一股激流仍在心中涌动……
提起笔,想用这留下那些从心灵掠过的丝丝感触,却又不知从何下手,或许是太深刻了吧。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它折射出当时旧社会旧体制的罪恶,人与人交往间的黑暗、虚伪,通过三兄弟不同的性格和看法将这些一一呈现出来。
说到这,我们就来谈谈那三兄弟吧。
觉新,一个悲剧人物。我对他的感觉是很矛盾的,我有时同情他,有时又为他懦弱而感到悲愤。他是封建制度的继承者,同时也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双方父母的小小意见,毁灭了他和梅的婚姻,愚昧的封建迷信,又夺去了他爱妻的生命。他是一个新旧参半的人,在旧家庭中是个暮气沉沉的大少爷;在与觉慧、觉民等年轻人在一起时,又是一个渴望新生活的青年。这样的.无奈,应该是源于他那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尤使他的人生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使他被称为“作揖主义”,他为此忍受了但又失去了。但后来,他似乎想通了。“我们这个家需要叛徒,我一定要帮三弟成功。你们看着罢。家里头并不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他忽然自语。
后来,在附录里看到了巴金在十版代序中的一段话:“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我想,这大概就是觉慧的诞生吧。而觉慧,也的确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是高家大宅里的一颗不一样的种子,他代表着新思想的萌发。在种种旧体制的压制下,他没有因此而退缩、凋谢,反而勇敢的茁壮成长起来。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却又训斥自己是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那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还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喝斥家人。他积极参加“五四”反帝反封建的爱国学生运动;他反对封建家长压制青年,主张年轻人应该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同情下层人,从来不肯坐轿子。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但他敢于书写“反抗”二字,他敢于用行动去反抗,去争夺自己的幸福,而后他终于挣脱了,于是乘着那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远了。他代表着那新生的力量冲出了旧思想的重重包围!
而觉民,在那个大家庭中,他是站在觉慧这边的,也只有他。但他不像觉慧那样冲动,他有着沉稳的个性,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的去争取幸福。也是因为这,他才能和琴走到一起,没让琴成为第二个梅。从这点来说,我还是挺欣赏他的。
而在这个小说里,也还有好几个人物让我喜欢。有敢于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有温顺驯良的梅芬,有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还有像觉慧他们一样向往自由平等的新女性——琴。
在这个《家》中似乎有层层叠叠的矛盾被编织成一张复杂的网,使我们困惑。但在矛盾中,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值得感动的东西好似一股股暖流潜行于此,并因矛盾而真实、因矛盾而珍贵、因矛盾而深沉。
希望这股激流能在更多人的心中永不停息!
高一读后感3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欺凌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高一读后感4
我从小就喜欢动物,喜欢看书。因此,我看的都是关于动物的书籍。然而,这么多的动物小说作家,却只有一人的文章能让我读得津津有味,他就是我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爷爷。
许多动物小说家把动物小说写成了童话故事和自传,可沈石溪爷爷不同,他把动物当做朋友来情深意浓地描绘。他所写的动物打斗情节,仿佛就在我眼前。沈石溪爷爷的主要作品有:《狼王梦》《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但最耐人寻味的,恐怕还是这充满了温情的《狼王梦》了吧。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将生下的.几只小狼崽含辛茹苦地培养大,为的是能让它们其中的一只当上未来的狼王。可是,紫岚膝下的几只公狼崽一个个地命丧黄泉,只留下一只母狼崽媚媚。媚媚很快与一头优秀的大公狼匹配成功,在媚媚临近分娩时,一只金雕尝试将新生狼崽抓走。为了让狼孙在未来坐上狼王宝座,母狼紫岚与老金雕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澎湃。母爱,不只有人类才拥有,它也是许多动物的情感。紫岚,为了挚爱的丈夫含笑九泉,它将狼崽——黑仔,宠成了一位“狼王子”,锻炼成了一位“狼勇士”,可终究还是抵不过老金雕将黑仔抓走的伤痛;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另一只狼儿蓝魂儿身上,可蓝魂儿却敌不过捕兽夹带来的痛苦,也上了西天。而狼老三双毛,却因紫岚曾经太宠溺黑仔、蓝魂儿,而变得自卑、没有信心。紫岚一次次的刺激双毛,虽然双毛从自卑中脱离过来,但紫岚跛了一条腿,可换来的结果是双毛在争夺狼王竞赛中,去黄泉赶赴父亲兄弟。最终,紫岚的决定是与当年那只抓走黑仔的老金雕同归于尽,报了杀子之仇,也保住了后代。
如果只看表面,也许我们会觉得,紫岚只是纯粹想完成黑桑的遗愿,才对子女如此苛刻。但如果细腻地去看,你就会从字里行间看出紫岚“铁石心肠”的态度中,那一丝细细的、温柔的母爱。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母不嫌子丑”,紫岚——像它那样坚毅、有勇有谋、情商高的母狼,怎么可能不会心疼自己的孩子呢?紫岚是如此的精明,它在完成丈夫心愿时,还提拔了孩子,提前铸就了它们的未来。
但,紫岚的确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由于憧憬于黑仔未来能够当上狼王的幻想中,紫岚疏忽了自然这个竞技场,以至于黑仔被金雕抓走;由于固执认为黑仔一定能做到,所以忽略了对双毛,埋藏了对它的爱。做父母亲的人,虽然免不了对孩子立规矩,但不必太过严格,这样,孩子才会有更多的自由和空间,因而也会更开朗、乐观。紫岚就是因为束缚了三只公狼崽,让他们永远向狼王前进,从而使他们死于非命。总之,结合成一句话来说就是:人终有放荡散漫,不可止,违也酿恶果。
沈石溪爷爷的书,不仅让我了解动物,学会写作,也让我看透世理,获得了无穷无尽的人生观、价值观。沈石溪爷爷,谢谢您!谢谢您笔下的那些可爱的、勇猛的、机灵的动物们!
高一读后感5
四大名著想必是孺妇皆知,四部佳作各有千秋,而我却认为,《红楼梦》最为引人注目。她不似《水浒》,写草莽英雄、江湖豪杰之事,行侠仗义、报仇雪恨之心;也不似《三国》,写雄主名王、谋臣勇将之事,攻城略地、纵横捭阖之心;更不似《西游记》那样,写求取佛经、历尽磨难之事,斩妖除魔、伸张正义之心。她犹如一个“新新人类”,竟是描述了一群少男少女,特别是以妙龄少女为核心所展开的故事画卷,让人眼前为之一亮。
封建社会是没有人权的,特别是在末期,更是不把人当人看,而女性的地位,根本就不存在。历史上,在战况危急之时,围城之中,没有粮食,便将城中的女人全捉来吃,这样的事情多次出现在史书上,还不是野史,而是辉煌的正史!而就在这样的社会,就出现了这样一本书,书中的女性,个个聪明美丽,有自己的想法主见,有自己特殊的行止见识,好像现今“女强人”的先祖,并且,还有一个七尺男儿说出了“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怎能不谓之是石破天惊的大事!
再来看看写出这本看似“叛逆”的书的作者,他就是“曹雪芹”。书中的取材,大多都是来源于他年少时的笑声与泪水。我曾经看过一段文字,曹雪芹的写作目的就是要“使闺阁昭传”,让天下后世人知道“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泯灭其也”。他也曾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听,这不正是当初宝玉在那些女子前,自惭形秽,以“浊玉”自称的原型么?不难看出,贾宝玉就是曹雪芹的化身兼“进化级”了。
宝玉,如同是封建社会孕育出的“新人”胚胎,显然与那个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开始时,这个问题就显露出来,在他年幼抓周时,一把就抓个脂粉钗环,让贾政当机立断,他将来不过是个酒色之徒,从此对宝玉只有蔑视与不屑。而宝玉,从小,就与丫鬟姐妹们“混”在一起,玩的不亦乐乎,更是鉴证“酒色之徒”这个称谓。他除了对贾母和王夫人等的亲人之爱,对身边的每一位女子都喜欢着,尊敬着,举止也亲密无间,但没有半分逾越。也难怪,鲁迅也称之“昵而敬之,恐拂其意,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
当然《红楼梦》是女性的颂歌,其中女子多得眼花缭乱。她们,汇聚在大观园中,就像个小小的`女儿国。这些女孩儿,都容貌俊秀,浑身散发着青春的纯洁气息。她们虽说是大家闺秀,却不似自古以来的女儿一般:在家中,对父母唯命是从,出家后,以“三从四德”为毕生目标。她们有自己的主见思想。书中有两个重要人。一是林黛玉,二是薛宝钗。命运将她们俩与宝玉紧紧相连。面对黛玉,宝玉是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因为,黛玉懂得他这个“新新人类”的思想,两人同枕一个枕头,躺在床上说着悄悄话,对男女有别之类的世俗视而不见,显然是两个趣味相同的人儿。而对宝钗,宝玉是相敬相爱,但心里总有隔膜,宝钗处事是圆滑的,比黛玉得人心多了,可正是她对任何人都那样温和,就越发让人无法走向她的内心。可贾母她们也发觉宝钗是当妻子的最佳人选,毕竟黛玉那温顺下隐藏的叛逆让长辈们不安,正是如此,故事终于走向了最后……
高一读后感6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只要最后是你就好。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最初对这本书感兴趣,是无意间在微博上看到了作者一篇文章,对他有了些兴趣,知道了这本书,在看到这段话时瞬间被秒,当即决定买下。后来在看的时候也没有一气呵成,时断时续,但它却总能神奇的戳中我的泪点,欲罢不能。
在别人的故事中,流自己的眼泪。是的,我为管春、毛毛的爱情流泪,我庆幸在这繁华匆忙的尘世,他们没有转身就此错过,兜兜转转,所有的繁难,到最后竟简单到点点头就好的地步。我为荔枝和茅十八的分离流泪,不为他们没有在一起,只为他们曾那样真挚而热烈地想着今后要永远在一起。我为骆驼和他的姑娘流泪,为他以味蕾纪念她的方式心酸庆幸,还好,在所有一切和她有关的记忆变得模糊之时,他还有办法记得她。我为小玉和马力流泪,她为他和另一个女人拼酒,喝遍了大半座城的酒吧,最后栖息在他肩头撒娇流泪的人却不是她,只能说句好累来掩饰伤悲。我为“我”和姐姐流泪,为她逼着“我”学电脑,为她假扮别人和我聊天,为她在死前敲出的“我爱你”。我为王慧流泪,这是我真正觉得在唱独角戏的主人公,她飞蛾扑火般的一场爱情给她带来一个未婚先孕的身份标签,除此之外和一张十万块的'支票,可她到底是以末等兵的身份杀出了一条血路,成为一等生。
实在不是我泪点太多,而是这样的故事真实又虚幻,这样的结局心酸又完满。我想真正吸引我的是这样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身上散发出的无所畏惧的光芒,快意恩仇,颇有江湖儿女的风度。生活总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与无奈,相貌不佳惹人烦,身材不好惹人烦,工作不顺心惹人烦,恋情坎坷惹人烦。你不知道下一个烦恼是什么,可它总能冒出来。那要怎样,掩面痛哭还是自我了断?办法总比困难多,自己的人生是要活出自己的光彩,在理智无法告诉你怎样做的时候,就相信直觉。相貌不佳就多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否则也只是一个花瓶而已。身材不好就减肥,减不下就找适合自己的穿衣方式。工作不顺心就去充电,做自己喜欢的才能喜欢自己做的。恋情坎坷就放手,让你觉得累的是坏掉的爱情,去找一个对的人。
正是他们一个个只图此生尽遂我意,不管满身鲜血淋漓的洒脱自在让我感到深深的羡慕,因为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勇气,理智总先于感情做决定,或许结局是要好些,可自己满心的不甘要如何安放?被生活织的网困住的我,嫉妒着他们这些同样在网里挣扎却仍能找到出路的一群勇士。生命只有一次,在你即将离世的时候,你只会为没做的遗憾,而不是未做过的后悔。所以每一个凡人所求的不过是自己的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不为往事所悲,不为今后所忧,每一天都平安快乐。即使不能改变世界,也要努力不被这个世界改变,如果不按照自己想要的去生活,那么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你的生活竟全不是自己所想要的。对这个世界随波逐流、感到妥协是容易的,要坚守却无比艰难。愿你我能抵得住狂风暴雨,做最好的自己。
高一读后感7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和久必分。手持沉重的三国,品味着它的芳香,欣赏这它的文化,勉励着我的成长。处事悲凉的体现,人间真情的流露,化作拉你,化作成永不磨灭的你—三国。
茫茫沙场谈爱情
王司徒,王允,巧用连环激吕布,莽夫吕布为婵灭卓。一场被他人安排的三角恋,似乎缺少了点许真爱,但也是如此轰轰烈烈。刘,关,张之勇猛,拿吕布不成,貂蝉之脆弱,却玩弄吕布与手心。这就是爱情的力量,脆弱之中包涵着强大。此爱情过于悲惨不愿多论。孔明之妻黄月英,相貌平平,只有一颗对孔明的真心。贤妻良母从中体现。这才是男人青睐的女性。不枉孔明临终之时,口中还绵绵吐出你的名字,月英。
惨断月下吐友情
刘备,关羽,张飞,桃园结义。结义的不仅仅是你们的肉体,更是你们的命运,你们的心。三人为蜀汉将来披肝沥胆。面对曹操之诱惑,关羽宁死不从,为什么?因为关羽心中有义。不愧为三国之义雄,此义惊天悍地,三人之友情需天下人所学习。此三人之友情,想必天下皆知,并论他人则已。友情遍天下,为百年不变之主题,永世被人称赞。所谓人事变迁不变的是情,处事悲凉温暖的是义。
巍峨山上诉忠诚
刘玄德三顾茅庐,请出卧龙。卧龙纵观天下大势所趋,辅佐刘备。卧龙出山天下惊,一心向蜀为汉天。玄德白帝托孤,蜀汉命运送卧龙。卧龙一心只为蜀,两表一对现真情。一篇《出师表》诉出对蜀的忠诚。信心满满兴汉室,却遇阿斗无才能。孔明灯续命,为什么?为汉,为蜀,为报玄德三顾之情。却被魏言打翻,最后愿望也镂空。孔明啊,你忠诚,你向蜀,我崇敬你。忠诚的大臣是国存之根本,无悔的奉献体现出你的崇高。
身处汉地惜蜀汉
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可怜蜀汉全部包揽,加上五虎上将之勇猛,却无法得天下。为什么?因为刘备之冲动,被火烧联营,七十万大军泡汤。也因阿斗之愚笨,不听孔明忠言。也因孔明之忠诚,玄德临终诉,阿斗如不行,丞相可登基。却由于诸葛的忠诚,最后希望也消亡。可怜同为汉人,看这结局又恨又喜。恨蜀汉无天下,喜天下之太平。可能命该至此,吾也无力归天。只能感叹,只能惋惜。
绵绵雨下想人生
读完三国像经历了一遍人生,我为之感叹。品完三国,感触甚多。我学习到如何对朋友,像关羽一样有义。更学习到遇困境如何对待,要从容面对。一本浓重的三国包涵太多的情感,太多的人世沧桑,我为之感叹为之叹惋。叹惋吕布的.痴情,这也告诉我一个道理。一个再怎么强大的人,进入红尘都会被伤害。作为一个将要上高中的我来说,不在踏入红尘,不然会有吕布那样的结局。
三国才读拉百分之七点六的我都忍不住发表感叹,可见此书之迷人。读三国,品人生,思将来。
三国中弥漫的不仅是天下的大势,更是人生的真谛。
高一读后感8
面对落花 我们普通人会想:哦,不就是落花吗,没什么大不了。而他却想到了自己死后的样子,涕泗横流。她流下的不是眼泪,是无奈。。尽管他的名字在我耳边常常听到,但对于我来说没什么。自从的我接触到了这本书,才发现了其中的奥妙。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故事,从而批判了社会的不公与腐朽。无疑,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神英侍卫的化身贾宝玉和绛珠仙子的化身林黛玉第一次相遇便一见如故。对于林黛玉,我印象最深的是黛玉葬花这一情节。他的性格在此景中展现的是淋漓尽致。她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更是明显。 花谢花飞飞满 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岁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独把香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落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奴收葬,未卜奴身何日丧?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面对落花我们普通人会想:哦,不就是落花吗,没什么大不了。而他却想到了自己死后的样子,涕泗横流。她流下的不是眼泪,是无奈。
另一位主人公贾宝玉将对封建礼教的不满表现得更加明显。他讨厌做官,讨厌都八股文,更讨厌那些热衷功名利禄的人。然而在那个时代,他的这种思想却不被大多数人认可。他与林黛玉,被贾母狠心拆散做了一对苦命鸳鸯。最后看破了世态的淡凉,出家当了和尚。唉,问世间情为何物.
但是,我很喜欢他们的反抗精神。他们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行令我十分敬佩。我想这也许是他们的爱情得以流传的关键点吧。薛宝钗对我而言是一个恪守封建妇道的人物。他城府很深,用计嫁给了贾宝玉。但因贾宝玉出家做了和尚,守了一辈子的活寡。
这部书中我最讨厌的就是王熙凤和贾雨村。王熙凤利用她欺上媚下的手段窃取府中财富。而且心狠手辣,害死了尤阿二姐以及腹中的胎儿。种种行为更加加速了贾家的落败。再来说说我心中的贾雨村吧。他很有才干,但他利欲熏心。在官场上与世俗同流合污。它就是当时社会的一面镜子,透过他我看到了社会的.污浊。 读完这本书,让我不得不联想到的腐败。《红楼梦》的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局面就是清朝的真实写照。然而,这其中又不是真善美的体现。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天真与纯真,村妇刘姥姥滴水之恩涌泉以报的善良。
这就是美的享受,美的熏陶,美的涤化,美的洗礼。《红楼梦》这部书让我意犹未尽!
高一读后感9
宁静、安详而有古老的小溪,只要青山不老,他就会淙淙流淌,永不停息。唱一路欢歌激一路浪花。夕阳影里,只是一片澄明如水的气氛……
近乎原始的单纯生活,老人、孩子、黄狗就是生活的全部。这些与宁静的湘西乡间景致融为一体。淳朴的自然民风,那温存于灵魂见的平淡生活也会继续平淡下去吗?历史的车轮并没有褪去茶峒小山城悠远的气息,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静谧的渡船。
像周围山水一样清新明净,善良单纯的翠翠在风日里成长着,纯洁的灵魂在自然里抽穗拔节……是性格使然,还是冥冥红尘中命运多变无定,亦或兼而有之。那个坐在家中屋后的白塔下,喜欢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红色薄云的身影,以沉默回答了我无尽的遐想……
只是尽心的,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的爷爷,很忠实的管理着渡船并忠实地在那里生活下去。心中淡若如水,似乎看起来没有喧嚣闹市的一切烦忧。船轻轻地划破明镜般的水面,涟漪一圈圈地荡漾开去,只有船桨的摇橹声似乎在倾诉者淡淡的哀愁……我想,每当闲下来时,爷爷应该会从袖子里掏出自己的.土制烟斗,坐在落寞的黄昏下,轻轻地点燃烟斗,然后狠狠地吮吸一口,烟雾便画着圈,轻舞飞扬。与此同时,必然伴随的是一声沉重的叹息,接着便是对翠翠长久的凝望,这包含着太多太多复杂的情感……分明有一滴浑浊的老泪从爷爷的眼角滑落……
生活仍在继续,可是仍会这样平静吗?
虽然看似甜美安宁的生活,但在隐约间始终萦绕着淡淡的忧郁。从某中意义上说,翠翠虽然有爷爷无微不至的疼爱,黄狗的陪伴,生活里充满了与动物朋友的欢声笑语,然而她的内心深处却仍是孤独的,甚至有一丝的伤感,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那颗充满青春活力的心更加渴望外面丰富的世界,更加希望听到渡口飘来那些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外面的世界虽然嘈杂却使人更加充满幻想和与期待。
大老、二老意外地闯入翠翠的生活,使本来平静且无忧无虑的日子在转眼间灰飞烟灭。
“车市车路,马是马路”爷爷对碾坊管主似真似假的笑话,爷爷的木讷和犹豫,源于没有碾坊陪嫁的自卑和善良人的自尊,而船总是顺顺,总是对爷爷的误会,无意间却揭示了一个深邃的哲学命题: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使客观存在的,有时它会因矛盾而升化为人们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翠翠与二老的爱情,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这本就是一场梦,就像当初对溪高崖上,二老月下长了半夜的歌,朦胧中,翠翠伴随着歌声张开了翅膀,飞到对溪高崖的半山腰,摘了一大把虎耳草……这终究是一场美梦,梦醒时,心中就只剩下迷茫与失望……
大老的殒命,二老的出走,爷爷的离世,翠翠对于这一切还没有明白什么,朦胧的幸福就像肥皂泡一样,美丽但很短暂。
世缘似乎皆有定数,要来推之不去,当去亦挽不住。
高一读后感10
《珍妮姑娘》的作者是(美)西奥多。德莱塞。作者是出生于1871年8月27日的一个天主教家庭。
《珍妮姑娘》以一名美丽、单纯、善良、出生低贱的女子珍妮为主人公,讲述了她跟52岁的参议员白朗特和车辆巨头之子瑞福特之间的`情感纠葛。18岁得珍妮在白朗特得追求下,为了改善家庭景况而跟他在一齐,谁知还没等结婚,参议员就一命呜呼了,珍妮被敢出家门,产下私生女。她20岁在主人家做女仆时,又遇见豪门甘家得二少爷瑞斯特,狂热得追求使得珍妮又与之同居。二人感情和谐,但瑞斯特迫于家庭得压力,与其是巨额遗产得要挟,不得不与珍妮分离,和他人结婚。小说以多年以后,珍妮应对瑞斯特死时得痛苦为最后一个场景,以舒缓而深情得笔触结束了全文。
读完此书,深刻体会到了珍妮一家得贫穷,他们一家几乎都靠着赊帐来过日子,正如书中所述:玉米粉做羹,是聊胜于无的吃法,再加上点牛奶,就差不多就当筵席看待了。而恰巧珍妮是美丽而天性善良,具有吸引巨富、豪门公子得秉赋。就如书中所言,她得身上有着一种质朴单纯和妩媚娇俏得结合,……。倒不是那种风月场上滚爬过得女子得欲擒故纵和花样叠出,而是出于某种珍妮自己也无法把握得天性。这两个不可改变得客观,注定了珍妮悲惨可怜得命运。52岁的参议员白朗特,就应是爱珍妮的,打算和珍妮结婚,为珍妮撑起一片无忧的天空。只是珍妮没有那个福气。就在珍妮为了举步维艰得家庭奉献出自己得贞洁后不久,传来白朗特得死讯。留下的只有一个可怜得遗腹子。在那样得年代产下私生女是绝对不被人们认可得,就连珍妮的父亲也不原谅她。珍妮第二次与甘家得二少爷瑞斯特的感情就应是互相得爱恋,恋得火热而和谐。而他们所生活得社会与环境却不允许他们得结合。书上是这么描述的,在生物界有一种纯乎自然得界定,每种生物都按照自己种类得规律在指定得范围内生存。正如鱼不能离开水,鸟就要在天上飞一样,倘使有生物试图脱离其基本的环境,那结果是可想而知得的。与其在男女问题上,如若跃出界限,……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那个人是再也不能自在的生活了。最终珍妮只能远远离开,离开得平静而毫无怨言。
《珍妮姑娘》强有力地鞭策了资本主义的残酷现实,真实动人地描述了处于美国社会地层的普通人民的悲惨生活状况,撕去了资产阶级的伪善面纱。同时,也表述了在那个金钱社会,珍妮仍能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她用宽容的心包容了一切,微笑着应对一切不幸。也许在物质生活中,她是一个弱者,但在精神上她绝对是一个强者。
在当今时代,我们需要珍妮那种对生活用心乐观、对挫折坚韧不拔的精神,待人接物需要她那颗如金子般可贵的真诚之心、豁达之心。人生之途并非坦荡,生命之程并非没有尽头。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怀抱真诚,点燃生活的激情,生命之途就会不虚此行,世界将更加完美。
高一读后感11
《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
本杰明·富兰克林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在我看来,一个追求上进,追求卓越的人,势必会用类似于以上这些苛刻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和管理自己的生活。不能保证付出了就一定会有成功,但是如果连这第一步都不肯迈出,才是人生最大的失败。
高一读后感12
海?人生?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答案是有的。《老人与海》中,老人在海上的经历给了我们太多太多人生的道理。
老渔夫一连84天都没有打到鱼,但他仍充满着希望。当我们遇到一个又一个坎的时候,却没有信心跨过去,最终永远都停留在这个坎里。别人都在前进时,你还想停留在原地吗?当我们拼劲全力却还是无法改变现状时,我们还能像老渔夫一样充满希望吗?
终于到了第85天,老渔夫捕到马林鱼时,就像在黑暗中有了一丝希望的曙光,老人与马林鱼搏斗了三天三夜,最后老人成功了。我们都应该像老人那样,充满希望,相信成功的曙光终究会到来,都应该满怀信心,向困难发起挑战。正如海明威所说的那样:“一个人生来不是就要被打败的。”
但是我们的人生毕竟不是一帆风顺的,老人也是一样,正当身心俱疲的老人划船回家时,却遭到了鲨鱼的5次袭击,老人虽然赢了鲨鱼,但马林鱼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的顽强精神,也更加值得我们去学校。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与鲨鱼搏斗者,那是一种永不言败,顽强搏击、坚不可摧的精神。当我们遇到一点小挫折时,退缩的人与老人相比,实在是太脆弱了!
但是在与鲨鱼搏斗的过程中,光靠蛮力是不够的,如果老人没有多年来捕鱼的经验、没有熟练的捕鱼技巧,那他连马林鱼都斗不过。我们在生活中学习中也是如此,若我们只是“学而不思”或者是“思而不学”,那我们也不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标;在社会生活中,若我们没有足够的实力以及顽强的毅力,那我们就不能在社会上扎根。
悟《老人与海》,我悟出了努力。
老人之所以能战胜鲨鱼,同样重要的是他的心态。因为他有信心,有信心可以战胜鲨鱼。就像我们在面对考试时,若没有良好的心态,也不能正常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只有相信自己,才能有勇气面对困难,在逆境中逆流而上。
悟《老人与海》,我悟出了自信。
老人与鲨鱼抢夺马林鱼最后只剩下马林鱼的骨头,这在书中象征着人与命运抗争的结果,虽然我们不能打败命运,也不能改变我们在人生中必经的苦难,但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命运,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命运所打败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老人与鲨鱼搏斗的画面,我仿佛听见老人在呐喊:我可以被摧毁,但我绝不能被命运所打败。
人生不怕失败,怕的是向失败屈服,怕的是向失败屈服,怕的是失去面对失败的`勇气。
老人就好比牧羊少年,若当时牧羊少年放弃了,他便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倘若悉达多因为路途中的贫苦而放弃,那他最终也不会悟到真理,也不会是个胜利者。如果老人在第84次出海后,放弃出海,那我们也看不到这么一个顽强的胜利者了。一次失败不算什么,我们都应该为以后而努力,而不是停留在原地。唯一不能让梦想成真的就是害怕失败。
我们的人生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我们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凭借自己的特长去改变你觉得不公的命运。林肯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他参加了 3次总统竞选,失败了 2次,在他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那些不敢尝试,害怕失败的人注定是个失败者。
我们的人生也如海一样,有风波,有巨浪,但我们都应该努力为自己去创造一个有价值的人生!
高一读后感13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让人读后觉得荡气回肠的书,这是一首英雄的颂歌。本书所描写的是以俄国十月革命为背景的一个传奇人物——保尔·柯察金。所描述的事件发生于1915年直到30年代初那一段历史时期。保尔·柯察金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中心人物,也是书中塑造得最为成功的共产主义战士的形象,他是在老布尔什维克朱赫莱的影响下从自发战斗走向自觉战斗的。在战斗中他懂得了不平等生活的社会根源,懂得了要想推翻旧世界必须成为“勇敢坚强的阶级弟兄”和“坚决斗争的钢铁战士”。在积极投身保卫苏维埃政权的伟大斗争中,他认识到,一个人只有和祖国联系在一起时,才会创造出奇迹。他曾说:“我赞成那种认为个人的事情丝毫不能与集体的事业相比的革命者。”
本书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解释这部作品的标题时说:“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中从不灰心丧气。”作者在塑造保尔这一形象时,用内心独白、书信、格言警句,揭示了这一形象的内心的全部复杂性和成长过程。保尔的形象是社会主义青年一代中最光辉最典型的代表。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从艺术形式来看,这部小说都可以称为30年代的苏联文学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而就它对读者影响的力量和深度来说,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同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保尔精神” 对人们的影响也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的。拿我国来说,八十年代起我国迈入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同保尔那个时代的具体内容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也有一大堆新的问题需要解决。现实生活不再要求我们像保尔当年那样一天发起十七次冲锋去攻占一个城堡,也不再要求我们在身患伤寒的情况下踩着寒冷彻骨的烂泥去修建小铁路。但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进军中,保尔的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勇于进取,艰苦创业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仍然是时代的最强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保尔精神仍然是我们强有力的武器。
“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本书中大概可以算最震撼人心,最精彩的一段的。我想保尔·柯察金那段名言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秒每分钟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进步的事,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回首往事时,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高一读后感14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究竟囊括了怎样的一个人以怎样的姿态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想象力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刹那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比于其他的大部头,这本拥有着从漫漫长夜中孕育出的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福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身上,折射出了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动荡与变迁;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人的隐忍与苦楚;从他身上,更折射出一种几近乎英雄般的气势与荡气回肠。
福贵是一个英雄么?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也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家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只有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陪伴。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历经多少磨难,才能把心与身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需要多强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苦负担。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很多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而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日会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摧残得形如枯搞。人简单地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不为他人而活,因为命运能够轻易地从我们身边剥夺一切。我们亦可能在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福贵经历了他父母的死,他儿子的死,他妻子的死,他女儿、女婿、孙儿的死,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更多的是踏实。因为他的亲人全都先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而他还活着,在经历风浪悲痛之后。旁观者也许会认为他是幸存,可他是真真实实地活着,这一生,就有了一切的意义。
作华自序说《活着》亦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着《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而是静静地汇成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上。书中历史场景下的福贵与村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人民公社与大跃进,真切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见了百姓们的无奈和百姓们在看到家中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泪。生计与粮食全被公家收走,则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余华给我们展示了几十年前真实地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给了我们更多的需要读者去探寻的含义。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或可收笔,而过几天再听一听福贵讲他的故事,体会活着的意义。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引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降临。”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的最好归宿。
高一读后感15
我是带着欣慰的朦胧双眼在午夜看完这部影片的。
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能是灵魂在过去,现在,将来中迷了路,找不到出口吧!在莫名的感动和良心的谴责之中,我竟涌现出一种与当年鲁迅先生一样“我也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的情怀。以此作,来祭奠我的从前,检点我的现在,祝颂我的将来。
故事发生在20xx年的一天,次郎(小出惠介饰)在餐馆一个人为自己的生日祝福,竟奇迹般地又遇见了去年偶遇并陪他一起过生日的调皮女孩(绫濑遥饰)。随后,次郎得知她是60年后的他制造出的电子人,穿越时空来保护他。于是她在车祸,火灾,绑架中救了他和无数人的生命,甚至带他回到了那纯真的童年时代,去触碰那些泛黄的梦想。但这一切都在一次山崩地裂的地震中灰飞烟灭了。次郎很幸运地活了下来,因为她。而她却……后来,他用61年的时间复原了她,再后来……
影毕,欲语,泪流。
当片中的次郎见到小时候的他轻手轻脚地走进狭窄商铺,偷偷拿走一颗糖果时,他露出了难以掩饰的尴尬的喜悦,这一切不禁让我留恋那时的我。依稀记得那滚烫的中午,烈日下的蝉鸣沉闷而刺耳。父亲就这样坐在床边监督我睡觉,而不爱睡午觉的我故意紧闭眼眸。不知那里出了差错,父亲似乎识破了我,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呵呵,眼睛还在眨哦!”。可是那时的关切在横穿时空后却变幻成了空洞的文字,那时因被识破的而恼羞成怒的表情在经过年轮的打磨下已成了挂在嘴角的一丝笑意,心底如同被双桨荡起的波浪的湖面般甜蜜。但更多的是不舍和难过,因为距离。然后,在夕阳的余晖中,次郎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生锈的盒子,里面有一张他与他外婆合影的相片,相片背面写着让我通体一震的一句话“我要做个科学家,给未来的我。”浮光掠影的童年纯洁的理想总是会让人掉泪,至今我仍有这种感触。然后,次郎欣慰地笑了,而我却泪眼朦胧了。因为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了(60年后,身为科学家的他造出了电子人),而我还处于漫长路途的伊始,任何一次失误都可能坠入深渊。但我绝不会退缩,仍然斗争到永远。
而生活总是云谲波诡的。次郎声嘶力竭的哭喊声终没能阻止余震的无情,坍塌的房屋将她半残的身躯淹没在尘埃之中。
噩梦过后,次郎发疯似地在废墟中寻觅,寻得的.不是侥幸,而是绝望。那一刻雨下得生疼,像一根根针般刺在他的骨髓里。次郎抱着她已停止呼吸的身体,在黑暗中呜咽,夜难以平静。那些熟视无睹的人当某天我们真正失去他们时才会发现他们不知何处。
然后,次郎花了60年的时间复原了她。我无法想象在这六十年的时间里他是怎样度过的的,是茕茕独立于这陌生的世界上,是踽踽独行于茫茫的孤独里,还是悄悄抽泣在夜深人静时?但他没有退缩,并甘之如饴。
时光残忍地雕刻着人容颜,不论是谁。待到复原她时,次郎已是白发鬓鬓,日薄西山了。然后带着一丝遗憾,在暝瞑之中,她牵着他的手直到斜阳渐渐落下,归于了尘土。
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逝世四十年后,一位女孩在博物馆偶然读取了这台陈旧的电子人的记忆芯片。
“这家餐馆的意大利面很好吃啊?”
“今天也是我的生日耶!”
“看来,未来的我肯定是个温柔的人呢!”
“我能感觉到……能感觉到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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