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的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 《在人间》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人间》的读后感1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引子
江南烟雨,小桥流水。几缕微风,几场梅雨,几道小调,江南已是烟雨迷蒙。在多少条铺着石子的小巷里邂逅了阳光?在多少座横卧在水面上的石桥上道一声别离?往事一幕幕,都弥漫在这令人如痴如醉的江南烟雨中。不知有多少人会记得有那么一个女子,曾经有过人间四月天,又与白莲开的季节有过一个相濡以沫的约定。
人世间的缘深缘浅,直叫人生死相许。时光的脚步总是静悄悄的,不经意间流走,让人独自叹息,只有那曾经的诺言却越发遥远,越发飘渺。桃花依旧笑春风,它不懂得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只知道要将生命最鲜艳的颜色毫无保留的绽放出来。但是,它却没有想到,在繁华殆尽之后,只剩下满目的凄凉,早已没有往日的妖艳。
可她,身穿素色白衣的她,却永驻留在盛开的白莲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她就是——林徽因。林徽因,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温柔,更像她的诗所说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啊,她就是人间的四月天!像四月的春风拂过,像呢喃掠过耳边,那么轻,不管岁月如何苍老,她都依然停留在那里,不曾走远。
人们都说,美丽如蝶的女子,没有几个如斯才情的,而才女又多孤傲、敏感、伤春悲秋,像精致而易碎的青花瓷,可她却是绝天仅有的,她能在柴米油盐酱醋茶和琴棋书画诗酒花中收放自如自由游走的。她没有张爱玲的敏感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放纵,亦没有三毛的.不羁放纵。她是许多青年男子之神往,愿之飞蛾扑火的梦中白莲。可她聪明的知晓,人生聚散两依依,所以,她不喟叹年华似水,不忍心他人为她掉一滴眼泪。于是,她的爱清醒内敛,总是在受伤和伤人之前,及时抽身,没有人能看见她流泪,她也不许自己流泪。她给人留下的总是轻盈的转身,是灵魂深处一抹令人心痛的温柔,而不是刻骨的伤痕。
在梦中的雨雾之都,在美丽的康桥邂逅了徐志摩,发生了一场唯美的康桥之恋。“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多情的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爱恋如火般热烈,可是浓烈的火始终不是温和的水的归宿。空前的爱恋没能以美好收尾,能够做的,只是在伦敦的细雨中,道一声珍重;梁思成与她携手共进,走过千山万水,为完成使命而相约白头;金岳霖为她一生不娶,痴心不改守候一生;她更是被世间爱慕了一生。如果爱,请等待,如果爱,请放手,如此缠绵,如此深情,难道不令人为之动容吗?
林徽因,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女人,几乎掠尽了人间的美,用完美一词,恐怕很多人也不会有太多意见。看着她那张充满年代气息的照片,无论是年轻的她还是中年的或是老年的她,都散发着她特有的气息。有点小女人却又不乏见过世面的大气。想必见识过海外世界的她,内心是丰满的,正因为内心如此丰富,才造就了一篇又一篇惊世骇俗之作。真不知道她到底是为情而生的,还是为情而生的?看着她的爱情故事,让人有点羡慕,嫉妒和一点点的遗憾。说羡慕,是因为她已有的内在美已足够吸引一个男人的心,上天对她如此眷顾,又给她如此一副美的皮囊。以致好像每个见过她的异性,都有着满心的喜欢,他们痴迷她的温柔和清新,所以不敢去打扰,只在一旁默默守护着。她是如此的幸福,让人羡慕和嫉妒。说有点遗憾,是对她的初恋。和他初见的第一面,是那么美妙,可是……
林徽因,她似一朵白色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轻轻摇曳在花池中央;她是那朵摇曳在红尘中,永不凋谢的女人花,没有让流光把自己收拾得七零八落。仿佛在任何时候,她都拥有那份出尘的美,又安然在世俗深处和我们一起共度平淡流年。这个被岁月装帧在人间四月的女子,依旧苍翠如初。
江南烟雨,绵绵雨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拨开云雾见阳光。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你就是那朵白色的莲花,屹立于人世间。你就是那人间四月天!
《在人间》的读后感2
窗外,浮动着暖暖的春的气息,这夜,就变得格外温情起来。就一盏灯光,我和林徽因穿越时空,相逢在文字里。她不是为文字而生,但她的文字却让大家传颂;在江南烟雨里,她娉娉婷婷,犹如一支白莲,静静地绽放在岁月的河中……
此时,正是四月。说起林徽因,也总是在人间四月。有人说,她被季节封存在四月天,窗外的柳絮做了萍客,梁间的燕子做了邻伴,梦中的白莲做了知己。如此纯净美好,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其实她比任何女子都懂得调配烟火——这个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地记挂了一生,更让世间形色男子仰慕了一生的民国才女,也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爱情,从来都是喜悦与痛苦并存的,林徽因虽有白莲的清澈,却也未能逃避凡尘俗世的爱情侵袭。在英国伦敦,林徽因遇上了徐志摩,她生命中第一个爱的男人,康桥里的水波潋滟,却没能把这段爱情定格成永远,被定格的,是徐志摩无奈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与梁思成则是细水长流的爱情,几十年里的相濡以沫,夫唱妇随,眼睛看到哪儿,足迹跟到哪儿,只求一份现世的安稳;而她也让金岳霖一生无怨无悔地追随她,毗邻而居,不为相守,只为喜欢!
触动我的,不单单是她绝美的爱情故事,还有她的才学。一首《你是人间四月天》让她的诗情绽放在桃红柳绿的春天,带给多少人对爱的向往——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但是,你又怎能相信,如此感性如此唯美的她,竟然会和建筑有着很深的渊源。她一生遍踏祖国的`大地,甚至在欧洲很多国家都有她留下的一抹清香,这不是为了诗文而体验生活,而是为了她钟爱的建筑事业做考察。她的一生,为古建筑付出了最多的时间和精力,她不仅在战乱流亡中为云南大学设计了女生宿舍,而且还参与设计了国徽,也因此被特邀参加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在生命的最后时日,她的工作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先是抱病设计了一批具有民族风格的景泰蓝新颖图案,挽救了濒于停业的景泰蓝传统工艺。后又和助手一起,设计了人民英雄纪念碑须弥座的图案,并撰写了一系列介绍我国古建筑的文章,翻译了国外的一些建筑书籍。而文学,只是她怡情养性的一种方式,即便如此,她都能把事业和爱好如此精彩的诠释,试问,世间还有谁能够做到?!
能够让我品味再三的,还是她淡如出水白莲,又坚毅优雅的性格。林徽因应该算是一个从容的人,她不会为了某种情绪而让自己沉沦;她能在诗情画意里常常独自吟哦,又在属于自己的建筑事业里呼风唤雨。所以她有许多的瞬间与剪影,有些人记住她的是柔婉多情,有些人记住她的是平宁淡定,也有些人记住她的执着热忱。其实生活真的如同一条惊涛骇浪,尤其是生活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再加上出现在这个女子身上的三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如果没有一颗坚毅包容的心灵,没有一种处变不惊的大气,又怎能在生活的激流里驾驭得了自己的小船,不偏离航道?
轻轻地合上书页,也把林徽因轻轻装在心里。这个生于莲花绽放季节的女子,经过51载人世春秋,悄悄飘落在人间四月天。循着文字,我分明看到她从透明纯净的婴孩历经尘世风雨,傲然绽放自己的美丽,展示自己的高洁和才华,然后化为一缕青烟,去追寻又一世的烟火人生。我无言送别,我只能在某个意志薄弱的时刻,某天心情沮丧的时候,亦或是某个温馨浪漫的夜晚,某个快乐如水的日子,和她再度相逢,用她的智慧来启迪自己,用她的温情来安慰自己,用她的追求来激励自己,便已足矣。
你是人间四月天,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是梦中期待的白莲,是爱,是暖……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在人间》的读后感3
《人间词话》,其实本身便是读后感。表面上,它脱离了原词,便成了只言片语;实际上,它又的确能独立存在。用字字珠玑形容,绝不为过。而珍珠本身,不事雕琢,无需镶嵌。
初读《人间词话》,是读词论;再读,便是读境界。“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境界,是艺术的极致追求,也是全书的关键词。
词尤文也。小学生作文,要求结构清晰、语句通顺;中学生作文,要求文采华美、情感真挚;高中生作文,要求观点正确、立意新颖;文人作文,讲求视角宏大、境界高深。
境界是文章的精髓,却往往被人忽视。为文如登山,绝大多数人在山腰徘徊。这是一种局限,也是一种无奈。有些人,是自赏;有些人,是自欺;有些人,是无力;有些人,是无方。自赏,是被眼前山花所迷,忘却追求山巅之绝境;自欺,是自知低俗而不愿承认;无力,是听闻别有佳境,却身心俱疲,无力攀登。无方,是有心向上,精力十足,却难窥路径。其中,当是自赏与自欺者居多。无方者,往往将精力放在阅读积累、技法探析等文字的外在形式上,而忽略了内求自省。他们不懂得,再多的名言佳句、再妙的写作技法、再新的选材角度,都是平面拓展,不能真正立体建构自己独有的艺术境界。
江上之舟往来如梭,乾隆应是看到了盛世繁华,法磐却只看到两艘船,一为名,一为利。在游人眼中,不过是转瞬即逝的景致。至于划舟的人,应该是无心于欣赏或思索,看到的只是自己苦苦挣扎的人生。同样的事物,观者的身份不同,体会也不同。同样的写作对象,用不同的格局去写,便是不同的意境。
意境是虚构的精神世界的花园,作者作为导游,将读者引入自己的意境,便是共鸣。
境界有大小。“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心怀家国者为大。“少游词境最凄婉,‘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则变而凄厉矣。”感怀自身者为小。
境界有虚实。营造意境,便要“写境”与“造境”。“写境”重写实,“能与花鸟共忧乐”。虽然生动真实,但易流于浅白。“造境”重想象,“以奴仆命风月”。虽然瑰丽神奇,但易失于空洞。文章是理想与现实的反映,“写境”与“造境”相结合,便可回避无本之木的尴尬,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界。
境界有高下。《人间词话》中,最为人们熟知的,莫过于三种境界。“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第一境,凄清孤独,不为人知,前路漫漫。第二境,上下求索,不悔不弃,历尽磨难。第三境,豁然开朗,空灵顿彻,无心偶得。
这是艺术的三种境界,也是人生的三种境界。人一生所悟甚多,“吃一堑,长一智”是凡夫之悟;“退步原来是向前”是智者之悟。每一种悟里,也都有这三种境界。悟之境界,便是人生境界。
境界有有无。“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我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有我之境,从“我”的'角度去写景状物,外境随着人的心境而变化,作品带着作者个人的感情色彩。无我之境,“我”的心境与自然融为一体,物我两忘。这是道家的“天人合一”,是儒家的“仁”,也是佛家的“空”。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放下自己,才能包容万物、关爱他人,也才能真正建构与他人共赏的艺术境界。境界有大小、境界有虚实、境界有高下、境界有有无,文章境界,便是人生境界。
《在人间》的读后感4
爱不是逃避地去赴死,是一种赴汤蹈火后的理智觉醒。看完《人间告白》以后,我十分诧异,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爱情故事。虽然这根本算不上童话,一个女生和一个男生结婚了,他们是彼此的初恋,深爱着对方,美满的婚姻生活随着孩子的降临锦上添花。然而,在孩子不到一岁的时候,男生检查出晚期癌症,只有三个月的寿命,最后强撑了一年多,还是离开了人世。这本书,就是妻子金鱼对丈夫小忽最真挚的告白。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品尝到真爱,被一个人细心呵护着,并且能嫁给自己的一生所爱?从这个角度看,金鱼是幸运的,让人嫉妒的。但,又有谁能够承受丈夫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罹患绝症,独自一人承担养家育儿的责任,那么想,金鱼是勇敢的,令人怜惜的。
我关注金鱼的微博,发现她是一个容颜姣好,有少女气息的妈妈,很多人会问:为什么不重新开始呢?金鱼会喷这些人,继续表达她对小忽的思念。对于这点,我非常理解,那么刻骨铭心的一段经历,怎么可能说忘就忘?放下那段过往,如同剥离内心的一层皮肉,如果金鱼认定了小忽是自己的挚爱,那反而是怀念容易,放弃艰难。
起码在自己身心疲惫的时候,想着天边还有人守护着自己,心里会生出无限的温暖和勇气,再加上还有花生,他们爱情的结晶。记忆或许会随着时间淡却,但思念不www.tbxv.com会,只会愈发浓厚。也许金鱼有天累了,想通透了,或者遇到另一个MrRight,才会放下;又或者,这一生都会沉浸在这样一段爱恋中,无尽回味,不觉疲倦。
我想到了唐顿庄园里的大表哥和玛丽,第二季结尾马修在圣诞夜向玛丽求婚的那一幕,让人心神荡漾。然而,马修躲过了战争,却死于一场交通意外,此时玛丽刚生下他们的'儿子。失去挚爱如晴天霹雳,玛丽没有哭哭啼啼的,她剪了短发,作为继承人,她开始规划唐顿庄园的未来。她一直放不下马修,马修是独一无二的,她也遇到待她真心,和她门当户对的男人,然而她都一一拒绝了。
直到她遇到了亨利,一个优雅洒脱的赛车手,她被亨利深深吸引,即使亨利和她地位悬殊,她无法抵抗内心的汹涌爱意。最后她选择嫁给他,在婚礼前夕,她来到马修的坟地,安静坐着,短短数语,没有嚎啕大哭,干净利落地挥别。
年轻时候在爱里浮沉,疑惑时会拼命看书,祈求在文字里寻找答案,迄今为止,感情观影响最大的:一个是庆山(安妮宝贝),一个是素黑。很多人会说安妮宝贝的书矫揉造作,不否认她书中一些情境的雷同,但有段话我至今深感认同:在路途上想起爱来,觉得最好的爱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会落空的东西。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且以永日》
《莲花》以后,她的小说逐渐成熟,每当我需要思想冷静的时候,她是最好的一剂良药。然而那样的自己,内心过于冷僻,之后我遇到了素黑,她的书,是一缕暖阳,她教会我:真正的爱是美好的,是值得付出和感恩的,以及学会爱自己,是活在世间最重要的事情。真正的爱应不该让人觉得疲惫,让人颓废,好的爱情、对的人,会为我们的生活开启一扇窗。以及认清那些在逐渐消耗你内力的爱情,放下心中的我执和贪念,果断地割舍。读后感m安妮改名庆山后,她书里的爱情也逐渐高尚起来,不在沉溺于决绝,变得柔软和宽容。
等到我年纪渐长,忽然明白爱是一种能力,懂得辨别好的爱和不好的爱,学会杀伐决断和温柔宽厚,是感性和理性的一种融合。若是能像金鱼那样遇上小忽,也算三生有幸,教会一个人爱是什么不容易,即使离去,她也会代替他留在人间,好好守护自己和其他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生生不息”吧。
《在人间》的读后感5
“人,是不会在握拳的同时还笑得出来的,只有猴子才会。”因为在知乎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勾起了我对《人间失格》这本书的好奇心,恰逢某平台打折,就买了一本回家试着读了一点。写这些文字其实严格意义来讲,称不上读后感,因为书刚到手,只读完了序章和第一章而已,但是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矛盾、纠结似乎与我十分契合,许多想法一点点的冒了出来,不写些什么的话,今天晚上怕是不能安然入睡了。
“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
一上来第一句就雷的我体无完肤,虽然读书之前,就对作者“自我堕落、字字泣血”有些心理准备,但没想到第一句还是让我大呼无声,黑暗中的台灯下,我竟不自觉的口看舌燥,赶紧喝了一大杯热水,自我安慰道“压压惊!”
“人不吃饭就会死,所以必须劳动、吃饭——对我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让我觉得艰涩难懂、更具有胁迫感的话了。”
我在这句话上停留了许久,开始费解,后来有点理解,当我第四遍、第五遍仔细咀嚼这一句话的时候,竟然冒出了后脊背发凉的“同感”之感。是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还是只是因为这句话才突然有的这样的想法?我竟然可以理解这句子中的感情么?破折号以前,大家都是这样的说的啊,破折号以后,我曾经也有过同样的想法吧,我怎么能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呢。后边作者关于灾祸、背负的语言我却并没有像这样的触动,并没有尝试思考、理解别人的痛苦与幸福的行为,大概是因为我单单厘清自身的喜怒哀乐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吧。
“那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
作者说对人类极度恐惧,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对人类死心,所以用滑稽的'言行来讨好别人,这句话,绝望中的那一丝不切实际的希望,使绝望更加的绝望。“表面上,我总是笑脸相迎,可心里头,却总是拼死拼活,以高难度的动作汗流浃背地为人类提供最周详的服务。”虽然我极力的想认为,我并不是这样的,但是内心的声音一遍遍的嘶吼,这不就是你这个虚伪的人类么,总是一副乐天派的表现,竭尽全力符合大众心目中“积极、乐观、向上”的描述,却在一个人的时候,偷偷在同样阴暗的台灯下,才敢转过身看看如下水道一般阴暗的内心。还有更让人恶心的感觉么?(没准这就是我为什么对下水道里湿了毛的老鼠那么恐惧的真正原因吧。苦笑。)“不知从何时起,我成了一个不能说半句真话的孩子。”谎言才是对阴暗最好的保护。
“面对世人,我总是害怕的发抖。对于同样为人的自己的言行,更是毫无自信。我将懊恼暗藏于心,一味地掩盖自己的忧郁和敏感,竭力把自己伪装成纯真无邪的乐天派,逐渐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滑稽逗乐的怪人。”
矛盾、纠结,内心与现实的冲突,无奈的逃避,后边关于滑稽行为的描写越是轻快,我就越是能体会到那深入骨髓的无可奈何与绝望,“怎样都好,只要能让他们发笑就好。”来自灵魂深处的祈求,面对强大的“人类”,无能为力,只能用虚伪的滑稽隐藏内心的恐惧,面对我的滑稽行为,不论是大哥“语气中满是疼爱”还是父亲“在玩具店里笑了半天的”满意,都让我觉得作者的世界,是那么的冰冷、寂静、孤独。像我一样。
“近乎完美的蒙骗众人。”
这句多少有断章取义的嫌疑,但是这句话也是对我触动比较大的,近乎完美的蒙骗,未必不是一种真实,从某个角度看,最终被蒙骗的,或许并不是众人,而是内心中在阴暗角落里蜷缩的自己,越是活成了人们期待看到的样子,就越是压缩内心光亮的范围,角落变得更加狭窄,无法容身,阴暗变得更加阴暗,无法视物,直到蒙骗被戳破,那时的情景,就像作者写的“我稍加想象,已战栗不已。”
“即是说,对女人而言,我是个能对恋爱秘密守口如瓶的男子。”
作者说他“隐忍不言的孤独气息”是他频频被女人趁虚而入的诱因之一,对于此,报以极大的疑惑,完全不能理解,反复咀嚼思考也没有一丝困惑消除。或许继续读下去会有变化,但是今天晚上,不适合再看下去了。
《在人间》的读后感6
四言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又律、绝,律、绝敝而有词。此古往文学演化,先真朴而趋工巧,王国维先生对于古代诗词进化有着极深的了解,他直接道出了进化的本质:后人写作会泥于原有的风格与形式,而不能写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于是就开拓了新的领域以自解脱。依我拙见,诗与词虽诗在前,词在后,却难以评价两者优劣,因文体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总各有千秋,未尝有文体能达到万事所具的地步,在我看来词之所以情感更为随性自然,与它的表现形式也是密不可分的,它不再拘泥字数的整齐划一,因而更为随性所欲。
文学体裁之所以一代代的衰落、更迭,是因为当一种文体在文学界流行起来,有太多的文学作者去尝试和使用,这样的后果一方面可以使这种文体发展的越来越繁盛,产生许许多多的堪称瑰宝的优秀作品,但一段时间之后,几乎所有新奇的方式都被用尽,后人再也无法写出更加超越的作品,有新意的作品,所以这种文体会陷入衰落。与此同时一些善于创造的想要有更宽阔展示空间的文人,就创造了新的文体,以发挥更多的聪明才智,创造新文体的辉煌时代。以此类推,代代更迭。这种再平常不过的的文学界的更迭现象,王国维却能看到它的本质原因,并且分析得极为到位,这让我本人很佩服。同王国维一样我不赞同文学后不如前,我认为无论四言,楚辞,古诗,律绝还是词,它们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它们代表了每个时代每种文体中的最高水平。至于为什么会被取代,绝对不是因为文体本身有什么缺陷,而是因为它发展到了极盛极高的难以超越的`完美水平,所以文人只好另辟蹊径罢了。所以我认为文体之间是不可以被比较的,他们只是形式不同,时代不同,“不以是而分优劣”。
对于王国维阅世深浅论,大多数人持反对观点,认为诗人应该将事实与艺术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李后主不经过国破家亡之痛何来“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等佳句?哪能以血书词?但我个人认为,这其中的阅世并不一定特指参与世俗事务,有人生经历。阅世深者,即知识面广,所见人生更多元,接触各行各业的人物,其作品多反应世态众生,生动形象地刻画人间沧桑。而所谓阅世浅者,应是保持自己与生具来个性,用真性情写真感受,无所顾忌直抒胸臆的人。亦或阅世仅是一种创作取材的手段,阅世有时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阅世后是否对其进行进一步思考以“镌诸不朽之文字”。归根结底,艺术上没有绝对的事物,凡事都是相对的。
王国维说“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此句话介绍的是由古而来的文体的转变。王氏在以后为我们解释文体“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为解脱而作他体。
不难想象,文学的发展必经过三种境界:一为新起,二为繁荣,三为衰败。而此正是由于长期发展文体再无创新,文人再无乐趣于其中,所以后衰。这也体现了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某一方面的深入发展缺乏创新性。
但话不能绝对。以宋代为例,宋词是这一时代文学的最高成就的体现,但你并不能就此否决宋代在诗的方面仍然有不可磨灭的成就。
幸好王国维在最后总结中提到“就一体论”,表明了单个文体在自生发展历程中始盛中衰的现象。
“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王国维的这两句话颇具争议,且多集中于后一句话上。
李后主是南唐亡国之君,如果没有经历了国破家亡的惨痛,怎能使他写出忧愤深广的词来?主观之诗人,正是要经历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磨难,才能有对人对事的深切之感,故能“真切如此”;而若阅世愈浅,那么性情之真就只是无痛呻吟而不能为世人千古传诵了。
客观之诗人,更多的是对材料的整合,故需要多阅世,这样才能丰富材料内容。但对他们而言,就不需要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么?所以客观之诗人亦不可缺少真性情。
《在人间》的读后感7
每次翻阅这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压抑和撕心裂肺的源于作者的嘶吼。仿佛看见了作者将自己血淋淋都内心撕碎,缝进了字里行间。整本书最为痛苦的,并非身处地狱的纯粹之痛,也不是独居天堂的落寞之忧,更多的是在不断寻找反思自己时的无可归属感。
整本书讲述了叶藏的一生,相对于悲悯这个词而言,贯穿全文的更多的是反思与寻找自我的过程。而反思所带来的绝望才是叶藏混混度日的原因。
作者用荒诞的手法,透彻的刻画了当时社会对于亲情的漠视,家人之间的欺骗与虚伪,校园内的无聊与无越,社会的冷酷与欺诈。将爱与恨,痛苦与幸福二者融合而非放在对立面,将人间与失格、罪与罚的辩证置于文章的高潮。这种荒诞与现实的碰撞,给予读者了痛击心灵的一次庄严审问。
主人公叶藏就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一个性格悲剧与命运悲剧的融合体。整本书讲述了叶藏的一生,相对于悲悯这个词而言,贯穿全文的更多的是反思与寻找自我的过程。而反思所带来的绝望才是叶藏混混度日的原因。他既是个无赖,又是一个似神一样纯洁的好孩子。敏感脆弱的性格迫使了他努力迎合别人,也造就了带着面具生存的结局,从一开始不被理解,到最后没有归宿被众人耻笑都为叶藏挂上了“异类”的代名词,而这个代名词深深的烙在了小叶藏的身上,使他不得不拖着沉重的脚铐,在这个社会里选择了极端的生活方式,走完他悲剧的一生。叶藏所恨,不过是这个时代对他深深的排斥,而叶藏所爱,也无非是对他的认可与了解。他迷过三个女人,并非同时能献出一个物质的东西或者具有一个特殊的性格,而是拥有将他从人类与异物的边缘扯回来的能力,防止他掉入堕落的深渊。
说到堕落,不得不提到的是叶藏的朋友掘木。掘木的出现是叶藏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是他带领叶藏去了解所谓“吃喝嫖赌”,让叶藏学会了在自我麻痹中抒发自己内心的苦闷。掘木本人也可以是名正言顺的成为一个“坏孩子”,可掘木温柔的答谢妈妈做的年糕红豆汤时,叶藏发现连最淘气最浪荡的`掘木也有自己内心拼尽全力想去守护的的人时,他的“异类感”似乎将小叶藏吞没了,而当良子因为善良而被侵犯时,掘木的所做所为更近一步的将叶藏击垮。
叶藏所爱的三个女人也改变了叶藏的命运。第一个女人了解叶藏的痛苦,叶藏爱她委屈低微的样子,因为这种感觉让叶藏背负的异类感减轻;第二个女人爱叶藏爱的深沉,使其体会到爱的温情,把叶藏从怪物与人的边缘拉回;第三个女人至纯至美,人畜无害的样子让叶藏体会到了天真的美丽,让叶藏明白了自己仍有做人的资格。他们都给了叶藏寻找自己时一个方向,让叶藏的异类感消减,给了他希望。而随着叶藏逐渐对人间有所爱恋的时候,第一个女人与他自杀未果,他成了所有人指责的对象,第二个女人的女儿虽小却从未接受他,因不忍心打扰她的幸福叶藏选择离开,他再一次失去了光明,第三个女人正因她的洁白无瑕遭人玷污,叶藏开始寻找罪到极致的含义。这三起三落,犹如巨石一样砸在叶藏的背上,让叶藏感受到无法言喻的痛苦。
若进行一个夸张的比喻那么我不禁联想到了深渊。对于叶藏来说,他既不像凝望深渊的人所有的恐惧,也不像掉落深渊的人所体验的绝望的悲怆。更多的,叶藏就像是那个深渊一样。更多的复杂的心情,更在于无法将自己与世人融合,对自己的无限未知所带来的恐惧。在他超然物外的生活态度下,我们却仍能看到一个积极向上,阳光的男孩。叶藏似一个漂泊的旅客,路过无数的人,却始终未找到自己的渡口。他的一生并非救赎,更不是所为厌世,最多的是理解自己,自渡的过程。从深深的不属于这个世界,到之后去尝试理解世间这个词的含义,再到最后一切的崩塌。这一切的一切,归根与身处人间与失格的泥潭却无法自拔,世人与异类的定义中迷失。
有一句话久久在我脑海浮现:“生之为人,我很抱歉。”
《在人间》的读后感8
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
青年时代的顽固味觉记忆,势必影响人一生的食物选择。
饮食往往与某种情感挂钩,而特有的饮食文化,往往是与特定的人群有联系的。
家里的饭菜,或许代表一个习惯,代表一种熟悉感,也可能代表一种念想;猝不及防的,在某个深夜,肚子咕噜咕噜叫的时候,或许你莫名想念那一碗虽然卖相不太好看,但却有家里的味道的炒饭。
于是,你心心念念,日日夜夜,回味那个味道,却苦于千里之外的距离,够不着那一碗隔夜的炒饭。
在冬天哈着冷气的夜晚,或许,你会叫上两三好友或者亲爱的他/她,去吃上一顿热乎乎的火锅,在你来我往中,那种因距离产生的陌生感,瞬间消失在腾起的热气中,直到各自挥手时,带着一份满足感踏上归途;在那些想起他们的日子里,便会想起那一份热气腾腾的火锅,那不仅仅代表着美食,也代表着你们的过往,代表着那些或嬉戏打闹,或泪流满面,或推心置腹的岁月。
美食已经变成了一种符号,变成一种连接;美食也变成了一块心头肉,摘除不去。
熟悉的味道磨人心。
陈晓卿的文字里,有一股乡愁,从夜里大街小巷的宵夜摊上,从不断觅食满足舌尖上的味蕾的享受,从孜孜不倦地寻找一种熟悉的原来的味道。我们是他文字里的看客,可是品尝的何尝不是自己的一种乡愁,一种对原有事物的执着和爱呢?
有人说,美食是一种情怀,是一种人文主义,不,更重要的是美食背后的心心念念,《舌尖上的中国》曾经被诟病以大篇幅的人物故事为主线,可是民以食为天,如果没有人间烟火味,这些美食还能完整吗?
对于美食有执着偏好的人,总是有着异于常人的灵敏鼻子和定位功能——寻觅美食的能力。
W是我认识的一个老友,曾经也很有幸被她拖着深入一些美食店觅食,吃凉面,葱油饼,小龙虾等等。你会惊呆,凡是关于吃的,她肯定比你还先知道,你天天从这里走过,却不知道这里还隐藏着一家不起眼的美食小店。不仅仅会找吃的,对于动手做菜,她也是很有心得的。于是我多次戏言,让我饱饱口福嘛,大不了我负责洗碗。(我不喜欢洗碗,为了吃的,可以折腰)。某次终于尝到了她的.手艺,酒足饭饱之后歪在那里,盘算着怎么可以逃过洗碗这件事。
另一个对于美食有追求的,当属我老爸。不同于其他老一辈吃过苦,对于食物可以将就的人,他极其严格。
做菜的材料必须新鲜,刀工必须老练,什么样的菜色搭配什么样的厨具,样样齐全,不可以将就。比如炒面的青菜,必须切得非常细,曾经有个邻居笑着说,你家的菜可以用来穿针了。瘦肉必须沿着纹路斜着切,这样的口感才会好。小时候,我就是那个他在边上指挥,我在旁边切材料的人,有时候我实在切的太慢了,他就看着我说,让我来吧。其实心里应该很嫌弃我的刀工,我默默不说话,看着他自己动手。
所以现在,我发现,我对于切菜这件事情,有自己执着的地方。土豆丝必须细,姜丝必须齐整,芥兰必须薄度足够等等。
有一年,老爸在医院,我在学校附近去看他。他说:小妹,来这里,我们去吃饭吧。
那是一个不大的摊位,在路边,点了几个菜之后,他说,喜欢的多吃点。其他菜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我只记得一个生蚝煎蛋,特别好吃,当时忍不住就吃了两块。
走的时候,我还回头看了看那个地方,我在这里呆了几年,怎么就没发现这么个好地方呢?
陈晓卿的文字,很容易让你陷在回忆里,回忆着那些美食,似乎每一个句子,你都可以写出一个属于自己故事。他的文字,打破了我对于一个糙汉字的固有形象,他幽默,搞笑,一颗十足吃货的心,满满的人间烟火气息。
他说:最好的美食在家里,个人饮食偏好,尽管像胎记一样私密,但至亲永远知道它在哪里。
在闲暇的时候自己准备一些材料,自己动手,自己琢磨,我想,这大概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吧。
——除了让我洗碗,其他好商量。
读《至味在人间》
《在人间》的读后感9
几年前在陪谭总在彼岸书店喝茶时,闲来无事在书店里随意找本书读,看到叶嘉莹先生对顾随先生讲课的笔记《中国古典诗词感发》,本来只是想用几首熟悉的诗词打发一下时间,没想到读来酣畅淋漓,一下午看了大半,就索性买了带走了,书中对诗词的揣摩对我这种除了在小学、初中、高中后再没接受过更高语文教育的人是一个全新的角度,一时间心潮澎湃。书中多处引用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印象深刻,但最近几年看专业类的书多,看文学类的书较少,今年适逢读专业书有些瓶颈,厌书情绪上升,正好找来经典品味品味,果然药到病除。
王国维先生不愧为国学大家,书不厚,酣畅淋漓,多处让人不由得拍腿较好。
文中论文体兴衰更替:“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亦难于其中自出新意,故遁而做他体,以自解脱。一切文体所以始盛终衰者,皆由于此。故谓文学者不如前,余未敢信。但就一体论,则此说固无以易也。”聊聊数语,道尽中国文学文体更替之缘由曲折,宋词到元曲也是一以贯之,文体之间有继承性、连续性,也有革新,才有中国古典文学的波澜壮阔,一浪又一浪。
王国维先生对词推崇以“境界”分高下:“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由名句。”那什么是境界呢?“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无境界。”境界就是真情流露,有感而发,而不是无聊凑骚,“境界”二字着实精妙,读书笔记王国维先生的“境界”可运用到所有领域,合乎天理、地道、人性本真的'就是有境界,否则就是无境界。以境界而分,王国维先生认为北宋的词有境界,南宋无境界,南宋词人中,能和北宋并驾的只有辛稼轩一人。
境界分造境和写境,即理想与写实两派,“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又道:“自然中之物,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论述实在精妙,“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就是理想与写实的交融的代表作品。
境界又分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我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而王国维先生似更推崇无我之境,这可能是因为无我之境需要忘我,需要的境界更高。
境界有大小之分,但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但宏大的诗词似乎更容易得到读者的认可,苏东坡的“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辛弃疾的“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读起来比“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肯定带感很多。王国维先生贬李清照、温庭筠之词似乎也有受境界大小的影响。
有无境界,除了词作者本身的水平高低之外,与词作者的品格关系更大。“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永叔、少游虽作艳语,终有品格。方之美成,便有淑女与倡伎之别。”
王国维先生根据境界,崇五代北宋之词而贬南宋之词,祖李煜、崇谢灵运、欧阳修、苏轼、秦观、辛弃疾而贬温庭筠、韦庄、柳永、姜夔。
国学大家能根据自己的标准褒贬分明,而不是含糊折中,正应了文中所说“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虽然有些观点在后世看来有些偏颇,很多作者的很多作品也是一流之作,但能直抒胸臆、嬉笑怒骂间指点江山,读来让人酣畅淋漓。
《在人间》的读后感10
我已经很久没提笔了,昨天本是我的生日,很想写点什么,可一直没有想写的东西。虽然我的生日就这么平淡的,不为人知的过去了,但在我心里,不断的勉励自己,对于美好人生的向往和对将来幸生活福的追求不能停止,虽然这是一种心灵的追求,没有任何物质的表示,但在我心里,也是满满的礼物,一份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今天一早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天使在人间》的小说,它是一部奥黛丽赫本的儿子描述他母亲的小说,属人物传记篇。对于奥黛丽赫本,我本知之甚少,只是听到很多身边的人对她的热烈喜爱。而我仅仅是对《罗马假日》里那个清纯可爱的小女人,一个拥有美丽迷人的容貌所喜欢。读完此篇,我更想说,她是这样的女人:一个欧州美丽迷人的天使,一个温柔优雅的女人,一个辉煌和坎坷同在的女人,一个善良和对爱执着的女人,一个终得幸福的女人。
了解奥黛丽赫本的人都知道她有两次坎坷的婚姻经历,但对于我,更吸引我的是她的好友格里高利派克对她的纯真友情。派克是《罗马假日》的男主角,那个银幕上的情侣,深深在烙印在世界上喜欢它的观众心里。而生活中,是派克在暗中帮助他,支持他,很大程度上,是派克带给她一个辉煌的开始。所以在1954年3月,赫本因该片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赫本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得语不成句,但她却没有忘记告诉世界:这是派克送给我的礼物!派克也有自己的婚姻,但派克对奥黛丽的友情,是那种最真挚最纯洁的。1954年9月梅厄和赫本在瑞士结婚。远在美国的派克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送给赫本的结婚礼物是一枚蝴蝶胸针。这枚胸针赫本非常喜欢,一直珍藏在她的身边直到去世。
1993年1月20日,赫本在瑞士的家中去世。人们万万没有想到,已经77岁高龄的派克在妻子的陪同下,也千里迢迢地赶来参加了赫本的葬礼。要知道,1991年退休之后,派克就极少出门。
葬礼上,已是白发苍苍的派克老泪纵横,他哽咽地说:能在那个美丽的罗马之夏,作为赫本的第一个银幕情侣握着她的手翩翩起舞,那是我无比的幸运。他低下头,在赫本的棺木上轻轻印下一吻,深情地说道: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在场的人无不唏嘘落泪。
赫本走了,派克送她的那枚蝴蝶胸针依然完好无损地珍藏在她的首饰盒里。20xx年4月24日,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赫本生前衣物、首饰慈善义卖活动。那天,派克亲自前去买回了那枚陪伴赫本40年的蝴蝶胸针。当他干枯的手握住胸针时,他触及了赫本那美丽的心跳,他觉得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20xx年6月12日凌晨4点,派克在他的比弗利山庄的寓所里,闭上了眼睛。
读到这里,心情无限感慨,人生中难得有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哪里,都心存惦记值得尊敬的朋友。从这一点上说奥黛丽赫本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个真情真义的好友直至终生。
在奥黛丽赫本对于爱情深情投入,却又让她无比失望的时候,她电话给派别,伤心地说道:在这个圈子里,婚姻真难维持啊!请你相信我,我是把婚姻、家庭生活放在第一位,而把事业放在第二位的。我本来想白头偕老,但太难了,太难了!。对于爱情,她的理念是白头偕老,是那种对爱情忠诚的无比向往,是一种可以相互扶持和理解的爱情伴侣。
两段未能让她如愿地走到终结的婚姻生活,并没有磨灭她对于生活的热情和对爱情的渴望,终于,迎来了她人生中的第三个男人,一个她自称:灵魂伴侣的男人,一个和她一起度过了平静和美的晚年生活直至终老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老去,没有一个人不需要伴侣,但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也许有的人一生都难以拥有真正的感情,而最难得的就是那种可以相互理解,相互扶持,风雨同舟,相互尊重的人生伴侣。因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生活,一种平凡而又不失温馨的人生。奥黛丽赫本的晚年,将自己的爱无限的奉献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自己的善良来关爱世界,也赢得了她想追求的爱情生活。可以说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在人间》的读后感11
之前在蒋方舟的《东京一年》里有匆匆带过一笔,她说太宰治年幼时眼睛就看到了空虚,耳朵就听见了死亡的诱人笛声,发觉人生长梦本没有意义,于是年纪轻轻就写下了《人间失格》,同时一次次起身准备自杀,终于成功。
没有刻意去读这本书,只是蒋方舟的这段话却在我心底偷偷扎下了根。直到发现实验室书柜橱窗里安静躺着这本书的时候,我内心的渴望才又被唤起。
这本书是沉重压抑的,我却抱着休闲轻松的心态去读,甚至有时候还会一阵发笑,这真是对这本被称作文学金字塔之巅著作的亵渎,我不由地怀疑自己真的没有同情心并对别人不幸的遭遇幸灾乐祸吗?仔细思忖,我觉得那时那地我可能也会像书中那群笨女人一样前赴后继地扑向他,不为情色只为彼此心中的温柔善良。
可是今时今日,我思考更多的是,是什么让太宰治变成这个样子的?
小叶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锦衣玉食,群佣环绕,从小就爱看书,在这样的一个家庭却没能让他生活的快乐。因为太过于少年老成,也可能是从小就很聪明的缘故,小叶早早就看透了人情的虚伪,因此也变得更虚伪。这种虚伪和圆滑世故不同,小叶从小就懂得博众人笑,并且从不敢与人辩论,胆小懦弱的唯人是从。就连父亲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也唯唯诺诺的笑着不敢回答,后来意识到这样使父亲生气了,竟夜里睡不着觉偷偷去改礼物本子上父亲原想给他买的礼物。我想他父亲可能根本不是因为这个生气吧,可能是怒其不争或是想要而不敢说而生气,再或者真是他猜对了父亲的意思。
因为小叶的善良或是搞怪装傻,佣人在他面前也从不设防,堂而皇之的议论他父亲,而在他父亲面前又表现的卑躬屈膝阿谀奉承,这些让他看到人性的丑陋,但他不会去告密的。同样他自己也是戴着一副虚假的面具面对世人的悲戚。这也是一种消极避世吧,没想到竟发生在一个几岁的孩童身上。这也为小叶日后的人生造成悲剧,日日夜夜流连于烈酒与女人之间。
小叶人生的转折点是在家庭没落后吧,那时他开始沉沦虚度,沉眠于酒池肉林。他小时候是那么聪明功课不努力也可以考到最好,只是惧怕人类而变得妥协、盲目、虚度。作者说他自身的'孤独气味成为日后被女人乘虚而入的诱因之一。如此看来作者并不喜欢他们,但是秉持一向讨好众人的本性,仍然心有厌恶的接纳她们,以致于他的妻子被人侵犯他也视若无睹,选择逃避。
当然,小叶的女人缘确实不错,这也是让我读的老是发笑的原因之一,还有就是他那沉重的思想包袱,在我看来也是滑稽的,我能理解他但是不敢苟同。在我看来,或者小叶作者本人也是很不理解的是,只要和他接触过的女性都为他沉沦。有愿意陪他殉情的,结果他活了下来,不过完结此文后,作者最终还是和人殉情而死。那些可爱的笨女人,也是深受生活的折磨,想从小叶身上寻找慰藉,殊不知小叶早已对一切皆感麻木,只是需要她们的钱财苟活。这是我的认知,但从作者眼里他是被乘虚而入的。
不可否认,作者还是有点本事的,他还是懂得利用自身吸引女性的优势,来为自己谋福利的。作者长得应该是帅的,不然不会使这么多女人所折服。他的老婆也是他撩来的,虽然那是他惯性的撩妹技能。为了获得药店老板娘的药物,他出卖自己的色相,他用肉体换取自己所需,这里可以知道他并不是个疯子。可是因为他不会和人辩论而被人误为疯子关进疯人院。接回到老家后,他被哥哥安置在一间茅屋和一位六十岁的丑女佣作伴,两三年里这位老女佣曾多次以怪异的方式侵犯他。这三年后他才27岁。活的如此窝囊不堪,或许死亡真的于他是最好的解脱。
《在人间》的读后感12
让内心的灵魂来取代生命的世俗!----题记
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要怀有一片属于自己心灵的净土,在这个追名逐利的世界里,要保持你自己的目标与原则;在这个物质的世界里,要永远做一个内心真正平静真正高贵的人!
初读<<人生最美是清欢>>是因它的文艺书名,与林清玄这个在我心中曾万分羡慕的真正艺术家。
我羡慕他,因为在这个连写个书都会功利化的时代,他仍选择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我敬他,敬他内心真正的平静;我敬他,敬他以他的事例以他的感想,让生活在这个事与事比成功比成功,人与人比钱财的时代里的人们,找到了他们的真正有意义的生活;我敬他,敬他如雪一般的情感给这个世界逝去了不少污渍。它也许不会像市面上的心灵鸡汤那般让人读后热血澎湃,取而代之,在人生最美是清欢的阅读中,我会不由自主的放下手中的事,悠闲悠闲的走在被鹅卵石铺满的小路上,欣赏无限风光,领略无数美好。
生活催我们奋起,现实唤我们拼搏,未来迈着匆匆的步伐向我们赶来。作为历史的传承者,父母眼中的期盼我们都不想让它消逝去,好像现在的人都会被生活生活的压力逐渐褪去他们个性的张扬,生活的靓丽,以及会产生一种又一种的情绪,生命从此不再平静。我还记得书的第一页的那一段经历使我心里的情愫多了几分又几分,像担心天上的会不会消失又希望它们消失,可第二晚还是会迎面出现。当然乱扔垃圾的现象与的出现不可比拟。现在的人为了缓解生活的压力,对前途的担忧,对未来的畏惧,都会去游览名胜古地以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平静。但是,去一个人山人海,摩肩擦踵,水泄不通的景点就是内心平静了吗?通过<<人生最美是清欢>>这本书,我觉得,内心的平静应是在于饮一壶岁月酿的美酒,看几眼这个世界的美好了,听几首喜欢的歌,在这个拼搏的时代,还有生命的意义要去享受。我们不应该只注重学名功名,更应该培养的是内心的平静。
每当我经过一个柜台一个书架一个老人以及一个破旧的报刊,心里像水波似的荡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看着老人那骆驼的背,双手不时撑着老人镜的聚精会神的`看着报纸,心里不禁宿舍酸涩几分。可能老人的一生都在文学上面,又或是退休之后为了生活一年,烈日炎炎,白雪皑皑都如天使般守护这个报刊这些书。我每当经过这样的报刊都会去买一本书,不是为了所谓的同情心,而是为了赞美他们这种不被世界功利化的,内心平静而高贵的生活态度。
也许,那是生活的最高境界。里,我会时常去老人的报刊里取暖。他会因为我去而烧多几块锦炭灰,我想,要是每个人都这么为他人着想,内心不会为了功名与物质的存在而被污染的人,这世界还会出现为了一己私利叛离人道的人吗?这世界还会出现为了升职加薪贿赂上级的人吗?还会有为了所谓一生荣华富贵一生艰辛却无疾而终的人吗?我们要为了未来拼搏,要为了梦想奋斗,要为了生活努力,但我们不应该被世俗所影响了我们的未来,不应该被功名利益所挡住了梦想,不应该让自己焦急万分却又碌碌无为。
这一次读<<人生最美是清欢>>不再是因内心的焦虑而去寻找平静。
这本林清玄的书不仅仅教会了我要内心平静,要成为一个拥有灵魂的人。还教会了我以乐观的态度对待整个世界。
“让微笑成为一种习惯。”这句简短的话一直伴随我到现在。有时候,微笑就像是一种法力,它会让你在焦急的时候平静下来,它会让你在面前更加活跃,消去一些矛盾,擦去一些隔阂,散去一些不悦。每当我看到跳广场舞的们,总会羡慕她们脸上的笑容,无时无刻不给予我们正能量。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子度过的:内心平静的态度,精神里高贵的灵魂,脸上洋溢着的笑容。
每每看到《人生最美是清欢》,每每听到林清玄,心里洋溢着的是平静的态度,以爱之名拥抱整个世界,让内心的灵魂取代生命的世俗。
《在人间》的读后感13
高三那年读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有的只是无处安置的愤怒。丑角不能够赢得别人的信任,也不能使他人真正快乐;对拒绝别人怀有恐惧;极端消极避退美好的可能;每个故事只是刚刚开始就没了下文;没有目标和希望,悲观,颓废,绝望,生无可恋等等让我对其感到厌恶。
半年后对传统文化不再感兴趣的我却也不再讨厌人间失格,因对其产生了同理心。时代的车轮从未像现在这样走得如此迅速,我们大多数人都在持续焦虑,面对的挑战越来越多,自然挫折也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它会让我们产生强烈的自卑感,最终忍不住自暴自弃,于是抑郁的人变的越来越多也变得再正常不过。
叶藏把自己装进壳子,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自我,与现实彻底割裂,他渴望爱,渴望幸福,也试图去寻找爱,寻找幸福,但每一次爱和幸福出现,他又开始逃避,甚至自我毁灭,一步步走向悲剧的深渊。结尾的时候作者借金桥小酒吧的老板娘之口概括了叶藏:我们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幽默风趣。只要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前者是指世人眼中的印象,后者才是原本真实的。就像心理学家荣格所说,所有人内心的无意识深处都存在着一个永远的少年原型。叶藏不就是一个充满理想的,永远的少年吗?他对幸福人生懦弱但执着的追求,又何尝不是我们自己内心深处那个充满恐惧,又渴望实现的自我呢。
时间再过去半年,我注意到了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句话。于是我意识到了他的罪恶感大多来自于社会道德。比如他在社会中扮演的儿子这个角色,他的父亲对养儿防老这个概念不是很强烈,但很在意个人意志及荣誉的延续。他完全没有尽到该有的责任,毫无疑问他是体制内的失败品。所以一直以来,他不得不害怕自己家庭背叛他,逃避他,甚至批判他,事实也确实如此,只是他到最后也依旧留恋和依赖。
世间不过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而已。如果没有枯木引导叶藏进入深渊,叶藏会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呢?我想不会,他花一生也难以治愈自己的童年。他不信任别人,也没有成全过自己。他内心空虚,无时无刻不在寻求外界刺激,试图借助某事某物使他的精神和情绪活动起来。他只需要被人拉一把就会跌入深渊,获得救赎却要走很远的路,事实上他算不上不幸,只不过谈不上幸福罢了。
故事的最后,他说一切都会过去。这句话莫名刺痛了我。27岁的叶藏头发花白,看起来已经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寒冬来临,坐着烤火的时候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诡异的模样比死人的面相还要难看,似乎他坐在火盆边伸手烤火的间隙,生命就会自然消亡一样。从疯人院出来的他在世人的眼里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资格。疯人自古有之,但随着现代精神病学的诞生,尤其是随着佛洛依德学说的'推广,我们开始把疯狂的人看作是有精神疾病的人。于是,疯子成了正常,理性和秩序的反面,是需要被规训被惩罚被治疗的人。其实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但这要跟谁去说呢?过去的路黯然无光,未来也难以被照亮。
现在我开始关注意识形态对个体的影响。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感觉就像在空中鸟瞰在十字路口行走的自己一样。人间失格所讲述的故事主要发生在1930年期间,当时日本整个国家社会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冷漠的家庭和动荡的社会,让叶藏过早的认识了是人的本性,并对这种本性产生了深深的绝望,他拥有极强的自尊心,追求内心深处的至善至美,但又太容易受伤。敏感的神经使其逐渐封闭自己的内心,于是他失去了爱的能力。
但当我用这种方式对自身进行思考的时候总感觉不对,似乎有个声音告诉我:个人永远不可能将自己对文化的认知同塑造自身的文化的意识形态对话,有关这方面的思考不过是自身的偏见而已。我无意亵渎你的感情,但也许你的记忆有所偏差。
人间失格促进了我对美的认知,虽说认知也存在阶段性,我现在对线性时间中对过去存在的事物的认知也许和以后有所不同。但当下感觉得到的极美之物在这一个阶段里不由分说地主宰了我。令我全身心地感动,所以它应该是我终身的神祇。
《在人间》的读后感14
我一直觉得书店是个好地方,又安静又有情调,还能与各类作家的作品来个偶遇,往大了说去,还能遇到自由的精神和心向往之的远方。
在书店我就看到了这本《人间滋味》,上面画着一只我最爱的大闸蟹,一看又是汪曾祺写的,遂买之。以为汪曾祺是根据他钟爱的美食而写的回忆或者故事,结果发现他写的不仅仅是关于那些和食物有关的回忆,还从食材本身出发,谈论了地理人文和社会形态。
汪先生起初是以小说名世,写散文按他的说法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但是到了晚年,他的小说写的越来越少,散文反而成为了他的主业。他散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自由,因此作品“既有旧文人的影子,但又有一种现代的难以名状的人生体验”,并“力图把现代生活韵律古典化”。鉴于他散文独特的风格,《汪曾祺散文集》便按其内容的不同,分类分册出版了《人间滋味》《人间草木》《人间小暖》《人间有戏》等。
我所购买的这本《人间滋味》便是他所写的吃食了,许多人都写过谈吃食的文章,如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唐鲁孙谈天梯鹅掌,沈宏非谈最难将息等。但要论写家常吃食,汪先生是独一无二的。天梯鹅掌、雅舍谈吃还有花蟹鲍鱼,都未免有一点贵族化了。但要说到咸菜、臭豆腐、萝卜、苋菜等,却是老百姓家常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了。
与其他谈吃的作家不同,汪先生谈吃食,不喜去细考它们的出处,而更关注食物本身的滋味。之前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总觉得欠烟火气,既不能作为食单,又不能勾起食欲,因为写的更多是“吃”的理论而非实际感受。汪先生的吃,写得更平易近人更接地气,又不流于俗套,往往感到仿佛亲尝其味。大家都知道他是高邮人,连我这种平时对咸鸭蛋没有特别爱好的,看到文中所说“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还是眼馋了一把。
他写甜,“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写臭,“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写鲜,“以茶油炒,鲜嫩腴美,不可名状,或以少许腊肉同炒,更香。”写香,“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说,酸甜苦辣咸,最好是什么都要尝一尝,什么都要试着去接受。
汪先生不仅喜爱品味食物的滋味,也关注其背后的文化。书里提到最多的几句话就是北方人对待某种食材如何,而南方人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无论是豆腐脑该咸的还是甜的,月饼里到底该不该放肉,元宵节吃的是汤圆还是元宵,番茄炒蛋要不要加糖……
我最佩服汪曾祺的便是,明知他是高邮人,通篇文章看完,却不知道他到底算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偏袒的'菜系,什么食物都能侃侃而谈,就连他自认不擅长喝的茶,他都能写两三篇文章,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所关注的食物背后的文化,应该说就是民俗文化,所以在他的吃食散文中,就蕴藏着一种醇厚的生活境界。汪先生赋予这些饮食以风致和光彩,因此他所写的食物和口味,便就包含着人生的性情与哲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食物也就蕴含了一方人的性情。在《苦瓜像瓜吗?》一篇中,他写以苦瓜自喻的“苦瓜和尚”石涛这个人物,就寄寓了一种不随流俗的孤傲之气;在《口味、口音、兴趣》中,他写一位母亲为了不吃牛肉的孩子去外地能适应生活,专门买了牛肉跟他讨教做法,写这样的饮食态度就寄寓着人的胸襟与度量。“口味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酸西辣,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我想即便是放在当下,放在那些所谓不再固步自封的年轻人身上,也是很难像汪曾祺那样去接受那么多元的事物。他在书里写到人就是要什么东西都要吃一下,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就和读书一样,我想你们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
《在人间》的读后感15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不是一般的好。
这话曾经是听人说的,当然也不止几个人,而是相当多的读者的共识。
百闻不如一见。
在我细细地阅读完《人间草木》后,我顿生相见恨晚之心。
且看他的人间,不只是空间概念,而是时空交错的综合体,甚至还加上可知的经历、广博的见识和丰富的情感。
高邮、北京、湖南、四川、张家口、昆明等是他一生主要的活动场所。而其中故乡高邮、昆明求学以及北京定居三处生活时间最长、印象最深、感情最重,所以着墨最多。
他眼里的草木有哪些呢?花草树木、鸟兽虫鱼自然不可或缺,食物、事物、人物、季节、习俗、地方、趣事,还有创作理论等,都在其笔下摇曳生姿。
他的“人间”不大,但每一处都温暖温馨温润。昆明的炮火,他丝毫不害怕,而是变成了趣味盎然的.《跑警报》。
张家口的劳动改造本来不堪回首,但《随遇而安》的他觉得“真是三生有幸”,让他“平淡”的人生有了一点传奇色彩。
吃过了各地的风味不一的东西,但《故乡的食物》还是每每令他怀念不已。
西南联大的求学生涯,不仅是他学识增长的时期,更是他人格形成的关键阶段。沈从文等名师,是他成长路上的贵人。所以,他的《七载云烟》不认为是《天地一瞬》,也不觉得《斯是陋室》,更不会把《一束光阴付苦茶》,而是真正的《水流云在》。云南俨然是他的第二故乡。
他的“草木”都熠熠闪光、活色生香。他非常想念《昆明的雨》,因为“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又是“浓绿的”。
《肉食者不鄙》绝不是他的强词夺理。那些“狮子头”“镇江肴蹄”“乳腐肉”“腌笃鲜”“东坡肉”“霉干菜烧肉”“黄鱼鲞烧肉”“火腿”“腊肉”“夹沙肉·芋泥肉”“白肉火锅”“烤乳猪”,光听听名字就已经叫人想入非非,何况亲眼看到和亲身遇见呢?能不垂涎三尺?
沈从文、金岳霖、赵树理、闻一多等泰斗级大师,哪一个不是人品、文品(艺品)彪炳千古?真的是德艺双馨。而且风趣风流风雅。
我特别欣赏“脚底烟云”那组游记散文。尤其是《严子陵钓台》和《湘行二记》。厚重的文化历史与人文气息在笔致疏朗清淡与轻松自如的文字中自由游弋。严子陵其人、钓台其地、隐逸其事,都不该信其真。《桃花源记》和《岳阳楼记》是典型的同题作文,但汪老完全跳出“题”外,前者他“记”的是茶事、农事、石事,后者他“记”的是洞庭之景,并且猜想出范仲淹笔下的洞庭湖是想象之美。这都是发前人之未发,言前人之未言。大胆、新颖又言之有理。
作为当代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小说、散文都漂亮得臻于化境。同时由于家学渊源,其在绘画上也造诣颇深。因此,如果想探寻其文学源流,了解他的创作生涯、听取他的创作经验谈或者感知他的创作观自然是事半功倍的。第七辑《文章杂事》就是很好的教材。
他的小小说和散文独树一帜,他特别强调语言。在《我的创作生涯》中,他说“关于写作艺术,今天不想多谈,我也还没有认真想过,只谈一点:我非常重视语言,也许我把语言的重要性推到了极致。我认为语言不只是形式,本身便是内容。语言和思想是同时存在,不可剥离的。语言不仅是所谓载体,它是作品的本体。一篇作品的每一句话,都浸透了作者的思想感情。我曾经说过一句话:写小说就是写语言。……”
他高度崇尚短小。他认为“短,是现代小说的特征之一;短,是出于对读者的尊重。”(《说短》)他觉得“小小说不就是小的小说”“小小说是小的。小的就是小的”。(《小小说是什么》)
他十分提倡小说的散文化。他说“散文化似乎是世界小说的一种(不是惟一的)趋势”。他又说“散文化小说的作者十分潜心于语言”。(《小说的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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